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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在建施工建筑、装修施工工地的数目日益增多,这对建筑和装修施工的防火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9年,中央电视台的新台址的北配楼发生火灾,2010年上海的一栋教师公寓发生火灾,2012年,陕西省的一处建筑工地宿舍楼发生火灾。建筑工地火灾的频繁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规划,管理好建筑工地的火源、热源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2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2.1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晰
目前,我国的绝大多数建筑施工单位并没有订立清楚明确的消防责任安全合同,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的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往往比较淡薄,建筑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还不够明晰,并没有形成相应的消防组织结构,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也严重缺乏,我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大部分还处于瘫痪状态。
2.2没有按工程标准进行施工
一方面,一些建筑施工单位为了节省成本费用,会选择使用低价位的易燃或者可燃的材料,这就使得建筑材料的燃烧性标准往往达不到国家的标准,另一方面,有的装修工程并没有考虑到消防设施的使用,甚至违规减少了消防安全出口的数量、紧急情况下使用的疏散通道的数量和宽度,在建筑工地施工时,没有严格按照工程的标准进行施工,增加了建筑工程本身的安全隐患。
2.3施工过程用电、用火管控混乱
在用电管控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机械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在我国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已经普遍使用了各种易携带的电动工具以及其他机械化设备,这就使得建筑工地的用电量一般都比较大。此外,在进行建筑工地施工时,由于大多用电都是临时性的,临时性的用电往往使得建筑工地现场有许多的线路,线路的拉接并不符合规范,电线混乱拉接以及分布在建筑工地十分普遍,电线移动的频率非常高,使得电线的绝缘层破损非常严重。与此同时,在一些建筑工地,配电箱的安装往往很随意,有的将其直接安装在木板上,有的甚至用木箱来做配电箱。在用火管控方面,在寒冷的季节,建筑施工工人有的时候会直接使用明火来进行取暖。另外,在建筑工地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在一些易燃易爆的施工现场以及危险作业的过程中,这种行为极易已发火灾。
2.4 施工工地火灾负荷比较大
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时,会使用到大量的易燃和可燃材料,例如:木质板材、墙纸、油漆以及软包材料等等。在一些建筑施工过程中,有的还会用到用于焊割的氧气以及乙炔气瓶,这些施工设备往往具有较高的安全隐患。此外,一些施工的外墙往往还设有木质材料的可燃脚手架和易燃的防护网,这也增加了施工工地现场的火灾隐患。
2.5 建筑施工现场布局混乱
在一些建筑工地的现场,常常出现易燃可燃的材料以及杂物到处随意堆放,严重影响着施工工地现场的交通,影响着消防通道的顺畅,一旦遇到火灾,消防车很难接近着火点。在建筑工地的消防设备配备方面,大多数建筑工地现场并没有配备灭火设备。此外,对于那些正在进行施工的建筑,其并没有启用消防供水设备,遇到火灾,其火场的供水将十分紧缺,这也增加了火灾扑救的难度。
2.6 违规操作现象严重
通过分析近些年来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由于建筑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而引发火灾在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有些甚至还造成了相关操作人员的伤亡。据相关调查,由于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施工单位对于施工人员的上岗要求往往比较宽松,特别是对于建筑工地的电气焊作业,没有形成完善的内部审批制度,在进行建筑工地的电气焊作业时,施工往往比较随意,使得操作中往往火花四溅,极易引发火灾。
2.7 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
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检查发现:许多建筑工地的施工负责人并没有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严重缺乏施工安全管理意识。建筑施工单位也没有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加之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员流动性有比较高,消防安全的培训效果也很难保持。此外,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比较低,大多都不太了解消防安全知识,面对消防安全问题,大多数的施工工人持侥幸的心理,并没有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而且,大多数的建筑施工工人组织纪律性都比较差,对于建筑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往往是采取敷衍的态度。无论是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还是相关的建筑施工人员,对于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现在还都比较淡薄。
3 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对策
3.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施工单位应该严格落实公安部门的相关消防安全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对于建设方、施工方以及监管方的责任应该进行明确的划分,真正的做到“谁主管,谁负责”,防止漏管以及失控局面的出现。切实落实好相关负责人的具体防火责任,可以将负责人的防火责任与其经济利益相挂钩,并可将防火责任纳入到年终考核当中,建立起相应的奖惩制度,这样有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积极性,有助于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与此同时,在建筑工地平时的施工过程中,也应该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潜在消防隐患。施工单位还可以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预警方案,在建筑工地的禁止使用火源的地区应该设立起醒目的禁火标志,营造起浓厚的防火氛围。
3.2 提升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大部分来自于农村或者其他偏远地区,他们的文化水平的认知能力往往都比较低,消防安全的意识也往往比较淡薄,针对这种现实情况,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可以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消防安全培训,通过通俗易懂的教育培训,再辅之以实际火灾案例的讲解,以此来提高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3 配备齐全的灭火设施
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在建筑工地的重点防火部位配备好齐全的防火设备,例如: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以及消防沙袋等等,而且,应该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放置在明显的位置,以便于发生火灾时拿用,并应该在消防设施旁边做好“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提醒标志。如果临时用水不能够很好地满足消防用水,应该在其附近设立相应的消防水池,以便在发生火灾的时候能够提供充足的水量。
4 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建筑工地的数量在快速增长,加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的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相关的施工单位进一步加以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地施工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郑雯.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及思考[J].硅谷, 2009(8).
