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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用建筑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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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用建筑技术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技术措施范文第1篇

引言

因我国钢产量跃居世界各国之冠,钢材供应充足,轻型钢结构房屋具有建设周期短,且较钢筋砼结构房屋节约投资,并能较早投产获得较大效益的优点,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的指导下,全国各地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大量采用了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房屋,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市也大量新建了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房屋,特别是工业厂房更多,在多年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以及使用中,暴露出一些轻型钢结构房屋中问题与教训,值得我们重视,并引以为戒,现将我们碰到的问题与教训总结成文,提供《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编制组作为参考。

1、建议增加耐久性设计内容

砼结构的耐久性能比轻型钢结构为好,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在2002年已规定了砼结构环境类别及耐久性基本要求在内的耐久性设计内容,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上没有耐久性设计内容不当;

在我市的轻型钢结构房屋中多次出现因对耐久性设计重视不够,导致严重锈蚀的教训如下:

(1)汇东试验学校的风雨操场,采用15.0m跨的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房屋,建成后使用不到6年,除彩板及C型冷弯薄壁型钢檩条严重锈坏外,主体结构也严重锈蚀,经安全鉴定后全部撤除重建;

(2)四川理工学院棋房校区体育场主席台,采用钢管网架结构承重轻钢屋盖结构,建成后使用不到9年,除彩板及C型冷弯薄壁型钢檩条严重锈坏外,钢管网架也严重锈蚀,经安全鉴定后也只好撤除;

(3)汇东高新开发区有两个公司的厂房,全为无吊车的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厂房,厂房跨度分别为15.0m及18.0m,柱距为6.0m,因设计时厂方未通知设计单位生产中有侵蚀气体,厂房建成后生产不到三年,彩板屋面及C型冷弯薄壁型钢檩条全部锈坏,主体结构因维护及时故锈蚀较轻,只得将屋面彩板改为塑料板,C型檩条改为木檩条,得以继续维持生产;

经深入分析,得出下述过快锈损的原因如下:

(1)自贡市是有千年井盐生产历史的城市,城市大气中氯离子含量高,又是酸雨城市,是轻钢结构过快锈损的主要原因之一;

(2)风雨操场及体育场主席台均是无外墙的敝开式建筑,直接与大气接触,与封闭式建筑相比,更易受腐蚀危害;

(3)设计及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是造成轻钢结构防腐蚀先天不足的原因之一;

(4)使用及生产中未采取定期检查及维护措施;

(5)在生产中有严重侵蚀介质的厂房中,不应采用钢结构承重,更不应采用轻钢结构承重。

建议参考《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附录D增加《侵蚀作用分类和防腐涂料底、面漆配套及维护年限》;

2、变形规定及构造要求中,分别与《冷弯薄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及《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结构体系)规定不一致,建议协调统一,方便设计人员设计,如下:

(1)同为冷弯薄壁型钢檩条,在《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第8.1.6条中规定:压型钢板屋面的檩条允许挠度与跨度之比为1/200;但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表3.4.2-2中为1/150;在《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年版)表18.1.7-1为1/200;不一致;

(2)同为冷弯薄壁型钢墙梁,在《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结构》(GB50018-2002)第8.3.3条中规定压型钢板墙梁的挠度与跨度之比为1/150;但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表3.4.2-2中为1/100;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年版)表18.1.7中为1/150;不一致;

(3)刚架柱顶位移计算值的限制也存在下述不一致的情况

吊车情况 其它情况 柱顶位移限值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门式刚架轻钢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无吊车 当采用轻型墙板时

当采用砌体墙时 H/75

H/100 H/60

H/100 H/80

H/120

有桥式吊车 当吊车有驾驶室时

当吊车由地面操作时 H/400

H/180 H/400

H/180 H/400

H/300

(4)受压及受拉构件的长细比限值也存在下述不一致的情况

受力情况 构件类别 长细比限制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门式刚架轻钢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受压 主要构件 150 180 150

其它构件、支撑或隅撑 200 220 200

受拉 桁架构件 350 350/250 350/250

吊车架或吊车桁架以下的柱间支撑 200(吊车作用下受压) 300 300

其它支撑(张紧的园钢或钢绞线支撑除外) 250(永久、风荷载作用下受压) 400 400

注:分子上数字用于静荷载或间接承受动荷载作用时;分母上数字用于直接承受受动荷载作用时;

