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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al Paradigm of Marxist Philosophy and Internal Value
Su Zhenwu
(宝鸡文理学院,宝鸡 721007)
(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Baoji 721007,China)
摘要: 马克思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赋予实践以新的科学内涵,以实践范畴为核心与灵魂,开辟了马克思哲学的全新视域,促成了马克思哲学的历史超越,蕴涵着马克思哲学追求真善美相统一的价值意境。
Abstract: Marxist philosophy is the practical materialism. To give practice the new scientific connotation, taking practical paradigm as the core and soul, this paper opens up a new horizon of Marxist philosophy, promotes Marxist history overstep of philosophy, and implies the Marxists value of the pursuit of the unity of the true, the good and the beautiful.
关键词: 马克思哲学 实践范畴 价值意蕴
Key words: Marxist philosophy; practical paradigm; internal value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5-0310-02
0引言
目前学界关于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的争论是见仁见智,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承认实践在马克思哲学中的核心地位,是哲学的特质所在,并因此而将马克思哲学称作实践的唯物主义。这是因为,实践范畴在马克思哲学中获得了新的内涵,开辟了马克思哲学的全新视域,促成了马克思哲学的历史超越,蕴涵着马克思哲学追求真善美相统一的价值意境。
1实践内涵的科学界定与地位飙升
在马克思哲学中,实践范畴第一次被赋予了新的科学内涵,并被提升到哲学理论的基础性地位。
在马克思哲学产生以前,哲学家们对于实践也有论述。最初是把实践理解为与目的和知相对应的“实行”和“践履”,看作贯彻目的的行动,实现知的行为,仅限于修身养性的德性活动。近代哲学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经过康德、费希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阐述,深化了对实践的理解,特别是黑格尔已经把实践理解为主观改造客观对象的创造性的精神活动,费尔巴哈则把实践理解为与人的生活相联系的物质性活动。当然,这两种实践观是相互对立的,黑格尔按照唯心论观点把实践理解为富有创造性的精神活动,抽象的发展了实践的能动性;费尔巴哈按照直观唯物论观点把实践理解为同动物活动没有区别的物质性活动,片面的发展了实践的物质性。而离开人的劳动生产活动去理解实践,则是唯心论者和旧唯物论者不能把实践的能动性和物质性统一起来的根本原因。
在马克思那里,人的劳动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既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具有物质性,又体现着人的能动的创造性本质,具有创造性,从而将实践的物质性和能动性辩证统一起来,赋予了实践以新的内涵。正是这种能动性、创造性和社会历史性相统一的实践活动,使人把自己从动物界区分出来,创造出了人之为人的一切本质特征。因此,实践是人所特有的本质活动,人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性存在。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不仅是把人同动物区分开来,建立人与自然之间高度统一和联系的基础与纽带,也是把人与人结合起来,建立社会联系和形成社会统一整体的基础与纽带,还是实现物质与观念相互转化,连接和沟通主客体关系的基础与纽带。
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实践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过程,是人遵循客观规律,按照自己的目的,通过创造性的活动去占有自然对象的过程。人的实践活动既体现着自然界对人的制约性,具有合规律性,又体现着人改变对象世界的原有状态,使其满足人的需要的主观需求,具有合目的性,是一种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活动。这种全新的实践观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哲学思维方式实现了根本转变:从感性的实践活动出发去理解对象、现实和事物。
新实践观使实践从哲学的一般概念飙升为马克思哲学的核心范畴,实践的观点成为哲学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马克思哲学的特质所在。
2实践范畴实现了马克思哲学的历史超越
实践之所以被看作马克思哲学的核心与灵魂,是因为以实践概念为基础,马克思哲学以独特的方式科学的解决了哲学的基本问题,实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自然观与历史观、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辩证统一,促成了马克思哲学的历史超越。
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上,近代唯物论者和唯心论者也是各执一端。近代唯物主义试图以感觉经验为基础去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但由于其将人的本质归结为肉体感受性,执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否认人的能动性,否认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否认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运动,完全抛弃了辩证法,因而必然陷入认识论上的怀疑论和历史观中人与环境关系上的二律背反等理论困境,反而走向思维和存在的对立,朴素唯物论所包含的辩证法萌芽在这里丧失殆尽,与此相反,近代唯心论者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则以一种抽象的形式发展了辩证法,把辩证法理解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对立并最终走向扬弃对立即否定之否定的历史性的运动过程,但这种辩证法又仅仅是一种局限于精神领域的思维范畴的能动作用,即“意识对它自身所实行的这种辩证运动”,最终还是解决不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或者说,旧唯物主义的感觉经验概念单纯的是一种受动性原则,唯心主义的精神经验概念单纯的是一种抽象的能动性原则,二者站在相互对立的立场,都不理解人与外部自然界的否定性关系是一种客观现实活动,都把经验囿于一种主体内部状态,都因缺乏一种沟通内部世界与外部世界的中介而不可能真正合理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哲学把实践理解为一种集物质性和能动性于一体的客观活动和现实存在,从而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缺陷,合理的解决了思维与存在这一哲学基本问题。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就不仅仅是一种主体内部状态,而且直接就是一种客观存在,这样,思维与存在就辩证的、现实的统一于物质实践,而且,“这种统一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改变”。