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民族意识的概念

民族意识的概念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民族意识的概念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民族意识的概念

民族意识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族观教育 人际交往训练

中图分类号:G4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b)-0169-01

1 研究的目的意义

少数民族地区普通高职院校中,少数民族学生人数占据一定比例,民族观教育是此类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与民族类院校相比,少数民族地区高职院校的少数民族学生人数又较少,民族观教育相对不受重视,教育方式、方法也不够灵活。同时,高职高专类院校学生素质与本科类院校相比又存在着一定差距。民族观教育形式切忌单一、死板,需要建立更有趣、更灵活地教育方式的相关研究。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正是一所少数民族地区的高职类院校。在该校中,少数民族学生有“抱团”现象,尤其是预科一年期间,与汉族同学交往较少,小型冲突时有发生。冲突的表象是民族问题,表象之下其实隐含着民族观问题、人际交往心理及技巧等多方面的问题。为减少少数民族与汉族同学的交往冲突,提高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技巧,促进民族和谐,进行民族教育观及大学生人际交往训练是必要的。

2 研究的理论依据

有学者提出,民族观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部分,同属于思想政治教育,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进行民族意识控制。还有学者系统的提出了“民族意识控制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民族意识,是民族问题和社会控制的中心内容。其中就主要包括了对民族知识的认知和决策意念。同时,有学者认为民族观教育也就是一种民族认同、民族意识内化的过程。

人际交往训练,作为团体心理咨询的形式,主要的理论依据有学习理论、群体动力学理论、人际交往理论、人际沟通理论等。其中学习理论,尤其是行为派学习理论受认知心理学的影响,认为人的行为受到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的交互作用,观察学习不等同于模仿,具有认知性。

故从某种角度说,民族观教育和人际交往训练都是一种意识内化的过程。用人际交往训练方法将民族认同、民族意识与个人行为、个人意识结合起来,改变民族交往中的认知方式,无论是人际认知还是民族认知。

3 研究的训练方案

3.1 训练方案的目标

由于人际交往是存在一定目的性和方向性的,所以交往的个体必然在交往之前就必然需要一定的情感和心理准备。在存在民族差异的人际交往中,民族意识和民族情绪便成为影响到个体交往的重要因素。由此可见,交往训练的一大任务便是使参与成员理解民族情绪、民族意识对自身人际交往的广度和深度有一定的影响,帮助参与个体做好心理上的接纳准备。

认识外界事物的过程,是人通过感觉器官感知外界事物的过程。在心理学中是指通过形成概念、知觉、判断或想象等心理活动来获取知识的过程,即个体思维进行信息处理的心理功能。学生民族理论形成的过程也是一个通过外部环境和学校内部生活接触老师、同学的过程,即概念形成的过程。所以人际交往训练的另一项任务就是使参与成员在民族概念形成的过程中形成具有民族融合性的认知方式。

3.2 训练方案的内容

本次训练活动计划安排4次,每周1次,每次预计1个小时。第一次训练包括热身活动“大风吹”、主题活动“滚雪球”和“同舟共济”;第二次训练包括热身活动“我们一定是最棒的”和主题活动“团队建设”、“大脑结构图介绍”;第三次训练包括热身活动“心有千千结”和主题活动“信任背摔”、“飞越黄河”;第四次训练活动包括主题活动“定向越野”。

3.3 训练方案的实施

随机抽取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班级4个,共192人实施前测。测试问卷为自主编写问卷《民族观调查问卷》及《大学生人际关系调查问卷》,根据问卷所得总分及关键题得分筛选出有同质性问题的学生40人,分成实验组20人、对照组20人。实验组20人参与四次训练活动,训练活动完成后,实验组和对照组共计40人参加后测,使用问卷同前测。测试后将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前后两次的问卷得分进行整理录入,使用spss20.0进行数据整理分析。

4 研究的结果结论

使用spss进行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实验前后问卷得分差异并不显著,主要原因在于样本小。研究组参与人员较少,所以在选择被试和实验组上就有很大限制,不能选择大样本进行研究。在拓展活动训练中,指导教师只有三人,所以只能选择小样本进行研究。这对数据的回收和分析有很大影响,特别是使用spss进行分析的时候,小样本的前后测T检验以及实验组和对照组的T检验分析结果显著性不高。结果不显著的另一原因是交往训练次数少,四次拓展训练导致实验的深度和持久性只能显现较为细微的效果。

