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保险行业发展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天下,稳健一生——我们**保险公司的核心价值观”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9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在阐述科学发展观的时候,讲到了诚信建设,要求我们保险行业“大力加强诚信建设”。这不由使我想起了去年12月9日的一条重要新闻:在山西平遥日升昌票号旧址举行的中国保险行业诚信教育基地挂牌仪式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出倡议: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
为什么山西平遥成为我们保险行业诚信教育的基地?
因为创立于1823年的日升昌,用金融票据往来的方式,代替了几千年的商业往来必须用银两作支付和结算手段的老办法,从而开创了山西经营金融业务和中国现代信用制度的先河。日升昌前后经营长达一百多年,在XX、汉口、XX等大城市设分号40多处,遍及全国20多个商埠重镇。其间,别人仿效“日升昌”的模式,先后开设了二十多家类似的商号,山西成为当时赫赫有名的金融中心。山西票号之所以能经营百年以上,诚实守信的商德是其经营取胜的根本因素之一。
由此让我们想起XX一项个人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占80.2%的被调查者表示,最迫切希望了解保险公司的信息是“信誉”,最关心保险公司的信息是“信誉”,而在没有参加保险的人群中,有43.3%的人不想购买保险的理由是对保险公司不信任。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每个从事保险行业同仁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保险行业是一个以诚信为本的行业。诚信是整个保险业的生命线,也是保险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制胜法宝。对我们个人而言,诚信,是我们的“业务通行证”,是我们“展业护照”、是我们业务越做越大的“无价宝”。在这里且听我讲一个发生在我们公司的理赔故事——
去年9月24日,我们公司理赔部突然接到保户的报案:投保价值4200多万元的万吨轮“嘉庆”号,在XX溏沽港碰撞码头,造成码头机械设备的重大损失。我们公司理赔部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起来,立即与南通港方面联系,请求他们的支持协助;在南通港务局的帮助下,我们公司聘请了XX关于港口方面的专家,我们公司理赔部立即派员与聘请的专家一同连夜赶赴XX。这时,正巧天下大雨,可是我们公司理赔部的同志心想:客户心里急得很呐,据了解,万吨巨轮在溏咕港码头多停泊一天,就要多损失五万元。早一天处理这件事,就会给人家减少损失五万元,我们冒点雨算什么呢?于是,他们一行冒雨在第二天就赶到了目的地。而这时雨还下个不停,客户看到雨中赶来的理赔人员,十分感动地说:“真没有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赶来了,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我们公司理赔部的工作人员连连摆手。他们与专家一起在现场进行了详细的查勘。当天就作出合理定损60万元。出事的“嘉庆”号轮船,第三天就离开了码头。轮船开出前,客户一再要表示感谢,可是我公司理赔部的工作人员说:“不用谢,诚信天下,快速理赔,这是我们太保一贯的作风。”客户由衷地连连点头:“你们太保的服务是一流的。相信我会成为你们太保的忠实客户。”
听了这个故事,你不觉得诚信是多么可贵吗?
诚信是我们心灵中的一方沃土,感情的鲜花在这里开放;诚信是我们感情中的一泓清泉,它能沟通人与人之间的心府;诚信是我们理性中的一把火矩,它照亮着人们共同的黎明!