由于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能以其本身的直接证明而令人信服的驳斥旧唯物主义的怀疑论,使所谓“人是环境的产物”和“意见支配世界”的二律背反,转化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的辩证命题,人和社会环境在实践基础上实现了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黑格尔那种抽象的精神运动的主体便被转换成“现实的人和现实的自然界”,绝对精神的运动便被转换成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运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解决也就被理解为人与自然之间的现实的相互作用的过程,辩证法就被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正是以实践观念为现实基础,实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这两种世界观的有机统一,形成了一种新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奠定了整个马克思哲学的逻辑前提。
由于旧唯物主义者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脱离了人的实践活动,因而人类生活于其中的自然就被视为纯粹客观自在的东西,人类活动本身及其所构成的社会历史就被视为纯粹主观的东西,从而导致了自然观上的唯物论和历史观上的唯心论及其分离。马克思哲学把实践理解为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社会历史就是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这就说明了人类历史在本质上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历史,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现实历史过程,从而逻辑必然的将唯物主义原则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实现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有机统一,以唯物史观的创立使唯物主义彻底化和完备化,把唯心史观从最后的避难所赶了出去。
在马克思哲学那里,实践既是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具有本体论意义,又是人类认识活动的非常深刻的基础,是一个认识论问题。人的认识不是对外部世界的静观和纯粹理性活动,而是实践过程的一个环节和内化。实践是以物质工具为中介对对象世界的实际的把握,认识是以语言符号为中介对对象世界的观念的把握,这两种活动是互为前提彼此一致的。这样,马克思哲学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既阐述了作为本体论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也建立了自己的认识论,从而使认识论与本体论达成了统一。
正是基于实践范畴,构成了一个唯物论与辩证法、自然关于历史观、本体论与认识论相统一的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才促成了马克思哲学对传统哲学的历史超越。
3实践功能蕴含着马克思哲学的价值意蕴
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核心与灵魂,实践范畴的功能发挥又蕴含着马克思哲学追求真善美相统一的价值意蕴,彰显出马克思哲学是一种强烈的终极人文关怀。
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发挥哲学的批判功能和实践功能。哲学的创立,并不是为了构建一种哲学理论体系,而是出于工人运动的现实需要和人类解放的长远需要。具体讲,就是为了立足于当代社会实践,从哲学层面上对人们的现实生活条件和历史发展进程进行科学考察和反思批判,为无产阶级提供变革现实的理论武器。在马克思看来,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当然是重要的,但是认识和解释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是应用于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在整个哲学史上,马克思第一次理顺了理论与实践、思想与生活的关系,实现了从单纯“解释世界”到“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有机融合的根本转向,开辟了一种全新的哲学视域。这是马克思哲学在功能上的一种革命和超越,是马克思哲学优于一切旧哲学的根本所在。从中可见,发挥哲学的实践指导功能,服务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事业,恰恰是马克思哲学的实践特质所蕴含的价值指向。
追求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实质上是在追求真善美的统一,体现出马克思哲学对人的现实存在和终极存在是一种双重关怀。为工人运动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工人运动的健康发展,是马克思哲学的一种现实追求。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哲学始终把现时代的发展置于人类历史的发展之中来考察,把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包含于人类的解放事业之中,认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
基于实践范畴,马克思哲学把人的生存与发展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和现实世界理解为历史活动中的生成和发展,认为人的生活是一种具有超越性的存在方式,人的生存总是不能满足于现状,总是要根据自己的理想不断地改变现状,以满足人不断发展的需求,人与对象的关系始终是一种否定性关系。这就明显地呈现出人的实践过程事实尺度与价值尺度相统一的特征,透射出一种集真善美为一体的价值追求,这种价值追求恰恰彰显出马克思哲学是一种终极意义上的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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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传统
