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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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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

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和便利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规范和完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规定》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走出去”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指引和国际收支状况,主动积极地进行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调整措施,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审核手续,下放审核权限,取消购汇额度限制,促进境内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措施有:

一是简化境外投资审核手续。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手续;取消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

二是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从XX年开始试点,XX年5月全面推广。主要内容有:1、放宽企业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除了自有外汇资金外,还可使用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购汇;2、扩大境外投资购汇额度;3、不再强制要求境外投资的利润汇回境内,可以留在境外进行增资或再投资;4、进一步下放企业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权限,省级外汇局审核权限由原先的等值300万美元提高到1000万美元。

三是进一步调整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从XX年7月1日开始,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限制;允许境外投资的前期费用汇出;进一步简化了前期费用审核程序。XX年8月,进一步下放境外投资审核权限,对于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核均由所在地外汇局进行,无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

四是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前期资金及后续资本的支持。在境外投资管理实践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融资难和资金不足是制约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在这方面,我们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大境外投资的融资力度,缓解境外投资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除了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限制和允许境外投资企业汇出有关前期费用外,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外资企业集团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或购汇,在集团内部开展跨境资金运作,为其集团内部的境外成员公司提供外汇放款;改进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由原先的逐笔审核改变为余额管理,银行在核定的余额指标范围内,可以自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无须逐笔经外汇局核准。XX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浙江省宁波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允许民营企业使用其自有外汇、国内外汇贷款或人民币购汇资金对其境外成员公司进行放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最大程度地支持有条件的境内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境外中资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总结近几年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对一系列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合,拟定了《规定》。《规定》是进一步完善鼓励境外直接投资的配套外汇管理政策,将便利境内机构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从事跨国经营,促进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是扩大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明确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实物或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金来源进行境外投资。

二是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登记,并对具体外汇管理操作环节进行了明确。

三是明确境内机构可以向其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商业贷款及融资性担保,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后续融资提供支持。

四是将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汇出的管理由以往的核准制调整为登记制。境内机构应提交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由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投资资金汇出。

五是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经外汇局核准,可以汇出其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用。

六是明确了境外投资企业利润以及减资、转股、清算等资本变动所得留存境外或汇回境内的处置方式和管理原则。

七是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全过程监管,除设立、变更及注销等境外投资全过程的登记管理制度外,进一步确立与商务部共同实施的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制度。

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国企业 境外投资 现状 特点 建议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5-0187-04

前言

早在20世纪80年代,已有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去,在境外投资、上市或收购国外企业。“十五”期间,中国开始实施鼓励“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主动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截至2008年底,中国8 500多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74个国家(地区)设立境外直接投资企业12 000家,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1 839.7亿美元,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和经营取得显著成就。对企业而言,促使其走出去主要有四个影响因素:(1)“走出去”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进入国际市场;(2)“走出去”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获得发展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技术和资金;(3)外国也有不少企业愿和“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4)各国都鼓励引进投资,因政治法律因素差别,国家、地区的区分,使企业愿意走进政治法律环境好的国家和地区。

经验证明,“走出去”战略,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实行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明确的“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战略,对中国企业和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意义重大。

一、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现状

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以2001年中国加入WTO为分水岭,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步伐明显加大,境外投资总额从2000年的20多亿美元激增到2001年的70多亿美元,形成第二次高峰。自2002―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速度为65.7%。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559.1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11%。这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首次突破500亿美元,达到2003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的水平。

2009年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22个国家和地区的2 283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33亿美元,同比增长6.5%。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已超过2 200亿美元。

2010年,中国非金融类境外投资协议额49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16%。

二、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特点

1.投资存量规模不断扩大,投资覆盖的国家(地区)不断增加。到2008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1 839.7亿美元,共分布在全球174个国家(地区)。

在投资区域,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相对集中。亚洲和拉丁美洲是投资存量最集中的地区(见下页表2)。2008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在10亿美元以上的国家(地区)有12个(见下页表3)。境外投资的这种分布虽然对开拓和巩固发国家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对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发,不利于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

据专业机构分析,2010年,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呈现出三个重要特点:一是能源、资源、制造业仍为投资重点领域,在中方协议投资额中占大约83%;二是境外收购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最重要的方式,在中方协议投资额中大约占61%,比2008年提高36%;三是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逐步提高。

