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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儒家思想的理解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对儒家思想的理解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对儒家思想的理解

对儒家思想的理解范文第1篇

一、两种倾向

这种分解,当然需要建立在对于儒家伦理的近代分析加以清理的基础上。这是因为,近代以来对于儒家伦理的分析,已经形成了某种支配人们对待儒家思想的惯性思维。不清理这种惯性思维,就不足以促使人们形成合理看待儒家伦理的理性眼光。而且,不进行这种清理,我们也无法走出以二元对诘的方法对待儒家伦理的方法困境,将儒家伦理的历史内容完整地还给儒家。进而,在提供一个儒家伦理思想的完整图象的基础之上,来讨论儒家的“现代”处境问题。

自近代以来,儒家伦理的处境,可以说是一直处于一种双面受敌的状态之中。这里的近代以来,当然是一个历史定位。它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三个阶段来看。第一个阶段是晚清,这一个阶段中国处于与西方接触的早期状态。人们还习惯于在自己的文化视野中观察了解与自己文化传统不同的相异文化。因此,愿意引进现代西方伦理来审视儒家伦理的人士,还没有将两种伦理传统对峙的思路。而意欲为儒家伦理辩护的人士,也还没有一种将儒家伦理一定要抬举到高于和优于西方现代伦理的强烈愿望。即使在引进与拒斥之间发生非此即彼的分歧时,也还只是在双方的动机上做文章而已。这个时期的典范人物可以说是康有为。他既为儒家伦理辩护,又着意引进西方先进的政治制度。[2]第二个阶段是民国。这个阶段是一个对峙儒家伦理与西方现代伦理的特殊时期。一方面,这种定势的形成,是因为中国现代化的严重迟滞,使得中国人极度地焦虑起来。文化焦虑导致人们无法在中西伦理思想中寻找到兼综两者优势的契合点,而只能将两者关系处理为或为优点云集或为缺陷集合。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寻找中国现代化迟滞的原因只留下了思想层面的问题。所以,人们一定会在伦理思想的检讨上,陷入一个从思想观念上否定传统伦理的整体主义思维误区,走入一个所谓的“全盘反传统主义”的境地。典范人物就是陈独秀、鲁迅、胡适。[3]第三个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早年历史时期。这个时期,由于意识形态的需要,即为了建立起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威,客观上需要将本性上与任何传统都对峙起来的马克思主义[4]放到与以传统伦理面目出现的儒家伦理的对立面上去。于是,对于儒家伦理的严峻批判与彻底否定,就势不可免。即使愿意对儒家伦理表示某种亲合的人士,到后来也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思想立场,加入到否定儒家的大合唱队伍当中。典范人物就是冯友兰。[5]

这里所说的双面受敌,则是指儒家既要对付来自单纯的夸奖带给它的不实之誉,所构成的对于儒家伦理的“捧杀”的危险。又要对付来自简单的否定带给它的过当指责,以及由此构成的“棒杀”的危机。前者,使得儒家伦理被理想化了,似乎它只具有值得我们表示敬意的道德理想主义内涵。后者,使得儒家伦理被妖魔化了,似乎儒家伦理只具有伦理中心主义的成分。就道德理想主义而言,它是一种基于人生的道德安顿而言述的理想主义。它具有不因为时代和地域因素变化的永恒价值。而伦理中心主义则是一种基于社会政治控制需要建构的伦理论说,它具有一种因为时代和地域变化而有的暂时性和缺陷性。从前者看儒家,则儒家可爱。从后者看儒家,则儒家可恶。但是,任意选择其中之一审视儒家,实际上都是在损害儒家伦理在其元初阶段形成的双旋结构的健全肌体,是对于儒家伦理的一种倾向性的、而非健全的评价。

儒家伦理自近代以来遭遇到的这种双面受敌情景,最终使得儒家伦理的处境变成为两种对峙的评价观的战场:一方面,站在抨击儒家伦理的伦理中心主义视角的激进主义,对于儒家伦理坚决的予以拒斥,并且不承认这种立场有任何妥协的可能性。[6]而站在捍卫儒家伦理的道德理想主义立场的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则坚定地予以辩护,认为儒家伦理是解决中国现代困境、乃至人类困境的良方。[7]

而且,从态度上讲,激进主义拒斥儒家伦理,自始就是一种全盘的拒绝。这种拒绝,既落在社会政治控制上,也落在人伦道德的理想导向上。其基本理由是,其一,就社会政治控制而言,儒家伦理导致了专制政治。其二,就社会生活来讲,儒家伦理的守成取向,约束了中国人的创造力。其三,就儒家伦理的人伦关系调整功能分析,它引发了“以理杀人”的恶劣情形。其四,就儒家伦理借以存在的封闭社会文化性格来讲,它使得中国陷入了自我锁闭的状态,而难以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8]

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的辩护,则需要区分情况来对待。早期为儒家辩护的保守主义,是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合一的形态。因此,这种辩护愈是坚定,就愈是难以自圆其说。因为这种保守主义无法解释近代中国在社会政治的运动上面,为什么不能与他们认为的落后的西方媲美。他们的辩护,显然与时代脱节。到后来,保守主义逐渐裂变为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后者,即文化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辩护的理由,着重点并不放在儒家伦理可以发挥的政治功能上,而是放在儒家伦理可以发挥的整顿人心秩序的社会功能上,以及它应当的、或潜在的政治功能上面。因此,他们为儒家伦理辩护的基本理由则在于,其一,儒家伦理与专制政治没有必然的联系。儒家伦理乃是一套建立在道德理想主义基础上的实践伦理体系,它是要使人成为人,成为高尚的人。其二,儒家伦理是具有导向创新的思想特点的。其三,儒家伦理对于心性问题的强调,与“以理杀人”不仅没有联系,而且是尊重人性的、尊重日用理性的。其四,儒家伦理推动的是一种中庸态势,因此,它对于中国人避免偏激,择善而从具有积极意义。[9]

两种倾向的评价,显然是难以调和的。造成这种以对峙态度来对待儒家伦理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是归结起来,不外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儒家伦理的外在社会功能的理解与评价的差异。二是对于儒家伦理的理论结构的认知区别。两种倾向的论说各自具有自己的历史理由,它们从各自论说轨迹上来分析儒家伦理也具有其自圆其说的理论态势。但是,在两种论说的框架内理解儒家伦理论说,则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二、双旋架构

这种局限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假如儒家伦理的思想内容结构真正如激进主义或(文化)保守主义所说的那样,那么,我们如何可以将他们各自声称、却又互不调和的历史真实性与儒家思想的本真结构吻合起来?另一方面是,假如儒家伦理对于中国古典社会发挥了如此积极或如此消极的单一性作用,它如何可以与以完整的形态存在的古典社会--即一个既有优长之处、又有短绌之点的社会结构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前者,是从儒家伦理的自身结构完整性上着眼看问题的。后者,是从儒家伦理的社会效用与社会依托上着眼看问题的。显然,我们只有将儒家伦理视为一个既具有“优点”、又具有“缺限”的完整思想体系,我们才足以全面地审视儒家伦理,既给予历史上的儒家伦理以一个健全的伦理结构,而避免肢解原本和谐地共存的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内涵。同时,也给予历史上的儒家伦理一个完整的作用于社会的状态,使得人们足以理解儒家与古典中国社会内在地互动的真实状况,并避免就其积极作用而单纯赞扬儒家、或就其消极作用来单纯否定儒家。

于是,如何凸显儒家伦理的历史真实结构,就成为我们勾画儒家伦理的完整面貌的前提条件。很明显,假如我们站在激进主义或则是保守主义的坚定立场上对待儒家伦理,就无法完整地看到儒家伦理的全貌,相应地,也就无法给予儒家伦理一个理性的评价,更无法勾勒儒家的现代处境和未来远景。我们只有寻求一个兼综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分析儒家伦理的方法优势、以及兼综二者伸张的儒家伦理在当下的或积极或消极作用的作用机制,才可以指望对于儒家伦理有一种健全的理解与评价。舍此,没有合理理解与评价儒家伦理的路径。

其实,只有从儒家伦理元初就具有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的双旋结构,来看待儒家伦理的思想结构与社会功能,才可以指望真正理解儒家伦理的历史形态,也才可能构想儒家伦理的“现代”出路。这是儒家伦理自身显示而出的一种自己要得到理解的理解进路。它不是一个善意的或恶意的理解者所可以依靠自己的善良意志或恶劣心境就能够改变的一种理解路径。

因此,反观儒家伦理的历史结构形态,就变得格外重要了。从一部儒学史来看,构成它的核心观念体系--儒家伦理,既作为一种历史相沿以下主题一致的思想体系而延伸,又作为一种与古典中国历史和谐而在的观念体系与行为方式而演变。从其诞生以来,就以其双旋的构成显示为一种具有复杂性的思想体系。一方面,它以其道德理想主义为核心的个体心性儒学支撑着古典中国的理想思想世界和理想政治世界,适应着古典中国社会运行对于理想精神的需要。另一方面,它以其伦理中心主义为核心的社会政治儒学支持着现实社会、现实政治的有序运作,发挥着社会政治的控制功能。这两个思想层面是同构的,是水乳交融地作为一个思想体系的两面,由儒家思想家提出、阐述和付诸实践的。同时,这两个方面又各有指向,以道德理想主义指向人心秩序,以伦理中心主义指向社会秩序。[10]

具体分析起来,这一双旋架构乃是儒家伦理从元初结构(原始儒家)到晚清时期(实学理学)一直延续的一种理论结构形态。我们当然看到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这一说法所具有的一种偏离历史组合,而形成的理想化的儒家伦理结构的性质。因此,仅就其历史的具体结构而言,儒家伦理在不同的儒家伦理思想家那里,是具有明显倾向性的思想体系--在某个具

