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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治理重点
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7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总包、分包、监理、安装、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旁站巡视情况;三级教育、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措施等落实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危大工程”清单编制及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监测验收情况以及方案变更后重新履行审批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验收以及搭设工程中分阶段的检查验收情况;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与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基坑监测内容及监测数据达到安全预警值应急处理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上下通道设置、防护用品配备等。
6.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质量是否合格;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在坠落半径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悬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是否达到防护要求,临时拆除后是否及时恢复等。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结合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相关科室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相关科室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相关科室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关键词:地铁施工 安全监理 工作探索
中图分类号:U231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以安全促生产,以质量保安全”,建造“安全、文明、环保、健康”的城市地铁工程是建设单位的施工目标。地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是依照建设单位的委托合同,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2013版《工程建设监理规范》,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行为进行安全监控管理,是协助建设单位实施安全目标的主体之一。
二、建设安全监理必须遵循安全系统科学规律
城市地铁工程建设是一项极其特殊的、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工期、成本四大系统目标,实行三控、二管、一协调的科学管理体系是必要措施,安全监理的监控工作任重而道远:
1. 土建隧道工程完工后,铺轨、供电、机电、弱电系统等设备安装后续施工参建单位多,交叉作业间的工序施工流程错综复杂,集中的人力、机械作业,容易导致产生打击伤亡事故;
2. 地铁工程大部分属于地下施工,施工面窄小、施工周期短,抢进度抢工期、或有违背客观规律作业,很容易导致疲倦而违章伤亡事故;
3. 施工专业队伍的流动性大,人员素质、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安全观念薄弱,容易造成违反操作规程安全事故;
4. 生产工艺复杂多变,安全技术面广,安全措施不十分健全,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难落实;
5.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节点多,涉及高处作业、电气、吊装、机械加工、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
根据管理缺陷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多不安全行为, 直接决定着施工安全及施工进度和质量,对于安全监理工作是一个严峻挑战。
建设安全监理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遵循安全系统科学规律,树立明确合适的安全目标;配备合适有效的安全监理工作资源;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建设安全监理机制;坚持合理的有效的系统的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深入到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就要借助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以及掌握的先进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积累足够的技术、数据和资料,用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科学有效地履职是监理工程安全的重要保证
施工安全是一个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所有的参建单位本质利益一致的共同体,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地铁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只有在科学有效地系统地监理策划、监理服务体系中运行。
1.明确监理职责,实现全方位安全监控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和权利主体,对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重点巡视、监督检查并敦促承包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工作;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肩负的是施工安全监控实施方案的审查责任和施工安全总体监控业务工作的监控责任,对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承担审查、监控、检查责任。巡视、监督检查并敦促承包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施工过程中一般危险源的辨识、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安全施工丰富经验并根据现场施工的安全动态变化,卡控施工过程的关键节点安全,及时发现和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存在的安全风险源。
2、严格制度管理,实现全方位的跟踪监控
城市地铁土建和铺轨、供电、机电、弱电系统设备安装等项目的监理工作:一是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视相结合,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行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培训教育执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特种工上岗、机械设备年审保养与标识等情况巡视、监督。二是监理碰头会与工地周例会相结合,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状态、施工质量进行安全辨识,对安全风险源进行综合评估,研究预警措施。三是安全监理每周小结与安全监理月报相结合,影像文字总结施工现场好的管理经验和教训,通过信息平台,交流沟通,了解建设工程的动态变化和预控导向信息。
四、科学有效地协调外部环境是保障工程安全的重要基础
位于城市主城区的地铁建设工程,外部环境复杂,协调好驻地外部环境和参建单位工作上的接口关系,是改善施工条件,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基础。建设单位是贯穿于地铁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之中的最高的责任主体,是地铁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监理的配合协调服务至关重要:
1.配备责任心强且经验丰富的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配合业主敦促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城市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地铁施工属地管理办法》,落实地盘主的安全管理责任;协助建立地盘主的现场安全管理有效运行机制,全面监控本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配合业主建立、维护和检查在有限的场地和空间交叉施工的正常作业秩序,并协助和建议业主敦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检查和维护参建单位自身的安全作业管理,重视安全作业资源配置。
3.配合并协助业主做好“先勘测设计、后施工生产”与工期及施工作业时间紧张的大程序矛盾,不断着重解决好“交叉施工场地移交、管理”等可能产生安全生产隐患最集中的问题。
4.配合并协助业主正确处理好安全、质量、工期、成本及外部协调的关系,建议业主敦促、监督各参建单位不断正确处理好安全、质量、工期、成本及理顺外部的关系。
五、科学有效地卡控设计质量是影响工程安全的关键环节
工程设计质量不仅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是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的关键性环节。专业监理工程师敦促并组织承包单位各专业认真审查图纸和会审图纸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施工设计图完成并通过强审的时间满足施工需要的程度越低,越易诱发产生不正常建设程序与不正常施工程序,诱发抢工及系列安全问题。如机电安装工程安全与设计质量的关系存在着一般性的安全事故频次规律。
2.现场施工流程中难免不会出现局部部位情况的变化,因此,施工设计图也难免不会出现与现场不符的现象。施工设计出图后,总是需要现场监理专业工程师、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核对会审,对出现的局部问题,尤其需要业主协调及时决定处理原则并敦促设计及时处理,否则,局部问题可能不仅影响施工进度、质量,还会演变出导致安全事故危害的诱发因素。
六、科学有效地监控施工现场是决定工程安全的最终目标
