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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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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教育功能

审美教育功能范文第1篇

【关键词】音乐审美 教育 功能

一、概述

在人类的文明进程中,艺术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部分。就个体生命而言,艺术作为人们的精神需要恐怕又非其他意识形态和科学技术所能替代。因此,无论东西方在文化的传承和对人格塑造中一直将艺术视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音乐教育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社会活动,也是人类自身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音乐教育观念的更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社会文化意识的进步。随着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对素质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音乐审美教育的普及提高也日渐迫切。

二、音乐审美教育的功能

音乐审美教育作为一种审美实践,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受到东西方哲学家的重视。这些先哲注意到了音乐的特殊作用,出于实现某种理想社会的强烈愿望,他们把音乐作为教化人的手段。亚里士多德指出,音乐有“教育、净化、精神享受”三大功能。孔子认为仁人君子的修成最终必学乐,所谓“乐以治性”“成性亦修身”,即基于音乐对人的德性的培育不是靠外在的强制,而是以音乐之美感化人的性灵,使“仁”成为内在情感的自觉要求。由此可见,音乐审美教育的意义就在于,它可以通过音乐实践活动的方式来培养人的正确健康的审美观点、审美情趣,提高人欣赏和创造音乐美的能力,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音乐美育能有效地构建审美心理结构

健全的审美心理结构包括敏锐的感知力、丰富的想象力和直觉的理解力等方面。首先,音乐美育能积极地培养人敏锐的感知力。音乐听觉感知能力包括对于音准、节奏、音色、旋律、调式、速度、和声、复调、曲式等音乐表现要素的感受、分辨和反应、把握能力。音乐美育能使受教育的音乐听觉感知能力得到极大的开发和发展。我国的一些音乐教育专家已把发展音乐听觉感知能力作为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明确提倡,并已在教学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2.音乐美育有助于培养高尚的情感

音乐美育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是对人的性情的净化和陶冶,它能使人的情感从本能欲望升华到高尚、纯洁的境界。音乐美育可以使受教育者通过对音乐艺术作品的情感体验,产生心理愉悦,获得审美享受,进而使受教育者产生对人生、未来、永恒的感悟,并能直接深入到受教育者潜意识深层领域,使其心灵在震撼中受到陶冶,得到升华。在音乐审美活动中,人们可以从优秀音乐作品中的品评体会中培养起对真、善、美的热爱,培养起内心丰富的情感世界,并且可以解忧愁于欢跃,化暴怒为温柔,使精神获得平衡,情感得到调节与宣泄,最终将导致人的精神的升华:粗野变为文雅,猥琐变为豁达,小气变为大度,浅薄变为深沉。因此,我们可以说,音乐美育诱导人们从自然、本能的欲望中解放出来,进入高尚、纯洁的精神境界,这是对人类情感的理性化塑造。

3.音乐美育有助于形成完美的人格和提高道德

音乐美育之所以能造就健全、美好的心灵,使人成为一个真诚、善良、优雅的人,这是音乐所具有的艺术特制所决定的。因为“真”是艺术的生命,“善”是艺术的品格,“美”是艺术的本质。真正的艺术家总是通过其作品来表现他对事物、对他人、对社会、对人生的真实情感,真知灼见。当人们接触到这类真正的艺术作品时,自然会被他们真诚、激情所感动,所激励,从而使自己在生活中不畏邪恶势力,坚定自己勇于探索真理的信念,并养成在平时的为人处事中以诚待人、襟怀坦荡的良好道德行为习惯。音乐美育可以培养人们一种有机和整体的行为方式。在音乐审美活动中,尤其是对一些音乐精品的欣赏、凝聚在音乐作品中的和谐完美的形式与丰富多样的情感内容,使人们的心灵得到净化和陶冶。一旦这种和谐、整体的观念变成人的纯理性能力,人就会自觉地克服和战胜那些生理本能和非理性情绪,而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实现美好人类理想贡献自己的才智。 转贴于

