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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济的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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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济的基本内涵

自然经济的基本内涵范文第1篇

视概念为一般表述而不作特别处理。分析历史概念的重要以及在课堂教学中价值的意义

【关键词】历史人物历史事件课堂教学

新课改进行了多年,我们在"用教科书"教的过程中比较重视教科书中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宏大叙事,对

具体的历史概念要么随意解读一番,要么视概念为一般表述而不作特别处理。然而,有些被忽视的概念无

论是对澄清历史得出结论、连接历史事件的过程,促进学生更好地理解教科书的内容等都大有裨益。下面

我以中国近代史教科书中的几个概念为例,在分析的基础上说明历史概念的重要以及在课堂教学中价值的

意义。

一、"民本"与"民主"

民主是热门话题。可有人说,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早就有了民主,言外之意,现在提出民主是多余

的。

其实,中国几千年文明史里根本就没有民主,而且中国古代社会也根本产生不了民主。

不错,2500多年前的孔子提出过"仁政"的思想,后来孟子也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在

当时是具有革命性质的先进思想,是贵族领主制社会进入集权官僚制社会经济结果在上层建筑里的反映,

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为数量很大却占地很少的小生产者自由民即农民说话(而在之前的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

具,根本没有人的基本权利)。

然而,这是民本思想。民本思想是农业文明的产物。它的要害是让统治者懂得"民"在巩固统治中的作

用,使之理解"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唐太宗);它的核心是对民进行驯化、软化、奴化。明确提出只有

"为民着想"、"为民作主",民才能"安分守己",天下才能太平。所以,几千年来,魏征、包拯、海瑞这些

清官被推崇备至;"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也就成了为官者的最高境

界。民本思想的极致,是期盼救世主的出现;而其主体——"民",却始终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

民主,质言之,就是人民自己当家作主。它最早是西方工业文明的产物,它随着商品经济的出现而出

现。经商者四处流动,他们不仅有着强烈的主体意识,而且成了社会经济的主流,为自己的经济利益着想

,他们在国家政权里面必须有各种各样的民利。民主思想是进口货,只是到了前后才吹入中

国。

中国历代统治阶级除了鼓励知识分子做官外,别的就什么也不重视了,尤其不重视自然科学,更不鼓

励商品经济,"重农抑商"是中国长期的基本国策,"种田万万年"的思想已经深入国人的骨髓。而知识分子

也只想做官,"学而优则仕","升官发财"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人生目标。"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还有

什么比做官更合算呢?世世代代固守在土地上的小生产者农民,只盼当个顺民,聊以糊口,当然信息闭塞

;而知识分子又只想忠于朝廷,"治国平天下",加上"三纲五常"的机制将其严密地控制着,他们作为社会

个体的主体意识--民主意识还能产生出来表现出来吗?

民本,是为民作主;民主,是人民作主。前者是主"民";后者是"民"主。要害是主体不同,不可颠倒

。民本,是农业文明的产物;民主,是工业文明的产物,来路不同,不能混淆。

二、"小农经济"与"自然经济"

小农经济的特点是有二:一是分散,一是生产出来的产品主要用来自己消费,不是为了进行商品交换;小

农经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就是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 自然经济是自给自

足的经济,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市场交换的需要,而是为了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的一种经济

形式。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内涵不同。

小农经济只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自耕农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自然经济的生产、生活单位包括多个

家庭组成的经济单位,如封建庄园,但是庄园主并不一定是生产者。

第二,土地所有制基础不同。

小农经济赖以存在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自然经济一般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在封建社会

中,自己拥有土地等生产资料称为自耕农,但基于封建土地兼并的发展趋势和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确立和发

展,自耕农逐渐减少。

第三,社会环境不同。

小农经济存在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故有封建小农经济和社会主义小农经济的类

型;自然经济学存在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它与商品经济是根

本对立的。

第四,虽和商品经济共存但性质不同。

小农经济可以和商品经济相联系,甚至可以说小农经济是商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经济与商品经

济是根本对立的,自然经济的存在,商品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当然,二者还是有一些联系的

,如都是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的产物,都带有自给自足的性质和特点,都以土地所有制为存在和发展的基

