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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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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的定义

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第1篇

1888年,达尔文曾给科学下过一个定义:"科学就是整理事实,从中发现规律,作出结论"。达尔文的定义指出了科学的内涵,即事实与规律。

科学要发现人所未知的事实,并以此为依据,实事求是,而不是脱离现实的纯思维的空想。至于规律,则是指客观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因此,科学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经过实践检验和严密逻辑论证的,关于客观世界各种事物的本质及运动规律的知识体系。科学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等。自然科学是研究自然界不同对象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规律的科学。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不同领域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规律的科学。哲学也是一门科学,它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概括和总结;也是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的规律。

(来源:文章屋网 )

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歪曲;意义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4-0059-02

欧洲革命风暴以后,恩格斯系统的总结了十九世纪自然科学发展的新成就,并且对其在哲学的道路上进行了探索,从而揭示了自然界发展的辩证法,创立了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与方法。以《自然辩证法》为标志,恩格斯阐述了自然界、自然科学的客观辩证法以及概括总结了自然界辩证法的理论与方法。

一、西方学者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否定与歪曲

“自然辩证法”是人们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文章中对于辩证法理解的一种通称。然而,自卢卡奇以来,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与方法遭到了种种否定与歪曲,持“马恩对立论”的西方学者认为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降低了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水平。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最先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做出批判,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自然的理解不同。卢卡奇认为人本身是历史辩证法的现实基础,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产生出辩证法,并且辩证法是社会历史性的,围绕社会历史领域旋转,客观自然界不存在这种相互作用,也就是说――客观自然界没有辩证法的存在。卢卡奇质疑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并且反对恩格斯将辩证法推广到自在的自然本身他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意识到,这种方法在这里只限于历史和社会领域。来自恩格斯的关于辩证法定义的误解主要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恩格斯仿效黑格尔的错误引导,把这种方法也扩展到自然界。但是,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历史变化…等等,并不是来自我们关于自然界的知识。”卢卡奇对恩格斯的批判对西方引起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美国当代实用主义哲学家悉尼・胡克指出:“必须排除把辩证法推广到自然界这种企图。这和一个自然主义的起点是不相容的。马克思从未说过自然辩证法,虽然他很清楚在物理和化学的基本组织中量的逐渐变化会导致质的变化。”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承袭于黑格尔自然哲学,他不否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但是认为自然辩证法只有建立在黑格尔形而上学唯心主义体系的基础上才成立。诺曼・莱文也说“实际上,恩格斯赶走了哲学,他用实证科学代替了哲学”,他认为马克思是以人为中心的论述者,而这与恩格斯说的自然界的辩证规律完全不同,恩格斯绝对误解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内涵。莱文认为马克思关心的是人类社会的领域,而恩格斯却集中体现在自然的形而上学方面。

西方批评家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全盘否定,是对社会历史领域辩证法的歪曲。恩格斯认为人受自然界和社会规律的制约,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是为了更加正确的掌握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从而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二、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不同见解

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和自然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当代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探讨研究各有不同。在这里,我不引证各家的见解,从恩格斯关于辩证法的两个基本命题出发。其一,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关于自然地一般规律;其二,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其重要特性是批判性和革命性,是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

不同的见解具有不同的研究方向和分析方法。对于第一种见解,《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地一般规律,这主要是从文本中对于“辩证法”所给出直接的阐释作为分析对象的。在《自然辩证法》中,“关于一切运动的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不是别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上它们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从恩格斯的这个定义中,可以明确《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认为恩格斯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所以,“自然辩证法”同样是关于自然界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恩格斯的话充分阐明了辩证法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恩格斯辩证法是关于自然地一般规律。

而第二种认为自然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观点,这一命题与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他学科在考察把握世界的问题上都是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关系作为理论前提,而哲学则是反思二者的为什么以及怎样实现统一。

国内研究者孙正聿教授认为恩格斯对辩证法的重大贡献是在理论思维的层面上系统阐述辩证法。在科学研究领域,人类的自然科学研究从“搜集材料”的科学发展为“整理材料”的科学。恩格斯指出:“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它才能为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发展过程,为自然界中的普遍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到另一个研究领域的过渡提供类比,并从而提供说明方法。”孙正聿认为,恩格斯明确把“辩证法”归结为超越经验思维的“理论思维”,他认为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自然科学中贯注辩证法这一理论思维使自然科学领域不断发展进步。