2.投资领域不断扩展,行业分布日益多元化。早期,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仅限于与贸易有关的服务业,如维修、包装和运输等。有些贸易公司也从事一些加工型生产投资。后来逐渐扩展,到2008年末,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批发零售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聚集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九成(见表4)。3.从投资主体来看,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力量。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继续保持多元化的格局。国有企业占整个境内投资者的比重下降。有限责任公司占境内投资者的比重上升到50.2%,较上年提升了近7个百分点,位于境内投资者数量的首位。2008年,国有企业境内投资者数量占16.1%,较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位于境内投资者数量的第二位。私营企业占9.4%,位于投资者数量的第三位。

不过,以存量来看,2008年末,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69.6%,有限责任公司占20.1%,股份有限公司占6.6%,股份合作企业占1.2%,私营企业占1%,外商投资企业占0.8%,集体企业占0.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其他占0.2%。

4.从境外企业的设立方式看,以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为主。到2008年底,中国有12 000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分布在全球174个国家(地区)。从这些境外企业的设立方式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占境外企业数量的96%,联营公司仅占4%。

5.在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中央企业和单位占81.3%,地方企业占18.7%。2008年末,各省市区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合计为275.4亿美元,占18.7%。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十位的省市区是:广东(86.85亿美元),北京市(25.1亿美元),上海(21.86亿美元)、江苏(17.27亿美元)、浙江(15.27亿美元)、福建(11.32亿美元)、黑龙江(9.94亿美元)、湖南(6.74亿美元)、辽宁(6.06亿美元)。

三、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对策建议

近十年来,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有很大的增长,但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境外投资存量还是偏低。到2009年底,美国海外资产存量为68 912 151亿美元,日本约为34 500亿美元,而中国境外投资累计为2 200亿美元。

今后,伴随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更深地融入国际经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还将快速增长。中国的进出口贸易,长期保持顺差。而外汇储备,也从1993年的211.99亿美元,一路攀升,央行2011年1月11日《2010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指出,到2010年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28 473亿美元,同比增长18.7%。充足的外汇储备,为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另外,政府将创造更加宽松的外部环境,为企业提供财政、金融、外汇、税收等国际通行的投资促进服务,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将更加便利。

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不要过分依赖跨国并购,而应该综合分析,周密考虑,采用多种方式进入国际市场,降低海外投资的风险。在当前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中,跨国并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数据显示,1999年,中国的跨国并购金额只有6 000 万美元;2005年达53亿美元;2008年增加到302亿美元,占对外投资总额的54%。2008 年和2009年两年的并购额超过了此前八年的海外并购总额。国际经验表明,并购后几年内的成功率只有30%,以小博大的并购成功率更是在10%以下。面对跨国并购的浪潮,中国企业要冷静对待,切忌急功近利,得不偿失。

2.在境外投资的重点上,要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各类资源的获取是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重点。这里所说的资源,既包括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生产性资源(先天性资源),如石油、铁矿、木材等,也包括获得性资源,如高精尖技术等。从当前的动向看,对外资源性资产并购相当活跃。从中国铝业宣布有意注资力拓开始,到五矿集团收购澳锌矿公司,到广东顺德日新收购智利特大铁矿,再到中国铁建与铜陵有色联合收购厄瓜多尔铜矿等,都是海外资源寻求型的并购,反映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长期趋势。

3.发展联合并购,避免自相残杀。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在银行业和石油业,已多次出现国内企业竞购资源性资产,导致两败俱伤,渔翁得利。因此,注意协调企业的海外并购行为,发展联合并购。如中海油和中石化以13 亿美元联合收购美国马拉松石油公司持有的安哥拉一石油区块20%的权益。这笔交易是自中海油185 亿美元竞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失败后,首次成功收购美国石油公司的资产。这是值得仿效的范例。

4.要选准投资的产业定位。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境外不同产业应选取中国有优势而对方相对薄弱或地方欢迎投资的产业。如印尼、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前苏联和东欧的部分国家,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森林和渔业等领域需要投资量较大,力量比较薄弱,中国企业容易进入,中国在家电、机械、纺织、轻工、电子通信等行业在上述国家和地区都具有比较优势,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到这些国家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装配,一般会取得较好的效果。发达国家在信息、电子、生物工程等朝阳产业方面具有优势,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投资或合资建立和收购产研结合的企业,利用当地的技术和专业人员共同开发和制造高科技产品,对提高中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5.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目前中国企业境外独资建厂或收购百分百股份,遇到的困难很大;而合资和收购部分股份(包括控股)则比较容易一些。此前提是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并精心选择好合作伙伴。否则容易掉入合资陷阱。收购部分股份或选取好的合作伙伴共同并购可以帮助中国的收购企业弥补整合能力方面的差距。

参考文献:

[1]中国商务部,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200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Z].

