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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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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经济体系

城乡建设经济体系范文第1篇

一、资本市场未发育,资金市场不活跃,社会中介市场不规范是我市现有投融资体系的基本特点

建市以来,受经济基础和思想观念的制约,广元市的投融资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功能不全。具体表现为:

(一)区域资本市场发育迟缓,直接融资渠道狭窄,风险投资机制缺失。我市至今没有一家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机构,也没有一家为当地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中介机构,更没有一家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的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企业及项目主体采取直接融资的方式寻求风险创业资本和长期技改资金融通的渠道十分狭窄,只能依靠创业者自筹、企业内部职工入股、民间借贷以及少量的国内、外开发银行贷款和国家专项投资资金勉强满足资本的需要,使融资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业。融资方式的单一,不仅限制了城乡新生企业的诞生与发展,同时,处于生长期的企业也受资本金率偏低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它们从资金市场融通再生产过程中所需流转资金的规模,迟滞了产业规模的扩张速度。

(二)资金市场资源配置失衡,信贷资金有效供给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我市资金市场的主要供给方。随着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商业化、集约化经营,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纷纷收缩到市城区,基于风险控制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集中于资本实力相对较强、风险系数相对较低的大、中型企业和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而资本实力弱小的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足够的信贷支持。专门为我市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又因错失组建良机而不复存在,广大的农村金融领域几乎由农村信用社独家支撑。而我市工商企业受资本、技术、管理水平的限制,大都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缺少规模以上企业和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信贷资金承载力弱,导致银行信贷投放谨慎。近几年来,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差每年以两位数的增幅扩大。截止20__年7月,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32.8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98%,而各项存款余额为220.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了12.26%,存贷差已达到88.05亿元之多,全市资金市场呈现有效供给不足的局面。

(三)社会中介市场不规范,服务功能弱小。一是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市场经济主体直接、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市由于缺乏充足的担保基金,目前仅建立了2家担保机构,而且担保基金数额小,远远不能满足融资双方的需要。二是评估、咨询机构运作不规范。一些中介机构缺乏职业道德和统一的认证标准,常常提供不实的评估结论,诱发诚信危机,使大多金融机构仍然延用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规避风险,既增大了企业融资难度又增大了融资成本。三是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由于我市相关信息平台还处于初创阶段,且资源尚未实现共享,融资双方信息透明度不高,融资渠道不畅。

二、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培育区域资本市场;营造金融生态环境,增强资金市场功能是加强我市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当务之急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金融资源竞争越来越成为制度的竞争。地方政府围绕投融资体系发展的政策会形成地方金融发展的亚政策环境,而适合市场化发展趋向的政策,将会带动本地投融资领域的繁荣,从而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入。加快我市投融资体系建设的目标就是要进行制度创新,化解实体经济融资要求、金融业自身发展和金融管理体制之间存在的矛盾,实现区域经济和区域金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应以拓展多种直接融资渠道为切入点,充分借助全国资本市场平台,积极培育区域资本市场,为市场经济主体开展资本融通打下坚实的基础;增强资金市场综合服务功能,为市场经济主体做大做强创造必要的条件。在此基础上,促使不同规模与层次的企业与相应的融资方式结合,孵化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新生企业,提升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大、中型企业,催生一批具备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带动全市城乡经济统筹发展。

(一)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健全机制,为培育和推动区域投融资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投融资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专门机构加以推动。由于投融资体系又主要与金融资源的配置紧密相关,因此可参照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经验,设立金融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投融资体系建设和金融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其主要职能应包括:研究制定全市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对地方性金融机构行使行政监管;负责对全市地方金融机构及与金融市场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协调、指导和管理;综合协调涉及地方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推动区域资本市场的形成;规划、协调、指导全市企业上市的前期改制、上市推荐等工作;指导地方性金融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负责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典当行、信托投资机构的引进和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管各类基金的设立和运行等。

