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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儒家思想主要有三个主张:
一是礼治,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的理想社会。
二是德治,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成为一颗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
即使中国儒家从不同的方式、不同的道路传入到越南,但这些差异方式在社会经济,文化中得到折射。所以可以说,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具有一些相同之处。
(一)儒家在社会中的作用及其生存基础。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的相同在于它的存在基础,甚至日本儒家、朝鲜儒家也如此。依笔者所知,儒家长时间在中国、越南、日本、朝鲜等国家生存下来的基础是东方国家社会经济条件,东方国家社会存在基础在于稻作农业经济与三角洲流域紧紧相连。该经济基础使社会产生更大的凝聚力,融入大自然,受到大自然的影响,崇拜天地自然,社会中人尊重长辈,尊重有经验者,尊重社会和家庭的秩序,注重和睦相处等等。这是个好土地给儒家扎根生枝以及发扬自己的学说。虽然在越南、日本和朝鲜,儒家都是来源于中国,并不是土著思想系统,但是,像中国一样,在支配社会发展时,儒家起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封建社会发展。今天,儒家思想虽然不再是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但儒家思想的标志仍然保留——它成为“民族传统文化”,也对当今社会的发展更具价值。在中国,儒家支配所有乡村和家庭关系、道德关系、教育活动等社会中人的活动,是中国封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思想基础,从汉代(公元前206年至220年)至清代(1644年至1911年)。在越南,日本,韩国也是如此,儒家思想也强烈地影响社会的所有活动。在越南,儒家长时间是支配封建朝代所有活动的指导思想系统,自李朝(1010年至1225年)至阮朝(1802至1945年),特别是后黎朝(1428至1788年)至阮朝末期(1802年至1945年),儒家在社会占据了独尊的地位。朝鲜李朝时期(1392年至1910年)和日本德川幕府(Mac phu Tokugawa)时期(1603年至1867年),朝廷重视儒家,儒家思想成为支配社会所有活动的思想体系。如今,儒家不再是支配社会一切活动的正统思想系统,但是,儒家仍在社会中留下深深的烙印以及许多对当今社会发展有价值的思想,成为民族传统文化。
(二)经学相同。儒家透入越南的同时,经学经典也不断地涌入越南。越南儒家并没有创作出自己的作品,而是在中国儒学经典书籍的基础上创作出越南儒学作品,最有代表的是《四书》和《五经》。因此可以肯定越南经学和中国经学是相似的。李朝时期至今的越南儒士都使用孔孟、程朱作品作为经典书籍。例如:13、14世纪朱文安(1292年至1370年),阮廌(1480至1422年)非常重视《四书五经》以及儒家仁义思想和教育思想。他们的话和引用语都是来源于中国经学中的内容。十五世纪,越南儒神吴士连编撰了《大越史记全书》,15卷有174段评语,其中有98段引用或提到作者和作品,如:《周易》《金诗》《书经》《春秋》《论语》等文献,孔子、孟子、朱子等儒家学者。十八世纪末,中代时期越南最有学问的大臣代表——黎贵敦进士(1726年至1784年)十分重视朱熹。在越南,到目前为止,越南儒士忠于传统儒家经学。越南儒家仍重视孔孟经学,程朱思想则是道学。潘珠贞、潘佩珠、黄叔抗以及提倡民本(一定意义上是民主)、抵抗君主专制制度的东京义塾运动都一直重视儒家思想。潘佩珠(1867至1940)编写《孔学登》也是提倡儒学价值意义。
(三)思想体系相同。从诞生到发展和传播的过程,儒家和儒家内涵不断地扩大和发展,并被社会经济环境、地理空间所支配;换句话说,中国历史阶段,历史背景和地域空间的不同,引起中国儒家思想不同的变化。简单地理解为“中国历史中没有一种统一和纯粹的儒家”(同一个空间和时间中没有一种同一宗教形式),更没有一种纯朝鲜儒家、纯日本儒家、纯越南儒家。展开其观点,可看出没有确定何为中国儒家、朝鲜儒家、日本儒家、越南儒家的划分标准。在不同空间和不同时间,儒家都有异同之处,但总体来说能称它们为儒家思想。因为在任何国家、
