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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的投资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长期投资的投资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长期投资的投资

长期投资的投资范文第1篇

其实,这种制度设计的思路非常简单,假如你进行长期投资,你的税收就会减少,否则,你需要交更多的税。把这种简单的思想变成一种具体的可以操作的政策,有许多细节值得注意。

税收优惠甚多但有限制

在加拿大,每个注册的投资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等,需要到国家税务局备案,得到允许才可以为个人投资者开设RRSP账户。一个普通投资账户与RRSP投资账户有重大区别。在普通投资账户中,任何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包括利息、分红、低买高卖实现的资本增益,统统都要在当年纳税。而RRSP投资账户所实现的任何投资收益都不需要在当年纳税。也就是说在RRSP账户内,利滚利的投资收益永远不需要纳税,直到退休为止。

举个简单的例子,1万加元分别在普通投资账户与RRSP投资账户中投资,长期投资的结果将大不相同。假设投资年收益是10%,投资1年,收益是1000加元。假如投资者,生活在多伦多,他最高边际税率是46.41%,在普通投资账户中,1000加元的投资收益需要交税464.1加元,剩下535.9加元才可以进行下一年的再投资。在RRSP投资账户中,不需要交税,1000加元投资收益可以全部用于下一年的再投资。假设投资者从30岁开始每年投入1万加元,30年后,60岁时在普通账户中累积的财富是74万加元,而在RRSP投资账户中是18l万加元,相差100多万加元。如此巨大的收益差别,是吸引投资者选择RRSP投资账户的重要诱因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在RRSP投资账户中,利滚利部分甚至本金都不需要当年纳税。我们知道,税前的1万加元,与税后的1万加元是完全不同的。在RRSP账户中投入1万加元是税前的,如果将这税前的1万加元投资在普通投资账户中,则必须先交税464l加元(假如边际税率依然是46.41%),税后剩余5359加元才可以放入普通投资账户中。如果将税前的1万加元投入到RRSP投资账户下,按照刚才的举例,30年后,在RRSP投资账户下依然是181万加元,而在普通投资账户下只有将近40万加元。4.5倍的差别,使任何一个投资者没有理由不优先选择RRSP投资账户。

RRSP投资账户这样吸引人,为什么还有人在普通投资账户投资?事实上,加拿大政府设计的RRSP投资账户是为了帮助个人积累养老金,而不是为富人设计的避税天堂。作为对个人的让税措施,必有额度限制。政府规定,每年每人在RRSP中投资数额是上一年个人收入的18%,在2007年,最高不得超过19000加元。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影响,这个最高额度每年都略有增加,2008年增加到20000加元,2009年到21000加元,2010年到22000加元。假如个人还有超过这个额度的钱需要投资,那么只好在普通投资账户中进行了。

投资收益可观延迟纳税

RRSP投资账户与普通投资账户相比有巨大的税收差别,但与长期投资有何渊源?我们知道RRSP投资账户中的钱是税前的,如果个人想从这个账户中把钱取出来使用,取出的数额要按当年收入纳税方可使用。比如说从RRSP账户中取出1万加元,先交税4641加元(假如边际税率依然是46.41%),真正到手的是5359加元。对个人来说,这并不划算,除非急需用钱而又无处筹措,一般他们是不情愿从RRSP账户中取钱的。无形之中,逼迫自己做长期投资的打算。

投资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RRSP只一味地鼓励投资,而忘掉了投资的目的,这个制度是不完善的。幸好RRSP并没有忘记这一点。RRSP是针对个人养老金的积累而设计的。个人的RRSP投资账户最迟必须在71岁时终止。在终止时可以将所有的积累转移到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egistered RetirementIncome Fund简称RRIF)中。RRIF是一个与RRSP配套的特殊的投资账户。这个账户中,投资收益与RRSP同样不需要在当年纳税。与RRSP不同的是,这个账户不允许投入新的资金,只允许从中取出资金。取出的资金按个人收入在当年纳税,在RRSP与RRIF中所有的钱都是税前的,只要离开这个账户,首先要交税,税后剩余的钱才可以使用。因此,在RRSP与RRIF中投资并不是免税,而是延迟纳税。政府是用推迟税收的办法引导个人投资者的长期投资行为。

长期投资的投资范文第2篇

市盈率是用来衡量股价与收益之间关系的比率值,适合长期投资的股票需要看市盈率,但也不能只关注市盈率。另外,低市盈率也是有陷阱的,比如公司卖资产、卖股票、收到补助等,短期内获利丰厚,但不具有长期可持续性。

