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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城市管理,关键在基层,重点也在基层。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的基层机构,其管理队伍是直接面向广大市民的一线管理者,因此,研究分析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人员的现状,对于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成都市中心城区77个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队伍为例,以此来发现基层城管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如何提升队伍效能进行思考。
一、成都市中心城区街道办城管队伍概述
(一)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队伍的构成
成都市中心城区总面积为465平方公里,分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和高新区,共有街道办事处77个、社区453个。各区均设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区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区局分别对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派驻一个城管执法中队,与街道内设的城管科一起,构成了最基层的城市管理队伍。执法中队设中队长和副中队长各一名,由区城管执法局任命;城管科设科长和副科长各一名,由街道办事处任命。街道城管队伍分为正式在编人员和临聘人员,其中,正式在编人员又分为公务员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和事业编制三类。临时聘用人员年龄大多在20至40岁之间,来源大多为本辖区的未就业人员,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劝导和辅工作,故称之为协管人员。城管队伍中,以金牛区抚琴街道办事处为例,男性约占三分之二,女性约占三分之一,正式在编人员学历以大专及以上为主,临聘人员学历以高中及以上为主。
(二)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队伍的职责
街道城管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单位、社区、街巷的爱国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和科普知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城建监督、市容市貌管理;负责居民的修房、建房勘察初审和街道的三防工作;负责解决和回复居民反映的问题;承办街道党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中队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管理、夜景灯饰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及商招、店招设置管理、机动车冲洗管理、城区河道管理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噪声、烟尘、油烟扰民、污水排放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及时完成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等各项工作。
二、成都市中心城区街道办城管队伍现状
(一)城管力量与工作量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街道办事处作为最基层的城市管理部门,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市民和最琐碎的事务,工作量巨大,但由于经费不足等各种原因,城市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以抚琴街道为例,城管执法中队和城管科作为街道城市管理的主要力量,正式在编的仅十来人,要管理10个社区,工作量较大。在基层街道办事处,各种评比、上级检查较多,加班的情况就时有发生,如夏季对于夜间烧烤、夜间占道经营的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均须晚间加班,第二天还得正常上班,工作量大。
(二)城管人员素质与市民期待有一定差距
执法中队和城管科在编人员由三种身份构成,学历以大专及以上为主,总体素质较高。协管员中有初中、高中、大专学历,由于学历和素质高低不齐,这直接影响到他们日常工作的思考方式、行为方式和对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
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是基层工作,容易激化矛盾。城管人员有时用语不文明,行为较粗鲁,精神状态不好,自身形象方面又欠佳。而市民期待的公务人员应该是衣着整齐,言语得体,文明执法,基层城管人员日常行为与市民的这一期待存在一定差距。
(三)装备需求与经费保障之间不够匹配
各区街道办事处之间的财政收入存在一些差异,因而投入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经费各不相同且有限。城管执法经费与日益增加的执法实际需要有很大差距。随着工作发展的需要,管理队伍日常的管理和执法装备需要及时地更新和补充,如取证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服装等,这些都需要经费来保障。目前,街道这一级的城市管理装备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升级,才能与日益繁重的城管工作相吻合。
(四)城管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成都市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虽然基本都建立起了城管队伍的日常管理制度,如责任分工制度、考核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但往往由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冲击,没有精力将这些制度实施到位,执行力不够。尤其是队伍的激励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城管队伍中有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的,但也有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欠佳的。如对于基层执法来说,大多数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取证、处罚,没收财物时按照规定上交。但也有少数人员在基层执法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操作不规范,言行欠妥。
(五)执法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不佳
城市管理工作折射着社会诸多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更成为了各种矛盾集中的焦点。往往在基层执法过程中,有的执法行为会引来小摊贩的反抗,加之社会群众往往偏向弱势群体,经常表现出对城管执法的不理解、不配合,由此引发的种种问题给城管执法造成了巨大阻力,执法环境十分艰难。社会舆论很多时候一边倒,给城管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城管人员一方面背负着较大的舆论、思想压力,另一方面还要化解公众的不解,保证工作的开展。
(六)社会认同度和职业成就感不强
城市管理对象大多数是弱势群众,群众普遍对弱势群体抱以同情,而对城市管理人员抱以不满,整个社会对城管队伍的评价不高,对城管工作认可度不高。由于基层城管工作琐碎,往往做了工作却没有明显效果。一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另一方面工作成绩却不被公众认可。城管人员缺乏工作成就感,职业倦怠感十分强烈。
