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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区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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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区域评估

文物保护区域评估范文第1篇

关键词:泉州 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成长 保护

1、引言

伴随中国的快速城市化,许多城市短期内得到迅速成长与扩张,由于城市的盲目扩张,城市传统文化资源破坏,传统城区衰落,许多城市失去个性,城市化质量不高,城市建设阻碍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历史文化是城市的发展脉络,如何处理城市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延续城市发展脉络,体现城市个性,促进城市有机发展,这是我国城市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

随着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和城市地位的提升,泉州城市成长迅速,向更大的空间拓展,并提出大泉州发展战略。泉州作为我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旧城风貌在城市不断扩张下,受到严重破坏,古城布局、街巷肌理、历史风貌在部分更新的区域内得不到充分显现,文化名城景观正在消失或受到腐蚀。本文结合历史文献分析,在实证调研基础上,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2、历史文化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2.1西方城市历史文化保护

20世纪以前,西方城市对于历史文化保护主要局限于城市单体建筑,没有拓展到整个环境区域。进入20世纪后,保护对象从单体文物建筑扩展到文物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继而扩展对整个历史街区的保护,对历史建筑及其环境的保护成为保护工作的重点。城市中保留了其原有城市的风貌,新区也得到较大的发展空间,使城市良性发展。

城市被看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和演进,从单体建筑到历史环境,从物质实体到非物质实体,保护范围愈加深广。城市的历史文化的对象、范围、深度均得到进一步的扩大。

2.2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形成、发展、与完善三个历史阶段,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1]。

我国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起步比较晚,而且理论和技术上的研究没有像欧洲那样完善和成熟。2006年5月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80处,现在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1处。省级保护单位约7000处,市(县)级保护单位约3万处[2]。

2.3泉州城市空间的成长及其演化

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名列其中。泉州市分别于1983年和1988年编制了两次《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994年编制了《泉州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00年又一次对《泉州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编制了《泉州古城保护整治规划》。

3、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存在的问题

尽管泉州有专门针对古城保护规划的政策,但由于商业利益的驱使,政府或居民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

3.1城市规划的滞后性

早期福建省政府于1996年批准实施新修订编制的《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性质定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和旅游城市、闽东南重要的工贸港口城市,并且作为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但其城市发展空间过于狭小,制约着名城保护。直至2007年泉州市才修编了泉州市总体规划,针对原来城市发展空间过于狭小问题,才将建成区面积由原来的63.7万平方公里(2005)扩展到80万平方公里。

由于保护范围小,泉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50处,其中有58处文物保护单位在古城区,有96处文物保护单位集中在古城区及周边地区,很多古迹却没有在规划保护范围内,只是以孤点方式保护,缺乏对周边环境有效控制与管理,旧城保护区出现了一些于城市风貌相悖的建筑,如泉州酒店,华侨酒店,以及高层居住区等对古城风貌的影响。由于周边环境的变化,城市历史文化风貌渐渐消失。

3.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政策尚未齐全

泉州的历史文化保护也基本都是遵照《中国城乡规划法》,《文物法》《泉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仅拥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对保护街区、保护地段需要有较具体、详细的政策作为指引。由于政策不健全,导致很多文物受到破坏,古城风貌的完整性受到威胁。随着大泉州战略的实施,历史文化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城市向外扩张的同时,由于没有相应的保护法律规章,很多历史文化古迹受到威胁。

3.3保护责任意识淡薄,城市难以体现“质量”成长

历史文化名城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但政府或居民重荣誉,而轻责任,因此对城市老城区不断进行开发利用,建成旅游地、商业区等。在开发过程中忽视了保护这一个最基本的责任,城市成长在体现为在的空间上的增长,但城市成长难以传承城市文脉,难以形成系统的成长,城市成长难以体现“质量”成长。

4、泉州中山历史街区保护成功案例的借鉴

虽然泉州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在总体中存在一些问题,但在居部保护中也有成功的案例,如泉州市中山路的更新改造。中山路长达2公里多,纵贯泉州古城南北,是泉州一个很重要的轴线,是泉州城市建设从古代向现代过渡的历史见证。其在街区更新手法以及保护方法值得借鉴。