3、建议增加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房屋抗震设计的内容

我国国土辽阔,且6度以上国土面积占全国面积的60%左右,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9.2.1条中规定:“单层的轻型钢结构厂房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专门的规定”,但国家目前尚未颁布单层的轻型钢结构厂房的抗震规定,故建议增加抗震设计内容;

4、建议增加结构形式

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第4.1.2条中,列出了单层的单跨及多跨六类结构形式,但实际设计中经常碰见在单层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房屋中局部要求增设夹层的情况,即单层门式刚架与两层框架混用的情况,但规程中缺乏两层框架的设计及计算内容,特别是下述内容值得重视:

(1)因全为单层门式刚架时,刚架柱纵向柱顶与柱脚均按铰接设计,故纵向温度区段为300.0m;当单层门式刚架与两层框架混用时,纵向刚度显著增大,应减少纵向温度区段为宜;

(2)因夹层楼板大多采用现浇砼楼板与钢梁的组合结构形式,楼盖刚度比彩板轻钢屋盖刚度大得多,单层门式刚架与两层框架结构之间的水平地震剪力及水平风荷载如何分配,建议慎重研究;

(3)梁柱节点连接的计算及构造,建议补充;

5、门式刚架的平均高度在第4.2.2条中规定偏低,建议适当加大;

6、规程第4.3.1条规定的温度区段长度:纵向300.0m及横向150.0m偏大,建议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结构体系)第6.1.14条规定减小为宜,如下:

(1)纵向温度区段(垂直刚架跨度方向)不宜大于220.0m;

(2)对柱底铰接的横向温度区段(沿刚架跨度方向)不大于150.0m;

(3)对全刚接刚架的横向温度区段(沿刚架跨度方向)不大于120.0m;

(4)采暖地区的非采暖房屋,以上温度区段长度宜降低15%,有可靠计算依据时,温度区段可适当加大;

7、规程第3.1.3条结构重要性系数注明:《对一般的门式刚架钢结构构件安全等级取二级,当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不小于1.0;当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时不小于0.95》;

但对冷弯薄壁型钢檩条及墙梁的厚度小,难以达到50年的使用要求,对采用一般涂层的恐25年的使用要求也达不到,这也是耐久性设计内容之一,建议加以注明;

8、规程附录A第A.0.2条规定:“当屋面坡度α不大于10°,屋面平均高度不大于18m,房屋高宽比不小于1,檐口高度不大于房屋的最小水平尺寸时,刚架的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表A.0.2-1规定采用”;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结构体系)第6.1.19条规定:“跨高比L/h不大于4的门式刚架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006年版)计算风荷载标准值WK及风荷载体型形系数μs,不考虑风振系数βs;但当跨高比L/h大于4的门式刚架及房屋所有围护结构的风荷载标准值WK及风荷载体型系数μs,宜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采用”。

根据《钢结构设计手册》(上册第三版)通过40多榀跨高比L/h≤4的单跨门式刚架,分别采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规定的风荷载体型系数,及《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规定的风荷载体型系数进行验标,验算表明:当刚架跨高比L/h≤4时,风荷载标准值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计算不安全;

建议认真验算后改正。

9、柱脚锚栓直径确定后,一般按《钢结构设计手册》(上册第三版)表10-6决定锚栓的锚固长度,但此锚固长度仅25d,恐难满足抗震要求,建议补充;

10、有的轻钢结构房屋采用砼柱承重及轻钢结构屋盖,此类组合结构受力情况与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房屋的受力情况不同,建议补充设计及计算内容;

全国民用建筑技术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质量;控制策略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建筑的功能要求也不断提高,特别是智能建筑大楼的出现,使得电气设计成为高级民用建筑工程中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建筑设计中存在重建筑、轻安装的不良现象,使得建筑电气设计质量成为目前建筑质量的隐患。因此保证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对电气安装工程设计进行科学管理。

1 建筑电气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1建筑结构的防雷与接地《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规定,在建筑防雷设计时,应优先利用建筑结构自身的构造钢筋或钢结构等金属,作为防雷装置的一部分,使得在保证建筑安全可靠性的前提保证防雷要求。因此,合理利用建筑物自身的金属导体作为防雷设备是防雷设计中的重要问题。