[2]卢威.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的现状及未来展望[J].中国市场,2010,(22):67-68.

[3]王红茹.海外并购的喜与忧[J].时事报告,2010,(5):63-66.

[4]商务统计[EB/OL].中国商务部网站.

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范文第3篇

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政策中

存在的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05年10月21日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75号文”),为境内居民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形式设立境外融资平台,并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并购或股权置换等直接投资活动提供了依据。2006年8月8日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10号令”),使得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换股并购方式从此在我国有法可依,弥补了75号文关于跨境换股内容的缺陷。2007年6月,75号文相应的操作规程(汇综发[2007]106号,以下简称“106号文”),对75号文执行中的问题予以了明确,规范了操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相继出台的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政策中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内容,应尽快补充进去。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环节存在的问题。在境内居民办理境外投资登记时,106号文要求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必须有境内企业近3年的财务状况,还要求计划融资的境内企业与特殊目的公司为同一管理层且境内居民股东结构相同,但现实情况是有些申请办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的境内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境内居民,名义股东为境外非居民,境内居民代持股份。上述情况是否能办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亟待明确。

返程投资外汇登记和外资外汇登记环节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是否存在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返程投资较难作出准确判断。二是凡进行了外汇登记的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和返程并购,在外资外汇登记环节均视同外商直接投资,纳入外商直接投资出资额统计,这不利于对返程投资进行非现场监测。

返程投资统计监测存在的问题。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所形成的跨境资金流动是双向的,即境外资金流入境内的同时,境内资产也注入到境外,但现有的资本项目统计监测手段只是通过外资外汇登记环节将特殊目的公司并购境内企业的对价款作为资本流入归于外汇部门的监管之下,而对资本流出并没有有效的统计监测手段,外汇管理部门无法有效实施资本项下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

对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变更登记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75号文第三条要求“境内居民将其拥有的境内企业的资产或股权注入特殊目的公司,或在向特殊目的公司注入资产或股权后进行境外股权融资,应就其持有特殊目的公司的净资产权益及其变动状况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虽然只是个人境外投资变更登记,但这是掌控离岸公司的重要手段,也是监测资本流出的有效途径。但实际上,办理完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后,如果境内居民不能按照75号文要求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外汇管理部门则无法及时跟踪返程并购。

75号文与10号令的衔接存在问题。10号令第四十条规定“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交易,应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但75号文在境内居民自然人境外投资登记和变更登记环节没有要求相应的审核材料和审核要素,这势必造成个别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行为逃离境内监管机构的监管。

曲线并购规避监管。一些申请办理外汇登记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不直接并购境内企业,而是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再通过新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协议控制境内企业。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规避10号令中“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的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的监管审核要求;二是为了规避国家对外资投资境内产业政策的限制。

完善返程投资外汇管理的

政策建议

对境内居民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条件作进一步明确,以保证各地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企业到境外融资是市场行为,不应强制要求境内企业必须经营3年以上才能到境外融资。对于境外非居民代境内居民持有境内企业股份,鉴于目前境外间接上市外汇管理重在登记的实际情况,只要能出具境外非居民代境内居民持有境内企业股份的法律文件,就应予以办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

在外汇登记和外资外汇登记环节,加强对离岸地注册公司返程投资资金来源的审查。审核并购对价款和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在外资外汇登记环节注重审核出资人真实身份,对有资本外逃嫌疑的并购不予结汇和进行外国投资者外资外汇登记。

加强和完善对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的统计监测。调整完善《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补充新的内容,如可以单设“变更登记表”,在“变更登记表”中增加与境内居民个人相关的权益及流向、引起资本变动的资金来源及流向等内容。“外汇登记表”与“变更登记表”分设可以直观地反映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资产股权变更的连续性,加强对资金流出的监控,实施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

整合境外投资、上市融资、返程并购等各项政策法规。出台境外投、融资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改变目前靠规范性文件“打补丁式”的管理。各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保证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避免政策的“冷热不均”。当前的经济环境下要倾向鼓励资本流出,放宽在境外投、融资和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审批权限,拓宽流出渠道。

