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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主要得力于胶济铁路沿线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山东半岛地区逐步成为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山东半岛城市群是由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威海、潍坊、东营、日照等8个设区城市构成的城市地域空间组合,是中国与东北亚的韩、日等发达国家经济交流的桥头堡之一。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心、城市分布的密集区、对外开放的门户,山东半岛城市群的发展对完善我国的城市体系有着重大意义。
一、 山东半岛城市群的区位优势和经济发展现状
1. 区位优势。山东半岛城市群是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城市群之一,该地区北接京津唐和辽东半岛,南联长三角经济区,东与朝鲜半岛、日本隔海相望,具有得天独厚的对外开放条件,在整个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从国内区位看,山东半岛是我国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主要出海门户,1990年胶济铁路双线工程完工之后,山东半岛的经济技术联系有了很大进展,铁路、公路、海运、河运、航空等各种运输设施形成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本区处在南方发达地区长三角和北方发达地区京津之间,处在我国南北之间的过渡地带,是连接南北的中转站。优越的区位条件、综合的交通走廊以及良好的对内对外联系使山东半岛城市群成为拉动山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全国也占有一席之地。
2. 经济发展现状。2009年,区内GDP达到21 705.9亿元,占山东省GDP总量的64%,与上年持平,超过了辽东半岛城市群所在的辽宁全省GDP总量。人均GDP为53 850元,比上年增长4 279元,是山东省人均水平的1.5倍,是全国人均水平的两倍多。2010年山东省有22个进入全国百强的县市,其中15个在半岛地区。
目前世界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呈现出第三产业比重大于第二产业比重大于第一产业比重。而在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仍小于第二产业,如2008年第二产业占47.4%,而第三产业仅占41.8%,2009年稍有改观第二产业46.3%,第三产业43.4%。与全国的情形相似,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市除外)第二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偏高,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如表1所示。山东半岛城市群在农业、纺织业、机电行业和信息业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具有明显的产业结构特征。
二、 山东半岛城市群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现状
1. 外商直接投资呈现先增后减趋势。从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1999年~2009年十一年间,山东半岛城市群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从1 350个增长到2005年的5 644个,随后又持续下降到2009年的1 237个,主要原因在于2005年的新汇改,人民币升值以后,对华直接投资成本增加,外资开始调整投资的速度;随之到来的始于2007年下半年的世界金融危机对全球外商直接投资带来了致命的冲击,山东省也不例外,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继续下滑。合同利用外资金额遵循同样的变化趋势,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拐点出现在2007年。
2. 区内投资在全省所占比重高。山东半岛城市群在山东省吸引外商投资方面占据重要地位,无论是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还是合同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都占到全省的80%以上,2009年比重分别为84.26%,78.6%和80.05。由此可见,山东半岛城市群在发展外向型经济和联系内陆腹地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具备了发展成为我国北方制造业基地的基本条件;作为山东省对外经贸联系的桥头堡,其在承接发达国家产业转移,构筑国际化产业带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3. 外资集中于第二产业。外商直接投资在山东省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2009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第二产业占66.5%,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5.5%和27.9%。显然,至今为止,外商对山东省第一产业的直接投资很小,甚至可以说是微不足道,而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是因为第一产业的投资一般规模较大、回收期较长、利润率低、风险大,外资很少涉足农业领域。对第三产业的外商直接投资比重也偏低,且波动幅度大,外资在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很大。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部门,建筑业所占比重很少。在制造业内部FDI主要流向劳动密集型的纺织业、普通机械制造业及技术密集型的电子行业,而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业一直排在第1位,所占的比重基本上在10%以上。
4. 外资来源地集中度高。改革开放以来,来山东投资的国家或地区不断增加,到2010年底已经扩大到 130多个国家或地区。目前,前十位国家或地区的FDI占总量的比重基本上在90%以上或接近90%,其中韩国和香港合计在50%以上。韩国凭借与山东相邻的区位优势于2002年超过香港成为对山东投资的第一来源,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自亚洲国家和地区,FDI来源地的集中度非常高。世界制造业,特别是日韩制造业加快向中国进行产业转移,各国跨国公司积极在中国构筑价值链,这为山东半岛城市群经济的腾飞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关键词]FDI;技术溢出;能源;创新产出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8-0101-02
1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日益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我国自1979年以来,吸引和引进的FDI大幅度增长。引进的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从1985年的19.556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900.33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位,连续十八年成为发展中国家中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我国本土企业从中获益匪浅,外商直接投资给我国带来了充足的资金、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但是FDI也使国内市场日益激烈。为了在竞争中生存,每个企业都必须走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即创新之路。
