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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然辩证法;医学研究生;创新途径
《自然辩证法》课程是面向理、工、农、林、医专业研究生开设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从学科性质看,它是哲学的重要分支,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中心线索,研究自然界的辩证本性、认识和变革自然的辩证过程及科技与社会的关系。以创新精神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功能和以创新机理为核心的方法论教育是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功能。[1]这门课程不仅有利于医学研究生树立科学的自然观和科技观,而且在形成良好的医学人文素质、培养科研思维能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1 医学院校《自然辩证法》课程存在的问题
1.1教材问题。目前国内各高校硕士研究生的本门课程统一使用郭贵春教授主持编写的教育部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自然辩证法概论》(2013年版)。包含绪论和五个章节,分别为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社会论和中国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这本新教材与以往使用过的教材最大的不同在于它结合时展的实际,贴近理科专业实际,侧重文理知识的交叉与融合,蕴含了党十集体智慧的凝结精神。
在2013年以前,各个高校的《自然辨证法》课程自主选择、使用教材,可供选择的版本丰富多样,大部分教材在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四层内容体系上编写得比较完善,便于教师从整体上把握本课程的核心主线和内在逻辑结构。但是,有的教材在编写时内容不够深入浅出,理论性太强,案例资源缺乏针对性和前沿性,无法适应学生的不同专业需求。以这样的教材为模本而展开的教学活动是典型的填鸭式教学,教师把学生的头脑看作是容器,拼命往里填充既定的知识,把科学教育扭曲成一种高度浓缩的科学知识教育,其直接后果是科技人物、科技事件、科学精神几乎成为学生的盲点,学生普遍缺乏对科学技术创新性的理解。[2]
许多医学院校选用《医学辩证法》作为参考辅助教材,采用由国内多所医学高校联合编写的《自然辩证法概论》(高等医学院校选用教材),其特点是紧密结合医学实际,注重医学临床辩证思维、循证医学思维及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尽管现存的教科书版本较多,选用教材丰富,但结合医学专业实际的教材可选性少,很多教材存在的普遍问题就是内容抽象,与医学实际脱节,即使有部分医学案例,但内容陈旧,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有的教材内容还存在严重的老化现象,不能及时反映最近时期的医学前沿问题,大多数案例资源是十几年前的内容,导致教材内容的时代性和针对性不强,严重影响了学生对这门课的学习兴趣,难以把握到辩证自然观、科学观、方法论的精髓。
1.2大班教学问题。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急剧扩张后,研究生的数量越来越多,为了降低办学成本,各高校都普遍采用大班课堂教学。《自然辨证法》普遍采用大班教学的形式,平均150人/班的大课教学方式给课堂的有效管理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增加了一定难度,给教师上课时的课堂控制带来很多困难,难以采用研讨式、PBL教学法等课堂手段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在大班教学中经常出现看课外书、玩手机、睡觉、迟到或早退等违纪现象,教师在课堂管理时感到异常棘手。任课教师能否成功地实现教学目标,一方面与课程提供的内容有关,另一方面还与教师驾驭和控制课堂的能力密切相关。因此,研究并讨论课堂控制问题对提高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采用的自然辩证法大班教学的质量具有现实意义。
1.3考核问题。采用课程论文或调研论文的考核方式比较普遍,可由教师推荐论文选题,也可由学生自主选择感兴趣的主题。有的教师采用课题调研方式,将自己的课题分配到班级,吸纳部分科研水平优秀的研究生进入课题调研组,将研究任务细化分解,充分调动了学生的自主研究的兴趣,培养了学生的科研意识和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科研成果。
在针对课程论文考核方式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学生上交的课程论文并不是在认真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独力完成的,而是以应付的态度采用过度抄袭的方式完成论文。通过与多个学校的交流与对比,发现课程论文考核的方式所取得的质量和效果甚微。2009年在我校的本课程论文考核中,存在60%以上的学生上交论文存在过度抄袭问题。有的学生甚至直接在期刊网上打印论文,连原作者的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都来不及删掉就上交给老师。部分学生对专业课程过度偏重,认为自然辨证法是选修课,平时忙于科研或实验,没有时间去收集资料撰写论文,考前应付式地上网抄袭一份作业,如果教师要求不严格,许多学生的抄袭作业通过考核,会导致多届学生的学风和考风松懈,进而严重影响了这门课程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单一的考核形式及结构不合理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无法达到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目的。
1.4学的问题。部分学生对于“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程”的目的不够明确,在对待这门课程的态度存在抵触情绪,认为医学研究生学习自然辩证法课没有实际意义,纯属浪费时间。在这种“实用主义课程观”的影响下,学生没有从心底里接纳自然辩证法课程,旷课的学生较多,上课时看专业书或英语书的现象不少,课堂参与不积极,缺乏自主学习的时间和动力。
1.5教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教学活动与学科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如教学活动中存在着教师数量少、教师专业背景普遍文科化、自然科学知识比较欠缺,教材内容不能满足需要等问题。[3]理论讲授的模式存在着单向性和机械性,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和储存知识,讲授的时间占了课堂的大半部分时间,学生的参与活动较少,主动获取、形成和发现知识的过程被忽视。授课内容抽象单调,形式和手段单一,理论与现实脱节是自然辩证法课程无法进入学生内心的关键原因。大部分教师的学科背景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或哲学专业,缺乏医学专业知识的相关背景,在联系医学实际时存在医学知识的储备不够深厚,医学理论的功底亟待加强的问题。这就要求授课教师的专业背景必须有足够的医学相关知识,才能不断增强自然辩证法的思想吸引力,让这门课程凝练出“精彩一课”的效果。
2 医学院校《自然辩证法》课程的创新途径探索
2.1利用教学大纲整合教学内容,实现教学内容贴身化。即联系研究生的专业、学习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增添兴趣与效果。进一步展现自然辩证法原理与工学、医学及军事等具体学科领域契合的意义。主张在示范教材参照下,自主选择教材。[4]密切联系医学实际制定教学大纲,坚持医学与哲学融合的原则,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学大纲的编写上,为了突出医学技术的特色,可融入《医学哲学》、《医学辩证法》、《医学伦理学》、《医学史》等多个学科的相关内容,结合其他人文类的课程加以整合。编写全国“一本通”的材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个学科专业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的需要,编写“一纲多本”的自然辩证法教材则成为各个高校任课教师的热切期盼。[5]