对于这两个命题,我们不能分开单一的去理解,恩格斯对于辩证法的论述是前后一致的,这两种见解的文本依据在《自然辩证法》一书的都有体现,所以我们要将这两个命题联系起来去理解自然辩证法。

三、理解《自然辩证法》的意义之所在

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是从构建完整的论体系的角度来看待的,也就是说,自然辩证法和社会历史辩证法相互支撑,相辅相成才能构建完整的马克思主与理论体系。自然辩证法,即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哲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然辩证法》创作距今有近140年的历史了,在这期间《自然辩证法》不仅对自然科学领域有重大指导意义,而且在哲学理论层面也引起强烈的反响。首先,《自然辩证法》在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恩格斯把“辩证法”引入自然科学领域补充马克思的社会辩证法,为哲学创立了辩证自然观,完善了哲学。

其次,《自然辩证法》不仅提出了有重要哲学意义的观点,而且还提出有重要科学意义的观点,书中不但揭示了自然科学发展的规律,而且将自然辩证法应用与自然科学研究中,解决了当时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中的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为自然科学中运用辩证法提供了案例。例如:关于阐述“地球――月亮”系统中,潮汐摩擦条件下的机械运动像其他运动形式的转化问题。恩格斯在1880――1881年写了《潮汐摩擦・康德和汤姆生――台特》一文批判汤姆生和台特的错误,并运用运动形式相互转化的辩证法原理正确地解决了关于地球自转不均匀性问题。

此外,恩格斯还在数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领域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加以阐述,它所表现出的深刻思想对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系统地总结了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重要成就,深刻地批判了自然科学领域中各种各样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并且科学地论证和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恩格斯在书中不但揭示了自然科学发展的规律,而且运用自然辩证法成功的解决了当时自然科学研究过程中的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将辩证法运用于自然科学中。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促进了哲学的系统化,在哲学发展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力和十分重要的地位。

参考文献:

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第3篇

人文文化是比科学文化古老得多的文化。它是人在其生活和社会实践中缓慢形成的文化,也是围绕人思考、研究、撰写、制作和应用,逐渐展开和达成的、处处与人相关的文化。人文文化是当今唯一能够与科学文化对峙的文化。从知识层面讲,如果说科学文化主要是关于物或物质世界(当然科学也研究人的自然属性)的文化的话,那么人文文化则是关于人或精神世界的文化。人文文化是以人文学科为基底的,它主要凝聚在人文知识、人文思想、人文方法、人生观和生活方式中,尤其渗透和显现于人文主义或人文精神——这是人文文化的核心和精髓。

作为人类文化的两大亚文化,二者是有诸多差别或异质性的,其差异在很大程度上与它们脱胎的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的差异等价。从知识的外在关联看,也就是从作为研究活动和社会建制的知识的层面上看,二者的差异主要在以下诸方面。1.研究对象。自然科学研究的是自然,涉及的是外部世界,是相对独立于人的客观的物质、现象和事件。人文学科研究的是人(类的和个体的)及其文化产物,把主观精神或思维的东西作为研究对象。2.认识主体。在自然科学中,认识主体基本上可以看做是认识对象的旁观者,二者是可以相对地分离;而在人文学科,二者可以说是合二而一、难分难解。自然科学的认识主体的创造者是不定的,原则上无个人专断特征;而人文学科的创造者则是特定的,权威痕迹明显。3.认知取向。自然科学以发现或发明自然的普遍规律(定律、法则、原理)为取向,注重共性而基本不涉及个体性。在人文学科中,寻找一般规律大半是无意义的,甚至几乎是不可能的,往往针对个体或个别精神进行研究。4.研究方法。自然科学主要采用实证方法和理性方法,偏于抽象,是客观主义的方法。人文学科主要依靠直觉和体悟,偏于具象,是主观主义的方法。5.自主性。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的客观实在,又运用的是客观主义的方法,形成与实在符合的、系统的、严密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使科学发展有自身的逻辑。这种状况使得自然科学具有很高程度的自主性,不大容易受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但是,人文学科研究往往会受到群体压力、政府操纵、利益集团收买、个人偏好等的影响和制约,有可能沦为权力的奴仆和金钱的俘虏,自主性程度相当低下。6.进步性。科学进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尤其表现在它的累积性上;在人文学科中,很难看到知识的累积或学科的进步。7.成熟度。自然科学虽然历史不长,但是发展速度很快,达到很高的成熟程度:理论预言准确,实际应用深广。相形之下,人文学科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应用方面,都显得逊色不少,甚至诸多学科还停留在常识和日常经验的范围,更不用说它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8.历史感。库恩认为,科学和人文的区别部分在于各自的从业人员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他们领域的历史。他声称,科学家忘记他们领域的历史,而人文家一直受到他们领域历史的鼓舞。

