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监理安全实施细则内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 鼓励公路水运工程依法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施工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进度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帐,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七条 监理人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对所监理合同段的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并通知发包人。
第八条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分别设立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分包的日常管理工作。
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由合同段承包人自行设立并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分包人不再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三章 分包的条件
第九条 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且每一合同段的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不得少于一项。
单独招标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将承接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第十条 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二) 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 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四) 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五) 具有与分包专项类别相适应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第十一条 承包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或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未列入投标文件或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监理人审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实行合同考核确认,以此认定进场施工队伍与所签订合同承包人主体的符合性,并作为动员预付款拨付和工程开工的前提条件。
在进场初期,合同段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提交合同考核确认表(见附件2),经监理人核查,报发包人确认。
第十三条 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对承包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施工合同段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机械设备等需变更调整时,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申请,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承包人有权依据承包合同自主选择符合资格的分包人,提倡承包人以招投标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分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定分包。
第十五条 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参照我省制定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统一格式(见附件3)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承包人应在分包工程实施前,将监理人审查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未经备案同意的分包合同不得实施。
分包合同审查与备案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一)承包人自查并提出分包合同备案申请。承包人自查拟分包专项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查验拟选定分包人的资格、注册资金、管理与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等情况,提供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并填写施工分包合同备案表(附件4),报监理人审查。
(二)监理人组织审查。监理人按照相应要求,对拟分包专项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拟分包人的资格、注册资金、管理与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等情况以及拟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审查;
(三)发包人备案受理。发包人将经监理人审查符合要求并同意的分包合同进行备案。
第十六条 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度和台帐,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的实施向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赔偿等责任。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者义务。
第十七条 分包人应当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行为管理
第十八条 禁止将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转包。
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一)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的;
(二)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第十九条 禁止违法分包公路水运工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 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
(二) 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的;
(三) 分包人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的;
(四) 承包人将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的;
(五) 承包人未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
(六) 分包合同未经监理人审查或未报发包人备案的;
(七) 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的;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第二十条 按照信用评价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互相开展信用评价,并向发包人提交信用评价结果。
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和分包人提交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并且报送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发包人报送的承包人和分包人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其进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统一采购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等采购主体及方式。承包人授权分包人进行相关采购时,必须报监理人审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分包合同的履行,承包人可以要求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分包人提供担保后,如要求承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承包人也应当予以提供。
第二十三条 承包人与分包人应当依法纳税。承包人因为税收抵扣向发包人申请出具相关手续的,发包人应当予以办理。
第二十四条 分包人有权与承包人共同享有分包工程业绩。分包人业绩证明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出具。
分包人以分包业绩证明承接工程的,发包人应当予以认可。分包人以分包业绩证明申报资质的,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认可。
劳务合作不属于施工分包。劳务合作企业以分包人名义申请业绩证明的,承包人与发包人不得出具。
第二十五条 承包人与分包人都应严格遵循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合同段和分包专项工程的会计核算。分包款项的结算支付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承(分)包人按照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对所承(分)包的工程应单独记账,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二)分包结算支付内容应与分包合同内容相符,收款单位应与分包人名称一致,收(付)票据必须合法有效;
(三)分包款项应根据实际工程计量进度按期进行结算,不得以预支工程款、借款等名义回避结算;分包工程款应通过承包人开设的银行账户转帐支付,不得提取现金支付;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工地现场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场所进行检查;
(二)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询问相关情况;
(三)查阅和复制工程档案、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停止和纠正违反施工分包规定的行为。
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合同履约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扰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处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行实名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中的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受理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规定的,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相关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项工程发包给其他专业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发包人,是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或者受其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