任何时代,儒家都要依靠一个基础、一种不可改变的哲学体系。儒家诞生与发展于中国后才蔓延到东北亚地区,可见儒家的基础即是中国儒家。确定在丰富多样的中国儒家思想系统中哪里是中国儒家、朝鲜儒家、日本儒家、越南儒家的根本和共同点是一个难题。笔者认为有三种共同儒家思想流派在东北亚地区发展并支配该地区的所有活动,那是:1.孔孟思想的系统。2.汉儒思想系统(董仲舒为代表)。3.宋儒思想系统(程朱为代表)。上述三种中国儒家思想的所有内容(关于哲学、道德、教育等)是越南儒家、日本儒家和朝鲜儒家的基本依据。无论发展在自己的家乡中国还是发展在异国(越南、日本、韩国),尽管在形式上有些变化,可儒家仍然还背着它的基本思想内容。因此,中国儒家、越南儒家、日本儒家、朝鲜儒家都有共同的名称,为“儒家”。当认识到儒家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共同基础”和“不变”因素,我们才能了解到各国儒家的差异之处。
二、中越儒家的差异
除了相同之处外,越南儒家、中国儒家以及其他国家的儒家也有许多差异之处,最凸显的是儒家学者队伍和思想风格。
(一)越南儒士与农民和农村密不可分。越南儒士亲近农民,他们的生活与农村生活紧紧相连。据史料记载,17世纪,越南都市已发展到一定的繁华程度了。升龙、蒲献、会安和顺化是越南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但蒲献儒士寥寥无几,只有三贡生、没有进士,17-18世纪的会安也有如此状况。19世纪,绝大部分贡生(举人)和进士都出身于农村。比如说,自19世纪初至1919年,阮朝时期,39届考试的555位进士,47届考试的5226位举人大多都出身于农村。当官者在位时被调动到全国各地,他们退隐之后仍然选择回归农村生活。可以肯定的是,越南儒士是农村儒士,农村生活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越南儒家及儒士,对越南儒家发展有重要的意义。農村儒士阶层当老师、当大夫,同时也将儒家传播到农村。此外,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儒家与越南有不同之处。中国清明时期,华南地区的士大夫多出身于都市。余英时教授讲到:“清明时期,商人开始当官,他们也可以得到官品和功名。地方商人是有势力的。付依菱教授也有相似的观点。从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也能看出士大夫生活的环境是城市生活环境。朝鲜韩国的儒士是社会精英。在日本,儒士是研究儒学的专家或寻求儒学作为个人道德学科的武士。越南儒士阶层生活与农村乡村生活紧紧相连,因此诸多儒家观点,特别是宗法思想中的宗族和家庭组织渗透进农村生活中。越南儒生是越南封建朝廷选拔人才的主要来源。据黎贵敦在《乔文小录》中所统计获悉,在山南镇,壬午年(1462)香考共有4000多名考生,乙未年(1499)香考共有5000多名考生。18世纪,考生数量猛增,朝廷必须通过指定名额来限制报考者数量,如:乙酉年届(1765)大城市考生名额为70名,中型城市考生名额为50名,小乡镇考生名额为40名。自红河三角洲枝清艺地区的考生数额也达到上万人。根据上述数据获悉,乡村中,系统学习儒学的儒生数量繁多,直到21世纪初。在19世纪,阮朝主张通过儒学教育、科举考试和训条加强儒家思想在社会的地位。
(二)越南儒家的思维风格。研究越南儒家学者的认识和思想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越南儒家与其他的国家不同,它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1.面向实际与功利。面向实际与功利体首先体现在学习目的。绝大部分越南儒生设定自己学习目的,学习是为了考试,考试是为了做官,做官是为了享荣华富贵的生活,完成学习目标标志着结束学习过程。极少人有远大的志向,学习是为了探讨地区热门问题,学习是为了服务社会或为了国家社会文化的进步。此外,儒家学者的学术态度也是该关注的问题。客观分析可见有一些儒家学者关注学术研究工作,他们常关注政治道德问题,少讨论玄学或高级思维领域,其中隐藏在内深刻的认识和创新的能力。甚至,他们将无形变成有形,运用于实践活动中。例如:天地人关系中“天”的概念,他们不考虑作为一种自然实体、“天”的本质怎样,或不考虑作为一种精神实体、超自然实体、“天”在宇宙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而只从利于人类的角度来考虑,如:“天”运行得有“时”、人要知道天时、种植耕作才能丰收,或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来看,人类要如何对待天才能享福,从而主张“敬天”“顺天”“奉天”等。另一个例子,《易经》提出世界原本:“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吉凶,吉凶生大业”, 越南儒家学者并不关心到底何为“太极”“两仪”和“四象”,而是对最后一句“八卦生吉凶,吉凶生大业”感兴趣。他们关注到能带来给他们直接利益的东西。因持有如此的学习方法和思想,他们很少做出大贡献。高榜提名的成千上万举人和进士,很少有人能创作出国家和民族能记住的工程和光荣的事业。当然,越南儒家也有伟大的文化家,如:阮廌、阮秉谦、黎贵敦,阮攸。但是这是罕见的。2.习惯性地简化内容。越南知识渊博诸子在中国巨大渊博的儒家宝藏前都会有意识地简单化,选择主要内容,编辑成简单、明了又易懂的教学教材。例如,在中国已有关于某问题的完整书籍,如:朱熹的《四书集注》和宋、元、明、清的《四书大全》,到越南就变成“说约”(学说简约)和“约解”(简约注解);或明朝胡广的《性理大全》到越南卻成为“节要”。该现象并不是一个朝代特有的现象,而是越南封建王朝较为普遍的现象。关于《四书》的简化工作,陈朝有朱文安《四书说约》,黎郑朝有黎贵敦的《四书约解》,阮朝有阮文超的《四书选讲》;黎郑朝裴辉壁的《性理节要》仍被阮朝视为经典教材。简单明了的优点是易懂、容易记住、容易传授和学习。简单明了却是学术的局限,因为简洁等于要删略学说的许多观点,失去许多潜在的暗示教义,删除学说中丰富多彩的含蓄内容。更不用说简略和节要很可能将核心内容减去而留下来次要的。传授知识者满足于简单明了的内容,学习者也如此,这样抑制了人的思想和创新能力。
