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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会计信息化信息工程监理必要性实施监理
21世纪,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会计这一传统职业正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进行着深刻的变化。在信息时代,企业信息化能极大的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会计信息化是企业信息化核心的之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使得企业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会计信息更加分散;会计信息化就是要充分利用网络社会的优势及时、准确的进行会计信息采集、存储和处理,为企业管理、分析、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由于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一个复杂且专业性极强的信息系统工程,为了提高和保证会计信息化建设的质量,有必要在会计信息化建设中引入中立、客观、专业的信息工程监理制度。
会计信息化和会计电算化的区别
我国从70年代末期开始引入会计电算化,信息技术在财务领域得到快速发展,由过去独立的、核算型的会计电算化,发展为现在网络化的、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连的、面向管理和决策的会计信息化。会计信息化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产生了质的飞跃。讨论会计信息化问题首先需要分清会计信息化和会计电算化的区别。
会计电算化产生于工业社会,一般作用于财务部门范围内,设计时只考虑了财务部门的需要,与业务处理和管理控制相分割的独立的信息系统;它是基于手工会计系统的基础发展而来,模拟人工业务流程,主要是为了减轻手工操作系统的重复性劳动,提高工作效率;现行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由于所产生的环境束缚和理论基础,决定了它是以事务处理为主的事后核算型信息系统。
会计信息化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它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自动、及时、准确、完整的采集、存储、处理整个企业财务信息,对外获取和披露相关信息;会计信息系统不再是信息孤岛,它是企业信息化中的非常重要的组成模块,和企业信息化中其他模块唇齿相依;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从企业管理者角度来设计的,强调管理型会计模型,充分发挥会计在企业管理和决策中核心作用,使得会计工作真正从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变,会计核算只是其主要职能中的次要职能;会计信息化对会计信息处理流程进行根本性的改变,它基于事件驱动模型,用集成化的方式,面向对象的方法进行设计,使其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完整、及时、合理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化将从两个方向发展:面向日常事务处理的基于事件驱动的企业内集成的会计信息系统;面向分析处理的智能型会计决策支持系统。
信息化工程监理的职能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在大型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引入第三方参与的管理机制,在业主或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下,根据项目的建设目标、业务需求和质量标准,对承建方提出的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活动以及系统设计、开发、集成和实施部署等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审核、监督和控制,以保证项目在预算范围内按时按质完成,保护业主的利益,规避或降低项目的风险。信息工程监理主要有六个方面的职能:
(一)评估职能。监理方根据业主提出的系统建设的构架和需求,提出可行性评估意见;同时对承建方的资信以及提交的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进行评估。从而保证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与合理性,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审核职能。监理的审核职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对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的合同进行审核。由于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合同,不仅涉及各种技术细节,还包括业务流程、知识产权和双方的法律权责等方面。另一方面,对双方的各种开支、技术报告与资料、工程计划与组织实施方案、系统工程的结算、以及各种软硬件的型号、规格和质量等进行审核,以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系统设备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职能。监理的检查职能主要是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建方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与技术标准;检查承建方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是否是合同规定品牌与型号、系统参数与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附件与资料是否完整等;检查与控制系统开发、安装、调试、施工的质量与进度,实行阶段性验收;按合同规定和各种技术标准对软件进行功能性、可靠性、稳定性、可维护性、兼容性等诸方面的测试;督促各种技术文档的整理;组织系统总成的测试与验收等。
(四)咨询职能。监理的咨询职能主要是为业主和承建方双方提供咨询服务。业主往往精通业务而不擅长信息技术,而承建方擅长信息技术而不熟悉业主的具体业务,所以业主和承建方在制定需求和计划以及项目实施、验收时,可能会存在许多沟通障碍,从而降低了系统实施效率。监理作为中介,可为业主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为承建方提供企业的业务咨询服务。
(五)协调职能。监理的协调职能可分为系统内部的协调和系统外部的协调。系统内部的协调是指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内部各种关系的协调,如内部的人际关系、内部的组织关系、内部的需求关系等。系统外部的协调是指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整个活动过程以外的关系协调,包括协调业主单位与承建方单位的合同关系,以及协调他们与主管部门和机构、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的关系。监理在执行协调职能时应采取公平、公正、独立、守法、诚信、科学的原则。
(六)报告职能。建立项目监理的汇报制度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有效方法,可使工程实施处于透明可监控状态。监理单位依据所采集到的信息和资料,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业主和承建方提供监理周报、月报、书面通知和回复等监理文件,这些文件包含了监理过程中有关对项目实施的控制和管理信息。除此之外,还需提供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评估报告、验收报告等。
会计信息化建设中建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必要性