但并不是所有研究都支持FDI对东道国正溢出效应的存在。研究结果表明,正溢出效应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成立,有些区域甚至出现负的溢出效应。在国内,很多学者也多溢出效应进行研究,并且发现正溢出效应是主流趋势,并且FDI对中国专利申请有明显的正溢出效应。
本文先以 FDI 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为事实依据,随后着重分析了 FDI 的技术溢出效应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然后试图通过构建包括区域R&D投入、FDI、能源的内生增长模型,探讨能源对区域创新产出和FDI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
2FDI对于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
技术溢出效应是指跨国公司所具有的产品技术、管理技术和研发能力从外商投资企业内部向东道国企业非自愿扩散的效应,促进了当地技术和生产国水平的提高,而跨国公司又无获得全部的收益,它是一种经济外部性的表现。国内有关研究成果表明,相当一部分跨国公司提供了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技术溢出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得以实现:示范和模仿效应、市场竞争效应、企业关联效应、人力资本流动效应、东道国配套企业的带动效应。
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实施“以市场换技术”的技术发展战略,希望通过国内市场开放,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引导外资企业的技术转移,获取国外先进技术,并通过消化吸收,最终形成我国独立自主的研发能力,从而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水平。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给我国经济要素禀赋结构的提升和体制的转变起到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但在跨国公司与外资获得了国内巨大市场份额甚至垄断我国某些产业的同时,我国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却进展缓慢,甚至在一些产业形成了严重的技术依赖。为了保持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往往采取技术控制策略以防技术外溢。
3能源约束对技术创新与FDI技术溢出的影响
3.1模型设定
4结论
通过推导和实证验证,本文发现FDI仍然是我国区域创新能力提高的重要外部推力,只是长期以来,在忽略能源约束作用的条件下,FDI对区域创新能力的作用被夸大了。在限制引进FDI的政策时,不但要考虑FDI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溢出效应,更要考察FDI 对区域能源的影响作用。基于上述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在大力引外资进入的同时,必须正确引导外资企业朝着更加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应杜绝单纯的追求外资数量,而不考虑环境资源成本的做法,限制外资向我国转移污染密集型产业,引导外资流向医药研发、软件开发、能源利用、仪器仪表等高科技部门,发展绿色产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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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跨国公司;环境产业
作者简介:龚清华(1977—),女,湖北武汉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在读博士,武汉工程大学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6.06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6-13-03
随着世界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面临着巨大的环境和能源危机。在此背景下,人类开始反省原有的发展模式。世界各国纷纷开始重视能源和环境问题,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已经逐渐成为多数国家的共识。环境产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被列为支柱产业。我国环境产业发展较晚,仍属朝阳产业。我国应以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为突破口,引导FDI投向环境产业,借助外商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带来的先进技术、机器设备和管理经验等,大力发展环境产业。
一、对外直接投资对环境有益的理论分析
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会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清洁生产技术和市场效率的提高等好处,对东道国的环境是有益的。
(一)污染晕轮效应(Pollution halo)
Kevub Grey和Duncan Brank(2002)提出的污染晕轮效应认为: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由于在国内面对更为严格的环境规制,拥有更先进的清洁技术和环境管理制度,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产生技术扩散和外溢效应,会把更新更清洁的技术和环境管理体系传播到东道国,为东道国企业采用相似的管理技术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也进一步推动了内资企业实施先进的环境管理体系。同时,跨国公司很容易受到来自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及消费者等各种渠道的压力的影响,基于跨国公司具备提高效率和传播知识的资源条件,以及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对外直接投资会提高东道国的产业环境标准,帮助发展环境产业。
污染晕轮效应是支持对外直接投资能够产生环境正效应的解释性理论。国外的一些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相关研究。Eskeland 和Harrison 在对墨西哥、摩洛哥和委内瑞拉等国的研究表明,对外直接投资能够使东道国降低能耗和使用清洁能源,并且会促进经济增长, 从而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资源用于环境保护。在一些部门, 特别是在能源部门, 通过节能型技术的扩散, 大大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了东道国的能源利用效率, 确实存在污染光晕现象。
(二)环境标准竞优理论(Race to the top)