从知识的内在特征看,也就是从知识体系本身看二者的差异。1.自然科学是公共知识,具有普遍性、共识性、非私人性。人文学科往往是地方性知识,具有局部性或个体性。2.自然科学知识一般而言是价值中性或价值中立的,对价值判断不感兴趣也无能为力。人文学科负载价值,涉及人类的目标、理想、旨趣、信念、情感等,与价值有千丝万缕的联系。3.自然科学知识是由系统而精密的理论构成,是定量化的。人文学科的知识只能说是一种意见,难以定量化或无法定量化,通常没有正误和真伪之别,也根本无法用实验做出判断和裁决。4.自然科学的概念、范畴、语言不同于人文学科。自然科学力图消除拟人的指称或内涵,甚至可以操作定义,其语言是严谨的、精密的,甚至形成形式化、数学化、公理化的语言系统。相反地,人文学科基本上使用日常语言,常常以情感性、体悟性、意会性的语句表达思想或体验,抒发内心世界的感悟,具有模糊性、隐喻性、多义性、歧义性。5.自然科学理论具有简单性,或者总是力求把复杂的问题尽可能简化。与之对照,人文学科,本身是复杂的,而且人文学者也往往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得错综复杂。

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格物致知;科学;科学的本质;科学发展

中图分类号:G4

格物致知源于《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字目上的意思是,格:推究;致:求得。探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使知道事物本原的能力。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做出解释,认为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北宋程颐曾曰:“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穷则不能致也。”简而言之就是要穷究事物道理才能通晓天理。格物致知的含义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一千余年,至今仍无定论。诚然,在此并不是去讨论格物致知的确切释义,而是探讨格物致知这种思想、精神与现代科学的融会贯通之处。

一、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得以发展的基础是格物

近代,科学被普遍理解为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以及合乎科学(精神、方法等)的。在科技发达的现今社会,几乎每个人都能对科学谈上几句,无论是知晓几个著名科学家的名字还是略懂某些科学定理亦或在媒体上能有所闻的最新科学研究。尽管科学的分支很多,现象无数,但它们都离不开“格物”。一般认为,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外在于人的自然界,它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科学或通过反映、描述经验对象,或通过在典型状态下的实验,分析、把握和洞察经验对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实验的过程就格物的过程,探究其规律发现其本质的过程。通过“格”实验对象,进而得到论证,求得答案。与自然科学相对应的是人文科学,人文是一个在历史中游移的概念,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它是人的理性精神和自由精神,指人的德行、智慧、文化,教养;在古代中国,它是《易经》中说的“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成天下”,在当代则指社会道德、科学的社会建制、思想意识形态、政治法律和哲学观念等。人文科学没有复杂的实验论证,对社会、政治和其他方面没有完全统一的见解,与自然科学对象的物理性和经验性相比,人文科学的内在意义具有无限开放性和相对不易把握性。纵使人文科学研究对象变化莫测,但它一定是以观察为基础的,是对客观事物有强烈的求知欲,在不断观察、思考、论证之后才具备定义的条件。

二、科学的实质与格物致知

20世纪中国哲学界中的科学派对科学的本质进行了积极的探讨。科学派认为有了科学方法才有科学知识,科学活动的规定性就靠科学方法而获得。科学派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任鸿隽在《科学方法讲义》中也曾说:“今世所以有科学,因为有科学方法。”[1]当今科学界普遍使用的是归纳法和演绎法,其实,对象是客观既定的,方法不同则所锁定的对象不同,即使同一对象也会出现对这个对象的不同方面的认识与研究。科学方法只是科学实质的一个方面,科学的方法必然是通过不断论证才得到的,而得到科学方法的这个过程就格物致知。科学的另一个方面是科学知识,以张东荪为代表,他认为科学知识有两方面,即理论知识与实验知识,而无论它们是什么样的知识,在广博的科学知识中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所谓致知在格物,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穷理也是知无不尽的过程,科学也是不断探索证伪的过程。证伪,证其不实,在现有的科学基础上产生的新的科学,进而之前的科学理论,之前的科学理论则成为伪论,被新科学取以代之。这说明科学其实是一种鼓励置疑的学说。对现有的科学提出怀疑,穷尽其理,科学才会发展,科学的生命才会永恒。