【关键词】财产保险 电子商务 业务渠道
一、财产保险电子商务概述
财产保险电子商务是保险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在转变发展方式的过程中,信息与通讯技术与保险业务尤其财险业务结合创新所形成的新的业务模式。财险电子商务具有创新性、高效率、虚拟化、交互性等特征,通过先进信息技术可以显著降低保险企业的保险业务尤其是财产保险业务的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率,丰富客户服务,改善企业管理,促进在线保险市场的形成和完善,促进保险行业的专业化分工,提升行业发展效率和质量。按商务模式分,保险电子商务主要分为面向企业客户、团体客户的B2B 模式、面向个人客户的B2C模式以及面向内部员工和营销员的B2E模式。从服务方式分类,保险电子商务可以分为基于互联网模式和基于电话营销模式。
在宏观经济及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以新型经营管理模式和创新渠道为特征的保险电子商务,经历了数年的积累和探索,近几年显示了强劲的发展态势。根据赛迪数据,2007年全球保险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占整体保费收入的5.0%,其中,美国与欧洲市场占据了71.9%的规模。预计在今后10 年内,在全球保险业务中,将有31%的商业险种交易和37%的个人险种交易通过互联网进行。根据美国CELENT咨询公司报告,2011年美国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网上直接销售的份额增至8%左右,网络触发的份额增至35%左右,网络影响的份额增至85%左右。2011年美国车险总保费收入中,网上直销约占30%,网络触发约占40%,网络影响约占25%。2011年美国健康险总收入中,网上直销约占10%,网络触发约占30%,网络影响约占到45%。
我国保险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近十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发展较欧美水平更为迅速。随着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共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并且已经成为潜在的新的业务增长点。2008年保险电子商务保费收入已经达到了72.6亿,五年内平均年增长率保持在160%以上的高速发展。
二、财产保险电子商务现状分析
自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从而签发第一份电子保单以来,揭开了国内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序幕。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数据,已有超过80%的保险公司建立或筹建电子商务网中,其中46%的保险公司建立了电子商务网站,22%的公司正在建设之中。人寿、人保、平安、太保、泰康等保险公司均成立了专门的电子商务部门或专业渠道部门,加大电子商务发展力度,建设成效逐步显现,2009年网络保险保费收入约为50亿元。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电子商务建设成效较为明显,2009年基于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为21.4亿元人民币,有效支撑了短期信用险承保规模的快速增长。与此同时,中小保险公司也逐步加大了电子商务建设的投入,作为开拓市场、提升营业收入的重要手段,预计中小保险企业的电子商务将在未来的三年至五年内逐步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国内建设的财险保险电子商务平台已基本能够覆盖保险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主要侧重于宣传、查询,并逐步完善投保、核保、支付、保全功能。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短期意外险的保险卡激活、对个人用户的车险、意外险、医疗健康险以及针对企业客户的货运险、出口短期信用保险等,及面向人和中介机构提供相关的管理和查询功能。保险公司稳步推进保险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以此为契机逐步改进内部管理体制和流程,整合内部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创新渠道建设,丰富在线保险产品,提高在线保险市场份额,努力为保户提供较为全面更加便利的保险服务,进而形成具有特色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三、财产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是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推广,对财产保险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着重要的意义和显著的作用。保险电子商务具有创新性、高效率、虚拟化、交互性等特征,是技术创新融合业务发展的产物。以信息和通讯技术特有的高效率、低成本的特点,有助于解决保险行业发展的顽疾——高投入、高成本、高消耗、低效率的“三高一低”问题。
二是保险电子商务同其他领域电子金融产生互动和协同,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体系整体效率,也为保险公司混业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保险业作为金融体系内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银行业和证券业有着紧密的业务联系和资金往来。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商业模式总体上具有很多的共性,具有高度的趋同性,在此环境中形成的具有高度趋同性的信息平台,为金融业混业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平台,有利于促进和强化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模式。
四、财产保险电子商务发展建议
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有力促进财产保险业形成“以创新为动力、以内生增长为活力的发展模式”,从而推进保险行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建设,加强保险电子商务专项法规建设,尽快建立相关监测体系,通过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监管手段,切实提升在保险电子商务领域监管能力。
