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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观察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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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观察法案例

教育研究观察法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经济法 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法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门新兴法律部门,调整国家在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起着重要的调整作用。经济法在中国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学学科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成为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之一,向本科生讲授经济法成为法学教师的教学任务之一。然而,经过20多年的发展,经济法的教学模式长期不变,不利于经济法学科的发展,也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致使理论与实际脱节。

一、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经济法学科在高等学校中遵循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采取“满堂灌”的方式,学生埋头记笔记,囫囵吞枣的记忆学科内容。近年来,随着各个高校硬件配套措施的完善,新兴的多媒体教学取代了原有的板书教学,在讲课效率上有一定的提高,学生也从繁忙的记笔记中解脱出来,可以抬头听老师讲课。但是,这种授课方式的转变依然存在着问题。教师和学生更加依赖课件,教师主要以课件为主,较少指导学生学习和回顾教材中的知识点;没有了记笔记的压力,学生听课专注程度有所下降,效果大打折扣。

21世纪以来,中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有关市场规制的经济法律不断推陈出新。培养新型的符合时展要求的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人才是现代高等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之一,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针对经济法学内容庞杂,知识点分散的特点,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从而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学生,这是所有经济法教师必须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文拟对这一意义重大的问题作出初步的探讨。本文认为,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应该从教材编撰、课堂教学、课外实习、教学考核等四个方面,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适应经济法的发展。

二、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的可行性

1.健全的硬件设施为改革提供了物质条件

随着国家、学校对教育、教学资源投入的增加,学校的各种教学硬件设施不断健全,添置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建立了信息量巨大的图书资源库,修建了模拟法庭等,为法学的教育、教学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老师们开始熟练掌握、运用这些资源,不断摸索新的教学模式,多媒体方式能够动态地展示课程知识点,图书馆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信息,模拟法庭实现了与实践对接的可能性。

2.教师素质的提高为改革提供了前提

目前,法学专业教师大多具有社会兼职资质,不少老师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公务机构挂职锻炼等,具备了多元化的知识结构,较好地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些老师们愿意参与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为改革出谋划策,提供各种帮助,一方面,为学生们提供法学实践基地;另一方面,为他们提供实习指导。

3.学生们对教学模式改革的热情为改革提供了动力

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极大地激起了学生们的积极性,全新的改革思路吸引了学生们的眼球,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对学生们来说是个新事物,非常值得尝试。学生们既可以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又能够接触实务,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因此他们对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抱有很大的希望,也愿意为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基本思路

1.教材编撰

教材是本科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的必需资料。但是,目前中国的现状却是教科书乱相百出,版本众多,良莠不齐,资料陈旧;几乎每一个学校都要编一本自己的本科生教材。这些教科书体例庞杂,内容体例相差很多,甚至观点截然不同。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存在学术争鸣原本是正常的现象,但是教科书作为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渠道,却需要主流的观点。在西方,教科书的编撰是一件非常严肃的科研活动,一本教科书的编撰往往需要作者多年的积累,不断地更新,并附有与本部门法相关的所有立法材料、案例资料和学者最新的研究成果。这样的教科书往往能体现本门法学最主流的观点、最新的发展,从而成为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资料。当然,中国教材如此混乱的现状与中国的学术评价机制具有某种因果关系。但是,为了经济法学科的发展,经济法学者应该秉持出编好书、出精品的理念,集中力量编撰出高质量的本科生教材。将本门学科的理论问题、法律法规材料、有关的典型案例和学者在本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汇集起来,编撰一本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实践价值的经济法学教材,并不断根据经济法理论和实践的变化,作出相应的更改,使之成为具有更强生命力的经典教材,作为学生学习法律的最主要的渠道。在编撰过程中,我们可以集思广益,探讨编撰思路、体例结构、内容安排等,集合多所高校、科研院所的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共同完成。拿出初稿后,书稿必须由多方鉴定,经过实践教学检验,多次修改之后才能定稿。

2.课堂教学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经济法更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案例教学早已成为经济法教师的常用教学方法。这种方法比起枯燥的理论讲解和法律条文解读,对学生更有吸引力,也更能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同时,案例教学方法有助于教师深入浅出的讲解法学知识,有助于学生理解法律原理和法律条文。

坚持案例教学方法对于实践性很强的经济法而言,无疑是正确的改革方向。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如何进行案例教学?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有的教师从历届司法考试题目中抽取典型案例,在课堂上细细剖析。这种案例教学方法,一方面,“以案说法”讲解了法律条文;另一方面,也教会了学生如何应对国家司法考试。并且,司法考试题目中的案例设计短小,对知识点的考查准确,因此采用司法考试题目进行案例教学是一种很好的教学尝试。有的教师从教学参考资料中选取典型案例,在课堂上详细讲解。这种案例教学方法对学生理解掌握理论知识亦有一定的帮助,但是教学参考资料的案例大多比较陈旧,且案情复杂,无法真正起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作用。还有教师从“今日说法”或者法制频道等电视节目中选取典型案例,放到课堂上讲解。由于这些案例经过电视节目的加工,往往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并且这样的案例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因此,更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思考。在进行案例教学法的时候,首先,我们应当对收集的案例进行分门别类地编排,一种案例反映一项或多项重要理论;其次,我们向学生们展示这些案例,提出一些问题,或者要求学生们从案例中发现和总结问题;最后,我们针对典型案例加以剖析,培养学生们的学习思路和研究方法。这种案例教学方法,也是一种有效果的教学方法。

