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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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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课程

经济系课程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西方经济学 教学改革 实践

Abstract : The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practice of Western economics teaching reform mode.

20世纪50年代以后,《西方经济学》在众多领域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后半叶,《西方经济学》在基本范畴、理论框架、研究内容、分析方法以及运用领域等方面都有极其重大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它的重要性也日渐显现,被国家教育部规定为财经专业十门核心课程之一。从我们多年从事《西方经济学》教学的实践来看,我们的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很多同学反映该课程涉及的众多概念、原理对他们来说晦涩难懂。究其原因,可能和经济学理论本身的高度抽象和我们传统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方式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认为,传统课堂教学模式所沿用的是一种教师讲、学生听,靠教师向学生灌输的应试教学模式,这样的教学模式使这门课程成了空洞的理论,已经严重影响到学生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所以《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1.课程的性质和特点

《西方经济学》课程包括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个部分,其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对经济学整体框架和基本理论的认识,并锻炼学生一种全新的思维模式;同时,它还是进一步学习经济管理类其他多门专业课的基础,如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等。对经济学类专业的学生而言,只有打好坚实的西方经济理论基础,掌握该课程独有的逻辑分析方法,才会更有效地学习本科阶段的其他相关课程。《西方经济学》不同于其他学科课程,其特殊性在于提供给学生与实际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大量的概念和理论模型,这些内容可以让学生对基本经济现象有比较透彻的认识。《西方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作为分析经济领域内具体现象和事物的工具,反过来又可以提高学生对经济学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运用经济理论观察、分析和解决现实经济问题和经济现象的能力。毋庸置疑,《西方经济学》是学生最需要掌握的专业课之一。在内容方面,本课程主要给学生完整介绍《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知识体系与分析方法,使学生能把握宏微观经济理论的精髓,使之能运用供求、边际效用、生产和成本、厂商与博弈、分配理论及福利经济学等分析简单的微观经济现象;能运用国民收入理论、消费与投资理论、经济增长理论、经济周期理论、失业理论、总供求理论等分析简单的宏观经济现象。此外,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课打下扎实的基础,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

2.教学改革模式的创新

2.1拓宽经济学专业面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如果专业面太窄,不可避免地会限制学生寻求工作的范围和机会。同时,市场经济变化很快,人们的工作岗位转换与流动性都较大,专业面窄了,会产生“用非所学“的现象。此外,学生入学到毕业,需要四五年时间,在这几年时间里,由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会发生很大变化,这样会导致有些学生就业的困难。因此,要拓宽大学经济学专业面,应以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科学的分析方法与能力以及较宽的经济学知识为主,以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能力专业知识在最大程度上是职业知识,只要学生有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可以通过自学或专业培训获得的。在美国,大学经济系毕业生应聘到公司工作后,常常先被送去听专业知识讲座或是去上专业知识课,这种现象,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是很正常的。

2.2优化课程结构

课程设置是影响专门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性因素,大学经济学教学改革的重点,应放在优化课程结构上,以与拓宽经济学专业面相适应。中国大学经济系的课程设置应根据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通过教学使学生既懂经济学、又懂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并且熟悉中国经济的运行规律。这就需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以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作为大学经济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中国经济学家应在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借鉴现代市场经济理论,逐步创建自己的“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2.3因材施教,对不同专业优选教学内容

对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专业侧重于经济学应用的教学内容,按照应用经济学的体系讲授,对国际经济贸易专业侧重于经济学理论学习,培养理论研究能力,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为进一步深造打好基础。

2.4重视定量分析方法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高等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和采用定量分析方法。这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的需求分不开的。一个现代企业的发展预测、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整个经济运行规律的控制等,离开定量分析是不可能的。例如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率要保持在8%,这需要采取哪些具体的财政金融措施及如何控制相互间的制约关系,必须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才行。研究与控制经济运行规律,,其实质就是研究与控制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数量关系。同时,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重视数学基础和定量分析方法,就要加强计量经济学的教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总是三位一体,构成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2.5积极开展学术交流

当代社会的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市场经济日新月异、经济理论迅速发展,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对于加强经济学学科建设、促进教师队伍优化以及提高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西方经济学》教学改革过程中,要把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这种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校际间的教授访问、讲学、邀请国外知名教授讲学与合作研究,召开专题学术研讨会。美国大学,例如康奈尔大学经济系每周都安排三四个学术讲座,多是邀请外校(包括国外)知名教授讲学、进行学术交流,教师和学生都能在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中,了解该领域最前沿的研究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这样就可以不断扩大课程教学的息量和教学效率,改变刻板的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扩大课程教学的信息量和教学效率,改变刻板的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陈银飞,苏建红.西方经济学教学改革的探讨[J],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4,4.

