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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亦呈现出了更强的全球性与区域性,世界各国、国家内各地区联系不断加强,在国际经济贸易自由化与区域化更为加剧的前提下,伴随着生态环境问题以及新发展趋势下的不协调问题不断的增多,而目前较多的研究只注重于国际贸易自由化、区域化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秩序与协调,对于国际经济贸易的生态与协调问题研究较少,笔者将以此为研究基础对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新方向进行论证。
二、我国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瓶颈
1.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不断加速,我国的适应能力如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剧,其作为一个必须经历的经济过程,国际经济贸易紧密联系,国际经济的微微变化都将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世界经济总量排名位居前列,但是其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仍集中在粗放式的、低价值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国际经济贸易加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是否可以做出积极应对,是否可以紧随世界经济发展的步伐?在全球经济开放的大市场中,我国经济贸易是否能积极、有效的利用各种资源、技术和资金,并且达到优化配置?这均是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适应能力所要承受的。
2.区域化、贸易全球化化程度不断加强,我国内地经济产业何去何从?
从1980年开始,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经济全球化不断地推动者贸易自由化,贸易全球化的对象不断再扩大,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绝大部分经济行业,均主动或者是被动的加入了全球化的贸易中。国际贸易的涵盖范围早已超越了单纯的货物贸,发展到包含金融、服务、技术等在内的多种经济贸易。贸易全球化的不断加强,我国的国内经济和世界市场及国际交易紧密联系起来,而我国内地的经济行业,包括货物贸易以及非货物贸易的其他种类贸易经济竞争力如何?能否在国际经济贸易全球化不断加强的趋势之下,推动自身的加强(例如2012年——2013年我国光伏出现的困境以及欧盟对我国光伏产业设定的经济壁垒)?这将会明显的形成“最大限度地拆除国际交易阻碍,使全球资源优化配置”与“保护国内经济贸易”之间相互矛盾,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未来发展中,将势必面对的问题。
国际经济的全球化,势必会产生国际经济的区域化,由于国际贸易的不断自由化,加强国家自身的国际经济竞争实力,将在一定区域内的数个国家之间建立起相互合作与依存的贸易关系,如此的区域化设置,将会减少区域内经济贸易发展的障碍,实现区域内互利互惠,但是,在区域内经济贸易协调发展的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相关经济行业亦会产生经济贸易全球化下的经济矛盾问题,(“最大限度地拆除国际交易阻碍,使全球资源优化配置”与“保护国内经济贸易”之间相互矛盾)。
3.国际经济贸易是否面临可持续、生态化问题?
对于我国国际经济贸易可否持续、能否生态化问题,笔者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国际经济贸易引发了极大的环境问题,这不仅仅是我国将要面对的问题,是世界各国均要面对的挑战。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自由化不断加快,经济发展不断加速,但是随着而来的,不仅是积极影响,其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资源的消耗、浪费严重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其次,虽然国际经济贸易呈现多元化趋势,但是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仍然以劳动力、资本为主要贸易方式,价值与技术含量较低,而目前世界各国对于出口商品的种类以及我国出口商品的市场,均开始向绿色方向跟进,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随之而来的就是“绿色壁垒”,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在欧盟的绿色贸易壁垒中所受到的限制于惩罚是非常严重的。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已经或者是早已面临着可持续与生态化问题。
三、我国国际经济贸易发展面临的新趋势与新挑战
为了积极应对我国国际经济贸易面临的新趋势,良好的解决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可持续与生态化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做出完善:
1.积极发展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我国国际贸易行业的比较优势,达到进出口之间的协调发展。同时,结合国际经济区域化的优势,学习先进的技术与经验,实现国内经济行业的跨越式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扩展贸易空间,开拓新的国际市场。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经济贸易;影响
如今,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在不断增强,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也变得更为频繁,国际贸易额度在逐渐增长。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其对国际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转变了传统的国际贸易发展形式,借助电子商务即可实现选择目标产品、协商、下单、付款等工作,为国际贸易的开展提供了诸多的便利,实现了国际贸易的电子化,也能促进国际交流,利于国家打开国际市场,进而刺激我国经济的有效发展。
一、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
(一)实现贸易开展的电子化
