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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根本上治理渣土车无牌无证、超载、超速、撒漏、扬尘污染等安全问题和环保问题,实现对渣土车全天候、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监管,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打造“整洁优美、宜居宜业”的城乡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进一步落实渣土车运输企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建立规范的渣土车运营秩序,查处渣土车偷倒乱倒、抛撒滴漏、带泥上路,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超速、超载(装载货物最高点超出登记车厢高度)、逆向行驶、无牌无证、闯红灯、改加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成立渣土运输专门企业,由企业管理渣土运输车辆,由原来的直接管理渣土运输个体转变为管理渣土运输企业,强化社会企业自我管理,实现渣土运输法人化,推行渣土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个人车辆不予核准渣土处置申请,构建规范有序的建筑渣土运输行业。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普查摸底
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沙石场、混凝土公司逐一进行普查摸底,了解工地产生建筑垃圾的数量,摸清所挂钩的运输单位情况、渣土车数量和安全技术状况,登记汇总后建立渣土车管理台账,要全面、详细,确保无一遗漏。因排查缺漏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情况的,将进行倒查严格追究责任。
(二)明确部门责任
1.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渣土车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相应具体工作措施;指导各乡镇开展渣土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实施对渣土车运行情况的实时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对渣土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渣土车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责任倒查,提出问责建议。
2.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申请承运渣土的运输经营企业及车辆进行严格审核,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指导、督促渣土运输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内业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技术管理;按规定组织渣土运输经营企业及车辆参加质量信誉考核及年审;负责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工地的普查摸底,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执行我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落实净车、平载出场设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负责对改装渣土车的依法强制整改,负责渣土车按规定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并纳入货运车辆监管平台,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反馈情况,对连续违法违章、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的运输经营企业、车辆限期整改、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负责对未经道路运输许可从事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经营企业及车辆的查处,依法查处渣土车超限超载行为。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地、混凝土公司进行逐一普查摸底,建立渣土车管理台账;在核发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核与有资质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或《建筑垃圾处置证》等材料;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确保在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专职保洁人员)到位;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对相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通报批评、实施不良记录登记、降低资质等级等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4.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受理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建筑垃圾处置证、单车运输卡核准申请,会同公安部门核准渣土运输车辆的行使路线和时段;负责无主管部门的工地、店铺和住房装饰装修现场的普查摸底,建立渣土车管理台账;依法实施全县渣土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渣土收集、清运、处置的相关监管与处罚;接受社会公众对违反有关规定收集、清运、处置渣土行为的投诉,依照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对违规违章企业、车辆驾驶员实施处罚。严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关,协助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对违规违章渣土施工、运输经营企业的处罚。
5.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依法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受理对本县和异地参与渣土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资格、作业时间路段等相关情况的备案;核准渣土运输车辆的行使路线和时段,办理进入禁行区域的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于跨区域运营的,由工程所在地渣土办抄送运行路线所在地渣土办备案);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将有备案登记的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情况在公安公共信息网公布,供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和监督;负责对全县不合规范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改装的督促和指导。
(三)狠抓源头管理
各建设工程招标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及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必须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措施及要求,不得违规发包、二次转包或与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渣土运输企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未到渣土办各职能部门依法办理相关证件的,不得从事渣土运输业务。要督促施工企业、沙料石料开采和经营企业与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渣土、沙石运输业务合同,严格落实平载运输、净车出场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
公安、交通运输和城管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日常路面巡查监管,成立由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以及午间、夜间渣土车违章行为高发时段,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严查无牌无证、超速、超载、不按指定路段和时限行使、擅自改装、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滴撒漏、乱倾倒等违法行为。