二是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公共信息服务、安全认证等行业公共支撑体系建设。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监管、行业自律,鼓励保险企业积极参与,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保险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保险信用服务体系。
【关键词】大数据 征信 保险
一、保险行业发展瓶颈
(一)保险业务发展瓶颈
1.市场集中度过高,竞争力不足。截止2015年底,全国保险集团公司、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共146家。市场价值最高的前三大保险公司(或集团)的市场集中度为34.3%,前十大保险公司的市场集中度为64.6%,行业整体竞争度不足。
2.产品结构单一,创新能力不足。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产品都是照搬国外保险公司开发的险种,与我国的国情并不完全相适应。同时,各家保险公司主要产品涉及重理财、轻保障类,除了名字不同,保险品种结构雷同,费率设计,保险范围、条款设计都大同小异。产品往往没有特色,也缺乏系列性及差异性,不能很好地适应不同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保险营销渠道瓶颈
1.个人营销效率低下。随着我国保险业务的不断扩展,个人营销员队伍也不断壮大,个人人制度自身的缺陷也不断暴露。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关系,社会地位低下,为了获得高额的收入,盲目夸大保险产品的优点,从而诱导投保人购买不实用的产品。
2.广告营销效果不明显。广告营销主要是通过如广告牌、电视等互联网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各家保U公司都纷纷在媒体网站或广告牌上不惜成本的大力宣传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大部分客户对保险产品并不熟悉。若该客户没有相关需求,频繁的短信、电话骚扰容易让客户产生质疑与反感;即使客户有相关需求,也被眼花缭乱的保险产品种类所迷糊,不知如何选择。
(三)保险行业信用瓶颈
1.整体素质不高,夸大保险责任。自2015年8月保监会取消各地的保险人资格准入之后,保险公司增员进入快车道。截止2016年第一季度末,中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突破了710万人,比2015年10月末的505万人增长了41%。保险营销员的快速增长,必然会拉低保险营销员的整体素质,盲目夸大保险责任、高手续费、高返还等不正当竞争也时有发生。
2.保险欺诈行为日益突出。第一,先出险,后投保。先出险,后投保是指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出险之后再进行投保,一种典型的恶性骗保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出险之后由医院或医生修改出险、就诊时间,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向保险人提出理赔要求。由于投保时间与出险时间之间的时间间隔较短,保险公司对这种欺诈行为往往难以辨别,导致其在后期的保险理赔中出现较大的支出。
第二,冒名顶替,骗取保险金。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居民的投保密度仍然不高,在一个家庭或单位中,往往只有一部分人参加保险。一旦未投保的人发生事故,未参保人员借用参保人员的名义,冒名顶替骗取保险金。此类欺诈在健康险中最为常见,如非参保患者以其他参保人员身份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包括门急诊、住院、加床等,并已向社保经办部门申报费用结算或办理医保确认手续。
第三,无中生有慌称保险事故。这种保险欺诈常跟医院联系在一起。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后,明明没有生病住院,却通过跟医院的医生合作(或收买医院相关科室人员),让医生提供虚假病例、办理虚假住院手续,慌报和开出手术医疗费及住院费的单据,骗取保险金,从而造成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四,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给付请求的行为。此种欺诈行为通常在车险中发生,投保人与汽车4S店、交警队有关人员进行团伙作案,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以旧换新或骗取维修费用。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保险公司赔付成本上升,而引起的间接后果是保险公司在后期产品设计的过程中提高保险费用,损害所有投保人的正当权益。
二、大数据征信在保险行业应用的优势
(一)精准营销,降低保险业务成本
1.大数据调研,准确市场定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基于不仅可以借助信息采集和数据挖掘技术能给行业研究人员提供足够的样本量和数据信息,而且还可以对原始数据及时更新,为保险公司的市场规模开发以及品牌的个性化定位,提出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提高企业品牌市场定位的行业接受度、满意度。
2.大数据分析,精准客户营销。第一,精准营销。相比保险公司以往常见的扫楼、陌生拜访、陪同拜访的传统营销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利用数据分析得出潜在客户的精准营销。根据客户的收入状况、消费记录、风险偏好,建立完整的客户数据图谱,应用大数据技术智能化分析细分客户的需求,实施精准化、有针对性的产品及服务推荐。
第二,交叉营销。基于大数据对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现有的客户资源进行统计分析,对其需求特点开展交叉营销,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提高营销效率。例如以短险客户开发长险业务,以法人业务开发自然人业务,以财寿险客户进行交叉销售等。
(二)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性风险
