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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强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键要做到对症下药、精准到户,在扶贫对象、产业项目、资金安排和规划措施等方面,要做到因人、因地、因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精准扶贫。
自加入保德县脱贫攻坚战以来,驻村工作队先后与保德县委、南河沟乡政府、贫困户签订了单位帮扶责任书、脱贫攻坚责任书,并在村内成立了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办公室。
一、村级资料
在精准识别方面:填写2016、2017年度扶贫手册一式三份,贫困户申请书、农户家庭经济收支测算表、贫困户登记表、“回头看”摸底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精准识别入户普查表、贫困户基本信息表、收入测算表、脱贫目标任务计划表、五保贫困户名单、60岁以上贫困户名单、取水点照片、户主与其安全住房合影、户脱贫目标任务表、退出花名分批计划表、脱贫情况统计表、产业增收帮扶项目入户摸底调查表、发展特色产业种植以村逐户核实统计表、低保兜底申请审核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摸底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贫困户名单等扶贫资料的方式,对贫困户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掌握了贫困户的真实信息。
在精准帮扶方面:针对以上贫困户致贫原因,我们按照政策兜底、产业帮扶、异地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五个一批”帮扶项目首先制定了村脱贫计划、村帮扶措施、户脱贫计划、户精准帮扶措施、年度扶贫计划、脱贫攻坚三年规划,补充了体现农户帮扶措施及成效的整村退耕还林信息表、发放种羊信息表、农机具补贴表、贫困户银行卡信息等证明帮扶收入的相关资料。
在精准退出方面:完善了体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危房整改图片、每户供水点图片、村医疗卫生室照片等信息。以及整村退出登记表、户退出登记表、户退出申请书、民主评议会议纪要及签到表。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分批分类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驻村工作队伍管理,协助村两委制定好村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抓好各项帮扶工作落实。进一步摸清村现实情况和群众需求清单,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优势,做好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以安居、乐业、保障有力为重点,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保障好脱贫人口基本生活需要,提高脱贫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创新工作思路,实施精准帮扶。逐户分析原因,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举措,实行动态帮扶机制,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发展产业和参与就业,对于一些特殊人群,要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制定帮扶措施清单,利用现有政策加以帮扶。
(四)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帮扶工作机制,落实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和金融服务机制,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创新帮扶服务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工作重点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一)摘帽不摘责任,扛实责任担当。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作为重要任务,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履行驻村责任,立足岗位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摘帽不摘政策,产业发展不停步。对村集体和已脱贫户的帮扶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要继续按照现有政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度,过渡期内,应扶上马送一程,争取帮扶政策措施和到户产业项目,金融扶贫、教育、医疗等政策,落实好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政策,防止出现“断崖”效应。
(三)摘帽不摘帮扶。要落实好“双包”责任和帮扶项目,协调各类资源帮助村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力量不能减,督促所有参与帮扶的干部要不定时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帮扶对象的合理诉求,帮扶干部要及时跟进帮助解决。工作队要一如继往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产业项目谋划,帮助村集体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已脱贫群众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有自身资源条件的产业,动员已脱贫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村两委要严格落实到村项目实施情况,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并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四)摘帽不摘监管,强化监督不松劲。要常态化评估已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加以解决,实行动态清零。密切关注扶贫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排查预警,及时合理处置。
四、方法措施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特别是脱贫之后,防止帮扶松劲懈怠,防止政策急刹车,防止一撤了之,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责任,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工作,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基本住房安全,维护好供水工程安全,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光伏等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帮扶村书记和第一书记一起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紧,班子成员合力抓的工作局面,要抓住重点,抓出成效。
(二)抓好村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较衔接。积极发挥“三个作用”,促进乡村振兴,(即村支部引领作用、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带动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将抓党建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围绕“抓好党建促振兴,抓好支部带队伍”,培养有工作能力、发展能力、致富能力的“能人”充实两委队伍。
一、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和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目标,以提高低收入群众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区域联动的长效机制和县为责任主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推进区域协作和结对帮扶,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劳动就业,完善社会救助,加快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目标任务。“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由在农村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在城镇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组成,主要对象分别是*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和*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城镇家庭。经济发达地区可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低收入家庭的界定标准。
