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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经济与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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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经济与国民经济

公有制经济与国民经济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经济;现状;对策

一、前言

目前,建筑行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建筑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现阶段建筑经济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步伐。因此,为了促进建筑经济的稳健发展,实施有效的发展对策是必要且重要的。

二、建筑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

现如今,我国经济所有制结构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私有制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建筑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其经济结构分为公有制建筑经济结构和非公有制建筑经济结构两种,其中公有制建筑经济在促进社会就业、加快任务完成、提高国民经济、增加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非公有制建筑经济在加强市场管理、优化市场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强化工作人员素质等方面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个别建筑公司由于成立时间较长、经营范围较广,并且自成立初,一直坚持诚信经营、合法管理,在促进建筑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提高了建筑经济的发展速度,实现了当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三、建筑经济的现状分析

1.公有制建筑经济的基本现状

现阶段,大部分国有建筑企业的领导者为了从国家经济中获得更多的利润,经常通过公司改制、亲自控股、发展分公司等形式转移资金,在此过程中,建筑企业的经营现状以及企业存亡对于领导者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

2.非公有建筑经济的基本现状

非公有制建筑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常面临随意收费、随意罚款等现象,一定程度上说明建筑行业的市场环境不规范,建筑经济的制度保护不健全。此外,非公有制建筑企业的规模较小、经营模式传统、资金融合能力较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非公有制建筑企业的持续发展,加强了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在市场中的风险系数。

四、建筑经济的发展对策

1.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建筑经济要想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走出国门,走进国际市场,加大在国际市场中的经济份额。建筑经济可以积极开发国际领域内的工程项目、参与国际贸易,因此,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建筑市场中能够及时意识到自身的发展劣势,从而优化建筑结构、提高建筑质量和效率。例如,虽然我国某有限公司的业务在国内较多省份广泛扩展,并取得了较高的市场好评。但是,该有限公司不能满足于国内市场的发展现状,而是要将目光放远,将发展目标投放在国际市场。与此同时,要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经验,进而促进本公司产品质量深度优化,降低本公司的生产成本,提高该有限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2.创新发展观念,加强非公有制建筑经济的发展

为了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全面发展,一定要协调好公有制建筑经济与非公有制建筑经济的关系,促进二者平衡发展。我国经济传统的发展观念是高度重视公有制经济,进而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公有制经济,导致国民经济发展失衡。因此,建筑企业务必要创新发展观念,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视程度,并且为非公有制建筑经济营造规范的市场环境,完善建筑经济在竞争中的保护制度,进而充分维护非公有制建筑企业的发展利益。此外,非公有制建筑经济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强化运营管理观念、创新经营模式、扩大发展规模、提高融资能力,进而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3.深化公有制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首先,公有制建筑企业要加强企业员工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进而促使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投资,减少企业领导者完全控股现象的发生。其次,加大公有制建筑企业的创新力度,促进企业改革实现多元化,促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化。然后,健全公有制建筑企业的经济政策,强化建筑经济的科学经营和合理监管,进而提高建筑企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最后,公有制建筑企业要适当的进行产权改革和兼并,通过产权改革和兼并扩大企业自身的发展规模,促进企业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进而提高公有制建筑企业的科技水平、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结论

我们在对建筑经济现状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建筑经济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发展对策。与此同时,协调好公有制建筑经济和非公有制建筑经济间的关系,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建筑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推动建筑行业迈向新的发展台阶。

参考文献:

[1]杨林. 我国建筑工程投保的发展现状及对策浅析[A]. 今日财富杂志社.2016年第一届今日财富论坛论文集[C].今日财富杂志社:,2016:1.