1.建立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库,减少反欺诈行为。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建立个人信息资料库。可以通过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征信系统采集的信息主体基本身份信息相互验证,避免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拓宽了基本信息更新渠道,进一步提高基本信息的数据质量,降低信息不对称性风险。
2.建立保险从业人员信息库,减少失信行为。建立保险从业人员信息库,包括保险人、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将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经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建立个人信息资料库。通过与征信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保险公司在人员招聘、绩效考核提供决策参考。同时,也有利于投保人在保险人营销产品时进行信息真伪判断,改善行业的整体信用形象。
(三)跟踪管理,提高经营效率
1.动态监测。通过征信系统对保险公司现有客户资料信息进行跟踪调查,包括投保信息、身体状况、收入状况等信息。运用大数据模型对保险客户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预警,降低保险风险损失。例如,通过医院就诊信息,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测,向保险公司、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发出预警信息,避免被投保人的病情恶化,进而给保险公司带来风险损失。
2.理赔跟踪。保险理赔尤其是理赔时效、理赔金额、理赔程序等对客户满意度、保险公司赔付决策、保险公司盈利能力都具有重大影响。首先,将保险标的出险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可以缩短保险公司调查流程,降低调查成本;其次,通过征信系统审批能够有效防止重复索赔事件的发生;最后,通过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和质量,以及客户满意度进行调查,可以对保险公司进行综合排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高保险行业的经营效率。
3.反欺p检验。征信系统与银行、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共享客户欺诈信息,拥有反欺诈征信平台。涵盖了黑名单比对、历史比对、逻辑校验、外部数据校验等类型的反欺诈检验,同时支持用户自定义反欺诈规则,从而协助理赔人员高效的侦破欺诈案件,提高保险公司经营效益。
三、保险征信服务及产品
(一)保前征信服务及产品
1.精准营销。第一,市场图谱。基于工商管理部门数据、行业管理部门统计数据等对当前保险区域市场进行调研,整理出当前区域保险公司的种类、规模、产品与服务种类,为保险公司的市场定位和深入发展提供决策化依据。
第二,客户关联分析图谱。通过专门的数据调研和采集获得,对客户的基本信息、家庭状况、收入状况、消费能力、消费特点、还款履约能力、公安信息等全方位、多维度信息进行关联分析,形成360度用户画像。根据不同的消费客体提供有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实现精准营销。同时,基于对客户的消费状况,为保险公司进行交叉营销、深入营销提供决策分析。
2.保险人员信用报告。第一,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报告。保险公司基于大数据征信系统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分,从而对其准入资格进行审查。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报告包括保险人员业绩数据、性别、年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更换频率、入司前工作年限、其它保险公司经验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法院信息等公共信息以及信用报告查询记录信息。
第二,客户信用报告。在投保人进行投保时,利用征信系统审查客户的资格审查,进而对向保险公司出示客户信用报告。一是投保人的资格审查。二是被保险人的资格审查。为防范一些有不良信用的社会人员进行欺诈行为,骗取保费收入,保险公司应该对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的信用背景调查。投保人本人证到征信系统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并反馈给保险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应该包括:一般的银行版信用报告内容、被投保人的身体状况、就诊信息、违法违规记录等信息。由公司全面审慎评估做出是否签约的决定,有效防范了先出险,后投保现象的发生。
(二)保中征信服务及产品
1.行为评分。行为评分指征信公司通过大数据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个人信用活跃度、履约能力、信用历史、身份特质、身体状况、信用消费能力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利用先进的挖掘技术、方法和工具,建立数学模型,预测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发生风险的可性。该行为评分从0分到100分,每个分数代表一个风险概率,分数越高代表风险越低。
2.客户流失预警。通过征信系统对保险公司客户的跟踪管理,包括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客户对保险产品细节增加的质疑情况,客户投诉与否情况、客户有无退保情况、客户是否有买竞争者的保险产品情况,进而得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及时向保险公司发出客户流失预警。
(三)保后征信服务及产品
1.保险理赔报告。在大数据时代,保险公司通过征信系统的公共信息实时获得客户的出险信息,并及时主动联系保险客户提供理赔等服务,在客户没有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之前,主动向客户提供便捷的理赔服务。
2.申请反欺诈服务。保险市场与征信系统建立诚信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欺诈理赔案件资料库”。该网络通过在投保和理赔两个环节进行审查,根据索赔人的年龄、事故类型、涉及的交通工具类型以及医疗处理频率等评级,依据评级得分高低来确认该索赔是否有欺诈成分。
参考文献
[1]杨泽云.基于大数据的保险产品创新[J].金融创新,2015,(08):30-32.