三、中心城区街道办城管队伍现状分析及思考
以上的问题是成都市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队伍中普遍存在的,也是较为突出的问题。下面将主要从制度建设到心理干预,对基层城市管理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一些建议和思考。
(一)加强队伍规范,完善管理制度
1.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机制、考核机制、用人机制等各种制度,建立城管内部岗位交流、末位告诫、待岗培训等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起考录制度,规范城管人员的进入流程,进一步提高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普遍素质。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道德修养等培训,建立竞争机制,设立明确的奖惩制度,体现奖勤罚懒。
2.创新制度,加强监管
在总结现有监督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城管队伍的监督考核机制,可以考虑建立一支城管风貌监督员队伍,将干部群众都充实到城管行风监督员队伍中,建立定期考察制度,通报监督考察情况。同时,要完善城管队伍考核办法,尽快统一城管待遇和考核机制,把社会评议、群众意见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城管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
3.统一标准,严格管理
制订完善城管协管员队伍准入、培训、考核、监督机制,以城管工作人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城管协管人员,并将其纳入日常督察内容,对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工作不力、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坚决予以辞退。
(二)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素质形象
1.定期培训,提升素质
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从城管工作需要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要善于安排时间,在有限的空闲中挤出时间学习,不断适应新时期、新环境下的城市管理需要,着力塑造学习型队伍的新形象。
2.转变理念,创新方式
鼓励城管队员对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提出创新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形成敢于破难、勇于创新的氛围,提升城管队伍的整体创新能力。一是坚持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把改善民生、疏导管理中的矛盾,作为做好城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考虑。二是要提升城管队伍的办案水平。对案件办理的情况和质量进行评析,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督促改进。
3.搭建平台,全民参与
搭建与市民群众交流的平台,实现城管工作“四走进”,让城市管理工作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街知巷闻,提高社会参与度。建立群众意见征询制度,发放工作联系卡,让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开展纠风行动,实行流动纠风检查,发动群众监督举报,监督城管队伍违纪违法行为等,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实施心理干预,提高工作积极性
1.实施心理干预,确保心理健康
城管人员一线工作,经常面临不被理解甚至被辱骂、被殴打的事件以及暴力抗法的情况,在心理学上讲,这些都是创伤事件,需要进行心理干预来处理愤怒、委屈、敌对等情绪。只有正确处理了这些情绪,才能构建一个健康的心理状况。可以确定每周2~3个小时的时间,让城管人员相互交流、和心理咨询师交流,倾诉工作中的烦恼,排泄心里的压力,让情绪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泄,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
2.克服职业倦怠,激励工作热情
职业倦怠又称工作倦怠(Job Burnout)。心理学家认为,所谓职业倦怠,是人们对自己长期从事的职业产生一种疲倦感,从而引起了心理和生理两方面的问题,会产生生理耗竭、才智枯竭、情绪衰竭、价值衰落、攻击行为等不良特征。城管人员由于工作压力大,工作不被认可,缺乏成就感,很容易造成职业倦怠,进而引起工作热情低落,生理疲倦,严重的还会因工作上的不顺心产生攻击行为。
城管执法队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学会用科学辨证的思维方法全面地看问题。要坚信大部分群众是明白事理的,是肯定我们的工作的,是支持城市管理的,要相信今天的辛勤付出终究会得到社会广泛的承认。
消除队员的疑虑和担忧,强化队员的责任意识,培养队员从事城管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使队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
(四)保障专项经费,提高人员待遇
城管力量不足、队伍待遇偏低,这都跟经费保证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建议建立充足的财政经费,提高城管人员待遇,从根本上解决城管人员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城管经费投入保持与经济发展增幅相适应的增幅。经济在发展,城市也在发展,因而城市的管理费用应该相应地得到增长。二是建立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用于城市管理。三是合理提高城管人员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
(五)完善联动机制,提升执法效力
城市管理工作不能仅仅依靠城管一个部门,更多时候需要城管、建设、规划、工商、食品、卫生、民政、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联动。要提高执法成效,就要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增强城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要增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成效,就要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三位一体”做好城管执法工作,形成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三位一体”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在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的同时,“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暴力抗法等事故,强化城管执法的权威性,为一线执法人员创造良好的执法秩序和环境。因此,要真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的积极联动,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将各个部门的力量凝聚成城管工作的合力,增强城管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成效。
参考文献:
[1][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现代城市运行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3]顾永江.塑造高素质的城市管理队伍[J].城管前沿.2004(6).