本实施细则所称监理人,是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发包工程实施监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实施细则所称承包人,是指由发包人授标,并与发包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施工企业。
本实施细则所称分包人,是指从承包人处分包专项工程的专业施工企业。
本实施细则所称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了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等相关手续的人员。
本实施细则所称专项工程是指“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专项类别和分包人资格条件表”(附件1)中规定的相应工程内容。
第三十一条 除施工分包以外,承包人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其他以劳务活动为主的施工活动统称为劳务合作。劳务合作企业应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与劳务活动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及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劳务作业人员等条件。
承包人应参照我省制定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统一格式(见附件5)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并将劳务合作合同报监理人备案。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the quality of the building a higher demand, and high-quality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mpleted, ultimately,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or careful supervision. Articles on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to explore, to ensur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the works.Key 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明确依据是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步,从事监理工作的每个单位和每个人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并熟练掌握。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项目监理合同,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批准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项目施工合同、图纸、安全技术要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批准的专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方案,业主制定的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等。
监理人员是安全环节上直接面对社会的最后一环,某种程度上,监理会成为安全环节所有错误的最后承担者。不少施工安全事故,本来是设计单位、供料商、施工单位环节的问题,最后也由于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不明晰、工作粗糙不细致等,被迫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此,增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感是当务之急。全体监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工作中要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监理放在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同等重要的地位。
2 项目监理基本流程
一是成立组织,项目监理部应成立安全监理组织,将职责落实到人。总监直接负责,全员参与安全监理。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做到安全监理有据可依。管理制度可以单列。也可以将安全监理体现在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要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等。三是加强对全员安全监理的教育培训,保证人员素质,安全监理有据可依。四是认真落实安全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深入施工第一线了解、检查、指导、促进施工安全工作。从行动上做到有据必依。五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安全事故隐患后。及时采取相应的初始措施和后续措施,从落实上做到恪尽职守。
3 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
3.2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
3.3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现在在建筑工程中担任监理任务的监理人员部分是退休人员,缺乏足够的工作热情,又对新技术、新知识的接受能力慢;还有一部分是企业的技术人员兼职做监理人员的,这部分人员对监理知识掌握的不够,在工作中很难真正发挥监理人员的职责;还有一部分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这部分人员有足够的工作热情,但缺乏实际的工作经验。针对以上三种情况,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真正发挥出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4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4.1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
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就是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每个参与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把施工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总监、各有关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身上,使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入监理机构的监理目标,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施工阶段监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规范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的独特能力,包括选择德才兼备的总监,使其真正成为工程项目的责权利主体。同时总监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在与业主、施工方的工作关系上,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热情”的工作作风。在处理业主与监理关系时,始终注重公司形象为第一,以业主利益为前提,当好业主的参谋。
4.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的。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规划明确确定了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制定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监理规划的编制较为笼统,针对性不强,监理细则也存在内容不全面。因此,首先要在思想上认真和重视,熟悉和了解工程的特点,认真编制使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为安全监理工作莫定好基础。
4.3做好安全监理的审查审核工作
这是安全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具体有五项:一是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二是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三是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四是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五是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施工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常没有经过专家论证,分包单位缺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或证件过期等现象。为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人员资料的审查审核一定要高度重视,审查深度一定要到位。最后还有一点就是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因为费用直接影响到措施的落实。
4.4做到检查督促到位
检查督促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主要做好六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一是要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根据工程情况编制施工危险源明细表,定期巡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并视工程进度不定期重点巡查。三是核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特别提出的是验收手续还未齐全就投入使用的现象一定要制止,要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这里主要是落实,特别是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及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施工方常常用甲方没给费用来推脱,要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这是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对已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要严格执行。若在施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发生,必须修改或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坚持按程序办事。六是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这里特别注意不能用联合检查来代替自查与抽查,不能简化程序造成遗漏。