一、完成整治任务
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整治,扎实开展优秀管理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和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创建,城市面貌和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整治城郊结合部1片、城中村2个、棚户区1个、老旧小区2个、背街小巷2条、城市河道1条、建设工地2个、建设经营疏导点2处,新建公共停车设施1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20个,整治户外广告8处。
结合本地实际,深化拓展整治内容,拆除违法建筑30处560平方米,改造公共厕所1座,新建改造出新环卫服务设施200处。
二、推进长效管理
对已完成整治项目进行“回头看”,落实管理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提高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水平。全面建成运行数字城管系统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落实数字化城管运行评估办法及标准,建立运行评估分析、督查通报机制,规范系统运行,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推行城管工作重心下移,发挥街道主抓、社区自治作用,实施网格化联合联动管理,城管进社区覆盖率达到50%;坚持源头防控、长效管理,构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城市洁净工程”,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主次干道市容环境责任书签约率达到100%,履约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环卫机械化作业,机扫率达到80%;建立完善物业管理机制,老旧小区全面落实“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养护”的管理服务要求,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0%;建立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长效维护保洁工作机制,着力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保持河道清洁、河水清澈常态化,河道日常保洁覆盖率达到100%;落实建设工地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率达到10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运行规范,无安全隐患;加强停车管理机构建设,推行建立“应设尽设、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罚尽罚”车辆停放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省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纲要》编制(修编)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提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工作要求
注重因地制宜,拓展整治内容,突出整治重点;强化示范引领,提升功能品质,彰显城市特色;坚持集约节约,合理配置资源,避免大拆大建;坚持疏堵结合,实施风险评估,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整治管理,防止工程扰民,避免安全事故;按照《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南》规定性要求,明确整治标准,严把整治质量,推行先进技术,提高整治水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群众需求,引导社会参与,落实投诉受理和解决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
区政协民主评议区城管局工作小组
按照区政协2017年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总体要求与实施方案部署,区政协民主评议城管局工作小组自10月初至11月底,在郭云山、李连明两位副主席的具体指导下,组织部分区政协常委及委员组成评议工作小组,开展了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总体情况
(一)评议小组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区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动员会议召开后,评议小组主动了解区城管局具体工作情况,并与城管局按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区城管局负责同志多次与评议工作小组进行对接,就有关事项及时请示评议工作小组领导,确保评议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得开展。
(二)城管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自区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工作开展以后,评议小组与区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区城管局切实将此次评议活动作为履行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接受委员监督、推动工作开展的良好机遇,区城管局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工作实施方案。在评议活动开展前,区城管局开展了认真自查,通过工作回顾、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各位委员公正评议,科学献策。为确保评议工作深入扎实,区城管局邀请部分区政协委员对城管工作进行实地视察,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了民主评议工作座谈会,对区城管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评议。
二、评议小组总体评价
通过现场视察、实地调研、区政协委员意见反馈、调查问卷分析及听取区城管局工作情况汇报,评议小组对区城管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创建文明城市,优化城市管理。一是围绕主题,丰富载体。自创城以来,共清理违规安装、破损的广告牌匾179处,维护公益广告241处,城区大型户外LED业主及沿街门店定时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以及“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共完成8条主要街道614个灯杆道旗广告、30余处大型广告、12处候车厅广告、3处主题公园(好人广场、颜氏家训公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整体设计安装,营造了“陵城文明,人人文明”的浓厚氛围。二是规范市场,提升形象。根据文明城市创建“百局帮百区”活动要求,区城管局帮扶黑马农贸市场,先后投入资金3.8万余元、出动人工600余人次、集中行动6次,围绕黑马市场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黑马市场环境明显改观。今年又对黎明小区便民市场、车管所市场进行了规范,平整场地、施划界限、新建公厕、为经营业户提供开水等,切实达到利民、为民、方便于民。取缔田园路、迎宾街、陵边路3处马路市场,新建纺纱便民市场1处,已投入使用。加大购物中心、银座商城周边管理力度,先后集中活动3次,出动人工600余人次,对其周边环境彻底清理,安装防护桩200多个,防护栏300多米。通过充实综合执法组的力量,加大执法力度,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摆放等一系列城市顽疾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维修升级,优化品质。雨季来临之前,对堵塞的排水口实行销号制清淤,清淤完成雨水井口1300余个,疏通管道16米,更换堵塞管道32米,清淤河道2处,淤泥100余方。扶正路沿石1800余米,补路边石120余米,补花砖500余平方。维修花砖1300平米,更换井盖240余个,砌墙体20余米。
(二)环境保护整改,提升城市形象。一是渣土车辆规范治理。48辆渣土运输车全部纳入监管,安装密闭装置和GPS卫星定位,城区渣土车管理已实现正规化、常态化。二是露天烧烤治理。取缔城区所有露天烧烤摊点,烧烤摊位一律店内作业,并安装无烟烤炉、油烟净化设备。采用播放录音通告、悬挂宣传条幅、突击检查、错峰执法,宣传教育与执法惩戒相结合,将露天烧烤管严、管死、管到位。三是餐厨油烟依法整改。对建成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包括宾馆酒店、食品加工企业等)进行全面整改。已有235家安装使用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四是停车场整治。全区共有停车场19家,其中对11家进行规范整治,安装喷淋设施,6家关停整改。