4.音乐美育能开启人的智慧,发展人的创造力

著名作家雨果曾说过,开启人类智慧宝库有三把钥匙:一把是数字,一把是文字,一把是音符。这句话说出了音乐美育在开发人类智力方面的极其重要作用。听觉、视觉、触觉等知觉能力是智力的重要内容,而音乐美育对于发展受教者的这些能力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因此也最长于发展受教者的听觉能力,这是毫无疑义的。但音乐审美仅仅靠“分辨音律的耳朵”是远远不够的,它往往要求人们必须调动全部感官去感受音乐的美妙。音乐美育是以音乐艺术为媒介的教育活动,这种活动包括两个相关联的层面:一是音乐知识、音乐技能的传授;二是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受教者在第一层面对音乐技能的学习中,器乐学习无疑会发展人的触觉的灵敏性,而视谱则需要极灵敏的视觉……此外,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这些人类非常重要的智能在音乐美育中都会得到发展和强化:驾御复杂的音乐织体要求大脑注意力十分集中,这种注意力非常集中的状态是一般其他的训练难以达到的;在音乐学习中对乐谱的记忆,以及视唱练耳中对音高、音值等听觉记忆都会对记忆力的发展和强化有很大好处。

5.音乐美育能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与进步

音乐美育所产生的对社会群体效应,主要是由受教者的个体素质经由音乐艺术的陶冶与塑造而导致的群体行为的和谐而有序,健康而向上,最终促进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音乐美育使人们的情感受到规范、节制和净化,它能增强群体的认同感,提高亲和力和凝聚力,有助于社会稳定、有序而自由地运行。音乐美育促进了受教者在德智体等多方面的发展,使受教者个体素质得以全面提高,进而使社会群体素质也得到提高,从而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音乐美育对社会群体素质提高的促进作用,必将在我国目前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教育改革中发挥巨大效应。

三、结论

随着多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对人才整体素质的要求普遍提高,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逐渐成为人才立足于社会的重要因素,而信息交流量的扩大也使人们的兴趣日趋广泛,审美水平的日益提高使人们接受音乐审美教育的愿望更加强烈。当前我国教育改革提出,教育应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这是时代的需要,是全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音乐美育作为培养提高人的全面素质的有效手段,在推进全面素质教育中必将发挥出它的积极作用,为造就一代在二十一世纪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的高素质人才群体,使中华民族自立世界民族之林而做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李妲娜,修海林,尹爱青.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2]张前.音乐美学教育[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3]郑秀玲.音乐审美教育功能浅析[J].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3).

审美教育功能范文第2篇

 

关键词:音乐教育 审美特点 文化功能 素质教育 

 

音乐是一种特定属性的文化,音乐教育作为学校审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的品德、心理等身心素质等方面均可起着重要的辅助促进作用,具有辅德益智和审美教育的功能。 

 

一、音乐艺术教育在学校审美教育中的重要性 

 

音乐教育作为学校审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审美、艺术素质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然而在我国应试教育条件下,不仅音乐教育的应有地位受到许多学校、家长和学生不同程度的忽视,而且严重影响了音乐教育的上述功能的发挥。素质教育观的确立和实施,为确立音乐教育应有地位奠定了基础,也为音乐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西方,音乐教育向来被十分重视,西方教育界从六个方面明确了音乐人类学的基本思想,它包括:(1)学习音乐是学习人类交流一种基本形式;(2)学习音乐是学习世界上各民族的独特艺术;(3)学习音乐是学会学习过程;(4)学习音乐是学习想象力和自我表现力;(5)学习音乐是学习的基础;(6)学习音乐是学习艺术。这六个方面实质上是将音乐作为文化来认识的,对于音乐教育是一种更为全面的定位和认知。多年来我国教育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时展的情况,尤其是音乐作为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和必修学科,离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难以跟上21世纪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步伐。美国政府颁布的《艺术教育国家标准》明确规定:艺术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学科,强调指出艺术与“教育”一词根本含义的密不可分性。并断言:“缺乏基本的艺术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决不能称为真正的教育”,“没有艺术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只有重视艺术的教育价值与功能,才能促进人性的发展与完善。① 

音乐艺术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普通学校的音乐艺术教育是基本素质教育而不是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音乐艺术教育具有辅德益智功能;积极推进音乐艺术教育事业,也是推动我国求学网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一个突破口和切入点,它对于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提高人的审美情趣,使人树立崇高的审美理想,具有其它教育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音乐艺术教育的审美文化功能 

