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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中职会计教学现状的思考
中职会计教学曾经在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辉煌的成果,为社会输送了许多的人才,为推进我国企业的会计工作做出了许多的贡献。然而当前的会计教学中却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专业课程设置需要改善
当前的会计专业的课程设置还有着很多不尽合理的地方,使得会计教学的效果得不到有效的保证。有很多与会计专业关系不大的课程都在会计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占用了很多本就显得不足的教学时间。同时,现在的中职学校的会计专业课程设置有很多基本都没有体现该专业的职业教育特色,有的中职学校所进行的课程设置基本都与大专院校相同,过于复杂的课程设置会严重的影响到学生学习会计的兴趣,也会造成大量课时的浪费。[1]
(二)没有一套完善的教学理论来作为支撑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意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在不断的发展更新,各种会计新业务、新制度、新准则不断出现,然而现有的中职专业的会计教材却又很难跟上时展的步伐,最后使得教材不能与最新的社会现状相匹配,停留在原基础上,最后使得教学内容滞后,培养出的会计人才不能够很好的适应会计岗位的新需求。
(三)理论与实践不能够有机的结合
如今很多中职学校中的会计专业教学都是“重理论,情实践”,不能够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的结合。有一些学校没有充分的认识到技能实践对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性,使得很多实践计划都不能够有效的实施。很多学校都只有在学生临毕业的时候才会组织一次模拟实习。然而在这个时候,很多学生的主要精力已经不放在学习上,而是在关心今后的就业,在实习的时候根本不认真。而且因为财会岗位比较敏感,很多单位都不愿意承担财会教学的实习任务。即使是提供了实习机会,也只是流于形式。正是因为如此很多学生在学校的时候只能够学习到一些理论知识,但是对于实际操作却是一知半解决。
(四)教学方法陈旧
如今的会计教学基本都是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辅”,课堂是教师的主宰,教师说什么就是什么。正是因为这种情况的存在,一些教师喜欢采用“满堂灌”的方式,对课本知识照本宣科,没有重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也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教学的过程中,仍然是喜欢采用“一块黑板,一支粉笔”的教学方式,不能够有效的利用各种先进的现代教学设备进行辅助教学。
二、对中职会计实现有效教学的方式的思考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去积极的思考应该要采取怎样的教学方式来提高会计教学的有效性?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强化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
首先是加强校内的实训。学校必须要根据会计专业的实际要求与市场对会计人才的要求加强对学生的操作技能的训练,让他们掌握初步的实际操作技能。学校要为会计专业的实训提供一定的条件,以便于实训的开展。校内模拟实训主要可以分为阶段性模拟实训和综合性模拟实训。其中,阶段性模拟实训是对学生的单项技能进行训练,通常情况下都是在学生学完基础会计或财务会计后开展的。综合性模拟则是要求学生能够在没有任何的文章说明的提示下独立的完成对供、产、销整个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账务进行处理并进行财务分析,让学生能够养成账务处理和财务分析的行为意识。这个实训则是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一般都是在学生外出实习前开展。通过这两种校内实训的开展,可以有效的缩短学生所学习的理论和实际操作之间的差距。在开展手工模拟的基础上,还可以开展计算机模拟,让学生具备初步的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让他们体会到计算机的巨大作用
其次是与校外的企业开展合作,让学生能够参与到实际的操作实践中。这一个环节的实训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这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能够适应社会的需求。为此,学校必须要努力的从经营管理模式、人才交流、技术效益等多个方面与企业进行交流、磋商,最后使得企业与学校能够形成一种互补不足、资源与信息共享的良好校企合作关系,从而能够为校内的学生与教师提供一个坚固的实训平台。通过企业所提供的场地、设备、技术等各种资源,能够让学生的视野变得更加的宽广,让他们可以接触到一些在学校中所无法接触到的更多、更广、更复杂的会计信息,并能够及时的了解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学校可以更加准确的了解企业的需要、社会的需要,从而对自身的课程设置等进行改进,使得办学能够更加的明确、现实,更有针对性,从而能够更好的为企业、社会培养出合格的人才。
(二)采用多种教学方式,优化课堂教学
在教学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方法来激发出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课堂上的师生双向互动,使得课堂教学能够更加的高效,同时还能够促进学生的能动性和独立性的发展。[2]
1、案例教学法
在中职会计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效果显著的教学方法。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坚持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的结合。正因为如此,在进行会计教学的过程中,利用大量的案例,让学生在对案例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通过对案例中所体现出的问题进行解决,从而让他们能够对课堂教学内容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知。对学习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点,都通过实际的会计案例来进行分析与运用,可以有效的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并让他们能够主动的参与到学习中去,加强他们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同时还可以对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有效的培养,为他们今后能够将所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中去打下良好的基础。
2、互动教学法
对一堂课进行评价,需要对学生是不是真的“动”起来了进行考察。这里的“动”必须是出于学生本人的学习动机的需要,而并非是毫无意义的“动”。动机可以是学生自发产生的,也可以是经过教师引导诱发的。只有有了足够的学习动机,学生才会主动的去进行学习,从而能产生学习的困惑与交流的渴望,以及与他人合作的需要,进而产生出“生生互动”、“师生互动”。要实现课堂上的互动,就必须要建立在以学生为中心的动机需求之上。教师应该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对学生进行引导,让学生能够主动的提出、探究并解决问题,同时还需要营造出一个民主平等、和谐融洽的课堂学习氛围。