因何被“遗忘”?据作者观察,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作为的全部内容,而这种切割不但肢解了完整意义上的马克思学说,而且在理论上遮蔽了包括有历史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宗教学,甚至工艺学等等在内的具有丰富内容的马克思思想体系。具体到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传统,作者认为,马克思经济哲学的被遗忘和遮蔽有其历史和现实双重原因:就历史原因来看,由于无产阶级政党在面对外在敌人时生存与胜利的需要,学术研究让位于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特定的情势不得不将马克思本人丰富的经济哲学思想作出“虚无化”的处理,而这种处理简单地说分别由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为代表的三个阶段完成;就现实来看,从前苏联开始,哲学研究人员依据培养速成专家的培养模式,除固守马克思哲学经典著作之外,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没有哲学,专业背景的局限与知识面的狭窄都使得阅读如《资本论》这样的经济学著作存在困难,“哲学研究者既无能力又无兴趣到马克思经济学著作中去发掘和整理另一番景象的哲学。”在这个基本观察下,作者着重提出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精神遗产问题,即从马克思思想演化的视角表征经济哲学在马克思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据的重要地位。例如作者认为,马克思从1843年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一直到逝世,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每一次质的飞跃和相对集中的表达都与政治经济学相关,他所从事的工作是“哲学的政治经济学化和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化”。在这个意义上,作者进一步认为,马克思开创的经济哲学研究从根本上改变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范式和传统,“让普通劳动者说话”、“改变价值中立的所谓实证主义经济学研究”、“重新审视资本主义关系下掩盖的人与人的不平等关系”就成为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价值前提和出发点。
二、重新理解马克思对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及其结果
“市民社会”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学界在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研究领域“出镜率”极高的一个概念,然而人们在疏于考据和实证的情况下频繁使用市民社会概念,引发了诸多误解和不一致。本书的另一着眼点是通过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使用和理解重新诠释这一概念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和价值。首先,作者详细考察了市民社会的起源和流变过程,认为市民社会在几百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12—16世纪本真或原生态意义上的市民或市民社会,17—18世纪君主集权前提下臣民社会的市民社会,法国1789年大革命以后形成的公民社会中的市民社会。如此梳理绝不是多余的,正如作者所言,“不了解市民社会的概念的起源、流变及其社会历史基础,就不可能准确理解马克思哲学语境中的市民社会概念。”其次,作者分析得出,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运用已经在以黑格尔为主的传统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全新形态的“市民社会”理论,即颠倒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命题的同时,得出普通劳动者及其劳动是市民社会真正和最终的基础,“劳动基础论”和“劳动者论”才是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的真正性质和内涵。只不过,马克思语境下的“市民社会”在基于和黑格尔法哲学“较劲儿”的层面上暂且使用这一概念,但实质是在“市民社会前加多少限定词都不会符合马克思‘解剖市民社会’结果的客观实际了”。第三,分析和考证马克思语境下的“市民社会”概念,在作者看来,主要是对其“经济思想及其历史和经济生活及其历史的哲学提炼和升华”。依作者的理解,马克思的经济哲学包括三种存在样态:一是经济学中的哲学,即在经济学中引申哲学问题,如逻辑前提问题、价值立场问题、方法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等;二是经济学范畴中的哲学,如货币范畴、诚信范畴、资本家范畴中蕴涵的哲学意义;三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要“解剖市民社会”就必须研究政治经济学,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又与“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中包含的劳动哲学本体论与劳动人道主义构成了马克思经济哲学的本质特征。
三、回到原生态的哲学
关键词:主体;主体性;实践
古希腊以来,人们对于主体性问题的理解和思考从来没有终止过。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关注自身的问题,人本身成了人们探索和研究的对象。人开始关注自身的需要、使命、本性、能力等,关注对自身行为的调控及其行为后果的预见,关注对自然和社会的把握,这一系列关注都是以对人的主体性的充分的认识和发挥为基础的。主体和主体性问题是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它们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这过程中也暴露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赋予了主体和人的主体性以生成性的内涵,科学地揭示了主体性的本质,实现了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根本变革。
一、对马克思之前西方主体性理论的历史考察
(一)古希腊哲学中以本体论为基础的实体主体论
从哲学上说,主体和客体是对人与世界本质关系的普遍概括。一般都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在这种观念下人似乎天然就是主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将主体、主体性与人联系起来则是近代哲学的事。在西方的古代哲学中,人与主体是相分离的,无所谓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
在古希腊哲学中,第一个使用“主体”这一范畴的是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主体并不是一个专属于人的哲学范畴,而是一种同属性相对应的东西。亚里士多德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来理解主体的,他认为主体是一个贯穿在事物和变化之中的对事物起着支撑作用的不变的“存在者”,是万事万物的终极原因和本体。所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本体、实体、主体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甚至可以互相替代。因此,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不仅人是一个“主体”,一只小狗、一块石头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也可以成为一个“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古希腊并无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概念,也没有突出人的创造性的主体性思想。
古希腊哲学大体上只是处于人类思想发展的幼年时期,这时的哲学思维还未将人类的主体与客体、对象与自我加以区分,主体与客体、人与世界处于原始的统一状态之中。古希腊哲学家们对“人是什么”以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哲学探讨,也只是局限于从本体论的角度对世界本原作不懈的追问。当处在追求终极根源本体论思维方式之中时,主体作为一个表达中心的概念,必然不涉及人,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是造成主体与人相分离的理论原因。
(二)近代西方哲学中以认识论为基础的认知主体论