 

音乐以它婉转悠扬的旋律、变幻无穷的节奏、丰富多采的音色、立体交叉的和声、巧妙精致的结构织体,严密完美地交织在一起;以它特有的方式撼动人们的心灵,对人们复杂的内心世界产生直接的感应作用。因此,它成为培养学生美感能力、发展形象思维、认识社会的主。要手段。成功的音乐作品能通过典型形象,生动深刻地认识社会,这种认识富于理想,充满激情,并能获得深刻持久的效果。我国古代重要音乐著作《乐记》中有这样的论述:音乐的功能“清晴像天,广大像地,终始像四时,周旋像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白度得数而有数。大小相成,始终相成,倡和清浊,迭相为径,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晋书·乐志上》说:“是以闻其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闻其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恻隐而仁爱;闻其徵声,使人乐养而好使;闻其羽声,使人恭俭而好礼。”把音乐中的“五音”与人的性情教育紧密联系在一起。可见,对于音乐艺术陶冶人们思想情操的特殊作用古人早有认知,我们今天更应该从我国音乐文化传统中认识到音乐对于培养人、塑造人的重要意义。音乐艺术教育所展示的艺术美,不仅能启迪学生审美的感受力、鉴赏力、想象力、表达力和创造力,而且能促进心理平衡、身心健美,使学生的情绪情感得到和谐的调节及控制,从而规范他们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思维品质。《乐记》云:“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荀子认为音乐可以“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的确如此,优美高尚的音乐,蕴含着潜移默化的高尚情操,声情并茂的音乐艺术是塑造学生灵魂的有力手段,对学生的精神起着激励、净化、升华的作用。能逐渐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培养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提高分辨“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的能力。使学生在思想、道德、性格、情操、修养各方面发生变化,培养一种爱憎分明的道德情感和自觉的道德信念。例如:我国人民音乐家冼星海的大型声乐曲《黄河大合唱》,通过独唱、对唱、轮唱、合唱等多种演唱形式,气势雄伟、磅礴,展现了中华民族的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充溢着爱国主义的光辉形象和“火”一般的激情,给人一种向往美好,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信心和力量。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如果多欣赏音乐,常处于愉悦的情境之中,去感受一种直觉的推动力量,激发人大胆跳跃式的设想,将变化和升腾出无尽的想象。所以人们总喜欢把音乐与舞蹈体操联系起来,正是因为人们发现了它是一种延伸生命的动势,一种由身体来执行的运动形式,在这种内外互动的方式下,来达到了强体健身的目的。②音乐艺术教育属于上层建筑,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因此,加强音乐艺术教育,发展音乐艺术教育事业同时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古代就提倡礼乐治国,所谓礼,即指行为规范,乐就是精神陶冶。人的精神境界的提高,不能只靠主观的自我修养,如面壁独思、扪心自省等,还必须通过教育和外界的影响去实现。把行为规范和艺术的陶冶结合起来,这是中国教育的一种传统。如果我们放弃了音乐艺术教育,就等于放弃了这种传统。在今天实行改革开放和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艺术的陶冶更是不可缺少的。我们要通过积极、健康的音乐艺术教育,铸造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的美的魂灵,这不仅是教育界的责任,更应当成为全社会的一项战略任务。

三、音乐艺术教育在学校素质教育中的渗透 

审美教育功能范文第3篇

一、以感受音乐作为培养学生审美的起点

音乐的审美教育起点是培养学生对于审美的感知能力,学生对于音乐的审美感知主要表现为能够感知调式、音色、和声、旋律和节奏等各种音乐语言中的美感,能够辨别生活之中的音乐现象的丑与美,体验享受音乐的感情。在教学的过程中,应当着重培养学生对于音乐审美的感觉,在音乐的审美活动中要发展学生的想象力、联想和对比,培养学生对于音乐情感的体验。例如在欣赏《春江花月夜》的过程中,首先利用多媒体展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配以《江月图》的水墨画,在这样的情境之下聆听《春江花月夜》,然后通过姿态、眼神、表情等静态的表达方式,逐步将音乐的信息向学生传递,使学生能够迅速地在这一情景中进入自己艺术的感受,让学生们在这样的氛围中感受音乐,能够使学生对于音乐的审美能力潜移默化的提高。