经济系课程范文第2篇

(一)教学目标差异引发的教学效果差异法学教育不仅是学科教育更是职业教育,课程的教学中必须围绕实际纠纷的裁判来展开。

[1]法学教学中需要法律概

念、体系、原则三位一体,运用案例分析、法例比较来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能力。然而,对于非法学的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经济法课程却不应该围绕这种目标展开,其教学着力点也不应该放在对学生法学能力的培养。然而,教学实际中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教师往往容易直接将法学的思维方式强加给学生,阐述法律概念的精妙,法律逻辑的缜密,以及法律原则中蕴含的法律精神对社会进步的巨大价值。其结果是:同样的教学内容在法学专业学生中获得好评,在经管类专业的学生中却受到批评。经管类专业的法学教育的学科性不应围绕法学的学科性而展开,而应围绕经济、管理的思维方式来展开。同样,其职业性不应是从律师或者法官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从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来进行职业教育。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按照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来考虑问题,经济学、金融学专业的学生便容易接受;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考虑问题,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的学生学习兴趣更高。这种实践的经验充分说明,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教师围绕法学部门经济法的思维模式而进行的教育,其学科教育目标和职业教育目标都偏离了学生的专业。在教学效果上,容易出现兴趣不高、为考试而学习的现象。甚至,教师所设定的,让学生解决简单法律问题的目的都无法实现。

(二)教学内容选择过广导致教学无重点

国内的大学本科教育中,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基本是围绕教材而进行。所以,有人认为“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更是培养人才的保证”并不为过。[2]现在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教材很多,但是,各种经济法教材的内容则差异很大。有些教材以常用为主,内容涵盖广泛;有些认为经济法应该以民法为基础,将物权法、债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责任法统统归入其中;[3]还有教材注重法律实务,试图让学生熟悉某一方面的法律操作。[4]比较共同的一点是,大部分经济法教材都选择了非常广泛的内容,包含了民法、商法、经济法和诉讼法。虽然这种安排使得教师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自己需要讲解的部分,不过也因为这种选择而丧失了经济法课程自身的体系。对于经验比较少的教师,更是忙于教材内容的完成而缺失了教学重点。学习过程中,学生也抱怨,要学习的法律太多。翻开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教材其内容各异,但大致都包含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税法、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部分教材为了满足不同专业的需要选择了会计法、审计法、对外贸易法。教材的编者为了能够使更多的人选择自己的教材,内容宽泛以满足不同教师的选择是可以理解的。但实际教学中教师的处理不当,会带来更多的问题。比如,教师不作选择,全盘教育;或者没有规则地随意选择。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基本原则

要解决现行“经济法”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必须进行教学改革。而教学改革的基本原则在改革前必须确立。现在关于高校教学改革的原则争论很多,不过大多都是从某一学科发展甚至一个国家教育发展的角度出发。有学者从受教育者的权利角度考察,认为改革应该以学生为中心;也有学者针对研究型大学的特点,提出教学改革应该在发展知识和传播知识之间形成和谐关系。[5]不过,对于一门具体课程的改革原则很少有人论及,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应该秉承哪些基本原则并无比较成熟的理论借鉴。结合教学实践,考虑到经管类专业和“经济法”课程自身的特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至少应该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切合经管类专业的特点