⒈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基本目标:到2012年,力争使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500元以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教育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农户,住房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群众,低收入农户的人均教育、医疗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⒉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的基本目标:到2012年,力争使城镇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年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4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教育救助全面覆盖城镇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15倍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教育、医疗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自主发展、户户行动原则。动员低收入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大力发展生产,积极就业创业,依靠自身努力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原则。根据低收入群众实际,分户确定产业发展、就业促进、下山搬迁和“五保”救助、“低保”救助、专项救助(教育、医疗、住房、灾害等救助)措施,提高帮扶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坚持城乡互促、区域联动原则。继续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有序延伸。扩大区域协作,促进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劳动力和资本的对流,形成区域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爱心人士以多种形式帮扶低收入群众,全面形成先富带后富、共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主要开展产业开发帮扶行动、培训就业帮扶行动、下山搬迁帮扶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社会救助覆盖行动、区域协作促进行动、金融服务支持行动、社会援助关爱行动等行动。
⒈实施“产业开发帮扶行动”,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重点,挖掘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着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拓宽低收入农户的增收渠道。到2012年,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业生产规模明显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经营主体迅速成长,基本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格局;争取50%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70%的下山搬迁小区发展成为来料加工点,从事来料加工的劳动力达到100万人,收入达到40亿元,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力争30%以上的下山搬迁小区发展家庭工业;有条件的欠发达乡镇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得到发展,从业农户户均年营业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低收入农户集中村”50%以上有集体经济收入,20%以上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在10万元以上。
⒉实施“培训就业帮扶行动”,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实现稳定就业和发展现代农业为导向,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和外出农民返乡创业。到2012年,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以上技能培训,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低收入农户子女普遍接受6个月至1年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基本涉足创业,带动更多的低收入农户就业。
⒊实施“下山搬迁帮扶行动”,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环境。以缓解区域性贫困和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环境为导向,以高山远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库库区为重点,以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功能区(周边)为主要入迁地,完善下山搬迁五年规划,推进节地型搬迁小区建设,盘活迁出地土地资源,加强资源整合和配套服务,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共享程度,促进人口布局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前,每年搬迁5万人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农户基本完成搬迁。
⒋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扩大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村庄整治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城乡间、区域间公共资源的均等配置,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到2012年,具备建路条件的行政村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达到100%,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94%,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55%;基本普及安全卫生饮用水,欠发达地区安全卫生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95%;2万个左右行政村得到整治,每个村建成一个无害化卫生公厕;85%以上的农村家庭接入有线电视,90%以上的村开通有线广播,电话手机实现全覆盖,80%以上“低收入农户集中村”通上宽带。
⒌实施“社会救助覆盖行动”,提高低收入农户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加大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住房救助、灾害救助的力度,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降低低收入农户因学因病因灾返贫致贫的几率。到2012年,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500元以上,救助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学资源配置水平显著提高,低收入农户子女普遍接受免缴学费的职业高中教育;欠发达地区基本建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低收入农户全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住房救助全面覆盖到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群众;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成果得到巩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⒍实施“区域协作促进行动”,拓宽低收入农户发展空间。按照“互补互利”的原则,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进一步扩大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联姻和技术、教育、卫生、人才、就业等多方面协作,促进资本与劳动力的对流和产业转移、劳务对接、异地开发。