4.1进行分类,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更新

对中山路的改造中,采用了修复性的保护与整治做法。规划首先将中山路现存建筑分成了三大类,并采取不同的整修措施。第一类:保存类,立面保存完好,能体现中山路近代中西合璧建筑风格,结构良好,仅需简单加固和局部维修,应完全保留。第二类: 修整类,立面因年久失修或改建与中山路建筑风格略有差异,结构质量尚可,需作深入加固和局部复原,可修整后保留。第三类: 重建类,建筑立面与中山路建筑风格严重不协调的改建建筑和结构质量差的危房,应拆除后按与周围建筑相协调的风格进行设计和重建。通过不同的方式,对整个街面、内部空间进行改造,达到一定的成效(图4-1)。

图 4-1:修复前(左)与修复后(右)建筑

4.2 颁布相关的保护规章,引导更新方式

根据《泉州城市规划管理》,对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定,并用过相关的指标进行控制。如为保护立面、骑楼。规定不得在中山路建筑退台、屋顶加盖建筑物、构筑物及堆放杂物,在街区保护法律在保护规划的严格控制下,中山路整治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99年5月,市政府颁布了《关于保护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对今后中山路的保护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便能够长期地保护好中山路历史街区风貌。而古城建筑高度的控制,应根据现状建设情况,古城区控制地带建筑高度控制为16m;核心保护区建筑高度控制为7m,建筑层数控制为2层;风貌保护区建筑高度控制为10m,建筑层数控制为3层;风貌重点整治区建筑高度控制为13m,建筑层数控制为4层[5]。

4.3 确定街区发展思路,注重与城市整体的协调

中山路从原先的居住变为商业街,如今又延续着其商业性质。虽在经历了战争和的洗礼,基本上还是保留了骑楼式的风格。经营的店铺面积不大,保持原来的格局。现在仍然是中心市区最繁华的地段,并进一步向其他街区辐射,带动周边的发展。

泉州缺少真正意义上的步行街,而规划将中山路设计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步行街,这也是符合中山路现在与未来的发展。由于泉州城市中心的迁移,整个商业也随之变化。而原来狭小的进伸也很难满足现在商业业态的发展。因此,只有保护好自己的特色,结合一些现代的元素,与大泉州的整体商业相协调,形成一个整体化,才能使街区可持续发展利用。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战略措施

5.1强化区域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作用

真正的城市规划是区域规划,通过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可以缓解再城市性质、规模、布局方面过于集中的压力;通过整合资源,提升质量。新的泉州市总体规划中,城市空间进一步拓展,实施大泉州战略,将周边的各县市更好的整合,进行功能组合,资源配置,协调发展。但是,泉州的历史文化保护不仅仅囿于古城区的保护,而应该在更大区域的整体保护,从闽南生态文化区的保护角度,加强区域规划,使旧城保护与周边区域发展协调致,并体现闽南文化生态,这样才能更完整地保护历史文化。

5.2注重城市成长特色,保持历史名城格局

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古迹,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们古老的活的见证。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类价值的统一性,并把古迹看作共同的遗产,认识到为后代保护这些古迹的共同责任[8]。因此,体现城市特色的造型,一定要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脉络。城市的特色,最终要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和人文素养。注重城市意象的构建,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重视城市文化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保护好传统文化在城市的传承。泉州有许多文化遗产,可以尝试将南音、木偶等具有泉州特色的文化传统带进课堂,进行文化遗产保护教育,将有利于城市保持其文化特色的发展传承。

泉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集山、水、城于一体,“鲤鱼”的城市平面形态,东西双塔的天际轮廊线,大量的文物和历史文化遗存,典型的传统民居,且有独特的地方艺术风格和高超的建筑技艺,又有相当的规模,在我国传统民居中独树一帜[7]。针对泉州城市发展现状,对于城市格局的保护,已经无法及时保护全貌。只能在控制当前风貌的形势下,进行局部修缮,特别是重要街区和节点的恢复更新。对文化名城保护区内的建筑进行评估存档,拆除违法建筑,保护视觉走廊。同时,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重视城市文化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保护好传统文化在城市的传承,促进城市发展。

