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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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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措施

医疗纠纷措施范文第1篇

目的通过对医院医保办相关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进行探讨,研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方法对某医院2013—2015年全部医患纠纷(包括投诉)资料进行回顾性整理分析。结果服务态度不良、患方医保知识缺乏、费用纠纷是医保办医患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结论通过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保相关知识的宣传,合理收费,实施人文关怀,能够有效减少医保办相关医患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

医保办;医患纠纷;医院管理;医患关系

近年来,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是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来说,面对异常活跃的医疗市场,如何更好地维护医院、医保基金、医疗需求三者间的关系,以及医疗保险改革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均落在了执行者———医院的身上[1]。由于医院医保办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终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协调医保资金与病人需求的枢纽部门,因此也就成了医患纠纷频发的部门。本文对某医院3年来发生的医保纠纷(包括投诉)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回顾分析了2013年至2015年间在我院医患关系办公室正式登记在案的所有医疗纠纷(包括医疗投诉)的相关数据资料,要求记录完整、事实清楚、资料准确,其中与医保相关的纠纷251例,其中男147例,女104例;年龄:23~65岁,平均年龄(41.71±6.15)岁;受教育程度:中等以上文化程度113人,小学文化程度93人,文盲45人。

1.2研究方法

运用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的方法对于我院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投诉)资料进行分析,找出与医保相关的医疗纠纷,每名患者投诉的主要内容只计为1例,并对其纠纷原因采用Excel2007进行分项统计对比分析。

2结果

2.1医疗纠纷投诉情况

3年间我院共处理医疗纠纷1257例,医保相关251例,占医院总纠纷的19.97%。其中2013年占19.12%(48/251);2014年33.47%(84/251);2015年占47.41%(119/251),呈逐年递增;其中职工医保19.52%(49/251)、城镇居民医保21.51%(54/251)、新农合患者45.02%(113/251)、其他医保类型13.94%(35/251),以新农合患者居多。

2.2原因分析

常见的医保相关纠纷原因中医保人员服务态度不良排在第一位,患方医保知识缺乏排在第二位,医疗费用纠纷排在第三位。详见表1。

3讨论

3.1医保办医患纠纷原因分析分析

3年间医院医保相关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包括体制方面、社会因素、患方因素、医疗技能、服务意识等,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3.1.1医院医保工作有待改进。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迅猛发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全面覆盖,但是由于医保事业起步较晚,截至目前,全国医学院校鲜有社会医疗保险相关专业的设立,所以医保办的工作人员来自医院各个不同的专科,有临床科室、护理科室、财会科室、信息科等;同时医保工作又是窗口服务单位,服务的对象是参保患者或其家属;另一方面医保种类繁多,报销流程繁简不一,报销比例参差不齐,报销额度因人而异。因此医保工作不仅要求工作人员既要熟悉医保政策、临床医学、药学等知识,又要懂得窗口服务技巧,而由于医保工作者业务能力的欠缺,增加了医患矛盾发生的几率。

3.1.2医疗保险制度。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新医疗、新技术以及新型药物的出现,要求医保政策也要相应做出调控。如快速增长的医保费用、不断更改的医保报销项目、逐步扩大的报销范畴、持续调整的报销比例,这些给医院医保工作人员和医保患者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使作为医、保、患三者联系枢纽载体的医院,成为了医患矛盾的集中点。

3.1.3患者医保知识缺乏。在医疗消费市场中,患者被称作消费者,但是在医保知识方面,他们常常处于信息劣势及被动消费的地位[2]。其原因则是由于医保机构宣传力度不够,再者是由于患者对医保知识的自我认知主动性差造成的。参保患者常常是通过一次次的住院报销经历获得有限的医保知识。而患者对医保知识的偏差理解以及对医方期望过高,一旦医疗效果或费用与患者预期相差甚远,就容易发生医患纠纷,最终在医保部门爆发。

3.1.4医保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医保人员因来源复杂,有的专业性不强、服务意识差,有些工作人员在接待患者时态度生、冷、硬,解释问题缺乏耐心;有些医保工作人员业务不精,这些均是导致医患纠纷的主要因素。