三、总结语
总之,儒家传入越南后,在越南领土上存在和发展几百年了,虽然有时达到顶峰,有时衰落。但儒家思想深深地影响了越南人民和社会。儒家作为统治阶级的精神工具,封建阶级以其建设封建社会制度,推进封建社会的发展。封建统治阶级对原有的儒家思想进行了一定改变,并成功运用到处理朝廷内部事务以及抗外敌事业。除此之外,儒家思想是越南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当时越南社会及人民生活,尤其是道德教育领域。儒家融入越南文化,被“越南化”,成为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相比,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存在诸多异同之处,越南儒家有着本国特有的风格,包括儒家在社会发挥的作用不同,儒家运动方向和发展动力不同,思考风格不同;越南儒家远离超形、崇拜利益的现象,越南儒家与人民实际生活紧紧相连,融合和折中人民的思考方式,为人民的利益而考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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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4]付依菱.明清社会经济历史论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关键词:人本思想 教学应用 思想教育功能
据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传统的儒家思想主要弘扬对其他人要有尊重之心,要主动的关爱他人和爱护他人,所宣传的是一种大爱思想。儒家思想主要是对人心理素质的完善。其是建立在批判主义和传承主义基础之上的,儒家思想将不同的教派思想进行了有机的融合。千百年来,不论时代的变化和发展,儒家思想始终都是中国文学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儒家思想的弘扬在我国历史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儒家人本思想的主要内容
小时候,大家都看过三字经,其中众多语言,对于以前乃至现代的人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以及应用价值。列举其中的典型语段,即: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此句话一直被大众所传唱,具体分析其所涵盖的意思,其实就是对于人性的一个观点阐述而已。而孔子也有言论:性相近,习相远。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其实质上是涵盖了大家――儒家的思想。从孔子的角度来看,其更加看重于人性本善的道理,当然这一点也得到现今社会的重视以及拥戴。再进一步的对孔子的言论以及思想――"信任"进行研究,其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分析:首先,人自身实现以及思想等其他方面的完善;其次,教育本身所具备的功能性。所以,也正呼应了上面所提及到的孔子的名句。而当今社会,对于人自身的价值以及理想价值更加重视,所以也加大了本身的培养力度。
二、儒家人本思想在高中教学中教育功能的体现
(一)儒家人本思想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教育的个体
儒家的人本思想有利于督促和指导人们会形成正确的三观、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这些规范、原则、观念并不是约束个体的排他力量,而是促使个体尽可能的完成特定任务的引导源,孔子希望人们通过学习“克己复礼”的修养,认识真正意义上的“道”,最终达到认识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目的,推己及人,调整自己的行为举止。
