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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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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监理责任 安全责任 安全监理工作

1.涉及监理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监理的违约责任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分析监理行为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如下:

1.1监理单位不承担建设工程的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的任何违约责任

“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监理单位并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和工期的合同目标承担任何实施义务。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安全实施责任应该体现在《合同法》之中。《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并不包括第三方监理单位。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承包人对合同工期、安全的责任和对工程质量的全部终身责任;第二百八十三、二百八十四、二百八十五、二百八十六条则明确了发包人对工期、费用的分担责任,但没有任何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分担责任。从上述我们可以得知,《合同法》明确了合同主体双方对“建设工程合同” 目标(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的实现责任。

1.2监理人对实现工程合同目标应负的责任

虽然监理对合同目标不负直接实施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理不负其它责任。监理单位(监理人)对建设工程合同目标的实施履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的义务。监理要对其履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的义务中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承担责任。

2.涉及监理行政和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明确界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七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条款十分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应由承包单位负责,不是由监理单位代为负责,这符合“谁生产,谁负责”的安全基本原则。依法而论,作为咨询服务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根本无力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3.目前监理在建设监理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及法规浅析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从36条到51条共16条,对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均有具体要求,对监理方却无具体要求,但这并不说明对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没有要求,只是明确了一个间接的要求。其中第38条就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因为监理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和批准,所以监理在某些问题上是应该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3.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8章《罚则》中第74条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问题,也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款明确界定了如果监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那么才能追究监理的责任。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本条例是建设工程安全具体实施的主要法规。牵涉到监理的是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我们将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概括起来:一是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二是发现了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要求整改、暂停施工)。监理不可能一直盯在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动态了如指掌。因此如果是未发现的隐患引起的安全事故,监理不应该承担责任;三是必要时及时报告。

《条例》还有一些条款,如“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 这一条从法律制定的角度来说是一个兜底性条款,即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建设部王素卿司长在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中, 很客观地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总结,她说:“由于条例只是对监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因此各地在实际操作中理解和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致使一些地方把监理的安全责任无限扩大。为此,我们协会将积极配合省建设厅组织力量,对如何理解和实施国务院条例的监理安全责任条款,如何科学的界定监理法律责任等问题作进一步的研调,统一执法标准,防止执法不慎而挫伤安全监理的积极性。”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在对待《条例》中安全监理责任划分的问题上对监理具有一定保护性的,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只要出现了安全事故监理就要承担责任。

3.4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在监理规范3.2.2款“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的第6条规定:“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我认为如果没有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或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施工存在有问题,监理就有一定的间接责任;如果施工单位不提交、或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发现问题,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

4.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浅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由于工程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从以上法律及法规可以知道:凡是因为工程质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都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责任。第二类是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可以分为意外安全事故和违章安全事故。意外安全事故往往是不可预测的,是由各种各样的客观因素偶然发生所导致的。

5.监理要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由于监理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安全问题的发生,监理应承担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非监理的原因而导致安全事故或安全问题的发生,监理不应承担责任。

5.1安全监理责任的界定必须以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为依据。判定监理是否应承担安全生产监理责任,首先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超出法律法规范围的,监理不应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其次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是否包括安全监理以及合同约定的监理责任边界,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把安全监理的权利交给监理,监理如何来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否则,容易造成监理工作开展的难度,随意扩大或缩小监理责任。

5.2安全监理责任的一般形式表现为过错,即监理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行为,而且这种过错行为的后果导致了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发生。