环境标准竞优理论认为FDI会促进环境标准的提高。东道国恰当的环境规制可以激发被管制的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和本土企业)创新,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东道国环境规制越强,跨国公司的环保水平就越高,溢出效应也就越强。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还可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将其绿色消费理念传输给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和消费者。同时,东道国由于有比较完善的环境政策,可以选择在一些污染密集的领域拒绝或限制对外直接投资的进入,而在另外一些环保有益的领域允许一些类型的对外直接投资进入,以促进本国环境产业的发展。
(三)内部化理论
内部化理论认为:生产的内部化是克服国际业务交易成本、规避国外市场风险和政府导致的市场扭曲等市场缺陷的有效方式。随着各国政府和消费者越来越关注环境友好产品(EPPs),跨国公司能够生产和提供此类产品成为重要的所有权优势。在环保方面拥有比较优势的跨国公司为防止由于市场交易导致环保技术扩散,从而削弱自身的竞争力,就会直接投资东道国进行内部化生产。内部化理论强调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产生溢出效应,向发展中国家传播先进的环境管理机制;通过与供应商和转包商的合作,加快转移清洁生产方式,以便更有效率地利用资源,对改善东道国的环境产生正面影响。
二、环境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环境产业的作用
(一)环境产业的定义
环境产业作为新技术创新的动力与新的生产力增长点,对整个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被视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在国际上,根据OECD和欧盟统计局给出的定义,环境产业(Environmental Industry)是指为环境中水、空气和土壤的破坏,以及有关废弃物、噪声和生态系统问题提供测量、防治、限制,使之最小化或得到纠正的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它包括能够使污染排放和原材料消耗量最小化的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同时也包括那些与资源管理、资源开采和自然灾害有关的活动。
我国环境产业起步较晚,发展速度较慢,对环境产业的理解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内涵。1990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布的《关于积极发展环保产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我国对环境产业的定义。随后经过了几次修改和补充。目前普遍使用的是2004年我国环保总局对环境产业的定义。环境产业指为国民经济结构中为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恢复、有效利用资源、满足人民环境需求,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品和服务支持的产业。它不仅包括污染控制与减排、污染清理及废物处理等方面提品与技术服务的狭义内涵,还包括涉及产品生命周期过程中对环境友好的技术与产品、节能技术、生态设计及与环境相关的服务等。
(二)环境产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全球环境市场预计达5500亿美元。其中,发达国家占90%(美国、日本和欧盟占85%)。环境产业在1996—2000年增长了14%。许多分析师预测环境产业将继续增长。环境市场上最重要的部门包括水污染治理、废水管理及空气污染控制部门。发达国家环境产业饱和度高,市场增长缓慢,为3—5%;今后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增长较快,预计年增长率达12%。 能源产品将成为市场增长速度最快的部门。
我国环境产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一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的萌芽阶段。我国还没有提出环境保护的概念,环境产业的概念也不存在。不过,我国在重工业城市已经开展了废水、废气及废渣的治理工作,并在机械、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开始从国外引进环保生产技术与设备,以满足各行业对环保设备的需求。同时,我国开始自行生产和研究小批量的废水处理设备,噪声控制设备等,并有一定成果。二是20世纪70年代初到80年代末的初步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我国提出了环境保护的概念,并多次开展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阐述了发展环境产业的必要性,并相继建立了环境法规体系和环境政策体系,如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等。此外,环境投资渠道增加,环境投资力度加大,都推动了我国环境产业的产生和发展。三是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的发展阶段。被发达国家称作“朝阳产业”的环境产业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和人民的重视,并将其发展作为我国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十大对策之一。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环境产业迈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随着环保执法力度和污染治理投资力度的加大,以及全国性的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的环境产业领域不断拓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效益逐渐提高,环境产业逐渐成为热门产业。
从产业规模来看,从事环境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2000多个增加到2006年的12500个。从环境企业数量增加的角度可以表明环境行业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目前从我国环境产业结构来看,主要分为环境保护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清洁产品4个领域。我国环境产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沿长江以及中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具有环境产业地区性发展不平衡的特点,这反应了我国环境产业发展的快慢与各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紧密相关。今后,我国的环保工作要致力于实现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并重和同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国家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规模,为我国的环境产业创造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新的发展机遇。环境产业将成为解决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和物质基础,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环境产业的促进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持续增长,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外商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给我国带来先进的机器设备和管理经验,促进了我国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改善了我国的经营管理机制。