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范文第4篇

1月中旬,央行启动了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试点,中国企业有望使用人民币在境外收购资产和公司,其在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缓解国内流动性过剩压力方面意义深远。ChinaVenture投中集团分析认为,近年来中国企业出境并购交易数量增长明显、规模日益扩大,央行的此番举措将为中国企业赴海外进行股权投资与并购提供便利,以人民币结算的并购交易或许将首先在与中国双边贸易活跃的国家或地区出现,但具体数量将取决于卖方接受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的意愿。

1月14日,央行颁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对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包括使用人民币资金,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企业,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内登记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可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以人民币汇回境内;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其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根据chinaVenture投中集团旗下数据产品CVSource统计显示,2005~2010年,有中国企业参与的已完成并购交易数量与总披露规模的年均增速为69%和97%。截至2010年,中国企业参与的已完成并购交易数量为1832起,总披露交易规模为833.1亿美元,较2009年分别增长8.2%和65.5%(见图1)。

2005~2010年,中国企业出境并购交易的完成数量与总披露规模分别以95%和211%的年均速度迅猛增长,其升温幅度超过并购市场整体水平。截至2010年,中国企业出境并购交易完成数量达到57起,总披露交易规模达到294.3亿美元,较2009年分别增长111.1%和249.9%(见图2)。能源、矿业等稀缺资产和汽车、制造、IT等技术与资金密集型行业,成为中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时的首选目标。

对比chinaVenture投中集团旗下数据产品CVSource掌握的数据,可发现中国企业出境并购的交易数量占比在过去六年间始终在1.5~3%间浮动(见图3),交易规模占比则从2005年的3.6%稳步上升至2010年的35.3%(见图4),出境并购在中国企业并购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

此外,并购市场整体水平始终维持在约2000~6000)7美元的范围内,出境并购的单笔交易规模则从2005年的5000万美元上涨至2010年的8.4亿美元,出境并购交易规模持续增长(见图5)。

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境外直接投资 行业分布 演变与趋势

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是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方面,研究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趋势对于总结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经验得失、调整和优化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布局以及促进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从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现状与特点开始,在回顾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的演变历程和分析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的主要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的未来趋势进行探讨和展望。

一、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现状与特点

(一)从流量和存量来看,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虽呈多元化格局,但主要集中分布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劳动、资本或资源密集型行业,而高科技、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境外直接投资偏少

2009年中国境外直接投资流量的主要行业分布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最大(36.2%),其后依次是采矿业(23.6%)、金融业(15.5%)、批发零售业(10.8%)、制造业(4%)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7%),上述劳动或资本密集型行业聚集了当年中国境外直接投资流量的93.8%;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技术密集型行业占当年中国境外直接投资流量的比重仅为1.9%。

截至2009年末中国境外直接投资存量的主要行业分布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最大(29.7%),其后依次是金融业(18.7%)、采矿业(16.5%)、批发零售业(14.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8%)、制造业(5.5%),上述劳动或资本密集型行业聚集了中国境外直接投资存量的91.7%;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技术密集型行业所占比重仅为2%。

(二)从参与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投资主体的行业分布来看,虽然也保持多元化格局,但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业、制造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及农林牧渔业等劳动或资本密集型行业

2009年末中国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投资主体的行业分布中,批发和零售业所占比重最大(36.6%),是当前中国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投资主体数目最多的行业;其次为制造业(31.9%),然后依次为建筑业(4.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9%)、采矿业(3.5%)和农林牧渔业(3.4%)等。上述劳动或资本密集型行业聚集了中国境外直接投资主体数目的83.7%,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技术密集型行业所占比重仅为3%。

(三)从中国境外企业的行业分布来看,涉及的行业虽广,但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等劳动或资本密集型行业聚集度较高

截至2009年末,在中国境外企业中制造业所占比重为30.2%,是中国境外直接投资在境外所设立企业数目最多的领域,其次是批发和零售业(21.9%),然后所占比重较大的行业依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1%)、建筑业(6.8%)、采矿业(6.3%)、农林牧渔业(5%)。上述劳动或资本密集型行业境外企业数量所占的比重合计达83.3%,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技术密集型行业所占比重仅为5%。

二、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的演变

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阶段的划分与中国境外直接投资阶段划分的角度有所不同,前者要考虑整体情况,而后者主要考虑的是行业结构的演变。自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大体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79―1986年):境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贸易服务业及其相关行业