5.3安全监理责任的实质是补充责任。把安全监理责任作为一种补充责任,是相对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而言的。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因为施工单位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都应当负主要责任,而其他责任因素则只能是一种补充责任。因此,即使是监理的过失没有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发现了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提出,而造成了安全事故,监理所承担的责任也只是一种补充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除非监理指令错误,施工单位已提出,监理仍强行要求施工单位执行而引发了安全事故。但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微乎其微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朱岐春,王清泼.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分析.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07年第11期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施工控制;监理交底;监理效果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监理交底是在项目施工前监理人员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出详细的交代,表明监理的意图,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沟通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监理人员主观能动性、实现事前控制、主动控制,做好监理交底对提高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的管理水平,使参建各方相互支持协助保证工作施工顺利进行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监理交底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按监理规范要求监理人员要明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自的分工职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购货合同,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认真组织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及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要求监理人员认真掌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的有关内容、明确监理各自下一步工作目标,为向参建的各方进行监理交底做好充分的准备。

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按各自分工,明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管理目标和主要往监理内容分别做好以下监理交底:

一是监理工作目标交底。包括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控制目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目标,组织协调工作目标。

二是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及项目监理部各组成成员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职责。

三是介绍监理工作的程序

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1)监理服务总程序。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监理工作程序。

(4)开工条件审查监理工作程序。

(5)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6)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质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审查监理工作程序。

(8)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检查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11)巡视检查监理工作程序。

(12)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3)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4)工程预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5)一般质量缺陷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6)工程变更管理基本程序。以及进度管理基本程序、延期与暂时停工审批管理程序、费用索赔管理基本程序、计量支付管理程序、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合同及信息管理程序等。

四是重点介绍以下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2)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3)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隐蔽工程验收报验单,报告监理工程师验收,未经验收通过,不得擅自隐蔽。

(5)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暂停指令,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①未经验收进行下一道工序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提出后,未采取改进措施或采取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不好。

③擅自使用未经监理认可的或批准的材料。

④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⑤擅自将工程转包。

⑥擅自同意未经审核通过

的分包商进场作业。

⑦无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⑧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严重的。

(6)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施工单位进度款的支付,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认证意见。

(7)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工期的控制目标,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8)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能否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及技术、组织、经济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9)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每月工程进度报告,了解计划进度与实际的差异,在分析差异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

五.是监理工作制度重点介绍以下制度

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制度、工程开工复工停工签发制度、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制度、测量成果报验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缺陷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工程变更处理制度、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审签制度、工程进度检查制度、工地例会制度,旁站监理制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要求、安全隐患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及报告制度、收发文管理制度等。

根据各专业的具体特点,监理项目部交底工作应全员参入,改变以往仅总监理工程师交底的做法,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依据分工职责对所管理的工作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中间监理交底内容应当随之更具有针对性,这样会进一步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具有时效性,更能体现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的过程管理。

通过施工阶段全过程全方位中间监理交底、可以使监理深入研究各种影响监理工作目标因素,将影响工程管理目标不确定因素精细化管理融入工程管理过程,中间监理交底的内容应当不断地总结完善,采取有效的措施适时地通过中间监理交底把监理人员的意图表达出来,内练管理素质,提高管理业务水平,确保施工阶段各项管理目标得到事前和事中控制,提高监理工作效果,使工程得以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张庆雄.浅谈如何进行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j].新疆农垦经济.2007(03)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3篇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而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又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签订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承诺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

1)审查勘察设计文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以及在施工中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

2)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岗位责任制。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5)检查施工单位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6)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3)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即:①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③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④事故处理后没有整改和预防措施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7)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工作,掌握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汇总表总得分计算,懂得现行安全等级的确定。如果现行安全等级评价考虑安全管理资料的符合性就更加完善了。

3安全监理资料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

3.1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1)安全监理规划。2)分项或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监理日志。5)监理月报。6)安全监理台账。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3.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管理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3)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4)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6)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7)安全技术交底记录。8)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9)入场安全教育记录。10)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11)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12)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13)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14)料具安全检查记录。15)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16)环境卫生检查记录。17)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几点体会