但格物致知不是科学的全部,只是一个贯穿科学实质的精髓。不能说科学涵盖“格致”,也不能称科学属于“格致”。现有主流观点认为:科学、尤其是近代和现代科学至少包含两个层面的内涵:一是它的体系性,如公理体系;一是它的结论。因此,科学至少应是二位一体的科学。事实上,早在古希腊之前,古巴比伦在天文观测和几何直观的结论方面早有大量的积累,但柏拉图当时坚持认为:古巴比伦没有数学,因为他们的结论是一堆彼此不相关联的、鱼目混珠的孤立结论,无法在理性上得到较有保障的可靠性,尤其没有体系性。这些孤立的结论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即可谓格物亦知之至也。若是至之久力,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即可谓科学。

三、科学发展的局限性

科学有自己的使命,科学面对的永远是未知的领域,科学家永恒的责任和使命就是探索新的现象、发现新的规律、涉足新的领域。实际上,对事物的研究方法往往会因研究领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用现代的科学方法来研究所有的领域,有以偏概全的盲目性。哲学上讲发展是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的产生,科学的发展也是建立在突破之前的“真理”之上的,而突破已被大众所接受的“科学”就成为科学发展道路上得拦路虎。首先,科学方法的使用。要研究一项新的现象、理论等,方法是成功的关键。假使研究者仍按照以前的方法与规范进行研究,就会很难得出新的结论。其次,科学家具有主观性。即使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同一研究对象的情况下,不同的研究者可能产生不同的观察结果,这是和科学家自身的经验、知识、思维相联系的。众所周知,自然科学的一个基础是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而对外界信息的采集首先是通过感官知觉直接地获取,再经过思维加工等深入理解。即在格物时,就可能已经产生分歧,出现纰漏,遗失某些会导致另一些可能产生的关键因素等,这就使“致知”变成“滞之”,影响科学的进步。格物是第一步,要突破科学的桎梏,必然要在格物上下功夫,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侧面,不同形式的生命状态看待同一个事物具有差异性,如天人看水是琉璃,饿鬼看水是脓血。

事物的发展是有一定的规律的,科学的进步也是波浪式前进的,只有不断打破固有的思维和方式,才可感受到不一样的世界,发现截然不同的问题,创造无限可能的未来。

诚然,格物致知的涵义一直以来都处于争论状态,我们并不定义格物致知的文字涵义,而是取其具有鼓励现代科学发展的精华,去其古人狭隘理解的糟粕。格物的“物”已不是古人所指的“虚无”,没有“丧志”的危险,从总体上看,“格物致知”的概念是具有开放性的,随着时代和科学的发展,其所包含的要求研究科学的内涵越来越显著。未格物一定莫能致知,这是科学格物致知精神的实质。

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天主教;科学;关系模式

从认识发生学的角度来说,宗教与科学同源,都体现为一种人类对自然、社会的解释。与东方宗教相比,基督教本身除具有信念因素外,更加具有对世界进行解说的特质,这与科学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深刻的、久远的关联。或者可以这样说,基督教与科学都是对同一世界的不同认识与分析模式,尽管角度、模式与方法可能并不相同,但由于作用于同一认识主体,所以它们之间的关系必然会呈现出一种极其复杂的状态。从历史发展过程中来看,两者的关系在不同方面与不同时期可能完全不同,或者是对立与冲突,或者是和解与融合,再或者两者各不相关。在历史发展中,基督教与科学的关系也因此存在着不断演化发展的趋势。

1.近现代科学影响与天主教自身变化

天主教与东正教、新教被称为基督教三大派别,现在约有15亿到21亿人信仰基督教,占世界总人口的25%-30%。在基督教三大派别之中,天主教又被称为公教会、罗马正教,在基督教中拥有极其特殊的地位,其他两大教派都是从其中分离出的。在基督教历史发展形成了诸多派别,它们与科学的关系在具有共性的基础上也存在着具体的差别,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专注于研究分析天主教与科学的关系,并且将时间定位于20世纪两者关系的演变,这既可以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同时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无论在历史还是现实中,天主教在整个现代西方社会与人的内心世界都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保持着极其深刻的影响。在产生与发展过程中,与东方宗教最大的不同是,基督教是建立在一定的理性与现实基础之上,这与古希腊罗马所形成的西方人理性、质疑精神与思辨的思维方式有关。同时即使在中世纪发展过程中,神学也走过了从粗陋的教父神学到经院哲学的阶段。理性论证信仰,信仰因理性而深化,这使得天主教信仰不仅具有超验的特性,而且有可能为人的智识和内心体验所感受,这将能够更好的搭建基督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也使得信仰本身不仅具有神的属性,亦潜含人的属性,这为天主教在走向现代社会过程中,能够不断发展,展现理性化、世俗化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天主教具有现代转向的内在潜质,所以在其发展过程中,天主教或者说整个基督教具有其他宗教所无法具备的时代特色。