公有制经济与国民经济范文第2篇

一、充分认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的许多领域包括文化产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以来,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参与,我国文化产业得以迅速发展,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提高。但是,总体上依然存在着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诸多问题,如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待遇不平等,难以与其它市场主体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投资经营的许多环节还存在着若干不合理的限制;政府管理体制和服务水平不能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等等。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优化调整文化产业所有制结构,促进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有利于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现股份制改造;有利于解放文化生产力,创造就业机会,拉动内需,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多元化多渠道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抓紧制订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凡已经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领域,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进一步贯彻落实《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行业,已逐步放宽准入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门槛,搞好服务,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逐步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大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关心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对过去颁布施行的不利于非公有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和法规要进行认真清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的同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制裁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四、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重组改造。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技术、品牌、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作价参股,或以投资、参股、控股、兼并、收购、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积极参与转制改企国有文化单位的资产重组,推动国有文化单位的产权结构调整。改制前已办理的各项专项审批手续和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因其所有制性质的变化而取消。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兼并、收购国有文化企业,可享受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五、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封锁,坚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同等待遇。鼓励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积极参与文化产品出口、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政府文化项目采购和招投标。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申请文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以及命名、评比、表彰等方面,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一视同仁。中央和地方建立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兴办的符合国家政策的产业项目,要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同一程序、同一标准,给予积极支持。对有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大、运行机制好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要给予重点扶持,促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尽快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

六、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为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及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供求等方面的信息,引导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帮助非公有制文化企业随时了解国内外的技术、人才、市场、资源、资金等状况。努力创造条件,尽快实现通过中国文化产业网进行信息、技术、产品项目交易。逐步建立有利于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创业的人才交流、技术和政策咨询、信息查询、高新技术产品和项目孵化、银行信贷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监督,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注意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对产品内容健康、坚持依法经营、管理严格规范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要给予积极支持并提供良好服务;对违法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多次受罚且屡教不改的,要坚决予以清除。要提高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管理水平,制止乱摊派、变相摊派、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等不当行为,不得强行要求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加各类评比、竞赛、联谊等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投资者、经营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应当享有的权益未能享有的,应依法承担责任;违法行使职权,侵害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有关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资质审查。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行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要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管理、运营体制和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推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

公有制经济与国民经济范文第3篇

目前,中国正是有了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他们以各自的绚烂竞相迸发出鲜艳的光芒,才形成了繁荣发达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社会的各个方面都给与很大关注,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但值得警惕的是,有的人对国企不负责任地横加指责、简单否定,诸如“国企垄断”、“国企暴利”、“国企应退出”、“国企与民争利”、“国企造成分配不公”、“国企助长了腐败”等一些荒谬的观点。2012年,我刊先后组织刊载了一批文章予以回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使广大读者更清晰地了解横加指责、简单否定到底有哪些荒谬观点,本刊2013年第1期刊载了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张维迎教授颇具代表性的《国有企业的外部性》一文。此文甫一刊出,在社会上就引起了极大反响,为此,本刊再次刊出一组文章,供读者深入思考,明辨是非,将认识和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十精神上来,为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

首先,国有企业的发展是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基本的经济制度。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企性质特殊,责任重大,它的主导地位不仅决定、制约和影响着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发展,决定、制约和引导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更加重要的是,它决定着整个社会制度的性质,主导、影响和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因此,必须将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做大做强,否则,就会动摇根基,阻碍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其次,国有企业的发展是一个大国综合国力的体现,它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的根本保证。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企业已成为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的主体,企业的竞争力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由于国际资本、国际金融寡头带来的每一次金融危机都对中国经济引起了严重冲击,而总是中央企业逆境奋起,化危为机,成为中国经济企稳回升的中流砥柱。在国际市场上,国有大型企业也成为与国外巨头跨国公司角力市场、一竞高低的主要力量,有效地保护了我国的经济安全和老百姓利益。

第三,国有企业的发展事关国家的经济安全与国计民生。大型国有企业承担着中国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助推器的作用,有效地保障了我们的国计与民生。中国国有企业不仅要履行经济责任,还要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政府分忧、为社会担责是国有企业的重要属性,这是中国的国情使然,国有企业的担当已经成为全社会道德建设的楷模。正如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所说:“中央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为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百姓生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发挥关键作用。”