一、海淀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现状
目前,海淀区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主要在城市管理领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技术平台。
一是网格化城市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区级层面成立城管监督指挥中心,28个街道、镇均成立城市管理与科技创安监督分中心(正科级)。现有城市管理监督员365名, 视频监督员107名,负责对全区430.8平方公里的8562个单元网格实施监控。现日均汇集和处理问题量近3000件。
二是网格化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城市管理监督员在责任网格内按照网格化城市管理案件标准,巡查监控城市管理情况,发现城市管理问题通过城管通手机拍照后上报至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区级平台按照责任标准派遣至相关职能部门或街道、镇,处置完成后责任部门向区级平台反馈信息并申请结案,区级平台核实通过后予以结案。
三是数据和技术平台支持情况。分三期对140余万个城市部件、城市管理事项的位置分布、数量关系、权属单位、责任单位等20余项属性特征等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城市管理地上基础数据成果,权责明晰率达到80%以上,基本摸清了全区城市管理底数。建成了海淀区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支持业务应用、海淀区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应用系统支持基础数据管理和应用。
二、积极借鉴兄弟区(县)社会服务网格化管理
在网格化方面,北京市东城区和朝阳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显现出网格管理的精细化优势。
东城区作为北京市网格化管理的始祖,建立了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和框架体系,包括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中心、街道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分中心、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综合工作站“三级平台”,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管理”体系,提出了建设服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组织指挥系统、维稳防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考核评价系统等六大体系支持的框架。在综合考虑“人、地、物、事、组织”的基础上,东城区把17个街道、205个社区划分为589个社会管理网格,平均每个社区被划分为2到5个网格。每个网格里又配置了“七种力量”,即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警员、网格督导员、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司法工作者和网格消防员。建立了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的工作目标,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朝阳区的“全模式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作为一种创新,建立了垂直独立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指挥分离并且互相制约的“两轴”工作机制,组建了33个网格监督员分队和1478名监督员的队伍,其人、财、物全部独立于街乡,归朝阳区城管监督中心垂直管理。监督工作直接向朝阳区委、区政府负责。仅负责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问题的监督发现和考核评价,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设在朝阳区城管大队,负责案件的指挥派遣。
“全模式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监督范围广泛,包含区委、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乡镇、社会单位,监督内容包含10大方面,其中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已纳入,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经济动态、法律司法、党建工作等已列入计划。针对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专业监督均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了充分授权,由监督员负责简单内容的监督。二是监督机制顺畅。在工作机制上,建立了直接向区委、区政府负责的垂直监督体系。监督队伍完全独立,不与管理、执法部门、街道、乡镇发生利益关系,保证了监督发现问题的客观性和全面性,使区委、区政府能够全面量化地掌握地区情况,做出决策。另外,监督在上,管理、执法在下。监督力量由区级层面掌握,管理和执法力量主要集中在街道、乡镇,监督工作主要是向下开展,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较强。突出共同治理,将部分城市管理责任回归社会、个人,从而达到政府、社会共同治理的局面。形成诚信评价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强化和引导社会单位、个人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参与城市管理。
对于兄弟区(县)的有益经验,海淀区积极借鉴,并结合区域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网络地图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社会服务管理的新探索,是对城市管理网格化的继承和发展。
三、海淀区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海淀区一般把1个社区划分为1个或若干个网格,把人、地、物、事、组织等内容全部纳入其中,实施精细化、信息化、动态化服务管理,从而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式创新,使社会服务管理力量下沉、职责明确、资源整合、运转高效,以便更清晰地掌握情况、更深入地落实责任、更及时地发现问题、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实现社会服务“零距离”、社会管理“全覆盖”。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改革为动力,从海淀实际出发,在网格化城市管理、“96181”中关村热线和视频监控资源基础上。建立较为完善的动态、量化监督评价和决策支持机制,并逐步由城市管理向社会服务管理领域扩展。综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着力通过提升服务效率、加强前端管理,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化解社会矛盾。
2.工作原则。对全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及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有计划、有步骤地规划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分期建设重点,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对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促进和提升作用。
关键词:城市绿地建设公众参与
Abstract: urban green space to public participation is a kind of important method, also is the city planning of a new type of thinking methods. In the current urban green space construction, due to the lack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problems increasingly exposed. How to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of city public participation, establish effective participation of channel i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urban green space important measures.