⒎实施“金融服务支持行动”,促进低收入农户创业发展。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支持下的金融服务供给机制,全面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制度,积极开展组建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大力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农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休闲旅游业等项目提供小额贴息贷款,确保欠发达地区农村信贷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2年,省扶持范围内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制度,每个县(市、区)至少有5个村建立村级资金互助组织,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和开展创业的资金需求基本得到满足。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品种,完善农房保险办法,努力解除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
⒏实施“社会援助关爱行动”,扩大对低收入农户的结对帮扶。充分发挥我省民营企业众多、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通过广泛宣传和党政部门的示范带动,进一步激发企业和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建立省市县单位、发达县镇以及企业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县乡干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的新机制,大力倡导社会慈善救助,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扶贫格局。到2012年,争取每年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提供结对帮扶资金1亿元,村企结对资金5000万元,社会各界和各类基金投入扶贫事业5000万元。
(二)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主要开展就业创业扶持行动、社会保障扩面行动、社会慈善关爱行动等三大行动。
⒈实施“就业创业扶持行动”,促进城镇低收入群众就业再就业。切实加强对低收入群众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大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积极支持城镇低收入家庭创业,不断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努力促进城镇低收入群众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到2012年,帮助25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省80%以上的社区建成“充分就业社区”。
⒉实施“社会保障扩面行动”,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将各项社会救助覆盖到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到2012年,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普遍接受免缴学费的职业高中教育;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⒊实施“社会慈善关爱行动”,扩大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援助。大力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断促进社会捐助工作规范化,拓展慈善救助领域,开展对口援助、结对帮扶,推广“慈善超市”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慈善的救助作用。发展志愿服务,城镇社区志愿者占城镇人口的8%。
三、加强对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由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省里主要抓好总体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促、评估考核,并重点对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台州市黄岩区、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的20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进行扶持。各地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管理和考核机制。为落实责任,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责任书”,再由市落实到县(市、区)、到基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督促与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部门职能扶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落实扶持低收入群众增收的具体措施,整合资源和力量,形成部门全面参与、分工协作、合力帮扶的“大扶贫”格局。充分发挥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生产补贴、水库移民生活补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减免林业“两金”、生态公益林补偿等政策的增收效应。欠发达地区要努力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对欠发达乡镇的财政包干制度,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确保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行。逐步提高对欠发达县公共支出的补助标准,研究制定对欠发达乡镇实行专项财政补助的政策,完善村级运行和村干部报酬补助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使集体经济收入万元以下行政村的运行经费和干部报酬普遍得到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扶贫管理。全面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档案,加快建设城乡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落实帮扶人员,做到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帮扶到户、责任到人。加强对扶贫项目实际执行、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工作进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扶贫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做实扶贫统计监测工作,为扶贫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绩效评估,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行为,切实把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局“双联”工作在去年帮扶的基础上,力争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突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贯彻省、市、县“双联”工作会议精神,把“双联”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低保股、救助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双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双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结合帮扶户产业发展需求,制定__县民政局干部结对帮扶情况统计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工,靠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制定县民政局关于黄坪乡新生村2015年度帮扶计划。结合联系村、户实际情况,分析产业发展现状,掌握当前发展的短板、瓶颈,帮助联系户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因户施策,确保结对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再就业。4月底,又组织干部职工深系村、户,了解近期帮扶落实情况,并组织召开了一次帮扶座谈会,听取了村委班子和部分群众对2015年帮扶计划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更好地有序推进“双联”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制作了《困难群众登记台账》、《民生诉求登记台账》、《稳定工作情况登记台账》,并积极完善《__县贫困户帮扶规划明白卡》、《__县党员志愿服务记录卡》,建立健全了各种档案资料,做到了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合理利用、高效便捷。