排除对理论特别偏重的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等经管类专业都比较侧重于实际的操作能力。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近年来此种教学倾向更加明显。在实际的教学中,我们也容易发现,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对实践操作的兴趣往往高于理论。在“经济法”课程学习中,学生更愿意了解具体的实务操作而不是法律规定背后的法律思想。教师不顺应学生的需求,一味按照自己的法学理论体系来讲解,不仅浪费宝贵的课堂时间,也使得教学目标无法实现。[6]切合经管类专业特点的“经济法”教学应该是偏重法律实务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教学。这种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并不是像法官和律师一样处理案件的能力,而是在经济管理中预防法律风险和处理简单法律事务的能力。通过对学生的调查,发现:对于公司法,学生愿意了解的是公司的设立过程,公司设立不成的责任;对合同法,学生感兴趣的是合同如何写,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等实际问题,对于公司的法人性、合同订立中要约和承诺理论往往不感兴趣。或者说,他们希望的是教师将这些理论转化为生活语言。这正好体现了经管类专业学生没有法律背景知识,重视实践能力的特点。“经济法”教学改革必须切合经管类学生专业特点所带来的知识需求特点,从课堂教学到课外实践都侧重法律实务操作和经济管理实践。

(二)“教”与“学”并重

由传统教育到现代教育的转变便是从过分偏重教学中教师的领导作用,过分注重“教”到注重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的过程。但是,这种对传统教育的批评在实际运用中却形成了一些误解,认为教学中“学”是主要的,“教”是次要的。比较典型的是案例教学的过度运用。自从“案例教学法”兴起,法学教学几乎被案例教学吞没了。案例教学法改变了过去以教师主导课堂进程的惯例,通过引导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中,进而成为课堂的主角。相对于过去教学中,教师一味灌输知识,这种方法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但是,案例教学法并不是适合任何课程的万能法,更不是随便找些案例引发给学生讨论并完成的。如果说,过去的以法学理论讲授为主,穿插范例的教学过分偏重了“教”,简单梳理案例后任由学生讨论的方法则是过分偏重“学”。二者,都不利于学生的发展。科学的教学思想应该是“重教重学,教学并重”。[7]对于没有法学背景的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试图用案例来贯穿整个教学过程本身难度就很大。实际教学中出现的教师过份依赖学生的“学”,而忽略“教”,不是一种正确的教学改革思路。

(三)教学知识容量和教学质量并重

经管类不同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学时安排各个学校和专业之间有所不同,从36课时到48课时不等。当教材所涵盖的内容过于广泛时,教师必须正确处理知识容量和质量的关系。因为,在确定的教学计划课时内,知识容量和教学质量一定程度上是反向关系。既要讲授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又要求学生能够扎实掌握每个部分的基本原理,还要能正确分析案例。这种目的几乎是无法达到的。即便是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学习了专门的“公司法”课程也未必可以正确分析公司法的实际案例,更遑论“经济法”教学中几个课时的公司法教学。所以,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就必须降低教学难度。在此基础上,合理配置每个部分的课时,选择每个“小法”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讲授。这样才能实现知识容量和教学质量都不偏废,学生既学到了“经济法”应该学习的内容,又不至于只知道某个法律的名称,而对核心内容一无所知。

三、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以服务专业为中心改进教学内容

现代高等教育的专业分类虽然也受到一定的批评,但总体而言,分专业的教育仍然是教育的主流。专业教育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不仅将受教育者知识结构专业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能力专业化。专业的教育对人一生的影响非常大,在于专业语言、专业思路所塑造的专业人格。在肯定专业教育的大背景下,专业设计中的课程就应当本着系统的观点,服务于专业设计中对课程的知识结构要求,服务于其所确立的人才培养目标。对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教学,这一点尤其重要。比如,对工商管理和经济学两个专业而言,就应该根据专业特点来确定教学的指导思想。前者比较注重实践操作,培养的是学生分析企业存在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后者关注的是社会经济现象,注重培养理论分析能力。所以,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经济法的教学中就要注重同企业的结合,对于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重点讲解。并且从企业管理者的视角来分析问题。对于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入“法和经济学”的某些原理来讲解,尤其是对那些与经济学密切联系的企业、人、垄断等部分进行重点讲解。

服务专业的讲解绝对不会破坏“经济法”课程中应该保持的“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法学思维方法”的目标。因为,教师自身的讲解过程已经在潜移默化中实现了这种能力的培养。教师的课程设计、概念讲解、案例分析的思路等等都在无形中贯彻着他所受的法学思维方法的指导。服务专业不会淹没“经济法”课程本身,相反,越是服务专业越能体现“经济法”课程适合专业的灵活性,把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缺点转化为优点。