关键词:水闸工程;施工监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TV6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20(c)-0122-01
某水闸共设5孔,每孔净宽6.5米,闸墩宽1.5米,总宽38.5米。该水闸处10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50m3/s,按《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规定,属中型水闸,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属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属4级。闸室设计长14.5米,上游设C15砼铺盖,长15米。下游设C20砼消力池,长10.0米,深0.5米,消力池后为C15砼海漫及防冲槽,长分别为10米、7米。闸室上部上游侧布置启闭机房及闸门室,后侧为宽7米的交通桥,桥面高程3.54米,交通桥上部高程8.54米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长×宽42.2米×8.1米,屋顶12.04米。管理房为钢筋砼框架结构。该水闸合同工期8个月,要求在4月15日前必须完成水下工程施工。根据公司安排,我参加了该工程的施工监理,根据该水闸的监理工作经历,结合以往水闸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情况,谈谈水闸工程的施工监理。
一、事前控制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进场后的主要工作有: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项目划分、下达进场通知、审查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承包人上报开工申请和下达开工令等。1.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规划为重中之重,它是监理工作的准则和依据。规划的编制要参照国家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监理规划要对工程概况及内容、监理工作目标、监理部组建、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合同和信息管理等问题进行说明。2.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依据监理规划和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要对工程概况及内容、监理职责及其“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作详细说明,本工程监理细则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部分做了非常详尽的描述。3.施工测量及施工放样测量。施工的先期测量属于事前控制,本水闸工程的先期测量非常重要,精度要求非常高。首先检查承包人的测量仪器是否通过计量检测部门校订过,要求有检测部门的检测证书。其次监理派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跟踪检测,重点跟踪检测全部的控制点,抽检30%细部点,以求控制达到测量精度要求。
二、过程控制
1.安全控制。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安全作业规程,制止一切不文明的施工活动,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制止和惩罚各种违背安全生产和不文明的施工行为。分析施工单位重要施工工序、危险点,重点抓好事前控制,做好各项施工的安全预防工作。监督重要工序、重大项目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万一发生了安全质量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控制工作,实现零事故。
2.质量控制。监督施工方进行土样采集,进行压实度检测。并根据地质条件报告进行基础处理。可采用混凝土灌注桩进行基础处理。水闸底板是关键部位,其混凝土浇筑量大,在开仓前各方面要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施工的连续进行。且要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仓。浇筑时,现场监理机构要派专人实行旁站监理。
3.进度控制。首先明确工期要求,并考虑因为天气等特殊原因的误工时间,来掌握工程进度。根据已批准的施工施工总进度计划控制工程总工期。由于广东省的汛期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且汛期经常有台风和降雨,水位较高,不适宜水下工程施工。要求本水闸在汛期前必须完成水下工程、闸门安装就位。针对工期紧张这种情况,监理部除经常核查施工单位的资源投入情况外,还每月认真对照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如果工期滞后,书面承包人编制赶工计划,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并监督执行。另外,监理部还严格控制各节点进度,例如要求11月20完成桩基施工、1月15日完成闸室底板浇筑、3月15日所有闸顶高程以下混凝土要浇筑完毕等。到4月15日,水下工程基本完成,进度控制目标得到实现。
4.投资控制。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之间的偏差,然后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计量的项目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
三、事后控制
单位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对其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再向监理机构提交《验收申请表》,监理机构将组织发包人、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对其外观、几何尺寸、内在质量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以及质量验收签证、检验、检测资料审核。对存在缺陷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修复完善;不合格或者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将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罚,应处罚的罚金,监理机构将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合格的工程及时组织验收。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理;监理责任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hase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not only to ensure the fulfillment of quality, progress, investment three control, and to safety work control, and safety control is the basis for the control of three, for this, for the supervision enterprises to perform supervision contract » « must perfect the securi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improving the security supervision method, for safety monitoring work.
[key 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Safety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y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的中心工作。监理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后组建项目监理部,委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时,就明确项目监理部的工作重点为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从进驻施工现场开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制定«监理规划»中就必须包括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对大型建筑工程、特殊工程、重点工程等应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同时完善安全监理体系、明确安全监理职责、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为顺利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奠定基础。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得到全面推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认识到:抓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不仅是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障,也是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和发挥投资效益的基础。安全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等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体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表现出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如何搞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每个监理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
1安全监理的定义
所谓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安全监理行使委托方赋予的职权,属于安全技术服务,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评价、监控和监督,降低风险度。
2安全监理的任务
安全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委托,按合同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监理人员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3.1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事前控制
3.1.1编制监理规划时必须包含安全监理专项内容
监理企业应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实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并纳入«监理规划»之中。包括配备合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结合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措施等。
3.1.2编写«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各种«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进行审批,确保细则的可操作性。
3.1.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完善