Key words: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urban green space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绿地建设是政府管理城市的一项职能,如果缺少了公众的有效参与就会造成绿地建设与公众意愿之间的分歧与矛盾。有效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绿地建设的决策与管理是未来的发展均势。
一、公众参与城市绿地建设的重要作用与困难
1、公众参与城市绿地建设是对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的有效补充和监督,防止城市绿地建设中发生重大失误
目前,相关部门在实施城市管理过程中会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未能真实客观地考虑和协调城市相关利益方的关系。只有在公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确定出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建设标准与决策过程,才能建立起绿地建设的监控体系,才能保证绿地建设政策的有效贯彻,从而实现城市绿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者的协同发展。
2、公众参与城市绿地建设关乎公众切身利益
城市绿地建设,使得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效应得到发挥,其利益的享受方主要是广大城市居民;而一旦城市绿地受到破坏,直接的受害者也是城市公众。因此,公众参与城市绿地建设与保护,其利益的获取大多表现为个人和大众福利的提高。
3、公众参与城市绿地建设是增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提高城市绿地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
公众参与到城市绿地的决策、建设、管理和监督中去,可以培养公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感,可以让公民认识到目前城市绿地的问题所在。有利于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有利于充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管理理念。
4、长期以来传统的城市管理手段与现代城市发展不相适应
我国城市建设只强调政府的权利和责任,而对公众地位和作用仅作了笼统和原则的规定,没有细化。这样就造成公民在参与城市管理中想要有积极行为时,而无法律依据支撑;同时,公民有消极不作为时,没有明确公民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受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影响,公众对政府形成了一种完全的信任和依赖关系,加之我国长期以来的城市管理和建设都由政府负责,基本上都是按照政府部门的意愿来决策、投资和执行,抑制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个性的发扬。
5、公众参与渠道和参与意识的缺乏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主要以咨询、征求设计方案、听证会、民意调查等为主。公众的这些参与途径有限,往往都是一些表面行为,具有参与的随意性,参与的公众数量有限,效果不明显。公众参与是否有效,这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市民整体素质水平的提高,然而由于缺乏对公众进行引导和从小教育,公众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生态等许多问题理解不清,导致公众无力参与、无从参与。
二、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建立有效参与途径
我国城市发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很多,公众参与意识较低,公众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时间比较短,制度建设仍然处于进一步完善当中,推动公众参与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1、制定完善的城市管理法律规章制度
首先,应该全面确定公众在环境和城市管理中各项参与权利,并制定明确的保障措施。因此建议国家制定相关法律,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中的义务问题界定清楚,并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进一步明确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权责。
2、建立完善的听证制度
建立完善的听证制度,在一些重大的园林绿化项目决策、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开展充分调研、跟踪,征求来自不同阶层和群体公众的意见。请与会代表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提出自己的观点及建议等,保证听证组织者的“公平、公正”,公众代表在遴选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表达能力、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充分保证听证代表的广泛性之外,还要充分考虑不同的观点、意见的代表性。建设和管理单位认真听取这些意见,并在方案中做出合理的调整。
3、激励措施
激励措施是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手段。政府除了加大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直接性投入以外,还应设立专项基金,一方面用于弥补个体和单位在参与城市园林建设与保护中的利益损失;另一方面用于个体和单位在相关活动中突出表现的奖励,激发公众参与的信心和热情。
4、转变城市管理部门的思想观念
公众参与是城市管理者自上而下地了解市民的实际需要的必然途径。从包揽过多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事务的管理“越位”和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管理“缺位”中摆脱出来,杜绝“行政本位”的思想,自上而下地打破原有封闭的管理模式,有意识地调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各方力量的地位和职能,最大限度地吸收公众参与。
5、公众自身的观念转变
公众参与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众应当自觉、主动地参与城市管理中。应当转变被动地接受城市管理方案,对于城市园林绿化和建设不闻不问的现状,积极动员公众中一些典型代表、民间团体和有识之士率先进入城市园林绿化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当中。转变城市园林绿化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与民众无关的观念。让公众参与到决策的行列中来,增强公众自我服务的能力,减轻政府的压力。
6、多元化途径的探索
(1)深入公众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公众有效参与。
公众意见调查一般可采用发放问卷调查表或直接访问的方法,在园林绿化建设之初,开展民意调查、征集公众意见,主动邀请公众参与到园林绿化项目的决策、监督中。让被调查者了解项目的概况,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在项目验收时,也要让公众参与其中,进行意见反馈和评价。调查者通过对调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做出调查结论,形成研究报告,及时反馈给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引起这些单位对公众意见的高度重视。
(2)提高公众维权意识,实施有效监督和投诉。
加强对公民素质的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较多,在本部门设施的建设和管护过程中以损害园林绿化实际效益来满足本部门的利益。这时候就需要发挥公众的作用,自觉参与维护园林绿化的行动中来,保护单位及居住附近园林绿化及设施,对于不法行为,向更高部门投诉和反应,直至诉诸于法律来维护自身享受城市美好生态环境的合法利益。
(3)引导和动员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的参与和监督,使之成为公众代言和意愿表达载体。
公众参与中合理的组织与机制十分重要。美国的环保NGO多达几万,因此他们的参与使得政府决策过程更加有效和积极。非政府组织通过沟通和制造“信任建立”机会,成为公众和政府间的桥梁。成为公众的代言人和意愿表达的载体和有价值的知识与意见来源。协助解决有关利益冲突,推动协作式决策的制定,对公众进行教育宣传,还能代表公众参加听证会、研讨会,组织并收集、整理和阐述公众论点。