建设安全监理、生产管理的最终目标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在机电安装全过程实施的安全监控中,监理强制性推行国家建设程序和规范的建设行为标准。坚持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补控方法,通过识别和控制,达到预防和消除事故,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在计划目标内将地铁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第一,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承包施工合同》,贯彻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当地的条例、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体系健全、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协调有序、奖罚分明”的施工安全工作有效运行机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使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监督并敦促承包单位制定本标段的科学的安全生产创优目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现施工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施工管理措施,实现严格的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激励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参与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氛围;
第三,监督并督促承包单位实行施工安全节点预控。人员到岗到位与责任制度;规章规程与管理方式;培训教育与持证上岗;专项技术方案与施工监理旁站;安全检查制度与隐患整改销项;
第四,监督并督促承包单位实行过程作业流程预控。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执行《施工规程》操作到位;安全隐患辨识预控与危险源辨析消除到位;施工动态变化与安全隐患动态变化跟踪监控到位;安全巡视检查与安全验收到位;现场施工状态记载与资料档案管理到位。
1 房建工程现场质量及安全管理概述
在房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是最被关注的问题。质量问题同进度问题、成本问题、安全问题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往往质量问题会转化成施工的安全问题,带给建筑工程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较多的困难。通常来讲这些问题主要包括:盲目的图纸套用,忽视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导致工程施工与工程的结构方案存在着较大的不一致性。在图纸计算的过程中,对实际受力情况计算不准确,原材料控制过程中又存在偷工减料、质量检查不认真的状况,等等都会致使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转化为安全问题,带给施工企业较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2 房建工程现场质量控制的主要特征
2.1 房建工程施工参与人员的素质
建筑工程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因此,作为建筑工程领域重要工程施工形式的房建工程,其施工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人的活动。人在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不仅是基础的,而且是关键的。房建工程中的施工参与人员主要有施工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等等,这些人员的素质、技能和责任心等都会对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
2.2 房建工程施工中的机械设备及建筑材料
随着建筑工程的现代化程度不断加深,高层建筑和大型工程项目不断普遍化,机械设备便成了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不同的房建工程项目,由于施工的难度和特点不同,其对机械设备的要求也不同,而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调试和养护等不仅影响工程施工的效率,同时对工程施工的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建筑材料作为工程的基础组成部分,其质量管理也同样不同忽视,劣质的工程材料将使得工程建筑无法达到房建工程施工技术的标准,从而带来坚固性降低、承载能力下降、防水防震功能大打折扣等严总的问题。因此,加强房建工程中的机械和材料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中之重,应当引起施工单位的足够重视。
3 有效改善现场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3.1 地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对地基、桩基内部结构进行检查,看是否和探查结果一样,其支护措施是否安全合理,基坑内排水情况是否能够做到及时与畅通,还要注意现场施工中周围墙体是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工地来往车辆对施工安全有无影响;另外,还要确保检查地基与桩基的设备符合规定,施工完成后要抽查并办理交接手续,各方确认后签字移交。
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一些施工企业只顾追求自身利润,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地基桩基采用可减少土方开挖量的垂直方法,这种方法很容易出现地基墙面的坍塌现象,对施工安全极为不利;地基下的排水系统也不够完善,遇到下雨天气,如果处理不当造成积水,极易造成基坑坍塌;另外,常见的质量问题还有桩基变形或桩基直径与标准设计值不相符、混凝土的温度控制不到位等。
3.2 房建工程中的材料管理与控制
工程施工材料作为房建工程建设的基础,其质量对工程整体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且前期工程材料质量控制不力,一旦工程进入试运行阶段时,才检查出各种结构问题或者开裂问题,将很难通过后期弥补得以修复。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常用的钢筋和水泥材料来讲,只有在施工前做好其质量检查,才能确保这些工程原材料的质量,进而为工程整体质量的保障提出合理有效的控制。
3.3 施工阶段的工程设计与实验控制
一项房建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建设质量能否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与工程设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比如,某项房建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现地下室的基础结构经常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经过认真的检测和排查后发现,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设计阶段没有充分的考虑好结构基础的受力状况,在对围墙的加固和抗浮锚杆问题的考虑过程中,出现了不合理之处,以至于造成实际工程施工和基础设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出入,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会导致工程整体基础结构质量不合格,极大的增大了基础沉降的概率,当这种情况出现以后,企业为了最大可能降低工程损失,往往不得不进行二次修复。但修复所能带来的质量改善,肯定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加强工程设计阶段的控制,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实验管理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前提条件,施工企业应当予以重视。
4 房建工程中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4.1 提升施工参与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
施工参与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对房建工程施工安全的影响较大,一定程度上来讲,良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需要一批高素质的施工团队,只有在专业素养和技能方面得到保障,才能确保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进度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4.2 加强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执行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并在各方的合约中,明确不同施工阶段各自的职责,这样做有利于具体指出施工单位在推动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做出的贡献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另一方面,认真做好招标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的要求,明确施工阶段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并确保实际工作中得以不折不扣的贯彻,以便将安全隐患降低到可控的范围之内。
结 语