3.1.5费用纠纷。患者方面:由于医疗保险是近几年开展的一个项目,相关政策法规条目繁多,且宣传不够,加上部分医保患者文化程度有限,导致对医保政策理解有出入。多数人不了解“起付线”“自付比”等情况。此外有一些患者之前一直享受公费医疗,改为医保后,报销比例减少,因此对医保政策产生不满、不理解,可能会投诉。医生方面:医生在执行医疗活动过程中,常常只关注到疾病本身的治疗,而忽略了与疾病治疗相关费用的超额、超限问题,忽视了费用方面对患者的“知情同意”和“告知义务”[3]。有的患者甚至对自己的自费项目一无所知,更有甚者有些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给患者传递错误的医保信息,这些在医疗活动中的“忽视”“错误”均可能引起患者在出院报销时与医保办之间的纠纷摩擦。

3.1.6医、保、患三方沟通不到位。医疗行为是一项合作性强的工作,医保办虽然属于医院的一个独立职能科室,但是在为医保患者服务的过程中涉及医院的诸多部门如临床科室、药剂科、财务部、信息中心等。医院重视程度不够,科室协作性不强,以及各协作部门沟通交流不畅,这些均是引起医患纠纷的原因。加之医保机构常常会盲目控制医疗费用,会影响诊疗过程,造成医务人员片面的理解医保政策,甚至要求参保患者在住院期间办理医保出院结算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把参保患者一次连续的住院过程,人为地分解,影响了患者的利益。

3.2防范措施思考

3.2.1科学设置医保机构。提高医疗服务工作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是医院和医保机构共同面临的挑战[3]。为了实现医保窗口零投诉、零纠纷的发生,医院决策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医院医保办的工作,并且要科学、合理的设置医保部门,优化工作流程,合理配备医保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从意识上重视医保工作,医保工作人员要主动参与医疗行为,及时和科室的医保联络员沟通,督促科室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反馈,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防止问题扩大。

3.2.2全面宣传医保政策。医院应通过多种渠道使患者多方面、通俗化、具体化地了解医保政策,树立合理医疗的意识[4]。通过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画册宣传让患者充分了解医保信息,获得医保政策的惠利,以期在政策认知上实现和谐统一。

3.2.3加强对参保人的信息引导。我国制定了三个目录、两个定点、一个办法,就是要约束定点医保机构的行为,对处于信息弱势的患者提供保护[5],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医患纠纷。因此,医保办加强信息宣传,使参保人在心理上建立对医保的信任,增强其安全感,会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医患纠纷。

3.2.4加强各科室间的相互合作。医保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医院的诸多部门,每个医保患者从入院登记到出院报销,医保政策的宣传、实施,最终均离不开各相关科室间的相互协调、有效沟通以及认真配合。以期保障患者充分享受医保报销的权利,缓和医患关系,同时达到降低医患纠纷的目的。

3.2.5提高医保人员的素质。医保办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情操、良好的医德规范、熟练的职业技能与为病人服务的责任心。医保办要经常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举办医保知识讲座,定期组织学习,注重医保知识的更新,优化服务流程,窗口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遇到政策不清楚或者难以解答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为患者解决问题,以期实现医院医保办医患纠纷零发生的目标。

3.2.6建立新型医患关系。医学的本质是人学,离开了人文关怀,医学就失去了意义[6]。但如果每一个医务工作者都能在自己平凡、繁杂且需要一定的信仰而支撑的职业中[7]树立人文意识,增强责任心、提高服务艺术,交谈中多使用礼貌语言,都会使人感到亲切、温暖。解释性语言与肢体语言并用。例如对于有些患者语言沟通不畅,理解能力较差,工作人员同时加以手势或是用文字形式交流,更能直观地与患者交流,体现对患者的关爱。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从思想、源头上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

4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防范措施的构建,有效减少医保相关医患医患纠纷的发生,及时化解了医患矛盾,减少了医保患者的投诉,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文友良,刘水平,汤芳林,等.人性化护理在医保住院病人中的应用[J].护理实践与研究,2009,6(19):73-74.