1)安全监理人员要多学、多走、多说。多学就是多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分析施工单位的做法有没有安全隐患,如果有应该如何解决;多走就是经常留意施工安全问题,走遍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作点,从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多说就是安全生产预控措施要说,紧张繁忙操作时要说,说安全问题时要把问题调查清楚后才说,说规范话、做规范事。安全监理工程师平时多查、多记、多干,才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全监理人员要做到开安全生产会议时做好记录并填写会议纪要,现场检查时必须有施工单位安全员参加,要带样表一项一项检查记录。重要的安全问题与处理要记录安全监理台账。

3)安全监理人员要用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正确公正判断安全问题。因安全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依据合同文件或通过检测、试验等手段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以理服人,切忌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示范监理项目前期筹备阶段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示范监理项目已经开展了几年时间,经过修订,今年又颁布了《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我们单位每年都有项目被评为各级示范项目,根据多年的经验,现将示范监理项目的前期筹备阶段的注意事项简述如下:

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备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及时将中标通知书或复印件放在现场。

1.2 监理合同,及时收集按照《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3合同内容,委托合同中服务内容和工程范围要明确,不得模糊不清,委托监理合同中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条款或其他协议。

1.4 企业资质,按照企业的资质要求承揽监理业务,将资质证书、有效营业执照(技术负责人一页不能缺少)或其复印件放在现场。不得转让监理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或以他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或超资质承揽监理业务,否则,本单项被判为不合格。

1.5 监理取费,对照收费标准670号文检查,监理实际取费必须符合文件规定。有的项目采用阴阳合同,这一点绝不允许。

二、组织机构

2.1 人员数量,企业按照投标文件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安排人员,要与监理规划中人员进退场时间节点相一致,项目监理组的考勤记录、监理日记都要有体现。

2.2 组织形式,上墙的监理机构图与监理规划一致,机构形式和职责分工明确。

2.3 专业配置,根据工程特点配置监理人员,将监理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放在现场,专业配套齐全。

2.4 执证上岗,将所有监理人员(与备案人员一致)的上岗证复印件准备好。

2.5 总监理工程师

1、职业资格,监理企业在承接项目时应安排具有监理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若未取得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本单项被判为不合格。

若已达到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应尽快注册;如正在注册,应将注册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放在现场。

2、总监任命书,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若总监理工程师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变更应取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并且重新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同一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只允许变更一次。

3、人员到位率,监理企业应合理安排在监的工程项目。总监应正常到岗处理日常事务,总监应在各种记录签字(会议纪要及监理日记等)留有痕迹。对照监理合同检查,总监到位率不得低于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另外,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应该总监签字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代签,否则,视为总监经常不在现场。

4、工作认知程度,总监应熟悉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及相关工程资料,对现场出现的各种情况处置得当。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时,总监应思路清晰,沟通交流顺畅。

2.6 总监代表

1、执业资格,应达到总监代表执业资格条件,并且已经注册。若达到总监代表执业资格条件,但尚未注册的,应尽快注册。正在注册的,相关注册资料的复印件应放在现场。

2、授权书,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授权总监代表相关职权,但授权内容不得超过监理规范规定的范围。

3、职责权限,总监代表不得超越职责范围行使职权,资料上不得越权签字。

根据监理规范规定:总监代表不得行使以下职责: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审核竣工结算;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费用索赔、审批工程延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7 专业监理工程师

1、执业资格,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可以行使专监相应职权,可以在相关资料上签字。若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不得行使专监相应职权。

2、专业对口,监理企业配备监理人员时,要按专业对口原则配置。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注册证书、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放在现场,以便相关部门检查。

2.8 其他人员

1、监理员,应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没有岗位证书,不得从事相关工作,相关资料不得签字。有个别企业的工程项目监理员行使专监工作,这一点要引起重视。

2、见证人员,应取得见证员证书。否则,不得进行相关的见证取样、送样工作。

2.9 人员到岗

1、考勤记录,监理机构应及时做好监理人员的出勤记录。

2、到岗,总监应安排监理人员旁站,节假日安排监理人员值班,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监理设施与设备

3.1 标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应现场配备必要的图集、标准、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3.2 检测设备和工具,现场应配备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并且计量检定证书有效(应提前一个月进行检定,以防过期)。监理人员使用后应做好仪器使用台帐记录。