5.3分区分段更新,注重节点保护

分区分段保护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城市发展格局中重要的内容。近年来,泉州市的涂门街、新门街、东西街等几条街道进行更新改造,很多只停留在表面上的装饰,对各个街区的特色及发展历史缺乏深刻的理解,使得这些街区出现了建设性的破坏,一些街区的风貌也消失了。以西街开元寺节点分析,古城北部古城保护区和“鲤鱼”形态保护带至北部护城河的区域为古城保护建设控制区,建筑应控制5层,高16m。在实地走访调查中考察了开元寺双塔6条视线廊道,而这个格局正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受到严重的破坏。最明显地是从西湖刺桐阁望东西塔视线廊道已经消失,其余的几个点也正遭到破坏。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注重对街区节点保护,注重街区的历史特色,有步骤地进行更新。针对泉州目前现状,应在几个街区和节点转变中,采用渐变的形式,进行过渡。以尊重原有城市整体风貌的同时,又有各自街区的特色。同时,充分挖掘各个街区的文化及特色,进行街区营销。

5.4探索多元化保护利用方式,正确处理新旧关系

泉州的古建筑较多,形式多样,需要有不同的更新方式,加强对不同建筑的单体研究,以及更新手法的改进。老城区的保护很难做,做不好结果不是停滞不前,就是出现断层。老城更新手法运用修旧如旧。而另一种方法则LOFT式的功能置换,但是两种都存在缺陷。而泉州这两种方式只是在几个街区得以运用,其它基本是推倒重建,制造“假古董”建筑。而这种原有的历史家底一旦失去了,就很难再恢复了。因此,在保护时应该注意“宁可保守,不可粗暴”的原则。

5.5健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政策法规,完善公众、专家参与的方式

城市化进程加快,对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显得更加紧迫,但仅仅依靠城市规划,公民社会保护意识,很难对破坏行为进行有效的制止。制定相关的法律才有可能产生强制性,比较具体地对城市建设发展进行规范约束。泉州的历史文化保护也基本都是遵照《中国城乡规划法》,《文物法》《泉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些法律只是在比较微观的层面上进行规范,而对于整个较大区域的文化环境还是缺乏有效的控制,使得历史文化名城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因此,可以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内容列入《文物保护法》或尽快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6、结论

城市的贡献和作用,在于它能保存、留传和发展社会文化[9]。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国外(主要包括欧洲、北美、东亚等)有着相对悠久的历史并且处于相对成熟阶段,而中国目前仍处于改善的状态之中。泉州是中国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上千年的历史让泉州拥有许多不可多得的城市家底。近十几年来,泉州城市面貌的改变、更新其速度非常之快。在泉州所有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最难的,并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技术含量要求高,许多保护依然无法可依,加之城市规划具有滞后性,商业利益的驱使,这些历史给城市留下的家底正逐渐消失或受到破坏。借鉴了泉州中山历史街区保护的成功案例,认为泉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该借助融入区域规划体系之中,注重城市本身的成长特色,协调新旧区之间的分工,处理好新旧区的关系,注重城市更新方法和保护方法的选择,健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政策法规,强化名城保护法制。仅有如此,泉州才能真正提高城市知名度,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旅游事业等发展。

参考文献

[1] 阮仪三,王景慧.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8):9

[2] sach.省略国家文物局网站

[3] M.Petersen(1966) 美国规划师协会杂志[J], AIP Journal May,1996

[4] 林林,阮仪三.苏州古城平江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与实践[J].城市规划学刊, 2006(3):45-51

[5] 泉州市规划局.泉州古城保护整治规划[R],2007:10-20

[6] 阮仪三,王景慧,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1999(8):48

[7] 林栋材.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探索之路[J].城乡建设,2003(4):52-54

文物保护区域评估范文第2篇

1.1文物影响评估的发展概况

对涉及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文物影响评估,是近些年来才形成的文物保护理念[1]。其最早可追溯到1964年加拿大在“国际环境质量评价会议”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1994年,世界银行在《环境评估原始资料》中提出凡是建设项目涉及文化遗产时,都需要将遗产影响评估内容加入进环境影响评价中;直到2007年,我国国家文物局编写了《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影响评估”这个概念才首次在中国正式出现[2],并且指出应该由文物考古机构搜罗建设项目所涉及和影响区域内的文物分布情况,并提出初步文物保护意见[3],向设计单位提交《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在2009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制定的《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导则》奠定了之后的世界文物影响评估编制框架的基础。

1.2文物影响评估面临的困境

(1)文物影响评估缺乏完整系统的评估体系[4]。我国尚未有文物影响评估的单项法规,评估依据主要依托于相关法规条例中提及到文物影响评估的有关内容,如《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内的相关条款规定[5]。这导致各机构编制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不统一,质量参差不齐,无法满足现在的建设项目的建设需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2)文物影响评估缺少精细化的评估策略。现有的文物影响评估策略偏重于对工程影响环境要素分析,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缺少必要的景观、美学、艺术等方面的影响分析。