屋面结构与接闪器,现代建筑大量运用新颖的薄壳、双曲面网架等,屋面不再是简单的平屋面和坡屋面,进行防雷设计有一定的难度。按照《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要求,除在屋顶外沿和突出部位等易受雷击处设置防雷设备外,将屋面结构金属作为防雷设备也是一种必要的措施。普通屋面结构一般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其受力钢筋由上部钢筋和下部钢筋组成,配筋较密,接点较多,且屋面板钢筋均与梁钢筋绑扎连接形成通路。因此,当运用建筑自身的钢筋或钢结构作为接闪器时,在结构钢筋连接的关键部位进行焊接,即可满足形成通路的要求。利用墙、柱主筋作为建筑的防雷引下线。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设计及验收规范》(GB50169-92)规定,防雷引下线的连接为搭接焊接,搭接程度为圆钢筋直径的6倍。各类建筑的柱中钢筋的连接形式通常为绑扎连接、焊接和机械连接,因此,不允许用螺纹钢代替圆钢筋作搭接钢筋。接地装置的处理,建筑物地基作为基础接地装置的要求。接地装置应在地面50cm以下,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时水平接地体局部埋深不应小于1m或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技术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取水口;取水井;消防水池;吸水高度

1.消防规范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8.6.2.5条“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8.6.2.6条“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7.3.4条“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0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00m,并不宜大于100m。”

2.对消防规范条文的理解

2.1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设置条件

当室外管网不能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应储存建筑物(或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如果建筑物(或小区)都在取水口保护半径内,此时消防车可以从消防水池取水用于室外灭火,那么应设置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如果建筑物(或小区)超过取水口的保护半径,那么我们通常做法是设置室外消火栓泵及室外消火栓。

2.2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

建筑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设置通常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⑴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一方面车容易到达,另一方面消防车便于操作。⑵能够供应其保护半径内所有建筑物消防用水。根据消防车的保护半径(即一般消防车发挥最大供水能力时的供水距离为150m),取水口或取水井的最大保护半径为150m。⑶便于火灾的扑救,同时考虑与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距离宜为15~40m。⑷为了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要求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同时还应综合考虑临近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如门窗位置和大小、坠落物室外情况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在实际工程中,对于高层民用建筑,取水井与建筑物外墙距离一般为5~100m。最小距离5m往往针对单栋高层民用建筑,最大距离100m常常用于高层区域建筑群共用一个消防水池;而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为了火灾时不受威胁,保证消防水池发挥作用,笔者认为通常情况下,取水井与建筑物外墙最佳距离为15~40m。

2.3 取水口或取水井最大吸水高度

取水口或取水井吸水高度取决于消防车上水泵的吸水高度和水泵吸水管正常工作的安装要求。水泵进水口的吸水高度,受吸水管阻力、气蚀余量和大气压力的影响。为保证消防车可靠取水,对于大气压力超过10m水柱的地区,消防车取水口的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对于大气压力低于1Om水柱的地区,允许消防车取水口的吸水高度经计算确定减少。海拔高度与最大吸水高度之间的关系可按当地的情况计算确定。其原则是: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保证其最低水位低于消防车内消防水泵吸水管中心线的高度不大于消防水泵所在地的最大吸水高度,且最大不应大于6m。由于消防车内消防水泵进口中心线离地面的高度已知(一般为1m),因而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取水口处消防车道的最大高度可以计算得出。

2.4取水井最小有效容积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7.4.3中规定“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消防车最大一台(组)水泵3min的出水量,一般不宜小于3m?。”但在火灾发生时,参与的消防车台数较多,出水量应不小于设计工程室外消防用水量,即取水井最小容积应按不小于3min设计工程室外消防用水量考虑。连通管管径应按所需的消防流量经计算确定,一般不宜小于DN250。

3.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普遍做法

3.1 消防水池设于室外埋地

(1)消防水池池底埋深满足规范要求的吸水高度,人孔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满足规范要求时,消防水池的人孔可直接兼做取水口。

(2)消防水池池底埋深满足规范要求的吸水高度,人孔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时,消防水池的人孔不能直接兼做取水口,应另设置一座取水口或取水井,具体做法。