体的儒家思想家那里,或则他思想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要浓厚一些,或则他的伦理中心主义

偏向要强势一点。但是,他们的思想指向则始终是双向的。这种双向指向的偏重点,受到思想家思想兴奋点和时代指向的影响。这正是有所谓个体心性儒学与社会政治儒学区分的理据

所在。也是个体心性儒学排拒社会政治儒学,指斥后者歪曲了儒家伦理道德理想主义真精神,而社会政治儒学批评个体心性儒学,指责后者迂远而无力处理实际的政治事务的原因所在。因此,要恰切地解析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首先要坐实在双旋结构的偏重方面,然后才可以透入到双旋结构的整体结构之中,展示这一结构的完整内蕴。

从双旋架构具有的各自的思想指向,各自的作用对象,各自影响中国历史的状态,各自存在的理由上来看,儒家伦理在阐释它的具体思想家那里,都不尽相同。就个体心性儒学而言,它在两个历史时期具有特别的衍伸能力--一是春秋战国时代,一是宋明两朝。前者以子思、孟子为代表,后者以陆九渊、王阳明为典范。他们围绕的伦理思想主题主要的是道德理想主义。关注问题的思想进路是由内圣而外王。化解外在紧张要素对于内在理想道德的挑战,是他们最为紧要的思想聚焦点。而这一儒家伦理形态对于古典知识分子--士人的影响是最为深刻的,它维持着上层精英社会的价值世界。它对于中国古典历史来讲具有着一种促使人们追寻理想生活的动力功用。因此,它的存在理由深深植根在人之为人的尊严和社会之为社会的秩序之“人性”的土壤之中。就社会政治儒学来讲,它也在两个时期显现了某种辉煌--一是战国末期至秦汉时期,二是明清之际。前者以荀子、董仲舒为代表。后者以明清之际三大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为象征。他们围绕的思想主题是如何使得混乱社会走向秩序井然的社会。他们对于伦理道德如何可以成功化解与其他社会要素的紧张关系,从而能够将社会纳入一个由自然秩序提供了正当性支持的和谐体系之中。这一儒家伦理体系主要以影响政治家和社会各类人士为主,它维系着古典中国的政治秩序,支持着古典中国的礼教结构,制约着大众的社会性行为。它使得古典中国足以将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组织起来而不至于陷入紊乱状态。因此,在儒家伦理理论中一直凸显的两大主题--以仁为核心的、道德理想主义的个体心性儒学,以礼为核心的、伦理中心主义的社会政治儒学,就分别由各有源流的“两派”儒学家们进行了专门精深的阐释。[11]

在分别审勾勒了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的各自存在情形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追问:儒家伦理的双旋架构如何或紧张、或和谐地构成为完整的儒家伦理体系?这是由三个理由所注定了的。[12]其一,从思想主题上来看,不论是倾向于道德理想主义的儒家思想家,还是倾向于伦理中心主义的儒家思想家,在思想的主题是都是围绕天人关系、人性善恶、内圣外王与德主刑辅四个问题域,展开其伦理运思的。其二,从所有儒家思想家的思想意图上来看,则都是围绕既整顿人心秩序、又整顿社会秩序两个目标展开思想历程的。他们都是在“伦理政治化,政治伦理化”的思想对局中陈述自己的伦理观念与政治主张的。其三,从儒家思想家设想的理想政治蓝图与实际政治状态来看,在前者,他们都是对于基于理想的大同社会表示认同的。在后者,他们都是对于现实政治的非秩序状态表示强烈的不满,因此要加以规制化的。因此,所有儒家思想家之所以有理由被成为“儒家”思想家,可以说是基于同一个理由,即他们对于“三纲八目”都有共同的、积极的认可--从一个道德理想出发,改善社会人生现状,达到一个最为理想的状态:其体现为一种道德理想状态,就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体现为一种理想的人生境界与社会政治生活状态,就是“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说古典中国历史上对于这一理想原则没有认同感的话,那他就不是儒家思想家了。所以,即使是被心性儒学思想家蔑视的外王派儒学思想家,也从来没有在自己的伦理陈述中,对心性问题完全掉以轻心。反过来,心性儒学思想家对于政治问题的连带关注,历来就是体现他们思想特质的地方。所以,荀子要讲“伪善”,王阳明要讲“杀心中贼”紧要的同时讲“杀山中贼”。在儒学史上,没有绝对偏离儒学双旋结构的儒家思想家。

儒家伦理以其个体心性儒学的道德理想主义指向,和以其社会政治儒学的伦理中心主义指向,两条环绕儒家伦理之以内圣外王为中心的理论中轴,形成为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没有前两者略为偏离儒家伦理言说轴心的理论结构,就无法显示儒家伦理丰富多彩的理论内涵。而没有后者显示的中心性,就无法显现儒家伦理的统一理论结构。因此,儒家伦理以内圣外王为轴心统合了个体心性儒学与社会政治儒学。

三、理想寄托

对儒家思想的理解范文第2篇

关键词:儒家伦理;道德理想主义;伦理中心主义;双旋结构

自近代以来,儒家伦理的反思,成为中国思想界最引人注目的一道学术文化景观。翻检一下近代以来中国思想史研究的主要文献,可以发现在儒家伦理的构成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相关性分析主题下面,浩如烟海般的研究成果。但是,就这种研究的结构分类来讲,则并不是令人满意的二元对诘式的论述:要么儒家伦理因为其道德理想主义有益于现代化,因此值得为之辩护。要么儒家伦理因为其伦理中心主义有碍于现代化,因此必须批判。辩护是捍卫性的,批判是拒斥性的。但是,从儒家伦理的历史构成与现实的可能影响而言,这种研究进路都是值得再检讨的。本文正是在意图突破这种二元对诘思维的基础上,对于儒家伦理的双旋式结构——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在贯通的基点上进行分别的分析。从而将儒家伦理的内涵作适当的分割,将其具有现代性的道德理想主义加以张扬,而对其从消极的一面影响古典中国历史进程的伦理中心主义加以摒弃。

一、两种倾向

这种分解,当然需要建立在对于儒家伦理的近代分析加以清理的基础上。这是因为,近代以来对于儒家伦理的分析,已经形成了某种支配人们对待儒家思想的惯性思维。不清理这种惯性思维,就不足以促使人们形成合理看待儒家伦理的理性眼光。而且,不进行这种清理,我们也无法走出以二元对诘的方法对待儒家伦理的方法困境,将儒家伦理的历史内容完整地还给儒家。进而,在提供一个儒家伦理思想的完整图象的基础之上,来讨论儒家的“现代”处境问题。

自近代以来,儒家伦理的处境,可以说是一直处于一种双面受敌的状态之中。这里的近代以来,当然是一个历史定位。它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三个阶段来看。第一个阶段是晚清,这一个阶段中国处于与西方接触的早期状态。人们还习惯于在自己的文化视野中观察了解与自己文化传统不同的相异文化。因此,愿意引进现代西方伦理来审视儒家伦理的人士,还没有将两种伦理传统对峙的思路。而意欲为儒家伦理辩护的人士,也还没有一种将儒家伦理一定要抬举到高于和优于西方现代伦理的强烈愿望。即使在引进与拒斥之间发生非此即彼的分歧时,也还只是在双方的动机上做文章而已。这个时期的典范人物可以说是康有为。他既为儒家伦理辩护,又着意引进西方先进的政治制度。第二个阶段是民国。这个阶段是一个对峙儒家伦理与西方现代伦理的特殊时期。一方面,这种定势的形成,是因为中国现代化的严重迟滞,使得中国人极度地焦虑起来。文化焦虑导致人们无法在中西伦理思想中寻找到兼综两者优势的契合点,而只能将两者关系处理为或为优点云集或为缺陷集合。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寻找中国现代化迟滞的原因只留下了思想层面的问题。所以,人们一定会在伦理思想的检讨上,陷入一个从思想观念上否定传统伦理的整体主义思维误区,走入一个所谓的“全盘反传统主义”的境地。典范人物就是陈独秀、鲁迅、胡适。第三个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早年历史时期。这个时期,由于意识形态的需要,即为了建立起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威,客观上需要将本性上与任何传统都对峙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放到与以传统伦理面目出现的儒家伦理的对立面上去。于是,对于儒家伦理的严峻批判与彻底否定,就势不可免。即使愿意对儒家伦理表示某种亲合的人士,到后来也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思想立场,加入到否定儒家的大合唱队伍当中。典范人物就是冯友兰。

这里所说的双面受敌,则是指儒家既要对付来自单纯的夸奖带给它的不实之誉,所构成的对于儒家伦理的“捧杀”的危险。又要对付来自简单的否定带给它的过当指责,以及由此构成的“棒杀”的危机。前者,使得儒家伦理被理想化了,似乎它只具有值得我们表示敬意的道德理想主义内涵。后者,使得儒家伦理被妖魔化了,似乎儒家伦理只具有伦理中心主义的成分。就道德理想主义而言,它是一种基于人生的道德安顿而言述的理想主义。它具有不因为时代和地域因素变化的永恒价值。而伦理中心主义则是一种基于社会政治控制需要建构的伦理论说,它具有一种因为时代和地域变化而有的暂时性和缺陷性。从前者看儒家,则儒家可爱。从后者看儒家,则儒家可恶。但是,任意选择其中之一审视儒家,实际上都是在损害儒家伦理在其元初阶段形成的双旋结构的健全肌体,是对于儒家伦理的一种倾向性的、而非健全的评价。

儒家伦理自近代以来遭遇到的这种双面受敌情景,最终使得儒家伦理的处境变成为两种对峙的评价观的战场:一方面,站在抨击儒家伦理的伦理中心主义视角的激进主义,对于儒家伦理坚决的予以拒斥,并且不承认这种立场有任何妥协的可能性。而站在捍卫儒家伦理的道德理想主义立场的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则坚定地予以辩护,认为儒家伦理是解决中国现代困境、乃至人类困境的良方。

