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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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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理论基础

哲学的理论基础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高等教育哲学》 “高深学问” “以人为本”

“高深学问”贯穿于《高等教育哲学》一书的始终,并围绕“高深学问”形成一种严密的逻辑体系。布鲁贝克立足于“高深学问”这一基点,提出:“在二十世纪,大学确立它的地位的主要途径有两种,即存在着两种主要的高等教育哲学,一种哲学主要是以认识论为基础。另一种哲学则以政治论为基础。”强调认识论的人趋向于把“闲逸的好奇”精神追求知识作为目的。然而,这种对知识的探究不仅是闲逸的好奇了,只有越来越精确地知识验证才能使人们得到满足。高深学问忠实于真理,不仅要求绝对忠实于客观事实,而且要尽量做到理论简洁、解释有力、概念文雅、逻辑严密。真理能够站得住脚的标准是它的客观性或独立性、学术的客观性或独立性来自于德国大学所称的价值自由,教授们依据这一原则力求得出“不受价值影响”的结论,尽力排除所有的感彩[1]。强调政治论的人则认为探求深奥的知识不仅出于闲逸的好奇,而且因为它对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即政治论哲学强调“政治目标”和“为国家服务”,这两种哲学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冲突不断,或此消彼长或“并驾齐驱”[2]。

尽管这两种教育哲学观在对高等教育的认识上大相径庭,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忽视高等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培养作用,远离了教育最根本的对象――人,尤其是人的精神价值和道德领域。这不可避免地淡化了长远的责任意识。这种对人的忽视,并不是说高等教育完全不重视人,而是说它所重视的是“经济人”、“政治人”,却不是“完整的人”和“全面发展的人”。高等教育要超越社会现实文化,为现代化进行价值定向,根本的还是取决于高等教育能否超越自身,追寻被工具理性文化所遮蔽的本质和本体价值,使高等教育真正是属于人的教育,是使人成为真正的人、完美的人的教育[3]。

高等教育何以存在?人是生命存在物,但人的生命存在和动物的生命存在是不同的。马克思认为:“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4]“人是一种双重生命的存在,既具有自然生命,又具有超自然的价值生命,是自然生命与价值生命的统一体。”人的价值生命的获得,不能通过基因遗传,而是通过社会遗传、文化遗传。而社会、文化的遗传是由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来完成的。康德在其著作《论教育》中写道:“动物终身为本能所支配,只有人是需要教育的生物,而人因为教育而成为人,发展人,人的目的是‘做人’。”人的这种生命特性在高等教育阶段表现得尤为突出。高等教育的主体是有一定思想,并已形成一定价值观的人,高等教育给予他们的将是一种和他们未来生活一体的、内在的东西,是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对生命的一种更高程度和层次的提高,是生命的一种升华,是获得超自然价值生命的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形式。所以,高等教育的几点只在于生命本身,因生命而发生,生命才是高等教育的“家”。高等教育当以人的生命为基点来展开,任何偏离这个基点的教育,都不是真正的教育或是多教育的异化。

高等教育因人的生命而发生,离开了生命及其活动,就没有了教育。人在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中,体现自己的生命,完善自己的生命。因此,高等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充分理解生命的内涵,尊重生命的逻辑,倾听生命的律动,不断地创造条件,促进生命的发展,提升生命的意义,增大生命的价值,创造新的精神生命。高等教育关注的就是人的这种自我创生的超越性发展,是以人的生命存在的“应然”为理由的不断超越的过程,是生命自组织的过程。作为人的生命存在的高等教育从各个方面充分印证和展示了人的生命特性。所以,只有把追求自由、幸福、公平和生命质量的不断提高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才是高等教育存在的理由和发展的动力[5]。

理解高等教育,不能离开生命,不能离开人。高等教育对人的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高等教育立足于人生命的视角,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教育。人的生命特性和教育的关系决定了高等教育的存在基础[6]。

存在主义是二十世纪西方人本主义哲学思潮中最有影响力的一个流派。存在主义高等教育哲学关注人的存在、人的价值、人的尊严,注重现实人生。存在主义教育观强调教育要以人为本,以关注人的存在为逻辑起点;强调人的自我实现,强调学生在教育的帮助指导下自由、有选择、负责任地成为自由的人,以实现自我。其代表人物有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波尔诺夫、尼采、萨特等。雅斯贝尔斯认为,人的存在时一切存在的出发点。他说:“所谓教育,不过是对人的主体间灵肉的交流活动,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教给下一代,使他们自由地生成,并启迪其自由天性。”西方高等教育有着悠久的自由教育(博雅教育)传统,不少西方高等教育思想家也精辟地阐发过大学教育的人文理念。

教育作为培养人的活动,它既是人的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又服务于人的生命存在,生命存在既是教育的出发点又是教育的归属。因此,教育以人的生命存在为核心。教育的本体是人的生命存在。高等教育作为教育的一种类型,是从后者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分离出来的,中西方早期的教育并无初等、中等、高等教育之分,教育的目的也包括了高等教育的目的,高等教育也是为了人生命的存在,这种生命存在表现为人的自由、自在、自为的和谐发展。这是人本主义哲学的主要思想,这种思想也深刻地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存在和发展。高等教育本体论探究高等教育存在和发展的问题,是一种哲学的表达。它关注人的存在、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因而注重实现人生的人本论哲学史高等教育哲学的另一种重要形式。

高等教育哲学的人本论思想并没有因为政治论或认识论的彰显而湮灭。它作为一种重要的高等教育哲学观仍然深刻地影响到西方高等教育的实践。从亚里士多德的自由人的教育,到纽曼的自由教育观,再到《耶鲁报告》的自由教育思想,都闪耀着人本论的光辉。从美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四十至六十年代、六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中后期这三次通识教育运动来看,人本论思想对于西方高等教育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在美国,“大学本科的教育则始终相信应该以培养具有广阔的文化意识与修养的人才为目的”。尽管通识教育与自由教育存在着不同之处,通识教育的发展更加起伏曲折,但是通识教育已经成为美国大学本科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二十世纪美国本科教育改革的主题。因此,忽视人本论的高等教育哲学观对于西方高等教育的影响和作用是有很大局限性的[6]。

高等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对人的关怀和塑造,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才能真正实现探索高深学问、促进政治文明、提高经济效益的高等教育功能。这就意味着必须自觉地重新思考和认识高顿成教育价值观上可能有的偏颇和片面化,平衡地看待经济成就、民主和公民意识、生活的自主豁达等重要的人生目标,力求使自己平衡全面地获得所有这些人生意义的取向。因此,现代高等教育哲学应“以人为本”,即不仅要始终关注当代大学生当下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而且要关注其未来发展潜力。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做到“人文见长”,亦即培养的学生,既要有谋生技能,又要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懂得何以为人,为何而生。总之,哲学为学,现实为实,哲学与现实总存在差距,教育则是解决二者难题的方法。只有当魅力的教育与智慧的人结合时,教育才会更具魅力,人才会更加智慧。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不是将人具体地塑造成某种工具,而是使人成为存在的人、不断发展和超越的人。高等教育要引导人走出自我中心和欲望的藩篱,将他们的兴趣引向更宽广的社会、生活和创造的领域。因此,高等教育哲学应“以人为本”[8]。

参考文献:

[1]姜国钧.《高等教育哲学》镜诠[J].大学教育科学,2009,(06).

