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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高效安全运行
中图分类号:D41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system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al economic operation mechanism,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s have undergone profound changes. Financial management has attract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s, has become the core of management. The pursuit of their economic value basis functions assigned to each business unit in society, in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ocial benefit and economic benefit, will own development into the market economy system. To ensure the efficient and safe operation of funds, maximize the institution's performance is an important issue in front of each administrative unit.
Keywords: the safe and efficient operation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institutions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稳健的发展,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公益性机构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财务管理在事业单位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和监督等方表现得更为突出。为此,事业单位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活动,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职能,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那么,新形势下如何科学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呢?
一、正确认识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不够健全
(1)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不严格,财经纪律观念淡薄,办事不讲规则、程序、手续,凭习惯、经验办事。(2)财务工作缺乏连续性,经常有“领导换,会计变”的现象,客观上增加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波动,造成乱账现象发生。(3)少数单位对发票、支票等重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按财务管理要求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大多数单位即使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造成制度化管理监督机制弱化。(4)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普遍不完善和不及时,与新的财经法规和制度衔接不好,与单位情况变化和制度实际执行情况不相适应。财务管理制度不符合实际、不便于执行,直接损害到财务管理的权威性。
2.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1)货币资金管理有漏洞,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事业单位的会计、出纳等不相容职位没有严格分离,有的岗位互串,单位对出纳工作监督不到位,很少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大额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现象在部分单位仍然存在。公款私存具体表现有:①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学会的会费收入等不入账。②租金等其他应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应交存财政专户的收入不及时入账。收款不用合法收据,用白条代替。③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将资金转到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外,设置小金库。(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目前,一些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流量管理不严,普遍存在“重购建、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出租、出借以及调拨、报废等方面管理不规范,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具体表现:①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上随意性很大,设施和设备购建论证不充分,造成闲置。②有的单位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或者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维护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单位不按要求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理和盘点,或者是固定资产不入账,形成账外资产,致使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相符。
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不足
(1)一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单位内部未设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内部审核监督仅由一人或多人专职或兼职。部分单位内部未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2)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3)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未设内审机构,已建立内审机构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更多的还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内部监督执行大打折扣。
二、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1.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事业单位要在国家宏观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起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流程。对现金的管理,财产的审批,审批权限的分配,财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都要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制度制定要体现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即制度的制定必须结合单位实际,不能生搬硬套,内部财务制度的条文在表述上应尽量通俗易懂,操作方便,并与日常会计核算的实务紧密联系。应用完善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约束财务行为,减少或避免各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要加强控制,细化责任,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不相容职务一定要分开,保证资金安全。所有资产都要定期核对,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还应经常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流程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当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有变动和修改,或评价发现内部控制出现薄弱环节时,应当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