而且,从态度上讲,激进主义拒斥儒家伦理,自始就是一种全盘的拒绝。这种拒绝,既落在社会政治控制上,也落在人伦道德的理想导向上。其基本理由是,其一,就社会政治控制而言,儒家伦理导致了专制政治。其二,就社会生活来讲,儒家伦理的守成取向,约束了中国人的创造力。其三,就儒家伦理的人伦关系调整功能分析,它引发了“以理杀人”的恶劣情形。其四,就儒家伦理借以存在的封闭社会文化性格来讲,它使得中国陷入了自我锁闭的状态,而难以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

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的辩护,则需要区分情况来对待。早期为儒家辩护的保守主义,是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合一的形态。因此,这种辩护愈是坚定,就愈是难以自圆其说。因为这种保守主义无法解释近代中国在社会政治的运动上面,为什么不能与他们认为的落后的西方媲美。他们的辩护,显然与时代脱节。到后来,保守主义逐渐裂变为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后者,即文化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辩护的理由,着重点并不放在儒家伦理可以发挥的政治功能上,而是放在儒家伦理可以发挥的整顿人心秩序的社会功能上,以及它应当的、或潜在的政治功能上面。因此,他们为儒家伦理辩护的基本理由则在于,其一,儒家伦理与专制政治没有必然的联系。儒家伦理乃是一套建立在道德理想主义基础上的实践伦理体系,它是要使人成为人,成为高尚的人。其二,儒家伦理是具有导向创新的思想特点的。其三,儒家伦理对于心性问题的强调,与“以理杀人”不仅没有联系,而且是尊重人性的、尊重日用理性的。其四,儒家伦理推动的是一种中庸态势,因此,它对于中国人避免偏激,择善而从具有积极意义。

两种倾向的评价,显然是难以调和的。造成这种以对峙态度来对待儒家伦理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是归结起来,不外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儒家伦理的外在社会功能的理解与评价的差异。二是对于儒家伦理的理论结构的认知区别。两种倾向的论说各自具有自己的历史理由,它们从各自论说轨迹上来分析儒家伦理也具有其自圆其说的理论态势。但是,在两种论说的框架内理解儒家伦理论说,则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二、双旋架构

这种局限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假如儒家伦理的思想内容结构真正如激进主义或(文化)保守主义所说的那样,那么,我们如何可以将他们各自声称、却又互不调和的历史真实性与儒家思想的本真结构吻合起来?另一方面是,假如儒家伦理对于中国古典社会发挥了如此积极或如此消极的单一性作用,它如何可以与以完整的形态存在的古典社会--即一个既有优长之处、又有短绌之点的社会结构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前者,是从儒家伦理的自身结构完整性上着眼看问题的。后者,是从儒家伦理的社会效用与社会依托上着眼看问题的。显然,我们只有将儒家伦理视为一个既具有“优点”、又具有“缺限”的完整思想体系,我们才足以全面地审视儒家伦理,既给予历史上的儒家伦理以一个健全的伦理结构,而避免肢解原本和谐地共存的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内涵。同时,也给予历史上的儒家伦理一个完整的作用于社会的状态,使得人们足以理解儒家与古典中国社会内在地互动的真实状况,并避免就其积极作用而单纯赞扬儒家、或就其消极作用来单纯否定儒家。

于是,如何凸显儒家伦理的历史真实结构,就成为我们勾画儒家伦理的完整面貌的前提条件。很明显,假如我们站在激进主义或则是保守主义的坚定立场上对待儒家伦理,就无法完整地看到儒家伦理的全貌,相应地,也就无法给予儒家伦理一个理性的评价,更无法勾勒儒家的现代处境和未来远景。我们只有寻求一个兼综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分析儒家伦理的方法优势、以及兼综二者伸张的儒家伦理在当下的或积极或消极作用的作用机制,才可以指望对于儒家伦理有一种健全的理解与评价。舍此,没有合理理解与评价儒家伦理的路径。

其实,只有从儒家伦理元初就具有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的双旋结构,来看待儒家伦理的思想结构与社会功能,才可以指望真正理解儒家伦理的历史形态,也才可能构想儒家伦理的“现代”出路。这是儒家伦理自身显示而出的一种自己要得到理解的理解进路。它不是一个善意的或恶意的理解者所可以依靠自己的善良意志或恶劣心境就能够改变的一种理解路径。

因此,反观儒家伦理的历史结构形态,就变得格外重要了。从一部儒学史来看,构成它的核心观念体系--儒家伦理,既作为一种历史相沿以下主题一致的思想体系而延伸,又作为一种与古典中国历史和谐而在的观念体系与行为方式而演变。从其诞生以来,就以其双旋的构成显示为一种具有复杂性的思想体系。一方面,它以其道德理想主义为核心的个体心性儒学支撑着古典中国的理想思想世界和理想政治世界,适应着古典中国社会运行对于理想精神的需要。另一方面,它以其伦理中心主义为核心的社会政治儒学支持着现实社会、现实政治的有序运作,发挥着社会政治的控制功能。这两个思想层面是同构的,是水乳交融地作为一个思想体系的两面,由儒家思想家提出、阐述和付诸实践的。同时,这两个方面又各有指向,以道德理想主义指向人心秩序,以伦理中心主义指向社会秩序。

具体分析起来,这一双旋架构乃是儒家伦理从元初结构(原始儒家)到晚清时期(实学理学)一直延续的一种理论结构形态。我们当然看到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这一说法所具有的一种偏离历史组合,而形成的理想化的儒家伦理结构的性质。因此,仅就其历史的具体结构而言,儒家伦理在不同的儒家伦理思想家那里,是具有明显倾向性的思想体系--在某个具体的儒家思想家那里,或则他思想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要浓厚一些,或则他的伦理中心主义偏向要强势一点。但是,他们的思想指向则始终是双向的。这种双向指向的偏重点,受到思想家思想兴奋点和时代指向的影响。这正是有所谓个体心性儒学与社会政治儒学区分的理据所在。也是个体心性儒学排拒社会政治儒学,指斥后者歪曲了儒家伦理道德理想主义真精神,而社会政治儒学批评个体心性儒学,指责后者迂远而无力处理实际的政治事务的原因所在。因此,要恰切地解析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首先要坐实在双旋结构的偏重方面,然后才可以透入到双旋结构的整体结构之中,展示这一结构的完整内蕴。

从双旋架构具有的各自的思想指向,各自的作用对象,各自影响中国历史的状态,各自存在的理由上来看,儒家伦理在阐释它的具体思想家那里,都不尽相同。就个体心性儒学而言,它在两个历史时期具有特别的衍伸能力——一是春秋战国时代,一是宋明两朝。前者以子思、孟子为代表,后者以陆九渊、王阳明为典范。他们围绕的伦理思想主题主要的是道德理想主义。关注问题的思想进路是由内圣而外王。化解外在紧张要素对于内在理想道德的挑战,是他们最为紧要的思想聚焦点。而这一儒家伦理形态对于古典知识分子--士人的影响是最为深刻的,它维持着上层精英社会的价值世界。它对于中国古典历史来讲具有着一种促使人们追寻理想生活的动力功用。因此,它的存在理由深深植根在人之为人的尊严和社会之为社会的秩序之“人性”的土壤之中。就社会政治儒学来讲,它也在两个时期显现了某种辉煌——一是战国末期至秦汉时期,二是明清之际。前者以荀子、董仲舒为代表。后者以明清之际三大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为象征。他们围绕的思想主题是如何使得混乱社会走向秩序井然的社会。他们对于伦理道德如何可以成功化解与其他社会要素的紧张关系,从而能够将社会纳入一个由自然秩序提供了正当性支持的和谐体系之中。这一儒家伦理体系主要以影响政治家和社会各类人士为主,它维系着古典中国的政治秩序,支持着古典中国的礼教结构,制约着大众的社会性行为。它使得古典中国足以将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组织起来而不至于陷入紊乱状态。因此,在儒家伦理理论中一直凸显的两大主题--以仁为核心的、道德理想主义的个体心性儒学,以礼为核心的、伦理中心主义的社会政治儒学,就分别由各有源流的“两派”儒学家们进行了专门精深的阐释。

在分别审勾勒了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的各自存在情形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追问:儒家伦理的双旋架构如何或紧张、或和谐地构成为完整的儒家伦理体系?这是由三个理由所注定了的。其一,从思想主题上来看,不论是倾向于道德理想主义的儒家思想家,还是倾向于伦理中心主义的儒家思想家,在思想的主题是都是围绕天人关系、人性善恶、内圣外王与德主刑辅四个问题域,展开其伦理运思的。其二,从所有儒家思想家的思想意图上来看,则都是围绕既整顿人心秩序、又整顿社会秩序两个目标展开思想历程的。他们都是在“伦理政治化,政治伦理化”的思想对局中陈述自己的伦理观念与政治主张的。其三,从儒家思想家设想的理想政治蓝图与实际政治状态来看,在前者,他们都是对于基于理想的大同社会表示认同的。在后者,他们都是对于现实政治的非秩序状态表示强烈的不满,因此要加以规制化的。因此,所有儒家思想家之所以有理由被成为“儒家”思想家,可以说是基于同一个理由,即他们对于“三纲八目”都有共同的、积极的认可——从一个道德理想出发,改善社会人生现状,达到一个最为理想的状态:其体现为一种道德理想状态,就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体现为一种理想的人生境界与社会政治生活状态,就是“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说古典中国历史上对于这一理想原则没有认同感的话,那他就不是儒家思想家了。所以,即使是被心性儒学思想家蔑视的外王派儒学思想家,也从来没有在自己的伦理陈述中,对心性问题完全掉以轻心。反过来,心性儒学思想家对于政治问题的连带关注,历来就是体现他们思想特质的地方。所以,荀子要讲“伪善”,王阳明要讲“杀心中贼”紧要的同时讲“杀山中贼”。在儒学史上,没有绝对偏离儒学双旋结构的儒家思想家。