[2]约翰・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

[3]李仙飞.再论高等教育哲学以何为本――基于高等教育哲学“内在紧张”的思考[J].高教探索,2008,(0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6][8]郭芳芳.高等教育哲学应走向人――对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观的质疑[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4).

哲学的理论基础范文第2篇

(一)从高等教育哲学基础的演变历史来考察

“赠地大学”把合法性地位建立在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服务上。这些高等学校获得合法性地位的不同途径出现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或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3]。在美国建立早期,从殖民时代继承下来的学院或大学被看做为培养律师、医师、牧师和教师的场所,高等教育存在的合法依据也是政治性的。随着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建立,美国大学开始重视研究,逐渐成为一个像德国大学体制一样按照自身规律发展的独立的有机体,高等教育开始以认识论作为其合法存在的主要根据。到19世纪末政治论和认识论两种高等教育哲学在美国大学里面共同存在。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贯穿19世纪的不断加速的工业革命的力量以及知识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占优势或主导地位的研究性大学所提供的学术知识催生了工业生产上的奇迹。政治论和认识论的两种高等教育哲学开始并驾齐驱,政治论的哲学甚至压倒了认识论的哲学。“威斯康辛思想”的出现被看做是这两种理论并驾齐驱的最早例证。虽然“威斯康辛思想”获得了成功,但是政治论和认识论两种高等教育哲学之间仍然缺乏和谐。政治论哲学以价值影响为核心,而探讨高深学问的认识论哲学强调价值无涉并希望摆脱价值影响。这才是两种高等教育哲学矛盾的根源所在。综上所述,历史性是高等教育哲学基础产生与发展的显著特点,认识论和哲学论两种高等教育哲学交替着在美国大学占据统治地位。营利性大学,作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蓬勃发展,其哲学基础也是深深植根于当时的历史及人们对高等教育资源的巨大需求上的。

(二)从美国营利性大学的发展历史与教育市场需求来考察

美国营利性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英国殖民地时期的私立学校,尽管它被排斥在主流的高等教育之外,然而它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满足当时社会对教育的需求。1862年“莫雷尔赠地法”推动了美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正式把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战后,由于就业结构和产业调整的巨大变化,青少年人口的剧增迅速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自1945年后的30年是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黄金年代,以非营利性大学的迅速增长为表征。20世纪50年代,高等教育被看做是一种公共产品。它的公益性使高校能获得政府巨额的补助和捐款,使以利润为动机的社会资本难以参与公平竞争。70年代之前,普通高等学校的营利行为极其罕见,营利性大学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它被不屑一顾地排斥在主流高等教育之外。70年代后市场化理论、服务产品理论、知识经济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逐渐应用于教育领域,伴随着传统非营利性高校的营利行为的出现,营利性大学从90年代开始蓬勃发展,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1996年美国凤凰城大学公开上市,由私人资本控股的营利性教育集团开始出现,这对于营利性高等教育组织来说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从此大量私人资本开始涌入教育产业。美国教育部公布《高等教育法》(1996)新标准,高校类型被分为三大类,即公立非营利性高校、私立非营利性高校和私立营利性高校。1998~1999年,私立营利性教育类别开始定期出现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的报告中“通过对九千所学校的统计,三类高校所占的比例如下:营利性高校47%;公立高校23%;私立非营利性高校29%”[4]。从国家政策与制度上,营利性大学获得了认可,并且在此领域快速发展。《2012搜狐教育行业白皮书》指出,“美国营利性学院每年的入学人数约为300万人”[5]。人的教育需求可能才是导致营利性大学产生、存在和发展繁荣的根本。这一需求被商人抓住才产生了营利性大学,才衍生出经济利益、高等学校的政治影响。“市场力量迫使营利性教育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哪里有人需要,哪里就有营利性教育”[6]。“营利性教育机构锁定了大批量的非精英学习者,为他们提供实用性,以就业为导向的学位。营利性教育机构的快速增长,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运用技术远远强大于他的竞争对手———传统教育。营利性教育机构的新形式迎合了学习者的需求,技术的广泛应用既满足国内又伸向跨境教育”[7]。作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营利性大学哲学基础的产生既不是来自于认识论,又不是来自于政治论的哲学观点。那么,营利性大学产生与存在的哲学基础是什么呢?

二、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

长期以来,人们之所以对营利性大学褒贬不一,主要是因为人们是持认识论立场,还是持政治论立场看待营利性大学这一现象。认识论哲学认为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独特机构,具有知识的理性价值,政治论哲学重视高等教育应该为国家服务,通过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实现社会的公平。如果没有政治论哲学,高等教育就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国家发展就失去了发动机。如果没有认识论哲学,大学就无法成为区分善恶、区别真理和谬误的伟大仲裁者,成为树立知识标准和思想标准的精神阵地,成为“社会良心”的代言人[8]。从两种哲学观看,营利性大学既不为国家的政治目标作出努力,也不献身于对价值无涉的真理进行探索,是没有存在理由的。杨红霞把哲学的多元化看做为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选择,资本论强调高等教育在创造文化财富时,也直接创造着经济价值。如果没有资本论,高等教育就难以脱身于经费的困扰,对其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构成威胁。对于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而言,建立在单一的高等教育哲学上也是难以想象的[9]。对于一所普通的高等学校来说,如果没有一种稳定的主导哲学观,其发展也必然是盲目的。作为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究竟是什么呢?

(一)从大学功能上看

无论这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或宗教制度是什么类型的,每一个社会都需要建立一个机构来传递高深的知识,整理、分析、批判已有的知识,并创造新的学问。在现代社会中,这个机构就是大学,是人们对知识学问进行分析、鉴别、阐述与深入探究的地方。威斯康辛思想出现之前,大学的主要功能是保存、传授和发展高深学问,而现代大学又肩负起为公众和社会服务的功能。营利性大学的基本职能,也是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或许服务社会占得比重更大一点。因此,从大学功能上看,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偏向于政治论。

(二)从国家政策或制度上看

1996年,美国联邦教育部重新修订《高等教育法》,对高等教育机构给予新的解释,对公立学校、私立非营利性学校和营利性学校进行了界定。营利性大学必须开设准学士学位或准学士学位以上课程,课程授课时间在300个学时以上,学校开办2年以上并和教育部签署加入协议。1996年前,美国教育部把高等教育机构限定为那些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评估认可的学校。这一规定将大多数营利性学校拒之门外(李丽洁,2009)。重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对营利性教育机构与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分类进行管理,还提供法律保障。这清楚地表明营利性大学获得教育部所需达到的标准,并在教育领域获得一定的地位。从国家政策或制度来看,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也是偏向于政治论的。