当水池埋于室外地下时,除了考虑地面荷载等因素外,如有可能冰冻的地方,还应考虑其最高设计水位应低于当地冰冻线以下,人孔、吸水井或阀门井的井盖应采用保温井盖等保温措施。

3.2消防水池设于建筑物地下室内

消防水池设于建筑物地下室内时,其取水口或取水井一定要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地方,并应注意其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具体做法见图3

4.结语

在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满足规范的设置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取水口或取水井,因为它不仅施工方便,节约投资,而且相比采用室外消防泵更加安全可靠。设计中,消防水池的位置应与土建专业协商,尽量设置在地下一层,来满足吸水高度的要求。同时还应注意当消防水池分格时,每格都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并且取水口或取水井应做永久性明显标识。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全国民用建筑技术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通风排烟;系统设计;通风诱导系统

1.规范的适应

(1)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大量兴建高层建筑及住宅小区,设计中都设有地下车库。从平战结合考虑,这些地下室平时一般用作高低压配电室、泵房、水池、制冷机房等设备用房和地下汽车库,而战时兼作二等人员掩蔽所的五~六级人防工程使用。根据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及《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版)的相关规定,对住宅小区及高层民用建筑所属的汽车库及人防地下车库,均应按现行《汽车库、停车库、修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的要求进行平时的通风排烟设计。

(2)随着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全面和强制推行,地下车库的通风设计还必须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暖通空调·动力)》的有关规定。

2.车库的通风量计算

由于缺乏准确的计算资料,工程实际中对车库通风量多采用估算的方法。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第4.4.2条规定:一般地下停车库汽车为单层停放,采用机械通风系统时,机械排风量可按换气次数计算:

(1)当层高小于3m时,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当层高大于或等于3m,按3m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2)商业建筑停车库汽车出入频率较大时,换气次数按6次/h;汽车出入频一般时,换气次数按5次/h;住宅建筑停车库汽车出入频率较小时,换气次数按4次/h。

3.车库的通风系统的布置

3.1车库通风机一般风量较大,风压较小,故都采用离心风机。由于风机运行时间长,全年不停,从节能考虑应选择运行效率高的风机,在工程中常采用双速混流风机代替离心风机。

3.2车库通风要求。车库通风要有全面均匀的机械排风装置,并尽量利用车库出入口车道及外窗自然进风;为保证此进风方式气流组织的合理性,在设计排风、排烟系统时,应将排风口、排烟口布置在远离车库出入口处,以防止气流短路。

(1)车库自然补风量可按车道出入口断面风速0.5~1.0m/s进风速度计算。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车道出入口的防火分区,应设置机械进风系统。总进风量按不小于总排风量的50%(宜80~85%)计算。车库排风量应大于进风量,以便场内有一定的负压,防止场内空气流入与之相邻的房间。

(2)由于车辆尾气(主要是CO)比空气轻,再加上汽车发动机的发热,废气易滞留在上部;而汽车引擎空转时在下部排气,同时汽油蒸汽比空气重,因此,在废气未及扩散就能从下部直接排除则为上策。所以原来的设计规范及技术措施均要求排气口宜上、下分散布置,下部排除2/3,上部排除1/3。由于受车库建筑结构的限制,工程实际中,车库排风口均集中布置在停车位上部,下部排风口已取消。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2006)第5.3.39条规定:“地下停车库的通风系统的排风系统,宜与机械排烟系统相结合,自车库外部至排风的气流流场应设计合理。排风系统风管宜在车库上部布置,排风风管按干管方式布置,不宜设计大量排风支管;采用双速风机时,应视风机低速运行的噪声值,决定是否配置消声装置。”本条规定,为简化车库通风系统布置设计,合理节省造价,提供了依据,可作为其它地区工程设计参考。

4.车库通风系统的设计

4.1民用建筑及住宅小区人防地下室汽车库通风系统。

4.1.1主要包括:战时人防通风系统,汽车库平时送风、排风系统,消防排烟、排烟补风系统。战时人防通风系统及消防排烟、排烟补风系统是专用系统,只有在战时或火灾发生的非常时期才投入运行,平时仅需实行定期检修、保养。为节约投资,节省建筑空间,便于维护、管理,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通常情况下,宜采用部分系统兼用的设计方案。

4.1.2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规定,各通风系统设备、管道配件等技术要求不同,风量计算依据各异。由于各系统所要求的风量、风压不等,改变系统的风量、风压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单风机双速驱动。

