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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use of foreign capital is one of the main power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 The proportion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especially since the 90s, presents the rising trend year by year. Along with the increase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China, a variety of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are gradually displayed,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cept of risk, which leads to the definition of the risk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points ou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the origins of the risk, and then extends to the economic realities of our country, puts forward the analysis risk of China'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Key word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risk;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2-0175-02
1 外商直接投资给我国产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1.1 外商直接投资大量进入我国,造成我国特殊的经济现象和矛盾 ①由于外商直接投资是真实资本不是货币资本,这就导致了我国资本流动的特殊性,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国内资本净外流。②外商直接投资具备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的双重性质,本质上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导的生产国际化,给我国产业的独立性带来严重挑战。③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目标是占领我国的市场,这就会积累起数额庞大的人民币债权,容易诱发我国潜在的外汇金融危机。
1.2 外商直接投资主导的跨国公司全球产业整合给我过产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提高关税的实际保护率,是保护本国产业发展的最有效办法。尽管名义关税可以平均降低,但是在具体幅度上上游产业降低的幅度比下游产业更大,这样实际保护程度不降反升。由于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过多,特别是对于下游产业的设备和生产线,以优惠的减免税政策鼓励引进,造成大量重复产能,给上游产业造成了不小压力,也加重了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1.3 外商直接投资在占领一定的让国内市场时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外汇金融危机 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占领市场意味着最终得到外汇而不是人民币;我们让出国内市场,就要承诺外商投资所得的人民币利润,可以自由兑换和汇出。但是却有很大数目的外汇并没有真正汇出,而是作为人民币利润再投资,留在国内。假定某一天发生突发事件,外商集中要求兑换外汇,引起国内居民挤兑外汇和人民币,就为时已晚。除去冻结外汇,别无他法。
2 我国目前的状况和我们应该采取的应对策略
2.1 品牌与外来品牌的竞争状况 我国在加入WTO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大量涌入中国市场。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跨国公司给我国带来的不是产品而是品牌,用品牌的优势直接打压国内的产品品牌。这种竞争模式从高端出手,一下子给我国多年形成的本土企业以产品为中心的传统竞争模式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很明显的例子是,之前一些比较有优势的本土化工企业和汽车企业不是被收购兼并就是面临生存危机而退出国内市场。与此同时,在工业领域,到处可见外商资本的影响,不少产业的顶层都已被外商资本牢牢控制。他们甚至在一些领域形成技术垄断,在我国市场赚取巨额利润。外商资本在赚取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在积极扩张产业布局,甚至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领域也想不断染指,这些都严重威胁到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完整性、独立性。
2.2 外商直接投资过程中造成民族品牌的资源的流逝及原因 首先,资金问题一些企业在取得继续发展的资金时存在困难依靠自己的经济实力很难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在竞争中取胜,企业希望可以通过接受外商直接投资获得跨国资本,解决融资问题。以汇源为例,据媒体报道,今年上半年,汇源果汁营业额为12.9亿元,同比减少5.2%,毛利从36.9%下降至30.2%,并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其次,竞争中迷失方向。面对跨国公司以及大品牌的竞争,使一些企业对自己的未来认识不清,即使是本土赫赫有名的企业、大品牌,也不知道在未来的竞争中能否长久地分得一杯羹,忧患意识促使其接受外商的投资接受并购,使得我国很多的名族品牌不断的流逝。
2.3 外商直接投资过程中造成风险及我们目前应该采取的措施 外商为了占领我国更多的市场份额,消除竞争对手,开展全球化策略,随着一些外商直接投资本土品牌,它们大部分都淡出了消费者的视线,随着时间被消费者遗忘,外来品牌却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这很容易造成相关行业上的垄断,并在一定时期实行垄断性定价,挤垮国内的许多还未做大做强的企业,一旦消费者消费某一品牌的习惯形成,外国品牌占领中国市场、轻松消灭竞争对手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以乐百氏为例,1999年乐百氏的销售额达到20亿元人民币,但2003年被达能集团收购92%的股权后,乐百氏就再未辉煌过,2005年乐百氏的亏损达到1.57亿元。目前我国的饮料公司已经有七家被美国的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吞并,化妆品行业的竞争也是外资主导的局面。如果一个国家没有自己的品牌,那在市场上还何谈竞争力?这个国家的消费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外来品牌的定价,使大部分的利润流入其它国家人们的腰包,品牌是别人的,用户资源永远掌握在别人手里。因此,我们应针对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负面效应提出规避外资风险的措施。
2.3.1 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外商资本进入我国的产业政策 我国目前在有关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诸多空白之处,很多领域不是很完善。因此,要从顶层法律制度上合理规范外商直接投资。一些政策应适当调整变化,比如,对外商资本进入我国要逐渐实现从单纯给予其优惠政策到为其制定法律执行准则、产业导向、技术标准等方面来。合理规范外商资本进入我国不同产业的投资比重,明确行业投资政策。
2.3.2 加快我国的科技创新,提高研发投入,打破技术壁垒 我国企业的科学技术、生产工艺、管理模式、运营机制、营销规划等诸多层面落后发达国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尽快提升自主科技攻关,提高我们企业的技术实力,一方面要从自身做起,提高科研投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另一方面要积极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争取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集成创新能力。
2.3.3 鼓励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到外国投资经营,拓展全球产业布局 目前我国已有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在国外做的很成功,但总体上来看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上实力还是比较弱,以争夺一些高端产业布局上还处于被动从属地位。因此,国家要积极支持一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真正站在全球布局的战略上来进行投资,明确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定位,合理利用国内外资源市场来发展。
2.3.4 要科学管理和引导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坚持为我所用的原则 要时刻坚持为我所用的原则,我们引进外国资本根本的目的还是要利用其资本,扩大我国的对外开放,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因此,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时必须要考虑国内相关产业的实际承受情况,要选择那些能够帮助我国实施技术升级改造、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外商资本。
参考文献:
[1]白小伟.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经济安全战略的选择[D].硕士论文,2003.