施工单位自身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能力是施工安全的基础保证。因此安全监理的重点首先是敦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要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主要应核查如下内容:(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检查制度;(6)安全事故报告制度;(7)现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1.4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项目监理机构要严把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审核关,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在施工组织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不能同意动工;项目监理机构要把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以及重要作业的施工方案的审查关,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第一是审查施工企业内部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第二是审核要以规程、规范为依据,并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三是审查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质性内容是否满足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实施,对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重点监控,实施必要的旁站监理。
3.1.5巡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要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其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3.2做好安全监理事中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3.2.1监理单位要尽快提高安全监理能力
关键词: 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建设资源配置制度体系现场管控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作为直流特高压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要组建强有力的监理项目部,配备完善的资源。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项目部成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带领下,围绕监理工作目标,从监理项目部内部和对工程现场管控等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一系列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从而顺利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本文将对此做一介绍,旨在抛砖引玉,以便在今后能进一步提高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
1监理项目部资源配置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期限实施监理服务工作,监理项目部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和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建立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成立之后,在资源配置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方面重点做好了如下三点工作:
1.1 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与管理
决定现场监理服务质量的第一核心要素就是监理人员,其数量、素质直接影响到现场监理服务水平。在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中,本着“机构简捷、层次分明、目标明确、职责到位、搭配合理”的原则,首先组建了强有力的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监理项目部人员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投标承诺,监理单位及时正式发文任命了总监理工程师,并报建设管理单位备案。
(2)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部配置了土建、电气专业副总监理工程师各1名,以便更好地满足特高压工程现场监理的需要。
(3)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部配置了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满足任职条件,并且具有丰富的安全监理工作经验。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部配置了土建监理工程师3名、电气监理工程师3名,他们都为年富力强,具有大型工程项目监理经验的人员,作为现场开展监理工作的中坚力量。
(5)造价工程师:监理项目部按照要求配置了1名造价人员。
(6)监理员:针对本工程建设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监理项目部配置了安全监理员1名,土建、电气专业监理员各2名。
(7)信息资料人员:监理项目部按照A\B角的理念,配置了2名信息资料管理人员,以便做到工作的无缝隙衔接。
监理项目部在满足工程对监理人员数量需求的基础之上,更加关注监理人员的素质。为此,监理项目部把强化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放在了重要位置,并主要从进场培训和过程培训两方面进行。
(1)重视进场培训:监理项目部的岗位培训按照“分层次、按批次”的步骤和“有重点、有针对”的要求进行。总监主持对全体新进场人员进行监理职业道德、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主要工作制度及施工合同等相关内容的技术交底;组织开展针对直流特高压工程的专项技术培训,强化监理人员对直流特高压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安全监理工程师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好对全体人员的安全知识技术交底和培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对本专业内监理员做好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专项培训。
(2)强化过程培训: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项目部要密切上级下发的文件以及最新行业规范等内容,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并做好学习培训记录。
通过进场和过程培训可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强化监理人员责任,熟悉监理工作流程,掌握监理工作方法,为出色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奠定基础。事实证明,这种数量上的合理搭配和素质上的强化提升,为出色地完成监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1.2 监理项目部设备配置与管理
监理项目部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以及工程建设实际进展情况,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工具、办公设备以及交通工具。监理项目部设备配置的数量、型号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监理规划中明确。配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工具要在有效期内,并且应该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检测。另外,监理项目部设备要有内部管理台帐,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做到动态化、标准化管理。
1.3 监理项目部技术标准配置与管理
技术标准是监理项目部开展现场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为此,监理项目部应该在工程实施前根据电压等级、工程实际情况以及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等,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规范和标准,建立监理项目部技术标准目录清单,并配备相应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文件。监理项目部配置的技术标准应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标准及文件、建设单位规定及文件等三大部分。
监理项目部配置的技术标准必须有对应的管理台帐,明确注明文件的来源,规范借阅使用流程。另外,还要跟踪做好动态管理,以保证使用最新版本。
2监理项目部制度标准化建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监理项目部制度标准化建设是确保监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的关键。为确保监理项目部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和职责,规范、明确各专业监理人员的行为,营造和谐融洽的监理工作氛围,监理项目部着重做好了内部管理和工作两方面制度的标准化建设。
2.1监理项目部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化建设
监理项目部内部管理工作制度直接影响到监理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在此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发挥监理人员的主动性,并高度重视与山东诚信监理公司的企业文化有机统一地结合。监理项目部建立起了宿舍管理、伙食管理、休假管理、考勤管理以及车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以上制度的建设既规范了监理人员的日常生活秩序又增强了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营造出了一种和谐融洽的工作生活氛围,这对监理工作的开展大有裨益。
2.2 监理项目部工作制度标准化建设