(二)以专业能力培养为目标构建课程内容体系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不应该是一种全面的“经济类法律”简介,而是能够给学生带来实在的知识,可以在工作中应用的能力。所以,课程体系的构建必须考虑到经管类专业的专业能力培养需要。概括而言,经管类专业人才最重要的是对经济现象要有敏锐感,能够发现市场中运行中企业的问题,经济管理制度的缺陷,防范经法律风险。相对而言,纠纷的解决与经管类学生距离较远。

为此,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我们做了两种体系。

第一种体系包括四大法律部分:市场主体法、市场交易法、市场竞争法、经济纠纷解决法。第一部分主要选择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第二部分选择合同法;第三部分选择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部分选择仲裁法和诉讼法概述。通过这样的法律体系,试图让学生从企业的组建、经营、竞争、纠纷来理解法律与经济管理之间的关系。

第二种体系是在第一种体系的基础上调整,第三部分去掉,改为与专业紧密联系的经济法。如,对会计专业的改为会计法和审计法;金融学专业的改为金融法律概论,内容包括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对经济学专业则选择“法和经济学”进行讲解。这两种体系的选择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验证,基本是可以切合教学需要。

(三)以范例教学为主,穿插案例教学

以“点”带“类”的范例教学对于经管类学生的“经济法”教学非常重要。纯粹提供案例,由学生主动收集资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来解决案例的案例教学则应该严格控制其占教学的比例。一般而言,实践中我们基本控制在十个学时左右有一次纯案例分析。这样做的是充分考虑到了非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基础,以及学生的学习负担确定的。学生收集资料解决问题固然可以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但是并不表示学生对于这种资料收集,独立解决问题有很高的积极性。

实践中,我们发现,学生对于过多的“课后作业”是反对的。在国内的教育环境下,让学生独立解决问题太多,有时会给他们一种感觉:老师是在应付教学。合理把握案例教学在整个教学中的比例,是案例教学达到良好效果的前提。

范例教学可以克服案例教学过分注重学生“学”的缺点。

教师通过选择适当的案例,让学生通过对范例来理解法律原理、条文与生活实际的结合,在师生共同努力,即时性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实现知识的传输和师生的交流。以范例教学为主,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范例要有足够的知识覆盖面,可以覆盖教学内容中的重点和难点。直接从案例教材选取或者采用经典法院判例都不是好的方法。最好是教师结合教学大纲的知识点要求进行案例设计。

经济系课程范文第3篇

关键词:职业能力;会计电算化;学习情境;情境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54(2016)03-0022-03

高职教育应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已成为共识,高职院校进行职业能力导向的课程开发与改革迫在眉睫。会计电算化是与财会工作岗位密切相关的一门课程,也是财会类专业必修课程。职业能力导向的会计电算化课程学习情境的设计应遵循职业能力形成的内在规律,以实际工作任务为驱动,以工作逻辑为主线,并融入工作全程。

一、会计电算化课程分析

高职会计电算化课程培养学生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会计工作的能力,是会计上岗综合职业能力的养成课程。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是财务软件操作的基本知识、技能和素质。学习该课程前应掌握会计基本理论,具备基本的手工会计处理技能,这是学习该课程所必需的知识储备,如学生不具备这些能力将影响课程学习的顺利展开。学生学习完该课程后应能利用财务软件独立从事会计工作。课程的核心内容是财务软件的操作技能,涉及的理论知识主要是软件系统的构造及其操作原理,也会涉及相关会计基础理论知识,但这些知识是学生在前续课程中已掌握的,不应是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这门课程要学生将已学会计理论知识与财务软件理论知识相结合,用软件完成财务核算工作。因而考虑到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要求与课程内容,该门课程学习情境设计应以学生为主体,精心设计与实际工作岗位联系紧密的任务。任务设计应根据实际岗位工作进行整体化系统化处理,并将相关理论知识融入任务,让学生在任务的完成过程中熟悉完整的会计电算化岗位工作流程,掌握会计软件构造及操作原理。从笔者会计电算化课程的教学经验来看,一方面,学生对纯粹的软件理论讲解提不起兴致,对尚未在操作中运用到的相关理论缺乏感性认识;另一方面,学生对软件操作比较感兴致,在操作过程中,通过讨论、交流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学生能深入理解软件操作相关理论。另外,为了激励学生,每个任务要有明确的成果,提升学生完成任务的积极性和成就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方便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二、会计电算化课程学习情境设计思路