(2)增减风机运行台数。

(3)转换不同型号风机运行。

4.2地下车库(兼人防地下室)平时机械排风系统与排烟系统合用设计。

(1)根据《汽车库、停车库、修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8.2.2条规定,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最大可达到2000m2。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因此,为了系统控制方便,一般送风机、排风机均不宜(也无需)负担2个以上防烟分区的通风。

(2)汽车库平时排风系统主要用于排除汽车废气,改善车库环境。由于地下车库最小排风量与最小排烟量取得了统一,机械排风系统可与排烟系统合用,工程实践中使用较多的布置方式为:排风、排烟干管合用,支管功能共用(排风口与排烟口兼用)的系统。这种系统只在车库上部设排风口(兼作排烟口),排风口采用普通百叶风口。采用一台双速高温排烟风机,排风机入口设置常开型280℃排烟防火阀。双速高温排烟风机在平时停车少时可手动低速运行;火灾时再自动切换至高速排烟状态。这种系统优点是排风均匀,排烟到位、及时,并且系统控制简单,造价低廉。

(3)另外,人防地下室战时无消防排烟系统,战时排风系统一般采取自动排气阀超压排风方式,因此无需与车库机械排风(烟)系统合用。

4.3战时人防通风系统、汽车库平时送风系统与消防排烟补风系统的兼用设计。

(1)战时人防通风系统按防护单元设置,汽车库平时送风系统与消防排烟补风系统按防火分区设置,当防护单元与防火分区一致时,这些系统可共用一条风道。人防清洁通风与滤毒通风风量较小,要保证人防通风要求,风机必须可以采取手动兼电动驱动方式,因此用增减风机运行台数方式转换更易满足使用要求。车库平时送风量比排烟补风量和人防通风量较大,因此,若按平时送风风量和规定的管道和风口风速来确定系统管径和风口尺寸,就能保证人防通风和消防排烟补风的要求。同时,平时送风机外形尺寸较大,风机台数多时占用的建筑空间亦较大,当通风机房面积较小时,用单风机双速驱动更合适:平时高速运行,排烟补风时低速运行。

(2)图1是战时人防通风系统、汽车库平时送风系统、消防排烟补风系统兼用的系统示意图。战时,关闭密闭门13和密闭阀门8,打开插板阀11,平时送风机9停止运行。需要滤毒式通风时,关闭密闭阀门4,开启密闭阀门5.7,启动人防通风机6其中一台;需要清洁式通风时,关闭密闭阀门5.7,开启密闭阀门4,人防通风机6两台同时运行。在平时,关闭插板阀11,开启密闭门12和密闭阀门8,平时通风机9以高速运行;当接到火灾信号,系统需作排烟补风运行时,平时通风机9自动切换成低速档运行,减少送风量。插板阀12只在隔绝通风时开启。面积较小的单层地下车库,其平时送风和消防排烟补风可采用车道自然进风方式。此时,兼用系统仅为人防通风,防护通风设备和风管均可暂不安装。

5.1诱导通风系统概述诱导通风系统包括送风风机、诱导风机(多台)和排风风机,其中诱导风机由超薄箱体、低噪音前向多翼离心风机、可任意调节方向的喷嘴三部分组成。系统的流程是由主送风机提供清洁空气源,诱导风机将其与室内污染空气进行混合,并沿预定的方向流向排风口,由主排风机排出车库。

5.2诱导通风系统的特点。

(1)节省空间,减少工程投资,布局简洁美观。

(2)施工简单,安装灵活 诱导风机体积小,重量轻,无需接管;安装形式灵活多样,纵吊、横吊、壁挂均可;单相220V电源,配线简单。

(3)管理方便,节省运行费用;诱导通风系统运行噪音低,维修量小。

(4)通风效果好。诱导通风系统能够有效扰动周围空气,解决了下部排风口设置困难的问题。喷嘴方向可随时调整,室内空气分布均匀,有害物经稀释后平均浓度降低。智能型诱导风机自带CO感测探头,可自行采样,由反馈信息自动控制诱导风机的启停,能较好地满足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5.5.11条要求。