教学大纲的内容突出了三个特色:一是紧密结合医学研究生的专业实际,将《医学哲学》、《医学辩证法》等内容融会贯通,渗透到自然辩证法的教学设计中,更突出本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二是紧密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特点,思想角度新、教学专题性新、案例资源新,突出本课程的时代性和创新性;三是紧密结合《医学技术史》、《医学伦理学》、《医学社会学》等其他交叉学科的内容,突出本课程的外延性、趣味性和研究性。如在医疗技术伦理方面,不仅要跟学生讲清其内涵,还要讲授其主要内容。在医学高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要谨防“医学技术主义”的影响。
2.2优化教学设计:一是内容结构的设计,打破教材的逻辑结构,贴近医学专业实际。如在讲授技术观时,整合有关技术伦理的内容,在有限的课时内,将最优化的内容呈现给学生。从技术观和技术方法论角度,思考“技术决定论”在医学领域的表现,探讨医学技术价值、医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两重性及现代医学技术伦理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一方面可培养学生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把医学、医学伦理学、哲学等多种学科内在地统一起来以拓展学生的视野。[6]让学生明确,医疗服务是终身职业,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伦理素质,才能更好地将自己所掌握的医学技术奉献给社会。
二是多媒体教学的设计,查找网上大量的相关资料,精选趣味性的图片,如讲授远古时期的自然观,人对自然的膜拜,运用一些国内外的古代巫医图片配图说明,学生对这些知识从未了解过,经过生动有趣的讲解,提升了学习注意力。精选一些给学生带来极大思想震撼的视频资料,通过正反对比手法,使学生领悟到人与自然的终极和谐才是一种精美意义上的生态自然观。每一专题都设计“影视推荐”栏目,将新近的、优秀的、典型的节目介绍给学生,增加了学生对自然辩证法知识的理解和思维拓展。
三是分组讨论设计,一般来说,单个问题提问学生的参与性不高,课堂积极性难以调动。采用案例教学形式,把问题分化成多个小问题,实行分组讨论,每个小组讨论一个主题,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在问题的设计方面,多结合医学专业和社会热点,问题设计与专业背景密切联系,有助于医学背景的专业知识与自然辩证法理论相互交叉和渗透。如在讲授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创立时,引导学生讨论古代自然观在历史上对中医和西医的不同影响;收集资料讨论中国古代的生态智慧的表现及现实意义。在讲授科学本质时,组织学生辩论中医学是否是科学的;谈到技术的价值和伦理时,引导学生讨论转基因食品给人类带来的后果是福还是祸。
2.3增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导向,培养学生创造意识。《自然辩证法》教材涉及创造技法的内容很少,我们结合医学创新案例,多方面介绍医学创造方法。使学生实现从记忆性学习向创造性学习的飞跃。增强学生运用方法的自觉性和提高他们运用方法进行科技创新的能力。[7]结合相应的教学内容,向学生提供课程论文题选、推荐书目、优秀影视等科研信息,鼓励学生进行科研探索。课前给学生布置讨论主题,学生利用收集的资料,通过小组讨论达成共同认识。有意识地组织学生参与课程设计,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在方法论的教学中,突出方法论教学的哲学特色,把各种具体的医学研究方法归入医学思维方法范畴,通过医学假说和医学发现与探索的思维方法等内容,深刻揭示各种思维方法在医学领域的运用。
2.4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模式,即“平时成绩+分组讨论+期末考查”模式,总评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占20%,由课堂表现和考勤情况组成;分组讨论占30%,按照自愿原则组成10人小组,自主选择讨论主题,上交讨论报告和记录。期末考查占50%,实行开卷考查,出题方式比较灵活,重要考核学生运用知识、原理、理论分析现实问题,考核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知识拓展能力。分组讨论发挥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有助于提升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团结协作,增强学生的沟通能力,培养创新精神。通过本学期的考核创新机制的实践,学生的学风和考风实现了较大的转变,学生上交的小组讨论作业反映出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和提升。
2.5融入人文教育。自然辩证法课程内在蕴含着医学与人文、医学与哲学相融合的特点。现代医学突飞猛进,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层出不穷。医学在技术上的高度发展纵然给人类传来了福音,但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困惑。加强医生的人文关怀意识,需从重视医学院“未来医生”入手。欧美发达国家也将医学人文学科作为培养高素质医生的基础,列入医学教育的必要内容。目前,我国部分医学院校已开设医学人文课程,但内容仅占5%的比重,远低于美、英、法等国25%的水平。由于教材不成熟、教学经验缺乏、师资力量不够等原因,我国医学人文教育还存在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现象,教学效果尚不理想。
现代医学所面临的种种困境,更多的并不是在医学本身,而是在医学科学化后的一些副产品和现代社会商业化带来的冲击。越来越多的医学研究生意识到,要成为一名杰出的医生或医学家,仅仅凭借医学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还必需具有哲学智慧和人文精神。在本课程的教学中可增加人文知识的相关教学资源,如医学大家的介绍、医学发现和发明、药物研究的相关历史等案例,增强学生的关注度,提高学生的人文探究,促进科研思考。
自然辩证法可以从“仁心”和“仁术”两方面来提高医
学生的人文修养。人文精神贯穿自然辩证法教学始终,以鲜明的人文案例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仁心。要促成科学技术与人文文化的融合,首先应给科学技术一个准确的人文定位,如果说医学仅仅是一种知识和技术,有失偏颇。在关于“科学技术的价值”内容讲授时,引入医学的价值有关内容,让学生思考为什么“有时去治疗,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最能彰显医学的真谛?通过讨论使学生理解医学是一门“人学” ,而不是单纯的自然科学,不但要有治病的能力,更要有安慰人的艺术,“医乃仁术”是医学人文性的集中体现。在探索医学难题时,应考虑病人的需求,注重生活质量,如缓解病人的痛苦,提高生活质量,治疗并不总意味着治愈,还包括体恤和减轻痛苦。
在自然辩证法教学中,如何将一般原理与学生的学科专业实际联系起来,以达到更好的教学和学习的效果,是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们一直探讨的问题。在教材的创新方面,需要很大程度突破传统教材的体系结构,突出医学高科技应用的问题。目前在医学领域呈现出与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紧密结合的优秀成果,甚至还呈现出具有中医特色的自然辩证法教材,探索出了一套适用于中医院校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将医学实际融入自然辩证法教学内容,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挑战,组建一支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教师团队,实现教师间的密切合作、学科互补,是提高教师素质和课程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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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宗明,张艳萍.结合研究生专业的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26(9):97-100
从哲学基础上讲,当代的科学哲学研究形成了两个迥异的派别,一是分析经验主义,其代表是作为20世纪西方哲学重要分支之一的西方科学哲学;二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原则和立场的科学哲学,以俄(苏)和我国的科学哲学研究为代表。就俄(苏)和中国的科学哲学来看,虽然二者同属的研究传统,但由于两国在科学、文化以及社会政治等方面的不同,形成了各自的鲜明特色。
一、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