2.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1)事业单位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有关财政、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财务管理和依法理财的能力。要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从恩想上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听取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汇报,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督促下属部门和职工增强财务管理意识!-保障各项财务管理规蠢制度的落实。(2)要加强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有计划地吸收一些年轻的、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学历、懂业务的人员充实财会和内审岗位,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力量。(3)要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和政策水平,适应新时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形势的需要。对在单位理财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应加以奖赏和重用。
3.积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保证财务管理科学高效
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通过改变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可以强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行政事业单位腐败,杜绝胡乱花钱、铺张浪费现象,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以资金控制为目标,以加强财务收支监督为重点,可以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以高效理财为取向,将所有账户及会计业务处理权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力求核算、管理、监督成本最小,效率最高。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信息;管理策略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初见成效,各类财务监督体制日益完善,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石。传统的会计管理模式显然无法满足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对企业财务部门而言既是一场严峻考验,又是一个发展机遇。如何正确处理好新会计准则与企业财务工作之间的关系,在新会计准则的促进下,使企业财务工作上到新的台阶,是每一位从业者均需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为此,本文就新会计准则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与具体实践进行初步探究。
一、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的短期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会对企业近期业绩产生极大的影响,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年度计提的影响
在过去,各公司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则禁止在年度后转回。在新会计准则问世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回转,均会影响企业年度利润值。因此不少企业均会在市场行情良好的时候,通过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达到隐藏利润的目的,以便在市场萧条的时候,通过转回减值准备提升业绩。新会计准则铭文规定,企业禁止使用该方法调节年度利润。在此情况下,过去减值准备金额较大的企业,会在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后,集中转回部分资产减值准备,最终导致该年度企业报告利润明显上升的现象发生。
(二)对企业利润操纵空间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取缔了传统准则存货计价方式中“后进先出法”,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调节利润的空间。在过去,当市场行情有所波动,如生产成本上涨或出现通货膨胀时,企业通常会通过后进先出的方法完成存货计价工作。这种方式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在通货膨胀时期资金周转不畅的问题,为企业争取了很大的利润操作空间,使企业得以顺利度过困境。而新会计准则的,会导致企业生产成本的计量更加规范,使企业利润操作空间严重受限。
(三)对计量属性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明确指出,企业债务重组收益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当负债一方采取实物抵债的方式偿还债务时,则运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部分无力偿还债务的公司,一经获得全部债务或部分债务的豁免时,其收益将直接被纳入该企业当前利润报表中。从这一层面看来,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能有效提升企业每股收益水平。所以,保守估计,新会计准则的,现有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业务数量会在短期内锐减。
(四)对企业资产重组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合并。账面价值被列为会计处理的主要内容,公允值的使用将受到限制,最大化避免利润操纵现象的发生。新会计准则充分结合了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状,对公允价值的使用行为以及企业盈余管理行为进行规范,进一步促进企业利润可信度的提升。另外,考虑到我国现阶段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改革正在进行,相关市场定位尚不明确,因此公司股权价值的市场价格还有待商榷。面对这一情况,新会计准则要求采取合并日用权益结合法,相较于公允价值,该方法明显更具优势,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的长期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的影响,不仅在短期内得以充分体现,作为企业财务管理者,更应对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的深远影响进行分析:
(一)对财务决策的影响
从会计准则的演变历程来看,股份公司的出现,使投资主体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投资者更倾向于根据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的相关信息,确定自身的经济决策。也正因如此,受托责任观在这一时期得以充分体现。再后来,会计准则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尤为突出。因此,在使用公允价值时,过分依赖原则,不懂得灵活变通。相较之下,新会计准则在使用公允价值时,是完全遵循决策有用观的基本原则,有效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财务决策提供了更为全面的参考依据。
(二)对企业利润操作空间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结合中国经济市场详情与会计环境,对现有业务处理准则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在此情况下,企业利润的调节空间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正如前文所说,存货发出计价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且机体资产减值准备不可转回,相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放弃使用公允值,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利润的操作空间。另外,合并报表范围的拓展,且不易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从根本上来看,在改善了企业会计信息管理质量的同时,明显压缩了企业利润操作空间。
(三)对企业业绩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在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的同时,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了完善。无形资产开发费用资本化的设定,将促使科技创新类企业的业绩在未来迎来极大的发展空间。另外,借款费用可资本化的范围更加广泛,对先进制造企业而言无疑是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新会计的实施,势必会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的业绩,并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决策产生间接影响。
(四)对企业融资行为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财务准则正朝着国际标准靠近。从某种层面上来看,为企业的国际融资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新会计准则的影响下,企业对外融资成本得以下降,部分有到海外上市意向的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道路也会更加通常。在新会计准则的影响下,企业国际融资难、难以进军国际市场等问题终将得以迎刃而解。