础等。

上述二对历史概念不是"不起眼"的"细节"问题,也不是教学中"可讲可不讲"的知识,如何处理与分析

自然经济的基本内涵范文第2篇

工业化与农业产业化的关系,无论从理论角度研究,还是从实践角度探索,都是一对联系远远大于区别的概念。只有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高度把握工业化与农业产业化之间的关系,才有助于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工业化是18世纪60年代后,随着英国的产业革命使机器逐步取代手工劳动而诞生了近代工业后才出现的一个名词。

首先,工业化是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从不同角度可作不同的理解。

对工业化一词最为流行的解释是将工业化描述为:工业在国民收入和劳动人口中的份额连续上升的过程。这是着眼于工业发展角度给定的定义,强调工业化的过程本身就是工业发展。有的学者将工业化定义为:一个国家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过程或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向以工业为主的经济的转变过程。显然,这是着眼于国民经济结构的转变给定的定义,强调的是通过发展工业,使一国的农业部门转向工业部门。有的学者认为:工业化是近代工业通过自身的变革在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并使国民经济以至整个社会都得到改造的过程。这一定义着眼于对工业化内容的全面把握,强调工业化概念的综合性。东方学术界往往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认识工业化的内涵,或者认为工业化就是现代化,或者认为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工业化。此外,有的学者强调生产的物质结构变化,着眼于生产要素的投入组合与产业关系的变化来定义工业化。由此可见工业化内涵的丰富性。笔者认为,工业化是在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从以农业为中心向以工业为中心的转变过程。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在运用新科学技术基础上建立起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的门类齐全、结构和分布合理的工业体系;二是工业地位上升,超过农业;三是在经济发展中能为其他部门提供先进的科技装备。

其次,工业化是个综合概念,有着特定的层次性规范。工业化是个有着复杂而深刻内涵的综合性概念。例如狭义的工业化概念解释为机器大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发展并占统治地位的过程;广义的工业化概念则是指工业化作为一种特定的历史过程,不仅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影响和导致社会结构、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的变化。

如果从广义角度理解工业化的内涵,工业化的基本涵义由浅入深可呈现以下四个层次:一是工业本身的发展;二是产业结构的变化;三是社会经济突出的变革;四是文化层次上的变革。

再次,工业化是个动态概念,必须在过程中理解。尽管上述诸表述的着眼点不同,但存在着一个明显的一致性,这就是工业化是个动态概念,工业化是个过程。发展经济学家钱纳

里就将工业化划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三个相互衔接的发展阶段,并给定相应的检验指标。

从城市化的水平看: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10%为初期阶段,30%为中期阶段,70%为后期阶段。认为工业化是个动态概念,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即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度或地区,工业化的标准是不同的。例如我国就是将基本实现工业化的标准主要界定为人均GDP3000

美元,城市化率达到50%以上,农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至30%。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

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其中“新型工业化”就是着眼于时代特征,以可持续增长和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标准的工业化。

最后,工业化是个实践性概念,是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和艰辛才能实现的。

从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历史进程看,近代工业化发生于产业革命过程中,英国自18世纪60年代开始至19世纪30年代末基本完成,历时近一个世纪;近代工业化在世界各国之间的差距很大,时至今日,仍然有许多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近代工业化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国民经济仍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至于现代化工业,只是极少数发达国家才得以实现。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虽然经历半个多世纪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一批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的工业产业,但从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看:机械化、半机械化劳作在农业生产中并不占主导地位,几千年一贯制的手工劳动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或根本性转变。中国总体上还是一个商品经济尚欠发达、市场经济体制尚待进一步完善的发展中国家。我们要在这样一个工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农业产业化是改革以来农村出现的新生事物。关于农业产业化内涵的界定,理论界同样没有统一的认识。在我国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实践过程中,虽然对农业产业化的内涵颇有争议,但基本上取得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共识:一是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农业经济;二是要按产业系列发展农村经济;三是要实现农工商一体化;四是要以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实现由落后的半自给自足的农业向现代商品农业的转变。据此可将农业产业化表述为:在稳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本地的重点产品,实现该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种养加、农工商、销一体化经营,达到产业区域化、经营市场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的目的,从而使农业真正走上城乡优势互补、产业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显然,这是一个描述性概念。