5.3诱导通风系统布置。

5.3.1合理设置主干线为设置出稳定的活塞式空间,要因地制宜,根据工程实际形状及进、排风口的部位,先设置主干线,再设置辅助喷嘴对空气进行搅拌,避免污染物在近地面处积聚、产生死角。综合考虑车位的分布和车尾(污染物排放处)的方向来布置喷嘴,尽可能使清洁空气主流场位于主车道上,而将辅流场布置在停车位上,与主流场风机形成一定夹角,及时稀释汽车入库过程中尾气排放的有害物。

5.3.2防止气流短路由于地下车库中送、回风竖井的布置受地面建筑等许多因素制约,有时送、排风口相距很近,这时就需要利用喷嘴来虚拟分隔,设置好流程,防止短路。

5.3.3选择相应的喷射角度在布置喷嘴时应考虑因层高不同而调整喷嘴的安装倾角(与水平面夹角),如层高h≤4m则取15°;4

5.3.4诱导风机的间距设置“以允许的射流最小边界速度来确定作用宽度,以允许的最小核心速度(即末端控制风速不小于0.5m/s)来确定射流接力长度”来确定布置间距,这两个控制参数即可确定单个射流的作用面积。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应用场所有不同的布置参数,要避免以往纯粹按单个诱导风机的作用面积来布置的现象,应结合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5.3.5对电梯间保护电梯间及其前室、梯间入口等处为车库中人员停留时间较长的区域,应对电梯间或其它的入口进行负压保护。如将此处作为清洁空气的起始端,布置诱导风机时不要让气流射向此区域。

5.3.6与机械排烟系统的合用可以在双速排烟风机入口集中设置电动百叶排风口,平时常开,火灾时关闭。电动百叶排风口后采用电动调节阀与排烟风管连接。平时,双速排烟风机作为诱导通风系统的主排风机,低速运行,由诱导通风系统自动控制启闭状态。火灾时,双速排烟风机转入高速运行,电动百叶排风口关闭,排风口后面的电动调节阀打开,接通排烟管路,进行排烟。

参考文献

[1]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2]GB50098-98(2001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3]陆耀庆编.实用空调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4]孙一坚.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全国民用建筑技术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幕系统 水幕喷头布置 手动应急启动装置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一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昌乐县,总建筑面积39896m2,共分为剧场及综合楼两大部分,地下一层,地上四层,为多层建筑,左侧剧场总座位数1600座。在剧场内设有主舞台及侧舞台,因建筑专业主舞台开口处无法设置防火卷帘,仅设置防火幕,且高度超过4m。故在主舞台开口部位设置有防火分隔水幕系统。

二 水幕系统的组成及分类。

水幕系统(也称水幕灭火系统)是由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供水与配水管道、控制阀等装置组成的主要起阻火、隔离及冷却作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水幕系统的工作原理与雨淋喷水系统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水幕系统喷出的水为水帘状,而雨淋系统喷出的水为开花射流。由于水幕喷头将水喷洒成水帘状,所以说水幕系统不是直接用来灭火的,其作用是冷却简易防火分隔物(如防火卷帘、防火幕),提高其耐火性能,或者形成防火水帘阻止火焰穿过开口部位,防止火势蔓延。

水幕系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防护冷却水幕,即利用水的冷却作用配合防火卷帘等分隔物进行防火分隔。另一种是防火分隔水幕,即利用密集喷洒形成的水墙或水帘阻火挡烟,起防火分隔作用。

三 水幕系统相关设计参数的确定

1. 水幕系统的基本设计参数

设计参数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以下简称《自喷规范》)及《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年版)(以下简称《技术措施》)中均有提到,如下表分别所示。

《自喷规范》表5.0.10规定的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水幕类型 喷水点高度(m) 喷水强度 (L/s.m) 喷头工作压力(Mpa)

防火分隔水幕 ≤12 2 0.1

防护冷却水幕 ≤4 0.5 0.1

注:防护冷却水幕喷水点高度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但超过9m时喷水强度仍采用1.0L/s.m。

《技术措施》中表7.2.13-5规定的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水幕类型 喷水点高度(m) 喷 水 强 度(L/s.m) 喷头工作压力(Mpa) 持续喷水时间(h)

防火分隔水幕 ≤12 2 0.1 3

防护冷却水幕 ≤4 0.5

注:防护冷却水幕喷水点高度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但超过9m时喷水强度仍采用1.0L/s.m。