在深入开展“双联”行动过程中,广大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注意个人言行举止,本着入乡随俗,实事求是、尊重当地群众发展意愿的原则,真心实意地为被帮扶对象排忧排难、答疑释惑,要求参加帮扶的干部职工在行动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不影响村上的正常工作,不给帮扶对象添麻烦、增负担,自觉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让领导放心、群众信任、基层满意。大力推行“两诺三评四查”考评机制,对帮扶干部工作实行月督查、季考核的工作制度。局“双联”双联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督查工作3次,对在督查考核中被动应付,效果不明显的干部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对工作进展好的干部进行表扬。
(一)落实帮扶措施,及时解决帮扶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年初制定县民政局关于黄坪乡新生村2015年度帮扶计划,按照该计划并结合“走基层”、“三严三实”等主题活动,帮扶干部职工深入村社、农户,针对联系户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办理,对一时办理不了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及时予以答复,移交跟踪办理,真正将反映民意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干部职工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惠民政策,讲解法律法规知识,打消帮扶对象思想顾虑,增强法制观念,拓宽致富视野,博得了群众信任。在局班子带领下,今年上半年,“双联”干部累计到村入户5次,组织农业技术培训1次。发放种养业资料100余份,并为每户困难群众送去200元慰问金。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今年我局计划帮扶投入资金20万元,用于帮扶产业发展、基层设施建设、技能技术培训等方面。计划为帮扶对象种殖60亩,天麻、木耳、香菇8707棒,银杏40株,养蜂80箱;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住房粉白2417平米,改厨、改厕238平米,改圈571平米,室内硬化246平米,院坝硬化197平米,硬化入户路215米,绿化40平米;在帮扶技能技术培训方面,为帮扶困难群众进行种养业培训2次,发放实用资料、书籍200余份,并将结对帮扶58户困难群众,2015年底全部纳入黄坪乡和县局临时救助,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和医疗救助,计划直接发放4万余元。今年上半年,累计将9户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临时救助13000余元,医疗救助15000余元。
(三)调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详细
了解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些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提高村民素质。至目前,“双联”干部协助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条,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半年工作,我局“双联”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发挥了传、帮、引带的作用,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双联”行动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推进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速度还不够快,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帮扶村社农业设施相对薄弱,一次性投入资金不足,严重制约“双联”行动的顺利推进;三是部分帮扶户由于贫困、疾病等诸多因素非常贫困,干部职工的帮扶水平和帮扶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他们脱贫致富的需求。四是群众对“双联”工作的政策了解不够深入,认识有误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工作配合不够积极。
“双联”行动是一项利民、惠民、富民的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有计划、有安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使此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户政策宣传及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由于联系村各种因素制约,绝大多数帮扶户“无劳力、无文化、无技能”,思想偏执,意识僵化,运用新、新技能更新和发行其思想观念尤为重要。
二是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制定完善发展规划。按照“全员化、动态化、差异化”的工作要求,把联系户作为深入一线的窗口,小中见大,从个别现象分析出普遍规律,拟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致富计划。既有全村发展计划,也有联系户发展计划;既要帮扶农户脱贫致富,也要推动村组经济、文化、生态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协助乡村两级制定出村级长远发展规划和个人帮扶计划,描绘联系村到2020年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
三是把发展特色产作为带动新生村整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全力配合村社干部和农户搞好特色产业种植管理,力争五年内基本实现丰产标准。
一、工作目标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建立防止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切实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有效解决处于贫困边缘农户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致贫的发生,有效控制贫困增量,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管对象
全镇排摸认定的24户116人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
三、认定标准和程序
(一)标准。以户为单位,对家庭人均稳定收入低于2995元的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家庭人均稳定收入低于4000元且家庭有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学生的(智障和残疾导致辍学的除外)、主要居住用房鉴定为CD级危房的、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开支大导致贫困的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建档立卡以外整户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残疾贫困家庭中“三保障”未完全解决的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存在“七不准”情况之一的农户,原则上不能识别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二)程序。贫困户识别按照“一核、二看、三比、四评议、五公示”的程序进行。
四、工作举措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认真分析研究全镇排摸识别出的边缘户潜在的致贫因素,重点监测产业、就业情况,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饮水有保障,有效防范致贫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