3.3 办公设施

1、现场应统一使用江苏监理标识或悬挂监理工作图表、制度。比如: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晴雨表、项目监理机构图等上墙图表要及时填写齐全,不得遗漏。

2、现场办公设施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与监理规划中相一致。

四、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4.1监理规划

开工前,应及时编制、审批。概况与内容等要有针对性,注意随着工程进度不断修订与完善。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1、若未编制监理规划,本单项被判为不合格。

2、内容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时效性。有的监理人员工作不认真,将以前的监理规划中的工程概况改一改,后面的内容基本不动,工程没有项目的规划中却有,工程有的项目规划中却没有,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因此,监理人员要有认真的工作态度,编制监理规划。

3、规划中应包括各阶段人员到岗计划(或人员进退场计划)及职责分工。

4、监理规划中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相关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措施列入监理规划。

5、监理规划中应包括节能内容。

4.2实施细则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5篇

Double-circuit DC Line (Zhejiang Section)

Mao Yan;Yao Honglin

(①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杭州 310008;②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北京102206)

(①Zhejiang Electric Power Corporation EHV Construction Branch,Hangzhou 310008,China;

②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School of Electrical & Electronic Engineering,Beijing 102206,China)

摘要:从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大方面,阐述世界首条同塔双回路架设的超高压直流输电线路――±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管理实践经验。

Abstract: From four major areas of safety, quality, schedule and cost, this paper presents practice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first UHV double-circuit DC line―±500kV DC Jingmen―Fengjing power transmission line (Zhejiang section).

关键词:超高压直流 基建标准化管理 防控难点 制度约束 技术创新

Key words: ultrahigh-pressure DC;infrastructure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prevention and control difficulties;system constraints;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TM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6-0031-02

0引言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对电力需求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土地资源日趋紧缺,超高压直流输电已成为跨区电能传输的重要方式。葛沪直流综合改造(三沪Ⅱ回直流)工程±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是世界上首个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的大截面、大容量、远距离输电的直流输电线路工程,也是我国首条超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的改造工程。该工程充分利用原葛-南线老通道(利用率60%以上),将电能输送容量由1200MW提高到6000MW,充分满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建设目标要求,对增强电网跨区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实现华中、华东电网水火互补,缓解华东地区日益紧张的能源运输、土地供应、环境保护压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试从±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建设管理实践出发,从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大控制的角度,阐述超高压直流(浙江段)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管理实践与探索。

1工程建设管理概述

±500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2008年12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程核准的批复,浙江段工程于2009年2月开工建设,2010年2月5日完工,浙江段动态总投资94777万元,新建线路全长179.195公里,铁塔423基。

±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委托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组建业主项目部,全面履行建设单位管理职责;属地电力局负责线路工程所在区域的地方关系协调、塔基占地及线路通道清理工作。业主项目部由计划、工程管理、财务、质量安全监察等专业人员组成,对工程项目从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诸多方面进行严格管控。各属地电力局分别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现场协调小组,将工程建设工作的管理网络延伸到县(区)局和各供电所,大力推行属地化管理,实现与政府部门的无缝对接,有效促进工程稳步推进。

业主项目部在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工程建设管理总体策划,编制了《±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管理纲要》、《±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创优规划》、《±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规划》等,作为今后建设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作为指导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而监理、施工等项目部则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分解和细化,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细则。

2工程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业主项目部在工程建设伊始就树立全面、正确、科学的安全观,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推进“三查一整改”、“基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治理”等活动,确保施工安全稳定,实现安全事故“零”目标。

2.1 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高效运转在组织上,成立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组成的工程建设安全委员会。建设单位派专人担任安委会主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现场安全第一责任者担任安委会副主任。项目安委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安全文件和要求,协调和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问题,建立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