明辨是非,统一思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进一步增强国企的综合实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能力,它不仅关系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且关系到我国社会长远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

公有制经济与国民经济范文第4篇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产业结构趋同与产品定位的低层次难以适应市场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初期,是从收集国有经济退休人员、模仿国有经济的产品和技术开始的,从而以低成本、低门槛进入市场,因而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之间产业、产品同构现象严重,在同一技术层次上重复生产,形成过度竞争。如煤炭、食品、纺织、服装、皮革、造纸、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存在严重的同构性,造成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和产品市场的激烈竟争。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组织结构也表现出严重的“小而散”的特征,结构层次低,绝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技术装备水平低的小作坊,因此产品的质量和附加价值低,难以适应市场变化,一旦进入经济调整期,企业便处于艰难发展的境地,甚至濒临倒闭破产。

(二)经营方式粗放导致效益不高。许多非公有制经济既缺乏必要的管理与监督制度,又没有科学的管理手段,大多依靠传统的小农经济方式管理企业。在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向银行贷款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正规或非正规渠道大举借债,不惜支付高额利息,由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使得营运成本大幅度增加,经济效益显著下降。

(三)各种不合理政府行为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中不仅遇到了人才、资金、信息等诸多方面的困扰,在各种行政性收费上也承受着重负。不少地方各种基金、收费、摊派远远高出税收。据对个体、私营业户的抽样调查,由于目前市场基本处于饱和状态,各种经济成分的激烈竞争主要反映在商品质量和价格上,因而毛利率普遍较低。2011年商品批发业的毛利率平均为11%,零售业的毛利率平均为14%,各种税费负担占经营额的25%—30%,除税收约占其经营额的10%外,其余均为各种收费。过重的税外负担侵犯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利益,业主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实现扩大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不少企业因不堪重负而停业。一些私营和个体业主为逃避各种收费,出现了无照经营、领照歇业或甲地领照乙地经营的不正常现象,在逃避、抵制各种收费的同时也漏掉了国家税收,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二、税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选择

(一)完善税收法治建设,从法律上降低非公有制经济的总体税收负担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客观上需要面对各种名目的税外收费,虽然政府管理部门出台了各种法律法规对其予以限制,但相当多的制度原则并没有在相关的行政法规中具体化,因而在实践引发了诸多问题。这种制度上的缺陷是导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税收法规是实施税收征管的依据,有法才能实现依法治税,按规章办事,因此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规范财税制度。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打击偷、逃、骗、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使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开展平等竞争,协调发展。

(二)应尽快改革和完善现行财税制度及优惠政策模式

1.应破除依赖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认识。在我国现阶段,运用税收政策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应该按行业、产业、地区进行统一实施,而不是全部实行税收优惠,更不应该具体到给个别纳税人以特殊照顾。税收优惠的运用是有限度、有范围、有条件的,并不是越多越好,所谓“过犹不及”。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运行的态势决定了税收优惠的运用应以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合理调整为目标。在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与税务部门都不能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而应严格贯彻国家的税法与税收政策,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不越权减免税,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2.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增值税政策。可考虑进一步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目前工业企业的进销差率为20%左右,按17%的税率征税,税收负担率应该是3.4%,与增值税转型后的水平比较接近。而商业零售企业的毛利率一般为10%—15%,按法定税率17%征税,税收负担率应该是1.7%—2.5%,可考虑将其征收率调低为2%,以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在营造宽松活跃的创业环境方面,可考虑实行试生产制度。对固定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新办小企业,由业主提出申请,允许试生产一年,试生产期内,除申请一般纳税人外,其余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办法。此外,应根据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涨幅、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水平等因素,进一步提高收入低微业户的起征点。例如,将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调高至3000元—6000元,销售劳务的月销售额调整为2000元—3500元,按次纳税调高到次(日)销售额200元—300元,考虑到我国地区发展差异较大,可授权地方政府在规定幅度内自行决定起征点范围,以降低其税收负担。