(二)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搭建便捷、低成本的直接融资平台。一是加强研究,创造条件,整合

财政、科技、商务、经协等条块资源,改进服务,设立地方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创业。指导、帮助初创企业争取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促进民间资金向民营资本的转化,使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新生企业能够破土成长。二是制定规划,做好企业上市融资的培育工作。积极争取省级有关部门指导我市中小企业和重点企业加强股份制改造,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上市辅导,同时积极向国家证券会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成熟的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为增强企业实力创造条件。三是发展多种类型的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从不同的侧面满足地方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我市发展金融租赁机构、信托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尤其注重为创新企业服务的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开放地方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以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三)培育和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机构功能。

将金融产业做强做大,实现地方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地方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培育和完善地方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让更多的外部金融机构落户本地,大力发展本地金融机构,实现金融业的量的增长。二是培植良好的经济和政策环境,使资金用在当地,并能产生效益,使金融业能够实现低风险的平稳成长,并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实现质的提升。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通过有效手段引进国内投资银行、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法人机构来我市设立机构或开办业务;争取政策,适当组建具备新型服务功能的地方金融机构,并通过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的组织机构,弥补金融机构门类缺失和融资渠道单一的缺陷;规范和完善信用担保市场,优化整合现有的担保机构,鼓励市内外各类资本进入广元的担保市场;积极引导和支持现有驻广金融机构开办金融租赁、公司债券、商业票据贴现等综合经营业务,繁荣区域金融市场。

城乡建设经济体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镇化改革 城乡一体化

一、当前河南省城镇化发展的现状

(一)城镇化水平稳步上升

1978~2013年河南省城镇化率及人均GDP情况

随着河南省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常住人口及城镇人口迅速增加,预计到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80%。

(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得到改善

2011年河南城镇基础设施完成投资3080.58亿元,比上年增长17.28%,居民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城市整体功能不断提升。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城乡差异在不断缩小

截至2012年7月底,河南省农村社区建设完成投资631.5亿元,初步建成新型农村社区试点350个。

(四)中原城市群格局基本形成

河南省充分发挥中心区域和交通中心优势,加快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区建设,城镇化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城镇之间的联系不断加强。

二、河南省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化发展总体水平偏低

河南省2011年经济总量26931.03亿元,城镇化率为 40.57%,全国排名第27位。2011年河南省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13∶57.3∶29.7,城镇化率比工业化率低了16.73个百分点。

(二)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明显

河南省城镇化在空间上呈现出“东慢西快”严重失衡的格局,各地经济实力不同,城镇化水平有很大差异。影响河南整体的经济发展,不利于“十二五”城镇化的整体推进。

(三)城镇化质量不高,制约河南省城镇化的进程

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长期投入不足,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差。交通拥挤、生活质量下降、社会保障供给不足、失业率提高等城市病凸显。

(四)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依然较大

2010~2013年河南省城乡收入差距

单位:元

城乡居民的基本物质生活、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存在着较大差距,农村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五)产业结构不合理,制约河南省城镇化的发展

2011年一、二、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13∶57.3∶29.7,仍然存在二、三产业不够发达,第一产业比重过大的问题。

三、构建统筹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就加快河南省城镇化建设的根本路径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终期目标是: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项目齐全、覆盖全面、机制健全、公平公正和可持续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达成社会保障普惠和公平之目标。

(一)改善农村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奠定经济和社会基础

第一,通过农村内驱模式,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二,通过工业反哺农业模式,公共财政适当向农村倾斜,促进农业现代化、特色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第三,通过政府外推型模式,促进农业经济转型和合理布局。第四,创新城镇化的方式和内涵,以城镇化带动农业人口的合理流动,平衡城乡人口结构。

(二)强化政府责任,提高管理水平,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提供制度基础

一是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力支持。二是加强法制化建设,实现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三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的监管职能。四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执行能力。五是通过构建农民退出农业、农村的新型机制、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加强农民工进城的有关综合配套改革。