一、FDI对发展中东道国的资金供给的影响
由于外商直接投资构成东道国国内总投资的一部分 , 实际上增加了东道国国内的有效需求 , 所以对资本流入国而言 ,会形成产出增长的乘数效应。从资本需求的角度进行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视为净资本流入 , 由它形成的固定资产可视为外商直接投资的资产引致效应。一般而言 ,资本相对短缺一直是发展中国家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很多文献通过对借用国际借贷资本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进行的比较 , 发现很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对外借款而导致巨额债务危机。为改善国际收支平衡 , 发展中国家纷纷把目光投向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 其主要的理论依据是发展中国家资本的“双缺口”理论。根据资本“双缺口”理论 , 在“储蓄缺口”和“外汇缺口”互相弥补直至两者相等的情况下 , 一国的经济才能实现均衡发展。在我国 , 引进外资是从两个方面同时对两个缺口发生作用的 , 如外商以机器设备的形式进行投资 , 一方面代表了进口 , 却不需以出口来支付;另一方面 , 它代表了新的投资 , 但又不需要国内储蓄。因此 ,从资本形成的角度 , 外国直接投资从有利于提高国内储蓄水平、改善国内资金供应状况。
不过 , “双缺口”理论主要是针对那些国内储蓄严重不足 , 在封闭经济情况下投资水平低下的国家而提出的 , 具体到中国的情况 , 由于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 , 储蓄率一直是偏高的 , “双缺口”的前提假定并不完全适合 , 这种情况也可以在东亚各国被映证 , 如日本战后的经济高速发展 , 资本形成主要依托于其本国储蓄 , 外资的作用很小。
近年来 , 我国居民银行存款的增加额很快 , 而银行由于风险原因 (主要是对国有企业的不良债权庞大) 趋于惜贷 ,储蓄的资本形成率不高 , 因此 , 有学者指出 , 外资的大量涌入对国内民间投资产生了挤出效应 , 特别在目前外资经济普遍享受超国民待遇 , 而民营经济却享受不到基本的国民待遇的情况下 , 这种效应尤为明显。不过 ,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等各方面遇到的问题 , 其根本原因在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滞后 , 制度建设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要求 ,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过剩或被外资挤出。而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 , 势必将进一步推进健康的市场体制的完善 , 特别是我国加入 WTO后 , “开放推动改革”的局面的形成 , 外国直接投资对于我国经济的贡献将不仅体现在单纯的资金供给层面上 , 更将对于我国整体的市场经济的建设、法制法规的制订、产权观念的形成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 这对于民营经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FDI对发展中东道国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影响
很多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 特别是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来获得技术和管理经验 , 以解决增长过程中的技术缺口和滞后性问题。这一目标能否实现 , 取决于: 一是东道国是否拥有经过良好训练的人力资源; 二是东道国的企业家能否作出正确选择 , 并在有效地使用所获得的技术后不断地进行改造和创新。因此 ,在跨国公司理论和发展经济学中 , 有关直接投资对东道国技术贡献的探讨主要集中在技术的适宜性上。
一般而言 , 资金流入国教育水平 (即吸收能力) 高的话 , 外国直接投资将增进经济的增长 , 发展中国家的要素禀赋构成所要求的基本上是劳动密集型技术 , 如果直接投资所引进的技术与东道国要素禀赋之间出现不协调 , 那么该技术就很难通过当地的产业产生关联效应 , 如果东道国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时一味地考虑高新技术 , 就会牺牲自身在要素禀赋上的比较优势 , 不能使引进的技术内生化 , 从而不利于技术在本国的扩散与转移。基于当前中国国情 , 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廉价 , 这种人力资源恰好是我国在国际上吸引外资的优势所在 , 因此 ,在利用外资战略中 , 不能过早地放弃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没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 就业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经济增长中的资本短缺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就难以解决。当前在利用外资别要注意防止一种不顾国情走极端的倾向 , 即片面地强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 , 而过早放弃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目前不少地区已出现规定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动向 , 应该引起注意。