(三)抓好“五大提升”,规范城市管理。一是环卫设施提升。投资170万元,购进铁质垃圾桶400个、地下垃圾箱50个,摆臂车1辆,挂桶车2辆,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在城区安装太阳能果皮箱550个,已全部投入使用。二是市政设施提升。投资420余万,对城区政府街、陵州路等7条街道的人行道、盲道、缘石坡、花池小护栏以及24处公厕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目前已完成招标。三是亮化设施提升。投资70余万元,对主城区8条断头路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了主城区亮化无死角。四是三无小区管理提升。自今年9月1日开始,区城管局全面接手31个三无小区管理,共聘用保洁人员64名、管理人员10名,全方位、无缝隙开展小区卫生保洁工作。五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投标,除项目东区外,全部实行公司化管理,由明德公司具体实施。今年以来,收运环节基本顺畅,管理体系逐渐完善,破损设施逐步更新,人均垃圾处理量明显提升。在今年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陵城区取得全市排名第五,全省第39名的成绩。
(四)重视项目建设,丰富城市载体。一是颜真卿公园,总投资6000万元,二是两河公园。总投资1.2亿元,今年又规划建设了“好人广场”,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五)提案办理效果好。今年区城管局共承办的政协提案16个,内容主要涉及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等方面,都是当前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城管局工作的重点。包括“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过街天桥等工程的建议”、“在全区巩固创卫成果的建议”,城管局做到了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做到了提案按时办复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评议小组认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由于管理体制、客观条件、遗留问题多等各方面原因,当前城管局工作仍存在制约发展的困难与问题。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标准。一是规范市场建设。针对城区尤其开发区马路市场的问题仍然突出,便民市场少,建议与区政府协调,拿出专项资金投入便民市场建设,尤其是人口密集区域,通过疏堵结合方式取缔马路市场。二是生活垃圾处置。由于张集垃圾临时存放点存在较大的环保风险,建议将陵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德州垃圾焚烧厂处理。
一、工作任务
2009年9月30日前对市区所有从事建筑渣土、建筑垃圾、施工余土等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实施密闭改装,有效解决散流物体运输途中遗撒和二次扬尘污染问题,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责任分工
(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散流物体运输车辆的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市区通行证办理、行车证变更工作;对已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但未按照要求进行密闭改装散流物体的运输车辆,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扣留行驶证,由车管所登记备案。负责查处不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和超速、超载运输及套牌、无牌或号牌不全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新购置的从事散流物体运输的车辆注册前不得进行改装。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加盖改装,不得变更车型和主要技术参数(长、宽、高等);如发生转移(转出),需将机动车恢复原貌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对散流物体运输加盖改装的车辆,需提供车辆改装检验合格证,车辆营运手续,建筑垃圾处置批准文件,方可办理市区通行证和变更行车证。
(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无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无审核批准手续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业务、运输散流物体车辆未实施密闭改装或者封盖不严密造成撒漏污染城市道路、随意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负责牵头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查处重点路段、重点施工项目散流物体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
(三)市交通管理局负责散流物体运输单位、营运车辆、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管理,对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坚决取消其散流物体运输从业资格。严肃查处未密闭改装仍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业务的企业及车辆。督导新增运输散流物体车辆实施密闭改装。协助牵头部门建立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资料库,实现信息共享。
(四)市建设局负责市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扬尘、防撒漏、硬化工地出入口地面及设置使用车辆冲刷清扫设施等文明施工措施的监管,告知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手续。
(五)市质监局负责运输散流物体车辆密闭改装标准的制定、改装企业认定和车辆改装后检验合格证核发;监管并定期检测改装企业的改装标准,防止企业降低改装标准等随意改装的问题发生;督促改装企业加强改装后服务,及时上门维修密闭设施失灵、密闭效果不良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避免“带病”运输。
三、实施步骤
(一)5月20日至6月15日为改装工作准备阶段,由市城管局、交管局、质监局、交通局成立改装工作筹备组,制定散流物体车辆密闭改装标准,并筛选具有改装资质的企业。
(二)6月15日至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集散流物体车主进行动员,并《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的通告》。
(三)7月1日至9月30日,由市城管局、交管局、质监局、交通局负责组织对从事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实施车厢密闭改装。
(四)从10月1日起,由市交管局会同市城管局对未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严禁非全密闭运输车辆在石环路(含石环路)以内从事散流物体运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张成军同志担任。
(二)加大资金补助力度。为鼓励散流物体运输车辆户主尽快安装加盖装置,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安装车辆给予适当补贴。所需资金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上交财政专户的渣土处置费中列支,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7月1日至7月31日安装的,给予3000元补助;对8月1日至8月31日安装的,给予2000元补助;对9月1日至9月30日安装的,给予1000元补助。10月1日以后安装的,不予补助。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加强宣传,全面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目标,指导、检查、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的安排,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每一项整治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要求、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