职业能力导向课程设计的核心是学习情境设计。根据工作过程及职业特征,将课程分解为主题学习单元,把理论知识、实践技能与实际应用环境结合在一起,即学习情境。学习情境设计的关键是根据每门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确定学习情境载体类型,如可以选择以问题、活动、产品、设备、生产性零部件制作等为载体。选择了学习情境载体即确定了按什么样的工作逻辑为主线来组织课程内容。选择载体之前需要考虑,期望学生在课程结束时能做哪些他们在学习课程之前不会做的事情。会计核算的对象是“单位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学完会计电算化课程,学生应能用财务软件对单位以货币表现的基本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核算。因而会计电算化课程学习情境设计的载体可为企业基本经济活动的核算,包括总账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工资核算、采购核算、销售核算和库存核算六大具有并列与包容关系的学习情境。各学习情境在核算内容方面具有特殊性,如固定资产核算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折旧计提以及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等;工资核算主要内容是工资的计算、计提和分配等。但与此同时,各学习情境在核算工作流程方面具有一致性,按照系统初始化、凭证的填制与审核、系统记账与期末处理、凭证账簿查询和报表生成与输出五个步骤开展工作。综合以上六大情境载体以及各学习情境在核算流程上的一致性,每一学习情境将按核算流程设计学习活动,即按核算流程设计学生需完成的工作任务,该设计思路如下图所示。以上设计思路既考虑了企业各项基本经济业务的特殊性又考虑了会计核算流程的同一性,既有新的知识技能注入又可以不断地强化相关职业能力的训练。一方面,不同学习情境的不同核算内容能让学生较全面地掌握企业各项基本经济活动的财务核算,且六个学习情境的核算内容难度是递增的。总账核算情境涉及基本的记账凭证填制、审核和记账等内容,固定资产核算情境涉及资产卡片管理及计提折旧等特殊业务,工资核算情境会有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工资分摊发放等特殊业务,采购、销售及库存模块会涉及大量原始单据的结算及审核问题,一项业务的完成往往要运用软件的多个模块,形成较复杂的业务流转及勾稽关系。另一方面,由于每个学习情境工作流程的趋同,按工作流程设计的工作任务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反复或递进性,能让学生在工作任务的执行中强化训练核心职业能力,并在情境变换过程中培养相关知识技能的迁移能力。

三、电算会计各工作步骤的具体工作任务

电算会计工作流程五个步骤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系统初始化

系统初始化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管理账套,进行财务分工,设置系统及模块的基本信息、参数、数据等,包括进行系统级初始化和模块级初始化。系统级初始化包括建立、修改、引入和输出账套,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员及其操作员权限,设置系统公用基础信息;模块级初始化包括设置模块控制参数,设置模块基础信息以及录入初始数据。

(二)凭证填制和审核

凭证填制和审核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进行凭证的录入、修改和审核,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折旧计提和分配、设备管理,进行工资数据的收集、员工工资的核算、工资发放、工资费用的汇总和分摊,处理应收应付款项的收回、支付和转账,核算存货的出入库和库存金额、余额,确认采购成本、分配采购费用和确认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

(三)系统记账与期末处理

系统记账与期末处理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已审核的凭证完成自动记账;定义并生成各类转账凭证,包括进行自定义转账生成和期间损益结转;完成自动对账工作,包括总账和明细账、总账和辅助账、明细账和辅助账户核对;进行期末自动结账工作,包括计算和结转各账簿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终止本期账务处理。

(四)凭证、账簿查询与输出

凭证、账簿查询与输出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进行凭证查询;进行科目账的查询,包括总账、明细账、余额表、多栏账、日记账的查询;进行辅助账的查询,包括客户往来、供应商往来、个人往来、部门核算、项目核算的辅助总账、辅助明细账查询;进行查询凭证和账簿输出。