三、FDI对发展中东道国就业的影响
FDI通过其增加投资、消费进而拉动经济增长 , 以中国为例 , 国民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 , 约会吸纳 100 多万人的就业。从改革开放到 2000 年底 ,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逐年提高 , 到 2000 年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15. 48 % , 即说明 2000 年国内生产总值 7. 2 %的增长率中有1. 11 个百分点是由外商直接投资所带来的。按此估计 , 在2000 年约有 120 万人以上的就业是由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不过 , 也应看到 , 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竞争下 , 不少国内缺乏竞争力的企业纷纷败下阵来 , 这其中产生了一些失业现象。从长远来看 , 我国的市场化改革目标是使企业成为在市场环境中有自生能力的企业 , 不具备自生能力的企业是无法也不应该在市场中存在的。如果没有外商投资企业的压力 , 低效率运营的企业实际上隐藏着大量的隐形失业 , 这样的充分就业是不值得追求的。
四、对发展中东道国国际收支的影响
出口导向型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增强东道国的出口创汇能力 , 而进口替代型外商直接投资则有利于满足国内需求 ,丰富国内市场 , 减少进口。国际收支是一国对外经济关系的总体体现 , 从国际收支平衡的角度来看 , 资本流入可以弥补一部分经常项目的逆差 , 但是如果大量的外商直接投资是以商品形式进入的 , 进口的资本品被计为贸易项目下的进口 ,这又会导致经常项目的逆差。
目前 , 从我国接受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来看 , 主要是面向国际市场的出口导向型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出口逐年扩大 , 其贸易顺差弥补了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和利息汇出而来的非贸易收支逆差 , 使我国经常项目下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得到了充分的改善 , 2002 年 , 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额已经占我国出口总额的一半.值得注意的是 , 过去 , 我国在引进外商投资企业时 , 往往增加了不少硬性规定 , 如规定原料或中间品从国内购买、产品的一定比例必须外销等 , 虽然这些规定起到了保护国内外市场、增加出口创汇等作用 , 但应该看到 , 这些规定不符合WTO的关于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协议 , 在今后将被逐步取消 , 我国的国际收支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随着各种妨碍贸易的措施被逐步取消 , 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真正的比较优势才能得到显现 , 国际收支状况将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五、FDI与其他形式的外国投资的比较
我们经常说中国来的钱并不像投到某些国家的钱那样 ,是“热”钱 , 是投到股票、证券等资本市场。投到中国来的钱绝大部分都是直接投资 , 直接投资是要干项目的 , 是着眼于长远的 , 而不是一种炒作。的确 , 外国直接投资在金融危机时期仍然保持稳定 , 例如 , 在 1997—1998 的东亚金融危机中 , 这些投资显示出令人注目的稳定性。与外国直接投资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其他形式的私人资本 — — — 投资组合与债务 ,特别是短期债务 — — — 在同一时期却出现了大量的外流。
外国直接投资在金融危机时期的恢复性能在 1994 —1995 年墨西哥危机、80 年代拉丁美洲债务危机中都得以显现。