各责任单位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三、工作目标
围绕城市噪声、工地扬尘、水环境、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秩序、工业企业排污等六大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近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化管理,不断改善城市整体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和城市面貌,确保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继续呈上升趋势,比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
(一)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六类噪声源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集中整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集中整治歌厅、酒吧等娱乐行业音响噪声扰民问题;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使用音响设备等噪声扰民行为。
责任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包括使用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油烟机等固定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市区机动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制定实施工地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方案。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加大现场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加盖封闭运输,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严肃查处渣土等运输车辆洒漏现象;加大施工工地周边及运输沿线保洁力度,增加机械化保洁作业覆盖面。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过城河流专项整治
市建设局牵头,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和二期扩建工程。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和二期扩建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在城区管网改造的同时,进一步整合治理城区周边工业聚集区管网,年年底前统一接入城区管网,保证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要求。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快“三河”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
责任部门:市“三河办”、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入河企业排污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企业超标排污行为。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4.严肃查处河岸违法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市建设局牵头,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及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等活动,组织制定实施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方案。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查漏补缺,维修完善,保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加强垃圾运输车管理,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垃圾压缩运输车在行驶中确保无渗滤液洒漏;工业园区集中处理,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加大环卫公用设施的投入,增加道路保洁机械清扫车辆;组织清除主要道路两侧白色垃圾;整治饭店厨余垃圾,做到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提高环卫保洁质量并加强督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严肃查处焚烧垃圾、乱倒垃圾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制定实施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专项方案。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加强饭店室外烧烤及露天烧烤摊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油烟扰民等行为;加大对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占路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行为,对不符合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出批准期限的,不符合户外广告亮化要求的,不按规定公益广告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良好的行为习惯。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工业企业排污专项整治
市环保局牵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强化工业排污监管和治理工作。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加强对重点企业、环境敏感区域(城市河流沿岸、居民区等)内排污企业的环保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加快城区老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力度。
责任部门:市企业发展局、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筹划准备(年7月上旬)
6个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围绕各项重点整治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每项整治工作目标、标准、规范及时限,细化整治工作内容。细化后的方案报送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部署,宣传发动(年7月下旬)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统一部署,定期调度各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辖区重点整治动员会,明确目标、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人力、财力投入。宣传部门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正面引导和问题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全程及时跟进报道,充分吸纳广大市民建议,全面推动整治活动不断深入。
(三)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年8月)
全市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及各项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整治规范、目标,排查梳理,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中长期解决方案,并由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跟进督查。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组织对活动情况进行两次集中督导检查;其他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职能范围内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