(三)从满足社会需求的角度考察

伯顿•克拉克曾说过:“如果社会不能从原有机构中获得它所需要的东西,它将导致其他机构的产生”[10]。传统高等教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第一,招生的学术性倾向。传统高等教育重视学生的学术测验成绩(SAT)和高中学业测评(GPA),这使得很多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无法入学。而营利性大学快速反映市场需求,向学生提供所需求的学位教育。它们所关注的不是学生入学时的学业成绩,而是如何满足学生对职业技能和实践应用方面的要求,以及如何实现高就业率。第二,课程设置的灵活度。传统高校的课程设置以学科为导向,而营利性大学的课程设置面向市场需求,课程快速更新以适应市场需求,让学生能够便捷地获得自己满意的服务。美国学者詹姆斯(E James)认为,从需求角度看,存在着过度需求和差异需求。所谓过度需求是指政府提供的教育机会不足、学位数量有限;所谓差异需求指学生和家庭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学校教育资源具有稀缺性。非营利机构不能满足这两种需求,在适宜的制度和市场环境中,就有寻利性的资本涌入该领域来填补非营利性高等学校留下的市场空间。James(2010)认为市场力量迫使营利性教育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哪里有人需要,哪里就有营利性教育。Ann(2004)认为全球化与通信技术是高等教育变革的主要动力,美国成人学习的巨大需求与传统大学的高费用,推动了营利性大学的产生。营利性大学灵活的现代市场特征也是影响营利性教育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11]。高等教育市场需求不断增大,传统的非营利性高等学校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这便为营利性大学留下广阔的市场空间。作为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的营利性大学,不仅满足了教育市场的巨大需求,而且通过扩大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实现社会的公平,从而实现了大学的政治功能。从这一点看,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也是偏向于政治论的。

(四)从营利性大学与非营利性大学的区别性

特征看从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学校的区别性特征看,利润动机是营利性大学的显著特征(如表1)。“营利性大学,不需要隐藏追求利润的动机,它们对使用财务资源负有责任,对追求利润的动机不需要什么借口。如果高等教育没有什么利润可赚,这些机构也不会首先考虑进军这一产业”[12]。利润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营利是股东模式企业不可避免的动机。对于营利性大学,利润动机被诠释为一种影响整个机构的要点法则。营利性大学营利的一个原因是它们把收费标准定位在能赢利的基础上,同时在学生市场这一水平上又具有竞争性,能够被学生接受。市场经济的存在是营利性教育存在的最根本原因。利润的吸引也是营利性教育产生的重要原因。而投资收益与利润动机才是营利性大学产生与发展的内部驱动力。综述所述,在大学功能、国家政策与制度、满足社会需求及服务社会功能上看,营利性大学是倾向政治论的哲学基础,从营利性大学的办学价值理念与营利行为看,营利性大学倾向于投资收益的经济论哲学。因此,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是政治经济三、营利性大学哲学基础的经济要素教育既是一种消费,更是一种投资。在过去,人们往往只是认识到教育的消费功效,而忽略了其投资的功效,认为教育是非生产性的,不会带来物质利益。1960年舒尔茨发表了题为《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其核心思想为,人力资本应纳入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人类的生产能力大于其他形式生产能力之总和。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一样,体现于劳动者身上,通过投资形成并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体力构成资本,并产生生产性作用。其主要内容为:(1)人力资本需要投资。(2)人力资本对国民经济增长和国民收入增加的贡献大于物质资本和劳动者数量。(3)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投资一样具有成本。(4)人力资本的关键在于投资教育[13]。贝克尔于1964年发表《人力资本》,其主要贡献是对人力资本的微观分析,其创新点在于家庭生育行为具有经济决策和成本效用,如孩子培养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家庭的时间价值和时间资源配置,教育与培训在人力资本形成过程中支出与收入的分析等[14]。以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是对人的投资,教育带来的结果是人力资本的累积。从高等教育的特点来看,高等教育属于教育中的中高层次的部分,有利于提高个人收入,进而改善受教育者的福利状况”。人力资本理论确立了教育既是一种消费,也是一种投资的理念,奠定了教育市场化的基础。美国经济学家F•马克鲁普(F.Machlup)首次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15]。1971年,库兹涅茨(S.Kuznet)提出,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知识存量的增长[16]。90年代起,“知识产业”理论逐步完善发展成“知识经济”理论。知识经济概念的出现,表明人们对知识和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在全球知识产业发展中,教育占主体地位和领头产业的作用[17]。知识经济理论确立了知识的经济价值,知识作为商品,具有投资与消费的价值。服务产品理论为教育成为产业提供了坚实的理论背景。按第三产业经济学划分,社会产品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消费资料包括实物消费品和服务消费品。服务消费品是指生活消费的服务品,如用于生活消费的教育服务、文娱服务等,亦称服务消费品。教育的产品是教育服务,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教育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是知识拥有者,可以是学校、机构或者教师等。教育消费者是需求教育的人,可以是学生或者在职从业者等;如果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知识交易关系,营利就这样产生了。

哲学的理论基础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家庭教育;家哲学;家庭化

中图分类号:G40-05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8-0185-02

“家,在家哲学中,将被刻画为一个人类存在的最基本形式和最早的单位,一个人生的大部分业务的处理都必须对它有所依赖,乃至不可须臾离开的单位。”[1]352自传统中国开始,家庭不仅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基本单位,还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和延续,家庭生活占据了全部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并且也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一、家庭化

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个极其重视家庭的国家,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极其重视家庭成员各自拥有的家庭角色,对整个家庭和生活的每个方面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可如今也存在一些家庭,其成员根本没有努力用心建设经营,同时也不在乎家到底像不像家,这样的家只是名义上的空壳,实际上却不能构成家庭的资格。受到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影响,如今我国的许多方面也正在西化,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家庭教育的宗旨主要是教人如何过个人或者社会生活,家,则变得可有可无。“家庭化就是在人类不能不过家庭生活的情况下,由家哲学提出的一个基本概念、一个普遍要求。它指出人们为什么要以及怎样过好家庭生活。”[1]400家庭化是关乎整个家庭的,并不仅限于某几个人或者某几代人的优秀,意味着代代相传的追求。家庭化水平高的家庭,人人都有良好的习惯,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尽其责,拥有高雅的言谈举止,彼此尊重,相亲相爱,并且代代相传;反之,家庭化水平低的家庭,长辈晚辈各有恶习,彼此因为对方失职而互相厌恶,家中时刻充满怨气,家人间仿佛陌生人或者仇人,还会延续下去。