3、启发教学法
关键词:会计学专业;发展趋势;面对问题;策略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社会对于会计学专业的人才需求不断增加。会计学专业主要包括信息会计学、微观控制跨境学、宏观控制会计学等几个部分。随着该专业教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会计学的未来发展方向呈现新的趋势,但与此同时,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会计学要结合时展特点,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教学,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会计学发展趋势及其面对问题
(一)信息会计学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组成更加复杂,传统的会计信息处理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面对新的经济发展环境的挑战,会计信息系统结构只有实现自身的不断优化,完善自身的会计处理方法,降低成本,才能适应会计发展的需要。纵观当前的会计准则,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面对当前更加复杂化的市场经济发展,其必须要不断完善自身的会计处理方式。不断优化会计信息生成的内部环境以及外部环境,建立健全会计专业团队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市场主体环境的优化。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作为制度管理的对象,即会计专业人员,企业要注重其的专业发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一直都是市场经济发展以及竞争的关键因素,面对信息化时代的挑战,企业只有不断加强会计信息人才的储备,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落实到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中,会计学要加强对专业学生信息会计处理能力的培养。
(二)微观控制会计学发展
微观控制会计学的发展要立足于现当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基于学科建设的角度出发,其发展速度远不如学科实践的发展。因此,只有建立健全控制会计学体系,才能不断推动我国会计学的发展。除此之外,企业的筹资活动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建立高效的筹资管理模式才能实现内部管理职能的完善。外部环境主要是指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甚至决定着企业能否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微观控制会计学的实践专业性要求要严格把控其控制程序的研究,以提高微观会计学控制的有效性。对于微观控制会计学来说,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并且将其作为控制程序以及控制方法选择的首要准则,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选择匹配度较高的程序,避免因为研究理论与实际发展不相符而产生问题,最终阻碍了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宏观会计控制学发展
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要在审计准则以及会计信息评价不断完善的基础之上,以此来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审计质量。虽然当前的审计准则建设处于一个良好发展的状态,但资本市场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只有加大对审计质量的投入建设,才能确保未来我国审计工作的高效高质,为快递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为了充分体现审计工作的公平客观性,要改变与其他相关机构相互依存的现状,。不科学的会计信息会直接扰乱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而信息传播的源头就是审计工作人员,其主要负责会计信息的质量检测,所以具备了第一手的会计信息资料,为了稳定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实现审计质量控制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会计学创新发展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一致的发展目标、提高会计学的针对性
基于会计学的角度来说,其最终的发展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经济效益以及企业的价值不断增长。因此,要建立一致的发展目标,而与发展目标所相对的个体就是具备监督反映职能的相关部门以及具备预测以及控制的会计,两者要实现有效的结合,以达到会计学最终价值的最大化。
(二)契合服务对象、增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由于会计学的服务发展方向是面向外部的,导致其服务难度比较高。就应用会计学来说,财务报告可以为其自身的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这就要求会计学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指导作用。除了自身所具有的指导作用,会计学的另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财务管理。总的来说,不管是对外服务的财务报告,还是专项与企业自身发展的财务核算监督管理,都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履行职能,两者的服务对象是各具特点的,但两者不能孤立发展,只有实现服务对象的相契合,两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才能增强自身的经营管理服务能力。
(三)实现资料来源的交互性、其他财务管理的准确性
会计学的有效运用能够充分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以便于决策者能够做出更加准确的决策。通过获取相关的资料,主要是财务信息以及与其相关的非财务信息资料,其内容的准确性直接决定了决策者最终管理决策的准确性。作为财务会计,其在向对方提供财务报告的过程中,要实现资料收集来源的交互性,其直接的对接对象就是管理会计,因此,管理会计最终结果分析的正确与否也至关重要。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新的社会发展环境下,為确保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发展,作为未来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力量,要通过正确分析掌握该专业正确的发展趋势,正视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中所要面对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会计学专业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进梁.发展会计学初探[J].财会学习,2017(16):153.