二、以鉴赏音乐作为培养学生审美的基础

鉴赏音乐是一切音乐活动的重要基础,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引导学生积极的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发表对所听的音乐的任何见解和感受,切实地培养学生对于音乐审美的鉴赏能力,帮学生建立起人生和音乐的密切的联系,为学生能够终身的学习、享受音乐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音乐的鉴赏过程中,培养学生拥有健康的审美是最重要的。审美情趣是评价和理解音乐现象的审美特点的能力,审美情趣的健康与否,是学生趋于高尚排斥庸俗、就美去丑的思想武器,近些年的流行音乐中夹杂了许多不良元素,这对学生的审美趣味性有着很大的冲击。作为学校进行审美教育的重要手段,音乐教育自然担当着矫正学生审美趣味的责任,要逐步引导学生主动地抵制庸俗低级的音乐现象,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学生崇高的审美理想,更加有助于学生形成一种健康的审美,有助于学生能够对音乐现象进行正确的判断。审美教育让学生从情感、形象、气质、形式等各方面都充分感受音乐独有的魅力,从而培养正确的审美观。

三、以表现音乐作为培养学生审美的重要途径

要注意在教学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进行充满自信的演奏、演唱能力和综合性的艺术表现能力,激发学生表演的潜能及创造的潜能,让学生能够通过音乐来表达个人情感并且能够进行情感的交流,在这一过程中享受音乐的愉悦。

多动是学生能够参与音乐的艺术实践活动中的最重要形式,也是培养学生对于音乐的审美能力最佳的方式。“动”包括了耳动(用心去听,去感知音乐)、喉动(用心且有表情的歌唱、表达、朗读)、眼动(凭着看乐谱,能够有理解的通过意、情、神表露)、手动(体验音乐的即兴编舞、动作表演、奏乐、急性智慧等)、脑动(用大脑去思维、联想、想象、记忆、理解、分析、体验、感知,用大脑来指挥全身器官按照音乐的律动去感知,全身心投入,受音乐的感染尽情放歌、感人的演奏、协调的舞蹈、着迷的欣赏)。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形象、思维、语言等各个方面。这正是音乐审美体验表现的重要魅力,正是作为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表现力的重要途径。

四、以创造音乐作为培养学生审美的重要手段

以创造音乐作为培养学生审美的重要手段,应在教学的过程中通过探索音乐与音响、创作实践、即兴创造等手段来培养学生们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掘学生审美的创造潜能。

发展学生对音乐创造的才能是审美教育的归宿。学生对于音乐创造的才能的培养、发展都必须经过丰富的音乐赏析活动及在音乐的表现环境中实现,激发学生表现音乐的欲望,发展对音乐创造的才能,不仅能够创造出多姿多彩的音乐世界,同时也会创造出带有丰富的情感的审美主体,又是用来检验学生审美情趣、正确的审美判断和高尚的审美理想的标准。例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音乐所表现出的情感,引导学生二度创作,可以是绘画、散文、诗歌、自编自演的小故事、小舞蹈等,都能够有效地培养学生创造的能力。

审美教育功能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小学音乐教育;德育功能;审美功能;融合

中小学音乐教育是音乐教育体系的基础,是青少年学生学习音乐、陶冶情操、提高审美能力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促进中小学音乐教育双功能的融合,既能提升学生的道德情操、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又使学生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和音乐能力,积极发挥自己的个性,提高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

