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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监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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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监理措施

安全文明监理措施范文第1篇

1、安全管理责任制…………………………………………3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9

3、安全检查工作制度………………………………………12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根据上级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阳泉大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内工程项目业主项目部、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依据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第五条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六条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

第七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条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工地评审要求。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及时修整和恢复;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十二条监理部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十三条 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监理部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第十四条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计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五条 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分包工程的范围;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第十六条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审定方案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违章,杜绝重复发生严重违章。

第二十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或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有效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第二十三条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四条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记录和发出会议纪要。

第二十五条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和隐患处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复查并记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笫二十六条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台账,做好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员的权力: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第四章 施工承包商职责

第二十九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第三十条服从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有关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一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参建人员(包括民工)均应纳入安全管理网络;按照合同要求明确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

系和监督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转。

第三十二条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费用切实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监理监督。

第三十三条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对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负监督和指导、教育责任,必须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十四条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推行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安全工作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

第三十五条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履行报审程序;实施中务必落实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三十六条负责经常性的内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内部安全大检套,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三十七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管理好现场物资,特别是对危险品的管理,存放、使用应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

第三十九条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章业主项目部经理职责

第四十条业主项目经理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一条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第四十二条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第四十四条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业主项目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第四十五条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安全例会和工程协调会安全作用,规范例会管理,及时、准确地汇集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掌握施工动态,落实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阳泉大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工程安全工作例会包括:工程安全分析会、工程协调会等)。

第二章 会议的目的

第三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解决办法或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第四条安全工作例会由公司工程项目部经理召集和主持,主项目部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主项目部副经理召集和主持,月度例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参建单位,具体地点由项目部确定。

第五条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各专业部室人员,各参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业主项目部相关领导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或工程协调会。

第四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第七条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第九条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五章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第十条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确定,各项目经理可提前向业主项目部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安全工作例会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业主项目部经理裁定。

第十二条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施工项目部发言部分:总结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各工种;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情况,汇报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需要业主项目部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监理项目部发言部分:评述、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汇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监理通知单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布置下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工作。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项目部发言部分: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研究、拟定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程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做出决策。

第六章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第十六条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在会后的三日内下发有关部门和各参建项目部,并要求各参建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此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内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形成的决议,业主项目部对工程建设情况提出的要求。

第十八条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请假。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 责

第二条业主项目部负责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四条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五条监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两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

第三章检查制度

第六条实行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

㈠每月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部、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联合大检查。

㈢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可联合进行)每个月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㈢施工班组班长、兼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第八条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施工过程中,公司项目部、各监理部、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应按照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㈢监理安全专责应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㈢项目部经理、安全及质量专工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和项目部,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并给予停工或处罚。

第九条专项检查:

公司项目部开展的专项检查,可采取制定检查方案及检查大纲,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及检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实现闭环。

第四章安全检查要求

第十条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

第十二条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各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上级的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十四条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安全文明监理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监理 控制措施

一、明确安全监理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2)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督促承包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好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4)检查承包方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5)指令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安全协议。(6)检查承包方的其他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洪,冬防寒夏防暑及卫生防疫等。(7)监理部选派得力的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并监理岗位责任。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全面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着重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到人,安全设备到位。受业主委托,安全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全权处理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现象,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

(1)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

(2)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审查承包商在工序交接检的安全报告。

(4)跟踪检查,签办安全技术证书;对每道工序的安全事宜予以确认。

(5)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的指令,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暂时停工的指令后,及时上报总监办,请总监代表复核后,补发书面停工令或撤销。第一,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检验指出,未见改进或者改进措施不合格;第二,已发生事故未处理而继续施工者;第三,安全措施未经检查,或无措施擅自施工者;第四,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盲目施工者;第五,擅自变更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者;第六,未经资质审查进场的分包分院,擅自施工者。

(6)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有:

第一,脚手架。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

第二,高空作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以及悬空操作。

第三,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所引起的事故,也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其他一些中小型机械等,也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落实防火责任制,设立消防组织人员,消防器材准备充分,不得挪用,制定明火使用审批制度,焊接作业要有人负责防护防火灾事故。

三、安全控制具体措施

1.技术措施

(1)审核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重点对坑开挖和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临时用电等工程或部位进行审查;

(3)监理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组建每周召开各方参加的项目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检查情况予以审查,并核查已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已经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安全;

(4)通过合理定制,进行牧师检查的辅助措施做好安全文明,环境保护。

2.组织措施

(1)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

(2)监理部设定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责任人,常抓不懈;

(3)编制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细则;