首先,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会伴随环境标准的国际化,这有助于我国环境产业学习和制定较严格的环境标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产品规模、科技含量、集约化程度、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等方面与发达国家比都有很大差距,所制定的环境标准比较低,跨国公司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会受到我国政府的关注。目前,我国越来越关注跨国公司在华的环境污染问题,对跨国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并将那些高污染及不负责的跨国公司拒之门外,因此跨国公司选择执行全球统一的环境标准会比较有效率。当跨国公司在我国选用全球统一的环境标准时,就有助于我国的环境产品和服务行业学习和相应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
其次,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会对我国的环保技术会产生正的溢出效应。具体而言,当我国企业雇佣跨国公司原来的员工,特别是接受过公司环保技术培训的员工时,就相当于获取了我国无法提供的环保专业技术知识和正溢出效应;跨国公司的严格质量要求和技术培训的提供在一定程度上等于帮助我国上游企业改进了环保技术效率,对供应商也产生了溢出效应。
最后,跨国公司还可以通过直接投资我国环境产业推动环境友好技术的扩散。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时需要克服许多障碍,比如,对我国市场、规制机构和本地风俗的不熟悉。一般认为,技术优势是跨国公司在面对当地竞争者的最大竞争力所在,在环保技术方面也是如此。我国的环境产业正处于产业成长期,在环境技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跨国公司投资我国的环境产业会达到双赢的局面。
三、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发展我国环境产业的对策
环境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但是我国的环境产业还处于产业成长期,与发达国家相比比较落后。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发展环境产业有着促进作用。所有我们要以合理引导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为契机,大力发展我国环境产业。
(一)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投向我国环境产业
在国际上,通常东道国会对外国投资环境产业采取鼓励措施。例如,希腊规定外资项目若能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就可获得额外的15%的补贴;日本对外国公司引进环保设施也给予政府补贴,日本开发银行对于节约能源和防止污染的外国投资提供低息贷款。目前,这类鼓励措施被更多国家的投资法所采纳。
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对外商直接投资投向我国环境产业。比如,我国可以通过金融、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措施鼓励外商投资环境产业。目前我国正在通过外资政策的修订与完善,以资源集约、产出效益和环境效应为标准引导外资流向,推动我国环境产业的发展。首先,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不但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而且明确规定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并对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减免。其次,《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确定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如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等项目。再次,为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外资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积极防治工业污染,国家经贸委组织编制《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已相继于1999年、2003年和2006年公布了3批具体的清洁生产技术。
总之,我国应通过制定与外商直接投资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加大技术转移的力度,积极引导跨国公司投资我国环境产业。
(二)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加大对外商直接投资环境管理力度
我国的环境标准、法规与资本流出国不统一,而且执行偏差比较大。近年来,我国虽然颁布了很多环境标准,但总体上讲还很不完善,与发达国家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国还制定了不少环保法规,但是我国环保法规对违法者的处罚比较轻。在这种情形下,为了避免跨国公司在环境管理方面使用双重标准,在我国执行与母国不同的环境标准,造成环境污染隐患,我国应在外商投资领域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在立法方面,制定统一规范外商投资环境管理的条例;在外资法、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加强环境保护要求,鼓励外商采取高于我国环境标准的母国标准;在环境执法方面,应加强环境执法机构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三)加强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发展我国环境产业