一、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

(一)音乐教育审美价值存在的必然性

中小学音乐教育所强调的是基础性,是面向全体青少年的审美教育。小学低年级主要让学生听音乐,感受音乐的快慢,使学生对音乐感兴趣,并且能够演唱简单的歌曲,使之先具有基本的审美能力。到高年级和中学以后,教授简单的乐理知识,分析简单歌曲的和声、曲式,欣赏中外优秀的音乐作品,了解各种音乐风格,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素质。音乐教育更多的是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核心是审美育人,在一定程度上使学生的思想、道德情感得以净化和升华。“通过提供给学生感受、表现、创造艺术的机会,使学生主动参与到艺术实践活动之中,并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学习最基本的艺术文化知识,以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和爱好;使学生获得艺术审美的体验和享受成功的欢愉;提高学生艺术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奠定其终生享受艺术、学习艺术、发展艺术能力的坚实基础。”[1]音乐教育对于学生终身享受音乐,将来学习其他方面的知识是很有帮助的,如绘画、雕塑、造型、设计、建筑等,拥有一定音乐素养的学生学习其他艺术专业会比没有一定音乐素养的学生学习效率更佳,这对于他们以后的工作态度会有一定的影响,有的甚至决定了学生的生活态度和工作中的思维方式。发挥音乐教育的审美价值并以审美教育为基础已经迫在眉睫。

(二)音乐教育审美功能的实现

新课标中提出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的课程目标,其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居于首位,这说明审美功能的实现,离不开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在中小学生思想尚不成熟时,审美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课堂教学中,教师更多地要引导学生对音乐的认知和体会,做到以欣赏感受为主,以教唱歌曲为辅。“音乐教育不是培养音乐家,首先是培养人”。受传统观念影响,有的教师认为音乐课就是教学生唱歌,教唱歌曲越多音乐课效果越好,虽然歌唱对学生的审美教育有一定帮助,但中小学音乐教育毕竟不是以培养音乐家为目的,而是让所有学生了解音乐,陶冶情操,以达到审美育人的目的。事实表明,一味的教唱歌曲而不欣赏音乐、感受音乐,看似唱会了很多歌曲,但学生很难融入音乐本身,这样也违背了音乐教育的本质,学会的歌曲经常是一节课学会,过两节课就忘掉的情况。如果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对音乐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把握,为音乐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学生真正爱上这门课程,积极主动的去唱、去听,甚至达到终身艺术学习的目的岂不是事半功倍。在音乐审美体验的同时,学生又轻松愉快、自觉自愿地学习歌曲和相关的音乐知识,并由此获得再发展、再提高的条件,达到审美功能的实现。

二、音乐教育的德育功能

(一)德育功能能够提升音乐教育的地位

音乐课在中小学课时较少是众所周知的现状,而且很多学生和家长也普遍认为音乐课是“副课”,是休闲和娱乐的课程,多数学校对于音乐课的重视程度也不强,这大大限制了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那么,能否借助音乐教育的德育功能提升音乐教育的地位呢?德育课程的目标主要是提高学生的道德情操、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等,而音乐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音乐素质和审美情操,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培养方向也大相径庭,但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二者却是紧密联系的。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就开始重视音乐教育的德育功能,孔子把音乐列为了“六艺”课程中的第二位;荀子认为音乐“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前苏联音乐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对于艺术,特别是音乐,道德内容是其灵魂,是其存在的意义”。从不同时期的历史人物到普普通通的学生,音乐教育与德育都存在内在的联系。音乐教育具有德育功能,音乐也是德育教育的重要手段,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中,音乐相对于其他学科,承担了更多的德育任务,而通过音乐来提高德育宣传效果也往往是大多数学校的普遍做法,音乐的德育功能在德育教育中的比重逐渐加强,二者相互渗透密不可分。

(二)审美改进德育功能的实现

“通过音乐达到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是音乐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但不是唯一的任务。因此不能把音乐课变成政治课,音乐课中实施德育教育要有它自己独特的手段和方式。”[2]在音乐教育发挥德育功能的过程中,教师要明白音乐课仍是一节以审美教育为主、实现音乐审美价值的课程。一节课究竟该如何去上,在与德育相互渗透的过程中,积极发挥审美作用,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开展审美教育。如:在教授《长江之歌》这首歌时,第一,教师弹奏全曲,让学生聆听并联想情境,感受作者想表达什么思想感情,学生可以引用诗篇或者自己创作;第二,教师边弹奏全曲,学生边朗读自己所写的诗句;第三,朗读歌词,介绍歌曲以及创作背景,对比学生自己的理解,讲述作者想要表达的感情。一首歌曲,学生通过听、想、创作,会对歌曲表现出浓浓的兴趣,从而主动了解歌曲的美,从学生创作的诗句中能知道学生自己对歌曲的感受。整节课不仅实现了以审美教育为基础,学生主动探索而升腾起对祖国的热爱之情,甚至比一节思想品德课效果还好。