随着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人在对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上也发生了变化,人逐渐成为了世界的主体,主体概念开始同人统一起来,人也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但是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归于理性,认为只有理性才能使人成为主体,人只有作为理性的人才能认识自然的规律,发展科学,获得自身的幸福。于是近代哲学就发生了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将对主体性的理解囿于认识论范畴。
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这一哲学命题开创了认知主体哲学的先河,开创了对主体、主体性的研究。在这一命题中,“我思”是思想的第一原则,它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因为在笛卡儿看来,一切都是可以怀疑的,唯独“我思”是不能怀疑的,它是其他一切确实可靠的知识来源,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在笛卡儿这里,“我”即“思”,“思”即“我”,思维的主体和主体的思维被当作是一回事,这样,先验的逻辑理性就成为人类主体性的化身,形成了绝对的权威。尽管笛卡儿突出了主体的自由、能动的特点,但是他是以认识的形式来表达人的主体性特征,因此,这种主体性是经验的,而这种自我意识的主体哲学也必然导致主客二分。
面对这种困境,康德认识到自我主体不可能通过经验或有限的个体理性来保证,于是康德用无限的先验意识取代了笛卡儿的有限的自我意识,用共同性的普遍理性取代了个体理性,大大地弘扬了人的主体性。康德把人的本质即理性归于主体的先验构造,通过先验统觉来说明自我意识,完成了自我意识向先验意识的转化,使认知主体哲学得到真正的确立。
人的主体性原则到后来的黑格尔那里则被推到了极端,黑格尔通过“实体即主体”这一命题,把主体性提升到本体论的层面,从而把人的主体性“绝对化、本体化为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这样“绝对理念”就成为了创造宇宙万物的主体,而自我作为一种执行认识功能的先验的理性精神也就获得了绝对性和至上性。尽管黑格尔通过在本体论上把世界精神化,解决了主客二元分裂的矛盾,但是他把主体完全绝对化了,这也就意味着理性主义面临着危机。
(三)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中以人的生存为基础的生命主体论
近代哲学家们将“人的理性”变为“理性的人”,将人唯一化、单向度化为抽象的观念人,这引起了以叔本华为首的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家们的猛烈攻击。他们以体验的非理性主义的新维度去重新诠释人的主体性,重新恢复人的现实存在,使哲学回归于人的生存的价值领域。叔本华首先提出“世界是我的表象”,“世界是我的意志”。在叔本华看来,生存比认知更根本,生存才是人的本真存在,而理性认知只不过是生存的手段。他提出了“生存意志”这一概念,用以说明人的存在、活动、认知的内在目的和原因,使哲学对主体和人的研究从认知层面转向了生存的价值、目的层面,开创了现代人本主义生命主体性研究的先河。
尼采批判理性对生命的压抑,弘扬主体的创造性和生命力,赋予主体以激情、冲动、永不停息的扩张的生命品格。尼采用“上帝已死”的呐喊和“重估一切价值”的主张,展开了对理性哲学的批判。在尼采看来,生命的本质不是生存,而是生命力的发挥,即权力意志。权力意志指的是人的充盈的生命力,是原始本能的释放,是充满激情的永不停息的创造,是人的自主、自觉的自我实现。现代主体哲学理解的主体都是过程和历史发展,而并非固定不变的实体,从这个角度说,尼采哲学奠定了现代主体哲学的根基。人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在不同的历史境遇中,哲学家赋予了人的主体性不同的内涵。无论是古代哲学中对主体性的超验的理解、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抽象的发展,还是现代哲学仍以意识为基础从生命的活动来理解人的主体性,都将主体性理论陷入了理论困境。马克思正是在扬弃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对主体性理论进行了生成性的变革,科学地阐明了主体性的内涵。
二、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思想——对西方主体性理论的扬弃与变革
主体性原则作为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哲学理论上的杰出贡献在于高扬了人能动的本质,认识到人具有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最大的缺陷在于对主体范畴作了抽象的规定和理解。使得主体性原则、人的能动性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被抽象地发展了。马克思在批判继承西方传统主体性理论的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的生成性对主体性理论进行了变革。
首先,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对主体进行了科学的规定。主体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回答主体是什么。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主体与人统一起来,但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对主体作出了先验的、抽象的理解,对人的主体性的认识和理解也仅仅局限在认识论领域。马克思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把人归结或
等同于“自我意识”的神秘主义观点,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的主体人的理论。马克思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物。”同时马克思认为,人首先无疑“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但又不仅仅是如此,更重要的是人还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意味着人是实际活动和实践创造着的现实主体。正是在对象性的活动和关系中,才能现实地确立人与周围世界的统一性,才能现实地确立人对感性世界的主体地位,才能揭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有意识的存在物、类——社会存在物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的有机统一。所以,人的主体性正是在从事对象性的实践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由此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作为主体的人不是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而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客观存在的、能动的人。这样,作为主体的人是有生命的、自然的、具有物质的本质力量的存在物。