总之,房建工程建设施工中,有效的质量和安全管理,需要不断加强房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在有效管理力度的基础上,必须明确每个施工人员的职责,制定完善的质量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而为工程建设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黄玉嫦.浅谈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控制的方法[J].科学之友.2011(04).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房屋建筑施工时是一个高风险、事故多发的行业,由于违章指挥、操作等原因导致建筑施工中重大伤亡事故时常发生,成为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阻碍因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每一个建筑企业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安全的相关法律加强对房屋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而传统的宏观安全管理机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建筑业的管理发展的形式和要求。必须加快改革更新的步伐,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法规,提高和细化管理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树立现代化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文化,面对新体制、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下,降低伤亡事故发生的概率、事故的经济损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引发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人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建筑施工过程的管理者,操作者。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人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身体素质都诸多因素有关。人的有因素又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接受教育的程度,这也就决定一个人所具有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知识。二是人的工作状态,好的状态才可以做出好的工作。三是人的素质,做任何事都不能缺少的一种责任心。
2.环境条件的不利影响。建筑生产活动是一种露天作业比较多的活动,因此施工现场的环境对施工过程的影响很大,像一些建筑物逐渐向深地下,高空化发展。还有自然环境的影响也非常大,像气候,温度,自然地理条件等。例如:冬季或雨季施工就会给工作带来诸多的不便。
3.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建筑生产活动中,一些机械设备存在缺陷或者是缺乏保养等也是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
4.管理因素。如果说以上三个因素是直接原因,那么管理的缺陷才是发生事故的根源。一个工程能否顺利的完成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通过适当的管理,选择适当的措施是可以把建设施工事故减到最低的。由于这些原因所造成的施工伤亡事故的种类有:(1)高处坠落。(2)触电。(3)坍塌。(4)物体打击。(5)机械器具的伤害。
三、当前建筑施工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安全意识
现今,某些建筑企业并没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没有处理好质量、经营、效益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确立安全管理是企业经营、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没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有的企业领导仅仅在口头上讲“安全第一”,往往在实际工作中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认为只把精力和时间放在提高经济效益和抓进度上就行了,而对安全生产不重视,或忽视检查出的问题,存有侥幸心理,这是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
2、缺少经费投入,管理工作不到位
按规定,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必须专款专用,但仍有部分企业没执行到位:一是提取不足或未提取;二是对经费没做到专款专用。甚至某些企业领导将安全生产经费认为是额外支出,把它作为企业利润挖潜的手段。缺少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无视生产工人的合法劳动保障权益,安全工作形式化,要么只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还有些建筑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不足。有些虽配备了安全员,但其责任心不强,监管水平低,自身素质差,没有很好地履行安全员职能。
3、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够
近几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涌进施工企业,由于企业没落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大量既没有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又缺少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后,对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不够了解,没有足够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缺乏规范作业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技能差,自我防护意识不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经常出现。
4、建筑市场混乱,安检措施难落实
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其根本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造成的,很多安全事故是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引起的。其主要表现在某些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措施难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分承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在施工现场管理缺乏配合机制,在安全生产留下隐患,使事故频发。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拖欠工程款、垫资、违法分包、肢解工程和非法挂靠等行为。尤其是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其安全意识更差。某些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后,擅自削减安全投入,使得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严重不足,措施落实得不到保证。甚至有部分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相关手续就开工建设,逃避政府有关部门监管。
5、审批把关不严及安全监管不力
部分地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主管部门,对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多,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监管力度不够,在工作体制机制、机构设置方面不能适应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需求。
6、缺乏安全专业人才,待遇也较低,事故处理不及时
这严重阻碍了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缺乏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处于低水平,这不利于我国安全事业的发展。对事故处理的不够及时,不够得力,落实效果较差。每年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挺多,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少,会上强调了,也通报了,就是很少去真正整改、去落实。在出现事故时,先想到的是处理相关责任人,没起到事故反面教材的目的与作用。
四、安全事故的建议和对策
1、对施工人员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培训
要搞好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的首要前提就是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患素质,这又依赖于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施工人员能够清楚最基本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安全施工的技能,以及增强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并减少了人身伤亡和工程的事故比例。
2、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体系
(1)对承包施工的单位来讲,对其房屋建筑施工的有关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在正常施工的情况下是否充分发挥着应有的作用,此外,还可以对工地进行不定期抽查。
(2)根据房屋建筑施工的现场环境及施工工程的发展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监督工作,还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对建筑施工进行管理工作,将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传到网上以获取有价值的反馈,以使监督机关及时的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施工工程调整。
(3)均衡施工。均衡安排各施工单位内部之间以及各项目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提高整体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水平。
3、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
确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中介机构等,完善建筑施工中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运转模式。
4、对房屋建筑施工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检查
一小部分安全事故是由意外导致的,但大多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所以进行全面的检查就起到及时发现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作用。增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依照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实施现场管理,争取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并制定经济、科学、合理的创优措施。企业要逐步实现由过去的告知性安全检查变为随机性抽查、巡查、检查的转变,避免掩盖问题、增大投入、突击整改,必要时采取旁站式监督。
五、 结束语