2以文物建筑为核心的文物影响评估工作流程

2.1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文物建筑基础资料以及其他所需的资料。其中,文物基础资料主要指文物本体价值和真实性所需的基础信息。

2.2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主要指对文物本体现存状况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了解,并对文物本体进行详细测绘和勘察,以便于从实际出发周全地考虑周边环境即将发生的改变的后果。通过实地比照,可有效控制和调整方案至最佳状态。

2.3影响评估

影响评估主要对两个方向的评估,一方面是从建设项目对文物本体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另一方面从建设项目对文物周边历史风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而判断建设项目对文物建筑的影响程度和可接受程度,得出评估结论,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与建议[6]。此外,对评估结果的应用也分为两种:一种情况是有多个项目方案参与影响评估,可根据影响结果进行比选,择最优方案选用;另一种情况是有且仅有一个方案参与影响评估,评估结果则是建设项目方案修改的参考方向。

3案例应用研究

3.1项目概况

博学中学旧址前身为“博学书院”,位于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347号武汉市第四中学博学中学校内。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已获得了面向全国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资格。为满足“中小学生游泳进课堂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需要,整体提升武汉四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功能,武汉四中于游泳馆改建项目2018年9月3日获得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硚口分局审批,拟建该项目名称为——武汉市第四中学游泳馆改建项目。游泳馆建设范围内涉及省级文保单位——博学中学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图1)。

3.2文物建筑概况

博学中学旧址原为1896年由英国基督教伦敦会牧师杨格非创办的教会学校,现包含两栋建筑,分别为主教学楼和教堂(图2)。主教学楼为一栋两层砖木结构的英国古典主义建筑,平面呈左右对称式布局,中部是突出的塔楼。教堂位于主教学楼右侧,是一栋单层砖木结构的英国乡村哥特式建筑,平面布局呈拉丁十字型布局。迄今已过百年历史,博学中学旧址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武汉市现存历史最悠久的学校建筑之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同时,两栋建筑风格独特,对研究武汉市近现代建筑具有参考价值。2014年6月22日,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3.3影响评估

3.3.1建设项目与文物建筑的位置关系分析新建游泳馆与文物建筑间由一栋教学楼隔开,且新建游泳馆高度均低于文物建筑和现有教学楼,从文物保护管理要求上,严格控制区域内建设项目的位置、体量、高度、形制、色彩等;从视觉和安全上,对文物建筑不产生直接影响,且对文物建筑间接影响小(图3)。3.3.2建设项目对文物建筑的影响分析将文物本体分列清单。根据多渠道获取的各项数据来评估建设项目对文物本体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的影响程度。(1)用地选址部分位于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符合保护区划的管理规定(表1)。(2)拟建设区域与博学中学旧址历史建筑间存在一定距离,且中间隔有教学楼,设计中严格控制了游泳馆建筑高度,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影响较小(表2)。(3)结合外部环境,合理组织交通,布置出入口,通过绿化和铺装与改建游泳馆主体建筑进行空间隔离,相对独立。游泳馆无单独车库或车位,行车流线按照学校现有道路不变,车位为路边停车位,改建游泳馆主要到达路线为隆平路,游泳馆、教学楼与文物建筑呈平行排列,互不影响,待游泳馆改建完成后,隆平路将增加三个路口以形成多环线,有利于车行流线,避免外来车辆乱停至文物建筑周边。

3.4评估结论

(1)地面建筑均在控制范围以外,对文物安全影响很小,地下工程则对文物安全有一定影响,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方能保证文物安全。(2)地面建筑距文物本体较远,均处于保护范围以外,且中间有一栋教学楼遮挡,后期适当地进行景观绿化,对文物风貌影响小。(3)加强项目周边环境的整治,使拟建项目与文物本体相互协调融入校园环境,对校园氛围起带动作用,以更好地对文物本体进行保护展示。

结语

文物建筑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载体,有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制定有针对性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分析建设项目与涉及文保单位的位置关系,预测相关影响因素,判断其影响程度和可接受程度,并提出减缓措施与建议,有利于建设项目在最初的开始阶段就取得城市建设发展需求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平衡。博学中学旧址是湖北省近现代教育的重要历史佐证和研究资料,维护其安全和完整性具有充分的必要性。本文对博学中学实际案例的应用与研究,在带动使博学中学旧址文物建筑具有更大的社会影响力的同时,也有助于探索与扩展评估的范围与深度,以望为我国文物影响评估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孙金松.田野考古学在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中的作用[J].草原物,2018(01):120-123.