其次,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体性学说的基石,也是人的主体性生成的现实依据。马克思认为主体性作为人的特性,其根源、实质应到人的本质中去寻找。劳动、实践是人的类特征、类本质,因此劳动、实践造就了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并非“天赋之物”,它是在实践中生成的。以劳动实践概念为核心的唯物史观表明,随着劳动实践的发展,人的自我意识形成并不断发展和提高,从而使人的主体性得以辩证发展。主体性的存在是以主体的存在作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主客体关系也就无所谓人的主体性,而实践是主客体关系形成的前提,因此,实践就成了主体性存在的依据。实践不仅是主客体分化的标志,也是其统一的基础。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人与自然界原本是浑然一体的,正是由于以生产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实践活动才使人从与周围环境的原本统一中分化出来,提升成为现实的、自为的主体;与此相对应,自然物也就成了现实的客体。因此,有了实践,才有主体,主体性才有了依托和载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践是主体性生成的现实根据是十分贴切的。
最后,马克思将“历史”维度引入主体性思想之中,强调了主体性的社会性和历史性。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性时说:“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历史性存在,人的实践活动虽然表面上看来是逗留于“现在”,但它必定要源于“过去”并着眼于“未来”。换言之,“现在”、“过去”、“未来”同时并存而把实践活动迎面带给人,由此彰显人生存的历史性维度,因此必须把人的主体性置于历史的发展中来加以考察。主体性的生成以历史为载体,得以世代延续,不断创新,不断地“成为其所是”。同时在历史条件的制约下,由于各种因素的全面影响,主体性的生成也获得了历史的相对确定性和保障,从而在能动与受动、继承与创造、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统一中实现和发展。
三、结语
就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来看,由于他把实践作为考察人的主体性的前提和基础,使自己的主体性思想具有下述特征:他的主体是感性的个人主体,关心的是现实人的生活世界,强调的是主体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他既把人看作自然、社会的主体,又把人看作自己的主体;既注重人类的主体性,又注重个体的主体性;既强调主客二分意义上的主体性,又注重主体实际意义上的主体性。马克思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高扬了主体的能动性,从对象性的实践活动出发去把握作为哲学研究对象的感性世界和现实的人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建立了一种以主体人的实践为内在灵魂和本质特征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不仅实现了主体性理论的根本性变革,而且在唯物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实现了一场思维方式的变革。因此,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思想实际上开启和引导了当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张志伟,欧阳谦.西方哲学智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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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
对实践美学正确着眼点暨认定事实的深信不疑致使人们对其错误的理论支点也深信不疑。这种盲目的执着束缚了人们的思路和创造力。人们锲而不舍地在错误方向上苦苦探索,从不怀疑自己的理论支点而总以为是自己的功力不够或是对马克思实践思想的理解不透。殊不知耗费了多少无谓的努力。
为了理论的严密性,任何一个美学体系都必须解释审美发生问题,否则,全部理论大厦就无从建立。这是检验一个理论体系是否合理的试金石。“事物的起源也是它们性质的本源,因此探讨艺术作品的起源也就是探讨它的性质的本原。(海德格尔) 就此,中国当代美学各主要学派从各自的逻辑起点出发,做出了不同的阐释。
对于纯客观论来说,不存在审美发生问题——它是自然界本来具有的。
如果认为审美必定与人有关,则表明审美不是自然界原本就有的,因此必有一个发生问题。既然是以人本质为理论支点,按其逻辑性,就只能形成两类看法:一类认为审美发生与人的活动有关,即实践;一类认为审美发生与人的本性有关,即生命。
实践美学是第一类看法。由它所设定的逻辑起点出发,审美只能发生在人类最初的劳动实践中。就此,不满意于实践美学原有表述的“新实践美学”做出了新的表述:“即便是在这种最原始、最简单、最粗糙、水平最低的生命活动中(指劳动实践——作者注),也已经蕴含着(而且必然地蕴含着)艺术和审美的因素。尽管这些因素还十分微弱,并不起眼,甚至还不能为原始人所自觉意识,也不即是艺术和审美,但有些萌芽,已经十分可贵了,因为如果连这么一丁点因素都没有,我们实在不知道艺术和审美将何由发生。”如此重要的、如果没有就不足以支撑实践美学理论体系的东西是什么呢?原来:“蕴含在原始生产劳动中的艺术审美因素就是劳动的情感性以及这种情感的的传达性和必须传达性。” 这里,真实显示出新实践美学的无力与无奈:它既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又不能不勉强做出解释。而对这种被当作艺术和审美因素的“劳动的情感性”等等, 实践美学既不能把它说成就是审美发生(这样一来就等于将劳动过程与审美过程混为一谈),又不能不把它说成为审美发生(否则就无法说明审美从何而来),只好含混地说成是审美因素的萌芽作用。
即便如此,其经不住推敲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从其论述看,这萌芽状态的审美因素是自然而然地蕴含在劳动中的。等于说,劳动的发生才是实际的、真实的,审美因素本身不存在发生学的问题。最终,还是把审美的发生与劳动实践的发生混为一谈,并且有回到纯客观论之嫌;第二,从逻辑上说,在审美发生之前,事物和艺术不可能蕴含着具有审美性质的因素。即使是萌芽状态的审美因素,也应有个审美性质由何而来的问题。有什么性质的萌芽才会有什么性质的长成:萝卜的萌芽只能长成萝卜,黄豆的萌芽就长成黄豆;第三,审美情感是在审美活动中产生的情感,“劳动的情感性”只能是劳动过程的产物。且不说异化劳动,单就自由劳动的情感来说,也不能无根据、无条件地混同于审美因素。新实践美学实在是找不出更可靠的东西来了,而现今的说法,又无异于自我否定。
后实践美学中的生命美学持第二类看法,认为:“审美活动在形式上是先天的,在内容上是后天的。人类一生下来就有了潜在的审美可能、潜在的审美天性。这是自然进化与生命遗传的结果,是一个精神基因、审美基因。……审美活动对人类来说也是先天的、先验的,是一个从动物到人类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空’的形式系统……” 这种先天性的根据是:“审美活动实际上就起源于人类的情感机制,审美活动的先天性无疑也就与情感的先天性密切相关”。
这一阐述中存在的问题同新实践美学大致相似,同样是既不符合事实又不符合逻辑的。人们将看到的,不是审美的发生,而是情感的发生。只需将审美与遗传、与情感相连就可以解决审美发生问题了。它的独特性仅仅在于,把纯客观论所说的纯自然的审美属性和新实践美学所说的由劳动中产生的情感性换成人的先天的生命意义上的情感属性。但情感是人类乃至动物的一般的生物性功能;早期人类的情感尚不表现出审美性质,又怎可能由动物情绪的进化中先天地形成人的审美天性?事实已经表明,审美发生不能从由动物到人的发展过程中寻找,只能从由人到人的发展过程中寻找。
超越美学似乎有所自知,对审美发生这一难关避而不谈,并为自己的理论体系辩解说:“审美本质的逻辑证明不能被发生学代替,发生学只能部分地说明审美的起源问题,而不能说明审美的本质问题。” 这样,它就摆脱了具体实际问题的困扰,获得了论说上的自由,可以不受事实拘束地徜徉于“终极追求”、“形上诉求”等空洞的概念和无论怎样说也无法证明其对错的玄论:“超越性作为生存的基本规定,只能经由生存体验和哲学反思而不证自明,而不能被历史经验证实或证伪。” 但是,如果没有事实作根据,单纯的逻辑证明岂不正如超越美学自己在反驳实践美学时所说:“陷入抽象、空洞的思辨,无法延伸到具体的审美规定,也不能解释具体的审美现象”?