[2]杨德胜,刘汉江.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改善医患关系的促进作用[J].广东医药,2004,4(1):61-64.

[3]胡燕平.浅谈医保费用中的问题及解决策略[J].中日友好医院学报,2008,22(3):186.

[4]周卫萍,鲍幼林.医保费用控制策略[J].医院管理杂志,2009,16(1):78-79.

[5]郑大喜.信息不对称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影响及对策:基于经济学的分析[J].卫生软科学,2006(5):487-489.

[6]姚坚.建立良好医患沟通推进和谐医患关系[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23(1):28-29.

医疗纠纷措施范文第2篇

医疗纠纷严重影响到医院的工作秩序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新生儿科存在较高的医疗风险,是医疗纠纷相对比较高发的科室,严重影响了新生儿科的信誉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因此,对新生儿科医护人员来说,了解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和预防措施是当务之急。总结2005年1月~2011年12月发生的影响较恶劣的17例医疗纠纷,旨在分析新生儿科的特点及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有助于吸取教训,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营造和谐的医患氛围。

医疗纠纷构成情况

2005~2011年发生影响较恶劣的医疗纠纷17例,其中8例(47.1%)系早产儿病情稳定后(住院19~34天,平均26±4.7天)突然出现严重感染、胃食管返流等情况导致死亡,家属不能理解;3例(17.6%)系危重患者死亡后家属认为诊断有误,死因不明确;2例(11.8%)系双胎儿、早产儿,病情复杂,住院时间长,经济花费巨大而治疗效果不好,家属认为系医疗护理不周所致;1例(5.9%)因住院期间未及时进行眼底筛查而后发现视网膜病变;1例(5.9%)因先天性肾积水术后未做听力筛查而后发现听力障碍;1例(5.9%)因早产儿发生严重颅内出血导致脑积水,家属认为救治不力;1例(5.9%)因肠道感染继发肠梗阻,家属认为系口服止泻药物所致。

17例纠纷中,男11例(64.7%),女6例(35.3%),早产儿13例(76.5%),胎龄32~36.4周,平均34.6±1.2周,4例(23.5%)为足月儿。

新生儿科的特点和纠纷原因

封闭式管理容易引发信任危机,医务人员沟通不到位:新生儿科为封闭式管理,家属不能陪护,父母看不到孩子,更不能亲自照顾孩子,加上受某些媒体不负责任的负面报道的影响,容易对医疗护理过程产生怀疑。部分家长甚至把医疗服务理解为裸的金钱交易,我付钱医院就应该治好病,只准成功,不准失败。而医护人员如果不能通过有效的沟通使家长明白患儿的病情,理解诊疗过程,打消家长的质疑,则可成为医疗纠纷发生的隐患。

新生儿病情变化快,死亡率高,家属期望值过高:新生儿各脏器发育不成熟,机体抵抗力差,生存能力低,病情变化快,死亡率高。尤其是在新生儿病房占主角的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更容易罹患各种严重疾病,且在生后不同时期易患疾病不同,如早期易患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吸入性肺炎,晚期易患感染性疾病等。而我国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初为父母者一方面对新生命充满期待和兴奋,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孩子患有严重疾病,另一方面缺乏相关的医学知识,认识不到新生儿疾病的特点,认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对健康期望值过高,因此当新生儿病情由轻变重,出现病情变化甚至死亡时往往不能接受,归咎于医疗护理不周,从而引发医疗纠纷。