加强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对大力发展我国环境产业非常重要。第一,加强与跨国公司在环保项目方面的合作。我国可以在一批环境治理的工程和资源有效综合利用项目上,如在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垃圾无公害处理、危险废物处理、长江上游污染防治等项目上,积极展开与跨国公司的合作。第二,加强与跨国公司在环境技术方面的合作。我国要大力发展环境产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友好设备和技术,鼓励与跨国公司在节能环保汽车、清洁煤技术及大型环保装备等方面展开合作。第三,加强与跨国公司在环保能力方面的合作。我国可与跨国公司共同开展中外环保人员培训、政策研究等工作,提高环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与国外环境科研人员进行环境学术交流,积极探索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四)提高公众保护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发展环境产业,公众是永恒的推动力。首先,要让社会公众关注环境,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我国可以利用发行出版物或发动民间环保组织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培养公众的绿色消费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在购买产品时不仅考虑到自身利益,也考虑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而拒绝有害环境的产品、服务和消费方式。其次,要让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列中。我国有关环境法规部门应该在相关法律法规中目前规定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权利,并在机制上为公众创造参与环境保护的条件和渠道,使其能够自觉参与和监督跨国公司履行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五)注重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公平的竞争环境。我国应认真履行加入WTO后的承诺,对外商投资在环境保护方面给予国民待遇,加强其知识产权的保护。这将大大改善外商投资我国环境产业的环境,而且还有利于外商投资与环境保护有机的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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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任丽娟.我国利用FDI项目中的环境保护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02).
An Empirical Study on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Clusters in Yunnan Province
ZHU Ruixue1,2, LIU Xiuling1
(1.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llege, Dalian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 Dalian116650, Liaoning, China; 2. 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Dong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Dalian116025, Liaoning, China)
Abstract:There is an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 and industrial clusters.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FDI and industrial clusters in Yunnan province, an empirical study is done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m. The research result shows that: there is not much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FDI and industrial clusters in Yunnan, FDI didn't play much role in promoting 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clusters in Yunnan, and industrial clusters weren't important factors for FDI. Thus FDI conforming to Yunnans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rientation should be greatly encouraged within the province; and FDI should be made use of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Yunnans industrial clusters and economy.
Keywords: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 industrial cluster; location quotient; Yunnan industrial cluster; empirical study
外商直接投资和产业集群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出于规模经济、产业协作和信息交流等方面的需要,会出现产业集群现象;另一方面,产业集群区域通常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产业配套能力、上下游供应链的分工协作和规模经济效应,这些又成为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在许多产业集群形成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产业集群本身又成为当地吸引外资的核心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和产业集群之间的良性互动效应一旦形成,便会产生“滚雪球效应”[1],对本地经济起到巨大促进作用,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扩大就业等产生深远影响。作为地处边疆的经济欠发达省份,云南产业集群与外商直接投资关系如何,以及如何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云南产业集群发展是本文主要探讨的内容。
一、云南省产业集群发展现状
(一)云南产业集群概况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在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下,云南已经初步形成了几十个产业集群,如玉溪烟草加工产业集群,云南糖产业集群,丽江、大理、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等旅游产业集群,呈贡花卉产业集群,玉溪钢铁企业集群,昆明机床制造业产业集群,文山三七药物产业集群,普洱茶产业集群等[2]。产业集群的迅速崛起,提升了云南省产业竞争力,有力地支撑了云南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云南产业集群度的衡量
通过采用区位熵系数法来衡量云南产业集群的集中度状况。区位熵系数LQ(Location Quotient)又称专业化率,用公式可表示为:
这里Eij指i地区j产业的相关指标(如产值等),Ei指i地区所有工业产业的相关指标,Ekj指k国家j产业的相关指标,Ek指k国家所有工业产业的相关指标。其经济意义是一个给定区域中某一产业占有的份额与整个国家该产业占有的份额相比的值。如果LQ>1,表明i地区j产业的发展强度高于全国同类产业的平均水平。LQ值越高,说明其j产业的发展强度在全国的比较优势越显著。为统一比较,本文选用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经过计算,2012年云南省36个工业行业区位熵系数见表1。
