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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防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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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防控实施方案

慢性病防控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领导机构健全。专门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卫”实施方案,定期研究部署创卫工作,是辖区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开展了爱国卫生活动,使环境卫生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为了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我们扎实开展了爱国卫生活动月活动。集中进行了环境卫生整治,清运建筑垃圾、陈年垃圾、清除杂草,共清理各类垃圾80吨。我们还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向广大居民重点宣传了“创卫”的相关知识,督促辖区内的废品收购点整理规范屋前卫生。 

    三、健全“除四害”组织网络,社区工作人员配合专业公司对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内的毒饵站投放灭鼠药。我们坚持长期综合防治和突击消杀相结合,力争将鼠、蟑害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四、强化区域内市容市貌卫生管理力度。完善了卫生管理制度,集中开展治理随处张贴、散发小广告,整治不规范广告牌匾等城市顽症的“城市牛皮癣”。 

    五、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我社区以环境整治为己任,按照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标准做好行政、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各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成立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健康教育工作专(兼)职人员,并设立了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对防病知识、健康保健、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宣传教育,对居民能自觉自愿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六、拓宽硬化三组和八组道路,为居民解决出行问题。我社区深入居居区摸底调查,对群众反映道路不便问题,我们通过居支两委商议,现场勘查,多方筹资,对通道进行了拓宽硬化。道路通畅了,整体环境质量也随之提高。 

    七、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以“创卫”为载体,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慢性病防控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的关怀字字入心,指明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让健康扶贫的路线图更加明晰。

上下联动部署实

2015年底,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占比44.1%,其中患大病重病的贫困人口有240万,患长期慢性病的有960万人。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2016年4月底,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单位和部门完成25个省、2129个县、36万个行政村、1996万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情况摸底工作,包括发病率高、费用高、严重影响生产生活能力的45个重点病种和48个次重点病种,为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数据和决策支持。

“老百姓是天,人民群众是我们心中的大人物。”群众的疾苦,时时挂在党和政府的心上。2016年6月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随后,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多部门合力攻坚,精准施策:2016年6月21日,《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出台;7月5日,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在甘肃兰州召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省市县三级,对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作出全面部署……

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已有25个省份制定了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有18个省份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如一声惊雷响彻大地,健康扶贫工程迅速覆盖全国贫困地区,一系列举措如及时雨,滋润了贫困群众的心田。

提高t疗保障水平、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进行分类救治、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成为健康扶贫行动瞄准的焦点,成为这台为贫困群众所唱大戏的主角。紧锣密鼓、井然有序的动作,让一场轰轰烈烈的暖心行动拉开大幕。

为保障贫困群众能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政府长远规划,增添“双轮驱动”助力。服务体系建设上,《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取消了贫困地区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的配套资金。2016年,包含贫困地区在内的400个县级医院建设项目、200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196个县级疾控机构建设项目获得支持。

人才综合培养方面,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继续加大,招收名额较2015年增长8%;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启动并实施,中西部地区和东部贫困地区招收助理全科医生5000人。

要部署,更要落实。《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的出台,夯实了各地的责任要求:从2016年起,卫计委每年对中西部22个省份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目前,已对河北、山西、湖南、广西、四川、云南、甘肃、宁夏等省区开展了专项督导。

综合施策精准扶

健康扶贫工程实施以来,问计于民、惠及于民,取得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暖到了贫困群众的心里,成为贫困地区的福音。2016年全国累计实施医疗救助8720.4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3099.8万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620.6万人,支出救助资金298.7亿元。

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增筹资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覆盖贫困人口。

新农合、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政策;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以上,降低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据统计,2016年贫困人口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67.6%,比2015年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

贫困人口补充商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山东、江西、河南焦作、湖北红安、四川叙永等地建立贫困人口补充商业保险制度,由政府为贫困人口“买单”,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将贫困人口大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2017年2月24日,卫计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3月底前完成本省份推进“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工作方案,4月底前启动实施。