将工业化内涵的一般表述与农业产业化内涵的一般描述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在工业化的内涵中,更多地是强调“转变”与“过程”,农业产业化的内涵中,则更多地强调运作的条件和组织形式。据此,与工业化概念相比较,农业产业化概念是个相对“微观”的并且操作性极强的实践性概念。

从联系角度看:在英文中“工业化”与“产业化”是不加区分的,统称为Tndacbrialization。在中文的译文中,也将Tndacbrialization通译为“工业化”或“产业化”。也就是说,作为动态名词,工业化与产业化之间的区分不具有国际性,是中国人在改革过程中赋予二者以不同的内涵。工业化与农业产业化的联系,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业产业化是一国工业化的核心内容。如果仅从产业化讲,一国的工业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工业产业化,二是农业产业化。实现工业化,就是要实现一国的工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只着眼于工业产业化的角度考虑问题是不完整的。从我国的实践看,工业生产经营的产业化,无论从产品的销,还是从企业组织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程度,都已达到了相当的水平。但是,我们仍然不能说我们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不能说基本上实现了工业化,其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程度还很低,农业生产目的的自给自足性、生产组织的分散性、生产方式的手工劳作性等方面并没有实质性的转变,还更多地保留着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的特征,作为工业化主要内容之一的农业产业化,还制约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化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艰巨的历史任务。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其次,农业产业化是检验一国工业化实现程度的客观标准。虽然对一国工业化实现程度的检验标准是综合的,但对于一个实施“赶超战略”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农业产业化的实现程度无疑是客观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业化要求一国的农业产业也要向工业产业那样实现市场化、社会化、系列化,使农业产业化发展在经营理念、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等诸方面与工业的产业化程度相适应,以实现工农业两大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因此,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程度,从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反映了一国工业化的进展程度,尤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现代化”水平,集中地体现一国工业化的水平。

再次,只有形成农业产业化才能最终实现一国的工业化。工业化不是一个孤立的结果,也不是一个单一的进程。一方面,一国工业化的最终实现依赖于农业产业化的最后完成,没有农业的产业化就没有一国的工业化;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对一国工业化的实现具有加速作用的同时,它自身作为结果,也将最终完成于一国工业化的进程之中。

最后,农业产业化与工业化的联系,实质上是农业产业化、工业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联系,并且集中地体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无论是我们走以工厂为企业组织典型形式、以机器大工业为基本特征的近代工业化之路,还是按照十六大的要求走以可持续发展和信息化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工业化之路,它们都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我们今天走市场导向、产业系列、农工商一体化、经济为中心的农业产业化道路,还是过去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所走过的弯路,实际上都构成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的重要内容。

自然经济的基本内涵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现代;生态文明;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我们要在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福利过程中,关注自身的生活品质和自然环境之间的融合关系,要使人类林业经济建设与环境承载力相契合,要将林业资源作为自然环境的重要构成部分,集聚现代生态文明的力量,推动我国林业经济建设长期可持续性地发展。

1我国林业经济建设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1.1林业资源建设与管理的专业高素质人才匮乏

我国目前的林业资源建设和管理的专业高素质人才较为匮乏,严重地缺乏林业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人员,在林业系统的工作人员之中,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仅占极为微小的比例,大约为14%,而在国外发达国家的林业资源专业技术人才中,他们的比例已经达到了30%甚至更多[1]。同时,我国在林业资源系统中的科技投入明显不足,技术创新力度不够,缺少卓有成效的林业科技贡献,这种科技上的迟滞发展严重影响了我国林业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无法成为有效而坚实的科技后盾,导致生态建设工作效果不佳。

1.2社会群众参与程度不够广泛和积极

我国目前的林业经济建设与管理工作主要是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拨款支持,没有广泛的社会化林业建设筹资机制和路径。一旦政府收紧银库,那么林业经济建设的管理资金特别容易出现断裂,这就使国家在林业经济建设方面的投入不断增高,而广大民众在林业资源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参与热情不高,在社会资金筹措方面的渠道也极为有限,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国家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由于缺乏充足的建设资金,导致林业经济发展建设举步维艰。