通常市场正常的综合市盈率范围在15-20倍之间,一些科技股的市盈率相对较高也是正常的,市盈率对于长期投资选股来说只能做参考,在合理范围内即可。

(来源:文章屋网 )

长期投资的投资范文第3篇

 

识别费用和效益的原则 

 

企业在识别自己投资项目的费用和效益时,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实际现金流量原则和增量原则。 

实际现金流量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投资项目的费用和效益——现金支出和现金收入分别为费用和效益,应依据收付实现制,按企业实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量记入其实际发生的年份,也就是说,项目费用和效益的计量不受权责发生制的影响;二是指如果在预计项目寿命期中,与项目有关的价格和成本将发生持续上涨的情况,估算未来现金流量时就应考虑通货膨胀对费用和效益的影响。 

增量原则又称相关原则、边际原则或有无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与投资决策相关的现金流量(决策中应考虑的费用和效益)应是增量或边际现金流量,即仅仅因投资项目而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或者说,是没有该投资项目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和效益。因此: 

项目的cft=企业的增量cft=企业有项目的cft-企业无项目的cft 

式中cft表示项目t年的现金流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项目的实施,企业现有经营活动的费用和效益既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需仔细加以分析鉴别。下面,我们根据这些原则,通过案例说明在实际工作中需考虑的问题。 

东风电子公司过去几年的效益一直很好,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加销售和利润,公司的计划和销售两部门共同提出了利用目前拟出租的一间闲置仓库,批量生产已投资150000元研制的一种换代产品的设想。为此,公司花费50000元聘请了一家咨询公司帮助调查新产品的市场前景,结果表明市场前景良好。目前,公司领导层正在考虑是否值得投资,正式推出该种新产品。 

与销售和生产技术部门研究协商后,公司的财务部门估计,生产设备(包括设备购置、运费和安装工程)投资需2635000元,使用寿命5年,其间每年的维修费用为300090元,寿命结束时残值为165000元。新产品的单位外购原材料投入为80元,外购燃料动力成本为25元,销售单价为150元,第1年至第5年的销售量分别为41000单位、43000单位、43000单位、43000单位和40000单位。此外,新设备的运转需操作工15人,其中5人需新聘,职工的工资及福利为每人1200元/月。 

据市场预测,新产品投产上市后,现有的一种同类产品的销量将受到影响,估计销售额(减去经营费用中变动成本节约额后的销售额)将下降800000元。因此,财务部建议公司部分停止该种产品的生产,变卖这部分生产设备可获得现金收入650000元,但这些设备的账面价值为900000元。 

另外,公司财务部门还提出:①提取项目销售收入的1%来负担整个公司的管理费用;②项目融资成本为10%;③固定资产按直线法折旧;④厂房出租每年可获租金收入(市场价格)预计200000元;⑤项目流动资金投资为年销售额的8%。假设该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案例中列出了涉及东风公司项目的各项收支,其中有些不属于增量费用和效益,在判断和识别时,应对以下问题进行详尽分析。 

 

沉没成本 

 

沉没成本是指在正式投资决策作出之前,已经发生而又没有其它用途的成本。我们知道,企业在实施具体的项目前,总是要发生一些涉及拟投资项目的费用,如本例中的50000元咨询费(包括为可行研究和其它项目前期工作支付的费用)和150000元研究与开发费用。这些费用的特点是,它们在投资决策完成之前已经发生,而在项目遭到否决的情况下一般又没有其它用途。按照增量原则,沉没成本不是相关成本,不应记入项目未来的现金支出,因为无论有无项目,它们都已发生。 

 

机会成本 

 

如果某些资源在不搞项目的情况下能为企业创造现金收入,当项目使用这些资源时,必然要放弃这些收入,这些放弃或损失的收入就是项目的机会成本。有时,企业的投资项目要利用现有的资源,如厂房、仓库、土地等。在此种情况下,应考虑这些资源是否有明确的其它用途,如有它用,就应计算因此而放弃的现金收入。机会成本是相关成本,但并不涉及企业目前的现金收支,尽管如此,我们不应因其不作为交易事项在企业入账而将其忽略。本例中,对于项目计划利用的拟出租闲置仓库,应把预计放弃或损失的200000元租金收入视为机会成本,记入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的现金流出,例如记入项目的增量经营费用。 

 

分摊费用 

 