为确保监理人员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职责,承担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和职责,规范、明确监理工作中的职责、标准工作内容、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本监理任务,必须要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制度标准化建设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造价管理制度以及技术管理制度5个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主要有: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监理项目部人员培训管理、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查、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管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及复验、单位工程动工条件审查、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工地例会及纪要签发、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以及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共10项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安全监理交底、安全工地例会、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安全巡视及旁站监理、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及备案、测量计量器具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作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监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共12项制度。
(3)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有: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施工项目部选择的试验室资质认可、设备材料及构配件质量检验监理工作、见证取样及平行检验监理工作、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工作、调试质量验收监理工作、以及重点部位旁站监理工作共7项制度。
(4)造价管理制度主要有:投资(造价)控制监理工作、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2项制度。
(5)技术管理制度1个:施工图会检监理工作制度。
3监理项目部现场管控的标准化
“四控两管一协调”是监理的主要职责,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监理现场管控的标准化。监理项目部在现场管控方面应着重从如下几点开展:
3.1安全控制
监理项目部应把安全控制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时刻绷紧安全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六化”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控制工作。
(1)明确安全控制工作目标:监理项目部根据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大纲的内容,明确监理项目部的安全控制工作目标。
(2)编制审核安全技术文件:安全技术文件是指导监理项目部开展好安全工作的关键。监理项目部既要精心编制好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监理安全文件,还要认真审查施工项目的专项安全技术文件。监理项目部在审查施工项目部安全技术文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以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的形式反馈,并做好跟踪监督。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项目部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审核通过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监理随机检查工作,重点督查施工项目部开展的“六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4)强化安全过程控制:监理项目部的安全过程控制手段主要包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签证、安全巡视、安全旁站、安全检查、安全会议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专题活动等。监理项目部在进行安全过程控制的过程中,要注重留有记录,实现“痕迹管理”。
3.2质量控制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监理项目部要牢固树立起质量精品意识,做好“事前精心策划、事中用心控制、事后专心总结”3 个环节的监理控制,根据“4M1E”质量管理法做好对“人、机、料、法、环”5大质量影响因素的控制,履行监理职责,实现监理质量控制目标。
(1)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监理项目部应根据监理合同相关内容及建设管理大纲有关要求,在监理规划中明确本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目标。
(2)编制审核质量技术文件:监理项目部应由总监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和工程创优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等技术文件。监理项目部要做好对施工项目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创优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以及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工作,及时把监理审查意见以监理文件审查记录的形式下发,并做好跟踪监督完善。
(3)做好质量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过程控制是实现监理质量控制目标的关键所在。质量过程控制中,监理项目部应严把图纸会检关,认真测量复核放线成果,做好进场原材料的见证取样及送检,严格履行设备开箱验收程序,全过程旁站关键重点部位,加强日常巡视,认真按照程序做好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质量通病防治及标准工艺的应用落实情况。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项目部整改闭环。
(4)做好质监配合工作:监理项目部要根据质监大纲,配合质量监督站完成各阶段质监工作和有关质量问题的整改闭环。
3.3进度控制
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监理项目部在进度控制工作中,重点抓好如下4点:
(1)监理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工程里程碑计划编制一级网络进度计划,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二级网络进度计划。
(2)工程开工前及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积极与设计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关键路径上的图纸按期或提前交付。如有必要则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汇报协调解决。
(3)在工期紧、任务重的形势下,监理项目部组织排定了专项进度计划,按照“日协调、周平衡、月攻坚”的原则,将施工进度直接控制到天,控制到施工班组,控制到每台施工机械,随时掌握工程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强化过程控制,监理项目部要监督协助施工项目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现场资源配置。检查施工项目部现场人力、物力的投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3.4造价控制
监理项目部造价管理的职责范围主要涉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总结评价阶段,主要工作是进行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审核、工程变更费用与索赔费用审查、工程结算审核和造价管理总结等内容。
(1)造价策划工作:监理项目部要在监理规划中明确造价管理的内容;收集造价管理方面的基础资料;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制的工程资金使用计划报审表,并报业主审批。
(2)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审核:监理项目部要认真审核施工项目部工程预付款报审表,并报业主审批;根据清单报价和设计图纸对已验收合格的工程实施工程计量;审批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款报审表,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并对工程付款情况接近性汇总登记;依据有关合同规定审核其他费用付款申请。
(3)工程变更费用审查:依据施工合同及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审查变更费用预算,支付前审查变更费用结算联系单;依据工程变更文件对工程量实施计量,并共同会签工程量签证单;审查施工项目部填报的工程变更、签证汇总表。
(4)工程索赔费用审查:依据施工合同审核费用索赔申请,提出监理书面意见和建议,报送业主项目部。
(5)工程结算审核:依据施工合同审核施工项目部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表,提出监理书面意见和建议,报送业主项目部。
(6)工程竣工结算配合:协助业主项目部整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完成竣工结算报告。
(7)造价管理总结:在监理工作总结中对造价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并整理归档造价管理的相关资料,配合业主项目部进行造价分析并提供基础资料。
3.5合同及信息档案管理
(1)合同管理:监理项目部要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有关合同为依据,在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2)信息档案管理:监理项目部严格按照档案归档率100%,资料准确率100%,案卷合格率100%的要求认真做好了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工作程序化,资料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档案数字化。以更高的标准,更细致的要求,更规范的管理,为直流工程保存一套齐全、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资料。
3.6工程组织协调
工程组织协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监理项目部要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了解掌握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以有关合同和相关规定为依据,从工程建设大局出发,以理服人,有理、有据、有节准确恰当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 结语
当前,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兴未艾,监理项目部实施标准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当然,在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更深层次的认识与理解、执行与落实还需要不断地总结提炼、努力实践。今后,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改进,进一步丰富完善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建设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水平。
5 参考文献
[1] DL/T 5434-2009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