《自喷规范》与《技术措施》在设计喷水强度等方面参数一致。

2. 喷水时间的确定

《技术措施》表7.2.13-5明确说明水幕火灾延续时间均为3h。但《自喷规范》未明确说明,根据《自喷规范》5.0.1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部分设计人员据此统一按1h取。笔者当时经内部商讨,设计实际取喷水时间取3h。笔者认同“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火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应采用与保护的防火墙和分隔墙的耐火极限一致的等效替代原则”。设计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取火灾延续时间。

3. 喷头布置

在《自喷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手册》(以下简称《设计手册》)及《自动喷水及水喷雾灭火设施安装》(04S206)(以下简称《04S206》)均有提到喷头布置要求。《自喷规范》7.1.15规定“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设计手册》表6.3-27中规定K=80,P=0.10MPa时,喷头间距为1.40m。《04S206》第35页规定喷头间距S应经过计算确定,且图示中表示不小于2400。

综上,笔者认为喷头布置的前提是须满足喷水强度要求。笔者认为《04S206》规定喷头间距S不小于2400,不尽合理,《自喷规范》规定喷头间距不宜小于2400,主要为避免喷头动作后,使临近喷头的动作有延迟动作或者不动作的情况发生。对开式系统,笔者认为可以不受此距离限制要求。参考《设计手册》相关规定,本工程喷头实际布置如下:

4. 本工程舞台开口处高度为9m,长度共计16m。依据上表相关规定,本工程设计用水量为32L/s。采用开式洒水标准喷头(K=80),两排布置。

5. 水幕流量计算复核。

计算前提:开式标准洒水喷头(DN15,K=80),两排布置。

喷头流量计算公式:

式中:q -- 喷头处节点流量,L/min ;

P -- 喷头处水压(喷头工作压力)MPa;

K -- 喷头流量系数;

实际计算得q=32.1L/s,经复核,满足分隔水幕喷水强度要求。故实际本工程水幕系统设计流量取35 L/s。

四 水幕系统常见要点分析。

1. 注意水幕系统开口尺寸的大小,《自喷规范》4.2.10规定“防火分隔水幕不宜用于开口尺寸超过15m(宽)×18m(高)的开口(舞台口除外)”。

2. 水幕一般采用开式洒水喷头,且喷头的布置须满足规范规定的喷水强度的要求。

3. 水幕常规启动方式为附近火灾探测系统联动启动,给排水专业须提请电气专业注意。

4. 《04S206》要求水幕系统须设置除报警阀处以外的单独手动应急启动装置,设置位置为保护区以外的主要出入口明显又易于启动的位置。此种到底如何设置,各类规范手册均未给出具体做法参考。

5. 水幕宽度校核问题

《自喷规范》7.1.15对水幕宽度进行了规定,“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条文说明及各类技术手册中未给出水幕宽度的名词解释跟计算过程。

6. 防火卷帘加密喷头冷却保护问题。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修订版)有这样的规定:7.3.2 第3款“采用防火卷帘替代防火墙或防火门,当防火卷帘不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时,应在防火卷帘的两侧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间距应为2.00m,喷头与卷帘的距离应为0.5m;有条件时,也可设置水幕保护。”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7.3.2条条文说明解释如下:“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4条规定,作了在防火卷帘的两侧设置闭式自动喷水加密喷头保护的规定加密喷头可与室内其他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连接,水量可不计。”

根据以上分析:

1) 为保护防火卷帘防护冷却水幕系统持续喷水时间应按防火墙耐火极限来满足消防要求,即3h或4h。 而室内自动喷水系统的喷水延续时间为1h。因此,笔者认为防火卷帘的两侧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系统是不能与室内其他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连接。

2) 为了对防火卷帘形成水膜保护,应根据喷头不同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采用不同的喷头间距。而不能简单的规定喷头间距,否则就不能对防火卷帘形成有效的保护。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7.3.2条部分规定和条文说明与其他规范的相关说法有矛盾之处。

五 结语。

水幕系统在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当中较为少见,大部分设计人员此类经验较少。在项目设计之前设计人员应仔细查看规范相关规定,确定各设计参数,并与建筑及电气专业紧密配合,以便正确、经济、合理地设计此系统。

参考文献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2.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