[2]尹会岩.论大数据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J].金融创新,2015,(02):43-46.
[3]张新宇.保险大数据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金融电脑,2015,(04):15-19.
[4]郝彬凯.保险营销渠道创新探究―基于保险微信营销现状及其前景的调查[J].时代金融,2015,(03):30-33.
一、区块链基本情况介绍
区块链作为比特币的核心支持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变成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范式。通俗的说,区块链技术是一个分布式账本(账簿系统)。每个区块作为一个独立的账簿,包含着所有交易记录。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交易记录被添加到每个区块,一旦书写很难修改或者移除。
区块链技术的主要特征包括:一是去中心化。整个网络没有中心化的硬件或者管理机构,任意节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且任一节点的损坏或者失去均会不影响系统其他节点的运作。二是去信任。参与整个系统中的每个节点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是无需互相信任的,整个系统的运作规则公开透明,所有数据内容也公开,因此在系统指定的规则和时间范围内,节点之间不能也无法欺骗其它节点。三是信息不易篡改。除非能够同时控制整个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否则单个节点上对数据库的修改是无效的,也无法影响其他节点上的数据内容。
二、区块链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应用前景
尽管金融科技与保险行业的创新融合不及银行、证券等行业,但由于区块链与保险存在基因上的相似性互助和信任,因而可能成为应用场景中较早实现突破的行业之一。例如咨询公司麦肯锡2016 年7月了一份报告表明,当前境外有20 家区块链初创公司都在关注保险市场,还有不少保险公司也已投入大量资源研究区块链与传统保险业务融合。区块链将深刻影响保险业态和商业模式,成为未来保险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
(一)区块链技术有助于支撑保险业服务模式的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区块链技术通过共识机制和智能合约来表达协作规则,实现更有弹性、更加高效的协作方式。智能合约无需投保人申请理赔,也无需保险公司批准理赔,只要触发理赔条件,保单自动理赔,支付理赔金额。由此,通过智能合约,可以自动化关联和执行相关业务流程,不仅可以大大缩短理赔流程,还降低了人工操作成本。实践中,该技术应用于航空延误险、车险。未来通过关联灾害气象数据及对应的损失金额,其在农业保险领域的应用亦有广阔前景。
(二)区块链技术可以加快保险产品的创新发展,推进保险业供给侧改革
利用区块链技术通过共识机制重构信任以建立新型协作机制的特点,可以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定价能力和水平,通过对相关物品、数据的追溯回溯,实现对医疗、审计、公证、物流等信用缺失领域险种的开发和创新。以健康险为例,未来区块链解决健康数据的信任和安全问题后,既可以有效降低健康险发展面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还可以降低信息成本、管理成本等,促进保险公司健康险的发展,满足社会利用保险手段抵御健康风险的普遍需求。又如,围绕区块链数据的不可篡改的特点,保险公司可更好地融合积分奖励进行风险定价,加快产品创新。
(三)区块链技术有助于提升行业信息安全,促进保险行业规范发展
保险经营的实质是风险管理,其基础为信息(数据)的处理和管理,因此信息安全是保险行业的立身之本。针对区块链技术信息不易篡改和安全性高等技术特点,部分保险公司正在研究将保单信息、客户信息及理赔信息放到区块链进行存储,避免意外事故对数据安全的冲击。同时,区块链技术重构社会信任形成机制,将有效缩短承保和索赔周期,降低行业交易成本,还有助于保险公司防范欺诈和杜绝道德风险。
三、区块链应用于保险行业的相关建议
客观来讲,区块链技术尚处于发展阶段,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在保险行业的落地,还需要经历技术发展和业务模式迭代融合创新的过程。