关键词:消防安全 建筑工地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4(b)-0150-01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大量增加,建筑工地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也日益凸显,由此引发的火灾起数和规模也不断上升。尤其是2009年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火灾、2010年中铁十九局在建铁路隧道工地火灾和上海胶州路公寓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2011年上半年,全国建筑工地发生火灾845起,死亡5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538.8万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45%,亡人数、伤人数分别上升4人、2人,直接财产损失下降19%。2011年全年施工工地共发生火灾1887起,同比去年上升6%。建筑工地火灾呈现多发势头。
1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1.1 使用、储存可燃物和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建筑工地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结构简易,大多数采用竹子、木材、油毡等可燃材料,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并且施工现场大量存放和使用油漆、木材、油毡、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一旦接触明火等火源,势必造成火灾迅速蔓延。
1.2 工人宿舍管理混乱,火灾隐患大
工人宿舍大多是搭建的简易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低,宿舍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多,而施工单位未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吸烟、乱扔烟头、宿舍内乱拉电线、用电炉子做饭、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和室内无人而长时间进行手机电池充电、电瓶车充电等行为,存在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1.3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较差
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1.4 消防安全意识谈薄
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部分施工负责人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1.5 消防设施不足
很多建筑工地都远离天然水源,基本上都未设计临时消防用水,在工地上除了配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在一些中、小型工地,甚至连消防器材都没有,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2 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2.1 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
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2 电焊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有的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比较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遇到灼热电焊熔渣极易引起火灾。
2.3 火种管理不严引发火灾
工地上吸烟的工人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2.4 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2.5 照明用电混乱引发火灾
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3 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3.1 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
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依法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各级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建设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对建筑工地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要安装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2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明确职责划分,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好责任制。
3.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
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3.4 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应设置在相对固定的安全区域,焊接作业时要派监护人,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动火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问题后方可撤离。
3.5 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施工单位要确定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3.6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
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特殊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培训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经常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关键词】在建工程 消防安全 对策
【中图分类号】P4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2-0414-01
现在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给建筑行业带来了勃勃生机,无论是大、中、小城市,还是乡镇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处处可见,一个个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展示着城市、乡村的美好蓝图,同时给消防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近年以来,全国接连发生了上海“11.5”建筑工地火灾、悦方商场建筑工地火灾和华远集团建筑工地火灾。建筑工地火灾多由工人违规焊接、乱丢烟头、施工材料防火性能差等原因造成。日常监督发现很多建筑工地虽然配有灭火设施,但由于缺乏水源等问题基本成了摆设。继“清剿火患”战役之后,丹江口市消防大队重点深入施工建筑工地,排查火灾隐患。下面就丹江口大队近期对施工工地实监督检查的结果谈几点心得。
一、当前建筑工地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是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如各种木料、油漆、油料、沥青、架板、各种装饰材料、复合管材、焊接用的氢气瓶、氧气瓶、乙炔以及生活取暖用的燃料等。这些物质的存在,使建筑工地具备了燃烧产生的一个必备条件--可燃物。
二是使火灾发生具备的另一个重要条件--引火源。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建筑工地做饭、冬季取暖、进行电气焊切割、防水烤沥青、明火焰大量存在,加之图方便,临时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在建筑工地司空见惯,由此产生的线路短路、超负荷现象一旦遇到合适环境就会形成火灾。
三是建筑工地人员混杂,流动性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建筑工地的人员来自农村,年龄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缺乏消防知识,安全意识差,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单一,顾此失彼现象严重,这都是导致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
四是许多建筑工地由于场地限制,人员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无明显分隔,甚至一些工地存在“三合一”现象,加之管理跟不上,人员素质跟不上,从员工到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最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这就给火灾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二、在建工程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电焊违章操作。在在建工程,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在建工程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3、火种管理不严。工地上吸烟的同志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这些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5、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三、做好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要解决这些问题,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必须加强管理,平时要多下功夫,做好日常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才能尽可能的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
1、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3、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7、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关键词:在建 火灾 识别 对策
1.引言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一幢28层高正在翻新维修的高层居民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火灾系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起火建筑虽不是在建建筑,但当时由于正在进行外墙节能改造,整个建筑完全被脚手架包围,实际等同于在建建筑。而近几年来,国内在建工地建筑火灾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笔者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识别及整治对策的思考。
2.火灾隐患识别
2.1对在建火灾案例进行分析(案例分析法)
本文列举了近年来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些典型的在建建筑火灾的案例。