会计信息化系统的信息工程监理属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一部分,但它更注重会计的专业性,需要高素质的同时精通会计和计算机信息技术两方面知识的监理人员。虽然,会计信息化系统只是企业信息化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有必要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建立专门的会计信息化系统工程监理。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信息化系统建设成功的关键之一。企业信息化建设是高风险投资,PMI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在信息化项目中,43%的项目完成后超出预算,62%的项目超期完成,58%的项目验收时达不到合同要求。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具有科技含量高、涉及的领域宽广、投资大、周期长、高风险的特点;而且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很多业主单位在技术、能力、人员等方面的不足,对实施的难度估计不足,对实施效果期望过大,缺乏自身对信息系统工程控制能力,这必然造成系统建设过程中对于质量、进度、投资和变更等方面管理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对供应商而言,虽然在技术性信息管理方面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但由于系统建设必然还要大量涉及业务方面的内容,而这部分信息的管理又因为行业的不同而各有特点,因此供应商有可能在对业务信息的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这也会对工程建设造成很大的影响。鉴于这种在信息工程应用系统中用户和供应商双方信息的互不对称性的客观存在,根据国内外成功的经验表明:由用户委托专业的第三方监理机构,建立工程监理制度,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使其处于严格的监控之下,可以大大的降低工程建设风险,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的完成。实施信息工程监理有助于降低风险,它也是国际上风险控制的一种通行惯例。
(二)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一个复杂性的系统工程。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企业信息化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是基于事件驱动模式的信息系统,即会计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嵌入在企业业务处理系统中,或者说管理信息系统和企业的业务执行系统融为一体,在业务发生时能够实时采集详细的业务、财务信息,并且进行处理和控制,从而使会计信息化系统不仅能执行事后的统计分析评价,而且能够进行事中控制。这种系统的核心是集成,即集成业务处理和信息处理,集成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集成核算与管理,使会计信息系统着眼于企业全局。现代企业发展的多元化,以及企业的边界模糊化,使会计信息化系统需要把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和通讯技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业务发生时实时的、自动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采集详细的业务、财务信息进行存储、处理、分析和传输。正是由于会计信息系统的复杂性,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需要有第三方监理对项目进行全程咨询、监督和评估。
(三)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应该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股东财富最大化”。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与经济价值或财富的保值增值有关,是关于创造财富的决策,企业生存、发展、获利的总目标离不开财务的筹资、投资以及对资金的运用管理。另一方面,财务管理目标是制定生产目标、销售目标等一系列目标的基础和前提,这使得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处于一个核心地位,财务管理目标将从根本上反映企业的总目标。所以确立一个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正因为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是如此的重要,作为进行财务管理的工具和手段的会计信息化系统在企业信息化系统中同样具有重要作用。会计信息化系统从企业信息化系统获取、分析、回馈、会计信息时必须做到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会计信息化系统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为了保证企业的管理和决策获得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在会计信息化建设中应引入第三方监理对项目的设计、实施和验收进行咨询、监督和测评。
(四)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会计信息化系统是集会计理论和实践与现代信息技术为一体的专业化的信息化系统。现代信息技术只是实现会计信息化的工具和手段。会计信息化的理论基础是现代会计理论和实践。只有具有深厚会计理论知识才能从繁杂的系统数据中获取必要的信息,剔除冗余的信息,正确处理获得的信息。另一方面会计信息化系统的现代信息技术需要整合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和通讯技术,也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所以要求从事会计信息化建设、监理、管理的人员,不但需要精通信息技术,还要熟练掌握相关的财务理论和财务方法。由于,业主和承建者一般都只擅长于自身业务,而会计信息化工程监理方的监理工程师不但精通信息技术,还熟悉财务业务,他们可以为双方提供详细而专业的咨询、协调、评估。
会计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实施
在会计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中我们一般将监理过程分为三部分:项目前期监理、项目过程监理、项目后期监理。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目标和计划的监理、项目投入资源和项目成果的监理、项目实施效益的监理。
(一)项目前期监理。在项目启动之前,就需要对会计信息化项目进行监理。在这个阶段,业主一般会对整个项目抱有较高的期望,但对项目的实施进程、项目所需的投入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阻力没有或不是非常了解。监理方在此阶段主要为业主提供项目立项、总体计划制定、招标等方面的咨询和协助。
1.对会计信息化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完整性、实用性和可实施性。可行性分析是项目立项的基本保证。监理方通过对业主的会计业务的了解,研究项目的经济可行性、技术可行性、法律可行性,以及项目的实用性;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项目的实现在技术、经济和社会条件方面的可行性,评述各种可能方案,并加以论证。
2.协助业主制定会计信息化总体计划、范围和目标,确保项目的总体范围和目标以及对项目的期望值合理。监理方根据“够用、实用、易于扩展、易于二次开发”的理念,对业主进行的会计信息化系统需求分析的相关内容、过程、活动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满足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协助业主根据会计信息化系统需求分析制定会计信息化总体计划、范围和目标。
3.对会计信息化系统的招投标进行监理,维护业主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首先,监理方应协助业主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查,投标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软件企业资质、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以及在会计信息化领域的成功经验;监理方要全程监督招标过程,维护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理方应协助业主与承建方之间对各种合同进行分析、谈判、协商、拟定、签署等活动,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规避项目风险。