电子商务的出现,对于国际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可透过电子平台实现贸易伙伴的有效寻找,物色更为适合的合作伙伴是每个企业发展最为关注的话题。传统的国际贸易发展方式,若想寻求优质的伙伴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电子商务解决了这项问题,可在短暂的时间内即可实现人力、物力的有效投入,不会受到空间与时间上的控制。国内的企业可以构建自己的专属网站,将企业的相关产品上传至网络之中,通过电子平台实现对企业的宣传与推广,能让全球看到,能够吸引相应的客户前来,利于合作的开展。此外,贸易双方就贸易问题的洽谈、协商等都是通过电子沟通的方式,当然,支付模式也发生了变化,针对游有形与无形商品的交易都遵循电子商务的运行标准,实现国际贸易的电子交易。
(二)利于拓宽企业的国际贸易市场
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增长21.3%,其中网络购物增长48.7%,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渗透率年度首次突破10%[1]。电子商务是一种主流性的经济发展模式,其能让企业将原有的贸易壁垒打破,扩大国际贸易的范围,增强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实施,能为企业进军国际社会提供诸多的优势,增强企业在国际社会中的知名度,能大大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利于国际贸易额度的全面提升。
(三)实现国际贸易主体的多元化
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互联网与计算机平台之上的,是在网络环境中设定多个虚拟的企业[2],以充分发挥个体外贸企业无法完成的任务与业务,电子商务环境中参与的主体越来越多,且部分中小型企业的外贸水平也在逐渐提升,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开展国际贸易,其不会受到企业规模大小的影响,都能实现贸易的有效运行。
二、电子商务背景下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策略
(一)积极培养电子商务人才
在电子商务背景下,国际经济已经呈现信息化、现代化的发展态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3]。若想将电子商务更好的应用到国际经济贸易之中,其对人才的需求量很大,需要人才去执行,培养电子商务人才成为当前我国的重要目标。因此,外贸企业应与高校进行合作,开展人才的“订单式”培养,将电子商务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企业与高校签订人才订单,能加强高校的重视程度,利于电商人才的培养。此外,电商人才的应用,应充分结合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形式,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进行人才岗位的安排,在上岗前应接受严格的评估、测试和培训,专业人员不仅仅要具备电商知识,还要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巧与国际贸易知识,利于电商平台的维护与国际贸易的开展,是实现电子商务有效利用、国际贸易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优化电子商务的法律制度
为了保护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环境中的安全应用,应加强相关的法律建设,如税收问题、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现象、电子商务欺诈等现象,都应在法律条文中进行明确的列举,应及时总结以往电子商务中可能出现的威胁与风险,将其写入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文件之中。同时,由于开展国家贸易,涉及到一定的税收问题,应根据两国的税收制度进行有效的协商,并严格对国际贸易市场进行合理的规范。
(三)积极发展国际门户网站
通过对现代外贸企业运行情况的分析,了解到外贸工作的开展都是借助相应的外贸网站进行产品信息的有效推广,通过相关的网站平台上传产品的图片、描述、关键词等,能实现对产品更为具体、直接的展现,并未客户提供相应的价格参考区间,一般情况下,国内的外贸网站是汉英两种语言模式,利于为外国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同时,企业应借助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诸多优势,充分发挥其高度的互动性营销模式,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主张为客户提供主动服务,进行相关信息的推送,以扩大影响力,进而拓宽国际门户,利于实现中国经济走向国际。同时,外贸企业应将网上调研、网上沟通与客户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统筹企业资源,为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实施提供条件[4]。
(四)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
电子商务经济的开展,尤其是国际贸易额度的不断提升,其对信息技术与网络环境的要求在不断提升,对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要求很高。电子商务过程中会涉及到国际贸易的交易与支付问题,若系统安全维护与保护不当,会导致信息化系统出现漏洞,交易的安全性受限,国际贸易的相关数据、信息面临被窥探的威胁。针对当前问题,应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强调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对国际电子商务经济的运行系统进行不断的升级与加密处理,保证国际贸易的机密性,维持相对安全、稳定的交易环境。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已经成为21世纪话题的引领者,其应用领域在不断拓宽,应用价值也在不断提升,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也更为深远。为了将电子商务更好的融入到国际贸易发展之中,应注重电子商务专业型人才的培养,优化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制度,积极发展国际门户网站,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拓宽平台,让中国经济走向国际,促进我国经济的全面提升,进而扩大影响力。
作者:杨思怡 单位: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乔阳,沈孟,刘杰,杨光,岳强.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应用现状分析[J].对外经贸,2012,03:39-41.