新生儿疾病容易遗留后遗症: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发育不成熟,脏器功能娇嫩,致病因素往往累及多系统、多器官,如围生期窒息可引起脑、心、肺、肝、肾、凝血等多系统功能受损,长期高浓度氧气吸入可导致视网膜病变、慢性肺部疾病,加上多数药物缺乏新生儿用药剂量的安全性研究等,因此容易遗留后遗症,影响生存质量,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新生儿科收费高,经济花费大:新生儿科尤其是重症监护室集中了各种新技术、新仪器,危重患者治疗护理费用高,给患儿家属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家属对医疗收费特别敏感,绝大多数家属不能承受高额度的医疗支出,使欠费成了医院的一大顽症,使医疗工作受到影响,而催促患儿家属交费成了儿科医护人员每天必须完成的任务,使家长反感,从而加重了医患之间的矛盾[1]。而医疗费用增加也使得患儿家长希望在付出高费用后能得到最好的治效果,一旦不尽人意,便引发医疗纠纷。

防范措施

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从患儿入院开始就要向其家长认真告知住院期间注意事项、患儿的诊断、治疗方式、可能需要做的检查、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后遗症、大概的经济花费等。住院期间根据病情再反复告知,出现病情变化时随时告知家长,务必使家长对患儿的病情有较全面的了解。对于病情复杂、病情危重的患儿更应反复告知,尽量降低家长的期望值。17例纠纷中无胎龄32周以下的早产儿,说明该类患儿家长期望值相对较低,出现病情变化甚至死亡后容易接受。涉及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等存在风险的医疗过程,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并要求家长签字[2]。同时,向家长解释病情时要以疾病事实为基础,诚恳、耐心、真实、准确地进行表述,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既不能因过于谨小慎微夸大病情的危险性加重家长的不安,也不能过于“善心”,交代病情时轻描淡写,使之误认为病情很轻,引起不必要的纠纷[3]。必要时集治疗小组主要成员共同与家长沟通,以体现对患儿的重视。当本院不具备诊疗能力时,不要拖延转送上级医疗机构的时机。

完善筛查制度,加强出院宣教: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住院期间不仅要治疗原发疾病,还要根据需要进行脑、眼、耳及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低等可严重影响生存质量的疾病的筛查,务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住院期间不符合筛查标准而未进行筛查者,出院时要做好出院宣教,除告知家长日常护理的注意事项外,还要以书面形式告知需要复诊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家长签字,以引起家长重视。

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狠抓医疗文书质量: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决定医疗效果的直接因素,只有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和过硬的技能,才能在医疗工作中得心应手。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该充分认识新生儿科的高风险性和复杂性,重视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医护人员应经过专科培训才能上岗,并定期进行业务考核,提高工作能力。17例纠纷中8例为恢复期出现病情恶化,如能更严密的观察病情,及早发现临床症状并给予有效治疗,则可能提高部分患儿的存活率。医疗文书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的重要依据,应该认真书写,妥善保存,保持医疗文书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旦发生纠纷,医疗文书能为判明责任提供有效的证据,同时也可以预防和平息一些患儿家属维权过度引起的纠纷。

严格收费制度,执行合理的收费标准:每天向患儿家属发放的“当日费用清单”是患儿家长了解患儿病情及治疗方案的一个途径,多收费、重复收费很容易使患儿家长对整个诊疗护理过程产生不信任,从而影响医患关系。因此应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把医嘱录入和核对关,使收费更趋透明化、规范化。对家长存在疑问的地方耐心解释,消除误解。

“前事之鉴,后事之师”,深入认识新生儿科的特点和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充分吸取经验教训,这样才能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1 张红梅,彭淑梅,王波.儿科医疗纠纷原因分析与防范[J].现代医院杂志,2008,8(5):111-112.

医疗纠纷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疗纠纷;产生原因;预防措施;纠纷类型

随着患者法制意识的增强,近年来医疗纠纷数量不断攀升,为了正确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国家出台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虽然法律法规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了依据,但笔者认为解决医疗纠纷的根源在于更好的预防纠纷的产生。本文从预防角度,将多年从事医疗纠纷处理的办案经验予以总结,以医疗机构各部门多发的医疗纠纷为例,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