2.2 大规模拆旧的安全控制±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是浙江省首条包含大规模拆旧的线路工程,需拆除导线143.928公里,铁塔386基,创下浙江省输电线路拆旧之最。由于老线路拆旧与新线路施工同时进行,安全控制点多面广,危险系数大,是本工程安全管理重中之重。对此,业主项目部必须加强现场踏勘,组织运行、监理、物资回收部门共同审查施工单位《拆旧实施方案》,针对跨越铁路、高速公路、电力线路、通航河流等不同情况进行的导地线拆除和铁塔拆除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可采用分段、错时的拆迁思路,即集中力量安全、有序、分批拆旧,以避免战线太长、作业面交叉多等安全监督隐患。±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拆旧工作历时7个月顺利完成,未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

2.3 查找防控难点,加强薄弱环节管理超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安全防控难点较多,必须逐一查找,重点防控:浙江地区河网泥沼等地理环境特性,造成交通运输不便、输电线路交叉跨越众多等情况。针对这些难点,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基础标准化开工、杆塔区域化管理和架线模块化管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严格落实。结合大型施工机械、运行线路周边施工等安全薄弱环节,采取安全专职人员旁站,现场监理监督的方式进行重点监控,逐步根治安全隐患。针对分包单位可能出现的职能缺位现象,加强分包队伍资质审查,要求总包单位派驻每个分包施工班组2至3名专职安全质量管理员,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技术进行指导,确保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能够有效覆盖到所有分包单位和分包人员。

2.4 应急管理常态化浙江地处东南沿海,夏秋季多台风灾害,适时在施工现场组织开展抗台演习显得十分重要;同时,针对冬季冰冻季节施工、高温干燥季节防火以及甲型H1N1流感扩散等情况,均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计划,开展演习,以提高应急反应水平。

3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并督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现行的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网络如图1。.1 各司其职,强化制度建设防治和消灭质量通病,必须完备质量管理制度约束:业主项目部负责编制工程创优规划,各参建单位项目部制定创优实施细则。尤其强调监理职责到位:组织上,建立以总监为组长的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和总监、监理组长、监理员三级责任制;措施上,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创优实施细则》、《执行强制性条文及检查计划》、《监理检查及旁站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文件,使监理工作目标明确、监控有序;制度上,监理部制定57项监理工作制度,确保监理工作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记录到位。

施工项目部施工编制《创优实施细则》、《执行强制性条文及检查方案》等措施,制定质量检查验收及隐蔽工程制度、验收制度、质量责任制、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质量奖罚制度、技术责任制度、施工图纸会审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技术检验制度、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管理制度、机具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3.2 强化审查制度,全面推进质量管理为确保施工质量,在工程开工或在分部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请主要设计人介绍工程设计原则与特点,各参建单位代表参与讨论,把可能影响施工的问题消灭在施工图阶段。设计工代长驻工地,及时解决现场设计遗漏和施工难题,优化设计方案,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对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创优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其监理目标、控制措施及监理程序是否合理、可行,以便发挥监理的职责作用。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控制计划》进行评审,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及配置的劳动力计划、施工机具、设备计划等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3.3 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强化施工过程控制施工项目部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前均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以保证工序质量。根据事前策划中对每一道工序制定的质量控制点,尤其是对隐蔽工程、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控制,做到“不合格工序不转序、不合格项目不移交”,并建立基础、铁塔、接地、架线各分部工程质量检查卡,做到责任到人,有据可查。

3.4 严控材料源头,加强中间验收制度基础施工期间,加强对钢筋、水泥、黄沙的采购控制和现场检查,及时取样送检。组织材料出厂验收以及到场后的开箱检查,有外观质量缺陷的,限期整改。加强隐蔽工程签证和中间验收制度,由监理进行验收签证,转序施工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对分部工程进行逐项检查,全部整改结束后再进入下道工序。

3.5 推行“首例制”“试点引路,样板先行”,在施工现场开辟精品示范点,施工及技术人员现场观摩,评定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后,进而在工程中逐步推广。