家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母亲通常是孩子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老师。父母能留给子女最大的财富就是教导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子女对生活的热爱以及过好生活的能力,家庭生活中学会的能力、技巧或者意识即是为人之本。由此可见,家庭化属于广义的、最为基本的教育范畴。即使是仍然以学校教育为主的阶段,只要家庭生活还在继续,家庭化就在继续,儿童所受到的基础教育必在家中。从小在家中,父母就会教育孩子遵守生活习惯,这是养成自律的重要方式;学会关心和帮助其他人,培养道德情怀,在这类无意识的家庭生活中不断地积累道德。同时,当父母在家庭化孩子时,孩子也在家庭化父母,这种意义上的道德化是以家为单位同时、同向进行的,善,则全家趋于善,恶,则全家趋于恶。如今弥漫在我国的竞争思想是鼓励把各方面资源融入社会,排斥家庭化,独生子女因为没有兄弟姐妹的陪伴正面临思想性格的缺陷,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也在逐渐消退,家庭生活的内容正在社会化。毋庸置疑,我国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科技等领域正处于大发展大繁荣时期,国民整体素质逐渐提高,可是中国人的家庭素质正在迅速流失。自古以来不难发现,高度的家庭素质是整个中华民族的特征,是中国人团结奋进的坚强基石,绝不能因为外界的干扰而流失,我们应该带有紧迫感,重新调整家庭素质,推动家庭化。

二、家存在论

“东方人没有也不需要神学与哲学,因为只要他们家人关系正常,家存在单位正常,家便足以生生不息地维持着现在的人生,继承祖先的香火,创造化育子孙后代。”[1]410从古至今,家是人类生产及文化传承的基本形式,家通过祖先开始由父母们连续的“创造”“化育”,使人类能够以接力的方式向下延续,自然的处于生生不息的存在之中,在这个意义上,家存在是人类存在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中国传统家庭中,存在着家谱,记载着整个大家族的前世今生,是人们了解其根脉所在的重要依据。倘若一个人无从了解其家世出生,在思想上就不是一个完整存在的人,无法将自身的存在与整个家族的存在串联起来。自父母的传承而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其自身也承载家的存在,待到结婚成家以后,又会创造化育自己的下一代,以此延续自己所属的那个家存在。人之所以要有儿女,而且是必须要有儿女,不仅仅是为了延续自己的存在,是为了延续体现在自身的家存在,更是为了延续自己父母祖先的永在,代代相传,把同一个家存在不停地延续下去,也即是人类永恒的存在。

“出自家中的、将家人自然地和愉快地整合为一个整体存在单位的亲情,是人类历史上普遍、基本并且最重要的一种情感。”[1]437亲情产生不止源于简单的血缘关系,更与后天亲密无间的共同生活经历有关,如夫妻、婆媳、公婆、妯娌、连襟甚至养父母与子女之间,都会因为长期在一起生活而使感情与日俱增。家存在与亲情之间理所当然会存在直接联系:当家庭拥有浓厚的亲情时,家人间的精神思想、行为方式都会较一致,家存在在每个家庭成员心中的显得尤为重要;反之,当亲情较为淡薄时,家存在一体性就跟着弱化,家庭成员们会采取个人独立的方式生活。亲情的多少能够决定个人对家庭的依赖程度,标志着家庭生活是否正常。

三、家伦理

“家哲学强调,家才是人类最可宝贵、最为基本的一组人类价值的生发之地。家善,是其他一切善的源头和基本内容。家善,是人世间有价值、俗世间有真善美的基础和根据。”[1]496家善区别于家德行,家德行强调人们需要付出努力才能造就,不是自然而然就普遍存在的。首先,作为亲情中典范的母爱,是最接近自爱的一种他爱,是最原初、最基本、最普遍、最伟大的人间之爱,是其他任何人的感情都无法取代的。当处于幼年时期的儿童如果缺乏母爱,时常会出现缺乏安全感的现象,这是关于是否体验足够和适当的家善;是否能够形成正常的人类情感;是否能正常地发展其身心。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母爱的需求程度可能会降低,但对母爱的需要绝不会因为时间的流失而完全消失。在一个正常的家庭中,母亲是每个人良心和道德的启蒙老师,因此,对于妇女的承认和尊重应该受到重视。这些是对任何人都成立的事实,在伦理学中也具有最基础且重要的地位。其次,与母爱类似处于一个正常家庭中来自父亲的爱,称之为父爱。父亲的教导和示范,对于儿童幼年时期人格得以发展的前提条件。父爱也是出自先天的血缘关系和后天的共同生活,同样也是无法取代和不可缺少的家爱。再次,父母对其子女表现出的无条件、不求回报的深刻关爱,是普遍存在于人类生活中的恩情。每个人从各自的父母获得生命,从而能够独立生活,这是人一生中所获得的首要恩惠和最大的礼物,是多么的深厚和无价。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构成两种基本的家善,两者间有区别也有联系。亲生父母养育自己的孩子成人,蕴含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如果是养父母,则是养育之恩。两种恩情都必须被授予者牢记并且回报。

儿童在这种拥有亲情的家善环境中成长,由于亲人间的血缘关系以及共同生活的结果,对人的影响首先是情感方面的,其认知和情感是同步发展的,彼此之间更容易理解和沟通,中国人常说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即情理。儿童首先在家中获得道德良知,与情理相对应,表现出对亲人的关心和理解,这样发展的结果是会日益增进道德水平。在人进入社会之前,伴随着家中生活,情理两面是综合在一起得以发展的;进入社会后,家的影响仍然存在,且作为情理结合的根基。家哲学倡导热爱生活,在积极生活的同时所涉及的道德认知、情感和理性,作均衡的处理,并不将其分割为两件事对待。家虽然是以情为中心的特殊领域,但也并不是不讲理的地方,只是不在情与理之间做严格的排序。与家不同,社会中提倡讲理、讲证据,是人类建立关于如何构建平等的方式,但却不适合照搬进家中。倘若家中不讲情只讲理,对家庭也实行社会化,此时的家中就会失去温暖,甚至会将暴力带入家中。

四、家知识论

受儒家影响,一贯重视家庭生活的中国人,几乎是以家为价值之源、知识之源。家给予人肉体的同时,还赋予人以精神。幼儿需要家提供生存的必要条件,其理智生活方面也不例外。这样的家环境不同于其他社会上所营造的环境,它会自然而然并且有意识地教导知识。家规,即家常知识的积累,是经过整个家族成员长期检验的结果。它提供了一批最为“幼稚”、“普通”、甚至“卑贱”的例子,使家族成员对日常生活、知识等有了基本的信心和信任,会对自己在平时生活中的学习和经验积累产生安全感。因此,真正的知识是那些长期存在,并且不断被人们验证的知识,它存在于人的日常生活中,并非只有“圣人”才能接触到。“如果一项知识,能够在一段历史时期内实现平常化、家常化,那么这项知识便必须经历从少数人那里到千家万户的普及过程……化成语言、立于经典的这类能够家常化的知识,其实就是中国人所谓‘百姓日用而不知’的常经,或所谓的祖宗之法。这类常识,可以当作真理的典范。评价、检验这类知识的标准,可以看作家知识论的真理标准。”[1]563