一、门诊、急诊科室医疗纠纷

案例1:零晨1时左右,一眼部外伤患者在其工友陪同下,到医院急诊科就诊。急诊外科值班医生检查病人后未处置,让病人去住院部五官科处置。因急诊科导诊护士已睡觉,病人与其家属只能自行去找五官科。病人找到五官科后,被告知应该去眼科处置,并告知眼科在门诊部。病人到门诊部后发现门诊部晚上不开放。病人又返回急诊外科,时间已过去一个多小时。此时值班医生仍未处置该病人。后患者转到其它医院就诊,次日患者家属投诉。

1、门诊、急诊科室医疗纠纷产生原因

凡属临床各科室诊治范围内的急、危、重病人,已确诊或可以确诊,借故推诿,拒绝收治;虽因条件所限,接诊医生未查病人,又未进行处理,不负责任的转院、转科,延误或者丧失抢救治时机。或虽非本科急诊,按现有条件及医生的技术水平,可以积极进行抢救;及时请他科会诊或治疗,可以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却因工作不负责任,草率从事,延误抢救治疗时机。

2、门诊、急诊科室医疗纠纷预防措施

门(急)诊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对门(急)诊病员要处理及时、准确,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要写好病历、做好各项记录。对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就地组织抢救。建立门(急)诊分诊制度,早期发现传染性疾病、早期隔离;预先确定就诊专科,减少转诊、转科的麻烦;对重症病人可立即转去急诊室,保证抢救时间。门诊分诊工作应指派临床经验比较丰富的护士来承担。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凡接诊的危急重病人必须负责到底,防止互相推诿拖拉现象,确系他科疾病,主动请相关科室会诊后转科。

二、住院部医疗纠纷

案例2:患者术后,使用头孢尼西纳抗感染,第二日患者出现腰部不适症状,第三日患者感到腰部疼痛,第四日主任医师给患者停药。造成患者急性肾衰竭、高血压。

案例3: X光片反正面都可以看,医生把右当左,将左、右关节填错。手术时在左肘正中切口,暴露到关节囊,见关节面完整无损时,方发现左右关节弄反了。

案例4:患者张某家属发现给张某静脉输液的瓶子上的药品名与张某平时用药不符,找到护士,经查对给张某静脉输液的药是临床白某的药。家属得知后非常气愤,找来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

1、住院部医疗纠纷产生原因

案例2产生原因是医生在使用对某器官有损害或对骨髓有抑制作用的药物期间,不定期复查或不随时观察,造成不良后果。案例3医生在读影象资料时不细心,对患者病情掌握不准确。案例4中护士没有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明显存在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除以上案例外,住院部还常因以下原因发生医疗纠纷:1)病人对某种药物有明显的过敏史,但因工作马虎未加询问或不重视病人陈述,而致病人过敏反应;2)药性不明,滥用非医书记载的偏方、草药,药物超过剂量,开错医嘱等;3)擅离职守,工作失职,真接影响病人的治疗及护理; 4)病历书写不规范,签《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等同意书时未向患者及家属明示风险及同意书内容;5)患者提出异议后自作主张处理,不向医务部门汇报,使得纠纷处理不当,矛盾升级。

2、住院部医疗纠纷预防措施

1)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加大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防止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应重视医患之间沟通,多做宣传、解释工作,以得到患者的积极配合,达成医患之间的相互谅解。

2)病历既是诊疗的一个结果,也是将来追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证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重病患者,手术风险极大的患者,一定要向医务部门提交重症患者报告,必要时签署《手术同意书》等材料时可邀请医务部门工作人员或法律顾问到场进行指导。术前、术后的注意事项,如禁食、禁水、禁行走、禁患肢用力、禁发声等等,应详尽告知,口头告知的,要求患者或其家属在病历上签字。书面告知的,应有签收的回执。严格环节质控,及时发现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隐患,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医政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学习自我保护。在医疗卫生行业,我们已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医政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措施、《传染病防治法》、《输血法》、《医师法》、《护士法》等;医院有比较科学、严谨、行之有效的《医院管理方案》。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防止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如某个手术导致了某项并发症,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记录手术过程,并未强调这个并发症的无法预料和不可防范,那结果可能对医院就很不利;而如果我们能够紧紧抓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记录时更详细、更及时、更准确,那么对医院就是最有力的辩护。