可见,理论支点的错误必然招致逻辑起点的错误。以人本质为美学体系的理论支点,不论采用什么样的逻辑起点,走往哪个方向,都必然步入迷途。目前,就连迷途中的探索,也已是山穷水尽。它们的确“实在不知道艺术和审美将何由发生”,当然也无法说明审美的本质。但是,从错误理论支点出发所无法知道的,以事实和现代认知科学成果为依据的美学研究则可以做出合理解答。
5 美学研究的正确理论支点:审美是人类智能高度发展的产物
由早期人类没有审美而现代人类才有审美的事实中可以知道:审美不是一般地标志着人类与动物的区别,还精确标志着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人与人之间的区别。这一事实是极具启发性的。它可以调整我们的思路,在认识审美的本质特点时,不是一味的从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特征入手,而是从准确认识早期人类和现代人类的特征入手。
那么,早期人类与现代人类之间有什么不同呢?最根本的,就在于智能水平的不同。因此,审美的有无,必定与智能水平有关。这应该是美学研究的以事实为依据的正确理论支点。
早期人类的智能表现是,只能不抽象及半抽象地思维,没有达到完全抽象思维的水平。这种智能状态使他们看不到事物的本质特征和事物间的本质性联系,只能把表面现象与本质特征混为一体,形成不分化、不抽象(或者说是不完全分化和抽象)的笼统认识。如,对事物的内在属性和价值而言,其外在形式如何,在现代人看来是无关宏旨的,在原始人那里则不然。每一形状都有内在的神秘的力量:“这种或那种家庭用具、弓、箭、棍棒以及其它任何武器的‘能力’都是与它们形状的每一细部联系着的:所以,这些细部仿制起来总是与原来的毫厘不爽。” “大多数印地安人都不让人给自己画像或者照像:他们确信这会使他们付出他们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并使自己处于对掌握这些像的人的依赖地位。他们也害怕跟肖像在一起,肖像是个活东西,它可以产生有害的影响。”在他们看来,“肖像能够占有原型的地位并占有它的属性。”
由这些普遍现象可以看出早期人类与现代人类智能上的差异:图形、雕像、语言、概念等等,在现代人类眼中仅仅是原型事物的形式、符号、记号,具有相对独立的象征意义和指代作用,与它们所象征、所指代的原型事物是抽象对立的。而在早期人类的头脑中,这些东西还未同其原型或指代物相分离,没有分化成相对抽象独立的东西。因此,他们在面对现代人类所说的形式、符号时,就在实际上如同面对原型事物一样,对原型事物的功利性有什么样的认识和反应,对其外在形式、符号也就会有什么样的认识和反应。在这种智能状态下,不可能形成对于事物外在形式、符号的相对独立的知觉,也就不可能由事物外在形式和符号独立地引起情感反应。
在社会实践进程中,人的智能一步步发展,终于形成了完全的抽象思维能力。与此相应,形式知觉能力同步形成。这样,就使人的认知方式发生了分化,在原有的功利性认知方式之外,诞生了新型的非功利性认知方式。
在完全抽象思维能力形成之前,人的认知方式只是功利性的。即人只会经由知觉把握整体事物的价值、功用,并因而形成功利性情感反应。完全抽象思维能力形成之后,造成了仅仅对事物外在形式加以知觉的可能。这是由于事物外在形式与事物内在功利属性本来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人又可以在思维中分别加以把握,致使事物外在形式信息经由知觉而产生的刺激是不带有功利性质的。当人处于非功利状态,即没有即刻需要满足的功利需求时,这种不带有功利性质的刺激就可以独立地引发神经系统的兴奋,使人产生不同于以往功利性情感体验的非功利性情感体验,构成为新型的、非功利的认知方式。
对于这种情感体验,人们是用“美”概念加以表述的,今天的人们称之为美感。能够引起美感的对象事物被称为美的事物,乃至被直呼之为“美”。
因此,审美是人类智能高度发展的产物。由这一理论支点出发,才可能真正认清审美的本质:审美是人类以高度智能为前提、在非功利状态下通过对事物外在形态的知觉而产生愉悦感的活动;简言之:审美是由非功利认知方式引感的活动。
6 对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美学思想的看法
马克思的《手稿》是中国当代美学的理论基础和思想资源。各家学派都声称以马克思的学说为哲学基础,不过,人们对《手稿》思想的理解和阐释,也受到错误理论支点的影响并采用了错误的态度和方式,大多是“六经注我”式的。所以, 同样的一句话可以引申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关键词]哲学;实践;建构;当代形态
一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围绕如何强化和进一步发挥哲学在现时代的实际功能这一主题展开了探索哲学新形态的积极讨论。从深层次上看,这场讨论主要涉及以下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一是关于建构哲学新形态何以可能的前提性和基础性问题的追寻,二是对于这种建构如何进行的具体实现途径和方法程序的揭示。然而,这两个方面的聚焦点又集中在如何确定哲学研究的出发点这一问题上。
所谓“出发点”,无非是指哲学研究据以进行而确定的特殊视角或选择的逻辑基点。可以说,正是一定特殊视角或逻辑基点的认定和选择才使得哲学乃至一切科学研究成为可能,然而众所周知,同是对哲学可能形态的研究,不同的研究者确定的出发点不同,选择的研究视角不同,往往规定和制约着研究者对问题的解答的方式、方法的不同,从而形成不同性质和水准的哲学形态理论,反过来,一种哲学形态理论的形成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这又是与它对出发点的设定是否先进、合理以及由此规定的思维方式、方法的优劣新陈密切相关的。
由此说来,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是不得不选择的,但又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从近些年来学术界对此问题的探讨来看,大致存有这么几种观点:(1)人;(2)物质;(3)实践;(4)物质和实践。以人为出发点,历史地看,这与西方一些学者攻击“人学空场”的历史背景有关;现实地看,则与人的主体性问题的凸显紧密相连。但这种观点往往因对“人”的多重解释或限定,以及难以使哲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相区别等问题而受到其他论者的批评和责难。以物质为出发点,其主旨是把物质范畴提高到哲学本体的高度,意在强调人、社会以至思维是物质的现实展开和多样性表现。但这种观点明显地囿于“传统”而缺乏创意。从其思维和解释方式而言,把它作为基础范畴和主导原则去说明整个世界的由来与发展,仍承袭的是传统本体论的思维模式和框架。相比之下,以实践为出发点则表现出更多的合理性。这种观点不仅在与旧哲学的区别上立论,而且明确提出哲学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这种实践唯物主义是理论地坚持解释世界的唯物主义和实践地坚持改变世界的唯物主义的统一。不过,在这种观点内部又有分歧,主要表现为不同的人对实践的理解往往有不同的侧重点,如本体性、功能性、中介性、超越性等等。所以,迄今在许多方面未能达成共识。至于坚持以物质和实践论者,主要是把实践看作是物质范畴合乎历史和逻辑的发展。因而在根本点上可归于“物质观点”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笔者赞同以实践为出发点,但对“实践”的理解和运用在本论题中有其特定的内涵。作为出发点的实践,它不是用来说明“万物产生于它最终又复归于它”的所谓始基或本原,而是针对问题、对象的性质、特点的不同而设定的特殊研究视角和总体运作思路。其要旨在于为哲学改革和探索提供合理的理论基础,并为哲学形态的具体建构奠定首尾一贯的方法论前提。