以人为本,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全面健康发展,是我国社会的核心与主流。以人为本也是思想政治教学理念中把学生看作是教学的主体和目的的一种行为。在教学中,应该尊重学生的价值观,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为学生的个性潜能发挥创造条件和提供空间。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教师应该主动和学生交流,研究学生,积极的研究不同时期学生个性和行为的不同变化,善于运用灵活和具有发散性和创造性的思维来改善教学方式,主动适应和选择并改造教学环境,为学生提供一个积极的充满正能量的思想政治学习氛围。
在思想政治教学中,学生应该能够保证学生可以大胆的、自由的、无拘束的发挥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这需要教师与学生保持经常的思想和生活方面的交流。在交流期间,教师应该注意观察学生的情感变化,从而做到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教师关爱学生,也是思想政治教育中重要的一部分。这也是人本思想在教育教学中的体现。所以,教师也要做到理解学生,理解他们的言语和行为,理解他们的选择和思维。特别是了解他们言行举止的原因与内涵,这样才能够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去帮助学生和指导学生的实际思想和行动。
(二)儒家人本思想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教育的社会
政者自身在教育中的作用是孔子本人尤为重视的,一个民族的兴衰荣辱和一个国家的政者是密不可分的,他关乎着道德社会繁荣和道德内在动力的形成。为了促进社会教育的发展,儒家重视人的思想和教育的联系性,财富因素对于人素质的提升有着重大的作用,所以儒家重视财富在教育中的导向作用,以财富为标杆,可以区分君子和小人,君子“不为五斗米而折腰”,即使穷困潦倒亦不会改节,小人在穷困的影响下就会无所不为,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这些因素对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的存亡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儒家的人本思想中关于社会最基本单位的构中,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将尊重长辈和孝顺父母放在学习的首位。另外,儒家强调通过正当的途径实现财富的获得,主张限制人们对财富追求的欲望,强调一切个人行为都要合乎“礼”的要求,如反对暴殄天物,主张节用至仁,讲求适度的原则,形成一种理性的消费行为,当今社会所提倡的餐盘文明,就是对儒家这种思想的完美继承与发展,在儒家教育文化中吸取其合理的成分,力求达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古论今,革故鼎新”。
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更助于对人本身身心成长的帮助,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思想政治内容,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在未来融入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帮助他人,组建家庭。这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教师应该在思想政治的教学中做到“以人为本,以社会为背景”的教育思想导向,告诉学生学习思想政治课程的目的不但要丰富自己的头脑,也是为了更好的融入于社会,帮助学生建设他们的心智教育,主张他们对于自身欲望与来自社会的诱惑的控制,做到穷则独善其身 富则兼济天下。
结束语:
在整个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儒学得到了不断地创新与发展,儒家的人本思想也是以各种形式呈现在高中的教学应用中,国学、实学、显学、新儒学都是对儒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儒家文化中的基本内核和基本内容,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发挥个体的社会功能,夸大人本思想的应用范畴,以儒家君子为主体的教育方法,加强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从而实现儒学人本思想在教育中的最大效用,促进教育的飞跃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何建华.人本思想的呼唤与构建――兼谈中国化的新成果[J].江西社会科学,2013(9).