三、音乐教育双功能实现路径

(一)教学目标的准确定位

音乐教育的目的是培育具有一定音乐素养、热爱艺术、思想健康积极的学生,它所强调的是普遍性,即大众教育。“学生通过综合性的艺术学习,学会欣赏艺术,培养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为学生人格的完善奠定基础。”[3]音乐教育最终的目的还是审美育人,它作为听觉艺术和时间艺术,需要学生理解、感受其过程,通过欣赏其中的美来提高学生的情操。通过音乐教育的审美价值来提高学生的德育、智育和美育,也是音乐教育教学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必须以审美为基础,毕竟音乐教育从属于艺术范畴。

(二)“第二课堂”的有效联动

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仅仅依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更应该注重学生在课外日常生活中的音乐审美能力培养,有效地采用“第二课堂”的方式是提高学生音乐审美能力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家庭与社会也是学生音乐学习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是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保障。比如:通过欣赏音乐剧和音乐节目,学生无形中感受到音乐的魅力,可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

(三)教师审美能力提升

社会的迅速发展导致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学生对音乐的需求,课堂教学中,随着教材的更新,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要求也逐步增高。如果教材作为学生学习的基础,教师就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真正的实施者和引导者,教师的能力是能够实施审美教育的基础。“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要有一桶水,”随着更多音乐形式的出现,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始终提高自己的道德情操和审美能力,不但要有专业、扎实的音乐基本功底,还要有理论的高度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要走在时代的前沿。

参考文献:

[1]郭声健.我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现状和艺术课程改革的思路[J].中国教育学刊,2000,(06).

[2]张媛媛,李焱.试论音乐审美教育的德育功能[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05).

审美教育功能范文第5篇

那么,人们为什么对“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产生模糊认识?其背景及内涵又是什么呢?

一、“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理念的认识模糊之谜

人们往往把“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与“音乐审美教育”两词相对应,从语词结构的角度来考察,“音乐审美教育”是个主从结构的复合词组,限定词“音乐”加中心词“审美教育”,亦可理解为限定词“音乐审美”加中心词“教育”或限定词“音乐”加限定词“审美”加中心词“教育”。中心词的不同必然导致复合词组含义的偏差,根据对音乐、审美、教育的不同倚重,也必然产生对“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概念理解上的偏差。

就“审美”一词的中外文内涵来看,亦可引发理解歧义。“审美”一词外文为“aesthetic”,除“审美”外,还有“美的”“感性的”等等含义,即“审美”和“美”“感性”是同一个词,用法相当宽泛,使用起来不可避免会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混乱。“审美”一词就中文辞书来讲,具有“领会、辨别事物与艺术的美”的意思。“领会”一词是一个很玄妙的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对“审美”一词理解上的含糊。

就“审美”一词来自哲学术语还是普通口语来看,其含义的深浅度也是不同的。把它当作哲学术语,“审美”一词的理解必然要建立在审美关系基础上,并且要对审美主客体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在强调主客体统一的认识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其内涵。但对那些未受过系统哲学训练的人来说,它多半还是一个陌生的技术词汇。结果,给人的印象是,“以审美为核心”不同于音乐教育。它或者说是音乐教育的一个变量,或者说是对音乐教育的一种学究式的说法。而口语中的“审美”更多的是体现审美主体的主观感受和体验。

“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作为当代的新课题,具有边缘学科的性质,它与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美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要弄清楚其确切内涵确实比较困难。此外,随着人们对人文学科的普遍重视,综合艺术课程的提倡,“审美”一词更多的跨领域使用,导致人们习惯于对其只在共性意义上把握,往往只狭义地理解为“情感教育”。并且,人文学科的概念本身就极其复杂也必然导致其使用混乱。