1.3我国森林资源总量呈现减少的态势

当前,我国的森林资源总量覆盖率远不足世界平均水平,存在林地砂石流失现象严重的问题以及超限额采伐的现象,荒漠化现象依然非常严峻,这些都显现出我国林业资源的林业建设和管理问题。同时,还有一些林业人员缺乏专业的造林知识,在选种、育苗、培植等方面,还存在着专业技能掌握方面的缺陷,导致我国林业经济在综合经营效益上偏低。

2现代生态文明视角下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分析

2.1注重对林业经济建设的思想认知和规范化、组织化的领导

想要完善我国林业经济建设系统,需要从根本的思想意识上提升林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林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意识到林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以现代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积极地采用各种电视、网络、杂志、文艺汇演等形式,不断增进广大民众对林业经济建设的了解和认知,提升全员造林的主动参与意识,创建“全民造林,全民绿化”的氛围,积极推动现代生态文明理念相契合的林业管理模式,在组织领导重视的前提下,下大力气组建林业管理机制,突出林业经济建设质量。

2.2遵循自然经济基本规律,进行不同地域的造林育林活动

在林业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依循自然基本规律,要注重使得林业经济建设与自然规律相吻合,注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不同地域的自然地理条件,结合当地的人文社会背景,以保护原始植被和自然水资源为前提[2]。在林业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的原生性和再生性,使不同区域的植物能够和谐共生,从而保持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和平衡性。同时,在不同地域的林业经济建设过程中,还要注重不同地域的绿化建设和基础道路设施建设,只有完善这些,才能全面改善环境的整体质量。

2.3增强林业经济建设的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推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在现代生态文明理念倡导之下,林业经济发展要依赖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要不断推行林业新技术,如遗传工程在培育林业新品种的优化改进技术;微生物净化技术在林业建设中的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在林业建设中的应用;电子仪器对林业产品生产的监控应用等,这些林业新技术可以从技术层面上给予大力的支持,这些核心的林业新技术主要包括有:基因工程培育林业新品种技术应用;新型的复合木基质材料的应用;数字信息技术推动林业经济由粗放型向精细化方向发展。

2.4完善林业投资融资体系

在现代生态林业经济建设过程中,还有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林业投资融资体系,要扭转原有的公益林建设模式,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融资建设,国家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更多的减免政策支撑,这样,在市场的推动下,可以更好的促使林权和森林的周转。

2.5调整现代生态林业产业结构

在现代生态林业经济建设过程中,要调整生态林业产业结构,寻求新的经济增长亮点,实现供给侧改革,增强现代林业产业机械化的建设内容,减少人工劳动量,全面构建生态旅游业,积极扶持新的林业产业新项目[3]。同时,还要对林业经济建设进行分层管理,依靠林业的内涵增长方式,推动生态林业可持续性发展。在现代生态文明理念的倡导和推行之下,要全面优化和完善林业建设机制,就要从资金、技术、立法保护等方面进行完善,创新林业经济管理模式,从而多方位促进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孙艳武.生态文明视角下的林业管理及可持续发展分析[J].科学中国人,2014,(8).

[2]秦涛,张骅.生态文明视角下的林业管理及可持续发展[J].防护林科技,2013,(6).

自然经济的基本内涵范文第4篇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需要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护下才能够有效开展,其中经济法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联系最为密切,为了给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需要对经济法理念进行不断的优化更新调整,加快经济法的制定与落实,将经济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一、经济法理念

 

(一)内涵

 

理念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用语,代指一种形象,法律的理念是对法律概念的现实化,经济法理念,则是指特定社会中人们对经济法本质的理解和认识,是对经济法发展规律的宏观把握以及对经济法发展前景的理性调控。经济法理念是制定、落实经济法的最高原则,不同于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概念,其地位高于法律表象、法律意识以及法律观念。

 

(二)功能

 

认识来自于实践,同时指导实践,经济法理念同样来自于经济法实践,是对经济法实践规律的总结和理性认识,对法律实践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是经济法制定与落实的基本方向,是经济法自身价值追求实现的保障,在经济法工作者执行经济法规各项内容方面也有着较大的帮助,有利于营造并维持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

 