该阶段处于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企业为了建立国际贸易网络,尝试在国外设立分公司和代表处,投资规模小,投资企业集中于进出口贸易、金融和航运等相关领域。在此期间,工农业生产、工技贸合作、餐饮旅游、资源开发等行业也出现了一定数量的海外投资。

(二)第二阶段(1987―1993年):境外直接投资的主要行业由贸易服务业向加工制造业等非贸易类行业延伸

该阶段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结构的特征是贸易类投资继续扩大,同时非贸易类投资开始增加。如表1所示,截至1993年底,中国境外贸易类和非贸易类企业总计达4479家,按各行业企业数目占中国海外企业总数的比例排序,自高到低依次为:贸易型(24%)、生产型(19%)、餐饮旅游型(18%)、工程型(16%)、金融保险型(12%)、资源开发型(5%)等。

(三)第三阶段(1994―2002年):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布局重点继续向生产加工领域拓展,资源开发领域成为新的热点,贸易型为主的境外直接投资结构开始变化

此阶段中国政府提出并实施了“走出去”战略,中国境外直接投资取得了较快进展,境外直接投资的行业覆盖面进一步拓宽,除贸易类以外,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布局重点继续向生产加工领域(家用电器、纺织服装、机电产品等)倾斜,同时资源开发领域(森林、能源等)投资额迅速扩大。如表2所示,虽然贸易类仍占我国对外投资总额的43.04%,但生产加工、资源开发和农业等三个行业所占比重合计已达42.94%,表明近一半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投向了生产性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境外投资以贸易型为主的结构。

(四)第四阶段(2003年至今):境外直接投资行业进一步拓宽,投资额较集中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批发与零售业、采矿业等行业

在这个阶段,伴随中国履行人世承诺,对外开放进入全面深入发展阶段,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进一步接轨,中国的产业结构体系逐渐融入全球生产分工体系,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速度加快。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进入全面提速期,行业分布覆盖面全面拓宽,涉及的行业几乎囊括了三大产业的各个具体领域,但仍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等劳动或资本密集型行业,如表3所示。

三、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本国要素禀赋状况

如同对外贸易一样,对外直接投资也同本国的生产要素禀赋结构密切相关。生产要素包括有形要素和无形要素,有形要素主要指劳动力、土地、资本、厂房设备、自然资源等,无形要素指的是技术、信息、品牌、商誉、设计、管理、营销网络等。就与对外直接投资相关的生产要素来看,现阶段中国充裕的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设备等,比较充裕的包括:信息、商誉、管理、营销网络等,较为稀缺的是:技术、品牌、设计、自然资源等。因此,当前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批发零售业等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行业,而研究开发、技术服务、高科技等技术密集型行业分布偏少。

(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纵观中国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境外直接投资行业结构演变的历程,不难发现国内产业结构与境外投资行业分布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国内产业结构对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具有基础和决定作用,同时境外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与引导作用。中国境外直接投资主要发生在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相关的三类产业:一类是已具备比较优势的行业,通过对外投资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如批发零售、电讯服务、金融、保险、运输、汽车、信息服务等;另一类是产能过剩型行业,国内处于长线产业或边际产业,需要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向外转移过剩产能,如家电、纺织、轻工、机械、建材、建筑、原料药、电讯设备等;还有一类属于暂时缺乏比较优势的行业(战略或幼稚产业),需要通过境外直接投资培育竞争优势,寻求发展所需的战略资源,如技术、品牌、设计、研发等。

(三)自然资源获取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对石油、天然气、铁矿、森林、有色金属(铜、铝、铅、锌等)等能源和自然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我国资源结构不尽合理,国内这些自然资源储量有限,人均资源量比较低,供需矛盾日渐凸显。面对国内资源供求矛盾日趋突出的严峻形势,中国政府通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跨国并购等方式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以有效地寻求和利用国外自然资源,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保证国家的资源能源安全,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境外直接投资获取资源与通过对外贸易购买资源相比,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供应的稳定和价格的稳定,因而采矿业等资源开发行业近年来成为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点行业。