[2]刘畅.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与对策[J].企业导报,2015,06:46-47.
关键词:国际经济与贸易;教学;一体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0-0130-03
我国大部分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通常是使学生掌握经济学原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了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历史、现状。广西民族大学依托泛北部湾经济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地缘优势,致力于培养服务东盟、服务地方的人才,除培养学生掌握上述知识外,还拓展学生学习了解东盟国家的社会经济情况,同时要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熟练掌握英语及一门东南亚语言。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设置现状与问题
1.设置情况。目前,广西民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所修的各类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应修最低毕业学分为170分。然而,在课程的学分设置中,出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比例失调的现象,其中公共课学分为47分,通识、通选课学分为10分,学科专业课学分为101分,实践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所占学分为仅12分,学分具体比例如下图1。
2.存在问题。①“3+1”培养模式下跨文化课程设置较少。国际经济与贸易“3+1”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中,跨文化课程设置不足。学生所学习的跨文化知识则局限于对留学对象国文化知识的学习。另外,只掌握一门东盟某国的非通用语言,已经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②实验课程设置不足,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实验课程的设置不足,没有专门的国际贸易实务实验课,专用的教学模拟实验室则起不到巩固学生所学基础知识的作用。另一方面,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网络模拟实验室没有开发或引进专业的国济经济与贸易实验软件,学生在实验室不能完成完整的外贸业务流程,局限于主要以教师讲授外贸业务操作流程的实验课上课方式,使得实验课程意义打折。③少数专业技能课教师备课并不充分,相关案例时效性不强。在国际经济与贸易教学中,存在少数专业课教师备课内容不充分,上课局限于对课本知识的讲授,未能充分结合外贸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这使得学生所学内容与实际存在偏差,不利于今后从事外贸业务工作。同时,国际贸易案例分析不足,教师无法向学生呈现对外贸易的现状,学生则容易忽略国际贸易中的细节。④学生实践性不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的实践主要集中体现在暑期的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然而,大多数外贸企业规模不大,提供的工作岗位有限,所以,高校让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践存在一定的难度。同时,由于外贸行业竞争激烈,学生到外贸企业实习主要从事比较简单的日常内务工作,没有机会深入地涉及到外贸工作流程中,无法完整领会外贸工作的操作规范。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一体化的新思路
1.改革完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应致力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广西民族大学国经济经与贸易的教学一体化改革,主要为泛北部湾经济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区输送更加适应地方需求的外贸综合型人才。因此,改革的重点在于开创具有东盟特色的特色课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与资源体系的构成如下图2。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应做到以下四点:①以提高国际经贸专业课程建设的知识复合性和人才的社会适应力为切入点,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目前,国内国际经贸专业课程设计内容繁杂、重复、交叉,而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将职业素质的基本要点灌输给学生,教学质量难以保障。因此,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团队应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基本要求,召开教学研讨会,准确把握教学对象的认知结构,结合教学规律,调整教学内容,完善“经济学+管理学+国际经贸实务+国际经贸理论+商务英语与技能+东南亚语言”的复合型人才的知识体系、课程建设体系。②做好以《国际贸易实务》与《国际经济合作》为核心的课程建设与改革。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核心课程包括《国际贸易实务》与《国际经济合作》两门课程。将《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作为改革试点,因为该课程兼容了以下主要专业课程:报关实务、外贸单证实务、国际结算、国际商法、国际商务谈判等。以此为牵引点可以推进该专业实务方面的课程体系改革。该课程改革可以牵引以下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国际贸易理论、国际投资、国际金融、计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合作》的课程改革,集中体现在教材的编写运用。两门核心课程的课程内容都增加“东盟元素”,包含更多的东盟国家贸易知识。《国际经济合作》课程改革,在国际直接投资章节融入“中国―东盟国家间的直接投资”这一小节;在国际技术贸易章节中增加“中国―东盟技术贸易现状”;在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国际证券投资、国际发展援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等部分章节中,同样地增加“东盟元素”,具体讲述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发展援助情况。这样融“东盟元素”于核心课程之中,核心课程牵引下的专业课程授课内容也相应的丰富了,使得学生能够更好地沐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领略国际经济与贸易课程的乐趣。③增设实验和实践课程,使学生通过实验和实践课程提升外贸实践技能。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验课程,主要在校内模拟实验室进行,由学生在计算机上模拟进行对外贸易业务,让学生在体验国际贸易的乐趣与风险的同时,使学到更多解决实际对外贸易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解决方法。国贸专业实验课程需要专业软件的支持,学校应在学校网站中建立专门的对外贸易实验教学中心,引进“Sim Trade外贸实习平台”软件,学生通过登陆软件,扮演进口商、出口商、工厂、进口地银行以及出口地银行四个角色,同时承担四个角色在对外贸易中的工作。在交易磋商、合同签订、履行合同的阶段,学生同样可以通过模拟训练,巩固国际市场营销课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国际贸易理论课程的相关理论知识,使学生更加熟悉外贸业务具体流程。