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包括两个领域。其一是自然科学本身的哲学,是对有关物质世界、自然现象的科学理论本身的客观内容以及对所运用的相应的实验和理论的认识手段所作的哲学分析。这一部分旨在揭示科学研究的具体世界观和方法论内容,即越来越深入到自然科学中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二是对整体的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部门所作的哲学分析,旨在阐明自然科学理论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和方法,阐明科学理论的结构、科学认识中经验层次和理论层次的相互关系。这一角度的研究侧重于科学理论的结构、科学认识的方法、理论原理和证明的论证方式、科学动态发展的规律等。苏联学者把这一角度的研究称为“科学哲学的侧面”[1](p2)。也就是说,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内在地包含了科学哲学的萌芽。但是,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苏联关于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一个领域中。“苏联时期一直存在的重要争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2](p2-3)从苏联出版的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第一部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教科书《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教程》(该书由时任《哲学科学》编委、莫斯科大学哲学系教授、自然科学哲学教研室主任c.t.麦柳欣主编)的内容上看,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重心基本上围绕前一个领域,而对所谓的“科学哲学的侧面”则很少触及。
20世纪60年代中期,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研究出现了重大的转折,传统的自然观研究开始退居次席,以科学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为核心的科学哲学研究逐渐成为研究的主导方面。1979年,в. а. 本文由收集整理卡尔普宁、б. м. 苏哈诺夫和в. и. 沙罗格拉茨基出版了一部有代表性的著作《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作者认为,自然科学的发展会不断揭示出自然界的发展趋势和过程,而唯物主义辩证法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就是发展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该书逐一研究了力学、物理学、化学、技术科学的有关资料,论述了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进一步发展的前景和更为迫切的方法论问题,即,“科学认识中经验和理论的相互关系,理论知识的综合,科学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元理论研究的哲学意义等问题”①。与此同时,苏联的一大批学者,如б. μ. 凯德洛夫、μ. з. 奥麦利雅诺夫斯基、в. с. 高特、м. в. 莫斯捷巴涅科、в. и. 勃拉恩斯基、в. р. 伊瓦诺夫、а. д. 乌尔苏尔、в. а. 施托夫等人相继出版了大量的著作,从各个方面对自然科学的方法论进行了讨论,这反映了苏联哲学界对科学认识方法论研究的重视。
在1981年4月22—24日召开的全苏第三届自然科学哲学会议上,科学院院长г. л. 亚历山大洛夫指出,“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是对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对自然和人在自然中的位置最普遍的看法进行探索和思考的一个中心枢纽”[3](p407)。由此可见,这一转向已使得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内涵发生了变化。
苏联科学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始终是在辩证唯物主义的传统下进行的。对这一过程进行分析,有利于我们正确评价传统下的科学哲学研究。从总体来看,西方的研究者对苏联自然科学哲学是持全盘否定态度的。[4](p99)西方的“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们长期讨论苏联出版物中的这些问题,他们关心的是,这些问题是真问题,还是人为的、政治的产物。当真影响了苏联科学家们的思考,还是仅仅就是个装饰”[2](p3)。只有少数西方学者对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采取了比较客观公正的态度。格雷厄姆在大量具体研究的基础上,客观地评价说:“我相信辩证唯物主义对苏联一些科学家的工作的确产生了实际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这种影响帮助他们形成认识结论,并赢得了国外同行对他们的认可。”[2](p3)
二、中国的自然辩证法研究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第一个范式是自然观范式。[5](p56)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并以自然观为基础,建立了由自然观、科学观和科学方法论构成的内容体系。
中国科学哲学的产生来源于自然辩证法研究范式的转换。20世纪90年代末期,自然辩证法的研究范式发生了多个方向的转向,其中包括科学哲学、科学方法论、科学思想史、科学社会学、自然哲学等。在传统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中,研究者往往有着雄厚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主要集中于自然观和科学观。随着研究范式的转换,译介和评述西方科学哲学的文章大量出现,科学哲学成为了《自然辩证法研究》和《自然辩证法通讯》两本核心刊物的主要栏目。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队伍都发生了重大转向。
自然辩证法为中国科学哲学的产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背景。20世纪80年代初,自然辩证法学会曾一度号称中国第一大学会,其研究绝不仅仅限于自己的学术圈子。自然辩证法的特点是兼容并蓄,既是一种学术事业,又直接面对国家发展的现实问题,在研究问题时常常借助于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
自然辩证法为中国科学哲学的研究提供了更大的学术空间。科学哲学关注的问题其实是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内部问题。正因如此,从学科上我们把自然辩证法调整为科学哲学,但并未放弃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以自然观为基础,恰恰是我们相对于西方科学哲学的优势所在。“由于西方科学哲学仅仅面对自然科学,无视自然科学背后的本质和客观基础,因此,他们并不
能真正回答理论的内在完备性和科学理论进步之间的关系。”[6](p111)西方科学哲学的这一特点,是它们在很多问题上不能获得正确认识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的科学哲学是中国自然辩证法事业的延伸,传统的自然辩证法研究决定了中国科学哲学的演进与定位。并且,在中国科学哲学的研究和自然辩证法研究呈并行之势。
三、差异与趋同
科学哲学在苏联和当代中国的兴起,既有共性,也有差别。其共性特征是,在各自国家已有的哲学研究中早已内在地包含有关科学哲学的相关研究。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中包含“科学哲学的侧面”,而科学动力学和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向也是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格雷厄姆看来,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涉及十分广泛的领域,包括生命起源、控制论、结构化学、量子力学、相对论和宇宙学等。“苏联上千种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科学的书籍、文章和小册子都包含上述各种值得讨论的问题。”[2](p3)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为基础的,而且他们认为,这种世界观也必会通过相应知识领域的理论内容而被具体化。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科学不仅是关于世界的理论知识的总和,更是一种社会建制。因此,他们不仅研究科学哲学领域中我们熟知的那些主题,更为注重科学发展的社会决定要素和动力。科学哲学的研究内容属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可以说,苏联科学哲学的出现属于问题研究的“内部转换”。