这种恢复性能使许多发展中国家在流入资本的众多形式中 , 偏好外国直接投资。1978 —1981 年外国直接投资占私人资本流入额的11 % , 投资组合与贷款分别占 9 %与 80 % , 1982 —1989 年外国直接投资所占的比例上升至 16 % , 到 1990 —1995 年这一比例已达到 20 % , 投资组合为 44 % , 贷款为 36 %。海外短期贷款受到利率差异与汇率预期等投机因素所左右 , 并没有长期的考虑。它的活动常常受政府对汇率的暗示 , 或对银行体制的保证等道德风险因素所左右 , 在危机出现时 , 这些海外短期贷款首先逃离 , 对于二十世纪 90 年代的经济涨落 , 海外短期贷款负有责任。
相反 , 外国直接投资则非常稳定 , 在危机出现时 , 并不轻易离去。此外 , 外国直接投资对于国内资本形成效应也是其他形式的资本流入所无法比拟的 , 根据一项对58 个抽样国家及18 个新兴市场的研究 , 国外资本流入增长1美元 , 国内投资将增长 50 美分。然而 , 资本不同流入形式对于国内的资本形成的作用具有重大区别。直接投资带来的是国内投资一比一的增长; 投资组合与国内投资的关系事实上是很难辨明 (影响很小或无影响) ; 银行贷款的影响在两者之间。
六、对 FDI保持谨慎的一些理由和争论
尽管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种种益处 , 但是也有文章指出展中国家在对待此问题上 , 要保持谨慎 , 以防止毫无批判地全面接受外国直接投资。高比例的外国直接投资可能是资金流入国软弱的信号。国外有的学者认为外国直接投资占总资本流入的高份额是资金流入国虚弱而非强盛的表现。外国直接投资令人吃惊的一个方面是 , 高风险国家外国直接投资占总资本流入的份额很高 (高风险国家是指政府偿债信用等级评估或其他国家风险评估中列出的风险较高的国家) 。也有证据表明机构组织不完善的国家 , 外国直接投资的比例较高。
对这种现象的一种解释是外国直接投资比其他形式的资本流动更容易在不健全或低效率的市场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 ,外国直接投资更愿意直接运作 , 而不依靠当地的金融市场、供货商或法律体制。持这样观点的人认为 , 试图扩大对国际资本市场参与的国家 , 应该集中精力发展政策、法律等的执行机制 , 使之更加可靠 , 而不是引进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各国应该集中精力改善投资环境及市场的运行。这方面的努力会赢得投资效率的提高 ,更多资本的流入 , 虽然在国内政策软弱、机构组织不完善的国家 , 外国直接投资占总资本流入的比例比较高 , 但是我们不能就此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本质持批判态度 , 事实上 , 没有外国直接投资 , 这些国家会更加贫困。另一种看法认为外国直接投资不仅使所有权从本国居民转移至外国居民 , 同时使公司治理机制即外国投资者对本国企业实施管理与控制的机制成为可能。这种控制权的转移可能受转移的时机与条件、逆选择问题及过量举债经营的影响 , 而损害资金流入国的利益。通过外国直接投资 , 外国投资者获得了所控制企业生产能力方面的重要内部信息。
这样 , 外国投资者相对于购买股票而不享受控制权的本国投资人就具有了信息优势。利用信息优势 , 外国投资者将保留高生产能力的企业 , 而将低生产能力的企业出售给不知情的投资人。此类逆选择问题可能导致过量的外国直接投资。过量举债经营同样限制了外国直接投资发挥其有利的方面 , 特别是外国直接投资下设机构所进行的国内投资。这些机构通过国内信贷市场过量举债 , 其结果是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投资额实际上并不象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多 (因为外国投资者通过在国内市场的借款回收了资金) , 从外国直接投资所获得的利益也因为外资企业在国内的贷款而减少。最近的研究对外国直接投资的稳定性也给予了新的认识。
虽然事实上已入库的机器很难根据一纸通知就撤离资金流入国 , 但是外国直接投资有时可以利用金融交易实现资金回流。例如 , 外国分支机构可以通过抵押其资产在国内贷款 , 然后将资金转贷给母公司。同样地 , 因为外国直接投资的大部分资金是公司间债务 , 所以母公司可以很快地将资金招回。
另外一些情况也使得外国直接投资不利于资金流入国 , 例如 , 为适应高关税市场或无关税壁垒市场 , 外国直接投资会加强游说 , 努力保持现存的不合理的资源配置。外资收购所导致的国内生产者的合并 (通过接管或公司倒闭) ,也会影响国内的竞争。尽管对造成这些风险的原因还待进一步研究 , 但是这些潜在的风险确实显示了外国直接投资可能带来的某些负面影响。因此 , 发展中国家应趋利避害 , 集中精力改善内资、外资等各类投资环境 , 以避免这些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1 ] 乐纲1 对中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再思考 [ J ] . 武汉金融,2001 (6) .
[ 2 ] 朱颈松1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资本形成的效应 [ J ] . 亚太经济, 2001 (3) .
[ 3 ] 陶雨花1 对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几个问题的重新认识 [ J ] .南京经济学院学报, 1999 (3) .