家教、家风、家学、家传即能代表中国传统的家知识体系。“家教,不仅指家中的教育、家人的素质和知识,也指由家形成的修养、教养。它是由家进行、家成员间彼此塑造和影响出来的道德--知识复杂综合体。”[1]594自幼在家中教与学,概括了人最初的认知过程、知识积累的过程和各方面能力的综合发展,涵盖了现代教育所倡导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传统的中国人相当重视家教,他们认为家教是关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思想品德等方面,似乎和个人的知识水平无关,是一种基本的价值理念。家学,即家传的智力与知识,两者互相依赖、彼此协调,通过后天的家教形成家风,家学得以代际相传,使家庭教育成为可能。每个家庭的家学、家风具有个性,正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这是区别于其他家的标志,于是形成每个家庭独特的家训,流传于子子孙孙。

哲学的理论基础范文第4篇

由于对和谐哲学的理解不同,对于和谐哲学的理论基础的认识也形成了几种不同的观点。其一,中国古代“和谐”的思想是和谐哲学的理论基础。部分论者认为,在古代就存在和谐哲学,这从一些文章标题中就能看出,如黎红雷的《儒家的和谐哲学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运用》,谢文胜、张燕杰的《论儒家和谐哲学与人文奥运》,甘露的《和谐社会,道通为一——道家和谐哲学的研究》等。从这些论者的著述看,他们大都把中国古代的关于“和谐”的思想看做是和谐哲学的理论基础。而有的论者则把“和谐”概括为中国传统的和谐哲学。其二,哲学是和谐哲学的理论基础。如毛卫平认为,和谐哲学包含在哲学之中,是的当代形态。而把中国古代“和”的思想称为中国传统“和”的哲学,而不是和谐哲学。贺善侃也持类似的观点,认为和谐哲学是哲学中国化的现代化形式。他们从哲学原理中,寻找和谐哲学的依据。认为斗争哲学与和谐哲学都是以哲学的基本原理为基础的,都是以强调对立统一的矛盾观为哲学依据的。李忠杰更是明确和谐哲学的基础就是事物矛盾中的同一性。并用哲学原理进一步说明同一性的基础地位。事物的存在,矛盾的化解,社会的稳定都离不开同一性。“在承认同一性的基础上讲团结、讲和谐,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需要关注、更应该强调、更必须坚持的价值取向。”其三,系统辩证法是和谐哲学的理论基础。如有论者指出:传统矛盾观是斗争哲学的根基。而系统辩证法是对矛盾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系统辩证法并不否定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它把矛盾置于系统的普遍联系之中,强调整体大于部分,系统整体的质决定部分的质,体现了整体性、动态性、过程性原则。和谐哲学正是以系统辩证法为核心,作为其理论基石的。

二、和谐哲学与斗争哲学的关系

很多论者认为,和谐哲学是作为斗争哲学的对立面提出来的。一提到和谐哲学,很容易联想到斗争哲学,学界从不同的方面概括的二者的关系。其一,取代论。该观点认为,和谐哲学与斗争哲学不能并存,和谐哲学应该取代斗争哲学。“和谐哲学”与“斗争哲学”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和谐哲学是以和谐为核心理念,引导社会向和谐的方向发展,要求人们学会合作共存(并不排斥良性的斗争),实现互利共赢。斗争哲学是以斗争为核心理念,鼓励社会展开各种形式的斗争,要求人们寻找彼此差异,实现相互取代。可以说,二者代表的价值取向不同。和谐哲学适合和平建设时期,理应成为时代的哲学;斗争哲学适合于革命战争年代,理应退出历史舞台。其二,适合不同阶段论。该观点认为,无论是“斗争哲学”,还是“和谐哲学”,都是各自时代的产物,它们分别适合于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一般说来,前者适合于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质变阶段,而后者适合于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阶段。二者适用的范围有所不同,如果在实践中应用得当,就会促进事物的发展。与之相反,如果超出了其适用的范围,就会对事物的发展造成极大的不利。其三,对立统一论。都认为和谐哲学与斗争哲学是辩证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但强调的侧重点不同。有论者更多强调二者的统一。如齐自琨等认为,虽然,“斗争哲学”在革命时期的占主导地位,“和谐哲学”在和平建设时期的占主导的地位,但其实质与目标是一致的。都是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都坚持辩证矛盾的观点,斗争与和谐都是矛盾的存在形式,只是表现不同而已。仅仅用历史阶段来划清“斗争哲学”与“和谐哲学”的界限,是不恰当的。虽然它们都体现了各自时代的特征,但它们本身是一体的,是辩证统一的,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离开“斗争哲学”谈和谐违反了矛盾论的原则,离开“和谐哲学”谈斗争,斗争则失去了理论基础,就会犯空想的错误。斗争哲学与和谐哲学是有机地统一,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协调。有论者强调更多的是二者的区别,如毛卫平着重从三个方面指出了二者的区别:①目的不同。斗争哲学,强调斗争,但也讲统一,斗争的目的是为了打破统一体的存在;和谐哲学,强调统一,但也讲斗争,斗争的目的是为了维持统一体的存在及更好发展。②阶段和性质不同。斗争哲学是事物处于质变阶段的,属于革命党的、革命的哲学;而和谐哲学则是事物处于量变阶段的、属于是执政党的、建设的哲学。③方法论原则不同。斗争哲学的方法论原则是对立、你死我活、“一个吃掉一个”;而和谐哲学的方法论原则是共存、共荣、统筹兼顾。

三、和谐哲学的意义

对于和谐哲学的意义,主要有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肯定和谐哲学的意义,另一种观点否认和谐哲学的意义。大部分论者强调和谐哲学的重要意义。如李忠杰认为,提出“和谐哲学”主要是适应了四个方面的需要,即:适应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适应了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应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需要,适应了努力建设和谐世界的需要。“和谐哲学”的研究、倡导、宣传,有助于引导我们社会向着更加进步、更为理想的方向发展。贺善侃则认为,和谐哲学观对于当今中国社会的发展的意义在于给我们提供了治国安邦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略,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新的哲学理念和新的实践逻辑,从而提供了实现科学发展、造福人民,推进文明进程的新的指导思想。而田丰认为,和谐哲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法论基础,将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理论指导为人类化解现代社会困境、建设和谐世界做出贡献。而黎红雷则强调和谐哲学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大部分论者都持类似的观点,我们不再一一赘述。有的论者虽然强调和谐哲学的重要意义,但认为和谐哲学只是哲学发展的一个阶段,不能与革命哲学、建设哲学相提并论,和谐哲学是建设哲学之下的哲学发展的新阶段和新形式,这并不妨碍我们把用其他名词指称哲学,如实践哲学、建设哲学、实事求是等。有论者强调和谐哲学意义的同时,则警告我们要防止“和谐哲学”泛化的倾向,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不能忽视斗争,也要做好充分的斗争准备,不然就违背了的辩证法。