像许多企业一样,东风电子公司也是把公司的管理费用分摊到各个生产和业务部门,包括拟实施的项目将要分摊的份额(项目销售额的1%)。但是,整个公司的管理费用并没有因项目而增加,实际上,无论有无项目,公司均需负担同样数额的管理费用。因此,根据增量原则,这部分分摊到项目的管理费用不属于相关成本,不应记入项目的现金流出。 

 

经营费用 

 

就工业企业而言,经营费用是指不包括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的产品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其中主要是原材料、燃料动力、人工成本和维修费用。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如果分析的是扩建项目,项目投产后可能会利用企业一部分现有的富余职工(如本案例中的情况)或闲置的公用设施;如果是技术改造项目,则可能会降低现有生产活动的原材料或燃料动力消耗,或者,提高现有职工的工资。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现有生产活动的经营费用发生增减变化。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认真进行有项目和无项目的对比分析,判断企业经营费用的增量变化,准确识别项目的增量经营费用。 

 

销售收入 

 

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或性能而推出换代产品时,或者为了增加花色品种而增加同类产品的产量时,由于市场的总容量有限,企业现有产品的销售收入可能会受影响而下降。因此,增量销售收入(项目效益)应是项目本身产品的销售收入(第1年为5150000,2-4年为6450000涕5年为6000000)减去企业现有产品销售收入的损失。在本案例中,预计销售收入应是项目产品每年的销售额减去现有生产活动损失的销售额(80万元)。此时,这种损失类似于机会成本。但是,销售收入下降的情况往往较复杂,应谨慎对待,因为下降可能是由于市场竞争因素造成的。企业的竞争对手可能会在同一市场上推出新产品,新的生产者也可能会加入竞争行列,其结果可能是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下降。此时,损失的销售收入类似于沉没成本,不属于相关成本。为了便于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在分析时可提出这样的问题:在无项目的情况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将会发生什么变化?如果预计企业的销售收入将会下降,损失的收入就是无关成本。 

 

折旧费用 

 

折旧费用不是现金费用,不涉及任何现金支出,因而不属于投资项目的相关费用。然而,折旧费用虽然与项目的税前现金流量无关,但却会对项目的税后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在计算项目应支付的所得税时,折旧费用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税金 

 

项目本身需要支付的税金包括销售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金是项目的相关费用,应记入项目的现金流出。在预测项目的现金流出时,可根据现行财务和税收制度,分别估算上述税金。但是,由于项目而使企业现有经营活动增加或减少的税负,应当予以特别的关注。比如,本案例中在处置现有生产设备时,将会发生650000元的现金收入,而这些设备的账面价值却是900000元,两者相抵有250000元的账面亏损。这样,如果企业的边际所得税率是33%,当年就会少交82500元(250000×0.33=82500)的所得税。企业节约的这部分所得税现金支出是增量现金流入,属于项目获得的效益,因为在没有项目的情况下,就不会发生这部分节约额。同样,如果企业因项目而处置现有资产时发生账面盈利,也将相应地增加所得税支出。在实际计算项目现金流出时,可用这部分节约额抵减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是项目应支付给资金提供者的报酬,或者说,是资金提供者预期从投资项目中获得的收益,属于项目的增量现金流出,因而是相关成本。但是,融资成本并不直接记入项目的现金流量,因为在为计算各种决策指标(如净现值或内部收益率)而对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时,已经扣除了这部分成本,如果再记为项目的费用,就会出现重复计算。另一个需注意的问题是,考虑到借款利息支出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如果资金中既包括自有资金,又包括借入资金(如借款和债券),在计算融资的加权平均成本时,借入资金的成本应以税后利息作为基准。 

长期投资的投资范文第4篇

(一)会计制度规定,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增加当期管理费用,减少长期待摊费用。

(二)税法规定,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摊销。

二、举例说明两种规范的差异性

会计制度与税法对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摊销期间的不同规定导致长期投资决策中各年净现金流量的不同,进而长期投资决策的可行性。下面以实例来说明这一不同规定对长期投资决策是否可行的影响。

新建投资项目的决策分析

已知:某项目需要原始投资11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开办费投资100万元,建设期为1年。该项目寿命期为10年,固定资产按直线法折旧,使用期满无残值。预计投产当年销售收入为380万元,付现成本为190万元,其余9年每年销售收入为480万元,付现成本为240万元。所得税率为30%。

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并对投资方案进行分析评价。

(一)按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于投产当年一次摊销,则该项目的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建设期 经营期 合 计