(4)运用现代媒体手段,加强信息公布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有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加强相关信息力度。将目前和未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的消息。通过媒体,告知公众本地区近期城市园林绿化的实际情况,目前面临的问题和以后的打算,取得公众的理解,增加与公众之间交流的透明度,及时倾听群众的反馈信息,矫正自己的行为的同时,使部门的决策更趋于公正、公平、科学与合理。
三、结语
公众的参与保证了一定程度的公平,平衡了政府、设计者与公众之间的分歧和矛盾;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诉求,提高园林绿化实际效益。公众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能反映多数人的审美和诉求,为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从多个角度去思考、决策、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园林绿化在城市中生态服务功能和美化作用。
参考文献:
[1] 钱晓如,李耀斌,毛雯丽,等.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J].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5(4):65-67.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 以人为本
城市管理与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公共服务,是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多发、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敏感领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载体,是保证城市机体有序运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规范行政执法、保护公民权利的大背景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正视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和谐氛围。
一、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界定充分揭示了和谐社会的内涵,为我国各个领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指明了行动的方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肩负着解决冲突与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落实行政法治的重要职责,其目的在于提高市民城市意识和整体素质,为居民提供整洁有序的生活居住环境,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意识,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
(二)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国是党的基本治国方略,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也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生命线。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树立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因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必须切实改变过去“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模式,杜绝人情执法、关系执法、野蛮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全面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才能体现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管理理念,树立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是适应城市全面快速发展的需要。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城市环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一个城市的 “脸面”,是展示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扇“窗口”,是树立对外形象的一张“名片”,只有把城市管理抓上去,把环境做优、做美,才能吸引更多的海内外客商到我市投资兴业,引进更多的资金、人才、技术,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影响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制约因素
新形势下,城市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城市管理工作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管理意识不强,为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带来观念上的制约。目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观念;仍存在突击式的管理模式;仍缺乏对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全社会和谐共管的良性互动局面有待形成。
(二)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为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带来体制上的障碍。城市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存在难以有效协调职能部门的实际困难,对城市管理效果难以形成统一的考核、验收标准,难以形成统一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步调,有时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扯皮、推诿责任,一定程度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被动。
(三)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薄弱,增加了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艰巨性。市民自我管理意识欠缺,违法后还蛮不讲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农民工、外来工和失业人员等要融入现代化城市文明,仍需要一个素质逐步提高的过程。
(四)城管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影响了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进程。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部分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换位思考,需进一步增强人性化管理意识;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城管执法文化亟待构建。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不文明。部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制止时,往往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城管打人”的案例屡屡见诸报端。某些城管执法人员尤其是协管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执法程序,常常在不出示任何处罚决定和扣押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对执法相对人进行处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的不文明执法,严重损害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激化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的矛盾冲突。