3.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营业税政策。要重点全面落实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应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创业之初,一般都规模小、资金匮乏、竞争力弱的特点,予以特殊照顾,对临界点的营业额核定要认真调查测算,严格确认,并加大管理力度,对销售额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达不到起征点的坚决不征营业税,让那些经营规模小、确实达不到起征点的业户切实享受到税收优惠,放手让其发展壮大,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可持续发展,以保证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那些经营规模达到标准的业户,必须坚决要求其健全账务,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应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将用于科技开发的投入,按实际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应允许没有盈利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将开发费用在以后几年内扣除;应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对技术含量高、更新周期短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并在所得税前扣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一定数额利润进行再投资的,应允许实行退税;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应规定社会力量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向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的培训收入免征营业税。

4.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所得税优惠政策。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经营规模小、投资风险大的情况,应制定税收政策加以鼓励。实行国家统一的产业优惠税收政策,取消所有制、区域性限制优惠;应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对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采用先进技术设备生产新产品的,允许其加速折旧,并在所得税前列支;为降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的风险,应允许其建立新技术开发基金,且在所得税前扣除;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其培训员工的费用超过提取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购置必备的培训设备作为专项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应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安排城镇失业、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的,比照劳动服务企业在所得税上享受“三免二减半”的优惠;应对个体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从事社区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凡符合再就业条件的新办非公有制个体企业,经审查确认后应暂不征税;应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三产服务业,以适应市场信息化、国际化的要求,对新办独立核算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应给予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1—2年的优惠;对中小企业从被投资公司分摊的损失,不超过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允许扣除,降低中小企业的投资风险。对于中小企业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的投资行为,对再投资部分缴纳的税款给予退还,鼓励企业再投资。对于中小企业提取的投资减值准备,允许按一定比例税前列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做大做强的能力,凡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公有制经济,均能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其负担。

5.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在计税工资标准及高新技术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比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有关企业执行;对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经有关部门确认核准后,其税前扣除工资应比照外资企业执行;应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并入当期企业收入或个人所得,计征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应将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提高为各地根据当地CPI自行设定,并随时调整,允许企业在所得税前按实际发放数列支,以吸引各种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创业,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应对失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予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坚持改革创新,构建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征管模式

1.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程序。非公有制经济有挂靠、承租、承包、出租等多种经营方式,因此应该通过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征管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如在日收管理上应严格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加快信息化建设,融现代管理思想、科学技术为一体,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税源的精细化管理,并不断提高税务部门自身的行政管理水平。根据其征税对象复杂、税源分散的特点,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分别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查账征收、建账与“双定”相结合的按次征收,尤其要认真抓好“双定”户的税负“三定五公开”工作,确保“双定”户的税负公正、公平、合理。

2.加强税源监控,强化征管基础工作。税务机关应重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征收管理工作,重新布局征管力量,加强对国民经济最具活力部分的税基的监控,把全部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人置于税务管理监控之下。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数量大,遍布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税源具有分散性、税基具有流动性、易变性的特点,建立人工监控和电脑监控相结合的税源监控体系。动态采集非公有制经济业户的生产经营和纳税等方面信息,并及时输入电脑网络,与受理纳税申报所得到的信息处理进行比对,互相补充和修正,形成纳税人开业、停业、资金往来、经营管理和申报纳税等全面信息,为税款征收、发票发放、税务稽查等项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依据。充分利用《征管法》对部门协力治税作出明确法律规范的有利契机,建立健全税务部门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实现征管信息采集、传递、反馈与共享的目标效能,从根本上解决漏征漏管、税收流失等问题。