数据分析结果并不显著,但实施过程中在每次主题活动后的分享会上,大部分参与学生表示内心有所触动,对团队协作和与他人交流的方式有所感悟,并十分希望再次参与此类活动。组织者通过切身观察,发现部分学生随着参与时间的推移和次数的增多,参与训练活动时情绪和态度有明显变化,从被动到主动,从话少到热情。

该研究的不足主要在于,作为研究主要内容的训练活动,其项目不够丰富、时间不够持久。对参与学生的追踪调查不够全面,未对训练以外的生活学习进行干预,不能形成立体教育系统。

参考文献

[1] 赵小青.大学生交往能力的训练[J].思想理论教育,2004(10).

[2] 姜艳.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训练―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方案的设计与实施[J].科教文汇,2008(9).

[3] 张改叶.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训练的团体辅导活动设计与实施[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5(7).

[4] 王红丽.大学生人际交往团体训练方法探讨[J].交通高教研究,2001(12).

民族意识的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族主义 法治建设 民族意识

作者简介:李会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09级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4-292-01

一、民族主义的涵义

在当代语境中,民族主义至少有这样几种基本涵义:一是作为强烈民族意识的民族主义,即对本民族历史和文化表现出来的认同、归属等强烈情感和持久意识,它充分反映了本民族的社会心理;二是作为社会思潮的民族主义,即在特定历史时期出于维护本民族利益的需要而表现出来的一种强烈的政治诉求和社会潮流,它在不同时期往往有着不同的焦点和兴奋点;三是作为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即为谋求民族权益而在处理民族问题和对外关系上形成的一套行动准则和价值观念,它往往成为一个民族对待民族问题和国际问题的重要战略和策略思想。

二、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

谈及民族主义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关系问题,容易陷入一种误区:将民族主义视为单一维度的术语来试图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样就往往导致顾此失彼的境况。通过对现有的文献检索发现,对民族主义的研究以先入为主的“消极意义大于其积极意义,需要审慎的对待民族主义”的观念作为其论证立场。基于这种考究,我们有必要重新检视民族主义的层次化、多维度的内涵体系,从而进一步的明晰民族主义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关系。

正如上述,不同的语境下民族主义的意涵是有差异的。讨论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问题必须明确其语境,分层次的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只有明晰这一讨论前提,才能得出尽可能科学和合理的结论。

(一)作为民族意识的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

作为民族意识的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问题本身是一项中巨大的课题,但出于本文行文与结构的完整,又不得不提及此种关系。因此,关于作为民族意识的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问题暂且作一些感性的、简要的梳理。

民族意识的民族主义有两个层次的内容。在以中华民族为整体的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第一,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点在于增进整个民族的福祉和利益。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塑造一种社会秩序,而在于使得所处此种社会秩序下的民众实现自我价值和人的尊严。在中国的语境下,基于整体的中华民族,一方面,法治建设的开展要走出中国的特色化道路,以增进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为契机,同时也需要关涉身处此民族的个体公民利益主张的实现。另一方面,中华民族的整体民族观的形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平衡提供理性的支撑和正当性基础。

在以单个少数民族作为其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上:首先,明确我国各个民族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所做出的积极贡献;其次,我国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要关涉各个民族的特殊性,并非全国各个民族整齐划一就是法治。真正的法治在于人们能够在符合人道主义的社会秩序中实现人的尊严。

(二)作为社会思潮的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

作为社会思潮的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问题,涉及到我国法治建设背后的理性支撑和基点问题。选择民族主义作为我国的立法的基点,将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首先是中国法治的政治哲学问题,是集体主义亦或是个体主义?其次,对待涉外法律问题的观点和看法上。再次,涉及到我国法治建设中的执法和司法的理念问题。

中国法治建设的推进也必将作为社会思潮的民族主义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一是为作为社会思潮的民族主义提供中国的现实版本,二是有利于构建体系化的、科学的民族主义认识体系。

(三)作为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

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问题上,既然民族主义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可以代表不同的政治主张和思想倾向,因而很难抽象地肯定或否定民族主义,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具体分析。