(五)会计报表生成与输出

会计报表生成与输出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进行报表模式设置,包括定义报表尺寸、行高和列宽、画表格线、定义单元属性、定义组合单元;进行报表公式设置,主要是计算公式的设置;进行报表数据的自动生成;进行报表数据的保存与输出。

四、会计电算化课程各学习情境工作任务设计

根据以上设计思路以及每一步骤的具体工作任务,遵循工作任务编排的职业成长性原则,以及课程内容由简单到复杂、单项到综合的认知规律,各学习情境的工作任务设计如表1。为了将完整的工作过程融入课程,帮助学生形成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整体认识,课程分为两个完整的工作过程。第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是企业财务链的核算,涉及总账、固定资产和工资的核算。三个学习情境将以某企业某月发生的前后连续的财务链经济活动核算资料为对象,完成一个完整的工作循环。从表1可以看出,学习情境一“总账核算”和学习情境二“固定资产核算”包含核算流程中的四个步骤,只有学习情境三“工资核算”包含完整的五个步骤,因为最后一个步骤意味着一个会计基本工作循环的结束。第二个完整的工作过程是企业供应链的核算,涉及采购、销售和库存的核算。这三个学习情境将以某企业某月发生的前后连续的供应链经济活动核算资料为对象,完成一个完整的工作循环。从表1也可以看出,学习情境四“采购核算”和学习情境五“销售核算”包含核算流程的四个步骤,只有学习情境六“库存核算”包含完整的五个步骤,完成第五个步骤即结束了这一轮会计基本工作。遵循学生认识学习规律,第二轮完整的工作循环比第一轮更高一层。另外,根据教学设计原理,一是认知需要被强化,即任何知识技能均需经过反复练习才能被掌握;二是要进行教学迁移,即要借助多样化的项目任务让学生灵活运用已掌握的知识技能。因此,课程除了这两个完整工作循环的核算资料外,还将结合对应强化任务资料,促进学生巩固相关知识技能。五、会计电算化课程单个学习情境设计真正意义的教学是“有目的地安排外部事件以促进学习过程”。课程学习情境确定之后,要使课程目标落到实处,学习情境编排达成应有的效果,需制订学习情境目标、工作内容、课时、教学方法、教学环境、考核评价内容方法等,对各个学习情境进行具体设计。学习情境目标应该是整个课程职业能力目标的具体化,是能力导向的表现性目标,以学生学完该学习情境能做什么来进行描述。学习情境目标的达成通常需要许多节课的学习及嵌于其中的学习活动的完成,工作内容即为预期目标,在规定的课时内学生要进行的学习活动就是学生应完成的简明扼要的工作任务。这种不同于以往教学内容的工作内容描述是职业能力导向学习的一大特色,强调以学生为主体。这种学习方式不仅有利于高职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也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及职业能力的培养。就教学方法而言,与职业能力导向教学设计对应,考虑学习者的特点,建议除了不得不讲授的内容外,多用行动导向教学法,包括项目教学法、模拟教学法、演示教学法、引导文教学法、角色扮演教学法、实验教学法等。教学环境即实现情境目标、完成工作任务、运用相关教学法需要的硬件设施及软件条件等。考核评价方面需廓清评价的主客体和评价的内容。此外还需确定学生学习该内容需具备的知识技能,以及教师组织教学需具备的知识技能。对每一学习情境具体的设计可以通过对学习情境的描述直观地表现出来。根据以上观点,以学习情境一“总账核算”为例进行会计电算化课程学习情境的描述(见表2)。其他五个学习情境的描述方法同上,不再赘述。对各个学习情境进行描述需重点关注各学习情境能力目标的特殊性和层次性、工作内容的职业针对性、教学方法的行动性、教学环境的适应性以及考核评价的多维性。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工作过程系统化: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课程开发[J].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3).