贫困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在贵州、四川、山西、陕西、安徽、河南、江西和宁夏8省(区)启动大病集中救治行动,选择儿童白血病、儿童心脏病等9种大病贫困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募集社会资金1.8亿元,拟为10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分类分批救治工作强力推进。能够一次性治愈的,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进行长期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由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实施。2016年,全国分类救治贫困患者近100万人。

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能力短板得到弥补。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使每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达到“三个一”目标,即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

包括44家委属管医院在内的全国889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所有贫困县的1149家县级医院,实现最优质的医疗资源下沉到健康扶贫第一线。截至目前,已有92%的贫困县与三级医院签订了帮扶协议,近万名城市三级医院医生在贫困县县级医院进行蹲点帮扶,开展门诊625万人次,开展手术11万台次。

遏制源头重预防

加强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固然重要,但治病要治根,“至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不追之于既逝之后。”在预防方面,健康扶贫工程同样作出了扎实有效的探索。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先推进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2016年签约服务已经覆盖贫困地区76%的农村贫困人口;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大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等项目,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受益儿童分别达到423万人和438万人;深入开展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采用健康扶贫政策上宣传栏、进农户等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和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力争使其少生病、晚生病、少生大病。

加大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将疾病防控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加大农村贫困地区艾滋病、重点地方病、包虫病防控力度。在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开展包虫病防治综合试点;协调17个省市援助70个县开展包虫病流调工作。

慢性病防控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成功防控非典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公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文件,明确指出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染病、慢性病及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前沿阵地。强化医疗机构中疾病控制的职能和作用,对疾病的早期预警及有效防控、促进居民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当前正值医改关键时期,如何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中,公立医院公益性如何体现,如何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立群众得到实惠、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的长效机制是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市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在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了肿瘤防治、慢病预防、心理卫生、口腔保健、紧急救护等5个市民健康教育基地,四年多来,我市在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正逐步成为促进群众健康的阵地,极大地丰富了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的内涵。陈竺部长对我市发挥公立医院优势,推动防治结合工作的开展给予了高度评价,卫生部确定将我市作为创建防治结合型公立医院试点城市。

二、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树立“以病人为根本,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应对当前群众健康面临的疾病谱变化的巨大挑战,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及医学社会化的进程,由单一的医疗服务型向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医疗预防保健型服务模式转化,进一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可持续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将公共卫生服务与临床医疗服务紧密结合,并融入到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形成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服务更加规范、保障更加有力、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更好维护的防治结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防治结合型医疗卫生示范机构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防治结合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模式。

(一)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各医疗岗位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各类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二)建立一岗双考的科室和医护人员可量化的考核评估体系;

(三)建立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机制,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

(四)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工作得到全面开展,任务完成率达100%,就诊患者及家属群众受益面达100%。

四、试点范围

2012年,在市级健康教育基地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即市立医院、中心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口腔医院、急救中心开展试点;2013年,在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

五、工作内容

(一)健康促进与教育(健康促进医院)。将医院建成可预防疾病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基地,在就诊前、中、后过程中开展针对不同人群需求的健康宣传、生活和行为干预(运动、膳食、心理等)、健康管理等服务,改善就医环境,建立与社区互动式的密切联系,为患者及家属、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的健康保健服务。

(二)传染病防治。感染性疾病科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呼吸道、肠道发热门诊、传染病科病房);疫情报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展的腹泻、发热及流感样症状监测;院感消毒及医疗废弃物处置。

(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伤害、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等疾病监测及死亡报告;疑似食源性疾病、职业病监测及报告、精神类疾病监测与报告;建立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精神、口腔疾病等可预防疾病的行为干预、健康管理等防治结合方式。

(四)妇女儿童保健指导。妇女儿童健康咨询、行为干预、健康管理。

(五)心理咨询与疾病康复服务。心理咨询、心理干预与心理疏导,康复指导与服务等。

(六)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和院前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心理治疗、传染病防治等处置。急危重症、意外伤害的院前干预;危重病、慢性病急性发作的紧急救治、各种意外伤害的预防与急救、猝死的急救。