在我看来,以实践为出发点或者说实践作为一种哲学视角,并非我们的独创,而是马克思当年用于批判旧哲学、建构新唯物主义的一把“双刃剑”。这把双刃剑在马克思创立新唯物主义过程中,具体表现为立场、观点和方法的三者统一。所谓“立场”,意指马克思从诘难传统本体论和哲学的单一解释功能入手,将哲学的重心由“说”(解释)转向“做”(改造),这就使得“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成为不可能,从而彻底避免了来自唯心论和旧唯物论无可逃避的理论尴尬。所谓“观点”,意味着实践在马克思那里又是一种“精神”,它渗透于对哲学问题的解析和说明之中,内蕴着哲学特有的思考角度和释义方式。所谓“方法”,则意指与哲学重心转移相应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转换。马克思认为,在旧哲学中,承认物质和精神的分化和二元对峙是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共同前提。在这一前提下,它们的思维采取了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模式。在思维类型上,它们同属于与科学探索方法无异的对象性思维方式。在追求旨趣上,它们企求获得关于世界的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的“普遍知识”。与旧哲学不同,马克思第一次将实践提升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去辩证地理解和把握物质和精神的相互关系及其历史发展。在思维类型上,实践论思维方式已不再是对象性的而是反思性的思维方式。在追求旨趣上,哲学不再是提供关于世界的始初本原或终极本性的理论,而主要是提供给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有效地改造世界的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从这里不难看出,马克思立足于实践这一特定视角,开启了哲学的功能和性质从“解释世界”向“改造世界”、从“知识论哲学”向“方法论哲学”的转变。从此,哲学走上了真正“自己构成自己的特殊道路。”
至此问题已清楚:一定的哲学形态理论要求并依托于一定的哲学研究出发点,另一方面,一定的哲学研究出发点又必然造就和表现出一定的哲学形态理论。二者之间在性质、内容和水平上具有一种内在相关性,互相要求、互相依托、互相表现。从哲学的产生来看,正是马克思对“实践”这一哲学研究视角或出发点的合理选择,才使得对旧哲学的超越,实现哲学史上的划时代变革成为可能。笔者认为,以实践作为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才能创设出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需求的新哲学形态。
二
在人类哲学思维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作为哲学形态演化更迭过程中的一种历史形式,哲学是由时代所塑造从而具有时代特点、体现时代精神的特定内容和具体形式的有机整体。对于它的未来发展趋向和形态的预测和探索,同样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在我看来,从探索的可能思路来看,不外乎以下三种基本取向:一是解释性思路。从历史渊源上看,哲学是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孕育和发展起来的。东方国家对它的理解和业已形成的哲学体系,实质上是对哲学思想的解释性理论。这种解释是否符合早先马克思的原意或“文本”,并未盖棺定论,因而对它的重新解释可以不断进行下去,具有历史的开放性。二是重构性思路。这一思路并未离开哲学这一文本或对象本身,而是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哲学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憾,根据社会实践和时展的要求,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对其予以分解和重新整合。这既是一种继承前提下的批判性分析和考察工作,又带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造性。三是解构性思路。比较而言,这种思路带有更多的“否定”意味和内涵。由于“否定”既可以是消极意义上的,即绝对否定;也可以是积极意义上的,即辩证的否定即扬弃。相应地,沿着这条思路去建构哲学的可能形态,大致有两种不同的结果:或是与原有哲学形态没有承继关系和历史联系的面目全非的一种新的哲学体系;或是建构起来的哲学形态在更高的层次上深刻地体现出这种哲学的内在精神,更能发挥它在当代的积极作用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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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上述三种基本思路各有自己的合理性和片面性。然而,无论采取哪种思路,其指导思想必须是明确的,那就是:我们探索的是哲学发展的当代形态,因而不能用这个“说”或那个“论”去消解哲学,而应是在坚持的基础上发展哲学。与此同时,无论采取哪一种思路来建构哲学的当代形态,必须在其过程和结果中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符合社会实践的内在逻辑。哲学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相反总是根源于社会实践。不论一种哲学理论多么博大精深或者看来多么荒谬,我们都能从当时的社会实践中揭示它的成因。哲学作为一种体现着“实践精神”的哲学理论,它的内在结构理应是按照实践逻辑所展开的当代社会实践结构的哲学抽象。任何游离于实践之外去侈谈和建构哲学的当代形态,都从根本上违背了的哲学精神。第二,符合哲学自身发展的逻辑。哲学的发展不仅遵循着社会实践发展的客观逻辑,是“按照实践逻辑所展开的一定时代的社会实践结构的哲学抽象”,而且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有着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遵循着“自己构成自己的特殊道路”。不论哲学的各种形态区别如何明显,继起的形态总是蕴涵于先在的形态之中,在先的形态总是包含着发展为新的形态的可能性。这种更迭和演化是哲学自身逻辑的历史性展开。循着哲学历史的发展,可以使我们站在前人肩上进行哲学思维,去探寻新的哲学世界。第三,能够吸收、融汇人类实践和科学的最新成果。真正的哲学应当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力求把“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1]。要做到这一点,哲学研究、哲学形态的探索既要世界化又要民族化,是世界化和民族化的统一。所谓世界化,是指哲学研究的全球意识和世界意识,一方面要自觉地面向当代世界人类实践,积极地探索当代人类所面临的各种形式和类别的“全球问题”、“发展困境”等,从中获取发展自身的思想材料和资源;另一方面要更加自觉地与当代世界各种哲学流派开展交流与平等对话,批判地吸收其积极成果,扬弃和克服其不足。