儒家伦理以其个体心性儒学的道德理想主义指向,和以其社会政治儒学的伦理中心主义指向,两条环绕儒家伦理之以内圣外王为中心的理论中轴,形成为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没有前两者略为偏离儒家伦理言说轴心的理论结构,就无法显示儒家伦理丰富多彩的理论内涵。而没有后者显示的中心性,就无法显现儒家伦理的统一理论结构。因此,儒家伦理以内圣外王为轴心统合了个体心性儒学与社会政治儒学。

三、理想寄托

对于儒家伦理双旋结构的勾画,实际上可以说是对于儒家伦理的历史既有结构的一个恢复工作。除非在双旋结构的勾画中,儒家伦理就不能够得到完整的理解与把握。否则就会陷入以往讨论儒家伦理的要么美化、要么丑化的悖谬境地之中。但是,在“现代”情景中讨论儒家伦理,凸显它的二元紧张又和谐的双旋理论结构,和伦理与政治双管齐下的二元紧张又和谐的双旋功能结构,又并不等于将构成为儒家伦理的两个思想链——定位于梳解个体心性儒学的道德理想主义,与定位于诠释社会政治儒学的伦理中心主义两者,等量齐观。事实上,我们之所以对于儒家伦理加以“现代”的关注,就是因为儒家伦理思想中具有现代性的成分。而这种现代性成分蕴涵的多少,就儒家伦理双旋结构的两个构成面来讲,显然是具有差别的。

在现代性蕴涵上,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之间之所以具有差别的原因,是很明显的。一方面,这是因为两者的理论指向的不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实践走向的区别。再一方面,就是因为面对时代变迁两者所显示出来的弹性状态的不同。从第一方面来看,道德理想主义指向个体身心安顿问题、理想寄托问题,它围绕的是人生的价值轴心。而伦理中心主义指向的却是社会政治的秩序问题、现存社会秩序的维护问题,它围绕的是政治制度的安排问题。前者在任何时代、任何情形之中,都是做人所必须面对的、具有共同性的问题。而后者则与具体时代的政治状况连接在一起,实际面对的政治问题则具有极大差异性。从第二个方面来讲,道德理想主义在实践上主要指向的是个体的心性问题,它对于个体的道德修为、境界的提升、理想的勾画等等方面加以引导、给以影响。因此,这种引导与影响是面对个人道德生活的,解决的是个人的观念世界与生活实践中的问题。而伦理中心主义在实践上则指向的是社会政治生活的一般规则的达成、信守与强力维持问题。它对于个体的心性问题的关注就比较弱。对于建立在趋同的基础上的社会政治问题的设计与维持关注的强度,构成它的特点。因此,它着重趋同的约束与控制,力图解决的是大众共同面对的社会政治问题。所以,从第三个方面分析,由于道德理想主义面对的个体的心性世界,不论何时何地的个体都可以有感同身受的人生寄托与境界提升问题,它足以给任何考虑同样问题的个体以启发,而不受时代条件的限制--古典社会里发生的“先前的”个体感受与现代社会里出现的“后来的”人生思考是可以发生“视界融合”的。故而道德理想主义所具有的适应时代变迁的弹性空间非常之大。而伦理中心主义着眼解决的是具体社会政治情景中的具体社会政治问题。具体社会政治问题的解决,总是围绕着具体的社会政治事务展开的,解决的办法,总是处于这一情景中的各方对于自己具体处境的临时妥协的结果。因此,处理这一事务的情景中形成的社会政治事务的解决思路与方法,不是人们可以在另外一种情景中所可以机械套用的。因此,将一切社会政治要素化约为伦理问题,来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思路就不具有超越时代的普适性。它在时代变迁的处境中所能够表现出来的弹性空间就小得多了。

因此,如果我们要在现代性的背景中对于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进行再讨论的话,我们主要的精力恐怕应当放在对于道德理想主义所具有的现代性蕴涵的清理上面。如此,我们才可以明白,1950年冯友兰提出的“抽象继承法”的着眼点,也许正是落在这一方面。而唐君毅提出的中华文化的“灵魂自植”,也许只有在这一思维路向上寻找到合理的根据。这种分解基础上对待儒家伦理的思想遗产,在现代思想史上,正形成为具有共识性的见解。牟宗三提出的“道德理想主义”这一具有他的独特含义的概念,就正是一种基于在现代性背景中重建道德理想主义的智性尝试。

从道德的理想主义的视角看儒家伦理,儒家伦理确实不仅具有着现代性的义涵、甚至具有永恒存在的价值。这是因为,其一,道德的理想主义乃是一种基于“道德心”的理想主义。之所以说基于道德心的理想主义具有现代性价值,就是因为“一切言论与行动,个人的,或社会的,如要成为有价值的或具有理想意义的,皆必须依据此原意的理想而成为有价值的,成为具有理想意义的。”人的尊严与价值皆依托于他的一颗活泼泼的道德心——一颗“生动活泼沭惕恻隐的仁心”。它是好善恶恶、为善去恶的根据。这对于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人来说都是没有例外的。其二,道德的理想主义还是一种“理性的理想主义”。所谓理性的理想主义,不是指的与非理性相对而言的理性,也不是指的理论理性或逻辑理性,而指的是能够“抒发理性指导吾人之现实生活”的来自仁心而又超克习性的、具有自然去私为公、客观正义特点的普遍律则。在此,理想主义与理性主义的相互对应性特点凸显无遗。无疑,这对于总是处在人——己、义——利关系结构的人类来讲,具有着指导人们处理人际关系与义利关系的作用。只要人类没有脱离这种关系结构,那么,道德理想主义具有的某种指导意义就不会淹没。其三,这种道德的理想主义,还是一种直指实践的理想主义。道德心既是形上的、又是形下的。它既是理论的、又是实践的,即它对于实践具有一种理论提升的状态。并且它既是实践的、又是理论的,即它对于理论具有一种透入实践的定位。因此,它将形上与形下、理论与实践有效地统一于尽伦尽性的践履仁的过程之中。就此而言,道德理想主义意图将理论与实践统合起来,提供给人们一个完善的道德生活指南。这对于遭遇道德实践源自理论原则、还是源自实践需要的难题的人类社会来讲,也是具有某种明显的导引作用的。

正因为儒家伦理的道德理想主义具有定位道德、确认理性、导引实践的特点,因此,对于儒家伦理传统结构中的道德理想主义一面加以现代背景条件下的张扬,就具有相当的理据。这种张扬,可以从伦理学上寻找到的理由是,第一,人类伦理道德生活处境的相近性,决定了人类仍然必须在理想主义中为自己寻求前行的精神动力。而儒家的道德理想主义乃是特别强调无条件制约的理想主义。它是具有某种神性意念的理想主义,但又不是神学的理想主义形态。因此,它可以避免宗教迷狂而刺激道德激情。如果从儒家伦理中剥出带有普适意义的道德精神动力,那对于人类社会需要的发展动力机制无疑是具有积极作用的。因此,儒家伦理中的道德理想主义是可以成为现代性的一种精神资源的。甚至是可以成为超越现代性的一种精神资源的。第二,迄今为止的人类的生活,终究是在处理人——己、义——利关系结构中获得人心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因此,在强调个人利益的先导性、物质生活的基础性的情况下,我们对于自己生活的本质构成必须的反省,已经到了一个非加以检点不可的地步。无疑,就是在西方背景中,这种反省也是为思想家们所重视的。而我们对于这种物化先导的现代性的反省,以及对于人类社会的生活独特性的反省,也需要我们在中国情景里、现代性的疾速进展中,给予高度的重视。如果说我们还不能将儒家伦理中的道德理想主义具有的某种普适的约束物欲、控制利己的思想资源挖掘出来,至少,我们是可以将它作为引导我们以健全的心态对待现代性的一种思想资源。第三,自西方现代性成为世界范围的必然“选择”之后,现代性就徘徊在理性与非理性的精神圈套之中。无疑,这种徘徊,乃是一种现代性进展所必须的紧张。但是,这种紧张需要我们人类偿付的代价是高昂的。能否有一种替代性的思路,使得我们既可以将西方现代性道路的优势加以保持,又可以将这种紧张加以有效的化解,从而推动人类进入一个更为健全的发展境地呢?至少,儒家的道德理想主义是可以提供一种思考路径的。

四、重构规范

自然,就是设定儒家伦理的道德理想主义蕴涵具有某种现代价值,也不等于说儒家道德理想主义具有不加重构,就足以在当下运用的价值现成性。这是两个问题。与此同时,儒家伦理另一思想螺旋--伦理中心主义,对于现代中国来说还具有一种加大力度予以清理的需要。因此,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在现代性的背景条件下,既需要加以同时的注重,也需要加以各别的研究。那种在现代性背景条件中,对于儒家伦理的整体主义的提倡,是不符合儒家伦理的现代性处境的。相应地,那种分离主义的立场,即对于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的简单分割处理,对于儒家伦理的现代遭遇的改善,也并不见得就是有帮助的。