由于长期以来对音乐审美教育的忽视,似乎非得用音乐的外在功能来说明音乐的价值才能使人们得以重视,使得音乐教育本该具有的独立理论品格不够鲜明,这也是导致对这一提法陌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人们对待音乐审美教育所采取的理论视角不同也会导致理解的不同。一些人采取美育的视角,按照美育本质的经典理论来理解,必然重视情感教育,在实践中表现为偏重于审美主体对音乐客体的偏主观性、个性、创造性的阐释。另一些人采取美学视角,必然强调主客体的互动关系,其内涵不完全局限于情感教育,在强调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追求审美主客体认识的统一。

人们对待什么是美主要有三种基本观点,即美在主观、美在客观、美在主客观统一,采取不同观点的人们对待什么是“审美”也许也应该有三种基本态度。

二、“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理念提出的背景

从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角度来看,音乐教育曾先后经历过建国初火热的政治年代(强调音乐教育的政治功能)、“”期间的“演中心”与“唱中心”(音乐教育的政治功能极端化)、改革开放以来强调音乐教育的思想道德功能与智育功能。可以这样说,以往的音乐教育除了不强调自身的美育功能外,其他教育功能都强调过了。当然,即便这样,人们也承认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但是,它实际上只不过是打着美育的幌子而已,美育的本质和中心地位被笑眯眯地置换了。兜了这么一大圈,历史经验要求我们音乐教育必须回归其美育本位。

从借鉴国外的先进教育经验角度来看,建国初,受我国全面学习苏联的影响,音乐教育也自然而然地接受其美育观。根据苏联奥夫相尼柯夫等主编的《简明美学辞典》对“美育”的解释可看出,其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从属论”,即美育可包含在德、智、体等之内,实质上等于否定美育的独立地位与作用。这种观点对我国的影响很大,如叶圣陶先生认为:“美育确乎必须重视,但是不必另立一项,可以把它包含在德育里头。”毋庸置疑,学习苏联虽在音乐教育实践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并没有使通过音乐教育实施的美育获得独立地位。改革开放后,音乐教育界又先后引进“世界六大音乐教学法”,音乐教育实践一时红红火火,但是实践中也出现了“非艺术化”“专业化”的不良倾向。此后,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和戈尔曼的“情商理论”又席卷我国,它们虽都从不同角度为证实音乐教育的价值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但是,终因其只是从智力和情感技术训练角度立论,因而无法证实音乐教育是每一个人所必须要具备的,从而不能成为音乐教育最本质的核心理论。世纪之交,受美国教育家雷默“音乐审美教育理论”的影响,我国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经过权衡,终于为音乐教育找到了适合当代中国实际的理论基础。

三、“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理念的基本内涵

从正确贯彻教育方针的角度来看,美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想使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就必须突出加强美育。作为体现国家意志的基础音乐新课程标准,就必须首先提出体现贯彻美育的明确主张,强调“以审美为核心”,改变人们在教育观念上对美育漠视的顽固认识。当然,这种主张首先必须符合教育规律。

从遵循音乐教育规律角度来看,“音乐是教育之工具,教育是音乐之目的”,音乐教育由“音乐”和“教育”两个词组复合而成的概念的内涵已基本表述清楚。这就要求我们既要遵循教育的普遍规律,又要遵循音乐的特殊规律。由于以往的音乐教育过于强调教育的普遍性规律,导致“非艺术化”教学倾向严重,同时不正确的强调音乐的特殊性规律,导致“专业化”教学突出等问题,因此,鉴于音乐在本质上就是审美的,提出“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也是认识之必然。

从音乐教育功能角度来看,通常认为,音乐教育有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健体功能、娱乐功能、审美功能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要求我们必须首先突出审美功能,如果作为实施美育重要途径的音乐教育都不把审美放在首位,那么,加强美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就成了一句空话。这样,也就更谈不上音乐教育的其他功能。