[关键词] 外汇储备规模
一、概述
国际储备包括,一国的黄金储备、外汇储备、在IMF的储备头寸和特别提款权。对于中国来说,外汇储备占国际储备的绝大部分,所以,用来描述国际储备的模型同样适用于外汇储备。
二、与外汇储备有关的各种指标体系
1.外汇储备/进口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特里芬指出,一国的储备对进口的比例一般以40%为适度,低于30%就需采取调节措施,最低不能小于20%。如果按特里芬提出的全年储备对进口额的比例计算,约为25%左右,即一国的储备量应以满足3个月的进口额为宜。中国在1989年以前的比例是远远小于这个数字的,这说明那时中国的外汇储备不能保证进口支付。但是自从1990年以后,中国的这一比例远远高于标准比例,有的甚至超过了进口额。
2.外汇储备/外债
该指标反映一国外汇储备对全部外债的清偿能力。该比例在30%~50%之间最为合理,通常取40%左右的水平。中国在1993年以前是基本上小于30%,而从1994年以后,中国都大于50%。
外汇储备与短期外债之比。这是衡量一国快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国际上一般用储备与短期债务的比例来检测预防性需求,它也是债务国对外融资举债的重要保证,它以1位警戒线。中国的这一比例中国的这一比例在1988年以前是小于100%的,这说明当时中国的外债清偿能力是严重不足的。在1989年以后,这一比例就远远大于100%,这有利于中国对外借款和增强债权人的信心。
3.利润汇出比率
每年,外国投资者都要将投资经营的一部分利润汇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利润汇出比例,通常为外商直接投资余额的 10%~15%。
三、我国适度外汇储备规模模型的实证分析
根据我国学者武剑构造的模型指综合考虑进口用汇、外债、货币供应量、利润汇出,这四方面的因素,来分析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
OFR= FR=α1×M+α2×D+α3×FDI+A
其中:OFR―外汇储备的最优规模
FR―对外汇储备的基本需求,α1×M ―进口用汇,α2×D―外债用汇,α3×FDI―外国直接投资的累计余额,A―国家干预外汇市场的用汇需求。
α1―维持正常进口的时间(以年为单位),α2―外债还本付息比例,α3―外国直接投资企业汇出利润比例。
根据中国近年来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国际惯例:
20%≤α1≤30%;8%≤α2≤12%;8%≤α3≤12%;50≤A≤100;Imp,Deb,FDI 取当年数值。
来源
表最有外汇储备的合理规模(单位:亿美元)
武建认为,中国的外汇储备明显偏大,大于最优外汇储备的范围。
四、中国大额外汇储备的利弊
中国外汇储备作用是,庞大的外汇储备可以起到调解短期国际收支不平衡,并可防止金融市场波动,增强国家清偿能力、提高国内人民币信心、应付可能的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大额外汇储备的成本是,牺牲了自己国民消费和投资的机会向外国(主要是美国)提供低息融资,充当了他国用汇的现金流,放弃了在中国的高投资资本收益率来换回了外国国债或其它债券的低回报率。对人民币升值产生巨大的压力,引起通货膨胀。
五、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
1.扩大内需和提高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
国家可以放开我国紧缺资源的物资进口配额,降低进口税率,鼓励大量进口紧缺资源物资;扩大进口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免税范围,鼓励企业大量进行技术改造,加大石油和矿产等战略物资的进口。制定中国对外投资发展战略,鼓励出口创汇。
2.调整我国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和资产结构
我国的外汇储备币种结构是以美元为主,但在资产方面要扩大投资项目,不仅仅是美国国债,也可尝试其它收益性高的中长期债券。
3.调整中国货币的汇率制度
提高中国货币竞争力和人民币汇率制度改善是我国外汇管理的关键因素。
4.对贸易结汇的管理
放松经常项目中对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增加售汇数量,满足企业和个人的用汇、促进对外经济贸易。
参考文献:
[1]李鸿飞: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现象思考.国际贸易问题,2004年6期
关键词:中国 印度 投资 前景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 (2010) 02-135-02
1印度对华投资的现状及前景分析
1.1印度在华投资现状
政治上的一些因素的影响,使得印度在华投资起步时间很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国际大环境的变化,印度才开始了对华投资的步伐,而且也在逐渐朝着良好的势头发展:据中国外经贸部公布的材料显示:印度1993年对中国投资金额达411万美元,2000年,印度对华投资金额累计1.193亿美元①,2002年,印度与中国签订的投资项目中,合同金额达1.74亿美元,实际投入0.63亿美元②;2003年,印度与华合同金额4670万美元,实际投入约1593万美元,2004年,印度与华签订的合同金额6290万美元,实际使用金额1948万美元③。
从以上一系列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相比较以前,印度对华投资已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且跨国公司的数量也有了增加,软件方面比如亚洲最大的软件公司――塔塔咨询公司在中国成立了它的又一个分支机构;制药方面比如印度药企阿拉宾度于1999年在中国成立等。尽管如此,但从投资的产业类别来讲,范围仍然很小,仍然集中在软件,钢铁,药业等方面,这也与两国的人口规模以及在亚洲国家中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而这与其他国家在中国的投资相比也是有很大差距的,下面就来看看各行各业中其它外商在中国的投资:
食品: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是个大问题,现在街面上到处可见人们在吃着麦当劳,肯德基,喝着雀巢咖啡,还有百事可乐,可口可乐也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展开了红蓝对决,还有新加坡郭氏兄弟的金龙鱼也爬上了中国居民的餐桌。
通信工具:手机,电脑几乎是现代人们生活的必备品了吧,但仔细想想这些高科技产品品牌,我们会发现有NOKIA,SUMSUNG,DELL,IBM等等,而这些无疑都是跨国公司的产品。
化妆品:其品种更多,如玫琳凯,兰蔻,雅诗兰黛等等,而在这方面中国拥有着巨大的消费市场和消费人群……
1.2印度对华投资前景分析
除了以上所列出的那些国外跨国企业的推动以外,中国目前的发展状况也将会刺激印度在华投资。