(二)项目过程监理。它主要是指在会计信息化项目的进行过程中,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控制,其主要作用和任务是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投入的各种资源和达到的目标,使之达到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
1.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是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会计信息系统建设过程是人的智力劳动过程,容易受人的主观性影响;另外,信息工程的可视性差,质量缺陷较隐蔽,故障定位比较困难,改正错误的代价大。而会计业务的特殊性对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数据处理的准确度要求极高,所以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了项目的成败。监理方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既要按照自己的质量控制体系从事监理活动,还要对承建方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业主的工程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和指导,使之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在监理过程中以质量预控为重点,准确把握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对关键工序进行全程跟踪参与,做到对项目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确定消除产生不良结果的方案。
2.信息系统安全性是会计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关注焦点之一,也是信息系统监理的重点。财务信息是企业的核心机密,篡改、遗失、泄露、伪造、毁损财务信息将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但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没有绝对的只是相对的,要根据会计信息系统的特点,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可用性以及投资成本的协调,制订出系统所需的安全度。监理方要确保承建方在合理的投资控制前提下,信息系统安全设计上尽可能没有漏洞;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在可用性、安全性、完整性与信息系统的可维护性技术上的协调;监督承建方按技术标准施工,检查设计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现象,加强承建方的安全意识;协助业主制定或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督促业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教育,使相关人员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和管理。
3.为了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会计信息系统建设,必须对项目进度进行控制。严格的进度控制有利于降低信息系统的投资风险,维护良好的项目管理秩序,使其能尽快发挥投资效益。项目监理方运用运筹学、网络计划、进度可视化等技术,完善项目控制计划,审查承建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各项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好各方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设计的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要求。监理方用动态管理和主动预控相结合的方法对承建方实际进度情况全程跟踪监督,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对那些出现偏差的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适时调整进度计划,以保证项目按原定进度执行。
4.对会计信息化项目投资控制的目的在于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投资控制应坚持投资最优化、全面成本控制、动态控制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监理方不能简单的把投资控制理解为使项目实际成本控制在计划投资范围内,应认识到它是与质量和进度控制同时进行的,实现投资控制的同时需要兼顾质量和进度目标。监理方应从项目的全寿命期的投资费效比来进行投资控制,立足于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监理方应督促承建方编制项目费用计划并审核其可行性;定期审核承建方提交的工程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确定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计划变更。
5.变更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监理方的变更控制就是评估变更风险,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由于信息技术更新速度快,以及承建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业主的实际情况需对技术方案做适当调整,以更好的满足业主的需求,所以一定范围内的变更能更好的实现项目目标。监理方对可能发生的变更应保持预控能力,防患于未然;对变更请求做出快速响应,以应付各种突发事件;明确变更范围,防止变更范围扩大化;所有变更应得到三方的确认;谨慎评估变更风险和效果,选择对项目总体计划冲击最小的方案。
(三)项目后期监理。项目后期监理主要是指会计信息化项目完成后,再对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回顾、分析和评判,考察会计信息化项目实施结果,分析项目实施的得失,对会计信息化项目实施结束后继续进行监督和控制。
1.在会计信息化工程完工后,监理方应协同业主对项目进行评估与验收,以确保实现设计目标。监理方应按照合同审查承建方提供的各种审核报告和测试报告内容;评审承建方的测试手段和流程;与业主一起组成验收委员会;根据合同和相关技术标准审核软件配置和验收测试;对所取得的测试结果与项目设计书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估,并出具科学的验收报告。
2.完善的售后服务是保证会计信息化系统正常、高效运行的必要条件。监理方应监督和审查业主和承建方以及其他售后服务商签订的各种售后服务合同与条款;监督承建方对系统的后续升级和改进;督促承建方按照合同规定,为业主提供相关的人员和业务培训服务,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会计信息化项目监理是要规范会计信息化工程,更好的促进会计信息化建设,为会计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保驾护航。要想把会计信息化项目建设好、管理好,不能采取“重实施不重规划、重测试不重评审、重结果不重过程、各管一段”的监理模式,既要有一个可行立足本企业实际兼顾长远发展的规划,也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方法,对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每个阶段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按确定的计划和方案推进,对项目至始至终实施全程监理,这关系到会计信息化项目的成败。
参考文献
[1]葛乃康:《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年