六、进度安排

2012年1月-2月:市卫生局制定《创建防治结合型医疗卫生示范机构试点工作方案》;

2012年2月-3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口腔医院、急救中心、妇儿保健中心、中心(肿瘤)医院等机构分别制定《防治结合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慢病防治)、精神卫生、口腔卫生、院前急救和伤害预防知识、妇儿保健、肿瘤与职业病工作规范》和考核评估标准;

2012年3月-4月:各试点机构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科室岗位工作规范,3月底前上报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卫生机构组织培训和具体技术指导;市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核算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成本及疾病预防控制科室设置;

2012年5月-9月:各试点机构组织实施;其中7月份各试点机构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自评,并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卫生局组织对试点机构进行阶段性评估;

2012年10月:市卫生局组织对试点机构进行评估,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规范;

2012年11月:召开全市创建防治结合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经验;

2013年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创建防治结合型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市卫生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防治结合型医疗机构领导小组,曹勇局长任组长,牟新民副书记、魏仁敏副局长、张华副局长任副组长,组织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疾控处、医政处、应急办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核定科室和人员编制,核算服务成本,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财政保障政策;组织工作评估和督导检查,推广经验做法。

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工作规范和考核评估标准,对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收集、上报工作进展信息,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评价以及经验总结与推广等。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试点方案》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科室岗位工作规范和考核评估标准,并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市口腔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中心(肿瘤)医院在制定本单位方案并开展试点的同时,要制定医疗机构行业相关业务工作规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制定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慢病防治工作规范,并负责牵头组织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定期效果评估。

(二)建立和完善政策保障长效机制。在医改框架内会同财政、物价、人社等部门核算公共卫生服务成本,制定财政保障、价格保障、医疗保障长效机制,体现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体现预防保健服务价值,引导医疗机构“防治结合,两手都要硬”的工作取向。积极争取市编制部门核定公共卫生管理科室和精神卫生、口腔疾病预防等社会防治机构设置,在医疗机构成立疾病预防控制科室,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和设备,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医院信息化系统防治结合管理,提高疾病监测、健康促进、行为干预、康复保健等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慢性病防控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二)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三)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六)孕产妇保健。协助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儿童保健。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必要的健康指导。

(八)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各项卫生政策宣传。

(十一)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十二)居民满意度评价。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要求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三、考核时间

慢性病防控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为统筹城乡公共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水平和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年,初步建立以市为主,镇(街、区)、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投入保障、责任考核机制。到年底,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落实疾病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肠道传染病、肺结核、肝炎等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逐步开展高血压、精神病、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综合防治。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提高对农村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紧急应对能力。

(二)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卫生、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环保等部门信息共享、互相支持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农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三)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充分运用“八个一”的干预措施,加大健康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积极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力度,逐步推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

(五)提高农村妇幼保健水平。加强农村妇女婚育保健、生殖保健、常见疾病防治及农村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三、建立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

(一)各镇(街、区)成立由分管镇长(主任)任组长,镇(街、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镇(街、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镇(街、区)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联系、协调等工作。

(二)各行政村组织落实本村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任务,督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履行公共卫生职责。

四、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一)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通过调整布局和优化配置,建立、完善以市医疗卫生单位为指导、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二)各乡镇卫生院承担本辖区的公共卫生综合管理、服务职能。成立由分管院长任负责人的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办公室,在卫生院现有人员中明确相应的公共卫生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对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业务管理与考核。

(三)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一名农村公共卫生协理员,可由乡村医生等熟悉情况的人员通过培训后兼任,接受乡镇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办公室的管理、考核。农村公共卫生协理员负责及时报告公共卫生相关信息,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开展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日常工作。要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疫病防治等逐步纳入村卫生室服务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综合考核内容,在设施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完善本辖区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镇(街、区)要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共卫生经费投入,确保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所需经费。担任村公共卫生协理员职务的乡村医生,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解决。

(三)严格农村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准入制度,不断提高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从业比例;实行考核聘用制和动态管理,将优秀人才及时补充到农村公共卫生队伍。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有计划地培训乡镇、村公共卫生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