哲学的理论基础范文第5篇

【摘要题】理论纵横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G.W.Hegel,1770~1831)指出,“哲学认识本质”[1]。哲学历来是人们认识自然、社会和思维现象本质的思想武器。图书馆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对图书馆现象本质的把握自然也离不开哲学思维。为了认识和把握图书馆现象的本质,我国图书馆学研究者们也进行了长期的图书馆哲学研究,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图书馆哲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期,形成了一股持续的“图书馆哲学研究热”。本文就是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状况的综合述评。

1关于图书馆哲学研究的起源及其发展

是谁在什么时间第一个提出“图书馆哲学”这一命题,这是一个很难考证的问题。张广钦认为,“图书馆哲学”这一提法至迟在1934年就出现,其根据是丹顿(J.PeriamDanton)于1934年就著有《呼唤图书馆哲学》一文[2]。据台湾胡述兆先生在《印度图书馆学之父——阮冈纳赞》一文介绍,阮冈纳赞于20世纪30年代就著有《图书馆分类哲学》一文[3]。据台湾沈宝环教授《在“图书馆哲学”的竹篱外徘徊》一文介绍,英国的包得菲(A.Broadfield)于1949年著有《图书馆哲学》(APhilosophyofLibrarianship)一书[4]。这说明,图书馆哲学研究至少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

在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起源于何时,也是一个较难考证的问题。蒋永福认为,20世纪30年代杜定友等人的图书馆学思想中就包含有较明显的哲学思考的痕迹[5]。不过,从现在能查到的文献资料看,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还没有人明确提出“图书馆哲学”这一术语或提法。在我国大陆,1990年蒋永福在《黑龙江图书馆》发表《试论三种哲学形态的图书馆》一文[6],其副标题是“图书馆哲学思考之一”,这可能是在大陆图书馆界最早提出“图书馆哲学”(libraryphilosophy)一词的文献。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一个鼎盛期,在这一时期里,较早对图书馆现象作哲学思考的人有刘迅、刘烈、陈一阳、庄义逊等人。刘迅于1982年著有《论图书馆学情报学理论的共同基础——关于波普尔世界3理论的思考》一文[7];刘烈于1985年著有《论图书馆学的范畴体系》一文[8],陈一阳于1985年著有《关于图书馆学的哲学思考》一文[9],于1988年著有《关于图书馆学的范畴体系》一文[10];庄义逊于1985年著有《图书馆学的哲学研究述评》一文[11]。另外,卿家康、詹新文于1987年译有J·H·谢拉的《图书馆哲学》一文[12]。在这一时期,台湾的图书馆哲学研究也蓬勃发展,高锦雪教授于1985年就著有《图书馆哲学之研究》一书。令人遗憾的是,在上述研究者中,除高锦雪外,其余研究者无一是以图书馆哲学为自己主要研究领域的,因此他们的上述著文也都是“偶发之作”,其研究广度和深度都很有限,而且他们各自的图书馆哲学研究也都未能继续下去。

到了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的图书馆哲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研究者主要有蒋永福、何长青、吕斌、周文骏、周庆山、胡先媛、张广钦、刘君、马恒通、李明华、郑全太、王梅等。在这一时期,台湾的图书馆哲学研究持续呈活跃状态,沈宝环、赖鼎铭、高锦雪、梁君卿、卢荷生等著名学者的研究已达到了较专深的境界,其中,赖鼎铭教授的《图书馆学的哲学》(1993年印行)一书可谓是视角极其独特的,不可多得的名著[13]。在大陆,蒋永福和郑全太是以图书馆哲学为主要研究领域的研究者,两人的研究成果也最丰,而其余的研究者们似乎仍属于“偶尔一发”之列。值得一提的是,蒋永福先生从1990年起致力于图书馆哲学研究,一直持续至今,是目前我国大陆图书馆哲学研究领域持续研究时间最长、研究成果最多的研究者,是该研究领域的“核心作者”。应该说他为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

从上述可知,我国的图书馆哲学研究,其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正式起步时期,在这一时期里,“图书馆哲学”一词正式见诸有关文献。20世纪90年代是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发展时期,较之80年代的研究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研究队伍逐渐壮大起来,研究成果也达到了一定的数量,由此奠定了图书馆哲学研究在我国图书馆学领域中的显著地位。

2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概念及其内涵

何长青认为,“图书馆哲学是运用哲学研究图书馆现象领域的一般(或本质)规律的科学,是指导图书馆学应用研究和图书馆实践的基础理论和思想方法论”[14]。

张广钦认为,“图书馆哲学是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层面上展开评论的理性之学”,“图书馆哲学并不是很高深的玄学,而是图书馆学理论研究者对待‘图书馆’的态度、理论表现形式”[15]。

周文骏指出,“图书馆哲学是关于图书馆本质规律和方法论的学科。它一方面是图书馆实践和图书馆学理论研究的总结、提炼和升华,另一方面也是哲学原理在图书馆领域的应用。所以可将其视为介于哲学和图书馆学之间的一个学科或者一个层次”[16]。

黄宗忠认为,图书馆哲学也就是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图书馆哲学和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在本质上是一回事[17]。

周庆山认为,图书馆哲学就是图书馆学理论基础。他在《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思考》一文中指出,“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是一种比图书馆学大而又能指导图书馆学的理论,事实上这里指的便是图书馆哲学”[18]。

吕斌和李国秋认为,“图书馆哲学”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图书馆事业的宗旨和目标,第二层含义是指图书馆学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三层含义是指图书馆和图书馆学涉及到的哲学问题[19]。

蒋永福认为,图书馆哲学就是图书馆人深思图书馆现象时获得的一种思维深处的感悟与理解[20]。他在《图书馆哲学是什么》一文中又指出,“图书馆哲学就是专门揭示和解释图书馆现象本质的部门哲学”,“图书馆哲学是一种高屋建瓴式地把握图书馆现象本质的综合思维方式”,“所谓图书馆哲学,就是对图书馆现象的哲学关怀。这种哲学关怀,体现为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高度融合”[21]。

胡先嫒在《图书馆学理论基础研究述评》一文中指出,“图书馆哲学是把哲学的根本原理应用于图书馆学,研究图书馆活动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它既要受到哲学的雨露浸润,又要取得图书馆实践的支撑,它处于哲学和思想学的中间层,研究的是图书馆活动及这一社会现象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探求的是图书馆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并将哲学思想体现在图书馆学研究中”[22]。

李明华指出,“图书馆哲学是对图书馆实践、对图书馆的认识,对图书馆精神与图书馆文化的高度提炼与升华,研究图书馆哲学实际上是对图书馆实践活动和图书馆学理论成果作出高度的抽象和系统的概括”[23]。