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性质及环境的特殊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性质及现实环境决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不可避免的处于诸多矛盾的风口浪尖,其执法的对象和场所决定了其面临的执法环境比其他执法主体都更为糟糕。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部门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可能是其涉及的所有矛盾中最尖锐、最不容易协调的:一方面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实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另一方面作为执法的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而且其从事的工作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非常需要的。城管执法对象大部分属于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为了生存不得不从事“违法”活动,这就使他们与城管执法主体发生了直接的利益冲突,甚至分裂成对立的“敌我”两个阵营。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策制度和法规体系不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我国还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缺乏系统、科学的法律规范。城管执法法律地位的不明确使其始终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不足的致命缺陷。全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专门法规,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仅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其颁布的规定既得不到执法相对人的认同,也得不到其他部门的配合。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使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更是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城市管理理念落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其实质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的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这种一元化的城市管理理念在城管执法中的体现就是:政府是城管执法的唯一主体。这种以行政执法机关为单一主体的城管执法模式,在实际执行中最大的弊端在于其他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使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二者之间缺乏一种矛盾缓冲机制,逐渐导致了今天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
四、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对策与建议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解放思想,迎难而上,有所作为,切实增强服务城市建设、保障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要扎扎实实抓好“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主题教育,切实把城管执法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来思考,放在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来建设,以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的科学发展,为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提供良好环境。
(一)要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谋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同地区之间的人口流动,使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各种矛盾,摆在了城市管理者的面前。城乡统筹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涉及整个社会管理构架的重组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我们必须跳出传统思维方式,科学认识城乡统筹发展的内涵,在城管执法工作中既要维护好城市环境,又要保障各种人群的根本利益。要提高化解矛盾的水平,按照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和方法,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宽容以待、耐心说服、冷静处理,使管理对象心悦诚服、对处理结果平和接受,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要突出长效管理,把城市管理的重点放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变突击查处为经常服务,变政府部门单一型管理为全民参与型管理,使城管执法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出现问题最多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为例。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在公民的所有权利中,生存权是最重要的。在经济条件没有那么发达的情况下,重视人的基本权利比城市的整洁更加重要。因此,采取更加宽容的、以人为本的城管执法理念是一种更加理性的选择。其次,从一元治理转向多元治理。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不应只是一句口号,它更应该体现在政府的城管理念和具体政策中。因此,必须改变政府长久以来以控制性管理为主的思维方式和城管执法单一主体的状况,使企业、公众和各类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实现城管执法领域里的“善治”。
(三)具体制度上需要体现执法相对人和公众的权益。首先,从“只堵不疏”到“堵疏结合”,为城管执法相对人谋求出路。提供公共服务,满足百姓需求是政府的责任,只要政策引导得当,城管执法相对人也会选择合作而非对立的方式。以在各城市普遍出现的“夜排档”为例,一些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可以根据市民需要,指定时间、地点经营,为流动商贩向坐商转化提供条件。而在一些小城镇可以在城郊为这些分散在城市中的商贩建立集中经营的场所,既可以减少与流动商贩“打游击”、美化市容,又可以使商贩们有了合法的经营场所。其次,建立城管执法重大案件听证制度。城管执法部门应对一些涉及面广,对市民生活影响比较大的执法决策以及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公开举行听证,将执法范围、职责、收费标准、办案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相对人、社会公众以及各类非政府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对城管执法部门工作的监督,使城管执法决策更加体现公众利益。
(四)加强非政府组织在城管执法中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参与城管执法,不仅可以直接分担和减少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量,而且相对于政府而言,非政府组织更接近社会基层,更能为民众特别是弱势社会群体服务。目前加强非政府组织在城管执法中的运用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大力发展城管执法志愿者组织。城管执法志愿组织的壮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管执法工作任务繁重、人力不够、经费紧缺的现状。二是推进城管执法的社区化。随着传统“个人―单位―国家”管理模式的削弱,“单位制”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逐渐消失,城市居民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生活越来越多地与其所在社区发生紧密的联系,城市社区因此成了社会整合的重要依托和载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依赖于社区里各类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来推进城管执法社区化的实质,就是让社区中的非政府组织和居民以主体姿态参与到城管执法中。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对那些为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的公益性非政府组织,政府要给予政策倾斜;开辟非政府组织参与管理社区事务的渠道,促进居民自治格局的形成; 通过与高校合作开设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社区内非政府组织的人才建设。