目前,民族主义有时被区分为极端的民族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进步的民族主义;也有时被归结为病态的民族主义和健康的民族主义。这样一来,对民族主义就不能作单一化的理解,应当加以辩证分析。也就是说,我们决不回避民族主义,但我们所要坚持的是健康的、进步的民族主义。

就民族精神建设而言,必须正确对待民族主义并恰当处理好与民族主义的关系。民族精神主要反映的是一个民族的精神特质,它是民族文化精神的升华和凝结;而民族主义则是一种融民族情感、民族思想和民族运动于一体的社会思潮和行动准则。在二者关系上,一方面,民族主义渗透着民族精神;另一方面,民族主义运动又是民族精神展示的舞台。由于民族主义常常是一把双刃剑,因而积极的、健康的民族主义可以振兴一个民族,消极的、病态的民族主义则会葬送一个民族。这样,在民族精神建设问题上,不能无原则地强调民族主义,应当坚持和发展有利于民族进步和人类进步的民族主义。

因此,我们在进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强调和重视健康的民族主义,并且通过相关的立法手段、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为其形成提供条件。

参考文献:

[英]埃里·凯杜里着.张明明译.民族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民族意识的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西南民族地区 经济生产方式转型 文化变迁 影响

doi:10.3969/j.issn.1002-6916.2012.15.040

经济生产方式的转型作为一种现代化进程,不仅仅是单纯的生产方式本身,还是一个全面发展的概念,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和人的全面发展。西南民族地区经济生产方式的转型,直接影响着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经济生产方式的转型必然要跟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对社会整体和个体提出相应的要求。国家“十一五”规划中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就体现对文化经济的和谐发展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的长远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即是要达到经济繁荣、政治民主、文化进步、社会安定、人与自然生息相融的良性互动的局面,文化在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

民族文化的功能主要是通过民族意识的调控和引导而得以实现。民族意识是人们在族际交往中形成的关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的观念,它能唤起民族成员对民族利益的关注,并在处理与其他民族交往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中体现出来。我国作为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建立和谐健康的民族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发挥民族文化的功能和作用,对民族意识进行调控,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健康地发展,使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西南民族地区社会文化变迁在经济生产方式转型中具有的推进作用

相对来说,民族众多、历史悠久、民族文化丰富鲜明是西南地区的一个显著特点。西南民族地区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独特性是十分突出的。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众多的少数民族杂居在一起,互相碰撞,互相融合,各族文化既有差异又有统一,形成了多样性的地域特点;由于地处内陆边疆或是偏僻山野,加之历史上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西南民族地区相对发达的汉族地区来说是较为落后封闭的,民族文化保留着某些原始生态性,特色独具,多姿多彩。可以说,拥有悠久历史、多元文化、美丽山水和奇特民风民情,是我们现代化建设的一种宝贵文化资源,应当加以保护、传承和开发。少数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不仅有利于增强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凝聚力,而且能够为民族地区经济生产方式的转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民族文化中团结爱国的意识,能够振奋民族精神,增强社会凝聚力,为经济生产方式的转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生产方式的转型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来提供保障。只有建立一个以信息化为核心的物质文明,以思想道德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以民主法制为核心的政治文明的社会环境,现代化才能得以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振奋民族精神,是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元素。民族问题是国际政治的一大热点。2006年5月27日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1]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环境保证,必须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振奋民族精神,为我国的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社会服务。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撑,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深刻的体现。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也是推进经济生产方式的转型的重要文化保障。民族精神往往就孕育在民族文化当中,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就集中体现在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上。民族文化当中有许多对民族团结、同舟共济的要求和规范,并在千百年代代传承中根扎在人民心中。中华民族文化蕴涵的共同之处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民族意识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欧洲一体化;欧洲认同;民族认同;民族主义

在现代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欧洲认同的建构也如同民族认同的建构一样,是主动性的甚至是带有人为因素的。但是和民族认同建构不同的是,尽管在很大程度上欧洲认同想走民族认同建构的路线,却面临这民族主义、民族国家先入为主的困境。有人称欧洲一体化是集体民族主义,是超国家的组织,早在之前对于欧盟究竟要建成一种什么性质的组织也存在着许多的争议,那么欧洲一体化的前景如何?它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又是怎么样的?本文试着对这些问题做一些探讨。