第一:中国的信用和受到的良好评价。联合国贸易开发会议(UNCTAD)对75家外国投资专家机构以及325家跨国公司进行了一项调查,该调查显示,有85的投资专家和87的跨国公司认为,中国是最具魅力的投资国家④。信誉是成功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一个受到良好评价的国家会吸引更多的投资商,争得外商的肯定也会拉动本国经济的增长。
第二:世贸组织中有关规定的推动。世贸组织是一个关于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的国际性组织。中国世贸组织就不可避免的要遵循世贸组织的有关投资的规定,将进口关税进一步下调。而“透明度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等世贸组织基本原则的实施,将使我国的投资环境得到极大改善⑤,为外商进入中国投资创造更多的条件。比如,2007年的“两会”上提出了“两税合一”政策,即把外商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而这个措施将会使外企和国内企业平起平坐,税收方面将会更加透明,同时我国将继续发挥东部地区利用外资的优势,加快出口型产业的发展,同时也采取有利措施吸引外资向中西部地区投资。随着和谐社会的构建,我国的卫生,教育,医疗均会有长足的发展,人口素质也会提升,这是一个基本国情,这样中国将会为外商提供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这一点也势必会成为吸引外资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三:中国的国内环境。目前中国正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局稳定;而且中国的经济增长率年年提升,据国家统计局初步统计,2000年全国GDP为894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0,增速加快0.9个百分点,按现行汇率计算GDP突破1万亿美元⑥;人民的收入水平也在逐渐增高,伴随而来的将是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而这也将会吸引外商投资;同时中国的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也很强;我国的国民总储蓄率一般年份维持在35左右,最高年份超过了40.外汇储蓄率也在逐渐增加,1998年底,我国外汇储蓄1450亿美元,1999年底1547亿美元,2000年末165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外汇储备国⑦。
因此,中国的和谐的国内环境将会成为外商考虑投资的重点,对于印度来说,这一切都将为其在中国投资获得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广阔的前景。
2中国对印度投资的现状及前景分析
有的学者预言,21世纪将是跨国公司的时代,跨国公司控制着全球的经济。我国于1979年拉开了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序幕。中国和印度作为两个经济迅速发展的国家,一直受到外资企业的重视,然而对于中国对印度的投资来讲,投资力度则很小。
2.1中国对印度投资现状:
中国对印度的直接投资起步很晚,21世纪以前甚至处于停滞状态。从2003年至2007年间,印度对中国的投资额(单位:万美元)分别是:15,35,1116,561,2202;中国对印度的投资额(单位:万美元)分别是:1384,1948,8629,5239,3404,两者的比例为:1.1,1.8,12.9,10.7,64.7⑧。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在中印之间的相互投资中,仍然是以印度对中国的投资为主,而印度对中国幅度则比较小,而且直至2005年,投资力度才有了较大的提高,即便如此,中国在2005年对外直接投资额已经达到1226117万美元,2006年为1763397万美元,2007年为2650609万美元,相比对印度投资的1116万美元,561万美元,2202万美元仍然是微不足道的⑨。因此,就目前来讲,中国对印度的直接投资仍然处于萌芽和探索阶段,但其以后的发展潜力是不容小视的。比如在通讯技术方面,2005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了8000万美元组建研发中心,并组建了800多人的研发实验室;2007年,华为将在印度已经投资2亿美元的基础上,再投资1亿美元,而且华为正在考虑在印度的一次长期的研发战略,并且将继续向在班加罗尔的现有研发设施进行了大规模投资⑩。家电产品方面,2007年海尔在印度有自己的工厂,冰箱年产量为33万台,有职工2300多人,已有近3000多个销售网点,14个展示厅,海尔产品已有包括冰箱,空调等产品向电视,DVD等家电产品扩张…… 这些投资与印度市场的增长息息相关,随着市场的扩大,投资还会增大,因此中国企业在印度的发展潜力不容小视。
2.2中国对印度投资前景分析
第一:印度市场潜力大,具有很大的商机。印度同中国一样均具有巨大的消费市场。但目前对于中国来说,随着加入世贸组织,竞争越来越激烈,中国迫切需要使自己本土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去寻找新的生存空间;要想在世界市场一体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竞争,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中国企业也必须加强对外直接投资,并按当地需求提供生产和服务 。目前,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已经接近饱和。例如,国内的纺织业生产能力为世界第一,但国内需求仅占其生产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 ,需求的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这些企业的发展,因此,为了加大企业的发展空间,中国企业必须实施“走出去”战略,去国外寻求新的市场来扩大需求。而对于信息技术业很发达的印度市场来说,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比如,印度钢铁联盟指出,印度在2011――2012年的钢铁消费量将达到6200多万吨,而印度可达到的钢铁生产量只有5600万吨,因此尚存在600多万吨的供给缺口,再比如,在电力方面,据《国际统计年鉴2008》显示,2004年印度电力装机容量为137530兆瓦,年发电量为3800亿度左右,缺电率高达22――30,农村仍然有70的地区用不上电,这也是一个很大的缺口 ,然而中国的电力建设技术较为成熟。因此中国的企业如能在这些方面成功投资于印度市场,将更有利于海外市场的开拓。
除了以上印度市场和资源方面的优势外,印度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技术,以及对吸引外资制定的一些优惠政策对中国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因此,对于正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中国企业来说,若放弃这样一个巨大的邻国市场将会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同样,对于印度市场来说,在世贸组织和中国优惠政策的推动下,也将不可避免的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出口关税也将进一步下调,而这也将会为印度对华投资提供某些机遇。因此,印度这个巨大的市场值得中国企业去发掘和探索,进而为自己创造更多的生存机会。