(一)辩证看待区块链发展现状,积极融入技术研究和应用的浪潮
一是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去中心化并不意味着中心化组织的消亡。从金融行业发展角度看,基于消费者保护以及公平对待各方利益的原则,中心化部门提供标准规范和规则支持必不可缺。
二是业内既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发展动态,顺势而为,又应避免追时髦跟风,落入概念的炒作和造词的窠臼。从保险行业发展来看,区块链技术在保险行业落地,初期必然涉及大量的投入,应尽量减小对现有行业基础设施和发展方式的路径依赖,妥善处理好短期盈利和长期转型升级的关系。
三是行业机构应积极融入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浪潮。区块链在保险行业的大规模应用,需要经历试错、标准化和迭代融合的过程。而标准的制定过程,除了需要一定时间,往往还存在竞争。
目前境内外已组建多个联盟,通过让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其平台搭建区块链,实现标准化,进而确立标准。四是区块链在保险行业落地应更加注重与保险需求、应用场景、互动模式的结合,如再保险、相互保险、保险征信等领域,强化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程度,实现单个应用场景的突破比多个场景的浅层次实现意义更加重大。如上海保险交易所联合9 家保险公司成功通过联盟链技术验证,扎实迈出了借力金融科技加速我国保险市场现代化进程的步伐。
(二)区块链技术还需突破诸多技术瓶颈,提升拓展性、安全性和体系性
从技术层面看,区块链技术尚不成熟,如近期发生了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最大众筹项目(1.5 亿元左右)被攻击事件。因此,区块链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技术上还需突破以下几项瓶颈:一是网络拓展性有待加强,吞吐量和存储带宽的矛盾较为突出,一些应用程序上,区块链还无法承载数百万用户的使用。二是安全性仍需提高。区块链的数据安全性基于非对称加密算法,而非对称加密还面临量子计算技术破译的挑战。这大大威胁到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可信任性,采用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基础架构的安全性也因此受到威胁。三是行业标准和体系尚在摸索。区块链技术为了满足不同需求的产品,使用多种多样且通常不兼容的技术。为了实现区块链的相互之间的可操作性,需要金融产业参与者的沟通与协调,避免不兼容的账本技术体系相孤立。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保险行业首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3年国内互联网保险行业共实现规模保费291亿元,约占全年保险行业规模保费的1.37%。
这到底是一场足以颠覆行业的盛宴,还只是虚火旺盛?尽管答案还需等待,但春节一过,随着阿里和微信两大互联网巨头显示出争夺互联网保险这一新战场的野心,那些在2013年还在对是否触网纠结不已的保险公司已经开始招兵买马,已经触网的公司则在人才引进、产品创新方面加快推进,各路资金都挖空心思地开始了新一轮的市场抢占。
创新瓶颈
该《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增幅总体达到810%;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增幅达566%。《报告》也指出,尽管规模爆发式增长,但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在整个保险市场中的占比仍不到3%,与发达国家如美国30%的占比相差还很远。
但这是否也意味着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储蓄率高达50%以上,未来的提升比例和空间将超过发达国家。我国保险业在银行渠道做存款搬家10年之后,又有了网络渠道存款搬家的新趋势。这种搬家一方面随网络理财渗透率的提高而增加,更重要的是扩大影响和培育市场、利用险种投放做消费者选择试验,提高二次销售的精准度。”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对此颇为乐观。