[2]何曙光、李钢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研究》,《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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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佟芳芳:《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发展探讨》,《信息技术与标准化》2004年第11期
[5]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2002年
[6]杨周南:《论会计管理信息化的ISCA模型》,中国会计学术研究网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理;问题
前言
目前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2008年到2009年,全县共发生的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1期,死亡1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1]。这种严峻的形势与我县建筑安全监管体系存在问题不无关系,与参与建设的各责任主体不无关系,与施工环境不良不无关系。建筑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安全监管机构与参与建设的各责任主体通力合作,需要各责任主体之间通力合作,需要工程周边居民的支持,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必须找出各环节的主体存在的问题,然后再对症下药,切实做好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面重点探讨目前我县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推动我县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
1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2]
1.1监理人员对所监理工程的了解滞后
很多监理委托业务都是从施工阶段才开始的,且情况往往是,监理人员接受施工监理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掌握和熟悉,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多,没有对监理工程的提前了解是非常不利于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的,而且这种情况更加强化了监理单位的发言权从属于业主意见的行业潜规律,对施工企业来说,监理单位的加入,更多的是多了一个工程任务的要求者。
1.2监理人员业务偏向有待改观
监理人员应该是运用其积累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来使工程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运用其技术能力及时发现问题,运用其协调能力及时沟通、解决潜在工程风险,在公正的立场上严格纠正各方的失职行为。
而现实监理业务中,监理人员偏向于在工程纠纷已经发生后被动地扮演沟通协调角色,在沟通协调中又偏向于维护其委托方业主的利益。摈弃技术能力与工程管理能力以及摈弃公正护法职责成为施工监理过程中的一种现象。
1.3监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我国建设监理制度起步较晚(1988年起步),计划经济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建立起就有自身的特点,从事工程监理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面窄、素质不高、年龄老化、兼职挂名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
玉龙县的监理工作从2003年才起步,因此,我县工程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外地州相比,有一定差距,其中最明显的是对工程技术知识的掌握以及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在工程管理中对法规和法律知识的运用不如外周边县市。
1.4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得不到有效约束
工程监理企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虽然,目前法律法规中尚已有关于监理应承担工程安全责任的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第14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工作,并明确提出了安全监理责任;第26条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达到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违反《安全条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但就监理人员来认为,建设单位未委托安全监理业务,于是在施工过程中,部分监理人员发现施工方的失当安全措施时熟视无睹,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失去排除安全隐患的机会。
1.5监理企业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动力不足
监理企业的监理费用通常采用单一化固定费率取费方式,缺少绩效收入,而且单一化的取费费率又比较小,收益的有限使得其工作热情的发挥有限,且收益方式上的依附性导致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观点的依附性,某些情况下,监理公司要么演变为业主的一个监察部门,行使一些传达业主意图、对施工方进行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单方职责,要么迎合施工企业,赢取个人利益。
1.6监理企业在工程监理中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传统体制下,建设项目由业主自主监管,没有第三方的介入,现行的建设项目监理制度在政府的强制力下得以实施,但是较多业主方还没有真正转变思想,对监理制度存在抵触情绪,认为业主方的最大利益就是自己的意愿能最大化被实现,没有考虑工程建设本身存在可能超出业主方认知能力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被迫把监理任务委托出去后,把监理方的职责定位为自己的职能的派生,如此情况下,监理方只能发挥质量、安全监管和命令传送的作用,而其项目管理智慧机构的角色却无处施展。
1.7实际监理费率很低
由于我县当前的监理内容大都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工作相对较简单,收费水平普遍低于设计和其它咨询服务行业,也远低于国外监理咨询公司的监理取费。我国监理取费率在1.039 %~3.3 %之间。而玉龙县的建设工程无论工程量大小监理取费率仅在1.5%左右徘徊,个别工程的监理费率仅为0.3%,收费低导致监理人员收人过低,难以配置各种专业的高级监理人员,致使监理工作质量处于较低的水平上运行。另外,低收费也使监理企业能够和愿意提供的服务水平越来越低,反之又导致目前监理市场上的压价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了我县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恶性循环的局面;另一方面,监理行业中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监理企业越少越容易被市场认为监理企业提供的工程监理服务大同小异,也就容易导致监理市场价格的混乱。
2监理企业的防范措施
2.1摆正位置 做好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活动,根据业主的委托,它既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也可以是工程建设的某个阶段。不论是参与那个阶段的工程监理, 建设监理单位都要确立地位、摆正位置,才能有效地开展和搞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