[2]曹伟.会计学科的发展瓶颈和发展建议[J].财会月刊,2017(01).
一、发展动力:会计管理实践的客观要求
发展是21世纪中国会计科学的永恒主题。21世纪中国会计科学发展的最大动力是来自于会计环境的变化,而在会计环境中对其影响最大的则是经济环境与科技环境。从经济环境上看,已经初具框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将会通过不断的调整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从而对20世纪所形成的会计管理科学的基础理论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二、发展目标:会计科学体系的创新
不断拓宽会计理论研究领域并进行会计理论的创新,既是推动会计科学发展的动力之一,也是每个会计理论工作者的义务。在会计理论研究中,如果我们依据会计的发展趋势,运用不同的方法,采取不同的思维方式,可以产生不同的研究构想并形成新的研究命题。
三、发展观念:会计科学范围的拓展
确立正确的会计科学发展观念是中国会计科学在21世纪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由于现代社会经济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生产越来越专业化与集团化,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不同类型经济科学的研究对象也应当随之分解与细化,从而使得经济科学的分支学科越来越多。与经济科学的这种发展趋势相适应,今天的会计科学已经逐渐成为一个学科林立且拥有一百多个分支学科的庞大的科学体系。
四、发展方式:会计科学研究方法的结合运用
在会计科学的发展上,研究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会计科学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率,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科学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在中国会计科学得到迅速发展的20世纪,在会计研究方法上重演绎、重抽象、重定性、重逻辑思维和推理的研究定式起着一定的主导作用。由于会计理论的研究手段和研究方式相对较为滞后,因而会计理论工作者基本上是处于一种个体性劳动和个体操作的状态。加上研究信息传递方式上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成果在不同研究人员之间的相互沟通与运用,由此而导致研究内容上重复性劳动也造成了一种研究资源上不应有的浪费,从而对会计科学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21世纪中国会计科学发展的基本方式就是应当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注重各种研究方法的有机结合,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认识定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的利弊,处理好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首先,应当强化定量研究方法的运用。这就需要全面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定量分析方法的作用,正确地使用定量分析方法。
其次,是应当坚持运用科学抽象的方法对与会计有关的经济事项进行定性的理论分析,恰当地将规范性理论分析与实证性数量分析方法有机结合。
五、发展道路:会计科学的科学化、国家化和国际化
与中国的会计改革与发展模式的基本目标相一致,在21世纪中国会计科学发展道路的选择上,应当紧密结合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实际进程,以科学化为基础,以国家化为起点,以国际化为方向,以使其能够有机地溶入国际会计科学发展的大潮流之中,使之真正成为国际会计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会计科学的科学化是客观要求。会计科学发展上的科学化内涵为:一是会计科学学科体系内部结构的合理化;二是各具体会计学科的会计理论系统化;三是会计方法系统化,即指有一整套完整的方法程序对会计信息进行搜集、加工和处理,有合适的标准对其有效性做出判断;四是会计操作手段现代化,即达到人工系统和电子系统的有机结合,且能使会计操作技术工具标准化;五是会计管理体制定位化,即指会计管理模式和会计人员的身份能够正确合理地定位,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设置有管理要求与功能基本一致的会计工作岗位,会计人员职务设置统一;六是会计法规体系配套化,即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会计法规体系;七是会计教育体系完善化,即形成一个不同级别、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目的的会计教育体系;八是会计研究方法规范化,即做到实行规范化的研究过程和规范化的研究方法。
首先,项目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项目教学过程是每个人进行创造和实践的过程。在项目教学实践中,无论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何,整个过程的参与使学生可以经历项目实训过程中的艰辛与快乐,进一步培养学员们的创新能力,教会学员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因此,充满挑战性的项目实践活动将引起学员们的兴趣,并吸引其投入到学习中。
其次,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开展会计实践教学项目教学根据社会对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的实际要求以及操作要求,进行理论与实践的科学有效的结合,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组织能力、适应能力、协调能力等职业素养。通过学生分组合作行动,实践教学,培养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生存能力和学习能力。
第三,可以使课堂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会计实践教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项目教学法,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情境”“合作”“对话”“意义建构”等活动,主动建构知识,能够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员对会计培训内容的学习积极性,并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项目教学法具体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