经济系课程范文第4篇

    (一)课程体系安排不合理

    1.法律基础课程缺乏。经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最初是安排大二、大三阶段讲授,在此之前并没有开设诸如法理学、民法学等先行性基础课程,而作为通识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于法律知识的介绍也仅仅是一带而过,无法承担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任务。因此,为了避免学生缺乏法律基础知识而感到学习吃力,教师必须花费大量课时讲解自然人、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等基础知识。2.教学课时设置偏少。一般的公办院校,如广东金融学院、深圳大学,经济法课程设置为54学时,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经管系现有经济法课程分为A、B两类,经济法A为48学时,主要针对会计学、财务管理、税收学、国际贸易、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开设;经济法B为32学时,主要针对物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专业开设,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讲授民事基本制度、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票据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如此繁杂的内容,教学质量和进度上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3.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经管专业涵盖面较宽,目前,八个专业都开设了经济法课程作为基础必修课,单纯的将经济法课程区分为A、B两类,造成了教学内容面面俱到,一份教学大纲包打天下的局面,教师受制于大纲与考卷,难以有针对性的因材施教。没有结合具体的专业特点对课程内容做针对性的取舍,导致课程与专业的融合度不高。

    (二)理论与实践环节脱节

    法律是一门逻辑性很强的学科,涉及的法学概念、法律原则、规范等理论知识较多,目前的经济法教学更多的偏重以教师为中心的理论教学,如果只有教师“一言堂”,学生往往感觉枯燥而缺乏学习的积极性,为了避免理论教学的枯燥性,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会适时穿插案例教学,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然而,有碍于课时设置偏少,通常无法开展案例讨论,学生难以举一反三,更谈不上对法学知识如何应用。即使偶尔有一两次案例讨论,也因学生法学知识结构不完善,很难用法学理论展开分析,最终又陷入单纯的老师讲,学生听的被动学习局面。

    (三)教材选用缺乏适用性

    目前,市场上的经济法教材良莠不齐,有的是供法学专业的学生使用,其内容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偏重理论,过于深奥,并不适用,有的虽然是针对经管类专业学生编写,但在内容编排上或者涵盖面有限,或者难以跟上时代,缺乏一本针对独立学院经管专业学生教学的教材。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现在采用的是高程德先生编着的,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民商法),该教材的优点是紧扣法条,内容涵盖面广,基本囊括了主要的民商事法律部门,缺点是缺乏针对性,例如电子商务法、软件保护法等需要电子商务专业掌握的法律没有编入,市场营销以及物流等专业需要掌握的产品质量法也没有介绍,此外,竞争法部分缺乏近年出台的反垄断法,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来说可谓遗憾,而继承法对于经管专业的学生意义不大。因此,如何选择一本适用于独立学院经管专业学生学习的教材,显得极为重要。

    二、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具体建议

    (一)提升定位,突出特色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在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规划下,经济法课程应当扮演重要角色,并突出学生的法学教育背景,形成本校经管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从目前的教育发展趋势来看,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精英化向大众化过渡的历史产物,精英教育应当留给硕博士阶段,本科教育阶段的课程设置不宜过专过细。从学生就业升学的角度来看,很多学生未来的就业并不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对综合素质高的毕业生更为青睐,有的学生根据现实或者自身兴趣选择在硕博士阶段跨专业学习。因此,提升经济法课程的定位,突出法学教育背景特色,既符合“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也有利于独立学院突出自己的办学特色,为学生就业升学提供良好的平台。

    (二)科学规划课程体系

    1.方案一:开设法律基础课作为公选课法律基础课程应当面向全校在大一阶段开设,内容应当包括法理学、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础内容,学时数以48学时或64学时为宜,班级人数控制在200人左右,经管专业作为必修课程,其他专业作为选修课程。经济法课程作为经管专业的必修课在大二或大三阶段开设,并根据各专业的需求,在教授内容上强调专业融合度,具体而言,会计学、税收学、财务管理专业应当以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公司法、证券法为教学重点;国际贸易专业应当以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竞争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仲裁制度为教学重点;物流专业应当以合同法、担保法、产品质量法、保险法、票据法为教学重点;电子商务专业应当以合同法、公司法、电子商务法、软件保护法为教学重点;市场营销专业应当以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票据法为教学重点,学时数以48学时或54学时为宜。此方案的优点在于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提高专业针对性和融合度,同时为学生参加考取公务员、村官、法律硕士以及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必要的知识储备,完善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课程体系。以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例,该专业由于在大一阶段开设了法理学课程、大二阶段开设了行政法课程,因此,在大三阶段讲授经济法课程,学生的学习和理解能力相对强于其他专业学生,同时,基于该专业学生法学知识掌握较全面,相应的考取公务员、村官以及法律硕士的比例也高于其他专业,就业率在我校也名列前茅。此方案的缺点在于用人单位无法直接获知学生法学知识面,亦会由于各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的差别,增加考评体系的工作量。