[2] 张思军,邓淑华.西方思想史中的人本思想与利益范畴的内在联系[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1,32.
[3] 丁纯杰,李双贵.人本思想的高校大学生创业服务问题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6).
【关键词】儒家思想 人际传播 人际关系
儒家思想分为“内圣”与“外王”,即个人修养与政治主张两类。儒家思想的传播从其动机、内容、方式上都体现了人际传播的特点。
一、儒家思想传播的动机与内容
人际交往的信息传播活动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从人际传播的动机方面来分析可以发现儒家思想能得以迅速传播,并逐渐形成社会规范的客观原因。
首先,儒家思想传播满足了人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人际传播的首要动机就是获得信息。如“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等。同时,在知识与实践的关系方面,孔子提出“学以致用”的观点。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正是因为儒家思想满足了人的生存发展需要,才使人们愿意接收相关信息,并在思想行为中反馈出来。
其次,建立与他人的社会协作关系。人是社会个体,个人离开了他人、离开了与他人的社会交往和协作,同样不能生存。而社会协作是广泛的,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角色分担,也包括各种行为协调。如孟子提出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天、地、人三者的关系问题,古往今来,都是关注的话题。在这三者中,人和是最重要的,并且是决定因素。在论述了三者的关系之后,孟子随后得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结论。显然,儒家人际思想满足了人们如何去协作的需要。
第三,自我认知和相互认知。关于此动机,儒家思想中有许多观点。“子使漆雕开仕。对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说。”孔子非常高兴漆雕开有自知之明。漆雕开能清楚认识自我,认为自己还不具备当官的能力,于是便实事求是地承认自己的不足。
荀子“人定胜天”的思想传播观点则更加凸显了其满足自我认知和相互认知的方面。“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荀子》)一个人对于自己的才华和能力,必须有一个清晰的认知,才能有所作为。发现自身的天赋才能,是掌握自己命运的前提。从“可以为尧、舜,可以问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注错习俗之所积耳。”(同上)发现其对人的命运可以选择,对于一些怀才不遇的感慨,荀子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之谓能参。”尽管天有四时的变化,地有丰富的资源,但人也有自己治理自然和社会的办法。机会是客观存在的,机会也可以由自己创造。“错认而恩天,则失万物之情。” (《荀子》)则传播了激发潜能,技能创造命运的思想。“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荀子》)传播了成大事者,都要经得起磨难,在磨难中完成自我教育的思想观念。
在认知他人方面,孔子有许多关于君子与小人方面的言论和识别朋友的内容,此内容也构成了儒家交友思想的重要部分。孔子以“风”和“草”比作君子和小人之德,君子可以风化小人;以“以文会友,以友辅仁”来说明交友的目。以“益者三友,损者三友”来解释朋友的选择。以“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来说明朋友间的学习。以“言而有信”说明朋友间的相处原则。指出“巧言令色”是伪君子的形象。是君子与小人的区别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真金要靠火来炼,要在关键的时刻才能认清一个人。如“岁寒,然后知松柏之雕”,同时以此举比君子之志节。(《论语・子罕》)荀子特别强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良师益友为伴,个人的德行会因受到感染而提高。与小人为伍,只会陷于不义之地。