1.民族意识的建构与民族主义的起源

在安德森的《想象的共同体》这本书中,民族是这样定义的:“它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成为本质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inherently limited and soverEign)。”[1]作者列举了一些理由:第一,即使是最小的民族的成员,也不可能认识大多数的同胞,然而,他们相互联结的意象却活在每一位成员的心中。这就是说,拥有同一共同体的成员身份,促使个体在主观臆想上确认与他族的边界,即使这种边界实际上并不存在。第二,民族被想象为有限的。因为即使是最大的民族,就算他们或许涵盖了10亿个活生生的人,他们的边界纵然是可变的,但也还是有限的。受到民族主义动员的成员认识到由族裔身份、文化传统和社会组织所产生的区隔,从而做出了我族与他族的划分。第三,民族被想象为拥有主权。民族国家兴起后,“主权观念”使得以前的统治权威存在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在政治行为上的表现就是对外排除教廷的影响,对内努力营造出一体感。第四,民族被想象为一个共同体。尽管在每个民族内部存在着不公与剥削,民族总是被想象为一种深刻的、平等的同志之爱。

此外,安德森还认为这种“想像”不是凭空捏造的“臆想”,而是把想象当成一种社会过程,贯穿于民族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始终,民族是在民族主义的想象基础上产生的。他认为民族的产生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文化根源。体现在“宗教共同体的式微”、“王朝的衰落”和“对时间理解的改变”上。二是民族意识的根源。“资本主义,印刷科技和人类语言宿命的多样性,使得一个新形式的想象共同体成为可能。”[2]文化根源是民族主义被“想象”的主要动因,而民族意识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则是民族主义在现代形成的前提。

尽管作者的视角多维化且广泛,但是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一个重要的立足点,那就是民族意识、民族主义的产生是“想象”的,作者在文中也这样定义过,即“特殊的文化的人造物”。[3]是一种与历史文化变迁相关,根植于人类深层意识的心理的建构。持相似观点的民族主义的另一位研究专家盖尔纳,也曾在自己的著作中把民族主义称作是“发明”的产物,虽然“发明”与“想象”有很大的不同,但是都带有主动的人为创造因素。对于民族意识、民族主义的产生,他是这样解释的,民族主义是近代工业社会的必然产物,它诞生于满足工业社会独特社会结构的需要中。盖尔纳从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定义民族主义:“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情绪或者一种运动,可以用这个原则做最恰当的界定。民族主义情绪是这一原则被违反时引起的愤怒感,或者是实现这一原则带来的满足感。民族主义运动是这种情绪推动的一场运动。”[4]盖尔纳认为关于民族不能仅从意愿和文化的角度来下定义,而要从“意愿和文化与政治单位结合的角度来给民族定义,因为意愿与文化同时也是许多其他事物的基础。

理解了民族意识、民族主义的起源与建构,我们将视角放到欧洲一体化上来思考这个问题,假如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欧洲认同的建构不可避免(事实上也证明如此),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这样一个问题,欧洲认同建构的模式是怎样的?如果欧洲认同的建构过程与民族认同相似,是否能够成功,又会产生哪些问题?

2.欧洲认同的建构与欧洲一体化

正如民族国家通过创造民族象征和神话以及重写历史作为建立民族认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欧洲认同的建构也体现了最初的自上而下的一种建构过程。1972年巴黎峰会就第一次提出建立欧洲认同和欧洲政治联盟的目标。1973年的哥本哈根峰会正式提出了“欧洲认同宣言”。该文件认为欧洲认同的基础是“共同的传统”和“国际社会的共同行动”,同时在欧洲一体化的过程中必须尊重“欧洲统一的动态特性”。从欧洲认同宣言到欧盟的诸多教育行动计划,直到欧洲公民权的建立,欧盟在一体化的进程中对欧洲认同的建构做出了各种努力。那么我们面临这这样一个问题,即欧洲认同是否具备如同民族认同一样的条件呢?