三、基于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财务的实践初探
为使企业更好地在新会计准则下生存发展,务必要认清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的影响,结合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具体需求,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迎接新会计准则给企业财务工作带来的严峻考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报账、记账、算账、管账等,内容繁琐复杂,极易出错。在过去,财务管理一般会侧重于后期会计信息核对工作,有关前期动态分析、管理创新方面比较疏忽。这些现象与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明显存在许多冲突。为此,企业财务部门有必要积极转变工作思想与观念,积极拓展财务管理的职能,明确工作目标,深刻地意识到会计信息对企业发展战略决策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财务状况预测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监管力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为企业在新会计准则的影响下,争取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企业财务部门有必要结合新会计准则,对现有财务管理制度加以完善,并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事实上,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还有很大的改良空间,只有积极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优化财务管理手段,加强相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才能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使企业财务工作更好地顺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获得长远发展。同时,考虑到现阶段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严重缺乏新意,财务管理目标不明确,因此工作人员消极怠工,违规操作行为屡见不鲜。为此,企业应结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目标,使企业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控制力度得以提升。
结束语
综上所述,认清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的深远影响,是新时期企业财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财务部门应认真学习新会计准则,不断提升自身职业素养,懂得合理运用新会计准则,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务部门工作质量,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做贡献。
参考文献:
[1]郑颖.企业财务在新会计准则下的影响探究[J].商场现代化,2013,17(8):155-156
[2]曲士瑞.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管理造成的影响探究[J].才智,2012,19(1):2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作者简介]伍玲玲,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经济师。
二十世纪50年代,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理论在欧美逐步形成。二十世纪80年代以后,不少发展迅速但忽视风险管理的企业纷纷暴露出一些长期潜伏的问题。并引发了难以挽回的危机,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颁布了对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立法,发达国家的许多公司对风险管理进行了更大力度的改革,加强了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报告系统的内部控制,重新赢回了投资者信心。在国内,近年来银广厦和新疆德隆系的崩盘、中航油约5.54亿美金的巨额亏损,以及中国银行巨额资金被侵占责任人外逃,这些重大事件都集中反映了我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淡薄。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至2004年底,中央企业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146起,涉及中央企业131家,直接涉案金额19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已超过450亿元。由此可见,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已成为各国有企业运营和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成为风险管理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及特征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当今学术上对风险的概念有多种定义,归纳起来是指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与收益呈正相关关系。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
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可以将企业风险分为自然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前三种风险分别以不可抗力、市场环境和资金交易为特征,而法律风险主要是以法律因素为产生原因,以承担法律责任为后果。它与企业所面临的其他风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其具有以下特征:
1 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缘由是法律因素。导致企业产生法律风险的法律因素主要指:(1)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状况及其变化。一方面指法律和行政执法力度的状况,另一方面指法律的出台、修改和废止,以及行政执法状况的变化。这种变化既可能使企业产生新的法律风险或现有的法律风险消除,又可能使企业发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和损害程度增大或减小。(2)企业未依据法律规定有效实施法律控制措施。换而言之,就是企业未有效地获得、行使或保护法律赋予的权利,使企业无法有效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其应有的利益,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使企业产生不必要的损失。(3)企业或与企业发生法律关系的各类主体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违反法律的规定、违反合同的约定以及实施的侵权行为。实施上述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企业本身,也可以是企业以外的其他主体,或者是双方实施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法律因素都会导致企业的法律风险,只有那些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的法律因素才会最终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2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运营的各个管理环节。法律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也规范了企业从设立到企业终止的全过程。因此,法律是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始终的一个重要标尺和依据。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以及企业内部的关系,都要通过相应的法律来调整和规范。政府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已经从过去的行政手段转变到以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为主:企业与企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只能依靠合同法等民商法律进行调整和规范;企业内部各种关系,包括劳动关系、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都要依据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会计法等法律来调整和规范;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也必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调整。企业作为法律规范的主体之一。只要其行为涉及法律规定,就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可以说,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调整,企业实施任何行为都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整体框架下进行。