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一直不是苏联哲学的独立分支,只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一个研究领域。因此可以说,苏联科学哲学的出现使在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对自然科学的研究由一个附属的领域开始走向相对的独立。
和苏联不同,自然辩证法在中国不仅作为一门重要的独立学科来建设,而且已经成了一项有较大规模的社会研究事业。我们不仅成立了全国性的学术组织——自然辩证法研究会,而且这一学科作为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类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大规模进入了课堂。在“大口袋”思想的倡导下,自然辩证法的研究领域变得越来越广泛。20世纪80年代,自然辨证法研究主要集中于自然观、科学观、科学方法论、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及科技与社会研究,90年代以来则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学术研究不断拓展,成果更加丰厚。刘啸霆将自然辩证法的精神财富和价值概括为五个方面。其一,它恢复和坚持了哲学中的分析精神;其二,它坚持和宣扬了科学中的哲学精神,包括对科学精神、科学理性、科学文化的研究;其三,它探索了科学发展和发展的逻辑、模式、机理等;其四,它回答了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其五,它无私地培育和扶助了许多新兴的学科,在自然辩证法的事业下还为很多新的学科如科学社会学、科学管理学、科学政策学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发展的空间。[5](p58)1996年,于光远在他的著作《一个哲学学派在中国兴起》中指出,中国正在兴起一个哲学学派——自然辩证法学派。这个学派的特征是:首先,它属于;其次,除传统的自然观、科学观研究外,它还特别重视社会实践问题,如西部大开发、科教兴国、国家创新体系、可持续发展等。
恩格斯这些年被我们冷落了,而这种冷落不利于我们深化对哲学的理解。传统理解哲学的视角是“恩格斯视角”,其基点是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经典表述,由此出发所看到的哲学就是后来的体系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对哲学的理解主要采取了“青年马克思视角”,其基点是感性实践活动,由此出发所看到的哲学就是今天被多数学者所接受的“实践唯物主义”。视角转换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恩格斯思想的边缘化,以至于今天人们宁愿提说“马克思哲学”而不愿提说“哲学”,似乎这样就可以对恩格斯的哲学另做处理。
随着研究的深入,事情让人感到并不如此简单。人们首先需要正视的问题是:哲学的本来面貌能否等同于从某一特定视角所观察到的面貌?是否存在某种绝对优越的观察视角,该视角的观察结果就等于或约等于哲学本身?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意味着哲学的解释视阈是封闭的、有限的和同质性的,意味着“恩格斯视角”和“青年马克思视角”或此或彼,二者必居其一。如果回答是否定的,意味着哲学的解释视阈应是开放的、无限的和异质性的,意味着突出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观点不必以遮蔽马克思的实践观点为代价,反过来重视马克思的思想也不必以轻视恩格斯的思想为代价。我本人持后一种看法。我认为,恩格斯的哲学其实并不等于被“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所定型的那个样子,其意蕴要比通常所估计的丰富得多。如果说上述两种视角易于呈现马恩二人的差异的话,那么一定还存在许多别的视角足以彰显二人的一致性,而哲学的本来面貌也许正在这些异质性视角所复合出来的样态里。
恩格斯既是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又是哲学的第一个阐释者。恩格斯系统建构和阐发哲学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晚年,所反映的思想至少在著者本人看来应是最成熟的思想。这些思想主要体现在下述著作中:《反杜林论》(写于1876年9月至1878年6月)、《自然辩证法》(写于1873年至1883年,1885年至1886年作了个别补充)、《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写于1886年初)。这几部著作的时间跨度达十多年,是恩格斯50多岁到60多岁之间的作品,其中的思想保持着高度的连贯性。从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恩格斯的哲学思想(或恩格斯所建构和阐发的哲学思想)至少可以分为两大基本层面:元理论层面和对象理论层面。元理论层面的中轴观点就是本文所要论述的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而对象理论层面的中轴观点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有关“哲学基本问题”和辩证法的思想。对后者的理解必须以对前者的理解为前提,而在剥离了元理论的情况下去把握对象理论,只能是舍本逐末。就此而言,传统的“恩格斯视角”其实只是恩格斯的对象理论视角,而不是恩格斯的元理论视角。
二、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
恩格斯明确提出“哲学终结”这个命题,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第一部分(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是在第二部分)。他说:“假定一切矛盾都一下子永远消除了,那末我们就会达到所谓绝对真理,世界历史就会终结,而历史是一定要继续发展下去的,虽然它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这样给哲学提出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那末全部以往所理解的哲学也就终结了。我们就把沿着这个途径达不到而且对每个个别人也是达不到的‘绝对真理’撇在一边,而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总之,哲学在黑格尔那里终结了:一方面,因为他在自己的体系中以最宏伟的形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另一方面,因为他(虽然是不自觉地)给我们指出了一条走出这个体系的迷宫而达到真正地切实地认识世界的道路。”(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先前那种想要在一套体系中穷尽“绝对真理”的哲学到黑格尔那里已经走到了尽头,从而辩证的实证科学得以引领。
在另外几个地方,恩格斯虽未使用“哲学终结”的字眼,但阐述的内容是关于“哲学终结”的。他在《反杜林论》中说:“在这两种情况下(指把历史和自然都看作过程——引者注),现代唯物主义都是本质上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他还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自然科学家满足于旧形而上学的残渣,使哲学还得以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垃圾——除了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这两段话的意思是: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作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使得哲学(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除外)变得多余。