第二:印度资源丰富,加强对印度的投资可缓解国内资源的紧缺状况。人人都知道,中国地大物博,资源种类也很齐全。但中国庞大的人口数量对中国的资源利用是个严竣的挑战。以森林为例,中国林木蓄积量为105.7亿立方米,但除以14亿呢?人均就只有8立方米。再比如,中国的铁矿石含铁量仅30左右,可以直接入炉的只占到了24.然而印度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国家,铁矿石储量比较大,因此增加在这些方面的投资,正好可以弥补中国铁矿企业的不足,这也将会加大中国企业的效益。
综观上述中印中间的相互投资以及产业结构,可以看出双方让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值得发掘,选择合适的企业适时的增加对彼此的投资,不仅有利于中国,也有利于印度,将会达到一个“双赢”的结果。
注释:
①张敏秋.中印关系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208.
②四川大学.南亚研究季刊[J].2005年第2期:117.
③中国商务部.中国经贸[J].2005年第6期.
④商务部网站[DB].省略,2005年9月8日.
⑤李在永.对我国加入WTO的利弊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60.
⑥人民日报[N]. 2001年3月1日.
⑦中国企业跨国发展研究报告[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706.
⑧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R].2008.
⑨依据2003――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及2004――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⑩ 孙.与中兴并肩:华为再投1亿美元“深耕”印度班加罗尔[N].第一财经日报,2007.10.9
马塾君.中国对印度直接投资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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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市场角度外资并购内资企业
外资并购内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问题本身是市场行为,但由于政府必须对外资进入实行监管,才使之带有政府行为的烙印。因此要使外资并购行之有效,政府行为必须以市场行为为依据。这里对外资的界定包括两类:外国投资者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作为其购并对象的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上市公司,国有非上市公司、传统国有企业(如集体企业)、民营上市公司、民营非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如私人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其中主要对象应是国有企业,这也是我国法规主要调整的范围。
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缩写,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企业资产整合方式为合并,这与并购的含义有区别。这里的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前者相当于全资收购,是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
后者相当于兼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合并的特点是参与合并的所有方或仅是被合并方的实体消失;而并购还包括并购方与被并购方实体均不消失,而形成并购方对被并购方的控股。
在市场条件下,外资并购的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取决于并购方的实力基础和想要通过并购实现的战略要求,如市场开拓战略、成本节约战略等,它同时也受被并购方的现有规模和组织形式制约。
二、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关于外资并购组织形式存在的缺陷
如果从市场行为角度看,外资并购内资企业后可根据其在华的定位采取各种组织形式,但由于我国原有三部外资法极其相关法规的限定,外资并购组织形式的选择就没那麽灵活了。
目前,我国只对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合并的组织形式做了具体规定:即2001年11月22日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
该规定明确指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之间合并或分立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在《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前提指导下,其合并后的组织形式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的25%.另外,该修订案中也规定,外资公司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后为外商投资企业,但是拟合并的中国内资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该规定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既然该规定中明确表明外资合并内外资企业后为外商投资企业,那么就必须接受我国现行三部外资法中其中任一部法的约束,但该规定在表述合并后企业的组织形式时,回避了使用合资、合伙与独资的企业性质的表述,而直接采用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这些组织形式进行描述,虽然显得清楚明了,却可能造成将来确定公司经济性质时的模糊。
如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都可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如果一家合资企业和一家合作经营企业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二者新设合并虽然仍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其经济性质是合资企业还是合作企业,企业主体可否自行决定?