近代自然科学产生以来,科学对天主教的发展施加了极为强大的影响。就作为思想意识形式的神学来说,文艺复兴前,天主教即已具有较为稳定的文化思想基础和理性基础,作为现实表现形式的教会实体,天主教还具有政治、经济基础,神学及其在这一历史基础上表现出一种极其稳定的秩序。近现代社会的变革、文艺复兴与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动摇了天主教借以存在的这些历史基础,使得天主教自身甚至西方社会处在某种秩序失衡所带来的社会与人内心世界的"动荡"之中,如果说西方现代国家的兴起与政教分离的国策,意大利的统一,教皇国的覆灭动摇与瓦解的是教会实体建制化政治、经济统治秩序,而宗教改革则是对天主教传统文化思想秩序的冲击与动摇,新教与清教是对文艺复兴新兴人文主义文化思想的适应,而与之相对性的同时期的天主教反宗教改革运动则是试图对旧秩序的坚持与维护。中世纪建立在古希腊新柏拉图主义、新斯多葛主义等唯心主义哲学并经教父神学、经院哲学发展完善的理性基础遭受了近代自然科学兴起所导致的最为猛烈的冲击。自近代自然科学兴起到现在几百年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教会还是天主教神学都处于一种传统理性秩序备受冲击而新秩序不断形成的现代嬗变过程中。因此全面分析近现代,尤其是20世纪天主教与科学的关系,既是对天主教,对科学的现展进行较为清晰的定位与分析,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形成对西方现代文明某一角度的较为准确分析。

20世纪以来,教会世俗权力丧失与教俗分离,使天主教逐步走向了世俗化、理性化的发展道路,天主教思想从传统走向现代,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也并非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深厚的思想基础与渊源之上,天主教现代转向的思想渊源的其中一些思想派别表现为:自然神论的护教思想、克尔凯戈尔信仰主义新正统神学的先声、实证主义与自然主义科学的宗教解释尝试等等,这些思想的发展为20世纪天主教的现代转向做好了铺垫。在某种意义上,天主教在现代社会发展的道路就是世俗化、理性化的道路,先后主要经历了现代派神学主观主义宗教观对教廷权威的挑战,回归传统的基要主义合一梦想的破灭以及新正统神学的出现,天主教必须结束自我囚禁的“罗马囚徒”,走出城堡思维才能适应现代社会。而在与科学的关系上,天主教与科学关系冲突模式基本结束,传统体制冲突模式基本被现代积极主动、参与建设性制衡所代替。

2.基于对科学与天主教关系模式的分析

就天主教与科学的关系来说,天主教从产生开始就与科学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如果采用一种较为宽泛的科学定义,科学则与人类的产生同步,从这个意义上,科学比天主教的产生要早得多。同时,天主教的教义与思想是建立在古希腊罗马哲学和当时自然科学的基础上的,由于哲学与科学的在其后历史中各自的发展,使得这一基础不可避免存在着与后世现实无法适应的问题。在天主教与科学关系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依据两者关系在不同时期的具体特点,可以将两者关系史大体分为几个阶段:中世纪之前的相互独立与平行发展时期,中世纪的稳定发展时期,文艺复兴后近代自然科学产生到20世纪之前的冲突时期,20世纪以来的对话时期。当然对上述不同时期的两者关系的概括对应每个时期并非只有上述一种模式,天主教与科学的关系在每一个时期都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存在,只不过在每一时期都有着不同的主色调而已。