0 1 2 3 4-11

现金流入量

销售收入 380 480 480 4700

现金流入量合计 380 480 480 4700

现金流出量

固定资产投资 1000 1000

开办费投资 100 100

付现成本 190 240 240 2350

所得税 0 39 42 375

现金流出量合计 1100 190 279 282 3825

现金净流量(NCF) (1100) 190 201 198 875

每年税前利润=销售收入―付现成本―折旧―摊销

每年应交纳所得税=税前利润*所得税率

第2年税前利润=380−190−100−100=−10

第2年应交纳所得税为0。

第3年税前利润=480−240−100−10=130

第3年应交纳所得税=130*30%=39

第4-11年税前利润=480−240−100=140

第4-11年应交纳所得税=140*30%=42

NPV=NCF¬¬4-11 *(P/A,10%,8)* (P/F,10%,3) + NCF¬¬3 * (P/F,10%,3)+ NCF¬¬2 * (P/F,10%,2)+NCF0

=198*5.3349*0.7513+201*0.7513+190*0.8265−1100=1.65

因为NPV>0 所以该投资方案可行。

(二)按税法规定,开办费于投资后分5年摊销,则该项目的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建设期 经营期 合 计

0 1 2 3-6 7-11

现金流入量

销售收入 380 480 480 4700

现金流入量合计 380 480 480 4700

现金流出量

固定资产投资 1000 1000

开办费投资 100 100

付现成本 190 240 240 2350

所得税 21 36 42 375

现金流出量合计 1100 190 279 282 3825

现金净流量(NCF) (1100) 169 204 198 875

每年税前利润=销售收入―付现成本―折旧―摊销

每年应交纳所得税=税前利润*所得税率

第2年税前利润=380−190−100−20=70

第2年应交纳所得税=70*30%=21

第3-6年税前利润=480−240−100−20=120

第3-6年应交纳所得税=120*30%=36

第7-11年税前利润=480−240−100=140

第7-11年应交纳所得税=140*30%=42

NPV=NCF¬¬7-11 *(P/A,10%,5)* (P/F,10%,6) + NCF¬¬3-6 *(P/A,10%,4)* (P/F,10%,2)+ NCF¬¬2 * (P/F,10%,2)+NCF0

=198*3.7908*0.5645+204*3.1699*0.8265+169*0.8265−1100=−2.16

因为NPV<0 所以该投资方案不可行。

长期投资的投资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随着当前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对外扩张和投资的现象亦日渐增多,投资运行的范围逐步扩大,不少企业对外投资金额在企业总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特别是我国大中型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数年来依靠国家政策不断发展壮大,本着做大做强、多元化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原则和大方向,积极对外投资和扩张,其对外投资已成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快速积累财富的最主要手段。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在对外股权投资过程中常常存在着核算方面的问题,对企业发展及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此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较之其他工作专业性要求更高,也更加复杂,因此其在企业整体核算中处于重要地位。

一、如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通常企业投资是指企业通过分配和支出自身资产来增加更多的财富,或者企业为了谋求其他利益,将自身资产通过各种支付手段转让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额外财富。因此能够看出,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为增加自身资产和财富,而通过分配资产来增加财富和获得利益这样一种形式所获得的长期股权。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行为中,应根据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状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

一般情况下,若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资产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下,或虽占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具体核算方法

企业使用会计中定额成本法进行核算时,收回投资和分得股利的利润金额外,其长期投资股权的市值不变。被投资单位获取而来的财富或现金利润,应作为企业当前投资收益。而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应限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分配额,超过的部分应视作投资成本的收回,重建长期投资账面价值。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成本计量。

在实际工作中,投资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但其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重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对投资企业通过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规定了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企业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亏损时,以对该单位的投资减记为零为限。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如果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后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不再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从上述归纳来说,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何种核算方法,主要是取决于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中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因为即使占到对方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上,如果没有重大影响,也应采用成本法,反之,即使占到对方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如果具有重大影响,也应采用权益法。

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近年来,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产生了不少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因执行新的会计制度或投资份额变化,对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时,未能正确核算初始投资成本,造成少计或多计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或随意改变长期投资核算方式,违反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人为调节当期损益。

2.由于对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不掌握等原因,按权益法核算时不能正确反映长期投资的正确价值,造成少计应分享的利润或应分担的亏损。一些企业投资决策不科学,难以正确确定投资收益或亏损金额,导致财务报告无法全面反映企业投资损益。

3.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企业投资账面价值减记为零后,对企业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亏损如何记录、揭示不够规范。如财务报告附注中说明,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为盈利,但若考虑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则为亏损。

4.以高于账面价值取得长期投资时,入账成本计算有误。对此,投资准则中明确,以成本法核算时以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以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成本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账面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