3.6 注重成品保护施工单位对拆模后的基础立即用养护毯和养护膜进行包裹养护,以保持混凝土的最终强度;基础回填后立即对基础外露部分的棱角用木板框进行包裹保护、地脚螺栓涂黄油后进行绑扎封闭,并套PVC管,使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护,营造文明施工的氛围。

3.7 鼓励技术创新超高压直流电网工程在电网建设史上具有开创性,创新是建设管理的核心所在。业主项目部鼓励施工项目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例如:±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在基础施工中,采用大横梁一次性支模、可调式下料串筒;在立塔阶段,使用基础立柱保护罩、塔材防磨隔离垫;架线中采用包胶钢绞线、三滑车组合挂设等多种创新工器具及施工手段。这些新工艺、新技术大大提高了工程整体质量。

4工程进度控制

业主项目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里程碑进度计划,负责制定本段工程建设一级网络进度计划。跨区电网建设中,推进基建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完善和运转,工程应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组织管理效率为突破口,优化管理流程,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责任明确、界面清晰、接口顺畅、运作高效”,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4.1 保证施工图交付进度,提升设计服务理念在工程伊始,业主项目部与设计单位密切联系,商讨编制了工程整体供图计划,严格落实,确保设计图纸及时交付。及时组织施工图审查及设计交底,分批实现基础及铁塔图纸的交底;设计单位派驻设计工代,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要求,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凸显的问题。整个工程建设进程,设计单位的图纸交付和现场服务均同步于施工进度。

4.2 现场实时监控管理与定期召开协调会相结合工程项目部人员常驻现场,及时解决设计变更等各类协调工作,收集并反馈各方意见,掌握潜在困难并寻求解决方案。业主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定期召集各参建单位、运行单位和供货商,协调工程进度,明确下一阶段建设任务和工作职责。

4.3 工程物资供应保障工程进度葛沪直流综合改造(三沪Ⅱ回直流)±500kV直流线路工程物资供应由国家电网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承担,负责合同谈判、催交催运、现场服务、支付结算等物资供应服务的实施;而建设管理单位则负责提供准确的到货需求,组织物资移交、验收和现场安装、调试管理等工作。超高压直流工程涉及供应商众多,物资供应工作异常复杂。如±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就有38家供应商。供货合同签署后,供应商精确制订生产计划并选派驻人员,有效协调施工现场物资少量缺失和残损等问题。业主项目部掌握各方信息,并按照施工进度,向国网物流服务中心提出工程物资到货需求。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部每月组织召开工程调度例会,并随时协调解决物资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5工程投资控制

在±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江浙段)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从严控制工程造价,积极稳妥地开展造价管理工作。①推行招投标制,源头控制造价。±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江浙段)施工及装置性材料均实行招投标,把握住了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要点,为质量、工期、交货期和安全管理提供了约束机制。②规范施工图设计,避免重大设计变更。±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严格按照现行设计规程、标准及设计审批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涉及工程量变化的必须经监理、设计校核,由业主项目部最终审核批准。该工程未发生重大设计变更。③运用ERP系统严格合同管理,加强预算控制。业主项目部全面推广ERP信息系统对合同进行信息化管理,全部合同文本在ERP系统中均可查询。严格审查工程量后,须在ERP系统中进行审核确认后,再根据合同条款支付进度款,从而有效避免了超进度付款的情况。

6结语

葛沪直流综合改造(三沪Ⅱ回直流)工程±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浙江段)是浙江境内首个超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项目。业主项目部在该工程建设管理中,充分借鉴超高压交流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以基建标准化管理体系为模版,结合超高压直流跨区电网建设特点,实施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大方面的管理和控制,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葛沪直流综合改造工程±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江浙段)的建设任务,其建设管理实践经验对今后的超高压直流乃至特高压跨区电网建设,都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发改能源[2008]3381号文件.

[2]±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3]±500kV荆门换流站-枫泾换流站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