将话题切分为二来分析。就前者立场上,即整体主义的陈述来看,有两种观点是值得注意的。一是有论者在“亚洲价值”的名目下,以“亚洲奇迹”来支撑的儒家价值现代性论说。二是有论者在西方国家社群主义的理论名目下对于儒家价值的张扬。前一种论说曾经获得了较为广泛的支持。论者指出,儒家价值观所倡导的权威主义价值,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的秩序,非常重要。它促成了亚洲人对于纪律的谨守、对于长上的尊崇、对于秩序的看重、对于集体的认同。而这种种价值取向,构成了亚洲之不同于欧洲发展的价值基础。1980年代所谓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发展奇迹,在他们看来,恰好证明了这种价值体系的优长性。后一种论说是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一种退让性的说法。它似乎无意为儒家伦理代表的亚洲价值观辩护。但是,在借重社群主义对于西方主流价值观--自由主义的价值体系进行批判的基点上,以社群主义对于群体价值的重视这一与儒家伦理的基本主张相接近的思想观念类似,来为儒家伦理的现代性伸张。其实,这两种论说的支持理由都是不足的。前者对于儒家价值观的强调显然是取舍失重的。它没有注意到儒家价值观中存在促使个人道德发展的理想主义成分,而只是留意到儒家价值观中的社会政治控制的现实主义内容。它似乎是在张扬儒家的现代性,实际上是在损害儒家的现代性。它对于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复杂导因不加考虑,将所谓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奇迹归结为儒家伦理的作用。表面上看,抬高了儒家对于现代社会的作用力度。其实将儒家伦理的现代命运与四小龙社会经济发展命运,完全捆绑在了一起。结果在1997年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它就无法再为儒家伦理寻找到支持现展的解释理由了。因此必然走向抛弃儒家价值的地步。可见,将儒家伦理简单地作社会政治治理的处方来处理,其实就逃不出以儒家伦理的伦理中心主义来简单对待儒家伦理的偏执境地。这无疑是从张扬儒家伦理的动机出发而落个损害儒家伦理的结果。这是一种思维的吊诡。由此可见,从儒家伦理的直接的现代社会政治作用去处理儒家伦理的现代性问题,不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处理儒家伦理的思路——不论处理者是思想家还是政治家。而来自后者,尤其需要警惕。而依据社群主义来为儒家伦理进行“现代”辩护,则因为没有注意到儒家强调的群体优先,乃是一种古典社会中对于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群体的强调,它具有一种显见的封闭性。而社群主义所讲的群体优先(不论是从家庭、还是从社区或国家角度),则是在现代政治理念与制度平台基础上讲的群体优先。二者是具有一种不可比性的。

就后者的立场--即将儒家伦理的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完全切割开来对待的观点来看,也不见得就能为儒家伦理的现代性处境提供一个更有利的结果。因为,这一审视儒家伦理的进路,就其历史研究的一方面来讲,它不足以彰显传统儒家统合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即统合个体心性儒学与社会政治儒学、统合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政治控制事务的思想特质。而就儒家伦理的现代性出路来讲,则不足以凸显它应对现代性挑战时,如何可以在保全自己思想欲求的前提条件下,构想一个足以应付挑战、甚至超越西方现代性设计的可欲前景。而且,如果将儒家伦理同时解决伦理问题与政治问题的思路中断了,那么,剩余下来的“儒家思想”,还能不能被称之为儒家,都还是值得怀疑的事情。从前一方面来分析,儒家伦理结构的双旋结构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假如将前者看作是儒家伦理提供的一般价值规范的话,那么后者就是儒家提供的行为价值规范。两者融洽地存在于儒家的思想体系之中。虽然具有某种阐释的、或实践的紧张性,但是它们是支撑儒家伦理的双翼。两者围绕着儒家的内圣外王理念轴心,形成为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因此,这种站在儒家立场上处理儒家现代性境遇问题之作为一种策略进路,是有其可取之处的。但是,作为对待儒家伦理的现代性问题的战略考虑,则还是不足取法的思想进路。

必须要正视的是,儒家伦理的现代性处境是一种儒家伦理整体性处境的问题,而不是儒家伦理某一局部的处境问题。因此,要么整全地处理儒家伦理的现代性问题,要么完全存而不论,就成为我们正视儒家伦理问题的一个被迫的出路。这当然不是说我们还是只有徘徊在要么整全地抛弃儒家伦理,要么整全地捍卫儒家伦理的整体主义境地而不能超越。而是说我们必须同时着手处理儒家伦理的双重遗产,换言之,我们必须同时对于儒家伦理在古典社会的情景中曾经设计得非常周全的价值规范与行动规范加以重构,我们才可能将儒家伦理对于当代中国、乃至于当代世界的意义问题解释得清楚一些。为此我们必须尝试回答四个问题:

其一,我们今天为什么一定要处理儒家伦理的遗产问题?或则,我们今天为什么一定要花费巨大的工夫来重构儒家伦理?简单地讲,一方面是因为一个一般意义上的理由,即我们始终活在传统中,我们没有办法撇开传统而追寻现代。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们的现代处境与历史处境具有着某种一致性。因此,我们在认知现代性的问题意识上,是可以从传统中获得灵感的。再一方面,就是因为我们在解决同时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的伦理价值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时候,儒家可以为我们提供经验抑或教训。

其二,今天重构儒家伦理的时代动力是什么?这也可以有三个简单的理由。一个理由是我们中国的现代性进程遭遇到了处理与传统的关系的重大问题。这是我们百年来无法回避的问题。另一个理由是,西方的现代性方案具有的优长性已经显示得较为充分了,现代性的重构已经能够需要在各个非西方文化传统中寻求灵感。再一个理由就是市场经济实践带出了多重问题,人己、义利关系问题日益显示出轴心问题的价值来,儒家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成为今天回答同样问题的必然参考。

其三,今天重构儒家伦理的理论取向是什么?这里亦有三个基点需要指出。一是,既然对于儒家伦理的反思定位在“重构”,因此,就不是以对于儒家既带政治权威、又带思想权威的既有地位的恢复。所以,二是,必须在确认现代性的正当性的基础上反省儒家伦理,而不是将儒家伦理预先放置到一个与现代性相对抗的位置上,将儒家伦理视为与传统共存亡、而与现代性不能共存亡的绝对对峙体系。进而,三是,将儒家伦理的双旋理论结构做适当的分切的基础上,需要将儒家伦理之为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的结构作为重建儒家伦理的反思前提。因此,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的或弱或强的现代性蕴涵,是必须予以同时的处理的问题。简单地处置任何一方,都是轻率的。

对儒家思想的理解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儒家文化 高校党建 应用价值

儒家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随着社会的变迁,儒家学说在内容、形式和社会功能等方面都在发展。当今社会,儒家文化不断得到重视,并且焕发出新的活力。生活在中国传统文化氛围下的当代大学生从小就受到儒家文化的熏陶,对儒家文化的认同感比较高,在大学生党建和团建上发掘儒家文化的价值、意义,充分利用儒家文化资源,发挥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促进高校党支部、团支部在制度建设、思想教育、党团服务、创新党建等方面的发展。

一、儒家文化对中国社会的价值

(一)儒家文化对中国中产党人的历史价值。

中国共产党与儒家文化始终是紧密连接的。首先儒家文化中存在大量的唯物论和辩证论,比如《论语・先进》记载:“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明确地否定了鬼神的存在,这是儒家唯物论的一个论证。《易经》中“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则坚持矛盾统一的辩证观点,讨论了两个事物的相对运动变化。等老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都曾受过儒家传统文化教育,在接触到马克思主义这一哲学后重新审视儒家思想,辩证地看待儒家文化,然后站在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剖析中国现状研究中国革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道路。多数学者都承认儒家文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起到推动作用[1]。思想中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与儒家文化融合的产物。儒家文化中的德治思想对共产党人修养产生了积极的意义,几代中央领导集体都强调党员必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所以儒家文化与中国共产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必将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

(二)儒家文化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

党的十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提升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很有意义,此后全国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讨论和实践活动,掀起了一股热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从字面上看只是一个简单的词,要深入理解,需要深入分析研究其背后的意义。儒家文化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鲜活的实例。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中国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脱离文化传统,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借助传统文化。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高校的宣传学习中存在学习不够深入,缺乏实际案例,与现实脱钩等问题。利用大学普遍能接受的儒家文化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三)儒家文化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意义。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召开对为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及为谁培养人指明方向。其中就有说到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要求。立德树人是儒家文化的一个方面,儒家思想中的“仁爱”,“谦恭礼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思想就是立德的过程,通过批判地学习和弘扬儒家文化思想,根据时代的要求诠释,能够达到服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的目的。儒家思想中胸怀天下、立志报国有利于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礼记・礼运》篇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孔子之后孟子提出:“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表达了儒家贤哲“尚公去私”的奉献精神。这种精神对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产生过积O的影响,已经发展成为中华民族的“民族魂”[2]。这种甘愿吃亏、乐于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应该被大力提倡,有利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儒家文化中还有很多此类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联系的主题和内容,需要用现代人的眼光分析延伸,多途径引导教育,使大学生立德树人,做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二、有利于党建的儒家文化要素

(一)儒家大公无私精神有利于塑造学生党员的人格。

一个人的人格品质是其内在的核心力量,是一切行为的源泉,因此大学生党员的人格塑造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儒家文化有利于个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审美观。儒家文化中天下为公、大公无私的精神对塑造大学生的人格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相通的,儒家文化中修己达人和为人民服务更是高度相通。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儒家推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能帮助大学生党员领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个人品质上,儒家主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主张“欲不可纵,志不可满,乐不可极”的积极主义,提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乐观主义,使学生党员勇于面对挫折,提高抗压和适应能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价值观,有利于当代大学生树立集体主义观念[3]。此外,合理的大学生人格塑造能够端正大学生的入党动机,增强其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形成积极乐观向上的品质。