刘君、易长芸认为,“图书馆哲学是以图书馆和图书馆学提出的各种哲学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学科”[24]。

郑全太和孙淑文在《图书馆哲学和图书馆学的关系研究》一文中指出,“图书馆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图书馆价值观和图书馆学方法论”[25]。郑全太和石友荣在《试论作为实践哲学的图书馆哲学》一文中又指出,“图书馆哲学是关于流变不息的图书馆实践的价值和意义的深刻理解、感悟和诠释”[26]。

另外,马恒通还专门著文论述了“图书馆学哲学”(philosophyoflibraryscience)问题。他指出,“图书馆学哲学是运用哲学研究图书馆学发展规律的科学,是指导图书馆学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方法论”[27]。刘君和易长芸认为,“与图书馆哲学相反,‘图书馆学的哲学’强调的是哲学理论在图书馆领域的应用。……与图书馆哲学不同,图书馆学的哲学的出发点是哲学,落脚点是图书馆和图书馆学”[28]。

由上述可知,目前人们对“图书馆哲学”概念的内涵的认识还很不一致。这说明图书馆哲学研究目前尚处于“前科学”阶段,还很不成熟。不过,从上述诸说法中我们还是能够梳理出一些异中之同的看法:(1)图书馆哲学是对图书馆现象进行哲学思维的产物;(2)图书馆哲学研究探讨的是图书馆理论与实践中的本质问题,或者说,图书馆哲学是人们对图书馆现象的深层理解、感悟和诠释;(3)图书馆哲学是一种理论思维方式,是一种价值观和方法论。

3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性质、任务和意义

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性质,何长青认为,“图书馆哲学既是这些范畴的一门具体应用哲学或部门哲学学科,又是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学科”[29]。张广钦认为,“图书馆哲学并不是哲学的分支学科,而是具有浓烈图书馆学个性特征的图书馆学分支学科的内容,是研究图书馆学高级理论形态的图书馆学研究方向”[30]。蒋永福指出,“图书馆哲学就是专门揭示和解释图书馆现象本质的部门哲学”,“图书馆哲学实质上就是人们对图书馆现象所进行的反思性关怀,因而也可称之为图书馆科学的‘元理论’,……(它)试图从整体上把握图书馆现象的本质,而一般不涉及或不直接描述图书馆现象中的个别环节或过程,具有明显的理论性、抽象性和思辩性”[31]。郑全太认为,图书馆哲学属于具体的经验科学,属于图书馆理论思维科学[32];图书馆哲学是一种精神科学,它在本质上具有实践哲学的性质[33];图书馆哲学是一种人文科学,所以它不可能达到自然科学理论那样的客观性、确定性和可验证性[34]。王梅和李芸在《论图书馆哲学的人文内涵》一文中批评当前的图书馆哲学研究缺乏人文内涵,指出:“图书馆哲学,首先我们肯定一点的是,它是人学,图书馆学与哲学的关系本质上的联系,是人文的相通,那么,图书馆哲学就不应该在人文的竹篱外徘徊”[35]。其实,蒋永福早在1991年就批评过图书馆理论与实践中缺乏人性的问题,并呼吁图书馆理论与实践中的人性的复归[36]。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目前人们对图书馆哲学性质的认识还有一些分歧,如图书馆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还是两者皆是?再如,有的学者认为图书馆哲学是一种经验科学、应用科学、实践哲学,而有的学者又认为图书馆哲学是理论科学、思辩科学,这两种看法相矛盾吗?等等。这些问题只能在以后的研究中予以澄清。

关于图书馆哲学的任务或目的,张广钦认为,“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树立人文主义的图书馆学精神”[37]。蒋永福认为,“‘我是谁’,亦即图书馆现象的本质是什么?这是图书馆哲学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38]。周庆山也指出,“透过图书馆具体机构认识图书馆现象的本质,这正是图书馆哲学追求的目标”[39]。郑全太从“图书馆哲学在本质上是实践哲学”这一立论角度认为,图书馆哲学“所要解决的是来自图书馆实践中的有关什么是图书馆、图书馆的价值,什么是图书馆精神的问题”[40],“图书馆哲学作为实践哲学是以图书馆智慧(或称图书馆精神)为知识目标的”[41]。刘君和易长芸从哲学的功能推断图书馆哲学的任务“就是通过图书馆学与哲学的结合,充分发挥两门学科优势,通过对图书馆问题的哲学研究,揭示出对图书馆发展的规律性认识”[42]。周文骏教授也指出,“图书馆事业建设中的种种问题,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规律没有正确地把握。而这种正确把握正是图书馆哲学的任务”[43]。可见,人们对图书馆哲学的任务或目的的看法较为一致,即图书馆哲学追寻的是图书馆现象中的本质问题。

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意义,周庆山指出,“图书馆哲学是一种科学精神、职业理想和学术境界,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图书馆员忽视理念和思想而偏倚于实务和技术,是与他们对图书馆认识上的机构化、实体化及操作具体化有一定关系的。这正是图书馆哲学对于他们的重要意义所在,即它可以让图书馆员充分意识到其工作的意义、目标、原则、合理性和整体价值取向”[44]。张广钦指出,图书馆哲学研究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助于提高图书馆学的学科地位,增强图书馆学理论的解释力;二是有助于增强图书馆人的理论观念[45]。郑全太和石友荣认为,图书馆哲学的功能价值在于用“图书馆智慧”指导图书馆实践,他们指出,“图书馆哲学并不是提供可操作性的技能和方法,从而在图书馆实践中直接应用,它要摆脱具体的事实和眼前的功利,与现实隔开一段距离,从而能够超越现实,以敏锐的理性的眼光去洞察、透视图书馆实践,对图书馆实践进行哲学的判断,以它的理性的洞察力和规定性,形成对图书馆实践及其与人生实践、社会实践的关系的图书馆智慧,真正地用智慧参与到图书馆实践中去”[46]。可以看出,目前人们对图书馆哲学的意义的认识大同小异,可以概括为:图书馆哲学是观察图书馆现象的智慧之学,它能够为人们提供观察图书馆现象的理论视野、价值观和方法论,能够为图书馆实践提供哲学指导。