学者鲁道夫·宾尼认为欧洲认同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欧洲认同”意味着欧洲人的集体认同,欧洲人自身的特点,他们与众不同的共有特性、制度或者惯例。另一方面“欧洲认同”还表示欧洲人之间的情感,这种欧洲情感至少是与非欧洲人对立的一种共享的骨肉亲情,是他们之间协调一致的利益。[5]那么这种欧洲情感的起源在哪?有学者认为来源于文化,也有学者认为来源于历史,还有人认为这种情感来源于欧洲人共同的命运。可以说这几个方面都是欧洲情感的重要来源,其中文化的同一性更是欧洲人建立彼此血脉联系的重要纽带。文化上的认同是达到欧洲认同的重要途径。可以说,民族国家自产生以来,就一直是欧洲人情感寄托的摇篮。盖尔纳在其为民族所下的两个临时定义中直截了当地指出:“当且只当两个人共享同一种文化,而文化意味着思想、符号、联系体系以及行为与交流方式,则他们同属一个民族。”斯大林在谈及民族时,曾给出的定义就是:“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所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可见,文化认同一直以来都是打着民族的深深烙印。相比之下,“欧洲认同”是否具备文化认同建构的基础?

纵观欧洲的历史,欧洲文化的同一性是存在的,这在许多的学者中也达成了共识:从古希腊的民主精神、犹太—基督教的伦理观念、古罗马的政治制度到人文主义、理性主义、工业文明及现代性等,欧洲各民族在不同时期或多或少地分享了这些文化传统或遗产。尤其是以基督教文明为核心的文化价值观念更被 看作欧洲文化的同义语。这种文化上的同一性正是建构欧洲认同的重要基础之一。欧盟也正是意识到这点,开始为建构欧洲文化认同而努力。1983年斯图亚特《关于欧洲联盟的庄严宣告》指出,欧共体各国应当“促进欧洲意识,参与各文化领域的联合行动,以确定将共同体文化遗产的意识作为塑造欧洲认同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就和上述的观点一样,欧洲认同具备这些基础,那么欧洲一体化的发展会是怎么一种趋势?我们知道,欧洲认同的建构在这些既有的基础之上被建构,会推动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这一发展趋势在很多年后的今天,人们还是没有得出一个肯定的结论。实际上,早在这之前对于欧盟该建成何种的组织,就一直存在着争议。我们不禁要问这样一个问题:欧洲认同与民族认同,冲突还是共存?

3.全球化背景下的民族主义

关于民族主义的今天,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面临着自身的困境,这给欧洲一体化的发展也带来了瓶颈。民族国家作为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单位已经深入人心,欧洲认同要取代这样的地位是否可能?对于这个问题,学者各持己见,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的组织,有学者认为一个统一的“新欧洲”必然取代现有的民族国家的地位,欧洲认同作为一种正在发展中的超国家认同属于未来,而民族认同则属于过去。随着八九十年代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这个观念被更多的人吹捧。而全球化不仅反映在经济和技术方面,它还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在内的综合性社会进程。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改变了民族国家的角色和作用,对民族认同感形成了冲击。德国学者迪特尔·格瑞姆也提出:“如果欧盟欲超越经济共同体的框架而发展成为一个政治共同体那么这一发展必须建立在共同的价值观念的基础上”。这些价值观念“首先是人权、民主、法治国原则、社会福利国原则或是民族命运共同体、多元主义、文化国家等观念”。他还说:“欧盟体现了20世纪政治文明最重要的创新性成果。它并未解体那些拥有在其他方面不可替代的合法性资源与团体归属感资源的民族国家,而是利用他们,为今天国家力量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供答案。”[6]可见,政治方面的价值共识和共同体追求能够超越所谓的文化特性从而在新的政治实践中创造新的文化。欧盟一体化每一步进展特别是90年代以来的进展,都有力地说明了文化民族主义的武断性和政治民族主义在学理上的可会意性。甚至有学者提出了“民族国家的终结”这类主题。他们认为欧盟作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在这方面走得最远。欧洲一体化对民族国家的主权和认同提出了最为强烈的挑战,欧盟这样的区域组织将取代民族国家,成为新的“命运共同体”。哈贝马斯提出:“今天,民族国家对内面临着多元文化的冲突,对外面临着全球化的挑战,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即是否存在着一种替代物,在功能上与有关由公民组成的民族和由民众组成的民族的一揽子方案旗鼓相当”。[7]