第四,满足人的社会性的精神和心理需求,包括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拥有社交圈和娱乐伙伴等。
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虽然是孔子简单的勾勒其一生。但从中也大体显示了一个成功的人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所要达到的目标。儒家把实践仁、义、礼、智的价值观念视为顺“天命”,即看出自己必须承担而决不能推卸的做人的责任。能知天命,就找到了“安身立命”之处,就不会产生失落感、忧愁感,也不会因为一时一事的得失成败而烦恼,不会因为社会的动乱、生活的甘苦、个人的荣辱、生命的安危而扰乱自己的人生追求。
总之,人际传播是所有传播系统中最小的子系统。但却不能因其系统小而忽视它的传播意义。儒家思想能够传播开来,就其思想而言是满足了人际传播基本动因的结果,是传播者(儒家学者)通过一系列传播方式(游说、办学、编书立传)将讯息(儒家思想)传播给受传者,并获得反馈(形成行为规范)的完整传播过程。
二、儒家思想的传播方式
儒家思想从维护传统出发,“在传播中赋予传播新的生机,通过礼乐教化造成社会与传统的同一。”
孔子根据角色转换、讯息沟通、观念情绪等互动,给予“仁”创造性的解释,分别提出了“正名”、“知”、“孝”、“忠恕”和“克己复礼”等观念,来规范人的思想和行为。他中年开创私学,招收弟子讲学,曾周游列国,宣传自己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观念。曾删《诗》、《书》,定《礼》、《乐》,作《春秋》,其言论由弟子记录整理成《论语》。
孟子、荀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和传播方式,但他们重“辩”,更重视传播与社会舆论的关系。
跟孔子一样,孟子一生培育英才甚多,中年后周游列国,游说诸侯,批判农贾与墨家学者,也都有与他的学生同行。而荀子不仅精心研究儒家典籍,三次取得稷下学宫“祭酒”地位,还以传播儒家典籍为己任。秦汉以来所流行的儒家经典以及对这些经典的解说,大都来自荀子,以致后人将其尊称为“传经大师”。
在谈到传播时,他们用得最多的是“教”、“风”、“化”等。“化”字经常与“教”、“风”连用,形成“教化”、“风化”。儒家也认识到传播对舆论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因此与政治有紧密的联系,故有所谓的“善教是民心”,“一言兴邦,一言丧邦”之说。
三、儒家思想与人际传播秩序的构建
在封建社会中,国家是整个社会最大的系统。在这个最大的系统中,子系统主要包括以地缘为特征的家乡和以宗族为纽带的家族,最小的子系统便是家庭。孔子提出的“三纲”就是为了协调封建社会君臣、父子和夫妻之间的道德关系。
确立了社会子系统各主体关系之后,必须实施一套与之相应的行为准则,即所谓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纲五常”,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理所当然地反映在人际传播中。
封建社会是以严格的等级秩序为特征的社会系统,无论是超系统国家还是子系统家庭都恪守“三纲五常”的戒律。“三纲五常”的思想建构了封建社会权力差距下的人际传播的传播理念。
四、儒家思想与人际传播关系
封建系统中的人际传播强调三种传播关系:上下关系、内外关系、个人与集体关系。上下关系是系统内部存在权力差距的成员之间的关系,君臣、父子、夫妻、兄弟关系严格遵守封建等级秩序,这种关系是尊卑长幼关系,他们构成封建不平等社会的基础。这种不平等主体之间是上下关系,以下犯上是忤逆大不道。所以,在人际传播中,上下传播对象之间必须严格遵守该传播秩序。其次是内外关系,是传播系统内外成员的关系。在封建社会,各级系统为了维护自身的长久稳定,尤其注重系统内外之别。个人也会依据系统内外差异来调整他们的情感行为。在人际传播过程中,传播的表现形式是依照传播者是群体内部还是群体外部成员而有所不同,与群体内部成员交谈就会谈得更随便、更深入。