经济法理念在社会发展方面同样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封建思想深入人心,部分群众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而经济法理念是真理性和科学性的法律,能够帮助群众逐渐摈弃落后的法律观念,从而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为文明进步的现代化社会建设打好基础。

 

(三)现状

 

我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兴盛经济法,90年代开始提倡经济行政法,市场走入法制化管理的正轨,经济法正式成为了行政法的组成部分,但是在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下,很多学者都将经济法理解为国家干预经济的行政措施,并将经济管理关系视作行政管理的一个分支,这种观点对于经济法自身的实践性和独立性认识不足,给经济法和行政法之间的分离带来了较大的阻碍,使得当时的市场中行政垄断现象比较普遍,而且我国行政法高于经济法,地方政府、国有经济部门可能利用自身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为不公平竞争、垄断等现象提供了舞弊空间。新世纪以后,国家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经济法自身的特殊性和与行政法之间的独立性逐渐受到重视,经济法的现代化改革成为国家市场经济改革的重头戏,为国家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在反垄断、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建设等方面有着深远的影响。

 

二、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法理念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和自然和谐发展成果的总和,是人类充分认识并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遵循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宗旨,实现的人与自然的良性全面发展和可持续性繁荣。建设生态文明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成为了国家社会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理念和根本性奋斗目标,建设生态文明,是国家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诉求,而经济法是调控与规范国家经济运行、社会资源配置的法律依据,二者之间关系密切,在经济法理念中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十分必要。

 

(一)经济法理念的生态文明建设调整

 

经济法理念构建需要与时俱进,满足经济发展对规范化、现代化、生态化发展的需求,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而不断深化经济法理念内涵,完善内容。现阶段,经济法理念囊括了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各个方面,并可以划分为经济安全、公平公正、经济效益、整体发展、注重效益五个大类,这五个根本理念契合国家政策目标和经济规律,而生态文明建设尊重自然规律,经济法理念需要借鉴生态文明建设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理念,将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融合。在此基础上,还要对经济法中的效益理念进行适当修正,我国的经济发展、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获取利益,而过分强调经济利益会导致一些经营者过分关注经济利益和短期利益,竭泽而渔,忽视了生态利益和环境成本,因此在今后,我们应该将环境成本纳入经济经营成本体系中,拟订经济法,需要充分考虑到经济行为造成的自然环境资源损耗。

 

(二)经济效益发展理论调整

 

国家传统的经济法理念立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更加关注经济利益的分配,这种传统制度理念对于实质公平缺乏认识,难以满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历年的需求,经济法理念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同时,还应该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生态之间的关系,积极构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公平观,融合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将社会生态文明的发展作为经济建设目标的组成部分,从而不断调整完善经济理念。国家社会经济建设和市场化改革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关注经济发展方向,有效刺激了市场主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取得了丰硕的经济建设发展成果,大家有目共睹,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对经济活动的阻碍越来越大,经营者对经济利益的过分关注加剧了对在生态环境的破坏,无形中增加了经济活动的自然与生态成本。现阶段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缺乏对环境成本的合理反应和环境成本的制度约束,市场经济主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愿意自觉将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中,影响了经济效益核算的客观性和完整性。

 

三、结语

 

综上,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法理念逐渐完善,在市场化经济建设和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因为过分追求经济效益,也付出了高昂的环境与生态代价,今后的经济法立法工作中,需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充分纳入到经济法理念体系中,合理反映环境成本并给出明确的制度约束,树立正确的生态自然经济发展观。

自然经济的基本内涵范文第5篇

(一)土地制度僵化无法满足市场对土地资源的有效需求

谭宗宪认为“在规代化过程中,传统的家庭经济形式,与适量资本和技术结合,便能形成符合中国资源秉赋的、低成本的、有顽强生命力的新生产力和各种新生产方式。”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已近完成,城市正在进行产业结构升级,迫切需要将部分过剩产能转移到农村,客观要求灵活变通农村现行的土地制度,按照市场机制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流转,以吸收国内国内的过剩产能,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实用。另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实现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村的市场环境也在不断成熟,也客观要求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与国际接轨。但是,我国农村目前仍在固守改革初期的土地制度。这种制度在改革初期对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确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可是,在现阶段它却很难满足日渐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城市过剩产能转移对土地资源的迫切需求,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二)产业结构单一造成农村劳动力流失,加剧了城乡二元分化