但是这一观点被许多学者所反对,他们认为欧洲认同和民族认同之间确实构成了一种竞争关系,“很容易看出这种关系是界线分明的,是一种此消彼长的零和关系:欧洲统一体越大,作为成员的每个民族国家的民族认同就越弱。”[8]但是他们并不认为欧洲认同能够取代民族认同的地位。他们的主要观点是:首先,尽管全球化、区域化产生了一些新的跨国的社会变化,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民族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中的主要行为体。其次,全球性、地区性的集体认同具有先天的不足,具体表现为其内容的空洞化。再次,他们强调民族认同的重要性及其不可替代性。宣称欧洲认同只不过是一种想象,难以成为现实。如研究民族主义的著名学者安东尼·史密斯就指出由于欧洲认同缺乏民族认同所具有的来自于广大民众的情感层面,缺乏共有的集体记忆、象征符号和神话,所以在内容上,欧洲认同是虚幻的、空洞的。“与法国、苏格兰、加泰罗尼亚、波兰或者希腊那些确定无疑、令人震颤的文化和民族传统相比,‘欧洲认同’显得空洞无物、毫无特征,更像是对整个大陆所有民众与各种文化的一种有气无力的综括,对已经存在的东西没做任何的补充”。[9]他相信: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似乎没有文化和情感的空间来发展一个新的泛欧洲层次上的超级民族的大众认同。”[10]他总的结论就是:在现代世界上,对由国家组成的自由社会而言,民族和民族主义仍是惟一现实的基础。记忆、神话和象征符号的链条把民族与那种普遍而持久的共同体即族裔联结在一起,而正是这些东西赋予了民族独一无二的特征,并使其牢牢控制了如此众多的人们的感情和想像。“那种认为民族主义不久将被替代、民族即将被超越的预测是愚蠢的。”[11]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也对全球化理论提出了批评。他们认为全球化、区域化等一体化进程并没有削弱民族国家的能力和认同意识,相反,在这些进程中民族国家的能力和重要性不断增加,而且并没有足够的迹象表明,“全球认同”的兴起正在取代人们对民族的本能认同。对全球化的反应非但没有削弱民族主义, 相反可能增加了人们的民族认同。如盖尔纳就在自己的著作中说到:“实际上我们看到,随着全球化的进展,国际竞争也更加激烈,而国家(政府)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不但没有削弱,反而日益加强。美、日、欧盟等国家和国家集团拥有压倒性的竞争优势,它们的政府千方百计为自己的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和生存空间,为此不惜利用优势向他国施加压力;它们大力促使本国企业加大对外投资的力度,极力保护本国市场,保护本国企业在世界各地的利益,并积极调整国内法律法规,以加强本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许多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跨越了民族国家的边界,但国家作为资源调解和分配、作为国际比较的基本单位的作用没有改变。”[12]

4.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欧洲认同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必经的一步。它的建构模式与民族认同的建构相似,盖纳尔在书中曾这样写到:民族国家牢固地主宰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民族主义牢固地控制了欧洲各国人民的感情。“民族”与“国家”已经完全融合为一体,“民族第一”与“国家至上”观念深深融入人们的潜意识之中。在已经建立民族国家的地方,民族主义表现为对“民族权利”和“民族利益”的坚决伸张和维护;在其他一些地方,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就成为民族主义的首要目标。用汤因比的话来说,这正反映了“人类文明世界在政治上分化为地区性国家和它在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全球一体化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正是人类当今困境的症结所在。[13]正因为如此,全球化背景下的民族主义才面临这样的困境,造成了欧洲一体化的瓶颈。在面临主权问题的让渡上,欧洲一体化总是徒步不前。但是,对于欧洲认同和民族认同之间是相互竞争、相互冲突乃至相互替代的观点有点偏颇,我们至少可以认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民族主义变得更具包容性。在欧洲认同逐渐成为一个现实的同时,民族认同还不会消亡。

注释:

①这里的共同命运有一些学者认为是指对于黑死病的侵袭。

参考文献

[1][2][3]【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M].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54.

[4][12][13]厄尔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M].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1-51.

[5]鲁道夫·宾尼.欧洲认同的历史起源[J].欧洲研究,2006,(1).

[6]迪特尔·格瑞姆.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创举[J].读书,2003,(10).