项目教学法基于现实的工作过程来进行教学资源的挖掘,教师应注重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情况的结合。中职学校的学生在进入财会专业进行继续学习时,并不代表其一开始就具备进行财务会计实践能力,教师需要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学习理论知识,并且在进行实际训练时为学生选择与其所学的理论知识及实际的会计操作水平相适应的项目。因此,教师在设计项目教学方案时一定要明确教学步骤,分层次,由浅入深地向学生传授知识。
三、完善项目教学法的建议
在实际的教学中,项目教学法的确收到不错的效果。然而,项目教学法也对中职会计教学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对教材、教学设备和教师的教学理念及方法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项目教学的科学有效性,中职学校必须指派教师到相关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材的重新编写,设计出适合本校研究项目的教材;其次,建设实训场所,配备教学设备,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并对教学人员进行培训,并让其到企业进行短期的学习。由此可见,项目教学法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还可以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四、总结
【关键词】会计法;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教师主导型;学生主导型
会计法是一门会计学和法学相交叉的应用性学科,不仅要求学生掌握较扎实的会计学知识,而且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还要求学生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会计法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会计法并非民法、刑法等必须学习的主干课程,只是一门较为冷僻的部门法,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还有这么一部法律;但对于会计学专业的学生而言,会计法则非常重要,是必须掌握的重点课程,所以会计专业必须比法学专业更重视会计法的教学工作。但是,由于会计专业的学生往往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难以理解和掌握会计法的调整对象、法律效力、基本原则、法律关系等高度概括的法学基本概念和抽象的会计法律条文,更兼在校学生一般缺乏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较弱,难以达到利用所学会计法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笔者认为,如果适时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到会计法的教学工作,将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
一、案例教学法概论
从会计法的角度来看,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在会计法的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剖析典型的会计法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抽象的法律条文,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律条文的内涵,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的源头可追溯至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启发式问答法,他的学生柏拉图将苏格拉底的启发式问答法编辑成书,通过一个个具体故事来说明抽象的道理,后人将这种教学方法称为案例教学法。学界公认,案例教学法真正作为一种正式的教学方法被大量应用肇始于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兰德尔在1871年出版了第一本典型案例合集——《合同法案例》,用判例教材取代了通行的教科书。[1]案例教学法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很快为其他法学院所效仿,时至今日,使用案例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职业训练,已成为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作为一种被证实为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法学、医学、管理学、教育学、军事学等各个学科的教学工作中。
然而,在会计法教学工作中有无必要引入案例教学法尚存在一定争议,持不同观点的人认为,案例教学法不适宜在会计法教学中推广。其一,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教学方法的差异。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主要采取案例分析法的教学方法,英美法系是判例法系,法院生效判决确立的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判例汇编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对象,学习从判例中提取法律原则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所以在英美法系国家采取案例教学法是顺利成章的,且英美法系国家法学教育的层次较高,仅在研究生阶段开设法学专业,学生素质较高,案例教学法也容易取得效果。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主要采取讲授法律条文的教学方法,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国家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典是正式的法律渊源,成文法典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对象,掌握抽象的法律条文是学生首要的学习目标,所在大陆法系国家采取课堂讲授是主要的教学方式,这样可以系统完整地把法学知识传授给学生。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会计法属于成文法,显然应该主要采取课堂讲授会计法律条文的教学方法。其二,法学专业与会计专业培养目标的差异。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合格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掌握一定的司法实务能力对法学专业学生至关重要;而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合格的会计从业人员,会计知识才是会计专业学生安身立命之本,会计法律知识属于从属地位,很多会计专业学生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接触有关会计法的司法案例,所以对会计专业学生而言,采取案例教学法实无必要。