3.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税务稽查,以保证税收管理政策措施的实施。税务稽查部门应不受行政区间、辖区等因素的限制,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稽查。应积极寻找案件的突破口,进行内查外调,通过银行等部门取得第一手资料,将检查的重点放在企业隐瞒收入和账外经营,对以个人名义借款挂往来账经营的要进行逐笔核对;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货物库存情况进行实地盘库,从企业购货渠道入手调查取证,核查企业的购、销、存状况,对企业的销货方应进行销售货物数量、金额的核对。在日常检查工作中,稽查人员不应仅限于被查的企业,还应将稽查范围扩大到其相关联的企业,以提高税务稽查的质量。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特点采取“解剖式”稽查,研究带有行业特点的纳税规律,制定相应的查处措施。应加强与金融等部门的联系,对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建立的私人存款账户按照《征管法》的规定详细登记,随时掌握其资金往来情况。严格严谨运用自有裁量权,加强对偷税者处罚力度,对偷逃税大案必须予以重罚,以起到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

(四)在税收政策与管理方面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曾根据形势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国有经济、外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因此,统一的“国民待遇”已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亟须。因此突破按“经济性质”类别产生的不同的税收政策“差别”,在税收制度、政策及管理的改革和完善上,平等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就成为根本出发点。应积极清理各种假集体、假福利、假校办、假民政企业,对由于历史原因已登记为集体形式的私营企业,要明确性质,恢复其本来面目,规范纳税秩序,减少税收流失。

1.完善税收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业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内涵包含征管体制、服务意识的协调、税务干部服务观念与业务素质的提高;其外延包括对一切征纳关系的服务。良好的税收服务可以降低企业涉税成本,为企业主动纳税创造条件,因此应全面推行“阳光办税”,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绿色通道”制度;结合精细化管理,建立科学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将推行上级追究下级,基层追究税收管理员的两级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并明确每种执法过错行为的经济惩戒标准和行政处理内容具体应用到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中。

2.公正平等地贯彻税收政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执行税收政策应不分所有制性质,对所有纳税人实行公正执法、平等服务。在确定纳税定额、落实优惠政策、实施具体的税收管理过程中,都应严格按政策办事,不惟税收任务而征税,更不能收过头税;在宣传税收政策、提供纳税咨询、进行各种纳税服务的过程中不能因为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税源少、税收小而另眼看待,而是应不分经济类型一样受到热忱的服务;应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原则,在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以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重点,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和操作规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把监督制约贯穿到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面规范税收执法,避免越权、滥用和不正当行使“两权”,体现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全面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一级税务稽查体制,避免多头重复检查,重复检查和交叉检查;应坚决杜绝“引税”行为,防止少数人为了局部和部门、甚至个人利益扰乱税收秩序,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创造正常、平等的涉税环境。

公有制经济与国民经济范文第5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策措施

经过多年的发展,云南省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推动全州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力量。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措施,推动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是面临的新任务。

一、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近年来,楚雄州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提高经济活力、扩大就业、创造社会财富、增加财政收入、加快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进行调整、部署,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非公有制经济获得较快发展。

(一)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快速增长

2005年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76.9亿元,按2000年可比价计算,比2000年的22.2亿元,增长2.2倍,年平均递增26.2%。非公有制增加值占全州GDP的39.8%,比2000年21.1%提高18.7个百分点,年平均提高3.7个百分点。在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中:第一产业13.7亿元,占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下同)的17.8%;第二产业32.4亿元,占42.1%;第三产业30.8亿元,占40.1%。“十五”期间非公有制经济对全州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2.3%。

(二)非公有制工业快速增长

2005年全州非公有制工业实现产值107.6亿元,比2000年增长2.7倍,年均递增38.4%。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工业产值92.6亿元,比2000年增长2.2倍,年均递增26.3%,非公有制工业产值占全州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62.3%。比2000年的40.3%提高22个百分点,年平均提高4.4个百分点。