系统内外之别让系统外部的成员及其思想难以进入系统内部,系统不易遭受影响和破坏,从而确保系统的平衡和稳固。这个系统中的集体文化存在的高度一致性,容易引起系统内部的集体共鸣,这样就确保了人与人之间的高度相容,有利于系统内部的和谐相处。第三是个体与集体关系。封建系统为了维护自身的稳定,要求系统内的个人服从集体,个人的权利不如集体的目标和社会的和谐重要。集体主义文化下社会的生存更依赖于团体的有效运行而非个人的能力。
儒家思想的传承,除去糟粕,仍有许多精华对当代社会生活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当代思想传播依旧可从儒家思想传播的经验中获得启迪与借鉴。■
参考文献
①程梅花:《内圣外王 儒家的社会哲学》,泰山出版社,1998年
②腾贞甫:《儒学笔记》,东方出版社,2006年
③秦榆:《孔子学院:孔子的忠恕之道》,中国长安出版社2006年
④秦榆:《孟子学院:孟子的仁政思想》,中国长安出版社2006年
⑤秦榆:《荀子学院:荀子的人定胜天》,中国长安出版社2006年
(一) 浅谈汉律之儒家化
1、汉律儒家化之开端
(1)汉律儒家化之历史背景
(2)汉律儒家化之思想背景
2、汉律儒家化的具体表现
(1)立法指导思想之表现
(2)律法方面之表现
(3)司法方面之表现(浅谈春秋决狱)
3、汉律儒家化之历史影响
(二)浅谈唐律之儒家化
1、唐初立法之历史背景
(1)随末唐初的历史背景对立法者之立法思想之影响
(2)汉律秘唐初立法思想之比对,注重民事立法完备(荀子之舟水之说)
2、唐律儒家化之具体表现
(1)立法思想方面
(2)律法之儒家——屈法伸礼以维护家族纲常伦理·家庭财产支配权,连坐制度。
(3)司法之儒家化
3、唐律在秋国法制史上的影响
(1)以礼为立法根据
(2)以礼为定罪量刑标准(上犯下,下犯上)
(3)以礼注释法律
三、在当今法制社会如何看待汉唐法律儒家化这一历史现象
浅谈汉唐法律儒家化
一、封建法制史中的儒思想想之起源。
儒家思想这一中华文明智慧的明珠产生于先秦的春秋战国之际,其缔造者是历朝历代中国文人膜拜的孔子,当时社会处于从奴隶制走向封建制的剧烈动荡时期。在思想领域,西周以来的天赋神权观念已经动摇,反映并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也已崩溃。孔子对这些变化嗤之以鼻,希望恢复周代以礼为准则而构筑起来的社会制度,及其于这种制度而产生的社会秩序。为了这一目的,孔孟推出了“仁义礼智信”,“五常”之一儒家思想核心,其中“仁”指的是仁爱之心,施于政治便成为仁政,“义”指的是公直、正义;“礼”则指的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和家庭理规范,“智”则指的是智慧及其运用,而“信”则指信用、信誉。该五常及孟子加之以“勇”被后世儒家弟子奉为常理,常理——即不可违反的真理,时时刻刻都要遵循的定理。而在后世从政的儒家学者更是将这种信条施之以政,如“仁政”、“德王天下”更出现了后面的“引礼入法”。但以“礼”做为社会行为规范在那个思想动荡,战乱纷争的时代显然是不实际也不可能的。于是经过战乱过后,秦因其商秧变法而产生的强大国力统一中国脱颖而出,秦统治者所器重的法家思想给其带来了迅速的崛起,但也因其统治的残酷而迅速瓦解,因其统治者倾向于法家思想也同时给儒家思想以——“焚书坑儒”这一重创,到了汉代,经大儒董仲儒,才又将儒家思想重新振作,并成统治者和社会的主流思想,即以儒家思想做为思想统治之工具。
一) 浅谈汉律之儒家化
汉律的儒家化始于汉武帝期,这是中国历史上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的开端,也正是因此,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影响范围之大,历史之久以至其他思想都无可比拟,正是从董仲舒开始,从法律到社会思潮,从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到家庭伦理甚至个人行为无处不及,也由此,到二十世纪上半叶,一直影响着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
1、汉律儒家化之开端
既然说从汉化开始儒家思想成为中国的统治思想或者说是其统治了中国人的思想及行为,那么儒家思想又是如何达到这一登峰造极之效果的呢?这便是汉儒董仲舒提出的《春秋》大一统思想并为汉武帝采纳,进而董仲舒更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又为汉武帝采纳开始的。
1)汉律儒家化的历史背景