三、医技科室医疗纠纷

案例5:患者程某因头晕在急诊科就诊,急诊行头部CT检查。取检查报告时,CT室将程某的头部CT片子与另一病人的头部CT片子弄窜了。幸未造成不良后果。过后发现片子弄错了,通知病人返回时,未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不认错,态度不好,还说:“两张片子都没明显病理改变,拿走哪张都行。”病人家属不满,产生纠纷。

1、医技科室医疗纠纷产生原因

医技科室是指检验、放射、药剂、同位素、心电、超声、病理学科室等。其纠纷产生原因表现如下:

急、重、危病人,需要进行必要的化验、病理检查、X光检查、超声、心电图检查时,在技术、设备、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强调理由,拒收标本、延误检查或拒报结果,以致影响临床诊断,延误抢救时机。化验、病理检查中,由于工作人员擅离职守,工作粗心大意,不负责任,造成化验病理结果报错,或未经检查,随便填写结果(出假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工作中不执行规章制度,试验时又不按操作规程执行,检查结果误差较大,影响了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检验人员定错血型、配错血造成病人严重不良后果。内窥镜检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粗暴,致使无器质性病变的脏器发生穿孔及大出血。进行碘剂造影检查,检查前未做过敏实验,或错用造影剂,造成严重后果。在核医学诊断过程中,发生大量放射性核素误服或注入,或用放射性核素治疗,算错剂量。

医疗纠纷措施范文第4篇

摘 要 近年来,随着患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医务人员的意识相对淡薄,加上乡镇卫生院设备简陋,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多种原因,从而引起医患矛盾的激化,使医疗纠纷的发生越来越多,医疗纠纷发生原因越来越复杂,索赔金额越来越多;致使医生对医疗纠纷防不胜防,医疗环境越来越恶劣。要不断改进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和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关键词 乡镇卫生院 医疗纠纷原因 防范措施

On the township hospital medical malpractice common causes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Ran Maoyan,Dai Qiang

Yinjiang county Canxi town hospitals of Tongren city,Guizhou Province,555208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atient awareness of the law,rights awareness and self-protection awareness,the quality of medical service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demanding,but relatively weak awareness of the medical staff,plus township hospitals poorly equipped,the system is imperfect,management is not in place a variety of reasons,which led to the intensification of conflicts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to make more and more medical disputes occur,so that medical malpractice occurs more complex,more and more amount of the claim;led doctors medical malpractice defense does not even prevent,prevent medical disputes more difficult,the medical profession increasingly harsh environment.We want to continue to improve preventive measures and medical malpractice enhanced security,responsibility to educate medical personnel,and promote primary health care institutions sustained,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Ownship hospitals;Reason of medical malpractice;Precautions

2003-2012年发生在乡镇卫生院的13起医疗纠纷,多数通过医患双方协调赔偿解决,最终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不足1/3,到法院进行司法鉴定的不足1/4。妇产科占23%,外科占0.07%,麻醉意外占0.07%,药物不良反应占0.07%,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纠纷占0.07%,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占23%,医护因素占23%,各科发生医疗纠纷情况如下:剖宫产产后大出血1例,剖宫产术后纱布残留体腔1例,人工流产术后纱布滞留阴道1例,低分子右旋糖苷过敏1例,连硬麻醉意外致纠纷1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急救纠纷1例,骨科手术1例,接种乙肝疫苗致钙化上皮瘤1例,接种乙脑疫苗耦合结核性脑膜炎1例,接种麻疹疫苗致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1例,医生工作过失行为引发纠纷1例,护士操作不规范引发纠纷1例,医患沟通障碍引发纠纷1例。