[2]冯艳,叶建伟.国内外遗产影响评估(HIAs)发展述评[J].城市发展究,2017,24(01):130-134.

[3]常海青.历史文化名城地铁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的概念界定及评估技术路线研究[J].南方建筑,2016(04):35-39.

[4]蔡志伟,贺小华,张舒尧.基于文物保护展示最佳化的文物环境影响评估探索——以郑州市欧洲时尚中心(钱塘路连片开发)(项目)为例[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贵阳市人民政府.新常态:传承与变革——201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08城市文化).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贵阳市人民政府:中国城市规划学会,2015:11.

[5]王琬琼.我国文物建筑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西南大学,2013.

文物保护区域评估范文第3篇

十堰市汽车工业历史悠久、积淀丰富,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员就业等多方面已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已成为十堰市民心中的形象载体。仅有一所以东风“二汽”发展史为主要内容、归口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型汽车专题展馆已无法承载这一历史重任。大量富余的汽车工业人力资源,如离退休汽车工程师、退休汽车产业工人都未有效利用,也无法实现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进行免费宣传和广泛监督,拉大了城市居民与工业遗产之间的距离,增大了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难度。

二、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推进重点

(一)开展抢救性保护

第一,对现状进行管控。对已作为文物和遗产登录的汽车工业遗产,有关部门应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公布为历史建筑或工业历史街区,按国家《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有关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的规定予以保护。工业历史街区范围内构成整体风貌的重要建筑如需改造更新,不应采用拆除重建的简单方式。对历史价值较高的工业遗产,市文物主管部门应按程序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保护。第二,对企业进行引导。对于已搬迁原址,但设施尚未完全拆除的工业企业,要立即责令有关企业对尚未拆除的工业遗产加以保护;对于正在搬迁的企业,应尽快对工业遗产进行评估登录,划定保护范围。在厂址厂房出让时,及时将汽车工业遗产纳入全市保护范畴;对确需动迁的汽车工业遗产,应尽快采取措施,或整体记录、或收归馆藏、或异地重建;对仍在使用老设备、老厂房的企业,应敦促其及时、全面地将汽车工业遗产登录到“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保护名录”;对已破产或停产的工业企业,要立即划定保护范围、纳入保护利用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

(二)推动制度化进程

第一,制定遗产保护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和国家各部委公布的近40项文保规章,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登录制度》、《十堰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十堰市工业遗产管理制度》和《十堰市工业遗产利用制度》等地方性工业遗产保护法规。第二,制定遗产保护规划。在“把保持城市原有的特色和展示城市发展前景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使城市规划在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指导下,尽快制定落实《十堰汽车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对接《十堰市“十二五”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实现全市范围统一领导和整体部署。第三,制定遗产保护政策。按“谁拥有、谁保护、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明晰汽车工业遗产的归属关系、管理关系和监督关系。制定遗产占用土地补偿政策、遗产建筑空间利用政策、遗产改造投资免税政策、遗产利用收益税收减免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调动企业保护遗产的积极性。

三、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具体举措

(一)启动“五个一”遗产保护工程

为推动十堰市对域内汽车工业遗产进行整体保护和有效利用,提出启动“五个一”遗产保护工程作为全市工作重点,即随厂保护一批,申报文物一批,转型利用一批,馆藏保护一批,立碑公示一批。

(二)发展汽车工业遗产旅游

突破当前散点布局的利用模式,以“中国汽车工业史”为主题,打造“十堰———襄樊———武当山”的汽车工业遗产旅游线,重点开发特色汽车工业旅游和汽车体验活动,实现十堰汽车工业遗产同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的有效对接。立足于充分保护和挖掘自身汽车文化遗产,以汽车产业文化为主题,从打造全域汽车主题景观体系的高度,推动十堰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全域工业遗产保护区”和“全域汽车文化体验区”,将遗产保护、产业发展、都市建设、文化体验和市民休闲有机结合,形成十堰独特的城市特征。