经历了秦朝的苛政和楚汉之争的多年战乱,汉初统治者着重于重建社会生产力,实行以“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为中心统治,经过七十年的恢复发展,生产力和社会财富世大的发展和积攒,而汉初分封的诸侯王也因此而势力强大起来,构成对中央集权的威胁,至此汉初“无为而治”的思想对这种威胁似乎有些力不从心,而单纯依靠法家思想的统治又会引至秦朝灭亡悲剧的重演。据此,统治者急需一种比黄老思想更有力,比法家思想更温柔的手段来施行统治。汉武帝提出“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的诏书,而董仲舒对以《春秋》大一统之思想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大德施教化,辅之以刑罚,即德主刑辅,为武帝采纳,至此儒家思想重登中国政治历史舞台。
2)汉律儒家化的思想背景
汉初七十年,统治者施行以黄老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的统治,终于达到了“文景之治”的效果,但在丰富的物质基础之上,旧有的法律已不足以调解基于人们丰富的物质财富上的复杂的社会关系,而各诸侯实力的强大,而又各自为政甚至蠢蠢欲动对中央集权统治的威胁更是愈演愈烈;针对这种形势,董仲舒指出了这种思想上的混乱应以儒家经典《春秋》统一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以儒家礼治思想钳制社会思想和行为。另外,又结合秦朝灭亡的历史教训,看到法家思想只能“诛恶”而不能“劝善”的弊端,提出了《春秋繁露·基义》中“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即“德主刑辅”之说。以顺应统治者的需求。
董仲舒看到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不为重视的历史,于是将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和法家的“三纲”结合,更系统地将“三纲”论述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思想赋之以阴阳家神秘化的表述结合起来满足统治的需要。
也就是说董仲舒以儒家经典思想为基础,结合了法家、阴阳家和道家顺应天意、道法自然的思想并将儒家的家庭伦理、理想社会形态纳入了统治思想的范畴,进而在法律上影响了汉律以至历朝历代的立法和人文思想、生活习惯、道德规范,进而更使儒家思想法律化、制度化。
2、汉律儒家化的具体表现
随着董仲舒的观点被汉武帝所接受,董仲舒也因而晋身于统治阶层中较高的位置,进而对立法、司法有着重大影响,也因此对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史和思想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在立法指导思想方面
首先,董仲舒提出了“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春秋繁露·为人者天》)的君权神授思想,将皇权神化,认为皇帝是百姓与上苍的中介,或者说,可以代天行赏或行罚。皇帝的至尊权威不受任何侵犯,否则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最严厉的刑罚。凡是侵害皇帝个人和皇权统治的行为均视为最严重的犯罪。均构成“死罪”,如“欺漫”、“诋欺”、“诬”、“废格沮事”、“诽谤”甚至“腹诽”和“阿党”,“通行饮食”、“见之故纵”等罪名,有一些是对皇权统治构成危胁的罪名但更多的是对皇帝个人权威的法律保护,即皇帝个人代表了国家意志。这与以后儒家强调皇帝的权威是分不开的,而董仲舒则利用神化将其合法化。本来法律是用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儒家化的汉律则首先赋予皇帝特殊的人格,不受任何限制。其至尊地位,在法律上规定任何侵犯皇帝言行的行为都是大逆不道的罪行,甚至心理活动都不可以,如“腹诽”罪即在心里诽谤朝政,大臣颜异因此而被杀。这正是儒家重视内在修养这一特点在立法上的表现,儒家思想中的“八目”相当重视内在修养,而儒家化后的汉律也将心理因素做为犯罪与否和犯的是什么罪的依据。针对保护皇权的法律就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