仅仅将教学方法由单纯的知识点讲授扩展为结合案例讲解法条和法学理论,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学生被动学习的现状。本文认为,针对个别单行法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责任法等,此类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并且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法律纠纷的法律,经济法教师可以采取让学生上讲台进行讲解的教学方法。主动讲与被动听,有着本质的不同。一旦要求学生能够讲解某部法律,他或她必须在课前查阅大量资料,消化吸收这些材料,并将之变成自己的语言讲解出来。这样的经历对于学生而言,既能够牢固的掌握法律知识,也能够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锻炼他们公开表达自己观点的自信。

此外,针对某些在学界仍然存在巨大争议的理论问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辩论。在教学中,我们应当引入课堂辩论法,鼓励学生们就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按照现在通行的辩论赛规则,公开进行辩论。辩论既是达到真理的必不可少的基础性条件,也是学生的思辩能力充分发育的前提。这种教学方法的作用在于:首先,辩论将学生直接置于极具挑战性和对抗性的竞争氛围之中,类似于激烈的职场竞争,有助于培养学生们的危机意识;其次,为了取得辩论的胜利,学生们必将大量查阅和分析材料,有助于激发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最后,面对面的对抗式的辩论锻炼了学生们的应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们让学生自主阅读材料,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充分的论证自己的观点。通过这种方式,锻炼学生思辨的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

3.课外实习

进行课外实习是现代大学教育对每一个大学生提出的要求。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对于学生提高对自我的认识有很大好处。“书到用时方恨少”,是每一个曾经参与课外实践活动的学生最真实的感受。参加校外实践活动的学生,会更加珍惜校内的学习机会,尤其对于经济法这样的内容比较庞杂、枯燥的法律,校外的实践互动更能激起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

针对经济法的特殊性,本文认为,可以安排学生去公司、律所、消费者协会以及法院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者组织学生举办各类法制咨询活动。在公司的实习,能够让学生直观地观察公司运作的情况,加深对公司架构、公司经营、公司管理、公司治理等重大问题的理解。在律所和消费者协会的实习,可以让学生实际体验诉讼的魅力。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尤其近几年,由于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争端越来越多,此类的诉讼案件也是此起彼伏。学生亲自参与某一个案件的诉讼过程,可以让学生接触到课堂上无法学到的诉讼技巧,深刻体会诉讼中的法律知识。在法院的实习,可以让学生接触到各种类型的法律争端,尤其是平等主体间有关合同的争议,可以给予学生从法官角度观察法律,认识社会的机会。

此外,本文认为,可以采取模拟法庭的形式,给予学生实际运用法律解决案件的体验。模拟教学法是指通过观摩和模拟过程,使学生通过情景学习,进行主动探索、主动发现问题,将知识有效地内化的教学方法。实施“模拟法庭法”的目的,在着重锻炼学生行为能力的同时,培育独立分析解决问题、书面和口头语言表达、辩论等综合性素质。就其本质而言,模拟法庭其实就是学生模拟法官、案件当事人的一种学习活动。在模拟法庭中,学生可以亲身体会法律的魅力。但是,笔者在观摩了几个模拟法庭以后,得到如下印象:模拟的场景主要是离我们生活非常遥远的英美法系的庭审现场。学生们穿着法官袍,带着假发,进行着背诵式的辩论。笔者认为,这样的模拟法庭华丽有余,实用不足。因为背诵式的表演,没有给学生一个思辨的过程,英美法的诉讼与我国大陆法系传统的司法实践差别过于显著。因此,本文建议,经济法教学过程中的模拟法庭可以选择中国司法中实际存在的争议,完全由学生依据程序法主导案件审理进程,并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对争议进行辩论、审理,并由学生最终根据自己的所学作出最终的裁决。这样的模拟法庭,笔者认为会对学生学习的态度产生深远的影响,也会让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更加系统和牢固。

4.教学考核

教学考核是经济法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以往的教学考核方式却对经济法的教学没有太大的促进作用。课堂教学结束后,课程重点内容,也就是俗称的考试范围成为学生最为关注的问题。无论前面的课程是否真正掌握,也无论教科书是否通读一遍,背诵老师划定的考试范围中的题目,成为学生谋取高分、了结课程的最好选择。通过强化记忆掌握的知识是最不稳固的知识。往往考试结束,学生强化记忆的知识也随之结束。因此,改变传统的考核方式成为经济法教学改革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文认为,与灵活的教学方式相配合的考核方式,能够与教学相互配合,达到最佳的效果。具体而言,对于经济法基础理论而言,由于争议巨大,可以采取学生辩论的方式进行教学,与此相对应,可以采取学生评委加教师评委共同的打分的方式,给参与辩论的学生作出评价。这种评价方式更为客观,也能促进学生更好的准备辩论资料,在辩论的时候,更好的发挥应有的水平。对于模拟法庭而言,同样可以采取学生和教师共同打分的方式。由学生评审团对参与模拟法庭审理的学生的辩论技巧给出分数,由教师对学生在法律方面的分析和运用给出评价。对于课外实习,则由实习老师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和点评。至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包括教师对基础理论、法律条文、司法案例的讲解,亦不排除传统的闭卷考试的方式,毕竟法律是一门需要记忆的学科。通过闭卷考试,督促学生记忆必要的法律条文,理论知识是必不可少的考核方式之一。此外,给予学生充分的信任和自由,由学生自我评价,提交自评分数,详细地说明理由,教师根据学生自我评价给予一定的分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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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延廷.经济法的发展及前景分析――经济法教学改革研讨.中国经贸导刊,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