(三)以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为重点,加大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的全覆盖

一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挂钩的机制。二是做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要严格控制城市养老金水平的增长,提高农村养老金给付水平。三是实现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全国联网机制。

(四)逐步统一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一是探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做到全省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基金统一以及管理统一。三是优化城乡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

(五)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通过实现社会保险、新农合、医疗就诊、社会福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保障业务的城乡一卡通服务,最终实现河南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社会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业务的一体化经办。

(六)完善城乡社会福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

一是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成立专门的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政策法规、制定服务标准、审批执业资格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二是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在地方政府的组织和指导下,以街道或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社区志愿服务为基础,为城乡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服务。

(七)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平等的户籍制度,解决农业转移人口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问题,加强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公共服务

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土地制度和财政制度改革,提高全省社会保障信息化程度,启动河南社保“一卡通”工程。

参考文献

[1]耿小茜.浅析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经营管理者.2010.16.

[2]董克用,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3]穆怀中,社会保障国际比较.北京: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4]河南省统计年鉴.

城乡建设经济体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区域城镇化协调整合管治制度保障新区域主义 

一、我国区域规划的发展历程

我国区域规划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早期的区域规划目的是为了搞好工业的合理布局,落实国民经济的长远计划,使城市规划有充分的依据。80年代,国家相继开展了全国性、跨省区和地区性的规划工作,如完成了《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完成了攀西六盘水地区、湘赣粤交界地区、晋陕蒙接壤地区、乌江干流沿岸地区、金沙江下游地区等跨省区区域规划工作;在京津唐地区、吉林省松花湖地区、湖北省宜昌地区、浙江省宁波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黑龙江省、安徽省皖北地区、福建省湄州湾地区等开展了区域规划工作。自1992年起,我国计划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就是以经济的自然联系和资源、区位优势互补为主导的、跨省区的区域经济工作开始起步,跨省区的区域经济逐步发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次。 在进入新世纪后,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背景下,区域规划又涌现出一些新的规划思想和理念,例如在协调不同利益集团时倡导的管治理念,以及在全球经济整合背景下区域规划中涌现出的新区域主义思想、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二、我国区域规划的发展态势 

 

20世纪90年代初,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编制多层次区域规划的,但是由于国土规划尚未通过立法取得应有的法定地位,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因此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 

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全国和各省、直辖市都要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总体规划应有包括市和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由于确立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法律地位,使得在国土规划衰变后,城镇体系规划仍然在区域规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我国加速城市化进、提升大城市竞争力的背景下,以都市区规划、都市圈规划和城镇密集区规划为代表的新型区域规划正在不断兴起。 

经济全球化所造成的竞争给每个地域单元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空间。为了确保各自的竞争优势,强化区域的联合就成为各级政治权力机构和经济发展机构的主动要求。新背景下的区域规划已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区域内部的具体问题,而更加具有增强区域自身竞争力以获取更多发展机会的内容。 

经济的网络化及迅速发展的交通、技术体系支撑,城镇发展的日益区域化、区域发展的日益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空间演变的主导趋势,由此带来了对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共存共生、设施共享共建等多方面的需求,因此,区域规划日益凸现出其在区域资源整合和配置方面巨大的价值和优势。 

 

三、现阶段我国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以及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深入的背景下,我国区域规划应如何应对的关键在于对现有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当前我国区域规划面临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在新形势下对传统区域规划的体制、理念、内容和方法进行系统的改革和创新,使其更能适应我国区域和城市的经济发展需要。 

在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区域规划位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之上,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指导和依据。在全球竞争的背景下,城市竞争已经不是单一的城市间的竞争,而是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与其周边城镇共同构成的城市区域或城市集团的竞争。近年来,我国也涌现出各种城市区域的规划,例如广州、南京等城市相继编制了都市区规划,在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中提出了南京、苏锡常和徐州三大都市圈规划,浙江城镇体系规划中提出了杭嘉湖绍、温台、宁舟等城市群规划。 

