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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校教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
作者简介:葛海,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湖南长沙 410131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3―0141―04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法制观念的强弱,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建设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目前,我国在校的未成年人有二亿四千万,他们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和生力军。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并由单一性、松散性、突发性、偶然性向纠合性、紧密性、智力性、反复交叉感染等新的特征转化,已严重影响着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牵动着千家万户,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而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深化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仅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遏制严峻的未成年人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要求。
笔者认为,家庭负面影响、学校应试教育模式和社会不良风气等是构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本文仅仅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对策研究。
一、学校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研究
在许多人心中,学校是一片净土。在校的未成年人是这片净土上的小花小草小树苗,而植根于这片净土上的教育工作者便是赋予花草营养的园丁,他们为这片净土创造的良好的教育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然而,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学校的教育存在着误区和盲区,有的甚至直接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下面仅就学校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义务教育不公平使部分未成年人未能受到良好教育。
义务教育目前仍不尽人意,大部分农村可用于义务教育的资源仍然匮乏,一些城市义务教育的投入增幅还低于经济增幅。不少农村学校和城市非重点学校的硬件建设严重不足,骨干教师流失,教学环境差。部分出身于普通市民、下岗工人和农民家庭的未成年人在这些学校未能受到与社会进程同步的良好教育,导致他们文化素质低,是非观念差,法制意识淡薄。
(二)课业负担沉重使部分未成年人预埋心理失衡隐患
应试教育的压力使学生课业负担沉重。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甚至为保优生而将差生拒之门外,使得部分学生厌学情绪严重,憎恨学校,仇视社会,甚至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三)学校教育不当使部分学生被迫辍学
一些本应由学校承担的责任被推给家长,或者放任自流,极个别学校为了保全学校荣誉,竟然对稍有错误的学生简单地用勒令退学、开除等方式将其推向社会。这些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极弱,有的学生一旦觉得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往往会产生报复社会的念头,甚至向犯罪迈出危险的一步。
(四)学校管理不善使部分学生染上恶习
一些学校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校风不正,甚至产生违法犯罪团体。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少数教师忘记了为人师表的宗旨,利欲熏心,向家长索要财物、暗示家长向其送礼等现象层出不穷,学生不能满足其欲望时则遭受歧视;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施用体罚和变相体罚手段,致使学生畏惧、逃学,流入社会违法犯罪。
(五)部分学校德育与法制教育的不力以及对心理健康的忽视,容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
1.学校淡化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由于在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有些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有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简单或是流于形式,而且内容空洞、脱离实际,对学生缺乏吸引力;再加上在教师队伍中,确实有一些素质差、职业道德低下的人,在课堂上讲大道理、道貌岸然,课堂下却完全是另一个样子,这样就更加削弱了教育的权威性,甚至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很容易使成长中的未成年人排斥主流文化,而对不良亚文化产生认同,进而在不良亚文化的影响下,形成不良亚文化群体,与主流文化相对抗,经过相互感染和认同,最后堕落为未成年人犯罪团伙。
2.学校法制教育效果不佳。目前,学校法制教育落后、效果不佳,造成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制教育课老师基本上是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而且多数由政治老师兼任,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解释法律知识准确程度不高的问题,上课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让学生死记硬背。另外,法制教育多半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不能使学生形成与法律规范的要求相适应的价值观,不能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自己的需要和行为,不能使学生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形成守法的行为习惯,没有收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反而让一部分学生由于了解法律规定而钻法律的空子,心怀侥幸而走上犯罪道路。
3.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目前,多数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仍是空白,而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基本上都是在学校期间度过的。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后,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开始对性有所感知,由于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的渠道不畅通,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指导,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部分学生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及音像制品等;加之学校教育忽视心理健康教育,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只是将心理教育的内容纳入思想品德教育中,这使得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答和引导反而更加严重。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制观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这部分学生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甚至很可能走向极端,通过暴力等方式宣泄出来,造成暴力、等犯罪。
二、学校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行性研究
学校教育不仅仅是传授课本知识,同时它还担当着向未成年人传授生活知识、灌输道德观念、指导未成年人承担社会责任等重担。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是未成年人最主要的学习、生活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作为法律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
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
和家庭教育相比,学校教育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优点:
1.学校教育目标集中反映了社会对所有学生的要求。家庭中,父母所设想的教育目标仅限于对自己子女的要求,不同的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期望可能有性质上的差别,它与学校教育目标在要求上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教师可以了解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要求,在其一致性方面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影响作用,在其不一致方面则可以通过恰当方式逐步使其与学校教育目标一致。
2.学校教育目标清晰、明确、全面,具有法定性质,常常是通过政府或教育部门颁布的文件而公之于全社会。家庭教育目标则可能清晰,也可能不太清晰,可能全面,也可能片面,且不具有法定性质。教师能够帮助家长使其对子女的教育要求更明确,并防止对德育的忽视。
3.学校教育目标具有科学性,是一种科学的预见。它是依据客观社会要求、受教育者身心发展情况,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指导下确定的,比较符合客观实际和科学理论。而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期望则可能正确地反映了客观情况,也可能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教师能帮助家长对子女的要求合理化,防止教育期望过高或过低,因而有益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三、学校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研究
(一)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让所有的未成年人都享受公平的义务教育
在农村,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和减免农业税后的新情况,应调整中央财政教育经费投人的结构比例,增加义务教育经费,增加对西部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金额;在城市,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经济增长幅度,将新增部分向郊区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严格监管,杜绝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义务教育经费的事件发生。各级政府要增强教育公平意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缩小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总之,要努力让所有的未成年人都能享受到公平的义务教育,培养热爱祖国、回报社会的良好思想。
(二)切实减轻未成年人的课业负担,让学习成为愉快的过程
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不再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适当降低课程难度,相应减少学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清理并减少学校的收费学习项目。让学习成为愉快的过程,避免学生因课业压力过重而诱发心理问题,出现行为失控,甚至辍学。
(三)以学生为本。改进学校教育工作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不断改进工作和完善学校教育制度作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任务之一,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之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对家庭困难学生和单亲家庭学生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培养教师良好师德,加强教师对《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强调教师的示范作用,教育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对违纪教师要严肃查处,禁止一切歧视和侮辱学生的说法和做法。要给受处分的学生以申述权利,做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程序上平等;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轻微犯罪学生的教育转化。
2.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把德育放在首位,德、智、体全面发展。解决好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功课过重的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坚持以学校为主渠道,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使学生无论是在学校内还是在学校外,始终处于一种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讲道德、守纪律的氛围里。
3.切实重视素质教育。在学校增设一些有实质性内容的心理辅导课或心理咨询,帮助青少年学生解答各种因生理成熟而产生的心理问题,指导青少年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同时,客观真实、公正公平地评价学生,培养学生自信心,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并且,要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只有这样,才能共同营造出适合青少年成长的健康教育环境。
4.调整法制课程设置,增强法制教育实效。我们从问卷调查中发现,在问及同学们希望的法制教育形式时,分别有40%、23%、22%的同学选择了看电视或者报纸、听讲座或者报告、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或学习班等形式,仅有15%的学生选择了老师、父母教这种传统模式,这就说明只有增强形象性,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才有实效。通过建立课外兴趣小组,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举办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版报等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宣传画、案例等为内容,展出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墙报,图文并茂地宣传法律,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聘请法学教授来校做专题讲座,聘请司法人员到校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利用生动的案例,讲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在“学雷锋系列活动”、“清明节革命传统教育系列活动”、“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等重大主题活动中,以及举行升国旗仪式、重大节日庆祝和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时,及时将法制教育内容穿插其中。此外,还可以组织学生旁听司法公审大会,参观少管所、工读学校,倾听少年犯的现身说法,使学生切身感受到违法犯罪要付出的沉重代价。这些真实、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可以使未成年人在喜闻乐见的方式中,接受法律知识潜移默化的熏陶,增强其对犯罪行为的憎恶,努力树立合格公民的做人理念。
此外,法制教育要体现一定的层次性。由于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知识结构和对社会感知能力等方面存在不同特点,所以,法制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分层次地进行。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法制启蒙教育,初步培养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对低年级的学生要在思想品德课程中教育未成年人不进游戏厅、不在外留宿、不接触、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色书刊、不结伙偷窃打架、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和个人声誉的事;对高年级的学生可以进行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交通管理规则》的常识教育,使他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中学法制教育要紧密结合理想、道德和世界观、人生观教育来进行,使学生明确懂得我国法制的原则,知道法律的作用,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此外,针对有违法苗头的后进生,可以举办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班,利用课余时间或第二课堂时间组织他们进行重点的法制教育,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形式,以单独谈话、座谈会、专题讲座的方式,启发他们反省自己的行为,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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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小学法制安全知识讲稿 篇【1】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小学法制安全知识讲稿 篇【2】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小学法制安全知识讲稿 篇【3】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下坝小学法治副校长,根据街道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因此,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要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便于小学生的认识和了解。