(4)大张旗鼓的宣传、树立文明安全生产的意识。

3.经济措施

(1)制定安全公约,明确要求、责任,明确奖惩规定。开工前监理组织业主、施工各方召开会议,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提出具体的文明工地的要求,要求应具体,切合实际,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条款,对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的奖惩应具有具体的奖惩数额;

(2)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工地检查,有违规者严格执行奖惩。

4.合同措施

(1)协助业主签订好施工合同,对合同中设计施工安全的条款,应严禁,不出现对业主不利的条款;

(2)做好工程安全记录,保存好各种安全管理文件;

安全文明监理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责任主体;措施费;监管

中图分类号:U4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3-0144-02

所谓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下简称“措施费”)就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状

“要生产必须要安全,要安全必须要投入”。但是,有些施工单位看不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投入所潜在的独有特性与经济效益,只管收取企业管理费,制定的安全检查制度等于一张白纸,缺少组织日常的具体监管,更谈不上措施得以落实。尤其是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单位为求生存、图发展,不得不采取低标以嬴得工程项目。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安全投入方向的选择上存在侥幸心理,能省则省,措施费用还经常被占用或挪用,该投入的而不投入到位。有些建设单位在建设资金不到位,不给或减少工程定额规定的安全措施费情况下,又盲目地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从源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监理单位虽是建设单位的代表,但在施工现场这一微观监管环节,并无强制力;安监站的监督人员虽是具体检查事务的执行者,但对各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具体的行政执法处罚权,难以保证措施费用的落实,安全监督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状况。安全投入不足使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防范措施不到位,直接结果是容易导致施工事故的发生。

二、《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建设部于2005年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广东省建设厅、湛江市建设局先后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粤建管字[2005]116号)、《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湛建管[2008]60号)。规定中强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站的责任,对措施费的有关工作事项,进行了细化和深化,可操作性较强,从而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提供有效的经济手段,使施工安全防护的措施费得到合理使用,形成一个有效的、闭合的监管体系,对于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有着较大的现实意义。

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

(一)招标管理机构要认真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

1.招标人(或)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或确定标底价时,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第40号令)、《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建价函[2007]489号)确定措施费。招标文件中应具体说明此项费用单独列支,其费用不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竞争。否则,不予受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条件,对措施费用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测定的措施费用的90%,否则,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单位。

(二)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应承担更多责任

1.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设立指定银行的措施费专户,按核定的措施费一次性存入该专户,携带银行的收款凭据作为申请办理建筑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

2.对施工单位已落实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签认;施工过程中,如必须改变方案的,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措施项目方案进行审核、批准,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随工程进度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措施费。工程结算时按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标准执行。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监理人员必须要求整改,情节严重应暂停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可汇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拒付相关措施费用。建设单位不按粤建管字[2005]116号文规定支付措施费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依据企业负责的安全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措施费的使用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3.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施工单位提供该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计划清单,经监理单位审查和安监站核查后可分三个阶段将措施费拨付给施工单位使用:(1)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申请首期措施费。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可申请措施费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1年以上的(含1年),首期可申请安全措施费总额的30%。(2)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完成50%时,可申请第二期措施费,申请额为措施费总额的40%。(3)剩余的措施费,在该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申请拨付,但总额不得超支。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安监站申请安全阶段性评价,凭安监站做出现场核验意见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批表》和相关单位审查认定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户付款通知书》,银行方可从措施费专户中支付措施费用。未经申请程序,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提取措施费。

4.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按监理要求整改,情节严重应暂停施工,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监理方可汇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支付相关措施费用。

(四)监理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如监理单位不对施工单位措施费用审查、控制和专款专用,视为失职,由安监站责令改正或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资质或注销资质证书,并将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的不良行为录入企业不良信誉档案。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与委托的银行签订《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户管理协议》

1.银行协助监管建设单位在其营业银行开立的措施费专户,而且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可以通过查询平台和查询渠道随时对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颁发施工许可证时,要对该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费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按规定支付与使用安全费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安监站要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措施费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开工前施工条件审查的内容,并且把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的安全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措施费支付到位和使用。如安监站没有按规定操作,弄虚作假,则依法追究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结语

总之,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和管理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格局。把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保证措施费的专款专用,消除安全隐患,为彻底扭转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安全生产法[S].2002.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2004.

[3]于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浅析[J].建筑经济,2007,(4).

[4]王波,徐光超,李景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现状与解决对策[J].建筑安全,2008,(2).

[5]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第40号令)[S].