在国贸专业“3+1”培养模式下,学生的实验课程应更多地涉及东南亚贸易,学校应引进东盟国际贸易实验教学系统、东盟国际金融投资实验教学综合软件系统等相关软件,为学生开展东盟贸易实验提供良好的平台。④以增强学生的跨文化商务交流的能力为落脚点,完善“3+1”的课程设置。国际经济与贸易“3+1”培养模式出国前的跨文化课程应在原有《东南亚经济课程》的基础上,增设《东南亚政治与文化》课程,让学生在出国前了解留学对象国的政治文化,为出国留学顺地利适应当生活打下基础。学生出国后具体学习留学国家的社会文化。为了使学生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能够适应全球化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策划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3+1”培养模式所培养的学生,所学课程应该更加开阔,不应对小语种课程的选择做出出国方向界定,局限于只有到对象国留学的学生才能选修该国的语言。“3+1”培养模式将留学对象国的语言设置为方向必修课的同时,学生应有机会选择学习其他东盟国的语言。越南语、英语、泰语等课程应该设立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任选课程,这样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学习更多的东盟国家语言,选修英语的同学可以更熟练地掌握运用英语。学生毕业时能够熟练掌握一门或多门东南亚国家非通用语言和英语,就业前景会更加开阔。
2.建立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传统的高校教学方式以教师在课堂上讲解为主,学生提问互动为辅。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多元化的课程体系的建立,使得传统的教学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建立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1)形成师生互动、具有先进教学理念的现代教学方式与教学手段。实践教学方式不应局限于校内指导老师制度,高校教师由于长时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对现实工作中的对外贸易执行方式、流程以及政策等方面变化无法像企业管理者一般,第一时间了解对外贸易变化动态。所以,为了使学生更加适应迅速变化的对外贸易行业工作,在学生实习实践时,应采取企业见习导师制度,学校给予企业见习导师一定的报酬,让企业见习导师负责学生的实习实践工作教授与考核,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教学的培养模式。图3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构思图。
(一)理论性的特点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因此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有很多理论性很强的专业,如国际金融学、国际经济学等。这些课程多数都是利用经济学的原理或者方法等,对产品和要素的利益分配及交易进行研究。也正是由于其理论性强的特点,让学校更加重视对学生的理论性教学,进而忽视了对实务课程的讲授。但在具体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交易中,仍有很多经济理论等是无法进行诠释的,需要在加强实践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研究、讨论。
(二)实践性的特点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本身就属于实践操作课程,像国际结算、报关与商检、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等都是需要进行实践操作的课程,因此需要学生真正的进行实践操作才能对其进行明确的掌握;第二,国际经济与贸易课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实践性问题。像外企员工的培训、国际结算工具的选择等等,都是需要通过实践才能有深刻体会与了解的。
(三)国际性的特点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另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其国际性的特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主要是针对国际进出口贸易问题而设定的专业,因此不论哪方面的知识都会涉及到国际市场。为更好的适应其国际性的特点,需要学生要有良好的外语知识,可以无障碍的与国外业务员进行交流,从而完成贸易交易。不仅如此,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还要熟知国际进出口贸易的惯例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交易国家的文化进行了解,通过对交易国家的了解,更加高效的完成进出口贸易的交易。
二、当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内容缺少时代性
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国际的进出口贸易也在迅速发生变化,对很多的政策方针都进行了调整,并且情况仍在不断的进行变化。但学校当前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材,内容仍停留在某一个时期,甚至出现一些内容与现实不相符的现象。例如,随着我国对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大国地位,也逐渐被凸显出来,而且由于贸易规模的扩大,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摩擦也在不断增多,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材对这些内容都缺少体现。
(二)缺少对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视
缺少对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视,主要是由国际经济与贸易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比较重视学生的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对学生的实务情况关注较少。由于课堂与实践无法有效结合,也由于是很多教师个人教学方法等原因,导致很多教师在讲课时,只注重理论课程的讲解,对实务课程讲解的非常少,甚至一些教师都不会涉及实务课程的讲解,致使教师讲授的知识与真实国际贸易情况存在一定的出入。例如,教师在讲解国际付款的支付这个知识点时,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多数都是将信用证作为讲课的主体,对其他的支付方式都是简单盖过。但在现实中,信用证结算的方式早已不再是主体,因此这样的教学方法对学生是缺乏实际性的。
三、实施项目式教学的具体方法措施
项目式教学法需要学生和教师一起完成某个教学项目,从而完成教学任务的活动。这就要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师,摒弃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对教学方法进行创新。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发现如果要想将项目式教学法有效的应用到课堂教学之中,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内容的把握:
(一)聘请优秀的实务教师
