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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理、工程建设、安全及文明管理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production safety of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haracteristics, was discussed from three aspects of the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 supervision according to the various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mulated,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ll kind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datory standards and design documents and so on, should actively perform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civilization.
Keywords: supervis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and civiliza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当监理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经国家制定的招投标程序而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即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及配备各类的专业监理人员,并对工程建设开始履行“四控制”,即工程安全及文明、质量、投资及进度控制;“两管理”,即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一协调”,即现场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等参建单位的关系。其中,现场的安全及文明管理是其主要的核心环节之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开始执行)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本文作者根据多年的监理工作实践经验,从三个方面,即在开工前准备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在工程建设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及在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对措施与广大读者做一个讨论和交流。
一. 在开工前准备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
现场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委托监理合同、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等规定,针对工程建设的规模及特点编制包括安全及文明管理内容在内的监理实施规划,并明确现场安全及文明的监理范围、内容及工作程序和措施,以及监理人员的配备计划和监理职责等。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监理实施规划、设计文件、各类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及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等,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现场安全及文明监理实施细则。其中,在现场安全及文明监理实施细则中应当明确现场安全及文明的监理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审查方案等内容。
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有关施工合同及协议等,现场监理机构应建立起现场安全及文明管理的经济处罚及奖励制度。
对于现场参建的各个施工单位,现场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查其编制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审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向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申报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3)严格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的资格,并核对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
(4)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种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
(5)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施工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并督促其检查各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7)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总平面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其中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区、厕所及垃圾堆放区等)、各类建材堆场及加工区、临时道路、现场排水及防火措施、现场围挡及封闭管理、进出车辆冲洗台的设置及五牌二图(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及文明施工牌、施工平面图及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的悬挂和有关安全及文明宣传栏及标语的设置等;
(8)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冬季、夏季及雨季等季节性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9)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的内容必须包括工程概况、负荷统计、负荷计算、变压器容量选择(如果需要)、馈电电缆选择、配电箱选择及布置、现场配电平面布置图、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等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0)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如果工程建设涉及基坑支护及降水、土方开挖及边坡防护、模板及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及爆破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职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 在工程建设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
目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发生在工程建设这一阶段,因此做好这一阶段的有关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工作,应是现场监理机构的核心工作内容。
现场监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实施规划和安全及文明监理实施细则等,并结合工程建设的规模及特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和稳妥的开展日常安全及文明巡查、周度及月度安全及文明巡查,以及开工及复工的安全及文明巡查等,安全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尤其是检查“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的正确使用,“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及通道口)”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及“五临边(基坑及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及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周边、楼层卸料平台的周边、建筑框架的周边及井架和施工电梯通道的侧边等)” 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以及现场临时用电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对塔吊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的安装及拆卸、工程设备及构件的起重吊装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关键工序等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现场监理机构应检查现场的各种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及临时安全通道搭设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并不定期的抽查施工单位有关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核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式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手续情况等,其中对于现场起重机械应审核有关的内容如下: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及使用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及拆除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及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现场监理机构应重点监督各个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其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有关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若实行工程建设总承包的,应由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现场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后的报告修改及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下:
(1)深基坑工程(a)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b)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a)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b)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c)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a)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b)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a)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b)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c)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a)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b)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c)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d)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a)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b)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c)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d)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对于未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有关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申报至现场监理机构,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下:
1、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a)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b)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c)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a)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b)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c)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脚手架工程(a)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b)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c)悬挑式脚手架工程。(d)吊篮脚手架工程。(e)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f)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a)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b)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a)建筑幕墙安装工程。(b)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c)人工挖扩孔桩工程。(d)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e)预应力工程。(f)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现场监理机构应监督相关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应妥善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栏防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实行门卫制度,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等必须佩带工作卡。施工场地应有排水设施,并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台,同时确保临时道路的畅通。建筑材料构件及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布局堆放,并按堆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整齐,尽量做到工完场地清。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和卫生的使用要求。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并保持安全距离。现场有关施工人员等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要悬挂“五牌二图”,标牌要规范、整齐,并有安全宣传栏及标语。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生活设施,包括食堂、厕所等,其卫生必须符合要求,并设有专人管理。现场应备保健医药箱和急救措施、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制定不扰民措施及方案,夜间施工应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现场监理机构对于现场检查后发现的有关安全隐患,应及时口头通知及下发书面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至相关责任施工单位,要求其必须限期整改,并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现场安全及文明管理的经济处罚及奖励制度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对于现场安全情况严重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至相关责任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停止相关部位的施工,并通报给建设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若有关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设安全主管部门等进行详实的汇报,同时应妥善做好有关书面等形式的记录。有关安全及文明的检查、整改、复查及报告等应详尽的记载在当日的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等文档资料中。