安全文明监理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安全监理 安全控制措施

一、明确安全监理任务

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⑵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⑶督促承包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好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⑷检查承包方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⑸指令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安全协议。⑹检查承包方的其它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洪,冬防寒夏防暑及卫生防疫等。⑺监理部选派得力的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全面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着重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到人,安全设备到位。受业主委托,安全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全权处理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现象,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

⑴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

⑵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⑶审查承包商在工序交接检的安全报告。

⑷跟踪检查,签办安全技术证书;对每道工序的安全事宜予以确认。

⑸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后,及时上报总监办,请总监代表复核后,补发书面停工令或撤消。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检查指出,未见改进或改进措施不合要求者;②已发生事故未处理而继续施工者;③安全措施未经检查,或无措施擅自施工者;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盲目施工者;⑤擅自变更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者;⑥未经资质审查进场的分包人员,擅自施工者;

⑹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有:

①脚手架。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

首先,脚手结构搭设前对所用材料,都要认真挑选,不合格的不能使用,脚手架搭设要牢固、稳定,不仅要有足够的堆料、操作、运输使用面积,同时又能确保在各种天气和规定荷载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并且拆、装方便。

脚手架起用前,要经常检查,使用严格控制堆料,不得超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设防护网,发现主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歪斜变形等,要停止操作,认真加固好后使用,大风、大雾、大雨天应暂停使用。

②高空作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操作。a)临边作业。建筑物的外墙、阳台、窗台等往往需临边施工,在临边作业时,要按安全规程设置,可靠的防护栏、防护网并装安全门。b)洞口作业。对施工中预留的洞口,要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上装明显标志及通道门,洞口要加安全盖,防止从洞口坠物伤人。c)悬空作业。对悬空作业所用的防护设施,如吊篮、吊笼、平台、绳索、塔架等均应认真核查,确保安全无误,方准使用,且勿存有侥幸心理。

③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所引起的事故,也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其他一些中小型机械等,也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施工用电要按规定安装、接线,并做好保护接地,设专人管理,以避免触电伤亡事故。

④落实防火责任制,设立消防组织人员,消防器材准备充分,不得挪用,制定明火使用审批制度,焊接作业要有人负责防护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安全控制具体措施

1.技术措施。(1)审核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重点对坑开挖和脚手架;模版支撑体系、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临时用电等工程或部位进行审查。(3)监理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组建每周召开各方参加的项目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检查情况予以审查,并核查已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安全。(4)通过“合理定制,进行牧师检查“的辅助措施做好安全文明、环境保护。

2.组织措施。(1)监理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2)监理部设定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负责人,常抓不懈。(3)编制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细则。(4)大张旗鼓地宣传、树立文明安全生产的意识。

3.经济措施。(1)制定安全公约,明确要求、责任,明确奖惩规定。开工前监理组织业主、施工各方召开会议,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提出具体的文明工地的要求,要求应具体,切和实际,不搞花架子。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条款,对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的奖惩应具有具体的奖惩数额。(2)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每月至少两次)对工地检查,有违规者严格执行奖惩。

4.合同措施。(1)协助业主签订好施工合同,对合同中设计施工安全的条款,应严禁,不出现对业主不利的条款。(2)做好工程安全记录,保存好各种安全管理文件。(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4)平时注意收集有关安全信息的资料,进行分析,提交给予有关部门参考,便于她们作出正确决策。

参考文献:

[1]黄如宝.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

安全文明监理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前 言

2012 年初,按省电力公司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和我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 《2012 年基建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并报省电力公司评审通过后,严格按策划安排贯彻实施。此策划方案对我公司 2012 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提纲挈领的指导作用, 成为三个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 影响基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主要因素

虽然 2012 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并不代表安全管理工作可以高枕无忧。 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违章、违规作业现象、分包不规范、施工组织不力、安全管理资源(技术装备、资金、人员)投入不足、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时有发生,为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隐患。 安全管理工作持续不断改进、提高的路还很长。 以下就对影响基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主要因素作简要分析:

1.1 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

虽然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已臻于完善, 但其责任落实仍显乏力。 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执行效果不理想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形成全员、全方位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部分施工项目部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四新”)关注不够,不能及时利用“四新”降低安全风险。 施工和监理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 导致对施工现场不能有效地进行安全组织和安全监督。 监理单位对所承担的安全责任认识不足,监理力量、监理能力不强,不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有关加强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监控重视不够。

1.2 安全管控水平差距较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仍不健全

从 2012 年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各现场安全管控水平差距较大。 个别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仍不健全;部分施工项目部管理力量不足,不能对作业全过程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在人员到位方面, 个别监理人员能力达不到国网公司安全监理要求,不能有效地履行监理职责。