首先对于基督教产生后到文艺复兴之前这一段时期,尽管这一时期基督教自身在初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变化与动荡是极其剧烈的,从古罗马下层被统治阶级的宗教思想经过几百年的动荡与冲突逐步成为为统治阶级所信奉和利用的宗教。但由于古希腊罗马哲学体现出较强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加上当时自然科学进展的相对缓慢,与此同时,宗教思想还处于弱小的萌芽发展时期,基督教对当时哲学与科学理论知识还在不断吸收运用,所以这一时期西方基督教与科学的关系应该是相互独立、平行发展和缺少冲突的。对于中世纪,传统观点一般称之为"千年黑夜"时期,对于黑夜的定义,似乎有相当一部分是说科学沦为宗教的婢女,科学为论证基督教服务,从而导致中世纪科学发展的缓慢。的确在中世纪,天主教或者说整个基督教建制化逐步形成,成为一种极其强大的思想与社会统治力量,对科学起到了限制、约束和阻碍的作用,但是这一时期天主教与科学关系的稳固与平静,天主教对科学的压抑并非是唯一的原因,具体来说还包括科学自身发展机制所导致科学发展缓慢,整个社会文明演进、社会经济进展对科学的需求缺乏。与此同时,教会在对科学制约的同时,教会或者整个社会其他方面仍然存在对科学发展促进的一面。如从天主教教父神学到经院哲学的发展也锤炼了人的理性思维与思辨能力,锻炼了人的心智,为后来科学的发展奠定了思维基础;中世纪将阿拉伯科学著作翻译成西欧的通用语言拉丁文并在欧洲流传也对当时和未来的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再有中世纪西欧大学的产生、兴起与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后来科学发展进行了思维训练与人才的储备。另一方面,在中世纪对于自然世界的研究仍然存在着一定自由的空间,在中世纪,“出现了一个‘神学家——自然哲学家’阶层。这通常是在大学内,这些人相信,研究自然世界在神学上是合法的。尽管普遍认为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异教徒哲学家(所以对基督教的价值也有限),但他仍然被视为是进一步理解自然世界的一种资源,这样也就能够更多的理解创造了世界的上帝。所以,注意到下面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中世纪自然科学界一些赫赫有名的人物,如罗伯特·格罗斯泰特、尼古拉斯·奥雷姆和朗格斯廷·亨利,他们全都是活跃的神学家,但并不认为自己的信仰与对自然秩序的研究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冲突。”[1]

3.天主教与科学关系的冲突与缓和

从文艺复兴后近代自然科学产生到20世纪之前,天主教与科学的关系进入了冲突时期,冲突模式作为天主教与科学的时代主色调与关系模式并非伴随两者关系的始终,而只是阶段性的表现,这一时期西方科学与宗教的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在于近代自然科学建立在经验基础上,改变了过去思辨的形而上的特性,这就使得近代自然科学带有极强的机械性与自我更新的特性,近代自然科学无论是研究基础还是结论都体现为对天主教传统理性与现实基础的一种颠覆,因此必然会导致天主教与科学的冲突,如16、17世纪的天文学进展,17、18世纪经典物理学体系的建立,19世纪达尔文生物进化论都曾带给天主教以轩然大波,使天主教与科学的冲突上升到世纪论战烈度。之所以双方冲突如此激烈,除了上述内在逻辑冲突外,还在于双方外在的社会性建制冲突,近代社会科学的日渐强大并不仅在于科学知识与思想的爆炸式的增长,还在于科学被整个社会文明所需要,被世俗政权、工厂企业、航海运输以及军事战争所需要,科学可以带来革新与进步,因此科学获得了超越国界全球化的支持,自身的体制力量与建制化也在发展中羽翼渐丰,这使得天主教在冲突中充满焦虑,而科学体制在充当坚持真理的角色而被迫害的同时不断前进,在冲突中似乎节节胜利的同时也逐渐远离了迫害。

近代自然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并逐渐发展,事实上还意味着社会主流思维方式的转变,即思辨理性到工具理性的转变,建立在经验归纳基础上的近代自然科学在对宗教取得胜利的同时,科学本身或者与科学相关的近现代哲学的发展也使得现代社会陷入了理性的危机,科学或许并不是和宗教完全绝缘与对立,科学在现代也在某种程度上和宗教面临着同样需要自我辩护的现状,在发展过程中,科学虽仍坚持其经验归纳的基础,但新物理学、现代天文学等等方面的进展仍然在某种程度上需要借助思辨的方法,研究领域也在一定范围内与神学不谋而合。从这个意义上说某些方面或许科学在走向神学。另一方面,19世纪末到20世纪天主教与科学的冲突表现暂时还算平静的时候,天主教也需要重新整理与思考如何走向现代社会,只有接受现实社会才能融入现代社会,才能重新争夺社会影响力与话语权,保持其地位,恢复影响力与发挥作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对于天主教还是科学,双方关系迎来了对话与整合的时代机遇。从近代自然科学诞生到现代社会,天主教与科学关系从冲突走向对话也就成为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