二、云南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一)云南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概况
自1984年云南开始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至今,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000多家,利用外资规模突破100亿美元。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越来越广。尤其从2005年至今,云南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年均增长达40%,具体情况见表2。
(二)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及行业分布
从云南省利用外资产业分布来看,大部分外资流入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根据2001-2012年相关数据,云南第二产业利用外资占外资总额比重平均为5250%,第三产业平均为4104%。而第一产业一直都是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最小、比重最低的产业,其占外资总额比重只有6%左右。
从外资行业分布来看,流入制造业的外资数量最多。从2001至2012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累计额占同期利用外资总额的2022%,其次为房地产业1772%,社会服务业160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1192%,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1176%,建筑业1068%[3],详见表3。这也可以解释外资主要分布在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原因。
三、外商直接投资与云南产业集群关系实证分析
关于产业集群的衡量,涉及很多指标,其中企业数量是产业集群最直接的体现。云南的产业集群主要表现为工业领域的产业集聚。因此,本文采用2000-2012年工业企业数量指标(见表4),对云南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当地产业集群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通常一个地区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相对水平越高,IND数值就越接近1;反之,就越接近0。从表5可以看出,云南历年利用外资的业绩指数较低,2006年只有026,只是到了最近几年,云南的IND数值才增长较快[4]。往年的指数水平低对于云南经济的促进作用有限,当然也就对云南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作用有限。
其二,外资对云南各产业集群的参与度较低。虽然外资在云南多数产业中都有分布,但每个产业中外资的参与度都比较低,没有形成相应的上、下游产业及支撑产业。因此,对于该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作用有限。例如:云南茶产业,虽然云南茶叶生产规模和产值都较大,但进入该领域的外资企业却屈指可数,且没有较大的影响力,对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作用有限。
其三,云南经济开放度较低。云南一些产业的发展和定位都是面向国内市场或是由大型国有企业驱动的,一些产业集群是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形成的,内向型程度较高,因此外资参与度较低。例如:云南烟草产业,其产品主要是面向国内市场,且烟草产业长期由国有企业专营,外资企业进入的可能性较小;还有一些行业的企业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传统上主要靠国家投资,市场形成机制较弱,因此外资进入较少。
(二)云南产业集群对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作用力的实证分析
1建立模型。回归方程设定为:LnFDI=β0+β1LnN+ε
式中,N仍表示工业企业数量,FDI表示外商直接投资,β0为截距项,β1为待估参数,ε为随机扰动项。为了获得较平稳数列,本模型仍对各变量取对数形式,相关系数测度外商直接投资对工业企业数量的弹性。
2检验结果及分析。根据云南2000-2012年相关时间序列数据,运用Eviews 50软件,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对所拟定的模型进行计量估计,估计出回归模型为:
的显著性水平下均通过检验,模型较显著。分析结果显示,当LnN变动一个单位时,LnFDI变动48322个单位。由此可见,产业集群对云南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发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影响的力度有限。
3原因分析。这主要是由于云南产业集群度还比较低所致。云南比较优势较高的工业行业主要是集中于资源依赖型工业,但是,由于受自然资源在省内分布较为分散的影响,造成条块分割、大而全、小而全的产业布局,进而破坏了区域分工和规模化。例如,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此外,云南省多数工业集聚区域往往处于一种企业“扎堆”状态,集聚的结果只是生产不同产品的同类企业在地理空间上的简单集中,而没有做到在产业价值链上的有效集中和整合。这也和很多工业园区建立和发展的时间短有关,产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没有形成产业上下游相关企业,再加上其他环境因素等原因,致使云南产业集群度低,对外资吸引力相对较小。
四、云南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可行性与对策
(一)云南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可行性
在全球化背景下,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集群及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很大的。外商直接投资在促进产业集群形成、发展以及产业集群升级方面都可发挥重要作用。云南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已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云南的产业集群发展也已具备一定基础。因此,如果政策引导适当,将会实现外商直接投资与产业集群的良性互动效应,因而也就会发挥出以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作用。例如,云南的花卉产业,由于多年来大量外商投资企业进军云南花卉产业,在资金投入及技术支持上极大地促进了云南花卉产业的发展壮大;同时,外资企业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也对本土花卉企业起到了竞争激励的作用,提升了本土花卉企业的整体实力;而且外资企业的进入完善了产业链条,从而推动了云南花卉产业集群的发展和升级。又如云南的咖啡产业,由于雀巢、星巴克、麦斯威尔等多家外资企业的进入,使云南咖啡产业开始起步,从最初的原材料供应到目前云南已经具有多个本土品牌,云南咖啡产业集群在外资的带动下逐步发展起来。
由此可见,云南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因此,应大力鼓励符合云南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直接投资在本地投资,发展基于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集群,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二)云南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对策