(三)实现遗产综合性应用

文物保护区域评估范文第4篇

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笔者发现,各级消防机构大多陷入一个误区,即对文物古建筑所在区域或地域的所有古建筑和仿古建筑,不加区分,均笼统按文物古建筑群进行保护和设防,既无谓自我加压,压力过大,错误估计实际火灾危险性,误导消防设计方案制定和决策,又牵扯过多精力疲于应付,使消防工作出现偏差。正确的做法是,真正的文物古建筑,必须重点保护,作为核心安全保护区域和重点设防对象,设防等级定为特级、一级及相应较高等级。而其周围毗邻或配套建设的现代旅游仿古建筑,尤其是商店、饭店、宾馆等旅游区仿古式建筑和场所,虽部分建筑风格、外观上与古建筑看不出明显区别,但事实上与古建筑和文物保护关系不大,必须认真加以区分,划分为相对独立的建筑区域,相对文物古建筑区域适当降低火灾危险性评价和消防安全设防等级,并在确保与文物古建筑足够防火间距的前提下,经专家技术论证,按照普通区域和普通民用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和管理。景区管理单位有限的资金和人力物力财力亦应根据实际情况、保护价值、重要程度和设防等级科学、合理、重点进行投入和集中保障,确保文物古建筑高危核心区域、高设防等级区域的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管理人员等的强化配备和到位。同时,因管理思路、目标、标准、等级清晰,工作量和压力明显下降,火灾防控工作和技术管理措施重点突出,统筹高效,体现客观科学的防火工作思路。此外,在古建筑群、古城古镇等建筑密集区域,如平遥古城、五台山风景区等,亦可根据建筑群使用功能、耐火等级、人员商品数量、防火分隔状况、道路水源条件、火灾蔓延特点、实际火灾危害等,科学划分不同消防安全区域,把相同或类似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分别划分为一类或一个重点区域,分片分区分级设防,研究、论证、确定对应的等级和人防技防措施,科学构建统筹、合理、完善、健全的消防安全功能体系,实施现代科学消防安全管理。

2科学评估文物古建筑实际火灾危险性

文物古建筑,历经数百上千年的历史岁月,能够存在到今天,其中自然有隐含的奥秘和古人的智慧,尤其是防火设计的考虑和建筑防火功能的简单、实效,多隐藏在建筑实体的各个细节、各个方面而不为人所察觉和简单识别。最直观、最常见、最有效的莫过于马头墙的设置。马头墙古谓封火墙,其建筑高低错落,实体土墙相接相对,完全隔断紧邻的建筑,实现了相同于现代建筑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单元的功能,且户户分割,防火单元划分更小、更多,十分有效,如图1所示。较常见的建筑材料选用,取材千差万别,如应县木塔的楼梯扶手选取的是极特殊木质,密度非常高,质地异常坚硬,刀锯实施锯切极为困难,其木材分子结构高度固化稳定,很难受热分解,且扶手直径达15cm,一般日常使用的火源短时间内无法点燃。一些古建筑内无任何电器线路和照明,亦无其他任何火源,不宜随意要求增设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其原因一是增设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金属管道等灭火系统后,人为增加了火源,可能造成雷电波侵入、感应雷等雷击起火情况,变无火源为有火源,变无雷为可能主动引雷;二是文物保护价值不允许随意增设非必要或增加火灾危险的外来设施和金属管道等,破坏文物原貌且不安全。因此,在分析古建筑火灾危险性和制定消防安全方案时,必须透彻了解和科学评估古建筑结构特点和真实火灾危险性,有针对性地评估论证,正确制定消防安全保护方案,避免缺乏操作性和科学性。

3编制特殊消防专业规划和更高防火技术标准

在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被持续、无序、甚至过度开发利用,未同步考虑消防安全专业规划和消防设施建设,尤其是空余土地被持续开发建设新的仿古建筑和现代功能型场所,融入古建筑群,且使用性质复杂多样,火灾危险性极高,而消防执行标准和建筑定性难以实际把握,防火技术措施更是未经统一和规范,这就无形中给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带来巨大的新生火灾危险。因此,在发展地方旅游经济的同时,必须对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进行专业的消防规划,合理改造、搬迁、拆除重度危险源,降低原住居民密度,逐步整改电气线路、采暖等系统性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水源,建设专业消防站,建立现代火灾监控体系,完善自防自救功能。对新建仿古建筑,改建、修缮古建筑,应加强地方立法,编制地方消防标准和技术措施,提高此类建筑消防设计标准,严格审批把关和监督,严控新的火灾隐患生成。