民族意识的概念范文第5篇

    19世纪末的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提出“团体表象”概念。他认为,一切来自于个体经验的感受,实际上产生于团体生活之中,属于“团体表象”(13)。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民族意识即是典型的“团体意识”,它的存在是先行的“团体表象”造成的,并且潜移默化地塑造了民族内部成员的个体意识。民族意识主要表现为高度的民族自我意识,即民族的个体都热爱本民族的历史和优良的文化传统,习惯于本民族的习俗、生活方式,并关切它们的存在和发展。这种民族自我意识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很大的稳定性,成为维系该民族的重要因素。在侗族祭祀舞蹈“多耶”里,众人拉手、搭肩成圈,有节奏地踏步徐行,双膝微颤,双手摆动。这种集体舞蹈,具有民族认同、强化血缘亲情、凝聚宗族力量的功能,也显示了特别强烈的民族自我意识。

    在地缘环境中历经漫长岁月的时光雕琢而成的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理想信念、价值观念的精神浓缩,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种内在灵魂,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一种推动力、向心力、凝聚力。它渗透在其风俗习惯、艺术活动之中,内化于民族成员个人的自觉信念、理想和追求,转化为民族成员个人的情感、道德和意志,使本民族成员形成一种心理定势和行为习惯,指导民族实践行为。在民族的舞蹈活动中,民族成员能够真切地感受、深刻地把握民族精神的真谛。汉族的大型舞龙活动,含有民族意识的认同,含有一种潜在的凝聚力。通过舞龙,强化了巍巍中华自强不息、奋起腾飞的民族精神,刚健有力、坚忍不拔的民族性格。

    一个民族的集体性格会表现出民族成员性格的共同性,它影响人的形体动作特征与形体表达。维族性格开朗活泼、幽默风趣,他们高兴时会摇头摆颈,这些动作被吸收到了“赛乃姆”里,形成了移颈、摇头动作。羌族的民族性格勇武不屈、豪放豁达,“跳盔甲”手执兵器、分列对阵而舞,威武雄壮,尽显粗犷性格。朝鲜族性格既沉着坚韧又内敛含蓄,故其舞蹈风貌是潇洒柔婉与刚劲跌宕兼而有之。因此,民族舞蹈也是“性格舞”,其动作性格正来源于民族性格。

    作为民族特点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的民俗,如生产劳动、岁时节令、婚丧礼仪、信仰崇拜等,是民间的、群众性的具有相对稳定性和规范性的传承性文化,由民众和群体传习而得以嬗变和发展。它既是群体生活的产物,又是群体所享受的文化。独特的民俗事象和民俗传统,对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加强同样起着积极地整合与促进作用。许多民族岁时节令几乎都是载歌载舞,如红河哈尼族人“苦扎扎”节跳扇子舞、竹棍舞、乐作舞,拉祜族“库扎节”跳芦笙舞。一个民族的民俗总是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生产劳动是关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大事,与之有关的习俗不外乎是希望生产顺利、硕果累累。在白族“田家乐”里,霸王鞭、白鹤舞、蚌舞等穿插其间,整个活动囊括了水稻栽插劳动的全过程,表现出白族农耕文化的丰富内涵,也充分反映了白族人民对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希冀。民俗舞蹈和民俗的传承载体均为特定的民族群体,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村寨、乡、县,或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在民俗活动的特定时空中形成了特定的社会群体,特别是通过集体舞蹈的方式强化、凝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婚丧习俗是民族舞蹈的重要内容,婚嫁舞蹈主要功能是祝福、庆贺。从“龙纵舞”、“洒米舞”的哈尼族婚礼舞蹈,到“奎翮嘎”和“腊叉嘎”的怒族婚礼舞蹈,都充满了欢乐、喜庆的气氛。与送鬼祭魂仪式相配合的丧葬舞蹈主要是安抚死者的亡灵,如景颇族丧葬舞蹈“格本歌”欢乐豪放,“思港斋”稳健低沉,“金寨寨”粗犷而充满原始气息。就民俗与舞蹈的关系而言,“民俗为舞蹈提供了广泛的舞台,也为它增添了民族文化的色彩,更重要的是民间风俗为舞蹈艺术提供了内容、气氛和表现环境,而舞蹈又是民俗文化整体中有形传承的重要表现”(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