常见医疗纠纷原因

医务人员方面原因:①医德素养差:据统计现有医疗纠纷原因70%是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所致,主要有医务人员态度不好或解释不同而引起;医务人员的语言不当;由于第三者的挑拨引起;不遵守医院保护制度,忽视病员的心理变化出现的不良后果而造成;出具假证明或不实的假条;医务人员在对病员诊疗过程中,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少数的医生作风拖拉;有的医生执业行为不规范。②工作中失职:有些是因为医务人员在工作,未尽到职责,出现打错针、用错药、开错刀、输错血的情况,或者因为疏忽大意所发生手术后体腔内遗留纱布及其他异物等情况[1]。③技术原因:对于一些早期症状不典型或者不明显的疾病,容易被漏诊,或者因为对一些不常见的疾病认识欠缺,容易出现误诊情况;或者并未充分认识到某些疾病的严重性,未预测到病情急剧变化甚至危及生命,因此事先未向家属说明病情进展情况,如果患者突然死亡,这种情况下家属并没有思想准备,因此易于产生医疗纠纷,这种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应归结为技术方面的原因。需要外科治疗的患者通常情况下发病急且病情危重,多采用手术治疗,还要争分夺秒,如果在时间紧迫的条件下不能够慎重的选择手术方案而贸然动刀,不遵守操作规范,难以保证手术的效果和安全性。

意外情况:医学实践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诊疗过程中有些变化是能够防范的,但有也存在一些难以预测并且不可控的情况。例如:诊断性检查、药物注射或麻醉过程中,有些患者可发生心搏-呼吸骤停而死亡。

患者方面原因:最常见的是患者及其家属缺乏医学知识,对疾病的复杂性认识不足,或对医疗规章制度不理解或理解不准确而发生医疗纠纷。

其他:如社会方面的原因促成或导致的非医疗纠纷。这类纠纷多见于工伤事故或交通事故以及伤害案件转嫁而成的情况。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加强社会主义医德教育:社会主义医德的宗旨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社会主义医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医疗职业道德是预防医疗纠纷至关重要的一环。

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业务水平: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医疗安全的根本保证是医疗质量的提高,医院应加强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巩固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对广大病员及其家属也必须进行医学常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医患沟通效果,使他们了解在医疗过程中病员享有哪些权利,同时应履行哪些义务[2]。

加强病历管理,确保病历质量:病历是医生病情分析及处理过程的全面记录,是具有法律作用的医疗档案。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及2002年9月1日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强了病历的法律地位,成为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明确责任及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的依据[3]。因此,病历的书写一定要规范、及时和完整,并且要客观、真实和准确,不能发生随意涂改现象。患者症状、体征、检查结果及处理措施应及时记录。实施重要检查、操作或手术前应告知患者要承担的风险,需要患者或委托人签字认可。严格执行病历管理制度,可减少甚至避免医疗纠纷。

加强法制和医疗安全教育,做到依法行医: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及医患关系的法律地位,有利于保障医疗安全,积极防范医疗纠纷[4]。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尤其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如不了解患者享有知情权,未向患者告知而引发医疗纠纷;不重视病历记录及保存,证据意识缺乏;不遵循操作规范,而仅凭临床经验进行各项操作,缺乏依法行医观念,造成医疗事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有关规定等法规,医务人员应该定期组织学习这些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坚持医疗安全岗前教育,并定期举办医疗事故案例点评会,使医务人员从中汲取教训,做到严格依法执业、照章行医。

参考文献

1 龙典,何珂.诊疗失误与处理实用全书[M].北京:金城出版社,1999:57.

2 王传盖,李博.最新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务实全书[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48.

医疗纠纷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护理

近来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事件逐渐增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护士如何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更好地保障患者生命健康的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及防范现状做一介绍。

1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概念

1.1 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 举证责任倒置源于200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在这一司法解释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2 医疗纠纷的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因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医院发生的争执,医疗纠纷按性质可分医疗过失纠纷与非医疗过失纠纷。