小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你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让同学们学习法律是法制教育的首要工作。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你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你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你们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你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你们的子女必须尽赡养你们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在学习法律之后,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弄懂法律,学而不懂则等于没有学。经常有人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严某,男,14周岁,为南京市某小学在校学生,平日在学校,严某就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又是高年级的学生,别的同学对他总是“礼让”三分,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一次他去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打游戏机时,由于身上带的钱已经用完,却又很想继续打游戏,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五年级学生丁某索要游戏币,丁某惧怕严某对其动用武力,便毫不抵抗的将游戏币交给了严某,严某拿着“战利品”又去潇洒了起来。就这样,严某经常出入游戏室,每次游戏币用完,就向低年级的同学“借”。时间长了,严某便引起游戏室里的小混混张某、李某的注意。张某、李某见严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跟着他们混,严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在学校就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张某、李某。于是,严某每天一放学就到游戏室找张某、李某,同他们一起打游戏机,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等恶习。有一次,严某和张某、李某在打游戏机,李某发现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于是就让严某去买,可严某身上的钱全部用来买游戏币了,哪里还有钱啊,但严某心想:平日里都是李某、张某发香烟给自己抽要是不买又觉得不够义气。这时,严某想到可以像平日里向低年级同学索要游戏币那样索要钱去买烟,心里不禁暗暗自喜。接着,严某就去寻找索要的目标。这时,还是五年级的丁某出现在严某的视线里,严某很快地走到丁某面前,将其拖到了游戏厅的厕所里面,并对丁某进行了搜身,丁某依然没有反抗,严某在丁某的口袋里面摸了半天也没有发现现金,这让严某非常的失望。就在这时,丁某的手机由于收到了信息突然响了起来,这便给了严某新的启发,于是,严某便抢了丁某的手机,这下丁某反抗了,用手死死的拉住严某,严某为了尽快地摆脱丁某,便招来张某、李某二人对丁某一顿毒打。紧接着,严某将枪来的手机交给了张某、李某,于是二人便去就近的二手机回收市场将抢来的手机以五百元的价格变卖了,三人将这五百元用来买烟、喝酒、打游戏机挥霍一空。第二天,由于丁某父母的报案,警察来到学校将严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严某对犯罪事实如实交代了,可严某却丝毫不知他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20xx年4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判被告严某因已到法定责任年龄14周岁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改造。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此案件深刻地反映出了学法、懂法的重要性,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继续的发生。
同学们在学习、了解法律之后,更应该清楚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和严厉性,所以同学们今后不管是在家、在学校、还是踏上社会就更应该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行为,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语在座的各位同学应该都不陌生。一个人生下来,他的品质本来是善良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外界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控制力的薄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7周岁,南京市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住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大溜东村。陈某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陈某在中桥中学就读期间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然而其不思悔改,于20xx年3月20日,在网吧与新闸中学在校生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引起了网吧秩序混乱,和财务的严重损失。当天下午,因为陈某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本校十余名同学,来到新闸中学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冲进新闸中学,正好撞见正往校门口走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转身就跑,可学校的范围毕竟有限,丁某在学校操场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学校老师当即报警,十余名学生闻风而逃。第二天,八卦洲派出所民警来到学校将陈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讯问,陈某供认了违法的事实,且交代了其余参与斗殴的人员。派出所对陈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学校给予陈某严重警告处分。事后,陈某的父母赔偿了丁某的医药费,陈某和丁某的父母同时也对网吧的损失进行了赔偿。据了解八卦洲派出所已经不止一次的在中桥中学和新闸中学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相信陈某对此行为的性质也是有所了解,可陈某仍然目无法纪,大打出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这正是因为陈某平时养成的恶习和自制力差所导致的。这件事并没有让方陈某吸取教训、痛改前非。20xx年9月,陈某初中毕业进入南京市机电技工学校学习。20xx年4月3日中午,陈某与殷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水池上的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殷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脸上出血,汪某扬言要报仇。半小时后,陈某与殷某又在公交车站遇见了汪某,便随便找了个理由又将汪某一顿毒打。晚上,汪某实在气不过,便纠集4名小混混找到陈某和殷某在校外合租的宿舍对其实施报复。在打斗中,陈某因为势单力孤便随手抽出床下的一把砍刀将汪某砍伤,其余4名小混混见状立即逃跑,陈某、殷某也逃之夭夭。只剩下受伤的汪某一人躺在地上。几分钟后,迈皋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到达现场,将受伤的汪某送到医院救治,并组织警力将陈某、殷某抓获。经审讯,陈某、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xx年5月9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现正在我们八卦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陈某长期受到歪风邪气的影响,屡次触犯法律,如果他今后仍不悔改,法律必然会给他更加严厉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此案例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遵守法律。
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同时也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同学们,在加强防范来自别人对你的侵害的同时,大家也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自己约束好自己,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