笔者认为,在会计法教学中应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法。其一,在大陆法系国家学习研究案例亦有重要意义。大陆法系国家虽然不承认判例是法律的渊源之一,但并不能否认判例在司法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法律条文的有限性和滞后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涵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判例有助于弥补成文法的上述缺陷。在德、法、日等成熟大陆法系国家,上级法院的判例在指导下级法院方面同样也发挥着先例作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虽起步较晚,但一直非常重视判例的作用,最高院公报每期都会刊登典型案例,最高院在2011年12月20日首度公布了四个指导性案例,显示出案例必然将在我国司法活动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故在会计法教学工作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是大势所趋。其二,会计法律知识对于会计专业学生同等重要。对会计专业学生而言,会计法律知识与会计专业知识同等重要,会计法的调整对象是会计行为与会计关系,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等各种会计行为都要受到会计法的制约,如果轻视会计法律知识,违法实施会计行为,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掌握一定的会计法律知识必不可少,采用案例教学法有助于会计专业学生掌握会计法律知识。其三,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会计法不仅内容包罗万象,除了《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外,还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中的会计法规范,而且具有丰富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如果仅采取通常的课堂讲授方式,难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引入案例教学法,通过典型生动的案例来阐述抽象的法律条文和晦涩的法律知识,启发学生思考,激发学生兴趣,将有利于最大限度提高教学质量。
二、会计法教学现状
由于对案例教学法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我国会计法教学采取的主要还是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方式,即使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案例教学法,但由于经验欠缺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其结果导致学生的会计知识和法律知识脱节,理论知识与会计实践脱节,不能达到会计法的教学目的。
第一,以课堂讲授的灌输式教学方式为主。中国传统教育历来采取的都是以课堂讲授为主的灌输式教育方式,不独会计法教学。在这种教学方式下,教师按照教材编排的会计法知识的先(上接第300页)后顺序,首先讲授会计法的基本理论,如会计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原则、法律关系、地位与作用等,然后逐条讲授《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会计法律规范。在这种教学方式下,教师完全处于主导地位,是教学活动的中心,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掌控者,学生则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很难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这是一种典型的听、讲、记的单向模式。这种教学方式往往是教师大搞一言堂,在课堂上讲得津津有味,自我感觉良好,但学生却是昏昏欲睡,消极应付,教与学两张皮。由于我国属于成文法系,这种教学方式有一定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学生迅速掌握必要的会计法知识,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过于强调知识灌输和理论学习,忽视了会计法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忽视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这种满堂灌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由于在学习的过程中只接触书本和法律条文,脑海里只有僵硬的法律条文和书本知识,没有养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不知如何把所学会计法知识运用在会计实践中,无法适应会计实践中的千变万化,成了灌输式教学方式和应试教育的牺牲品。因此在会计法教学工作中引入案例教学法,进行必要的教学方式改革势在必行,从培养学生的应试教育转到培养学生的素质教育,从注重对学生会计法知识的传授转到注重知识传授和培养创新实践能力并重。
第二,案例教学尚存在诸多不足。部分会计法讲授教师已经注意到单纯采用课堂讲授方式的弊端,在采用案例教学方式上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但由于经验欠缺和实践不足,目前在会计法教学工作中已存在的案例教学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其一,案例选取草率。选取好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前提,由于重视程度不足,兼获取手段有限,一些教师选取的会计法案例陈旧混乱、缺乏代表性,有些案例甚至从报刊、杂志上剪裁而来,这样的案例内容往往经过加工,缺乏必要信息,难以从专业角度作出分析和判断。以这样的案例作为载体用于教学,除了满足学生的好奇心外,难以引导学生深入思考问题,甚至会导致学生误入歧途。其二,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一些教师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经常在讲授某一理论或法律条文后,便简述一个案例,这个案例通常是为了证实讲授内容已经过故意改编的教学案例,案情高度概括,重点突出,教师预先明确知识点然后再提问学生,学生自然会运用所学理论来解释案例。举例教学虽然也在课堂上使用案例,但这并不是真正的案例教学。案例教学重在培养学生会计法律思维,重在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而不仅仅是为了验证教师所讲内容。其三,教师角色错位。一些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时,由于灌输式课堂讲授惯性思维的作用,仍习惯于将自己作为主导地位。案例由自己事先选择,分析内容由自己事先设计,要么不容学生讨论,要么讨论走过场,案例讨论最后变成教师一个人的独角戏,学生聆听教师的精彩分析。这样的案例讨论,学生学到的仅是这个案例的个案解决办法,而没有学会教师分析案例的思路和方法。这是因为教师将自己分析案例的思路所走过的弯路忽略了,仅仅保留了正确的思路过程,学生只知道了结果,并不知道过程,就难以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