2 医疗纠纷的形成

医疗纠纷的形成是一个过程,经历潜伏期、显露期、暴发期、善后期等阶段。在潜伏期,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护理、服务、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满意或产生不信任感。如果问题未解决或出现新的矛盾,患者的不满情绪蓄积,不信任感增加,出现收集投诉材料,挑剔医院工作的不足或漏洞,传播不满言论等行为,此期为显露期。如果情况得不到改善,不信任加剧,可能会由一件事或一句不当的语言导致患者不满情绪的暴发,形成纠纷。最后是解决纠纷的善后期。从整个医疗纠纷的形成过程可以看出,患者的不满意和不信任感的积累,是发生纠纷的隐患。医疗纠纷,特别是其中占大多数的非医疗过失性纠纷,虽然表现不一,理由不同,但其深层原因是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不信任。

3 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护士是治疗、护理计划的执行者,在患者的就医过程中,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拟定治疗方案以后,其治疗措施主要是通过护士落实到患者身上,各辅助诊疗科的检查需要护士协助做好准备工作;药房的药物通过护士送到患者的手中等等,可以说患者与医院各部门的关系都是通过护士建立起来的,护士与患者的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广泛。护理关系的直接性,广泛性决定了护士容易引发纠纷。

3.1 因护理行为不当引起的医疗纠纷,因护士责任心不强,不按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办事,引起医疗纠纷,具体表现有:①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致给患者打错针、发错药、输错液等;②交接班不清,遗忘医嘱,造成不良后果;③观察病情不及时,延误治疗和拯救时机;④急救器材性能失灵,延误危重患者抢救时机。

3.2 护患交流沟通欠缺 欠妥的语言往往是引发纠纷的导火索,如一些慢性病或癌症晚期的患者,因住院时间长、费用高、治疗效果不满意,本来就积怨满腹,此时护士的语言不慎,与患者发生争执,就会引发患者的不满情绪的发泄,引发投诉;再如患者对住院费用有疑问,护士解释不清引发费用纠纷;护士在给患者进行静脉穿刺时,如果不能一次穿刺成功,又不做解释且毫无歉意,也会引起患者的投诉。

3.3 护理记录缺陷

3.3.1 护理记录与医师记录不符,由于护士在询问病史和护理体检时不全面,患者提供病史时前后不符或不同家属提供的病史资料不一致,均可造成护理记录与医师记录不符。

3.3.2 护理记录与护理措施不相符,护理计划尤其是标准护理计划中制订的护理措施样本,而实施过程中由于病情不需要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落实,未能及时对计划中的措施进行修改,致使护理记录与护理措施不相符。有时根据患者需要,护理人员已实施了相应的护理措施,却未能详细记录。

3.3.3 护理文书记录不及时或随意记录,护理工作以执行医嘱为基础,护士在从事大量繁忙的护理活动中,普遍存在操作实践多,解释说明少,护理记录随意等情况。再者由于不同学历层次护士在知识水准,护理技能操作上的差别以及法律意识淡薄,对工作中的失误可能引发护理纠纷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使护理记录存在诸多隐患。例如因抢救治疗医嘱多,护士忘记皮试的记录和签名,患者病情稳定时随意编造血压体温等。

3.3.4 医疗收费,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费用的上涨,医疗收费已成为患者非常敏感和关注的问题,昂贵的药物使治疗费用增高,易造成患者的误解,特别是患者治疗效果不理想时,这种高额费用与患者预期疗效的巨大落差,更易造成患者及家属的强烈不满和不信任,个别医疗机构有乱收费现象也是引起患者不满和医疗纠纷的因素。

4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

4.1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护理工作具有独立、直接、连续的特点,许多护理工作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或开放环境中进行,因此培养护士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到严谨自律尤为重要,也是避免护士过失行为发生的重要保证。

4.2 加强沟通改善服务,建立信任,加强护患沟通是建立信任的有效途径,护士应重视做好患者入院时、治疗时、出院时的服务,通过定期召开工休会、调查患者满意度等形式,加强护患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改进服务,完善医院管理,消除误解、减少纠纷。

4.3 规范文书书写,护理文书的书写是患者获得救治情况的真实记录,是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的法律依据。所以护士必须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书写护理文书前要详细询问病史,严密观察病情,已做过的治疗、护理要及时准确记录,尤其是抢救患者和紧急处置后及时补记,同时要妥善保管医疗护理文件,以备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