上述两方面的表述角度不同,但中心意思相同,即:哲学的终结和实证科学的兴盛是相互关联和相互对应的。具体说来,哲学之所以终结,在于它既是非实证的,又是非辩证的。非实证,意指往往以观念中虚构的联系代替可以观察到的真实的联系;非辩证,意指总想一网打尽“绝对真理”。哲学之所以刚好在黑格尔那里终结而不在其他地方终结,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将这种非实证又非辩证的“绝对真理”体系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物极必反,另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在其非辩证的框架内使辩证法得到了有史以来最充分的发育,从而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准备好了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与哲学的终结相对应的是实证科学地位的最大提升。实证科学早已有之,此前之所以不能代替哲学,是因为它虽是实证的,却不是辩证的,世界的辩证联系只得靠哲学去建立。在黑格尔时代结束时,实证科学自身开始了辩证化的过程,这就使得出现一种既实证又辩证的科学成为可能。如果科学既实证又辩证,那么,既不实证又不辩证的哲学显然就是多余的,至于虽不实证却还辩证的哲学(即作为思维学说的辩证法本身)则可以继续保留。
可见,在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中,其“哲学终结”观是一种“有限终结观”——终结那些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哲学,将它们的职权移交给辩证的实证科学,同时保留研究思维规律(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的哲学。在这二者之间,恩格斯还空出了一片重要的学科领域,这就是上述引文中提到的“现代唯物主义”、“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等类似思想和活动所居留的学科领域。这些领域究竟属于实证科学还是属于哲学,恩格斯未加界说。
三、“哲学终结”的两个维度——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
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有着自身确定的内涵,该内涵是由两个维度共同加以规定的,即: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唯心主义的终结所开启的是唯物主义,形而上学的终结所开启的是辩证法,因而这两个维度也可以叫做唯物主义维度和辩证法维度。单就这一点而言,称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表述的哲学)为“辩证唯物主义”不仅不错,而且十分恰当。但问题在于,恩格斯的这两个维度就其直接的含义来说,并不是建构新的哲学体系的维度,而是“终结哲学”的维度。如果不以“终结哲学”为前提,“辩证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就会被丢掉。
先看唯心主义的终结这一维度。什么是恩格斯要加以终结的唯心主义?即是:在研究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的过程中,用幻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或者说用思辨的联系代替实证的联系的那种哲学。这不仅存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斗争,更重要的是存在唯心主义和实证科学(亦即哲学与实证科学)的斗争。终结唯心主义和终结哲学是一回事,终结唯心主义的目的不是要建构一套唯物主义的自然体系和历史体系,而是要将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具体联系交给实证科学去研究。恩格斯的口号是“从事实出发”,他说:“不论在自然科学或历史科学的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因而在自然科学中必须从物质的各种实在形式和运动形式出发;因此,在理论自然科学中也不能虚构一些联系放到事实中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并且在发现了之后,要尽可能地用经验去证明。”(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实际上,恩格斯之所以要反对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嘲笑杜林的《合理的物理和化学的新的基本定律》,就是因为他们都犯了将臆测的自然规律强加给自然界的唯心主义错误。因此,恩格斯在划分唯物唯心阵营时才这样说:“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世说往往采取了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唯心主义阵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并声明有关用语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使用。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精神和自然界谁产生谁的问题不是一个靠思辨的玄想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证科学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从前的唯物主义哲学之所以具有合理性,不是因为它是哲学的缘故,而是因为它的结论接近于实证科学的结论。
接下来再看形而上学的终结这一维度。恩格斯批判形而上学的篇幅要远远多于批判唯心主义的篇幅。关于什么是形而上学,恩格斯说得很清楚:“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把它们看做运动的东西,而是看做静止的东西;不是看做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做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做活的东西,而是看做死的东西。这种考察事物的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种形而上学不仅存在于自然科学中,而且也存在于历史科学中,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设计、空想社会主义的绝对真理观,都是其表现。形而上学的终结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作为实证科学的思维方式的形而上学的终结,一是作为哲学学说的形而上学的终结。前者,实证科学本身的发展正在导致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终结。“自然科学现在已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它再不能逃避辩证的综合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的运动规律,特别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的剩余价值规律,使得历史学科也发生了辩证的革命。后者,黑格尔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使哲学形而上学遭受了沉重打击。只要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他的僵化体系(亦即形而上学外壳)中解放出来,并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哲学形而上学(包括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的丧钟就会响起。需要强调的是,实证科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不仅不意味着实证科学的终结,反而意味着实证科学因辩证化而获得新生,并且这种新生恰好又构成哲学终结的条件;至于哲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则仅仅是哲学自身的终结。所以,形而上学的终结不管具体形式如何复杂,归根到底仍然是哲学的终结,而不是用辩证的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哲学体系去取代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更不是拿这种哲学体系去替代实证科学。
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看成哲学的终结的两个维度,对于准确把握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阐发的哲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脱离哲学的终结来谈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只会导致黑格尔式的体系哲学的重建;即使这种体系既唯物又辩证,也与恩格斯的本意大相径庭。