从音乐教育直接目标角度来看,尽管音乐有很多重要的非音乐,但是对所有人来说,它的音乐的审美本质才是它独特而宝贵的价值。音乐教育的作用,首先就是要开发每一个人对音乐敏锐的反映能力。只有达到这个目标,其它目标才会被包括进来。一旦非音乐性目标的强调超越音乐性目标本身,实际上我们就等于已经背离了我们所钟爱的音乐艺术。亦可这样理解,如何使客观存在的音乐美在人的主观意识中产生美感,是音乐美育的直接目标。如果达不到这个目标,就谈不上美育对德、智、体的促进作用,如果越过这个目标,企图直接达到影响德、智、体三育的目的,实际上就是等于取消了美育。

从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角度来看,美育的传统表述是情感教育,那么,“以审美为核心”的第一层含义就必然是要注重音乐审美情感的培养,因此,要给学生以充分地情感体验途径和机会。再者,美育亦称“美感教育”,据《辞海》解释,美感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审美意识。狭义专指审美感受,即人对于美的主观感受、体验与精神愉悦,是构成审美意识的基础。作为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在狭义层面上使用,强调偏重主观感受与体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适当的淡化一些纯技术性的机械式的音乐知识技能训练是可以的,也是务实的。

从音乐教育内容与形式的特殊性角度来看,既要重视静态的教学媒介――教材的审美标准,又要重视动态的教学媒介,关注音乐教学过程的审美化,只有美的对象和美的环境才可能更好地唤起人心中的美感,使其心灵美化。

从音乐审美认识过程的特殊性角度来看,音乐是善于表达情感的艺术,黑格尔有句名言:“审美具有令人解放的性质。”情感是不能被逼迫的,因此,教学中我们既要遵循心理学的一般规律,又要遵循音乐认知的特殊规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紧扣情感脉搏,遵循“音乐是声音艺术”的法则,多给学生提供“听”的机会,避免过多的课堂讲解和文学化、视觉化方式的音乐“对译”,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弥漫性特点,潜移默化其情感,从而达到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进而提高其审美能力,陶冶其高尚情操。

四、“以审美为核心”并非“审美唯一”

确实,一直以来,几乎都把“音乐审美”作为普通学校开展国民音乐教育当中最核心的东西,尤其是当前的音乐教育改革。以至,音乐教育实践中难免出现了过度强调“审美”的情况:课堂上不时时贯彻“审美”好象“完全不对”;教案中不常常提及“审美”感觉不“前卫”;理论研究中不处处书写“审美”似乎教育观念“错位”。诚然,因为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长期以来被严重忽视而加以强调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必须的。但是,如若把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强调到“万能”的地步就走向另一个极端了。“音乐感知和音乐表现能力是人的基本能力之一,情态是音乐所特有的,是非语义性,非具体性的,可感知的就是情态。”此外,“情智互补和格式塔的认知过程,这些也都是音乐审美的价值体现”。还有,“音乐是人类文化的一种艺术形式,它传载文明,如同看古诗、现代诗、外国诗的感受一样,感知、学习音乐就是感知不同远近、不同历史、不同风格的文化,所以在音乐审美中包含着这些意义”。再者,“一个人的品行、修养、能力或素质,和其它一些因素也有种种关系,比如遗传、人群、家庭等,还有在现实社会中的生存状态,这些都是对人品的影响和塑造最重要的因素”。所以,“对音乐审美能力的价值的判断,首先是估计它的不可替代的特殊性,其次也不要把它说成是万能的”。这种倾向的根源是音乐审美教育“自律论”观点的绝对化,孤立化,也是音乐审美教育要求“自律”的具体表现。它与以往的“从属论”主张是对立的,出于对以往的纠正,有点“矫枉过正”而已。众所周知,音乐教育是一门学科教育,除了审美功能外还有二:一是向学生传播本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延续和发展音乐文化(音乐教育的本体功能);二是追求一般的教育功效(音乐教育的终极功能)。比如承载道德教育,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行心理治疗,促进体格的健康发展等。此外,即使就“音乐审美”自身来说,“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活动”,它是真善美的统一,为了理论研究,把“音乐审美”与其他事物分开进行研究未尝不可,但是,实践中人们不可能做绝对化的分离。因此,在音乐教育水平已得到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切不可孤立、片面、静止地看待“以审美为核心”问题。音乐教育不仅要“以音乐为本”,而且还要“以育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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