2004年6月9日,北京市京民大厦施工人员在大厦西配楼游泳馆内焊接二层平台的不锈钢扶手时,焊花引燃一层地面上的聚氨酯防水涂料,起火并蔓延成灾,火灾共造成12人死亡,9人重伤,4人轻伤,22人轻微伤,直接财产损失81.9万元;2005年1月17日15:00许,南京市最繁华地区新街口中山路一高层建筑工地因焊工作业时电焊火花落在下面电梯的油布上点燃易燃油布成灾;2005年6月7日1:53许,上海市江浦路、茭白园路路口,一幢在建高层建筑因电焊火花引燃尼龙护网发生火灾;2005年11月13日2:40许,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正在施工的财富大厦13层发生火灾,该大厦12、13两层被烧毁,据调查,12日晚24:00左右,有工人电焊作业; 2008年10月9日15时59分,位于哈尔滨市经纬街与田地街交叉口处的在建工程“经纬360”高层商服住宅楼双子座A座和4层裙房发生火灾。经查,造成本次火灾的原因是电焊操作不当,引燃该建筑外墙部位聚氨脂硬发泡保温层,蔓延成灾。
通过查阅了大量在建工地火灾案例资料,发现电焊作业引起火灾的占90%左右。
2.2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调研(专家调研法)
经组织市级以上的公安、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专家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调研,总结分析当前在建工地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一)建筑工地火灾负荷大。因工程需要,部分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部分建筑外墙采用易燃保温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多数工地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有的甚至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严重后果。
(二)建筑工地防火分隔不到位。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增加了火灾负荷,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三)消防安全意识谈薄。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在进行在建工地现场检查时,大部分施工负责人认为消防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事,与己无关,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同时,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低,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没有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四)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建筑工地一般都为临时用电,但是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私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甚至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施工期间,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普遍。施工单位氧气、乙炔使用频繁,部分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保护措施缺乏,存有不清理现场的可燃物或边使用边施工现象。
3.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整治对策
(一)通过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整治
施工现场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施工工地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建筑材料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要保障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除堵塞现象;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不能存在使用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自制配电箱和乱拉、乱设临时用电线路;检查简易建筑等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火灾隐患;在建工地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器材等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不能存在伪劣消防产品和不符合安全规范设置要求现象。
(二)通过改变环境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整治
在建筑行业, 改善作业环境对安全的促进作用应得到足够重视。主要的表现有两个: 一是应注重环境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在消防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应有总平面布置图, 使施工现场道路通畅, 材料堆放井然有序, 合理配置水电资源, 不仅可以提高作业效率, 而且可以大大降低安全风险。二是应重视文明施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改善作业环境,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 作业现场不良的微气候、噪声、振动、照明、粉尘等条件,会导致作业者疲劳、烦恼, 引起意识水平下降、反应能力降低而增加事故发生率,还会影响作业者正确感知信息的能力, 酿成错误判断而导致事故。
(三)通过改变人的安全行为进行整治
要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常开展灭火演练,要针对本工地项目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确保职工掌握消防知识程度满足“三懂三会”要求,增强此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要针对电焊工等重点群体开展严格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焊接作业时要派至少一人监护,焊接作业确定焊接的可行性,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四)通过改变管理上的缺陷进行整治
在建工程应按照规定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等手续,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情况,确定各部门、岗位的消防责任人;施工现场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和消防措施;要根据建筑施工中安装、装修各阶段的特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人员、材料等消防安全措施情况,要在工地加以落实;还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
[2]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
关键词: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
1.建筑施工现场总体布局不合理。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工地周围随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虽然作业分区,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业分区不明确。经调查,一部分施工工地没有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与动火作业区(电气焊割区)的划分,还有一部分施工工地虽然进行了区域划分,但未进行有效分隔,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阻止火灾蔓延。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可燃废弃物没有进行统一处理。据调查,很多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没有专职人员进行及时清理,也没有设置集中场地临时存放,更有甚者会对这些废物进行焚烧处理,这些都是极其危险的火灾隐患。
3.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据调查,少数建筑工程单位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部门审批,但施工单位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大量选用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4.由于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一些搭建的工棚,如办公室、库房、厨房、人员宿舍等连成一片。这些建筑,一般为钢结构,建筑耐火等级较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每间宿舍内入住的人员很多,这些人员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而且消防安全意见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的不良局面。
5.几乎每个施工工地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管理形势不容乐观。首先,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重。许多临时线路价低质劣,电气线路不穿管敷设,线路负荷小,有的甚至将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极易引发火灾;其次,施工、住宿人员在工地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但缺乏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措施;再次,由于施工现场外来人员、施工人员较多,可燃、易燃物多,流动吸烟得不到有效控制,缺乏对烟头等火源的有效管理,极易造成火灾。
6.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据调查,在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没有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员为了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二 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有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总承包方应加强对分包方的监管力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
2.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要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4米。
3.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一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四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4.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另外对以下重点场所更要加强管理:(1)电气焊割场所。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2)用电场所。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3)民工宿舍。民工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其次要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派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最后要在工人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