4“火源控制”为核心

文物古建筑防火,必须贯彻“火源控制”这一核心工作思路。笔者在一线工作中发现,许多基层消防机构和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没有认识到,对于古建筑防火而言,火源控制是最实际、最适合、最有效、最切实可行的方法,这是基于文物古建筑绝大多数使用功能单一,火源较少的特点而来,是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由侧重各类复杂的、低效的强化安保措施转变为简单的消除室内微火和电气火源的思路,实现釜底抽薪、化繁为简,突破传统思维定式的目的。实践证明,如此思维方式和简化对策,实际效果远胜于各类得不偿失的复杂消防措施。简言之,其核心思想是:火源没有了,消防的根本问题就解决了。火源控制的常用做法如,寺庙燃香统一在殿外定点香炉内,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使用金属、石材等不燃深槽烛台,烛台供奉香案表面包覆铜、铁皮防止倾倒蜡烛引燃木台面,不设电气照明,或改造为实埋线路地灯、穿不燃管密封保护等,用简单的方法彻底消除火源,或使微火和电气火花被完全隔绝,杜绝一切起火可能。关于雷击,虽因古建筑防雷和选址科学而数百年甚至千年不遇,但可靠的现代防雷设施、措施和灭火准备仍是必要的。

5消防水源建设是重点

近年频发的古建筑群火灾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惨痛,其中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消防水源缺乏,不能使用或不出水,水量水压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消防车被迫远距离运水、灭火,贻误灭火战机,使小火酿成大灾。从古建筑防火工作来看,绝大多数文物古建筑建于深山,坡陡路窄,水源奇缺,冬季气候寒冷,仅有的零星水源亦完全或部分结冰,无法使用。一旦发生火灾,灭火器难以控制时,几乎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文物古建筑燃烧殆尽。因此,此项工作应作为消防投入的首要对象和重点,尽最大努力在古建筑周围或附近建设充足、可靠、利于取用的消防水源,并设置可靠的冬季防冻措施,确保能够随时使用。可采用深位水池、常高压高位水池、自动探测控制电伴热管道内外保温系统、短距自动干式水消防系统、其他常规或特殊外保温措施等。其中,室外消火栓和临时加压系统,必须确保完整可靠好用,可适度提高消防设计标准。

6第一时间响应和扑救初起火灾是关键

文物保护区域评估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道路; 环境影响; 评估

中图分类号:X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098-03

1 引言

城市道路担负着市民出行的重任,担负着城市经济发展所需交通基础建设的需求,加快城市道路规划对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在施工过程中和运营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就城市道路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要点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生态环境影响,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 道路选线方案评估要点

(1)道路选线方案重点关注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建设规划)的要求相符性。

(2)道路选线避开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并与其保护要求相符。

3 道路工程建设内容评估要点

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评估技术要点包括建设道路的性质、组成(如是否有桥梁、隧道、地下通道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或交叉断面的设计)、设计车流量(一般情况下应按近、中、远期分别说明)、长度、红线宽度、走向、占地类型及面积、拆迁情况(拆迁规模和拆迁主体)、起止点以及主要关键节点的桩号、土石方工程量、排水工程(雨水和污水)、施工方式及施工工艺、施工场地布置、施工进度安排等。

4 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估要点

4.1 自然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要点

包括调查地理地质概况、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水文、土壤、水土流失、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内容。根据工程特点选择相应内容进行详细调查。

4.2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估技术要点

声环境现状调查采用现场监测的方法,根据工程特点及周边环境特征,选择有代表性的交通噪声点位和声环境敏感点位进行检测,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选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为满足预测需要,也可选取若干线声源的垂线,在垂线上距声源不同距离处布设监测点。在现状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分别评价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内各敏感目标的超、达标情况,说明其受到现有主要声源的影响状况。

4.3 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估技术要点

包括评价区内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调查与评价(若不涉及地下水,可以省略该部分内容),可采用收集资料和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表水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工程线路涉及的地表水体的地理分布和水质现状;工程涉及的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范围、分布、水质以及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查和评价。

4.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估技术要点

重点调查和评价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资料,或根据道路布局和车流量状况,并结合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4.5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估技术要点

结合项目生态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对评价范围内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