三、案例教学法在会计法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针对会计法教学实际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讲过长期摸索,并结合会计法的教学实际,在汲取他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在会计法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法的几点体会,以供大家参考。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的目的并不是为学生走向社会如何操作个案提供模板,而是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所以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是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案例教学法的展开应围绕这个主要目的进行。
第一,变教师主导型变为学生主导型,合理安排设计案例教学法的具体流程。如前所述,目前在会计法教学中实施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是教师主导型的,由于学生参与程度不高,这种教师主导型的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相当有限。学生上课时只是被动接受教师对某个会计法案例所作的介绍、分析和判断,没有作为真正的角色参与进去,案例讲解完毕,学生可能会很快忘记案例所涉及的基本知识点。所以如果想要真正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必须变教师主导型为学生主导型。所谓学生主导型的案例教学法是指由学生选取案例资源,由学生分析和讲解案例,并由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学生在案例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案例教学法。[2]学生主导型的案例教学法主要由以下几个具体步骤:其一,案例选取。案例必须是真实存在的,由于学生经验不足,教师可指导学生选取最高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等最高院刊物上公开的案例,其次可考虑省级法院、中级法院司法公开的案例。案例还应该与特定的会计法学理论和会计法律知识点存在相当的关联度,案例的选取过程本身就是对学生相关知识掌握程度的考验。其二,案例分析。学生应以小组为单位对所选取的案例从事实及证据认定、具体会计法律知识点适用等争议焦点进行深入思考和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教师应积极解答学生在分析案例时产生的各种疑问,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但教师不能表明自己的观点,以免影响学生自己的判断。其三,案例讲解。案例分析过后,每个小组应推选一名学生代表主讲本小组对案例的分析和判断,特别要阐明该案例的核心事实、所涉及会计法知识点,明确提出对案例的处理意见,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适当引导,帮助归纳学生的观点。其四,案例讨论。不同小组之间、主讲学生与非主讲学生之间应围绕案例讲解过程中产生的焦点问题进行讨论,讨论尽量采取自由发言的方式轻松进行,学生的观点越是不同,讨论的越是激烈,对学生的启发就越大。教师应尽量引导学生围绕会计法律知识在案例中具体适用展开,并对学生争议问题明确表明自己的看法,但应最大限度尊重学生对争议问题的不同意见。
第二,将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方式相结合,不放松对会计法基础理论知识的讲解。案例教学法虽然能够启发学生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能力,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教学方法,同样存在一定的弊端。其一,案例自身存在局限性。案例教学在传授学生知识上缺乏系统性,局限于案例所涉及的会计法律知识,这种知识往往是片面的和孤立的,不利于学生全面掌握会计法律知识,因此单纯的案例教学法并不能给学生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学习平台。其二,案例教学复杂费时。案例教学需要学生事先选取案例,事中分析讨论,事后还要进行总结,费时费力,所花费时间要远高于课堂教授教学,特别是会计法知识点众多,授课时间有限,不可能完全采用案例教学法。故笔者认为,一方面,必须将案例教学法与其他课堂讲授等教学方式结合起来,实行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在会计法基础理论上宜采取讲授式教学方式,在疑难会计法律条文上宜采取案例教学法,两者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各自长处,提高教学质量。另一方面,不能放松对会计法基础理论知识的讲解。理论教学是实践教学的先导,实践教学是理论教学的检验。案例教学不能取代基础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单独存在,案例只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会计法学理论和会计法律知识,学生没有一定的会计法基础理论知识,案例教学法将无法实施,所以教师不能放松对会计法基础理论知识的讲授。
没有任何两个案例会完全相同,任何一个案例都不会只涉及一个知识点。真实存在的会计法案例内容包罗万千,既包括会计知识,又包括法律知识;既包含实体法因素,又包含程序法因素;既涉及事实认定问题,又涉及法律适用问题。教师讲授的案例犹如行军布阵所用阵图,阵图背的再熟也不能保证每次打仗都打胜仗,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学生所要学会的并非仅是个案的解决方法,而应掌握分析案例和解决案例所涉及问题的方法。与英美法系国家流行的案例教学法相比,目前我国案例教学法在会计法中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且有关会计法的案例较为少见,所以需要教授的会计法的教师不断探索和努力,才能逐步提高会计法的教学质量,才能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会计人才。
参考文献
[1]韩大元,叶秋华.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学教育论文集[A].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