第二,由于《公司法》中相关公司组织形式的规定与三部单行法的有出入,参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其相关规定相互成立。因为外商投资企业可合并国内有限责任公司,这就可能存在组织机构冲突的问题。如果外资合并方是中外合资企业,根据《合资企业法》的规定,其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而国内投资主体创办公司必须依据《公司法》规定,即内部必须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假设一个中外合资企业与国内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是否要撤消国内公司原有的股东会和监事会?
第三,该规定只是调整外资企业之间与外资企业与内资公司制企业之间的合并与分立问题,而没有涉及所有非公司制的内外资企业,一旦该类并购交易发生,并购后企业的组织形式便难以确定。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法规对收购方式进行说明,假定外资收购内资企业后仍是外商投资企业,即适用现行法,则可能出现以下关于组织形式的问题:
外资企业全资或控股收购内资企业或公司时,由于内资主体依然存在,是否因为它已成为外资企业,而需要重新依照相应外资单行法规定,经过复杂审批程序,并进行相应严格调整以成为真正的外资企业?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控股收购一家内资企业,该企业是否就转变成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还是合资企业?适用哪部单行法?如果内资主体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要撤消国内公司原有的股东会和监事会?
由上可知,外资并购内资其组织形式与现行可能造成的冲突来源主要是以下两方面:
一是由于三部单行法中三种投资企业可选择的组织形式有重合,易造成并购后的外资企业不易区分是哪类外资企业;
二是由于《公司法》中相关公司组织形式的规定与三部单行法规定的有出入,可能造成并购后企业组织机构设立出现纠纷。
二、对策
(一)、宏观来讲,也即涉及整套法律更改的。
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重新制定一部《外资并购企业法》,二是合并三部单行法为外商投资法典。作者赞同后者,理由如下:
1.制定《外资并购企业法》没有必要。
首先,《外资并购企业法》将与三部单行法有所重合。外资并购与合资、合作、独资一样都是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其结果都是在东道国成立公司或企业,进行具体的生产经营,因此,其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必然有所重合,其出资方式、外汇、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必然有很多地方相似。另一方面,中外合资企业在某种意义上也可理解为外资并购,如若是合资外方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也可以理解为是外资收购内资企业。
其次,外资并购与内资并购一样,都是企业从自身战略出发,调整存量资产的一种方式,都能增加东道国的福利水平,因此制定一部《并购法》,再配合原有的《公司法》、《证券法》、《外资法》就能同时调整内外资并购的法律关系。针对外资并购的特殊情况,我们可制定一部《反垄断法》,再以《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技资产业指导目录》为指导方向,就能达到监管目的。
2.合并三部单行法,制定外商投资法典是可行的。
(1)三部外资法有重复
其中有关企业设立程序、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用地及费用、技术引进、购买及销售、税收、外汇管理、财务、职工、工会、解散及清算等内容基本相似,有的则完全相同,造成立法资源的浪费。
其次,三部外资法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虽几经修订,已不适应我国进一步开放形势的需要。其具体体现在:
一方面,由于利用外资还包括间接利用外资的形式,而三部外资法仅仅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予以调整和规范,这显然是不够的;
另一方面,我国已加入WT0,就必须要按新的规则来重新规范外商投资的行为,如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使法律法规透明化、规范化,等等。这样一来,原有三部外资法必须进行重大调整。
(2)一些实行市场的发展家通过制定外商投资法典来从“源头”审查和控制外资,以达到保护民族,维护国家主权,使外商投资适应国内经济发展需要的目的。
我国在对外商逐步实行“国民待遇”的同时,也应制定一部统一的外商投资法,以指导和规范外商在中国的投资活动。
(二)、从微观的角度,也即关于组织形式的具体规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