3 法律风险发生导致的后果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风险产生于法律因素,终结于法律后果。法律风险发生导致的后果主要包括企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企业发生法律风险的后果通常为承担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经营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妨害等等。行政责任主要是由于企业违反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照等。而刑事责任发生在企业的行为触犯刑法时,依法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表现为企业判处罚金、法定代表人判刑的“双罚制”。
4 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紧密相关。企业法律风险虽然不同于企业面临的其他风险,它具有特有的法律特征,但是法律风险并不是与其他风险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从企业整体运营的角度看,企业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是交叉互融的,财务风险的特点决定了法律风险的特点,法律风险的控制效果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财务风险的大小。法律风险在许多情况下与财务风险是同时存在的,法律风险防范占据重要地位,有效控制企业法律风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经营风险经常导致企业产生较大的法律风险。
二、当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分析
(一)机构不全,职能不强,队伍专业化水平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尚需健全,职能有待强化。一些国有企业尚未建立专门法律机构,法律部门多隶属于办公室或政工部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尚未形成经常性长效工作机制。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法律工作人员难以从根本上介入经营决策、项目论证、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经营活动,往往是事后的“救火队员”,从而造成各项经济活动缺少法律审查环节,埋下许多经济隐患和经营风险。二是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较少,专业素养有待提高。许多国有企业缺少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业务能力相对较弱。在当前经济纠纷日益增多的形势下,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缺乏法律和契约意识,合同纠纷增加
主要表现在:一是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合同行为风险加大。这是当前国有企业经营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为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合同法律知识,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中存在实体上及程序上的诸多问题,规范化程度不高,在合同标的、文本格式、履行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少法律漏洞。二是合同审查论证失严,违约责任条款欠缺。当前有的国有企业签订合同,对事先审查、论证、调研工作重视不够,风险意识不强;有的经营人员违规操作,甚至仅凭人情关系就草率签约,导致合 同权利、义务设定失误,特别是造成违约责任条款残缺不全。这样一旦对方违约或者钻合同条款的漏洞,就会使己方陷入被动,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三是合同担保设定违规,违约责任追究困难。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往来中,必然要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合同担保关系,有时为担保人,有时为被担保人。国有企业在签订重要合同时设定担保,可减少风险,保障履约。但如果设定担保时不规范,如担保人无担保能力,担保财产有权利瑕疵等,就会导致担保虚设,一旦发生违约,担保责任无法落实,责任追究困难重重。另外,有的国有企业在为其它企业提供担保时不够审慎,风险意识不强,有时会陷入被动,代人承担履约责任,却无法向被担保人追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无计可施。
(三)欠款回收难度大,司法判决执行难
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救济途径单一,欠款回收难度较大。有的国有企业由于市场法律意识不够强,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护合法权利的机制尚有待完善,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遇有对方违约的合同纠纷,救济途径比较少,一般习惯于以和为贵,以协商为主,有时难以奏效,使合同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国有企业的经济损失难以弥补,违约方的责任难以落实,对国有企业经营极为不利。二是依法维权力度不大,司法判决执行困难。国有企业只有重视并行使合同权利,才能有效保障合同目的的实现。但有的国有企业经营人员权利意识不强,依法维护企业权益的积极性不高,造成一些外欠款项难以收回,形成呆账、坏账从而积累了较大数额的不良资产。
三、如何建立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的是要通过发现、识别、分析、控制和处理公司面临的各项法律风险,制定、实现相应的应对措施,使法律风险被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经营收益相优化和平衡。因此,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确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核心作用
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依法进行经营决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向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总法律顾问应当全面领导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企业应将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将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与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相结合,明确总法律顾问和其他企业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地位,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以全体企业法律顾问为主导,使企业总法律顾问岗位、职责到位;法律顾问机构、制度到位,企业全体员工风险防范制度、责任到位,实现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健全,法律风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企业依法治理和国际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提升企业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组建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对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的主导作用
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行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需要,也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得以切实贯彻实施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实法律管理队伍,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完善企业各项内部管理机制,提升法律顾问队伍素质,提高对风险进行防范和管理的重视,达到增强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的效果。企业法律顾问要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充分发挥主导和监控作用,实现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有效运作。企业法律顾问应主导和推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承担起法律风险控制机制设计和监督执行的职责,构建风险防范机制的架构,确定企业管理层、各部门、各级员工、各种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机制的落实和实施。在法律管理方面,企业法律顾问应通过实施具体法律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具体经营管理环节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实施法律风险调查,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嵌入法律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三)通过风险分析评估、控制管理、监控更新构建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