4关于图书馆哲学的范畴体系和内容结构

4.1关于图书馆哲学的范畴体系

作为一种哲学层次的理论思维,图书馆哲学必须指导图书馆学建立自己的逻辑范畴体系。建立一种理论的逻辑范畴体系,主要是确定该理论的逻辑起点、逻辑中介和逻辑终点。刘烈以“图书馆”为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并循着“图书馆——图书馆的矛盾——图书馆的规律”这样的逻辑顺序阐述了图书馆学的范畴体系[47]。陈一阳认为,图书馆在本质上是“固化信息中心”,于是他以“固化信息”为逻辑起点,演绎出图书馆学的10个基本范畴,依次是“固化信息”、“存储”、“分类”、“目录”、“资料”、“情报”、“检索”、“读者”、“图书馆员”、“图书馆”[48]。何长青则以“文献”为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认为“文献”是图书馆现象领域最简单、最抽象的元素形式,它包含着图书馆现象领域中的一切“矛盾胚芽”[49]。蒋永福一开始也认为“文献”是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50],后来他经过进一步的深思熟虑,改变了自己的这一观点,他根据“文献的实质是客观知识的载体”这一论断,认为“客观知识是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知识组织是图书馆学的逻辑中介,人是图书馆学的逻辑终点”[51]。从现在能查到的文献资料看,蒋永福可以说是在我国图书馆学界第一个完整地提出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逻辑中介和逻辑终点的学者。因为在这之前人们讨论的范围局限在逻辑起点问题上,而基本没有涉及逻辑中介和逻辑终点问题。而且,他的“客观知识论”观点正符合当前图书情报学“知识化”的趋势。相反,目前主张“图书馆论”和“文献论”的人似乎越来越少。

4.2关于图书馆哲学的内容结构

周文骏教授在1996年指出,“我国至今还没有建成图书馆哲学的内容体系”[52]。正因如此,目前关于图书馆哲学的内容结构的讨论分歧也最大。台湾的高锦雪在《图书馆哲学之研究》一文中指出,“图书馆哲学之研究,应自图书馆史与图书馆思想史双方面着手”,她对自己著作的内容体系作了如下安排[53]:“图书馆的本质与功能之哲学观”、“图书馆教育之哲学观”、“图书馆选择之哲学观”、“分类与建筑之哲学观”、“参考服务之哲学观”。何长青设计的图书馆哲学研究内容包括三方面[54]:(1)图书馆规律。包括图书馆现象的社会本质及功能、图书馆现象的内在运行机制及其矛盾关系。(2)图书馆认识规律。包括图书馆认识方法,图书馆学理论研究与图书馆实践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图书馆理论与实践的继承、发展与创新、变革的矛盾运动。(3)图书馆指导规律。即研究指导图书馆实践的各种辩证法问题。吕斌和李国秋则从图书馆哲学的本体论、图书馆哲学的认识论和图书馆哲学的方法论三方面展开了他们的研究内容[55]。张广钦根据图书馆学理论主要涉及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图书馆事业发展理论和图书馆各项业务工作理论,认为图书馆哲学的内容体系可划分为图书馆学哲学、图书馆事业哲学和图书馆业务哲学3个方面[56]。关于图书馆学哲学的研究内容,马恒通认为主要包括三方面[57]:图书馆学发展规律、图书馆学研究规律和图书馆学的理论价值观。从以上关于图书馆哲学内容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对图书馆哲学的研究内容如何界定问题持有各自不同的看法。所以,如何科学界定图书馆哲学的研究内容及其体系,将是今后图书馆哲学研究首先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不过,在图书馆哲学研究内容及其体系整体确定之前(这将是一个漫长过程),对图书馆哲学的某些局部或个别问题进行哲学意义上的研究是极其必要的。其实,一些学者早就做了这方面努力,如郑全太著有《略论图书馆评价的哲学范畴》、《图书馆学研究体系的哲学探析》等文[58~59],武三琳、金高尚著有《关于图书馆引入管理心理学的哲学思考》一文[60],李明杰著有《关于图书馆学方法论的哲学思考》一文[61],陈思玲著有《哲学范畴的图书馆价值论》一文[62],刘君君、周进良著有《关于读者管理的哲学思考》一文[63],等等。

5关于图书馆哲学的几个关系范畴

5.1关于哲学与图书馆哲学

图书馆哲学固然是哲学与图书馆学结合的产物。把图书馆哲学视为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部门哲学或专业哲学,应该说是无可置疑的事情。但有的人只把图书馆哲学视为哲学原理、方法在图书馆学中的移植和应用,从而称图书馆哲学只是一种应用哲学,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认识。这里,他们没有认识到部门哲学、专业哲学和应用哲学的区别。部门哲学、专业哲学是对某一部门或专业领域问题进行哲学思维而产生的一种哲学门类,而应用哲学则是哲学原理、方法在某一领域中应用而产生的一种哲学门类。可见,部门哲学、专业哲学和应用哲学是依据不同分类标准产生的哲学门类。图书馆哲学既是人们对图书馆现象进行哲学思维而产生的哲学门类,又是哲学原理和方法在图书馆学领域中应用而产生的哲学门类。所以图书馆哲学既是一种部门哲学或专业哲学,又是一种应用哲学。

5.2关于“图书馆哲学”与“图书馆学哲学”

“图书馆哲学”和“图书馆学哲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都是哲学与图书馆学结合的产物。哲学和图书馆学的结合有两个方向:一是“哲学图书馆学”,即哲学原理和方法在图书馆学中的应用;二是“图书馆学哲学”,即对图书馆现象进行哲学思维。前一个方向形成的是“图书馆学哲学”,后一个方向形成的是“图书馆哲学”。也就是说,图书馆学哲学是以“图书馆学”(理论)为对象,而图书馆哲学则以“图书馆现象”为对象。而所谓“图书馆现象”又可包含实践和理论两个维度,所以广义的“图书馆哲学”可包含“图书馆学哲学”。狭义的“图书馆哲学”是指抽掉“图书馆学哲学”内容的剩余部分内容。目前,在理论界存在混淆或不区分“图书馆哲学”和“图书馆学哲学”的现象,应引起注意。本文在上面介绍了图书馆学哲学的研究情况,就是从广义的“图书馆哲学”角度考虑的。

5.3关于图书馆哲学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

有的人认为图书馆哲学就是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两者在涵义上是相同的。从两者的产生时间看,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肯定先于图书馆哲学研究,如果两者在涵义上相同,那么图书馆哲学研究就可说成是一种重复的或多余的研究。显然,现在的事实不是这样。我们知道,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属于理论图书馆学范畴,而理论图书馆学和应用图书馆学的研究成果都是图书馆哲学的“研究资料”。也就是说,图书馆哲学的研究范围要比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宽泛,层次也高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是对图书馆实践的一般性理论概括和总结,而图书馆哲学是对图书馆实践和理论两个维度进行哲学意义上的抽象和批判的产物。

5.4关于图书馆哲学与图书馆学理论基础

有的人认为图书馆哲学就是图书馆学理论基础。这种判断恐怕很难被大多数人们所认同。到目前为止,关于图书馆学理论基础问题众说纷纭,远没有达成共识。但是,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那就是,能够成为图书馆学理论基础的理论肯定是图书馆学之外的某一种或某几种理论(如波普尔的“世界3”理论)。因此,如果把图书馆哲学当做图书馆学理论基础,就等于把图书馆哲学认定为图书馆学之外的一种理论。显然,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图书馆哲学当做图书馆学之外的一种理论。那么,图书馆哲学与图书馆学理论基础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目前很难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看来这一问题也是以后图书馆哲学研究首先且必须回答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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