1鼓励外商直接投资投向契合云南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集群。云南应立足自身资源和区位优势,推进特色产业集群战略[5],并引导外资投向特色产业集群,以助力云南区域经济发展。
(1)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云南正加快发展滇东北生态农业、滇东南观光农业、滇西和滇西北特色农业、滇西南热区农业,可以引导外商直接投资进入这些领域,推进外向型农业发展。
(2)特色制造业产业集群。积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推进化工、装备制造、有色、钢铁等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石油化工产业和清洁载能工业、开拓天然气市场、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和林纸一体化项目。
(3)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质能应用、绿色食品保健品、生物化工产品开发等;做大做强昆明光电子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光伏、半导体照明、红外及微光夜视产业链;打造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链;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4)旅游、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云南正在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可以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推进云南历史文化旅游区建设;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推进现代物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会展产业。
2增强云南经济对外开放度。一国或地区的对外开放情况和交流程度,通常用对外开放度来衡量。兰宜生(2002)研究了我国对外开放度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结果表明,对外开放度与各地经济增长率之间有明显的正相关性。李子成、李新武(2011)以1988-2009年云南相关数据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云南省对外开放度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包括外资依存度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均为负值,这与全国的情况正好相反[6]。这说明在云南经济发展中,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在内的经济开放度指标对云南经济发展没有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云南外资利用水平与效率较低。因而,也导致前面分析中所指出的外商直接投资对促进云南产业集群发展作用有限的结果。因此,云南省应建立开放型、一体化的国内国际市场,提高市场开放程度,改善对外经济贸易环境,建立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政府也应顺应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其中,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各种惯例和交易规则,实现与世界经济的接轨。
3加强工业园区在外资与产业集群结合中的媒介作用。由于优惠的投资政策、便利的经营条件等因素,工业园区通常是吸引外资最集中的区域;同时,由于便于关联企业在地理上的集中、信息交流和产业配套等,工业园区也通常是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区域。因此,工业园区为外资和产业集群的结合提供了理想场所,在促进外资和产业集群互动中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但是,云南工业园区在促进外资与产业集群结合方面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注重实施产业链招商,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各地工业园区应结合本区域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制定重点引资方向,有选择性地引入外资,由引进单一项目向延长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转变,大力引进产业升级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性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外商投资项目[7],形成资源整合、分工专业、配套协作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提高产业集群度。
关键词:人民币;跨境结算;发展
中图分类号:F8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3-0093-03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币汇率的稳步持续走强,人民币逐步受到周边国家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计价结算货币的重要作用。2010年,我国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至此,我国综合实力的提升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我国与东盟周边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投资情况和人员交往越来越频繁,这样就越来越突显出了人民币结算为支付手段的重要性。由此一来,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来规避国际贸易风险的呼声越来越高,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而来的外汇风险更是必须考虑的问题。而我国拥有着巨额的美元外汇储备,随着美元汇率的持续走低,我国的外汇储备大幅度缩水。在此种情况下,人民币国际化变得势在必行,而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一步就是将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的适时启动对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维护与我国贸易规模相适应的人民币国际地位,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发展现状
(一)规模分析
自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推行以来,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业务量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