(二)儒家“修齐治平”精神有利于树立学生党员的理想。

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先进集体,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是普通学生的学习榜样。因此,大学生党员必须树立远大的理想,并为广大学生树立良好榜样。儒家文化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有利于大学生党员远大理想的树立。这一思想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兴衰结合、个人的修身与国家的发展相结合。大学生党员应当树立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有了这个理想才会从各个方面“修身”,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谨慎地遵守道德准则,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修正自我,完善自我。人的行为是社会的产物,整个社会的风气又是人的风气所形成的,一个人的行为和思想对社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孔子也强调“见贤思齐”的榜样学习作用,可见向别人学习的必要性。高校党员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他人的关注,良好的行为和思想会间接影响他人。青年大学生必须树立修齐治平的理想,跟着党的方针路线走。

(三)儒家和谐思想有利于促进党支部的和谐。

儒家和谐思想包含了人际和谐、社会和谐、生态和谐的思想,这一和谐思想同样能够促进党支部的和谐。将和谐思想运用到党支部建设中更能促进党支部快速有序地发展。《礼经・中庸》中所说的“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要求人们应自觉地把道德规范内化为发自内心的道德约束力。儒家和谐思想蕴藏着丰富的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能丰厚党支部的文化底蕴,增强大学生党员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改善党支部中的不和谐现象。党支部成员遵守和谐的道德标准,融入党支部建设当中,自身发展和支部发展形成辩证统一的关系,能有效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但是党支部的学生党员毕竟是一个完整的个体,个体与个体之间难免会发生某种摩擦,这些冲突和矛盾可以通过儒家“仁者爱人”、“以礼待人”的和谐思想化解。

(四)儒家创新精神有利于增强党支部的活力。

孔子提倡“吾日三省吾身”,学习他人优点,反省自身不足,提高自身德行。对于党支部的发展来说,一味地墨守成规是不够的。发展需要创新,这种创新不是简单地改变一切老的东西,追寻一切新潮的东西。强调每个党员要时刻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错误并真心改过,不重蹈覆辙。人就是在犯错误―正确认识错误―及时改正错误―自省自责―防止犯错误―提高修养的过程中成长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党支部也是如此,需要在不断继承创新中发展。每个党员还要对党支部提出合理的建议。去其他先进党支部学习,开展民主生活会、茶话会等,以轻松愉快的方式进行交流,形成良性的思想碰撞。开展内容充实、主题积极、形式活泼的党支部活动,让学生党员乐于参加政治活动,增强对党支部的归属感。

三、儒家文化促进党建的途径

(一)端正思想认识,重视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经历了封建社会的历程,或多或少存在封建思想,但它比封建社会有着更悠久的历史,内涵更加丰富。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儒家文化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资源,对于当代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建立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高校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需要用全新的视角进行破解。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能为党建工作破题提供新的思路。高校党建工作者和思想教育者要用辩证的眼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儒家文化,形成符合党建工作内容、党建制度要求的教育材料,把儒家文化传承落到实处,使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部门要认识到这一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并提供政策和财力的支持。总的看来端正思想、高度重视是儒家文化价值开发利用的前提。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发挥传统儒家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就必须让更多的人了解儒家文化,认识儒家文化。曾指出对儒家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是必不可少的[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儒家思想的导入同样离不开宣传,在高校的党建和团建中要不断融入这一思想,比如在各个班级团支部中召开儒家文化学习主题班会,在班会上进行讨论。发放与儒家文化相关的学习教辅资料。组织儒家文化学习知识竞赛,在学校的各大文艺晚会上融入儒家元素,创造更好的儒学环境,让大W生浸润在儒家文化的学习氛围中。在党支部建设的日常中,有意识地组织一两场儒家文化、儒家先进事迹的学习会。给青年团员、青年党员灌输“仁爱”、“和谐”、“自省”的思想,在学习中不断完善自我,形成良好的儒学学习氛围。

(三)积极推进实践,创新工作模式。

儒家文化若要在党建工作中发挥实效性就需要大胆实践,以高校辅导员为思政教育前沿的教育工作者,发挥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越来越多的辅导员担任党支部书记。辅导员首先要深入学习研究儒家文化,具体到党建工作中,对学生在学校的各项党建活动,积极引导参与,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辅导员要深入学习儒家思想,在党支部开展的学习活动、重大主题活动中加入儒家文化,学生“亲其师、信其道”,自然会受到儒家文化的积极熏陶。在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可以适当以儒家文化作为参看依据,在团员推优、积极分子考察、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中,学生有没有做到大公无私地为他人服务,有没有在学生中起到修身、立德的表率作用,以儒家内涵考量一个学生是否符合党员发展的要求。

儒家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思想结构中的重要部分,对党的成立、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对高校党的思想建设也起到一定指导作用。高校要搞好党的思想建设,可以从儒家思想切入,用好这一武器,切实推进高校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高校党的建设及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秦宁波.近十年来中共与儒家文化研究述评(1920~1949)[J].党史研究与教学,2016(1):102-109.

[2]王祥云.儒家学说的主导精神对民族文化的影响[D].开封:开封大学,2007.

[3]刘和忠.孔子道德教育思想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对儒家思想的理解范文第4篇

儒学作为一种文化曾以强势的道德意识及政治理想成为贯穿中华民族历史的主流价值观,成为传统中国人立身处世的原则和规范,时至今日,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儒学还有存在价值吗?因为一百年来,中国受西方功利主义的影响,功利主义盛行,在某些中国人的心中,功利主义已占了上风。功利主义的根本特征是“功用至上”,一切问题都从“功用”上思考、评价才认为合理,“功用”成了人们思考评判所有事物的最高标准,现在某些中国人已经不会像古代的中国人那样从道德、良知、天理等角度思考评判事物了。在这样的思想背后下,某些中国人认为儒学已经没有用了,应该像出土文物一样成为博物馆中的陈列品,最多只供专门的研究人员研究。然而,儒学果真在当今中国没有用了吗?儒学果真是文字古化石或出土文物吗?儒学果真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儒学在当今中国仍有存在价值,因为儒家传统的价值意识依然主导并决定着中国人群的道德信念与家庭伦理。

一、儒家哲学的基本观点

简单地概括,儒学应包含丰富的人生哲学与道德哲学,其要旨是对人关照,是对人的生命价值的探究,是对人的终极关怀。

儒学的核心概念是“仁”,孔子教导“为仁”的原理;孟子则提出“养浩然之气”、“求放心”、“尽心”的功夫论;荀子提出“化性起伪”;《大学》中的“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三纲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德目;《中庸》中的“诚之者人之道也”、“慎独”的哲学;周敦颐的“主静立人极”功夫;张横渠的“存天理去人欲”;程颢的“识仁”、“体贴天理”;程颐的“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朱熹的“格物致知”、“穷理尽性”;陆象山的“立其心之大者”;王阳明的“致良知”;刘蕺山的“慎独”与“诚意”等。不论这些儒家学者试图透过何种相近或相异的概念范畴或思想体系,对于人类自我修养及超越的可能提出各种设计,他们共同承认并以此种共识为基础而发展其本身思想的观点,即透过这些人类自身由内而外的功夫修养,追求并达致儒家的社会政治体制与文化理想。

儒家哲学最重视社会哲学,因为成就一个现世的人类的理想社会是儒家最原始的关怀,为了设计与建立一个理想的人类社会,孔、孟、荀等人可说不断提出各项有关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或伦理的观点的思想家,同时这正说明何以社会哲学才是儒家思想起步的主要重心,即就儒学传统的整体来说,儒家哲学的进路是社会哲学的。儒家的社会哲学内容条理清晰,《大学》八条目是最具体的代表,《礼记》中的《礼运大同篇》是重要的社会哲学著作;周公制礼作乐与孔、孟、荀三人提出的许多政治制度与施政原则,如行仁政、不重敛赋、礼乐化民等,都是儒家思想传统中极具代表性的观点。另外,表现在汉代经学思想中的儒家思想是以儒家经典为根据而设计出来的社会体制之学。同时,为建立理想的社会文化,家庭间的伦理关系更是关键要目,因此孝道是《论语》中孔子以之为一切德性的根本德性者。最后,《易经》哲学中借由《易传》注解之作而建立了儒家价值本位的情境伦理学,即针对各种伦理冲突情境的知识解析提出进退智慧,从而作为儒者处世应世的操作知识根据。

二、当今社会儒学作用之所在

1.利用儒学重构现代社会道德

当今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之一,就是呈加速扩大趋势的非道德化倾向。许多传统道德体系被玩忽、蔑弃、破坏甚至解构,政令和法律被迫切入道德领域,以管制和刑罚代替教化。更严重的是,以政法代道德导致更多的人愈淡漠甚至丧失自律意识,一度令政法管制束手无策。其后果是人性的扭曲以致丧失,从而使公共秩序败坏,社会生活失范。可以说某些中国人的社会道德已经开始崩溃,很多中国人已经不知道按照什么样的道德标准实施自己的行为,即出现了孔子所说的“无所措手足”的状况,出现了“礼崩乐坏,学绝道丧”的局面。如何解决现代社会道德滑坡现象?“重构道德”成为当今社会十分关切的话题之一。在重建道德、特别是自律而非他律道德方面,儒学拥有无比丰富的思想资源和实践典范。儒学的基本特征就是把道德放在治理社会与国家的首位,儒学在本质上就是道德之学,追求一个道德的社会就是儒学的实践目标。

儒学对人性的基本认识是“仁、义、礼、智、信”,这是人类普遍永恒的道德,儒家清醒地了解到人的与物质生活相互作用可能对其道德意识发生的负面影响,因而汲汲于提倡修养工夫,发明道德本心,使之“惺惺不寐”;追求“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而非“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的政教方式,内外夹持,养护人的德性。人性规定了儒学做人的原则和为之奋斗的目标。儒学永远不是道德说教者,首先是道德实践者,他们以知行合一的方式实现自己的道德人格,以自己的道德人格证明自己的道德教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历史上的儒学都努力在社会中实现“仁、义、礼、智、信”这人世间永远不变的常理常道。