建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要注意增强法律风险控制的主动性、前瞻性、计划性和时效性,通过风险分析评估、风险控制管理、风险监控更新三个主要阶段进行法律风险防范。三个阶段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协调统一,共同构成科学的动态闭环运行体系,通过落实制度、流程、组织、职能和资源配置为风险防范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1 风险分析评估。这是法律风险控制的第一阶段,风险分析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决定法律风险的控制对象是否适当,控制手段是否适应。分析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企业所在行业整体法律风险评价、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研究、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流程的调查,以及企业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法律风险分析。其中重点内容是具体法律风险分析,包括对企业现有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归类、评分和分级排序。首先,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法律风险调查、研究以往案例,发现和识别企业面临的各方面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源,梳理详细的风险清单。其次,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从经营活动主要涉及的法律主体和业务运营的不同方面出发,根据法律管理工作的不同方面,企业经营管理的特征和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确定对风险的分类方法,对所发现的法律风险进行归类。再次,对各类法律风险进行评分排序,划分风险等级,提出下一阶段进行风险控制管理的整体建议。
2 风险控制管理。在第一阶段风险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它是企业处理法律风险的总体指导政策,包括风险控制原则和企业可承受度。按照风险管理战略的原则,对第一阶段进行风险分级调整。针对不同级别的法律风险,重点从风险预警和防范人手,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和时间表。进一步确定各类风险的预警机制,风险的化解措施和风险的补救方案,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方法降低、转移和消灭风险,实现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对于企业面临的最紧急、关键的、重大的风险,从制度、职责、人员和措施等方面明确处理程序,妥善处理法律风险,减少企业损失。
3 风险监控更新。进行风险监控更新是法律风险控制的必要阶段,有助于保证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因此,对于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两个阶段的设计和效果,企业应定期对前两阶段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评价,并对其进行更新。要对风险防范机制架构的设计、风险防范机制所运用的方法,以及机制运行的效果进行整 体评估,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改进方案,对下一个周期的风险分析评估和风险控制管理进行改进和调整。
(四)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为风险防范提供有利的内部法律环境
企业的法律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的不完善。实现法律风险控制效果,将风险防范手段落实到企业具体法律管理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 强化事前预警意识和防范措施,从研究和发现法律风险的成因人手,尽早识别和消除风险根源,提前对风险进行预防,杜绝简单的事后补救,建立并完善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2 强调法律风险管理在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中把关作用,通过对法律风险控制点的把握,将各项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纳入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实现法律管理手段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3 拓展法律风险管理思路,开拓法律工作模式,创新理念,使法律工作从传统的事务性工作转变为管理性与操作性并重的工作,总结提升管理经验,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管理模式,提高法律风险管理的执行效率。
4 强调精细法律管理手段,提升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形成企业内部上下协调统一,灵活高效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发挥法律管理对风险控制机制的监督保障作用。即:搭建包括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案件纠纷管理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在内的各项适应企业实际的法律管理制度,实施包括制定合同范本,加强普法教育,编制风险管理岗位手册,对重要岗位进行法律风险管理上岗培训、岗位考核,宣传包括公司风险管理及控制的政策在内的各方面法律风险控制举措,使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在制度上得到充分保障,把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纳入法律化轨道,以增强法律风险控制能力。
(五)以建立依法决策机制为重点,对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控制 企业应该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前进行合法性和法律可行性研究,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使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和经营决策的全过程,保证企业重大举措的风险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来源于经常性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仅要对重点项目进行风险防范,还要从整体上控制法律风险,从关键环节人手,点面结合,全程监控,将所有的经营管理行为都纳入法律风险控制体系管理,使企业对外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全面管理、重点监控,使法律风险控制在更广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各级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从国外公司的案例和教训中可以看出,在致命的风险事件中,人的因素总是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虽然企业可以制定出各种规章制度和运作程序来防范、控制和规避法律风险,但如果没有每一个风险控制岗位的切实操作和落实就无法实现风险控制的目的。因此,在大力倡导建立风险防范制度,完善风险监控机制的同时,要对企业各级员工进行广泛的法律风险管理培训,加强对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核管理。
(七)搭建统一的法律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保持顺畅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
企业的法律管理要从传统的事务性工作脱离出来,实现跨越式发展,需要借助先进的现代科技方法和信息化管理手段。企业可以依托电子化系统,对现有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搭建统一的法律风险信息和知识管理平台,实现有效的知识管理,使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之间、企业法律顾问之间、法律顾问与各业务部门构筑一道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企业一方面可能通过广泛、便利、快捷的信息传递与更新,实现法律风险的信息化管理;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信息化处理方法进行对风险的调查和分析,落实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从而提高整体风险控制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