4.6 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目标评估技术要点

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以及通过环境影响识别和现状调查评价确定的需要保护的主要目标(包括已建、在建和拟建的)。重点关注是否明确给出了敏感区及保护目标所处位置,与本项目的关系、规模、保护级别、保护时限、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保护要求;是否采用图表方式给出了规划线路及配套设施与环境敏感区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

5 环境影响评估要点

5.1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第一,结合施工时间安排、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工艺以及周边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对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声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注意施工噪声的叠加影响分析。第二,全面准确预测与评价道路(含高架线、地面线、过渡段)交通噪声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应根据工程特征及周边环境特点,设计不同的预测情景。第三,明确给出工程交通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受影响的人口规模,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距离。第四,明确给出噪声防护措施建议、防治效果要求及投资估算。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第一,明确给出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以及水环境影响程度。尤其对于涉及水体的项目,结合项目涉水工程与水体的关系、涉水施工工艺、施工时间、施工场所布置等,预测与评价工程建设期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第二,对于存在配套设施的项目,明确给出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水量、水质,主要污染物的类别,排放去向以及水环境影响程度,明确提出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的要求。第三,对于穿越地表水源保护区、地表水Ⅱ类水体和重要自然湿地的规划线路,提出线路走向调整的合理意见并说明建设单位的采纳情况,尽量绕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四,预测和评价地表水径流(主要考虑初期雨水)对工程所涉及水体的影响。

5.3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其他环境影响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第一,结合施工场地布置、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线路以及周边敏感点的分布情况等,对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环境空气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主要考虑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废气、沥青烟等对环境的影响。第二,结合道路运营期车辆及交通流量情况,分析和评价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第三,若工程有配套站点等存在,则考虑配套站点可能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若工程涉及隧道工程,则考虑隧道风塔废气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

5.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第一,结合工程施工期间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分析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有拆迁建筑垃圾、清淤淤泥、弃土弃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第二,若工程涉及配套工程,应分析其配套工程在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5.5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若工程涉及地下水,报告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中相应要求,预测与评价工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5.6 生态、景观影响评价及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客观、准确地分析规划实施对城市生态敏感区域(如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区域土地利用功能的变化情况,以及绿地、植被、古树名木、珍稀物种或农作物的损失情况,明确给出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生态影响防护和恢复措施要求。

6 环境影响措施评估要点

6.1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根据工程施工特点以及敏感点的实际情况,按照《施工期噪声排放限值标准》提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根据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实际情况,结合噪声影响预测分析的结果,明确提出降噪措施确定的原则,给出采取措施的区段、方式(如优化路线设计方案、使用低噪路面结构、采用声屏障降噪、环保拆迁、对敏感点上隔声窗、功能置换、加强交通管制等)、投资估算以及降噪效果等,并明确降噪后所达到的标准要求。结合城市用地功能及声环境标准要求,提出噪声防护距离和规划控制要求,防止产生新的噪声超标问题。

对于新建道路工程,采取保护措施的原则一般为:①项目应优先采取主动防护措施,使敏感点处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②在无法达到上述的情况下,采取被动防护措施,使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对于改扩建道路工程,采取保护措施的原则一般为:①项目应优先采取主动防护措施,使敏感点处的声环境质量不劣现状;②采取主动防护措施后,虽然劣于现状,但仍能够满足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划;③在不能达到前述要求的情况下,采取被动防护措施,使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6.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明确施工期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收集及处理措施、排放去向、排放标准;对于涉及水体的项目,则进一步从工程施工工艺、施工场地选择、工期安排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施工期间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根据工程特点提出工程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对于设有站点的工程,分析站点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方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以及排放标准要求。对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上水体的桥梁,在确保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提出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对于隧道工程等可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环境影响的,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6.3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针对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废气、沥青烟等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对应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若工程设有配套站点,针对配套站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提出对应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6.4 生态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工程实施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能有效的避免或缓解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及建议,可结合工程水土流失影响分析及水土保持方案,提出有效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改善和恢复生态功能的措施,保护文物、景观协调的工程优化设计要求,工程建设尽量少占耕地、林地和草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或补偿。严格控制路基、桥涵、隧道、立交等永久占地数量;尽量减少施工道路、场地等临时占地,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和砂石料场等。

参考文献:

[1]吴南江.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要点分析[J].工程科技,2017(1):96.

[2]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