(五)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城管执法部门法律地位不明确和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执法具体标准的现状,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使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得到执法相对人更大的认同,使其在与其他部门协调的过程中能有足够的权威和独立性,解决其合法性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具体的处罚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避免出现随意收费、任意罚款、的“城管现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六)要在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中体现城管执法的文明素养。中央强调,经济发展要坚持好字当先,要更加重视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要逐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建设文明城管,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是时代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新要求。执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并将其体现在一系列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群众利益的政策举措上,体现在法律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上。确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要服务,执法必须服务”的执法理念,必须坚持服务在先的原则,把方便市民、服务市民、造福市民作为基本职责,力求“服务、管理、执法”的有机统一。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决不能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换取城市发展,特别要注意急人所急,帮人所难,在维护环境秩序的同时,兼顾好群众的就业和生活问题。
(七)要在信息化建设中研究城管执法工作有效开展的最佳途径。目前,数字化已引入城市管理,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带来了全新的发展空间,促进了政府管理模式由传统的管制型向以高效、务实、透明、廉政为特征的服务型转变。这不仅充分体现了“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人性化”的现代管理理念,也为实现城市管理模式创新奠定了技术基础。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是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是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监督政府的重要平台。城管执法一定要牢牢把握住时代的脉搏,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陈旧落后的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积极引入和创新以建立数字化城管为平台的执法体系,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为加强对明年及今后一段时间重大问题的研究,超前谋划明年各项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利用11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在街道开展大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街道重点调研课题
1、街道发展资金平衡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要点提示:针对街道建设发展资金流量大、平衡难的现状,围绕街道长远发展建设资金平衡要求,分析街道资金平衡现状,提出街道短期以及长远发展资金平衡的途径和对策。
2、在太湖新城快速推进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稳心留根工作。
要点提示:围绕太湖新城建设,加快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解决发展所面临的难题等方面,提出思路与措施,提升稳心留根的实效性。
3、街道功能业的布点、策划与争取。
要点提示:根据太湖新城规划要求,统筹考虑街道范围内功能业的布点,提出项目策划争取的途径及建议。
4、提高街道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效益的研究。
要点提示:在总结街道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思考分析制约街道集体资产运行效益的各类因素,以“规范、完善、有序”为要求,从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入手,研究提出加强管理、提升效益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
5、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内涵的思考。
要点提示:以全力打造与新城核心区相吻合的建筑精品为目标,从建筑的形态、建筑的品质、建筑的内涵、环境的协调等方面,研究提升城市品位、建设水平的策略。
6、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思路与对策。
要点提示:围绕城市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以及思路举措,切实提升街道城市管理水平。
7、社区管理的思路与措施。
要点提示:按照现代化城市新型社区的要求,研究街道社区管理模式,在社区管理创新上提出新的思路、新的对策措施。
8、促进街道、社区集体财力稳定增长的方法与途径。
要点提示:随着太湖新城快速推进,街道也将处于加快发展的最后机遇期,突出以项目为抓手,对如何促进街道、社区集体财力稳定增长提出思路和对策。
9、打造街道社会事业亮点品牌。
要点提示:围绕为辖区居民提供给高质量、高水准的配套服务,重点研究如何抓好社会事业的发展,分析现状,提出打造社会事业品牌亮点项目的思路与途径。
10、在转型转轨条件下的干部队伍现状及对策研究。
要点提示:在分析街道现有干部队伍结构的基础上,围绕转型转轨的新要求,按照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目标,提出街道中青年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11、干部队伍作风效能建设的思路与策略。
要点提示:针对当前工作对干部队伍提出更高要求的实际,治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慵懒散慢等作风,明确干部队伍作风效能建设的要求,研究推进落实的思路、举措。
12、提升街道内外宣传影响力。
要点提示:结合街道实际,重点从题材挖掘,宣传报道,建立机制等方面入手,研究提升街道内外宣传影响力的方法与途径。
13、街道维稳工作机制研究。
要点提示:针对街道目前维稳现状,在分析原因基础上,按照“一般问题不出社区,突出问题街道解决”的原则,重点研究如何加强矛盾预防、化解、稳控工作,建立维稳工作新机制。
二、社区发展特色课题
各社区要着眼明年发展以及自身的发展特色,调研本单位明年必须抓好的重点工作,不要面面俱到,切实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体现亮点、可供操作,调研题目自定。
三、相关要求
1、调研课题要紧密结合街道实际,突出明年工作重点,体现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各调研课题的分工领导要高度重视,对调研课题认真研究和部署,抓好调研中的把关、协调、组稿等工作。
3、调研活动主要采取分工领导和分管部门内部研讨、向周边地区学习、集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一般不各自组织到基层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