2.2理顺关系 正确行使监理职能
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数据、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要使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都能让承包商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所以,协调好与承包商的工作,让他们理解、支持监理的工作,执行监理发出的工作指令,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2.3赢得信任 充分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与业主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很多成功的监理实践证明,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与能否取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与业主的协调的好坏,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中,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监理的业绩,充分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合理、充分地行使业主所授予的权利。
针对目前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准参差不一的客观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做好自检工作,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驻地监理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学习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试验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一系列材料,并进行讨论与交流。这些措施能促进大家对有关知识的了解,更好地做好监理的本职工作。
3 结论
目前我县建筑安全行势非常严峻,每年造成的相关损失非常大,做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义和谐社会意义巨大,随着工程可持续观念的引入和发展,建筑安全管理必将成为我们研究的重点内容,本文从建筑安全管理主体的角度探讨了安全问题,分析了监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分析了建筑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提高我县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了建议,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5-093-01
众所周知,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涉及环节多,工序杂,部门全,范围广,既存在着不可抗阻的自然环境条件,也存在着管理规章制度、企业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环境、机械设备性能、人员素质及技术水平、公司文化等不确定因素,建筑业的死伤率一直位于各行业的前列。在我国,建筑业是仅次于煤炭行业的第二大事故行业。统计表明,在我国,每天大约有3名建筑工人死于安全事故。建筑安全事故的频发,一方面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大量浪费社会资源,是企业的成本无形增加,影响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更是影响伤亡职工家庭的幸福生活,危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因此,客观评价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尽可能地预防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无疑是摆在我们建筑工程管理者面前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课题。
1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研究起步较晚,加之受我国经济、科技和技术水平的制约,我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还不是很高,但这也表明,我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在我国逐渐受到重视,虽然我国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目前我国在建筑安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建筑工程安全标准体系存在不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虽然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没有站在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角度去构建整体的建筑安全标准体系,对勘察、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标准的研究和制定较少;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标准化法》和《标准化实施条例》等指导性法律法规,但没有对建筑全过程中涉及到的全部需要规范和约束的安全管理、技术等问题进行全面论证和实施编制、修订等工作。
1.2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不足。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排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而出现施工单位暴力开挖;建设单位为节约投资费用或要求建筑物提前投入使用,向勘察、设计单位提出降低设计标准的要求,向施工单位降低工程合同价格,缩短工期;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自己提供或介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不足。施工单位未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最近几年出现较多的借用他人的资质承接业务,而导致实际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而对主体工程、关键部分进行分包,转包或者层层分包,使得实际施工人承包价格很低,甚至低于成本,为谋取利益而减少安全投入,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同时因为“挂靠”现象的严重,施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不能直接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或者由其他部门的人员兼任,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隐患排查不到,处理不当而造成安全事故。
1.4 政府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目前,政府部门间的权责脱节、职能交叉等现象严重,政府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还不够顺畅。在实际监督管理过程中国,行政干预的现象时有发生。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局限于大检查、标化验收。安全监督执法员的专业知识比较欠缺,总体素质还不是很高,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会执法不严,没能做到依法监督。
2 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提出以下主要对策:
2.1 建筑工程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的组织、管理和引导,需要鼓励行业学术团体制定技术标准,需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制定、修订的企业参与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与现有法规的有机结合。
2.2 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应保证资料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避免一味的追求尽早的投入生产进行盈利,忽略工程的质量及施工的安全;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同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进行检查,及早发现并采取办法进行解决。
2.3 施工单位应严格管理好企业资质的使用,并按规定将分包工程分包给有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并有专人负责落实检查;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投入。
2.4 政府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行政督察制度;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增加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整合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确保监督管理成效;同时应加大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
3 结束语
安全问题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始终,安全管理是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诸多成功的工程实践证明安全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引擎之一,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将总总阻力化成驱动力大步前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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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监理,人员素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监理的控制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三大内容,其中投资控制是基础,进度控制是条件,质量控制是核心。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抓住这个核心。同时协调处理好“进度、质量、投资”三项合同目标的相互关系,促使合同管理目标得到优化实现。下面结合自己的监理工作,谈一谈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监理,提出几点论述与同行们互相交流学习。
一、建立一个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项目监理部
工程项目监理效果的好坏与监理部的组建有着密切关系。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项目监理部要求组成人员精干,业务水平较高,且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因此如何在监理部内部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人的岗位职责,无论是从搞好工程监理的角度还是从增强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调动工作积极性角度来说,都是一件重要而又认真值得去做的事情,只有分工明确,监理人员各尽其能,才能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监理部再根据各人的不同专业特长,分配其不同的工作内容,明确其工作范围内的职责,并在其专业薄弱处予以弥补,完善其工作,使得监理部总体监理水平保持较高的水准,以适应当前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1、业务素质和技术技能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特点,监理效果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监理人员的水平、能力以及素质的高低。因此,一方面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学历和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同时还要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政策法规、计算机应用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成为工程建设的复合型人才,再不断总结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持续保持较高的知识水准,才能胜任和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及身体素质等也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具体表现为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熟悉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行事,具备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思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身体健康等。总之,监理工作要求人的综合素质较高。
2、具有使人信服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并不是完全与“物”打交道,而多是与“人”打交道,如若没有能使人信服的能力,监理指令、建议、审核意见和处理问题的办法等,就很难得到支持与贯彻执行,监理工作也就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同时,监理人员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勤于采用调查研究和善于沟通的工作方法,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做到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尽职尽责。以建设监理法规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后盾,热情为工程建设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监理的威信,使监理工作保持顺畅和取得应有的成效。
3、具有可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
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义务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但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往往是没有明显预兆的,一些违规行为多是在隐蔽状态下进行的,有时还会给监理人员以假象。因此,如果监理人员不谨慎,事先没有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和制止,那将会产生很大麻烦,而最终将会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人为的或施工机械(设备)故障、使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等原因会给工程的质量安全留下隐患,如果监理人员不能够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事后一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将无法摆脱。俗话说:“防患胜于抢救”。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指出不使其发生,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总比事后补救要好的多。这就要求监理人员不仅要在宏观上进行监理预控,即在大问题不违反原则,符合规程规范;还要在微观上注意到每个细微环节,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作为控制重点,针对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多发病”、“常见病”,要尽可能多的事先想到一两步,预料到将可能发生什么问题,做到防患未然,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