但是,目前开展的各类城市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之间存在许多矛盾和衔接上的错位。首先,城市区域规划的区域范围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范围是有区别的,这就成为区域规划可操作性的一大障碍。其次,各类城市区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不清,各类城市区域规划的任务和重点不够明晰,有的重在提供城市的宏观战略,有的侧重于城市的空间结构框架,有的强调中心城市的发展,有的则侧重各城镇之间的关系。 

 

四、区域规划改革的几点思路 

 

(一)以立法为突破,确立区域规划的法律地位 

在今后我国区域规划的改革中,首要任务不是编制规划,而是通过立法,明确区域规划与现有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确立区域规划的权威性和法律地位,确保区域规划的实施,发挥其对下一层次规划的指导意义。 

(二)以城镇密集区、城镇群、都市圈发展规划为依托,以各部门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为基础,建构区域规划体系 

在我国,区域规划被分割成各种类型的规划,在体制上实行的是多重管理。我国目前的规划编制体系中,城镇密集地区规划、城市群规划、都市圈发展规划作为综合性规划,在其编制目的、内容和管理上,最接近于区域规划。因此,依托城镇密集区规划、城镇群规划以及都市圈规划,充分吸纳各行业和部门规划的成果并进行提升和补充、完善,从而建立起由区域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构成的区域规划体系。 

(三)规划理念的创新 

1.比较与竞争 

在传统规划中比较重视对城市和区域发展中比较优势的分析,但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的驱动下,城市间、区域间、国家间的竞争加剧,因此更加关注竞争优势。能否形成竞争优势,关键是人的因素。而以往在分析比较优势时多侧重于静态的物质资源,对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人文资源往往分析不够。

2.弹性和刚性 

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区域规划多属指令性,刚性的规划,对生产力的空间布局,人口居住的空间转移,城乡建设的空间发展和功能定位,都是刚性规定,显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可变性和灵活性。由于大量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对区域内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安排需要有一定的弹性。但是,为了克服市场经济的不理性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旅游环境,也必须对区域内严格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进行刚性的约束。同时,可以确定有选择的引导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这两种区域可留有程度不同的有较多回旋余地的弹性发展空间。 

城乡建设经济体系范文第4篇

我国区域规划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早期的区域规划目的是为了搞好工业的合理布局,落实国民经济的长远计划,使城市规划有充分的依据。80年代,国家相继开展了全国性、跨省区和地区性的规划工作,如完成了《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完成了攀西六盘水地区、湘赣粤交界地区、晋陕蒙接壤地区、乌江干流沿岸地区、金沙江下游地区等跨省区区域规划工作;在京津唐地区、吉林省松花湖地区、湖北省宜昌地区、浙江省宁波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黑龙江省、安徽省皖北地区、福建省湄州湾地区等开展了区域规划工作。自1992年起,我国计划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就是以经济的自然联系和资源、区位优势互补为主导的、跨省区的区域经济工作开始起步,跨省区的区域经济逐步发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次。在进入新世纪后,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背景下,区域规划又涌现出一些新的规划思想和理念,例如在协调不同利益集团时倡导的管治理念,以及在全球经济整合背景下区域规划中涌现出的新区域主义思想、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二、我国区域规划的发展态势

20世纪90年代初,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编制多层次区域规划的,但是由于国土规划尚未通过立法取得应有的法定地位,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因此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

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全国和各省、直辖市都要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总体规划应有包括市和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由于确立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法律地位,使得在国土规划衰变后,城镇体系规划仍然在区域规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我国加速城市化进、提升大城市竞争力的背景下,以都市区规划、都市圈规划和城镇密集区规划为代表的新型区域规划正在不断兴起。