长久以来,我国农村延续着种地打粮兼营副业的传统经营模式,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效益低下。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和产业结构带有明显的季节性,农民的劳动时间常形成农忙和农闲两个时段。虽然我国各地自然条件有别,农民一年中的忙、闲比例不尽相同。但是,显而易见,农闲时节是对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一种闲置与浪费。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产生了巨大的劳动力需求,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也为农村劳动力出门务工提供了便利条件。大量农村劳动力为改善生活进城务工,成为推动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一直生力军。农民进城务工在促进城市繁荣的同时却导致农村发展的相对停滞,使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更加突出。农民的土地投入、劳动时间不断缩减,使得农村单调的产业结构长期无法改变,甚至出现土地撂荒、举家进城的农村困境。究其原因,农村单一的产业结构和传统的经营模式无法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遂导致农民工涌入城市,从而造成农业发展的停滞,加剧了农村的衰落。所以,单调的、传统的农村产业结构成为农村经济继续发展的又一瓶颈。

(三)基础教育落后导致农业科技水平过低

我国基础教育在投入和办学质量上长期以来都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城市中小学在师资规模、教学设施、教育理念和办学质量上要远远优于农村。目前,我国农村中小学仍然存在生源流失的现象,一些学生基础教育未完成就迫于生计走上打工之路。农村的文盲虽基本消失,但农民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的现状依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农民素质低,对新科技、新技术、新事物的接受、使用和转化能力就相对较低,使农民很难使用现代科技成果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低科技含量的经营模式降低了农民变通经济体制的思想活力,无法生成其改善产业结构、探索多种经营模式的技术能力。当今,科技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现代农业应该是科技农业。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及立足丰富农业资源基础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都离不开科技的推动与支撑。总之,现代农业必然是科技型、技术性、智力型的新型农业,当今农业科技含量低的现状是农村教育水平长期落后所导致的。农村僵化的土地制度、单调的产业结构、落后的基础教育和过低的农业科技含量,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共同制约着农村经济的继续发展。农村还面临着社会保障水平低、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其根源与以上四个因素直接相关,也是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得到彻底解决的发展问题。

二、新型家庭经济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1983年赵瑞彰撰文指出:“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春风吹拂家庭联产承包制已成为主要的形式。在此基础上,一种将承包经济和自营副业经济结合在一起的经济形式——新型的家庭经济在我国农村大地上确立了”上世纪80年初,新型家庭经济的提法就出现了,并在学术思想界围绕建立引起农业生产关系变动的“新型家庭经济”形态展开过激烈辩论。新型家庭经济的内涵与特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内涵与特点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产业结构调成步伐的加速和当今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平稳推进而不断与时俱进。十六大上,中央政府、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为改善我国农村经济现和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与质量奠定了正确的发展方向。新型家庭经济要求当前的农村改革要立足我国农村此时此地的需要,能解决农村经济继续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这才是“新型家庭经济”的本质内涵和根本特点。发展新型家庭经济,是深化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等的必由之路,要从根本上破解当前村经济继续发展面临的诸多难题,就必须发展大力发展新型家庭经济。其理由如下:

(一)新型家庭经济可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释放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新型家庭经济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走向深入,使农村以为主体的经营形式变得更加灵活。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以往的土地制度过于僵化,无法适应搞活经济的客观要求,成为阻碍农村经济继续发展的一大障碍。新型家庭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的自由流转,为农村接受城市的过剩产能提供了急需的土地资源,也为农村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其他适合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的工业形式提供了可靠的土地来源。农民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可以组织实现多种形式的联合体,如以家庭入股集体经济发展村办企业,以集体经济入股其他经济实体利用农村的自然人文生态优势发展乡村旅游等。新型家庭经济允许农民掌握较多的生产资料自和独立的产业经营权,减少了政府对生产经营的指导干预。农民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身份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经营个体,农紧密的和市场联系在一起,进而赋予农村经济继续发展的持续动力,极大释放了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活力。