总之,安全管理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质财产安全的大事,每个单位、每个从业人员对此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单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和我们施工安全监督部门都须予以高度重视。从施工安全监督的角度讲,政府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已从以往的现场监督为主转向行为监督为主。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尽职尽责,群防群治,施工生产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预防,使我国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更快更好地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轨道。
参考文献:
[1]黄雅琼.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22)
[2]张务奎.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3(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食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其他市(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跨省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省政府认为需要由省或省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政府认为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行政区内2个以上乡镇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行政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2、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50人,无发现死亡病例的;
3、县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统一指挥、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系统联动的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体系。
第四条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遂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品、药品相关专业法律、法规而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品药监局)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下负责协调处理全县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
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监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畜牧食品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修订完善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并报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医疗单位必须负责本行政区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初查和应急处理,并分别在2小时内向食品药监局、县卫生局报告,同时做好食物、药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
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县疾控中心和乡镇防保所(组)要负责食品药品中毒事故现场的采样、检测、留样、中毒原因的调查分析或据情上报留样检品等项工作。
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其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引起食物、药物中毒事故的物品进行严格控制和追踪查处。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案和工作程序;
(二)研究并建立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三)审议批准食品药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四)研究解决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快速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故扩大,力争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负责指挥全县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组织对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县委、县府、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遂宁食品药监局)报告。
(六)必要时负责向社会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制定、修订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传达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协助相关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解决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等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名单及部门职责附后)。
第三章预防监测与报告
第八条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并保证该系统的有效运行。
全县范围内食品药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使用环节为重点监控范围。
第九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加大食品药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第十条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队伍的人才建设,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适时进行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各食品药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食品药监局及其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药监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县人民政府、县食品药监局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监局报告。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波及范围、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第四章应急处理与程序
第十四条对符合本预案第二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决定按照本应急预案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的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第十六条县食品药监局、县卫生局在按照本预案第十四条作好报告的同时,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立即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各自的应急处理准备,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控制措施及救治行动。
第十七条如系毒性药品、品、一类丢失、被盗或滥用,遂宁市食品药监局应立即启动《**县品、滥用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系重大食品、药品中毒事故发生,商务部门应立即通知药品经营单位配备相应的救治药品和器材,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通知县级人民医院和就近的中心卫生院作好准备,以救治可能出现的大量中毒人群。
第十八条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向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做好基本情况报告工作,并据情明确相关部门的分工及职责,采取必要的紧急控制措施并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安全事故的延续发生。并请示县政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及时有效的保障。
第十九条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及时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评估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将调查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需要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协助事故的控制和处理。
第二十条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县食品药品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由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和结果。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食品药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网址、电话号码等),确保有关信息24小时畅通。
第二十二条县财政和商务部门应当保障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资金和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