现场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时情况,努力加强有关安全及文明的监督及管理力度,并健全巡查及检验制度,在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有关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类的专题会议,针对现场存在的有关安全及文明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现场监理机构应督促现场施工单位做好有关的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应要求其申报现场值班人员名单及注意防火、防盗等)、开工及复工检查、专业性检查及工程设备设施的安全验收检查,以及开展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等。同时,现场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设安全主管部门等开展的不定期的有关工地安全及文明大检查,并对于现场检查出的有关安全及文明存在的问题,严格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政府建设安全主管部门等进行书面报告。
当建设工程竣工后,现场监理机构应将有关的安全及文明生产技术文件、有关验收记录、监理实施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立卷及归档。
三. 在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对措施
当工程建设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机构应立即要求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迅速启动事先编制,并经监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人妥善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同时,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至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及监理企业技术、安全负责人进行详实的汇报。有关安全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和汇报的内容,必须要做好相关的书面记录。在上级有关安全主管部门等来现场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取证期间,现场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其工作。当有关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完毕,相关安全事故责任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等受到处理后,现场监理机构应及时召开本次安全事故总结专题会议,并就本次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处理进行认真的分析及总结,并要求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必须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安全事故。当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的复工申请后,现场监理机构应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大检查,当现场所有的安全隐患已消除,现场监理机构应及时通报至上级有关安全主管部门,并就本次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在经过上级有关安全主管部门复查通过或取得书面同意复工的意见后,现场监理机构应及时签署同意复工的书面意见,方能恢复正常的工程建设。
四. 结束语
本文从三个方面,即在开工前准备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事前控制)、在工程建设阶段的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事中控制)及在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对措施(事后控制)较为全面的讨论了现场监理机构对于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有关安全及文明监督及管理的工作内容。现场监理机构有关人员应在充分熟悉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各类相关的合同文件及设计文件等的基础上,并结合工程建设的规模及特点,重点做好事前控制及事后控制的有关现场安全及文明监督和管理工作,以真正的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并对于现场发生的有关安全事故妥善的采取合理、合法的应对措施,从而确保工程建设能顺利地进行,以充分的满足建设单位的投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2.《建筑法》-1998.3.1;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2.1;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1.28;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2009.5.13。
个人情况简介
姓名:何林川;性别:男;出生年、月、日:1971年9月6日;
毕业学校:东南大学;学历:本科;所学专业:建筑工程;
关键词: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accelerating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market has developed rapidly, both have significantly improved the quantity or quality. At the same time, the frequent safety accidents also sounded the alarm for the majority of the construction workers. Construction site of the degree of civilization is low, workers in safety awareness and self-protection awareness site is not enough, lead to different degrees of construction site there are hidden dangers. This article starts from the practical problem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rting; stand in the development perspective to do a detailed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Key words: site; security; management of civilization;
前言:建筑行业是一个高危险的施工行业,也是我国职业安全事故发生率最高的部门之一。为提高公司在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节能降耗、绿色环保与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和更好的社会效益,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和竞争力。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3、项目部经理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管理水平差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
二、进一步深化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1、施工企业在进场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计应符合"边界清晰、围护美观、场内平实、物料整齐、内卫达标、文明有序"总体要求,并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图示、标注清晰。施工平面布置图必须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2、工地临时围墙(围挡)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搭设。围墙(围挡)应牢固、安全、美观、整洁,并应在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注明所用材料,高度不得低于1.8米。市区主次干道两侧范围内的工地临时围墙(围挡),建设单位应上报设计方案,并经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高度不得低于2.5米。
3、主要施工出入道路应铺设干、硬化路面,并在项目开工前完成。路面平整、整洁、畅通,方便运输车辆进出。4、工程项目开工前,运输车辆进出的工地出入口应有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并且冲洗方便,排水畅通,由专人负责。
5、拆除工程实施前,拆迁区域生活垃圾的处理,建设单位应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协议书,由工程所在区环卫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管理
1、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企业应建立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有效管理。
2、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必要时进行围护和覆盖遮挡。
3、运输车辆应经过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严禁车辆轮胎带泥驶出工地。
4、临街建筑立面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加强各施工楼层围护,防止施工粉尘、高空坠落和抛撒物体。
5、在施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应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保证场容场貌、安全生产、卫生状况、便民爱民等措施按规定落实到位。防止抛撒滴漏,及时清扫路面,定期巡查围护结构坚固安全,严格防止影响市容环境。
四、加强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
1、工程项目开工前后,各方责任主体应按规定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能力考核。
2、应当参加能力考核的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现场负责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现场总监代表和安全监理等岗位人员。
3、需参加能力考核的岗位人员调整时应当及时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及时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力考核将定期举办,对已参加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未按规定参加能力考核的人员记入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并限期整改。
五、建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红、黄牌警示制度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不文明施工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实行红、黄牌警示制度(具体实施细则见附件)。
2、被亮黄牌警示的工程项目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责任单位应向监督机构提交整改报告;被亮红牌警示的须进行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责任单位应向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经监督机构核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3、被亮红、黄牌警示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由南京市建设委员会统一负责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系统平台上,并记入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信息库。
4、被亮红牌警示的责任单位及现场负责人,应当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告诫性约谈;拒不接受约谈的,追加亮牌天数。
5、被亮红牌警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亮牌时间到期前,须向有关监督机构提出解除申请,经核查合格后,按有关程序予以解除。
6、凡被亮红、黄牌的工程项目和责任人,一律不予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
六、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2、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加强教育,搞好传、帮、带,加强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使作业人员懂安全、会安全。
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
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七、运用经济手段,严格现场管理检查与考核
运用经济手段严格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和考核,是推进现场管理的重要手段。本钢建设公司对重点施工项目,实行经常性检查和指导,各施工企业利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严格检查和考核施工现场管理。使施工现场基本做到了一坚持、二不见、三不准、四净、五做到。
1、一坚持是坚持一日施工一日清。
2、二不见是不见施工现场水电汽跑、冒、滴和漏;不见砂浆遍地。
3、三不准是不准用河石、河砂垫道;不准从高空乱扔杂物;不准材料混合堆放。
4、四净是作业面净;钢筋棚净;砖、砂、石、白灰、水泥底净;安全网上净。
5、五做到是做到料具堆放成行;砂、石堆放成方;红砖、空心砖码垛成行;构件堆放成垛;钢脚手架堆放成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