儒家用道德来引导、用礼义来规范的论说及实践典范,对于当今人类的道德生活具有非常现实和重要的价值。

2.利用儒学重塑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以儒家文化为思想资源,有现实基础。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吸取和继承了包括儒学在内的传统思想文化的某些精华,从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内容,并使之取得“中国化”的形态。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对儒家思想的吸收,青年群体对儒家文化的认同,足以表明儒家思想作为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资源,是活着的思想。就此而言,儒家思想必将在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在精神气质上把一个民族与另一个民族区别开来。因此,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根本特征,或者说自性特质。民族精神不是今天才有,而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文化演变中逐渐形成并定型的,所以,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产物,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特质的体现。在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交往的过程中,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自我认同的核心内容,是一个民族文化身份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民族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身份标志。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民族精神,就不会有民族自我认同的内聚力,就没有确定的文化身份与其他民族交往,就会处在“无所适从的精神分裂状态”。从历史上来看,民族精神体现在一个民族的文化中,具体体现在一个民族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学说中,如美利坚民族的民族精神体现在基督新教文化及其思想学说中,俄罗斯民族的民族精神体现在东正教文化及其思想学说中,而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则体现在儒家文化及其思想学说中,即体现在儒学中。

但是,百年来,在反传统的浪潮中,从“五四”打倒孔家店到“破四旧”,与传统进行了最彻底的绝裂,儒学首当其冲,成为被攻击的目标,最后导致儒学式微。儒学式微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中华民族丧失了自己的民族精神,学到的西方文化及西学又不能转化为自己的民族精神,结果中国人灵魂四处飘荡,无所归依。如何解决呢?通过儒学重塑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因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自古以来就体现在儒学中,儒学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最集中的载体。在中国过去的历史中儒学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在今后岁月中,儒学必将再度体现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这是儒学“为生民立命”的历史使命。

3.利用儒学解决现代社会的生态危机问题

当今人类面临的全球生态危机无疑具有普遍性和灾难性。伴随现代化运动狂飙突进的是人类精神的失落和传统社会的解体,特别严重的是地球生态圈经亿万年演化而形成的生态系统的高度破坏。臭氧层空洞、温室气体效应、全球气候变暖、极地冰盖融化、海平面上升,诸如此类因工业化和都市化引起的问题,已非水土流失、河流枯竭、土地沙漠化、空气和水源污染、酸雨等局部性问题可比,真正是全人类的问题,是任何人都无法回避或消解的问题。

对儒家思想的理解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自孔子创立儒学开始,实践便成为其重要的思想内容之一。然在传统儒学中,实践往往被局限于道德范围之内。儒学要发展就必须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时代问题给予创造性的解决,而儒学实践理论这一概念将传统儒学的道德实践和现实时代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儒学实践理论是儒者以仁爱为内核对时代问题进行思考和理论创新的建构的哲学,即在儒学实践理论这个概念中,其主体是具备道德价值、强调个体的修为、拥有浓厚的历史文化意识、在道德价值观照下去审察历史和现实的哲学工作者和思想者,其理论的内核是仁爱,其中心内容是反思时代问题和理论创新,其本质是建构的理论哲学。

自孔子创立儒学开始,儒学就十分强调实践的观念。对此,梁启超深有感触地说过:“后人多谓知行合一只说是王阳明所首倡,其实阳明也不过是就孔子已有的发挥。孔子一生为人,处处是知行一贯,从他的言论上,也可以看得出来。他说‘学而不厌’,又说‘为之不厌’,可知‘学’即是‘为’,‘为’即是‘学’,盖以知识之扩大,在人努力的自为,……所以王阳明曰:‘知而不行,是谓不知。’”儒学的实践理论是讲究即知即行的,是体悟与实践相结合的理论。但儒学这个实践理论更多强调的是在道德上的实践,使道德实践和生活融为一体。

儒学实践理论强调的道德理论实践构成了人之为人的重要的文化标准,但只有这样的规定并不能使儒学更好地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因为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在理论文化的建设上有自己独特而有效的理论。而缺乏相对独特而有效的理论是限制儒学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因。换言之,如果儒学要在参与社会实践中成长发展,那么儒学的理论创新是必然要采取的行动之一。

现在很多人对儒学在当代的理论创新提出自己的看法,清华大学方朝晖老师曾经说过,要通过厘清知识和道德的关系,来探讨儒家道德传统与知识结合的可能方式。l而浙江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吴光老师对儒学理论也进行了新的探讨,他提出了“民主仁学”的概念,并对该概念的特征即道德理性、人文性、实用性和开放性进行了说明。山东大学颜炳是老师指出在现代文化的建构中既要充分发掘传统文化的自我转换或转型的潜能,重铸民族灵魂,又要引进西方文化的结构和格局,促使传统文化向现代方向转变。并主张儒学应当加强同当代社会的互动,以此使得儒学焕发生命力。复旦大学徐洪兴老师认为,儒学的伦理价值经过现代转换和诊释可以对防止现代的弊病有所贡献。

以上诸位老师对儒学的发展,各陈其见,积极对儒学的发展进行理论上的创造,是当代中国学界对儒学发展可能性的探求活动的缩影。换言之,儒学的当论创新是极具开放性的。在这种文化氛围下,笔者也希望能把自己的日常学习心得,以此种方式表达出来。

一个命题和理论的基础是概念,所以表达自己想法的基础当然离不开概念。而儒学中一个关键概念就是儒学实践理论。儒学实践理论概念是一个普遍的概念,是超越于特定时代和特定具体内容的一个抽象概念。因其抽象,所以对具体内涵的规定就少,该概念的开放性就较大,所以很适合对其进行必要的理论规定和演绎。

首先对这个儒学实践理论下一个定义:儒学实践理论是儒者以仁爱为内核对时代问题进行思考和理沦创新的建构的哲学。首先,儒学实践理论的主体是儒者;第二,儒学实践理论的内核是仁爱精神;第三,儒学实践理论的中心内容是对时代问题进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第四,儒学实践理论的本质是建构的理论哲学,是立足于传统和现代的对文化的抽象化把握和思考。

下面我们对儒学实践理论的几个内涵分别加以解析。

一、儒学实践理论的主体是儒者

儒学实践理论的主体是儒者,这里所谓的儒者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进行研究的哲学工作者和思想工作者。在中国独特的文化内涵下,所谓儒者是有其特定的文化含义的。首先,儒者是一个有道德价值的人。这是儒学自孔子以来十分强调的首要内容。儒学认为,道德价值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论语·学而》中“学而时习之”的“学”,即“觉”也,是觉悟做人的道理,即道德价值。《大学》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自天子以至庶民,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孟子也提到仁义礼智四德是人性善的萌芽。这些都表明,道德价值是为人的根本原则。后世儒者从董仲舒的“正其义不谋其力,明其道不计其功”到朱熹的天理道德观念无不秉持了先儒的这一理念。其次,这里的儒者蕴涵着个体的意味,即强调的是个体儒者,这也是儒学重视个体的传统。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不欲”、“勿欲”、“欲立”、“欲达”都针对个人而言。《大学》中可以看到儒学的个体思想,“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事皆以修身为本。”这主要是针对个体而言的道德修养的过程,并指出这个道德修养是人人必须且能够做到的。

谈到儒者,还需要提到的一点就是儒者的历史意识。中国儒学很重视历史,孔子整理编订的《诗》、《书》、《礼》、《乐》、《易》、《春秋》,即是对上古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而孔子及其后学都“祖述尧舜,文武”的文化倾向无疑鲜明地展示了儒者们深远的历史文化意识,尤其是自韩愈后创立的道统学说,其一脉相承的历史延续,在展示儒家发展的过程中也显示了儒者心目中的历史文化和责任意识。

在这里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儒者的道德价值对其活动的意义,因为这是儒者必备的品质。道德在人的活动中起到了价值观照活动的作用。在这方面,以三苏为代表的宋代蜀学提出的“推阐理势’,观点明显,“圣人因时设教,而以利民为本”,“时”大致相当于“推阐理势”中的“势”,教则相当于其中的“理”。这里的“理”即儒学的道德义理,“势”则是指事异备变。这就是说,道德价值高于事实,以道德义理来观照社会事态的变化,采取合理的方法手段来适应社会的变化。“所以要用道德来指导规范人类社会的生活,恢复人之作为人的尊严,恢复人道的崇高”。

总而言之,作为儒学实践理论的主体的儒者需要具备道德价值,强调个体的修为,拥有浓厚的历史文化意识,并在道德价值的观照下,去审查历史和现实,这是作为一个儒者所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二、儒学实践理论的内核是仁爱

早在儒学开创者孔子那里,仁的思想便已经成了最高的思想观念,而这个观念的核心就是仁爱。这个思想在孟子那里得到了证明和发展,应用在政治上就是孟子提出了仁政的思想。后世的儒学者无不以仁作为最高的价值,观照现实世界,以儒学的视野解决社会时代问题。儒学发展到宋明理学,儒学的仁爱精神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以北宋儒学为例。“站在中国历史的角度进行纵向比较,则可以认为北宋既是一个政治变革的时代,也是一个儒学复兴的时代。政治变革通过政府有组织有序地进行,是在儒学复兴的文化支持下自觉进行的政治调整……也正因为二者被历史现实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政治变革引发了儒学复兴的问题意识,反过来,儒学复兴又影响了政治变革的方向性选择,所以,北宋儒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政治哲学,它所代表的时代精神,是对文明秩序及其最高的体现形式—政治制度,进行理性的批判和重建。批判是追索文明秩序的合理性依据,所谓天道性命之理,即由此发畅;重建是探讨文明秩序、政治制度的合理模式,于是需要推阐王道,作为最高政治宪纲,从而将师古与用今结合起来,使现实政治朝着合理模式的方向调整。正是围绕批判与重建的时代课题,触发北宋儒者的思想激情,形成各种学派,构成一幅色彩斑斓的思想史画卷。”以仁爱为核心的儒学王道思想在北宋儒学者处成了宪纲原则,成为观照现实时代问题的道德价值标准。