(二)新型农村家庭经济可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融入市场体系

新型家庭经济中的土地制度变通为农民实现多种经营提供了可能,农民能以家庭、和集体为单位发展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刘茂松曾指出:“家庭经济实体跟企业却很不一样,它不仅不排斥自然经济,而且家庭商品经济的发展还要以家庭自然经济为前提条件。因为家庭是建立在自然实体基础上的经济实体”。新型家庭经济灵活的经济结构搭配也为农村招商引资、引进工业项目、开展乡村旅游、发展生态农业与房地产开发等提供了制度、资源保障。新型家庭经济改变了农村过去以粮食种植为主而兼营副业的单一产业结构,形成了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有机结合、合理配置的新型产业结构,实现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基础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能实现农民的提效增收,能从根本上破解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农业科技含量不高、农民进城撂荒和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的系统性、结构性困局。另一方面,农村新型家庭经济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的调解作用,实现农村地区劳动力、土地资源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从而使农村的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灵活的经济体制与合理的产业结构可以提品质量高、市场适应能力强的产品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将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环节有效结合在日渐完善的市场机制下,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的融入市场经济体系。

三、发展新型家庭经济亟待解决的问题

新型家庭经济融合了近年有关农村经济体制与产业结构变革、调整的各种新思路、新内涵以新的面貌与形式正在成为助推我国农村经济继续的新型动力源泉,因而得到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与广大农民的热情期待和欢迎。但是,新型家庭经济在各地的推广与普及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新型家庭经济是政府服务下的新型农村经营形式。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认真领悟自己在新型家庭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角色和应尽的行政义务。有些地方政府要么放松对新型家庭经济的有效监管,造成其无序发展,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眼前利益,没有负起科技扶持、政策引导、统筹布局、生态保护和法规宣传的行政责任;要么仍然没有改变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完全统制农村经济的计划经济思维,对新型家庭经济管得过严,没有真正赋予农民适当的生产资料自主支配权和生产经营的自。其次,新型家庭经济还是生态型经济。一些地方为发展新型家庭经济盲目引进城市和发达地区带有污染性的过剩产能,造成农村地区土壤污染、水土流失、水源枯竭、植被破坏的环境危机,对农村的自然人文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甚至造成农村生态系统的功能退化。最后,新型家庭经济是法治经济,必须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有些地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没有深刻领会我国的真正内涵,将农民土地以私人财产的形式强行收购,然后以高价转让,或者据为己有从事独立经营,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及对土地的占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也违背了国家发展新型家庭经济搞活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初衷。

四、以新型家庭经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升新型家庭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针对农村产业结构长期以粮食种植为主兼营副业的现状,发展新型家庭经济应当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收发达地区的过剩产能,发展与农业相关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第一产业,充分发挥农村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优势,发展乡村旅游业和房地产开发等高质量的服务业,甚至可以考虑引进外资,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全面调整和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还要注意把新型农村经济纳入我国日渐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提升新型家庭经济的产业结构质量,并反过来提高新型家庭经济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杨英法教授认为:“对于土地,传统的做法是先征用国有,然后招拍挂,最后找开发商转卖。这使失地农民、业主觉得补偿标准太低,不公平,也不符合市场原则。”因此,对农村最重要的土地资源也要按照市场机制,在价值规律的引导下,进行科学合理的流转。

(二)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扶持引导新型家庭经济发展

当今转变政府职能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构建过程的重要内容,新型家庭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必然需要政府转变传统职能以适应其发展。政府在新型家庭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当负起政策引导、产业扶持、招商引资、生态保护、加强监管的行政责任,既不要管得过严,也不能让新型家庭经济无序发展,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为新型家庭经济的发展提供丰富多样的、持续稳定的政府产品。

(三)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提升新型家庭经济的科技含量

新型家庭经济涉及多种产业形势,对农民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不断提高农民受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此外,新型家庭经济涉及的工业和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这就需要农村要有配套的人才培养能力,对农村和农民的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有文化、有知识的农民能自觉的将先进的科学知识与技术手段吸收并应用到新型家庭经济的自主经营中,从而有效提升新型家庭经济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只有农民的文化水平提高了,才能增强遵纪守法和保护农村生态的自觉性,从而有力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四)建立、健全发展新型家庭经济的配套制度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