四、“哲学终结”的两个领域——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
对“哲学终结”来说,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是两种学说类型和两种思维方式的终结,而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则是两大学科领域的终结。或者说,前两种终结涉及的是“哲学终结”的内涵方面,而后两种终结涉及的则是“哲学终结”的外延方面。这里所说的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特指那种以哲学方式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学科领域,终结它们不因为别的,只因为它们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渊薮。就此而言,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也可视为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的落实。
关于自然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说:“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指出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指出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描绘这样一幅总的图画,在以前是所谓自然哲学的任务。而自然哲学只能这样来描绘:用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臆想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想象来填补现实的空白。它在这样做的时候提出了一些天才的思想,预测到了一些后来的发现,但是也说出了十分荒唐的见解,这在当时是不可能不这样的。今天,当人们对自然研究的结果只是辩证地即从它们自身的联系进行考察,就可以制成一个在我们这个时代是令人满意的‘自然体系’的时候,当这种联系的辩证性质,甚至迫使自然哲学家的受过形而上学训练的头脑违背他们的意志而不得不接受的时候,自然哲学就最终被清除了。任何使它复活的企图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一种退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的意思很清楚:自然界客观存在着一套辩证联系的规律系统,对自然界的正确认识无异于该系统的思想图画;描绘这一图画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这种描绘必须是经验的和实证的,二是这种描绘必须是辩证的;自然科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二者兼备,但自然哲学则永远不可能具备前一个要件,因此必然被自然科学所取代。可见,恩格斯所要终结的不是某种特定的自然哲学理论,而是自然哲学这一学科。
历史哲学的问题首先在于它的形而上学性质。资产阶级的启蒙理想标榜永恒的真理、永恒的正义、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可是由这些华美约言换来的却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空想社会主义自命为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最终也不免“陷入纯粹的空想”。(注:参见《反杜林论》“引论·概论”和“社会主义·历史”等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黑格尔虽然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但“在这里,历史哲学、法哲学、宗教哲学等等也都是以哲学家头脑中臆造的联系来代替应当在中指出的现实的联系,把历史(其全部和各个部分)看做观念的逐渐实现,而且当然始终只是哲学家本人所喜爱的那些观念的逐渐实现。”历史哲学由此进一步暴露出了它的唯心主义性质。有鉴于此,恩格斯指出:“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里一样,应该发现现实的联系,从而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般运动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马克思的历史观就是对这种规律的揭示。“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这一严格的意义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社会主义学说都不再是哲学,而是历史领域的实证科学,或者说,它们的高明不是因为它们是一种崭新的哲学,而是因为它们已经跟哲学划清了界限。当恩格斯说由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的发现,“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时,当他将“理论的社会主义和已经死去的哲学”对举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社会主义已经不再是哲学”,因为哲学“已经死去”。
总结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认为,“现在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再是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种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恩格斯的心目中,关于自然界和历史的哲学,不论它所试图建构的是局域性联系还是总体性联系,因其不可避免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其使命都彻底结束了。
五、“哲学终结”的前提与限度
前已述及,恩格斯的“哲学终结”观是有限终结观。这种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以坚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为基本前提,二是它为哲学保留了思维领域这块地盘。这两个方面又是密切关联的。
跟多数哲学家一样,恩格斯坚信“思维和存在的一致”。他说:“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什么是恩格斯所说的被正确认识的规律呢?这就是而且只能是辩证法的规律。在恩格斯的用法中,“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是不同的概念。关于“辩证法”,他有几段经典表述:“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被看作关于一切运动的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关于“辩证法的规律”,也有相应的表述。“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不是别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上它们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两个系列的规律(指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引者注)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将“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有意加以区别,是为了说明“辩证法”是一种认识、一门科学,“辩证法的规律”则是一种客观存在,“辩证法”是对“辩证法的规律”的反映。这种区分跟他对“主观辩证法”(或“概念的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或“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区分是相联系的。关于后一种区分,他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从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就被倒转过来了,或者宁可说,不是用头立地而是重新用脚立地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