(三)非公有制贸易业快速增长

2005年,全州非公有制贸易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9亿元,比2000年增长1.5倍,年均递增19.7%。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5.3%亿元,比2000年增长1.6亿,年均递增20.7%。非公有制贸易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83%,比2000年提高14.8个百分点,年平均提高3个百分点。

(四)非国有单位投资快速增长

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得到了非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撑。 “十五”期间,全州非国有单位固定资产累计投资81.7亿元,比“九五”时期的27.5亿元增长2倍。2005年全州非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30.3亿元,比2000年的6.6亿元增长3.6倍,年均递增35.6%,增幅比国有单位投资高9.3个百分点。通过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大量投入,推动了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

(五)个体私营户规模不断扩大

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末,全州有个体经营户82099户,比2001年增加2819户,增长3.6%,年均递增1.2%;从业人员12.7万人;营业收入71.3亿元,户均8.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8388万元,户均2.2万元。从行业构成看,批发零售业和交通运输电信业是个体经营户聚集的主要领域,共有个体经营户53231户,占全州个体经营户的64.8%,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全州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的67.4%。

(六)非公有制企业规模扩大,效益提高

2005年来,全州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和限额以上(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餐饮业200万元、住宿业星级以上)非公有制贸易企业有165户,比2000年增加131户,年平均递增37.2%;实现利润6.9亿元,比2000年增长47倍,年平均递增1.2倍;税金7亿元,比2000年增长48倍,年平均递增1.2倍。

(七)非公有制企业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

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重组,先后有100多户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原禄丰钢铁厂、州氮肥厂、州活塞销厂、禄丰磷肥厂、南华德力高啤酒厂等企业先后被非公有制企业兼并收购。经过发展,一些民营企业先后组建各类型的企业集团,云南德胜集团楚雄钢铁有限公司、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云南翰泰食品有限公司、楚雄仁恒化肥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

二、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势头强健,但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

楚雄州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生产积累不足,起点低,盲目重复投资和目标短期化等特点。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楚雄州个体户固定资产原值户均仅为2.2万元,从业人员户均仅1.5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和限额以上非公有制贸易企业户数只占个体私营企业户数的0.1%,全州上规模、上档次的私营企业少。

(二)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单一,内部管理不规范

在一些私营企业中存在产权单一的家族式企业和家长式管理现象。这种产权结构的一元化,制约了私营企业的发展,使企业的生产要素,特别是资产的流动、转移和重新配置受到限制,加之一元化产权结构经营的风险,给企业发展带来许多不利因素,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需要。另外,一些企业改制完成后处于松散状态,内部管理极不规范。

(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管理体制不顺,有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还不到位,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些职能部门观念转变不到位,重法轻管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有时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问题,少数基层执法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乱”现象,落实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措施的力度还不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四)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问题突出

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及金融政策调整的影响,信贷要求各种项目贷款必须有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支持,对自身缺乏资金的个体私营企业来说,很多项目的贷款就难以落实。加之楚雄州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实力弱,信用等级低,有效资产抵押能力差,投资担保服务体系不完善,财务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无法保证等问题,给银行放贷带来困难,使贷出信贷资金存在一定风险,造成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企业生产及发展资金匮乏。

(五)绝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知识、技术水平较低

2005年楚雄企业调查队在全州抽取了具有较强代表性的21户重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从调查的21户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结构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为454人,仅占7.7%;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职工为1710人,占28.9%;大部分为高中(中专)学历。专业技术的人员869人,占14.7%。一方面大学毕业生想方设法找“铁饭碗”,造成就业困难,而另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却又得不到所急需的高素质人才,这一矛盾长期困扰着楚雄州就业市场,是楚雄州非公有制企业快速持续发展的又一障碍。

(六)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

资源消耗型、原料型、粗加工型企业多,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生产经营主体过度集中传统产业、传统行业,生产或服务产品老化问题突出,比如生产品种单一雷同、产品科技含量低、质量差等问题普遍存在。所以生产经营主体盈利水平低,获利空间小,市场竞争力不强。