(四)贸易壁垒规避

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行业结构与容易遭遇国际贸易壁垒的行业结构紧密相联系。根据蒙代尔(Robert A・Mundell,1957)提出的贸易与投资替论,在存在国际贸易壁垒的情况下,跨国直接投资可以实现对商品贸易的替代。通过境外直接投资,实现当地生产和当地销售,可以有效规避贸易壁垒,有利于维护和扩大市场。目前,出口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引擎,但是近几年随着我国贸易顺差的增大,针对我国的诸如配额、反倾销等贸易摩擦频发。2009年中国遭遇的贸易摩擦为历年之最,案件数目超百起、案值约120亿美元,两者皆比2008年翻了一番,通过境外直接投资规避贸易壁垒显得尤为迫切。如近年来我国的家电行业中,海尔集团通过在欧盟、意大利、美国南卡罗莱纳州设立生产基地,实现了生产和销售的本地化,有力地规避了东道国设置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障碍,提高了市场占有率。

(五)东道国国情差异

东道国国情差异也会对中国境外直接投资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行业布局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各东道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要素禀赋状况、技术发展层次、资源储量等存在差异,外资投资行业准入门槛也会有所不同,同一个行业在某个东道国属于鼓励投资领域,在其他国家可能属于限制或禁止投资的领域。因此,中国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布局的侧重点也会有所差别。一般而言,在对经济技术发展层次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投资,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优势,投资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制造业和初级产品加工业;在一些自然资源储量丰富的国家和地区投资时,可以通过对这些国家自然资源行业的投资获得我们所需要的资源,以弥补中国经济发展所需的自然资源的不足;而在美日欧等发达国家投资则应以高科技等战略产业为重点,以学习其先进技术、培育竞争优势为主要目的。

四、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布局趋势展望

作为中国对外经贸发展总体战略布局的一部分,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未来行业布局不仅应同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相结合,还应同培育和发展中国跨国公司相结合,同时还应同建立由中国企业主导的国际生产分工体系和经营网络结合起来。在选择和确定境外投资行业时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能否充分发挥本国产业的比较优势、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的程度、是否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第二和第三(对外投资)阶段、拟进入行业的竞争状况与市场容量、拟进入行业的开放度与政策法规情况、拟进入行业的综合商务成本等。

综合上述因素,“十二五”期间以及今后更长一段时间中国境外直接投资行业布局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农、林、牧、渔等行业

2009年,农、林、牧、渔业对外投资3.4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境外直接投资流量的0.6%。截至2009年末,农、林、牧、渔业等行业的境外直接投资总额为20.3亿美元,占中国境外直接投资总存量的0.8%。由此可见,三十年来这些行业的境外直接投资规模不大,尚有很大发展潜力。展望未来,中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由于人多地少,农、林、牧、渔业等资源相对短缺,因此应鼓励这些行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整合国际农业资源,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林牧渔业发展做出贡献。在农、林、牧、渔业等几个行业中,农林业海外投资最有发展前途。就农业来讲,今后5―10年对外投资的重点行业将是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就林业而言,对外投资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育林、采伐和木材加工等行业。

(二)采矿业等资源开发行业

采矿业等资源开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产业,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所需自然资源的重任。近年来,我国对国外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这一方面是因为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对资源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也因为我国资源结构不尽合理,石油、天然气、铁矿、铜矿等资源储量偏低。我国部分资源短缺的状况未来难以根本改变,为了保障资源的有效稳定供应,今后将会在采矿业等资源开发行业进一步加大境外投资规模,因而采矿业等资源开发行业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会继续成为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重点行业。

(三)制造业

中国已成为世界制造业大国,制造业在国内发展具有明显优势(如产业配套能力强、劳动力资源丰富、优惠与鼓励政策、综合商务成本相对较低、社会发展环境稳定等),因此未来若干年中国不会失去世界制造业中心的地位,并将向世界创造与制造中心相结合的方向迈进。但是,制造业在国内的发展也面临着产能过剩、沿海地区综合商务成本逐步上升、处在国际分工末端、国外贸易壁垒限制等困难,未来若干年制造业也需要有选择地“走出去”,制造业境外直接投资数量将会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制造业在中国境外直接投资流量(2009年排第5位)和存量(2009年排第6位)中的地位将会有所提升。今后加工制造业对外投资的优先和重点行业主要是:

(1)拥有成熟和标准化适用技术的行业(石油化工、通讯设备制造、钢铁等);

(2)产能过剩或饱和的边际行业及劳动密集型行业(如纺织、家电、机械、轻工、原料药、建材等);

(3)新增优势行业(如汽车制造、机床、发电或采掘装备制造业等);

(4)受国外贸易壁垒限制较为严重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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