在这里,恩格斯没有明确告诉我们:是否根据上述看法,研究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就应该是属于实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的任务,而研究主观辩证法的任务则继续由哲学来承担?但从他反复讲“辩证法是科学”这一点不难看出,直接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辩证法规律的那种“辩证法”,或者说“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那种“辩证法”,甚至更明确地说,包括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和恩格斯本人的自然辩证法在内的这种“辩证法”,肯定是科学而不是哲学。那么,什么是作为哲学的辩证法呢?或者说什么是作为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的辩证法呢?甚至更明确地说,什么是恩格斯留给哲学作为保留地的辩证法呢?恩格斯没有讲。虽然如此,他的意思却比讲出来还要清楚,那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当然是其革命的方面得到了恢复而唯心主义的装饰被摆脱了之后的辩证法。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恩格斯说:“就哲学是凌驾于其他一切科学之上的特殊科学来说,黑格尔体系是哲学的最后的最完善的形式。全部哲学都随着这个体系没落了。但是留下了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及关于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在产生和消失的不断过程中无止境地运动着和转变着的观念。不仅哲学,而且一切科学,现在都必须在自己的特殊领域内揭示这个不断的转变过程的运动规律。而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留给它的继承者的遗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更重要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旦得到唯物主义的改造,其作为主观辩证法跟由实证科学所揭示的客观辩证法实际上就成了一个东西。这种情况下,当务之急就不是继续在“主观辩证法”即哲学方面下功夫,而是在“客观辩证法”即科学方面下功夫,包括在“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方面下功夫,正如恩格斯本人在“自然辩证法”方面所示范的那样。
这样一来,在恩格斯这里,“哲学终结”的限度就一目了然了。首先,对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或者说对一切关于外部世界的哲学,都要加以终结;取而代之的是经验的、实证的和辩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这些科学所揭示的规律,一定是合乎并表达了辩证法的,不过,它们并不直接讲辩证法本身。其次,“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间,恩格斯用“学说”一词而不用“科学”一词,正好表明这个意义上的“辩证法”仍然是“哲学”而不是“科学”。至于将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一同保留,只是因为前者相当于思维领域的初等数学而后者相当于高等数学。与科学的规律(即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或外部世界的规律)只是合乎和表达辩证法不同,哲学的规律(即思维规律)是关于辩证法本身的。最后,在哲学的终结和保留之间,在科学的规律和哲学的规律之间,实际上还存在一个特殊的地带,即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法和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唯物主义,或者说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
[关键词] 物理化学 唯物辩证法 辩证唯物的认识论
认真研究和把握自然科学课程中的哲学思想,是高等院校自然科学专业授课教师从事教学的必然要求。这一方面是因为哲学是从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各类科学中抽象和概括出来的关于客观世界普遍规律的学问,自然科学各专业课不仅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哲学思想,而且是相关哲学思想在专业学科的具体外化;另一方面是因为,自然科学所内涵的哲学思想为其各学科的发展、从而也为各门专业课的研究和教学,提供着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不言而喻,各门自然科学专业课都是寓含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载体,哲学则是引领各门自然科学专业课教学的思想旗帜。各门专业课的成功教学,无一不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完美结合。谁准确地把握了自然科学课程中的哲学思想,谁就获得了从事相关教学的正确世界观和方法论,从而也就掌握了教授学生领会和运用该课程科学原理、科学思想、科学品质、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钥匙。
本文立足于近年来的教学实践,就高校物理化学课程内涵的哲学思想,谈谈自己的两点体会。
物理化学蕴涵和体现着以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为总特征的唯物辩证法
物理学和化学本来是自然科学领域本质各异、区别明显的两大分支学科。但是,随着人类实践的进步和这两大分支学科的深入发展,物理化学这门全新面貌的学科竟然脱颖而出。这种现象是怎样产生的?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客观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而也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1]。物理化学学科,作为一门从物质的物理现象和化学现象的联系入手来探索化学变化基本规律的科学,不仅蕴涵着以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为总特征的唯物辩证法,而且它的形成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具体实践体现。
物理化学是普遍联系辩证思想的实践体现。自然科学史显示,物理学与化学虽曾有过约定俗成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但并非互不相干的孤立存在。相反,它们相辅相成,联系普遍而紧密。在客观世界,物质的任何一种化学反应总是伴随着物理变化,任何一种物理运动也都会引起相应化学元素的化合或分解。据此,“化学和物理合在一起,在自然科学中形成了一个轴心”。历史上化学家和物理学家的研究总是在相互合作、彼此促进中进行的。许多科学家的研究兼及物理学和化学。每当化学家们对取得的实验结果试图作出解释并提高为理论时,每当他们在研究中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时,总是求助于当时的物理学成就,而且受益良多。自二十世纪以来,化学发展由于近代物理学的出现而如虎添翼,化学与物理学的交叉也越来越多。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经过科学家们对物理学与化学之间普遍联系的深入研究、把握和总结,使物理化学作为一门聚合物理学和化学特点的独立分支学科破土而出。显而易见,物理化学是物质的物理现象与化学现象相互制约和促进、从而也是物理学研究与化学研究彼此依赖和渗透的结晶。科学史还表明, 物理化学的形成与进步也得益于数学基本理论与技术的支持,得益于物理学、化学与数学的相互作用[2]。毫无疑义,物理化学课蕴涵和体现着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哲学思想。
物理化学也是永恒发展辩证思想的实践体现。唯物辩证法所说的发展,不是指事物的循环往复、简单重演,而是量变引起质变,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不是单兵独进,而是在与其他事物的广泛联系中变化;不是时进时停,而是永无止境的持续物质运动。这种永恒发展,正是物理化学的存在形式。其突出表现:一是突破,主要指探索新的科学规律,实现物理化学内容的质的升级。比如,从经典的平衡态热力学发展到非平衡热力学,从宏观反应动力学发展到微观的分子反应动力学,从体相到表象,从静态到动态,从定性研究到定量研究,等等,这些都是探索物理化学规律成果的一个又一个飞跃,是物理化学内容的波浪式、螺旋式质变。二是融合,主要指各学科相互交叉,多学科共同研究,形成边缘学科。比如,在对生命现象的解释上,经典平衡热力学的结论与达尔文进化论是矛盾的,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现今的物理化学吸纳或借助其他多种学科的研究成果和方法,创立了“耗散结构”理论。[3] 这一理论将生命现象视为一种逆反熵增,指出在非平衡的开放条件下,通过体系内部耗散能量的不可逆过程而产生或维持时空有序结构,而生物结构就是这样一种有序结构——在空间性方面表现为方位排列的有序,时间性方面表现为周期变化的有序,二者体用一源,协同互补,不可分割。耗散结构学说是物理化学理论的一个重大发现,但它的意义同时也是哲学上的。它不仅蕴涵和体现着物理化学与生物学的融合,也蕴涵和体现着物理化学在与其他诸多学科的广泛联系和包容中持续发展的规律。从一定意义上说,物理化学的持续跨越进步,是蕴涵其内的唯物辩证法的永恒发展思想的具体外化。