所谓民族化,是指哲学研究的民族意识,一方面要自觉地把哲学与发掘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精华更加自觉地结合起来,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获取优秀的民族文化资源;另一方面使哲学更加贴近和深入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从亿万人民的现实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寻找和创造中国哲学的民族形式和民族内容,使之具有更为坚实的中国文化意蕴和民族根基。第四,能够解答现代人们面临的困惑和疑难。这种解答不是提供现成答案,而是通过哲学形态的转换,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全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够为人们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维视角和方式。依靠这种思维视角和方式,就有可能对人们面临的许多问题,包括原有的同一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与市场、主与辅(公有制与多种经济成份)、统与分(宏观调控与自主经营)、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后富、公平与效率、个体与整体、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索取与贡献等等,能够有一种新的理解和阐释,从而获得比较合理的解答。
三
哲学的当代形态应当如何建构?笔者认为,沿着实践思路可以在以下相互联系的两条路径上进行。
一是以哲学本身(现有体系)为对象,以实践的方式对其进行重组和重构。这种重组和重构之所以必要,深层地看,则根源于经典作家的哲学思想与业已形成的现有哲学体系之间,或曰“文本”与理解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偏差。这项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使哲学恢复到它应有的合理形态。这种合理形态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尽管学术界关于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讨论十分热烈,但从总体上看,其构想仍然是粗略的,未深化的。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廓清和明晰化,如何操作有待进一步具体化。诸如这一形态的内部结构应由哪些部分所组成,各部分之间如何相互关联和逻辑递进,对哲学诸多问题应采取何种释义方式和表达方式,如何使得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这种建构真正体现和反映出哲学的基本精神实质和总体理论特色,等等。对此我认为,关键在于把实践作为一条红线,以实践来阐释哲学的全部博大精深的理论内容。其具体操作这里仅以一个问题为例略加分析和说明。如认识论问题。马克思始终是围绕着人的实践来谈人的认识,在实践与认识的互动构架中去阐释认识之可能,认识的真理性以及认识的意义、归宿等问题。首先,在马克思看来,哲学的使命最根本的在于改变世界,即通过革命性的实践,使世界向人生成,成为人的世界。因此,解释世界自身并不具有自足的或独立的意义,它只有被整合于整个人的实践之中,成为实践性认识,而人的实践也据此成为为人所理解(认识)了的实践,这样的解释才是具有真正的生命力和正确的解释。其次,实践不仅能检验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而且对那种“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所谓通过“人对这个实践的理解”,是指把人的认识还原到实践基础上,通过对产生认识的实践活动自身性质、特征、功能、归宿等的理解,来解决在纯粹理论认识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再次,人的认识所面对的对象世界之所以具有可理解性,能为人所认识,就在于它是人的实践力量的对象化的过程及其产物。当这种对象化的存在反过来成为人认识的对象时,人对这一对象的认识恰恰映证或凸显的是人对自己的认识。在这里,人的自觉活动与人的自我认识交织在一起。最后,人对世界的认识是为了实现人对世界的改造,而改造的真正目的又在于不断地满足人的需要。从这一基点出发,人通过实践去认识世界,也就是通过实践去阐释世界相对于人的价值和意义,否则,对世界的认识既无必要亦无可能。因此,在认识向实践生成的过程中,必然包蕴着对认识的实践建构和实践批判的双重肯定。人们不仅通过观念建构世界来指导实践建构世界,使世界发生有利于人的生存、发展的变化,还通过观念批判世界来指导实践批判世界,以变革世界的实践方式来扬弃旧的不合理的世界,建设一个合乎人的本性需要的意义世界。由上分析可见,认识论实际上是一种实践阐释理论,或者说实践阐释学是认识论的基本形态。
马克思的这种实践阐释方式不仅体现在认识论方面,在其他方面亦同样如此。限于篇幅,这里不一一赘述。既然我们认定实践的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当年创立的哲学的应有形态,那么恢复它应有的合理形态就构成了当代哲学发展可能形态探索与建构的必要和重要的一环。否则,任何形式的探索与建构都将可能失去何以进行的对象性前提和基础而陷于流产。
与前一条路径相联系的另一条路径是:在“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通过总结和反思哲学的历史与现状,以人与世界关系的时代性变化及其特点为根据,借助于多种参照系,在与历史上和现代社会中的各种哲学形态的比较研究和对照分析中,把握当代社会实践的最本质特征,建构起反映时代性哲学主题的哲学新形态。
比较而言,沿着这条路径进行探索和建构,最为重要的是要把握当代社会实践的最本质特征,从中领悟到现代社会的时代性哲学主题。这是因为,创始人之所以把自己的哲学叫做“实践的唯物主义”,就在于他一再强调它“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3]。正是基于对哲学本性的这种理解,哲学新形态的理论结构理应是“按照实践逻辑所展开的当代社会实践结构的哲学抽象”。
对于当代社会实践的本质特征,人们正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概括。依我之见,当代社会实践显现出这样一个矛盾性的特征:一方面是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为社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现代物质文明,人的主体性日益增强,另一方面则是“全球问题”给人类带来的生存与发展困境和人的精神困惑与迷惘。面对此状,人们不得不冷静下来,深刻反省自身现有的活动方式和思维模式。在此基础上,如何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把技术创造的物质奇迹和人性的精神需要平衡起来,实现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和谐有序的统一,就成为当代哲学必须关注的时代性主题。而这种时代性的哲学主题一旦为当代哲学家所认识和把握,则势必对当代哲学的形式和内容及演化趋向发生非常深刻的影响。如果说古代人侧重研究世界的本质问题而形成哲学的本体论形态,近代人关注科学认识问题而形成哲学的认识论形态,那么,当代人则由于关注人自身的精神安顿问题而使得哲学的价值论形态可能成为未来哲学发展的主导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