将项目式教学应用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教学之中,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就是实务教师。但如果想聘请到优秀的实务教师是不容易的,这主要是因为外贸公司的竞争普遍都非常激烈,很多企业和员工往往都会花很多精力投入其中,所以很难再有精力去学校上课。而且,由于上课过程中可能会透露一些商业机密,所以企业为自身利益着想也不愿意冒风险。为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学校应该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转变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从而确保学校实务教师资源的充足,进而为实施项目式教学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二)加强教师的协调组织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传统的教学模式非常单一,项目式教学法对教师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教师的表达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可以用简洁、浅显的语言将实务内容讲解出来,让学生快速、轻松理解;另一方面,要求教师的协调组织能力要强。在进行实务教学的过程中,会接触到一些企业单位以及外聘的教师等,实务教师要能够很好的协调好各方的关系,并且能够顾及到学生。在实务教学的过程中,实现企业、学生、教师的有机统一,因此需要教师要求极强的协调组织能力。
(三)注重学生的配合情况
在进行实务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要充分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增加学生学习的热情,促使其可以积极主动的配合教师,在教师的引导下,发现进出口业务的相关知识。并且在学习过程中,有意识的与相关的企业、领导进行交流沟通,找到做事、做人的方法,而不是活在这些名人的光环之下。促使学生可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分析问题,最终自己解决问题,从而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加强其自身知识的积累,提高其自身的实际能力。
四、总结
(一)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变化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但以前的国际法规范所涉领域有限,其影响和地位不是很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WTO体制的建立,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关系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1.一些原先纯属国内管辖和控制的经济活动,现也已同时置于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控制之下。以前,国际法很少涉及和调整各国国内的经济活动。因此人们在谈到国际法在某个经济案件的适用时,经常发现没有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但现在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WTO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已十分广泛,甚至已涉及到成员方的国内经济生活。因此,许多原先纯属国内控制的经济活动现需受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管辖。
2.WTO的规则和要求已使调整相关经济活动的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则基本一体化或趋同化。WTO的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它要求成员方的国内法与WTO的规则保持一致。一方面,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如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逐步在协调一致,成员方的国内法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另一方面,在民商事法律规范方面,有关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也日趋统一。例如,商业秘密是否是知识产权问题,以前在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上都不一致,WTO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将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从而使这一问题不再存有争议。因此,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间的相互联系更为密切。
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WTO体制的发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的地位显得突出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讲,以前国际多边条约对贸易、投资、金融交易规制较少。例如,GATT以前主要调整货物贸易问题,没有涉及到投资、服务贸易、金融交易等领域;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主要调整国家间的货币金融关系,不涉及金融服务贸易问题;关于投资方面甚至没有一部实体法的公约。因此,调整这些经济交易主要是依靠国内法规范。然而,WTO体制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况,WTO规则已广泛涉及到贸易、投资、金融等交易领域,并对各成员方具有约束力。这样一来,WTO及其规则在这些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有时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二)国际经济法各部门间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经济全球化与自由化也导致各种经济交易、经济活动的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例如,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影响已为国际社会所认识;金融服务已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与非贸易问题的联系,如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与环境等,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相应地,调整某一经济活动的措施也可能对其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WTO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相互联系,并已经将其触角从贸易拓展到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其他重要经济领域。
1.贸易与投资措施。
贸易与投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外国直接投资作为向国外市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主要方法以及组织国际生产方面的一项主要因素,正在日益影响着世界贸易的规模、方向和构成。因此,投资措施对贸易具有重要影响。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某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予以规范。这一协议既有利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同时对国际投资法制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贸易措施也会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规模、方向和构成产生各种影响。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准入发展优惠;出口鼓励措施;出口限制措施。这些贸易措施对贸易流动具有直接的、第一层次的影响,同时,它们对随后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第二层次的影响。通过改变与特定国家或地区相关的贸易环境,这些措施有助于形成具有某种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影响潜在投资者的决策进程。因此,与没有政府干预而由市场力量引导的情况相比,这些“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可以改变外国直接投资的分布形式。而外国投资的变化对未来有关的贸易流向又具有重要的第三层次的影响。因此,对与投资有关的某些贸易措施,国际社会也应规范与协调。