4、协调关系能力
监理人员要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除了必须具备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外,还应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及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工程建设各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公正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融洽各方关系,充分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以利于工程建设的顺畅进行。
三、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仅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利,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控制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对施工过程中拟使用的机器、计量器具等应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有关检测部门的鉴定证明,并注意其有效期限。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要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审核签认,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项目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项目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在设计交底前,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记录)进行签认。项目监理部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由总监审批后实施。总监应及时组织各监理人员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最后由总监审定。
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报告,经审查确认并签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项目监理部签认。项目监理部处理工程变更,如果是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分析项目施工质量状况,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
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项目监理部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电器、设备调试等项)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同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时间要求,整改完毕后签署竣工报验。
4、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质量控制的方法有:见证、旁站监理、巡视、平行检验,具体视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其采用的方式。对工程重点部位、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工序等可设置质量控制点或待检点。现场质量检验方法有:目测法、量测法、测量法(借助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法(通过试件、取样进行试验检查)。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承包单位“三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情况,根据各人的弱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防发生重大过失,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促使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施工员、质检员、现场安全员到位,逐步强化以承包单位自身三检制为基础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改变施工质量只靠监理工程师管理的被动局面,提高工程质量一次报验合格率。用辩证的观点去正确对待和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用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去处理施工合同中发生的矛盾。当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发生矛盾时,要求承包单位以施工质量求工程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施工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实现。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控制,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相结合的控制方法;强调监理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最大限度地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目标管理及科学化的统计资料分析。针对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阶段性向业主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和分析报告。
四、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的重点是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认真做好工程量支付、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核定以及处理好工程索赔,把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单位及时解决好设计不完善的问题,以防因此引起工期延误和施工单位索赔。依据质量合格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计量的项目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监理人员负责复核或在施工现场直接获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签发计量凭证;总监理工程师在投资控制中的主要工作是审核签署支付证书,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处理索赔事宜。