2009年7月试点开始直到当年年末,跨境贸易人民币的结算量仅为 35.8亿元。2010 年试点地区和业务范围均有所扩展,全年结算总量达到 5 063.4亿元,收付比为1∶5.5。2011年结算地区扩展至全国,全年累计结算量为2.08万亿元,为2010年结算量的4.1倍;同年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也开始启动,全年结算总额1 108.7亿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金额 907.2亿元,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金额 201.5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收付平衡状况显著改善。全年收付比上升至1∶1.7。
2012 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展至所有境内企业,全年贸易结算量达到2.94万亿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量 2.06万亿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量8 764.5亿元,明显地看出,货物贸易仍是主要的结算项目;全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收1.30万亿元,实付1.57万亿元,净流出2 691.7亿元,收付比上升至1∶1.2。同年直接投资业务结算量达到2 840.2亿元,比上年增长 156.2%,其中外商直接投资结算总额2 535.8亿元,比上年增长179.5%,对外直接投资结算总额304.4亿元,比上年增长51.1%。
2013年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持续迅猛增长,全年贸易结算量为4.63万亿元,较2012年增长57.5%,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量3.0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6.6%,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量1.6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3.7%,至此可以看出,服务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量的比重呈现较为显著的上升趋势;2013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实收1.88万亿元,实付2.75万亿元,收付比为1∶1.46。同年直接投资业务结算量达到5 337.4亿元,比上年增长87.9%,其中外商直接投资结算总额4 481.3亿元,同比增长76.7%,对外直接投资结算总额856.1亿元,比上年增长 181.2%。
2014年,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较为平稳。初步统计,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6.55 万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为5.9万亿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结算金额为0.65万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收2.73万亿元,实付3.82万亿元,收付比为 1∶1.4。直接投资方面,2014年银行累计办理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结算金额1.05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为1 865.6亿元,同比增长118%;外商直接投资结算金额为8 620.2亿元,同比增长92%。
上述数据统计反映到图表中(如图1所示)。
(二)结构分析
根据结构的分析,2014年以来,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的累计贸易有10.98万亿元,并且货物贸易所占比例高达到68.22%;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性项目结算额为3.14万亿元,占比仅为19.49%。跨境直接方面,总投资为19 786.3亿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6 558.7亿元,占10.29%,对外直接投资3 227.6亿元,占2%。也就是说,人民币跨境结算主要以贸易为主,其占比达到87.71 %,直接投资占 12.29%(见图2)。
综上,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大部分是由贸易产生的,其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份额的就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跨境直接投资所占份额相对较少。87.71 %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远超过跨境直接投资的规模。这一现象表明,我国人民币在境外流通和流动的主要动力是贸易需求。从贸易的类型上观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68.22%的结算量均来自货物贸易,是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结算的3倍多;在跨境的直接投资中,外商的直接投资也比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量大5倍多。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我们的人民币跨境结算发展严重不平衡,同时更说明了,人民币从本质上来说并没有完全经过资本账户走出国际,其规模有待发展。
三、总结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弊端日益显现,各国对外汇及结算体系的担忧越来越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币国际化问题引起了多方关注。为了避免外汇风险以及相应其他国家的呼声,我国实施人民币跨境结算,开启了人民币迈向国际化的第一步。
自2009 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实施以来,相关业务迅猛发展。这一方面促进了我国外贸企业和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降低了我国外汇储备增长速度;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如影响了货币政策效果,增加了宏观经济调控的难度,提高了金融监管风险,这对于我国尚未成熟的金融行业来说,着实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人民币跨境结算发展速度迅猛,但发展时间不长,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而随着我国经济、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领域地位的不断提高,人民币离岸市场的迅猛发展以及与各国政府间双边货币合作的持续加深,也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进一步推进创造了条件。
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推行六年来,逐步得到了全球市场的广泛接受和认可,有关学者认为,在未来十五至二十 年内,人民币将有望成为全球主要的结算、支付、交易和储备货币之一,我们期待这个时刻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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