    2.方案二:增加经济法课程的学时数此种方案具体而言,可将经济法课程放在大二阶段开设,分为两学期教授,第一学期以48学时为宜,教学内容包括民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法基础理论、合同法、物权法(含担保法)、侵权法等。目的是使非法科学生理解掌握法的理念、法的价值等基础性法律知识,扎实把握好经济法的本质和价值等内容。为第二学期的教学做好基础知识的铺垫工作。第二学期以32学时或48学时为宜,教学内容以公司法为基础,根据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以及学生自身知识结构进行科学匹配,以防止经济法的教学与经管类自身专业学习严重脱钩,如会计学、税收学、财务管理专业强化票据法、公司法、证券法知识的学习;国际贸易专业强化竞争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仲裁法知识的学习;物流专业强化产品质量法、保险法、票据法知识的学习;电子商务专业强化电子商务法、软件保护法的学习;市场营销专业强化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票据法知识的学习。该方案的优点在于对现有课程体系的变动范围不大,能够涵盖与经济管理活动有关的民法、商法和部门经济法的法律知识。缺点在于无法为学生构建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用人单位也无法直接获知学生的法学知识面,增加了第二学期考评体系的工作量。可以说,方案二只能是一种折中性的产物。

    3.方案三:建设具有独立学院特色的法律课程体系此种方案突破了现有经济法课程的框架,在方案一开设法律基础课的前提下,在大一阶段完成法理学、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础内容的教学工作。在大二阶段开设经济法课程,以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为基础,为了增强专业融合度,辅以其他相关的部门法,以48学时为宜。在大三阶段以16学时或32学时为宜,针对各专业的特点讲授部门法,如会计学、税收学、财务管理专业开设票据法、税法、证券法等;国际贸易专业开设国际贸易法、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物流专业开设产品质量法、保险法、票据法等;电子商务专业开设电子商务法、软件保护法等;市场营销专业开设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该方案的优势在于构建了一套具有独立学院特色的法律课程体系,有利于各专业、各学科之间知识的衔接和递进,突出了复合应用型人才的法学教育背景,使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获知学生的法律知识面,科学构建考评体系。

    (三)增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实践环节的检验,如何构建教学反馈机制,真实的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水平,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是我们实践教学的重点。笔者结合近几年的教学经验,认为应当充分利用大三、大四阶段的实训环节,将案例教学与模拟法庭相结合,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具体而言,我们可以采取小班化教学,人数控制在50人左右,分为八组,由教师从案例库中选择典型案例,采取淘汰赛的形式,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每场模拟法庭教学配置4学时,其中,2学时进行模拟法庭环节的教学活动,重点放在法庭辩论阶段,庭审结束后,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由学生对案例中产生的争议焦点以及控辩双方的表现进行讨论,时间控制在1学时,最后,由教师利用1学时时间进行总结。

经济系课程范文第5篇

一、把概念获知和情境相结合

课程情境必须对小学生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且要有真实性。同时要把科学概念的获知和应用贯通于情境中。目前我国小学科学教材在情境设计方面缺乏一定的重视。较为常见的情况就是,为从教材中获得某个知识点的学习,单一化进行某个或是固定几个代表性试验操作,之后再总结结论,对与结论有关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没有把相关的知识和设定的情境结合起来。因此,小学科学课程设计的过程中,必须将概念的获知、应用的环节和情境相融合。

二、注重情境设计的多样性

情境认知对于知识技能迁移、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具有丰富性、多样性的情境设计可以有效帮助学生在学习科学知识的时候实现技能的突破与迁移。因此,在进行科学课程设计的过程中,要从多个角度、各个层面尽量提供丰富的情境设计。随着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为科学课程的认知与交流提供了丰富的情境资源。另外,电脑、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及,进一步促进了信息化情境资源的建设凸显其课程设计的价值。

三、把握情境课程设计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