2.金融服务、服务贸易与投资。
金融服务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各国管制最严的行业之一。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金融服务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作出了规定。
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要在东道国提供服务,通常就必须在该国设立机构或营业场所,这就涉及到投资问题,特别是市场准入和国际待遇等问题。因此,投资法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就具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维护金融稳定就不能放弃金融监管。金融的审慎监管无疑是保证金融自由化稳健发展的重要措施。这样,金融服务自由化必须处理好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显然,服务贸易、投资、金融问题在这里相互融合在一起,调整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的政策和措施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3.贸易与环境。
贸易与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WTO已将其作为下一轮谈判的重要议程之一。
贸易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贸易自由化虽可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但也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和资源的过度开发,给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过分强调环境保护又会限制或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有时环境问题也可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因此,在WTO体制内,如何处理好可持续发展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无疑是个新的课题。而贸易与环境问题既涉及到多边贸易体制和各国贸易法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也涉及到多边环境协定和各国环境法的有关规则,需要我们将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此外,关于贸易与其他非贸易措施的联系还可能包括贸易与竞争问题、贸易与劳工问题、贸易与人权问题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的新领域。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执行机制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力。这主要是因为其争端解决机构具有强制管辖权,勿需当事方同意,即可通过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经争端解决机构同意后,胜诉成员方可以采取相应的交叉报复措施,这种措施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使那些其国内措施违反WTO规则的成员方不仅面临着国际社会道义上的谴责,而且还可能因其措施不具有合法性而受到经济制裁,使其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实践证明,这一机制在解决成员方的纠纷、保证WTO规则的实施方面,的确是行之有效的。
WTO争端解决机制受理的争议范围十分广泛。因为WTO所涉的领域已不单限于货物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金融服务等都属于WTO协议所调整的范围。特别是,许多原来缺乏强制实施措施的一些国际经济条约,也已被纳入WTO体制内,从而取得了强制执行的效力。例如,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约》和《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公约》等都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样一来,由这些协议产生的争端也就可以提交到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目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已审理了多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端。
随着WTO今后涉及的范围日趋广泛,WTO争端解决机制将在调整国际经济各领域的关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例如,WTO新回合的谈判若就所涉新议题达成协议,如就贸易与环境问题达成协议,有关争端也会提交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这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许多重要问题都可能因为纳入WTO体制而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无疑是国际经济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当然,它在实践中还必须不断地完善。
首先,机制在解决争端中,如何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是一个需要予以密切关注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直接发生争端的情况下,由于发展中国家在讨价还价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予以特别考虑。另外,发达国家间的争端解决,也可能对作为第三方的发展中国家产生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考虑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保护。
其次,在裁决的执行方面,也仍然会产生争议。尽管争端解决机构采取了“反向一致”的程序,从而使机构的裁决能比较顺利地得以通过,但这并不等于裁决就能顺利地得以执行。有的成员方可能采取“换汤不换药”的手法,变个花样,仍旧采取与以前的违法措施实质上相同的措施,使得争端的实际解决会况日持久。也有的成员方可能宁愿选择接受报复,而不愿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
再次,如何保证争端解决机构在审理案件中尊重国家,不越权,以及不将自己的管辖权延伸至其他领域,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WTO成员国的措施是否与WTO的规则相冲突,是一个涉及到成员国的敏感问题,涉及到WTO体制与成员方的权力分配和平衡的问题。争端解决机制赋予专家组审查成员方国内法律和政策的权力,若争端解决机构处理不慎,就可能损害成员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