1.3 基建分包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过对分包专项检查,对分包商进行了梳理,对有关单位和现场进行了检查,检查中仍发现了不少问题。 因此,在基建分包安全管理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4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安全管理标准化执行不到位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方面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方面,个别项目部在标准化工作手册执行上还不到位, 距离国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也还存在一定差距。 究其原因:①施工企业追求工程成本利益,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投入不足;②项目部对安全设施缺乏有效管理,安全设施损坏、破损后未能及时补充完善,导致文明施工状况有起有落。

1.5 安全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存在不足

在安全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部特殊作业的危险点预控措施未落实,个别跨电力线、公路、江河等的架线施工及组立高塔等作业, 不能很好地针对现场施工的环境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及分析, 没有制定完整的针对特殊作业危险点的预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安全技术交底不够具体到位。 在风险管理方面, 不少项目部机械照搬国网公司的风险预控措施,对结合工程实际把握季节性施工、高空作业、线路跨越等重大风险把握不够。 在应急管理方面,不少项目部将应急管理简单化,没有真正结合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演练。 另外大部分项目部的应急预案中都没明确紧急撤离线路及撤离地点。

1.6 施工分包单位安全资源投入不足

施工分包单位安全资源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安全管理人员投入不足,个别施工分包单位仅有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则采取分包形式,对分包队伍实质上采取“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的管理方式,现场任其自行管理,进场人员频繁更换,使得一线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监督,特别是民工队伍普遍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安全技能,凭经验作业,甚至不服从现场监管;②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不足,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不达标现象仍然存在。

1.7 “抢工期”现象比较普遍

抢工期间作业面、进场人员、机具均大幅增多、工序间相互交叉,造成安全管控点多面宽,而相应的建管、监理、尤其是施工管理资源的投入跟不上,与正常需求不相匹配,监管范围难以全面有效覆盖,监管深度不够,这也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

2 提升基建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分析

2.1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年初, 我公司与三个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业主项目部与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分别签定了项目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控制。 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把安全工作列入各自的重点工作统一协调安排、 监督实施。 各业主项目部均设置安全专责,并全部到岗履职。

2.2 重视工程安全管理策划工作

各业主项目部事前编制了《项目建设管理纲要》、《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明确了本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制定了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办法,作为本项目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并发给施工、监理项目部,指导工程安全管理。 督促施工单位据此编制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通过统一思想、建章建制,做好工程安全管理的事前预控。

2.3 继续完善体系建设,重抓风险控制

对每个输变电项目,我公司均严格按照国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 监督检查参建各方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的运行情况。 并根据工程进度和现场实际风险情况及时对各级策划方案进行调整, 使得项目安全管理具有超前行、预见性;进行有针对性的危险源辩识,确定重大风险因素,实行重大风险因素分级控制,并根据施工进度对重大风险因素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2.4 积极开展“安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基建安全主题活动

(1)按照 省 电 力 公司的总 体 部 署 ,公司 组 织 开展 了 “安 全年”主体活动。 各业主项目部参建人员深刻领会“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统筹推进“安全年”活动。 各参建单位成立“活动年”组织机构,结合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教育培训等活动, 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工程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现场安全氛围浓厚,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2)结合各项目的实 际情况 ,开展 “隐患 排 查 治 理 ”和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查找建设施工、灾害防治、森林防火、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及漏洞,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管理、施工,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防范、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同时,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现场监管、隐患排查、措施方案的落实等方面彻底查找,堵漏补缺,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了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2.5 重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1)进一步完善基建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巩固安全管理基础。 修订了有关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支持性文件,对项目安全策划、安全风险、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性评价、分包安全管理、应急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各方面的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化施工作业文件的实施和管理, 规范了分包商名册的建立与管理流程,实现了对分包队伍的动态监控。

(2)着力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定》要求,业主项目部督促施工项目部严格遵循安全文明施工“六化”(即: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材料设备定置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要求,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3)各项目部 开展 了 安 全 培 训 、技术 交 底 ,提 高人员安 全素质。 积极参加省电力公司举办基建安全管理培训班,重点学习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程、规定。

(4)加强现场检查监督,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通过基建安全信息月报, 每月各单位对重大安全风险项目进行分析辨识,并制定预控、防范措施,实现了对基建重要安全风险的及时掌控。

(5)安全通病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各单位对安全通病进行梳理,列出防治重点,制定防治总体计划。 以通病防治工作为载体,将安全通病防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将防治措施细化到各项安全施工方案中加以落实,整体提升了安全管理、安全装置和安全行为的管理水平。

(6)进一步加强工程分包管理。 加强对《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的学习宣贯, 梳理分包商名册,重点对分包合同、分包协议、分包准入、分包行为等关键节点进行管控;开展“分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