经济全球化所造成的竞争给每个地域单元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空间。为了确保各自的竞争优势,强化区域的联合就成为各级政治权力机构和经济发展机构的主动要求。新背景下的区域规划已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区域内部的具体问题,而更加具有增强区域自身竞争力以获取更多发展机会的内容。

经济的网络化及迅速发展的交通、技术体系支撑,城镇发展的日益区域化、区域发展的日益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空间演变的主导趋势,由此带来了对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共存共生、设施共享共建等多方面的需求,因此,区域规划日益凸现出其在区域资源整合和配置方面巨大的价值和优势。

三、现阶段我国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以及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深入的背景下,我国区域规划应如何应对的关键在于对现有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当前我国区域规划面临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在新形势下对传统区域规划的体制、理念、内容和方法进行系统的改革和创新,使其更能适应我国区域和城市的经济发展需要。

在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区域规划位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之上,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指导和依据。在全球竞争的背景下,城市竞争已经不是单一的城市间的竞争,而是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与其周边城镇共同构成的城市区域或城市集团的竞争。近年来,我国也涌现出各种城市区域的规划,例如广州、南京等城市相继编制了都市区规划,在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中提出了南京、苏锡常和徐州三大都市圈规划,浙江城镇体系规划中提出了杭嘉湖绍、温台、宁舟等城市群规划。

但是,目前开展的各类城市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之间存在许多矛盾和衔接上的错位。首先,城市区域规划的区域范围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范围是有区别的,这就成为区域规划可操作性的一大障碍。其次,各类城市区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不清,各类城市区域规划的任务和重点不够明晰,有的重在提供城市的宏观战略,有的侧重于城市的空间结构框架,有的强调中心城市的发展,有的则侧重各城镇之间的关系。

四、区域规划改革的几点思路

(一)以立法为突破,确立区域规划的法律地位

在今后我国区域规划的改革中,首要任务不是编制规划,而是通过立法,明确区域规划与现有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确立区域规划的权威性和法律地位,确保区域规划的实施,发挥其对下一层次规划的指导意义。

(二)以城镇密集区、城镇群、都市圈发展规划为依托,以各部门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为基础,建构区域规划体系

在我国,区域规划被分割成各种类型的规划,在体制上实行的是多重管理。我国目前的规划编制体系中,城镇密集地区规划、城市群规划、都市圈发展规划作为综合性规划,在其编制目的、内容和管理上,最接近于区域规划。因此,依托城镇密集区规划、城镇群规划以及都市圈规划,充分吸纳各行业和部门规划的成果并进行提升和补充、完善,从而建立起由区域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构成的区域规划体系。

(三)规划理念的创新

1.比较与竞争

在传统规划中比较重视对城市和区域发展中比较优势的分析,但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的驱动下,城市间、区域间、国家间的竞争加剧,因此更加关注竞争优势。能否形成竞争优势,关键是人的因素。而以往在分析比较优势时多侧重于静态的物质资源,对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人文资源往往分析不够。

2.弹性和刚性

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区域规划多属指令性,刚性的规划,对生产力的空间布局,人口居住的空间转移,城乡建设的空间发展和功能定位,都是刚性规定,显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可变性和灵活性。由于大量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对区域内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安排需要有一定的弹性。但是,为了克服市场经济的不理性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旅游环境,也必须对区域内严格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进行刚性的约束。同时,可以确定有选择的引导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这两种区域可留有程度不同的有较多回旋余地的弹性发展空间。

3.协调与整合

区域规划的核心任务是搞好区域空间的综合协调,包括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城乡建设、各类开发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布局协调,以及开发建设布局与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的协调,同时还包括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区域内城镇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相互协调。综合协调涉及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国家利益、地方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也会涉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之间的矛盾,此外,不少区域规划在协调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没有充分地与利益冲突各方进行协调商议,由此导致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得不到充分的实施。