物理化学蕴涵和体现着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说:“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4]仔细剖析物理化学的发展历程就会发现,同其他学科一样,它是实践与理论的统一体,蕴涵着“实践—理论—实践”这一螺旋式循环上升的辩证认识过程,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实践体现。
首先,物理化学蕴涵和体现从实践到理论的基础认识过程。在物理化学研究中,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根据已知的原理或定律先进行演绎推断,做出某种设计,然后再进行探索性的实验和观察。有人将这种从理论到实践、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认识看作是物理化学研究的全过程,这是片面甚至本末倒置的。因为,作为演绎推理依据和出发点的已知原理或定律,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或科学家头脑中所固有的,而是研究者从人类长期大量经验事实和科学实验中归纳推理得出来的。物理化学中的许多基础性原理或定律,如物理化学中热力学第一和第二定律,本身就是唯象理论,只能从人类长期大量经验事实中归纳产生,而无法从已知的原理演绎导出。迄今为止,在宏观世界还没有发现与之相矛盾的事实出现,实践验证了它们的正确性。毋庸讳言,没有大量经验事实,没有大量科学实验,不可能产生物理化学理论。任何一般性的物理化学命题,无论怎样抽象或表面远离个别经验事实,都无一列外地以实践为源泉,以个别经验为基础。实践的观点,这一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也是从事物理化学教研之第一观点。从实践到理论、从个别到一般的基础认识过程蕴涵和体现于物理化学的研究实践。
其次,物理化学蕴含和体现从理论到实践的检验真理过程。物理化学的发展历程昭示人们,它的原理或定律之所以是真理,不但在于它来自于大量科学实践,更在于它创立后再返回到实践中去接受检验和证实,在于它在接受检验中被实践不断地修正和完善。这突出地表现在化学动力学的发展上。1918 年,物理化学家路易斯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运用当时已建立起来的气体分子运动论来分析化学反应的动力学过程,提出了碰撞理论,认为反应物的分子通过简单的碰撞而完成化学反应,只要能量足够、取向合适,就可以发生反应。但是,当碰撞理论返回并运用于实践时,却只能解释实验事实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从而证明它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为了克服这一理论的不足,20世纪30年代,物理化学家Eyring和Pelzer又经过大量科学实验,在碰撞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化学反应的过渡态理论,认为反应物的分子并不是通过简单的碰撞直接发生反应的,而是在分子相互接近的时候会首先形成旧化学键部分断裂而新化学键部分生成、而且能量处于极大点的过渡状态,它极不稳定,会马上释放能量并过渡到生成物,从而完成化学反应。科学家们将这一理论投返于科学实践接受检验,检验的结论是:过渡态理论是对碰撞理论的深化,它解释了在碰撞理论中取向合适的碰撞为什么能量“足够”就能够发生反应,这个“足够的能量”以活化能来定量衡量;但过渡态理论尚存在无法回答某些新问题的不足之处,还需要后人在实践基础上提出更新的理论去发展和完善。科学的任务在于不断地排除谬误、获得真理。而实践是辨识谬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物理化学发展的过程,就是在物理化学领域通过科学实践不断发现真理,又通过科学实践不断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辩证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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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魏光,曾人杰,马兆海,杨意泉,廖代伟.重新认识“物理化学”课程的战略地位[J].高等理科教育, 2001,1: 21-24 .
[3]周秋蓉.对耗散结构理论的思考[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5,2:20-23.
1.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2.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是: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
3.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
4.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5.否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不可知论
6.哲学上的两大基本派别是: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
7.唯物主义是指主张物质(存在)第一性,思维(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派生物或反映哲学的派别(即物质在先,意识在后)
8.唯心主义是指主张思维(意识)第一性,物质(存在)第二性,意识决定物质物质是意识的派生物或反映哲学的派别(即意识在先,物质在后)
9.哲学研究的对象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
10.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是:朴素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11.唯心主义的基本形式是: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12.“存在就是被感知”;陆九渊:“吾心便是宇宙”;王守仁:“心外无物,心外无理”是主观唯心主义观点
古希腊柏拉图:“理念世界”;中国朱熹:“理在事先”;德国黑格尔:“绝对精神”是客观唯心主义观点
13.哲学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14.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是: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的辩证法、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15.产生的最主要的自然科学基础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16.对待的科学态度是:坚持和发展
17.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旧哲学的最主要、最显著的特征是:实践性
18.哲学与旧哲学的最主要区别是:创立了唯物辩证的社会历史观
19.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焦点在于: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20.辩证法:联系、发展、矛盾、全面;形而上学:孤立、静止、否认矛盾、片面
21.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以唯物主义为基础,后者以唯心主义为基础
22.哲学同各门具体科学的关系属于:一般和个别、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23.哲学的产生要依赖自然科学的成果,这说明:哲学以具体科学为基础
24.在世界是否的统一性的问题上,存在着:一元论与二元论的对立
25.哲学上的二元论是:唯心主义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