(七)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分布和地区分布不平衡

从产业分布看,以第三产业、第二产业为主,第一产业比重较小。尤其是从事农业个体户数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不足1%,这与农业大州的现状不相适应。从地区间看,楚雄、禄丰聚集了43.2%的个体私营户,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州的63.3%,而其他县则份额较小,地区间因城镇化水平、交通条件、区域中心距离等因素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从城乡情况来看,农村的私营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城镇,直接影响到农村脱贫致富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三、加快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

“十一五”期间是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使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当前应该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各项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以及省州党委政府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专项治理。要结合行政机关行风评议、公务员评议考核和执法人员考核工作,加大治乱减负工作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的法制环境。

(二)加快制定楚雄州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相关配套政策

加快制定《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意见》、《楚雄州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楚雄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创办小企业工作意见》,促进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在抓好大企业的同时要把中小企业作为扶持重点,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完善制度保障,真正使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实现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公平待遇

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取消现行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为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等垄断性行业和领域创造必要的条件。目前虽然国家政策是“非禁即入”,但在实际操作上对民营企业准入仍然限制过多。据调查,80多种社会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为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为62种,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2种。目前在银行、保险、信托、医疗、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等行业,仍由国有部门垄断,有的甚至宁可向外资开放,也不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供水、供热、排水、管道、燃气供应、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实施建设和公用事业还在限制民营资本的进入。因而,当务之急是认真落实国务院36条政策,向民营企业开放更多的产业和领域。

(四)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要结合实施企业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结合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专业化协作和产业化集群发展,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对于遵纪守法经营发展起来的企业主,要坚决给予保护和支持;同时也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市场秩序和经济环境,通过市场竞争来提高民营企业的素质。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规则的行业协会,构建中介服务体系,深化企业服务领域改革,积极开展创业辅导和各式各样的业务培训。要在促进私营企业家族制改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人才使用机制,为全面提高私营企业素质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五)进一步探索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增加财政引导资金投入。商业银行要制定具体的贷款扶持政策,加大对非公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贷款服务;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服务机构,推进多层次的金融资本市场建设。增加财政资金投入,设立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较快发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除应完善对民营企业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规建设外,还应完善银行体系建设,设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银行,发展各种类型的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金融支持社会辅助体系。要通过各方面的深化改革,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六)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

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依法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清理现行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鼓励企业拒绝和举报无证收费和不合法收费行为,加强对各类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要通过“费改税”将一些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纳入税收管理,如将社会保障类的各项收费改为社会保险税,将与土地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并入土地使用税,将排污费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等。

(七)积极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鉴于楚雄州目前个体私营经济中从事小饮食业、手工劳动、简单生产多的情况,政府应有意识地通过信息引导、产业政策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产重组,帮助个体私营企业朝加工型、科技型、外向型方向发展,特别是向农副产品深加工行业转变。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企业通过技术引进、革新,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产品提质增效。利用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的机遇,积极鼓励个体私营通过购买、兼并等方式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同时,鼓励个体私营企业跨地区、跨行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进行资产联合,组建企业集团,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八)解放思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要树立社会化大生产观念,鼓励国内的企业到楚雄州开发投资,带动楚雄州经济的发展,有关职能部门要降低门坎,以资源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时间换空间,以存量换增量,走以市场开发带动产业开发和产品开发的路子。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解决外商在开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外来投资者排忧解难,依法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积极引进大企业和大集团,借助其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经验、品牌、销售网络等优势发展,壮大自己。要坚持对外开放与国有乡镇企业改革相结合,提高企业嫁接改造水平;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植重点产业相结合,引导外商进入贫困地区,带动贫困地区发展。要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楚雄,提高楚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外商到彝州投资兴业。

参考文献:

1、楚雄州年鉴[M].云南科技出版社.

2、楚雄州年鉴[M].德宏民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