根据《报告》统计数据,目前网销保费占比的排序依次为车险、意外险、理财类寿险和保障类寿险。“网销产品的单一化、创新不足,将是制约保险电商爆发式增长的最大瓶颈之一。”某保险电商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网销渠道少见长期、高额保险,复杂保险虽有,但交易全程并非在线完成,主要原因是业界尚无统一认识,没人敢于突破性尝试,客观原因则是网络生态的基础配套措施尚不够完善。“更苛刻的是,产品创新往往意味着价值观的改弦更张和考核机制的变化,这一点往往是保险公司高管和股东难以接受的。”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目前人身险网销渠道总规模保费占比不到20%,但绝大部分属于限量销售的利润率极低甚至倒贴费用的高收益短期理财类保险,这也是去年互联网保险开始吸引大众眼球的原因,比如春节后仅在3分钟内就被抢购一空的8.8亿保险版余额宝。
不过,在罗毅看来,在近来保监会规范高现价产品之后,资本金压力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将使今年的理财寿险的者走马灯式切换,也就是说某一家公司难以靠这类险种来长期占有市场,网销人身险的险种结构也将改变。
但也有保险公司开始发力保障型险种来寻求差异化的竞争。近来,主打“1元钱求关爱”的保险产品“微互助”在微信朋友圈热闹转发,推出这一短期防癌健康险产品的泰康人寿也成为首家与微信支付合作的保险公司。中信建投分析师魏涛对此表示,尽管该产品本身利润率不高,但通过借用“红包”的创意,利用强大的社交平台微信,在投保流程、产品设计、营销模式等方面都做了创新,其更多的目的是用于打通线上销售渠道。
模式抉择
随着越来越多的资金涌入这个曾被消费者诟病的行业,传统保险业态正在发生裂变。
“据我所知,年前很多保险公司网销部门的人动很大,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有的更换了一半,甚至有的更换了八成。”某寿险公司市场部人士谈兵(化名)对记者表示。记者也从各招聘渠道了解到,近来不少保险公司都在急招电商人才。
《报告》显示,目前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60家公司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这60家经营互联网保险的公司中有44家人身险公司,占比超七成。根据互联网保险规模保费排名,人身险公司中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国华人寿、泰康人寿、阳光人寿、光大永明、弘康人寿;财产险公司中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阳光财险、美亚财险。
但保险公司疯狂触网的背后,又有多少明白之人?“成立网销部、找几个互联网背景的人搞营销、自建商城、把产品搬上网去卖的保险公司,必死!用简单思路新增银保、经代这类地面传统渠道可行,但无法触及深层本质,到互联网上玩不转。”上述保险电商人士坦言,电商团队喜欢从互联网行业吸收新鲜血液,风格保守的保险公司极有可能无法兼容两种文化环境,因此他建议最好不是将互联网渠道作为平行部门或者业务单元,而是分离出去,或者干脆独立为电商公司,在文化、体制上都分隔开来。
对于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报告》指出,目前行业已初步构成了由官方网站模式、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网络兼业模式、专业中介模式和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五大模式为主导的商业模式体系。此外,60家公司中,有41家建立了官网自助服务区功能模块。
尽管转化率不高,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流量仍对保险公司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但这也造成了保险公司的另一个担心。“我们之前也考虑过借助第三方平台,但最后还是决定先自建渠道试试水。”目前正参与电商业务筹备工作的谈兵表示,大型电商平台所拥有的流量和数据是其优势,但这也使得他们成为当前互联网金融的主导者,这从余额宝都是与小公司合作就能看出。“如果太依赖第三方平台,会不会仅成为人家的赚钱工具?在没看清之前,我们觉得还是谨慎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