4.沟通与管治要使区域规划真正成为指导地区开发建设的行动纲领,必须重视公共参与

在规划的过程中,应广泛吸取代表各种R6北方经济?2008年第2期利益的政府有关部门、非政府组织(社团、公司)以及企业家、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寻求解决区域规划中各种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新的区域规划要求由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力量之间进行磨合、平衡,转向双向互求互动、协商型规划。在西方国家被称为“非正式规划”,即利用咨询、讨论、谈判、交流、参与等措施,在正式的规划途径之外,开辟出一种不完全是官方意见交流和协商行动的渠道,通过制定公平准则,建立公开的规划体系,广泛吸收各种利益集团参与规划的全过程。这种重视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协调方法和途径也被称为“管治”。这一点对于我国传统区域规划编制思维的改造是有重要意义的,虽然这个过程可能意味着大量时间和精力的耗费,但却是使区域规划从图纸走向现实的重要保障,这种协商型规划可以处理包括经济结构的调整、就业市场的开拓、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土地资源的需求、开敞空间的建设和区域基础设施共享等问题。

5.虚调控和实调控

传统区域规划的效果低下而难以对区域发展起到真正调控和引导作用。区域规划是一种以空间资源的分配为主要调控手段的地域空间规划,即制定“空间准入”法则,实施“空间管制”,是实现区域规划由虚调控型规划向实调控型规划的关键砝码。

城乡建设经济体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城乡土地规划;增减挂钩;实施;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志码:A

在城乡土地规划中增减挂钩实施的过程中,部分地区由于缺乏严格的规范制度的指引,不能妥善分配好城乡利益,侵害农民权益、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等现象还经常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进一步规范城乡土地规划中增减挂钩实施行为,对于实施增减挂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几点切实可行的意见及对策。

1 当前城乡土地规划中增减挂钩实施存在的问题

1.1对增减挂钩政策的认识存在偏差

对增减挂钩政策的认识存在偏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于实施增减挂钩的重要作用没有足够重视,而是仅仅将其作为衡量城乡计划用地的一种指标或是一种解决城乡用地矛盾的一种手段,因此各项举措或是做法直接和增减挂钩的思想相违背,导致地区间土地建设止步不前。另一方面,由于对于文件精神和要求不能严格执行,或是不能将文件要求和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没有综合考虑田、水、路、林的整治工作,没有充分做好与当地农民就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和整体推进,往往实施过程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1.2 容易产生城乡利益分配不均

城镇和乡村两个不同的团体代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如果将它们联系在一起,那么如果利益分配不均,必将影响另一方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然而通常情况下利益多偏向于城镇,乡镇的利益往往不能被完全的顾及。城镇化进程加快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城镇人口不断增多,尽管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镇,但是农村还保留着他们居住的地方,因此这就给土地的增减挂钩实施带来了困扰,同时城镇规模的不断壮大,也会使得政策或是利益分配更加偏向于城镇,当城乡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农村的利益保障力度还有待提高,还存在城乡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

1.3 对农民和集体的利益考虑不充分

首先,一些文件或是政策上规定农村居民的居住地面积是不能够超过150m2 的,但是按照以往农村的盖房习俗或是惯例,农村很多的房屋建筑是和这个标准相违背的,而按照文件的规定,农民居住房屋超出标准的部分就是新增耕地面积的主要来源,因此这就又涌现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农民超出部分的居住面积应该怎样处理,有没有相应的补偿手段和标准,其实这也是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一种体现。其次,一般情况下的增减挂钩的项目都是区域间的较大规模的项目,而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都必须政府出面或市场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来保障项目的顺利完成。然而在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政手段的支持下的增减挂钩行为势必会损害农民或是集体的利益,比如一些农民是否愿意搬迁、是否适应家园环境改变等等都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当然每一种措施或是政策的初衷都是正确的,但是如果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或是没有制定符合实际的土地管理办法,那么最终损害的仍是农民的利益。