五、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内容摘要:为全面、准确地查清廊坊市各类土地利用状况,保质保量的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廊坊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引用土地调查监理机制。下面我就工作开展情况,谈一下廊坊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监理工作。
一、工作过程
本次监理工作具体过程主要是:首先是制订详细的工程监理计划。按照招投标县(市、区)中标单位顺序和开展农村土地调查的早晚,以县级为单位进行监理。二是掌握作业单位人员组织情况。制订表格,现场填写人员信息;三是了解作业场所作业环境。包括资料归档、仪器保养、机房整洁等情况。四是搞好问题记录。记录人员、日期,被检查的作业单位名称及调查人员承担的调查内、外业项目,调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造成的原因等。六是调查进度定期汇总。对土地权属调查中的行政境界调查、宗地确权、表格填写、宗地草图完成数量等以乡镇为单位定期汇总调查进度。。七是推行质量监理问题处理意见制。对监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限定整改范围和整改期限,以监理工程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作业单位。八是实行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制度。记录不合格项发生部位与原因,通知作业单位说明发生严重、一般、不合格项,请作业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报监理方验收。九是做好会议纪要。主要内容包括对监理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及要求改进的措施等。十是做好项目备忘录。按照项目的标段名称,把需要备忘的事由、内容作详细的记录。 十一是重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向市二调办反馈。主要问题记事栏中对出现的问题作详细的记载,包括问题的性质、表现形式、范围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监理建议等。十二是撰写监理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突出的特点、存在的问题、修改和完善意见、附×××县(市、区)土地调查检查问题记录表等。
二、监理内容与方法
关于土地调查监理的内容与方法,我归纳了“五个字”。即“图”、“表”、“书”、“属”、“库”。
(一)“图”。对“图”的监理内容较多。主要包括:调查底图;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乡镇1:2.5万、县级1:5万等土地利用现状挂图;耕地坡度分级图;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结合图表;基本农田图。
对“图”的监理方法。一是图面检查。检查地类图斑、线状地物、权属界线、行政边界等上图是否正确,判断该地类或线状地物上图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取舍合理和位移等。二是与土地更新调查、变更调查比较。对拿不准的,有必要时进行图件套合。三是图上量算。比如说像分析线状地物位移、增加、减少的可能性等方面。四是查阅外业调查记录表格(手簿)或相关统计台帐。尤其是地类面积相差较大的地块,从外业调查记录表或统计表中找出。五是与土地利用数据库比较。通过叠加套合和对数据库的检查,看图、数的一致性,分析调查上图的准确性。六是实地核查。对有疑问或出入较大的地类图斑、线状地物,实地勘测丈量,检查图与数的一致性、记录表格与图的一致性、图与实地的一致性。七是座谈访问。通过与邻近村、本村干部群众座谈了解,印证土地权属。
(二)“表”。对于“表”检查主要有:《---县(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纪录簿》、《田坎系数测算表》、《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基本农田情况统计表》等13种表格。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数量、格式、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检查村等权属单位面积、分类面积之和是否等于乡镇面积、乡镇分类面积;各乡镇面积、分类面积之和是否等于县行政区域控制面积、县分类面积;各表之间的同一地类面积是否一致;是否存有丢项漏项等。
检查方法:一是页面查看:检查页面封存程度和漏字、错字,是否用钢笔或用炭素笔填写,是否有涂改和不真实的现象,调查员、检查员、记录员是否签字盖章,表格填写的年、月、日是否齐全等。二是数据核对。上下左右数据是否合拢。对统计汇总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必须整个数据重新进行计算和汇总。
(三)“书”。“书”指的是对文字的检查。概括的讲主要有:自检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分析报告和县级土地调查技术设计书、土地权属协议书、土地争议原由书等文字材料。
检查内容:文字报告成果的内容是否齐全,表达是否清晰、流畅,条理性强;技术报告中对土地调查的各个环节技术方法是否表达清楚,数据库建设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报告中各种表格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平衡,是否与引述一致;各地类之间的变化和转换关系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耕地的增加来源、减少去向是否合理,建设用地增加量和占用耕地数量是否符合实际等。
检查的方法:归纳起来可以有“七性”。一是通盘考虑报告的完整性。二是整体查看报告的逻辑性。三是细心研究报告的建议性。四是认真分析报告的突出性。五是有针对的揣摩报告中耕地增加来源和减少去向的合理性。六是注意报告中各地类之间的数据变化与转换关系的真实性。七是突出审查报告中建设用地增加量与占用耕地数量的有效性。
(四)“属”。“属”---指的是土地权属。检查的内容:调查底图上宗地编号是否符合规程要求;附图所示界线是否与调查底图上相似;界址点描述和界线描述是否准确,与附图标绘是否一致;界线所在图幅、位置的注记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楚;附图是否标注权属单位名称,标注是否正确;协议书界线双方指界人及调查人是否签字盖章;双方法人代表是否签字、盖章;签订日期是否填写;是否有涂改痕迹;如有争议的界线,难以调处的,是否划定工作界线,是否填写《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
检查的方法是“四查、四看”。“查”调查工作底图,清绘的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权属界线、行政界线,“看”与土地权属界线图、土地权属协议书、土地争议原由书、土地更新调查工作底图的一致性。“查”土地权属协议书,“看”是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委托他人的是否具有委托书等。“查”拐点的标注(土地权属协议书),“看”对界址(拐点)的描述是否清楚,有无丢漏和涂改现象。“查”土地争议原由书、处理决定书,“看”与土地争议材料的关连性。
(五)“库”。是指对土地利用数据库的检查。检查的内容:是否按照数据库建设标准对数据进行分层与命名。数据字典与属性的内容是否一致。检查各项面积汇总的正确性。检查各项功能操作是否顺畅,判断结果是否正确。检查数据拓扑结构,有无拓扑错误等。
检查方法:一是数据检核。用软件进行拓扑结构检查存在的拓扑错误;用软件检查存在的碎小图斑,是否存在短小弧段或线段;用软件进行逻辑、颜色图案、面积等检查一致性、是否存在错误。二是数据入库与测试。按照数据库标准要求,将空间数据层、扩展属性数据、数据字典等集成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三、对监理工作一些建议
1、建立监理规范制度。土地调查监理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算是刚刚起步,在全省乃至全国还不多见,还没有成型的规范性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因此,建议国家、省尽快制定土地调查(包括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土地等级与统计、土地利用现状与分析)监理办法、土地调查监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