儒学的仁爱是一种普遍的思想。首先,自儒学创立之初开始提出力行仁爱,绵延数千年而不中绝,这是历史的选择。而历史的选择则证明仁爱具有超时空性。其次,仁爱能满足人类内心精神需求。在人类交往中,人总是希望能够被尊重和关爱,这是人类共同的精神需求。当将仁爱思想付诸交往时,己之所欲,施之于人,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精神感受到的是幸福和满足。而这正是人类要追求的生活的意义。从这个角度上说,仁爱是普遍的,它实际内存于每个人的内心之中。

仁爱是儒学实践理论的内核。仁爱是普遍的道德价值,而普遍道德价值的意义就是对现实世界进行观照,以仁爱认识社会现实,以仁爱批判和改革现实,从而力图达到社会的和谐。从本质上来说,仁爱是儒学实践理论主体观照社会现实的依据和标准,儒学实践理论主体的其他方面的意识都以仁爱为中心而展开。

三、儒学实践理论的中心内容是反思时代问题和理论创新

(一)儒学实践理论的中心内容之一:反思时代问题

儒学实践理论的基本内容是反思时代问题。从儒学实践理论的含义来看,儒学实践理论具有积极参与社会的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的意识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对时代问题的反思,换言之,反思时代问题构成了儒学实践理论的基本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儒学实践理论把握时代问题的基本方式是精神地把握时代问题。所谓精神地把握时代问题就是将时代问题转化为哲学问题加以思考,从而给时代问题的解决提供哲学理论上的支持。

以哲学的方式来理解时代问题的时候,很自然地就会涉及一个基本的问题,就是哲学史和哲学的关系,因为时代问题背后牵动的是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的关系。如果将历史问题哲学化思考,那么必然涉及哲学史和哲学的关系。因此,反思时代问题时必然要讨论哲学史和哲学的关系问题。

哲学研究的是人类面对的一些最根本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内容和方法正是在哲学史,也就是他们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展开的。每一个真正的哲学家只有与以往的哲学不断地进行对话,才能进入这些问题并对它们作出自己的贡献。哲学基本问题总是浓缩着时代的问题,是人类对自己所面对的困境的智慧的思考,正因为如此,哲学家对哲学史的研究,从来都不是发思古之幽情,而恰恰是要以今度古,从哲学史中找出当下危机的根源,或探寻可能的解决与出路。之所以要以讲哲学史的方式阐述自己对时代问题的思考,原因有二:意识要追溯当下问题的深层原因,再就是试图在传统智慧中找到今天问题的出路或启示。

精神地把握时代问题,即把握时代问题的两个方面,首先要有历史感,从对历史的研究中探寻出当下时代问题的历史、哲学的根源;其次就是借鉴历史智慧来思考当下的时代问题。借鉴历史智慧并非将历史经验移植到当下,而是寻求解决当下时代问题的方法,即历史经验并不能完全能解决当下的时代问题,当下时代问题只能在历史方法的启发下,根据当下的时代条件进行创造性的思考和解决。

(二)儒学实践理论的中心内容之二:理论创新

儒学自古以来就不乏创新精神。孔子虽然继承了周代文化,但它并未毫无选择地保留,而是对周文化进行了损益,最重要的是他将周代以来的仁的概念加以哲学改造,由政治术语变为最高思想价值原则。创新的意识在孟子处也很强。孟子终身愿学孔子,孔子言“性相近”,而孟子言“性善”。孔子说:“齐桓公正而不橘”,“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微管仲,吾其披发左枉矣。”而孟子反其言:“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管仲曾西之所不为也,而子为我愿乎?”孔、孟之言显然相抵,但创新之处不言自明。儒学从汉至唐,经学绵延,而到宋明,学风顿变,自觉创新,儒学诸派兴起,由范仲淹、欧阳修为代表的庆历学术开始,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新学、张载的关学、二程的洛学和苏轼为代表的蜀学竞相开展,直至后来的心学和理学的并举。从儒学发展的脉络来看,儒学不乏理论创新活动,只是后来由于外因的强烈介人而使得儒学的创新意识萎靡,理论创新陷入枯竭。但这只是暂时现象。当有适当社会环境时,儒学的理论创新就会重新生长。当代各路新儒家的种种努力都是这种理论创新的再现和发展。

儒学的理论创新是儒学实践理论的表现形式。儒学实践理论对时代问题的精神的把握,在面对时代问题的解决上往往表现出对创造性思维的需求。而在创造性思维方面,儒学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在历史文化上,儒学的理论创新传统可以给儒学实践理论创新提供文化的渊源和方法的启示。可以这样说,儒学实践理论的理论创新是以儒学的理论创新传统为文化基础的,是儒学传统理论创新在当今的展现和发展。

儒学实践理论不只在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更重要的是要在此基础上以理论创新对时代问题的创造性思考。这是儒学实践理论主体参与社会的积极意识的重要表现。

四、儒学实践理论的本质是建构的理论哲学

儒学实践理论在本质上是建构的理论哲学。所谓建构的理论哲学就是以抽象的理论思维对中国传统哲学中超越时代、超阶级和超历史的特殊的普遍抽象的概念和范畴进行反思、重构和演绎,即对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概念进行重新的构建和演绎。这是具有可能性的。首先,从方法论上来看,儒学实践理论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对这样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是合乎逻辑的,正如马克思认为的那样,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范畴相互间的推演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所谓抽象和具体,正如马克思所说,也就是内涵比较简单的范畴和包含它的比较复杂的范畴,也就是内涵比较片面的范畴和包含它的比较全面的范畴,也就是部分和包含部分的整体范畴:“具体之所以是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所以,我们对一个抽象概念进行规定,使其具体化,以使抽象的概念符合理论的需要。从理论上来看,儒学实践理论具有很强的现实可能性。在当代的中国,自民国初年后,中国文化便开始了新的发展历程,旧有的理论已经被打破,直至今天,中国在文化上尚没有完成文化的新建构,所以,在这种文化竞相争鸣的时代,提出自己的合理见解是十分有意义的,所以架构理论哲学是儒学实践理论的本质。

综合来看,儒学实践理论的各部分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仁爱是主体儒者的核心思想内核,是儒者内在的价值标准,而反思时代问题和理论创新则是儒者关注现实、改造现实的思想对象,在反思时代问题和理论创新的关系中,反思时代问题是理论创新的前提和基础,而理论创新则构成了对时代问题的反思和理论解答。

儒学实践理论的外延包含广泛,既包括古代先儒对儒学实践理论的创立和发展,又包括当今社会有儒学文化背景的学人对时代问题的反思和探索,从孔子损益三代文化创立仁学理论到当代新儒家的对时代问题的种种探索,绵延至今达数千年之久,其理论革新发展更是层出不穷。具体而言,儒学实践理论具体形式包括先秦儒家、汉唐经学、宋明清理学、民国初年新儒学等。

对于先秦儒家的实践理论,主要包括孔子、孟子和荀子实践理论创新。孔子积极学习和吸收夏商周三代文化,因其时代,择善而从,创立了以仁为核心的实践理论体系;孟子对儒学实践理论亦有发展,以性善学说来为孔子的仁进行理论证明,并针对当时的政治,提出了仁政学说;荀子则在孔孟的实践理论基础土,提出了性恶学说—强调人后天向恶发展的可能性,为其礼法理论提供理论支持,同时他还根据战国时代人心纷乱的状况,一反孟子的崇王贱霸的方略,主张王霸并举,最终实践王道。

汉唐经学则是在汉代以后儒学实践理论的一种形式,经学与儒生所传儒学有密切关系,经学是儒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儒学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经学是以儒家经典作为注释和研究的对象,并结合各个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一些新见解。可以说,离开了儒学,离开了儒家经典,便无经学。而儒学在汉代以降,主要是以经学的形式出现的,离开了经学,便谈不上儒学的流传和发展。儒学除以经学的形式外,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儒学的渗透和儒家思想的体现。

宋明清理学是两宋、明和清代主要的儒学实践理论,主要包括二程和朱熹的理学和陆九渊、王阳明的心学两个主要理论形式。他们针对各自的时代特点,对儒学实践理论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宋代佛道盛行而儒学式微,程朱积极吸收佛道思想创造性地诊释儒学经典,以创新的儒学理论力辟佛老,成为儒学理论发展的里程碑。陆王心学的发展是对程朱理学理论的反动。明代程朱学说笼罩士人,其教条化导致儒学思想失去活力,王阳明以致良知学说,使得思想解放蓬勃发展,是儒学实践理论的又一次发展。这两种思潮后对清代的影响深远。

民国初年出现的新儒家是在儒学遭受近代西学的冲击下进行的文化反思和创造活动,包括梁漱溟、熊十力、冯友兰、贺麟等及其后学,如牟宗三、徐复观等人。他们积极继承传统儒学的精华,运用西方的学术思想来重新认识和发展儒学,并结合时代问题积极进行儒学的创建,如牟宗三在突出儒学个性之后,在民主和科学成为时代的主题后,积极努力,希望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开创出民主和科学。

儒学实践理论是一个开放的理论,它的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是由儒学内在的动力—儒学仁爱原则下的对时代问题的反思的前提下进行的。儒学仁爱是一个普遍的原则,对不同时代具有观照作用,而这种观照必然要求对当下时代和社会问题进行反思,使得社会的发展符合时代要求,为时代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持。由此可见,儒学实践理论必然是一个开放的理论。

五、儒学实践理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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