1.4 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有待规范

首先,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定义,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土地是集体所有,村民没有土地处置权力。这与所有权实际上是矛盾的。在城镇化进程中,各类性质的征地屡见不鲜,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自身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其次,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集体土地可以由村委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也可以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或经营。然而,规定与实际的配套监督机制却并不匹配,导致一些道德素质低下、只顾自身利益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从而严重影响村民的切身利益。如发生在山东平度的征地事件,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村长,私自将村民土地出让。村民对征地严重不满,与相关方面展开对抗,结果受到伤害的总是手无寸铁的农民。最后,所有权弱化。农民普遍认为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这种认识导致村委会等集体土地所有权组织实际职能弱化,执行力、约束力严重不足。其次,在重新建设农村住宅小区时会占用部分的耕地或是农村土地,那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的建设用地是否需要遵循严格的审批制度,是否有相关的制度对其进行规范。其三,农民搬出了原来的居住地,搬进了新建的小区,原来的房屋占地将会逐渐转变为耕地,那么原来的宅基地转化为耕地的过程中的土地用途变更的登记问题;当然在“宅基地换房”模式中仍然存在土地征收问题,增减挂钩的土地的审批问题等等以及增减挂钩实施地区的相关的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工作制度等等都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解决。

2 规范城乡土地规划中增减挂钩工作的对策

2.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城乡土地规划中增减挂钩实施行为本质上是想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更好的统筹城乡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它是一种全新的土地创新利用模式,符合各个群体的利益,非常值得推广和应用,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宣传,加深广大人们群众正对于相关政策的理解程度,不断提高他们的认可度,从而不断推进农村的发展。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正确学习相关文件的精神,提高认识,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将文件要求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相联系,在利用各种媒体手段进行宣传的同时还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实施增减挂钩的可行性及其强大的优越性和利民性。

2.2 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土地实行增减挂钩工作其实是一项综合性比较强、复杂性较高的工作,它需要整体把握,宏观控制,它直接关系到能否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统筹安排,稳步的推进。各地区规划部门应该根据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新建区的区位、规模和空间,搞好农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同时要综合考虑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以挂钩为抓手,综合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耕地资源有效保护、农民生活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协调共荣。

2.3 以农为本,推进协调发展

我国既是一个农业大国,又是一个人口大国,因此解决好粮食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保证一定面积的耕地的面积,因此在城乡土地规划中增减挂钩实施中绝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而是应该以农为本,推进全面协调发展。各地政府部门应该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把农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受惠不受惠作为衡量农村土地整治成效的根本标准,对于一些任意占用耕地或是曲解增减挂钩的行为要坚持依法取缔,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2.4 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无论是什么利国利民的政策都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因此要想进一步规范城乡土地规划中增减挂钩实施行为,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是关键。增减挂钩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环节或是需要遵守的流程非常多,而每一个流程或是环节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进行规范的话,那么一些漏洞势必会造成利益的分配不均。因此增减挂钩的实施地区必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包括财政、审批、管理、监管等各个方面,同时还要对其进行一一落实,加强监管力度,保障这些制度能够配合增减挂钩的工作的顺利的开展。

2.5 进一步强化土地规划管理的原则

我国自2012 年之后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系”。虽是如此,但我国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农业大国,土地仍然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农业耕作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及产量,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所以保持一定的农业耕地面积是优先条件,这是首要的大原则性问题。其次是节约土地的原则。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希望自己所居住的生活环境是舒适的、大面积的。然而这必然会占用大量土地,所以在节约土地的原则上,应尽可能的利用劣地或者荒山做建设用地,从而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其三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同,土地规划利用也存在差异,所以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国地制宜地进行合理规划。

3 结语

增减挂钩是推进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是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是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有利于保护耕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着手点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突破口,非常值得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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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 国税) ”理论视角[J].经济问题,2010(08.)

[2]王静,邵晓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技术方法研究:现状、问题与趋势[J].地理科学进展,2008(03).

[3]徐卫东,王增如等.基于挂钩政策下的山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及重点区域[J].山东国土资源,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