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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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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

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第1篇

一、哲学基本问题争论的回顾与反思

从“全球化”和“当代世界的哲学”或“世界性的一般哲学”的理论视域出发,完成对“何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追思,首先涉及到对“何为哲学问题”的追问,而对“何为哲学问题”的追问,又必然导致对“何为哲学”的追问。然而,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对于“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却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不管原因何在,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它都是以本原、本体性的思维方式对宇宙人生的终极价值和终极意义的追问和思考。因此,就其本原意义而言,哲学代表的是一种人所特有的对自身生存根基和生命意义的永不停息的反思和探究活动,通过这种反思和探索,不断提升人的自我意识和生存自觉,是哲学的根本使命[2](P5-7)。那么,何为哲学问题?或者说,什么样的问题才是哲学问题?这是我们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

从目前的讨论来看,主要有两种大体相近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哲学问题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哲学研究的对象和主题,二是指哲学家用于哲学研究的方式和范式问题。如果说前者是哲学研究必须面对的社会实践问题、生存和发展问题及其价值和意义问题的话,那么,后者则是哲学自身发展的问题[3](P4-9)。一种观点认为,凡是被哲学家以哲学的方式来讨论的问题才能叫哲学问题,或者某些能够被提升到哲学层面加以探讨的问题才叫哲学问题。所谓哲学层面的问题,即以极致性、超越性的方式关注的关于人的终极问题:人的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问题,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终极关怀、终极价值问题。如果说极致性与超越性是哲学思维最根本的特性,那么,这种极致性与超越性则无疑是对生活世界中的现实问题的超越。既然哲学问题是对生活世界中的现实问题的超越,就不能离开现实生活世界中的现实问题关注和思考;既然哲学问题的提出是在极致性和超越性的意义上提出和展开的,就不能忽视哲学问题的普遍性和根本性;既然哲学问题表达着人的内在心灵世界与外部世界的积极互动,就不能忽视哲学问题的体验性和时代性;既然哲学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对终极价值和意义的追求,那么就不能忽视它的多样性和特殊性[4](P40-44)。

那么,何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众所周知,“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提出的一个具有重大方法论意义的哲学命题和分析工具。他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根源于蒙昧时代愚昧无知的观念”,“在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也起过巨大的作用”,“这个问题,只是在欧洲人从基督教中世纪的长冬眠中觉醒以后,才被清楚地提了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5](P223-224)那么,对此究竟应当作何理解?换句话说,从纷繁复杂、千头万绪的哲学问题中只找出其中的一个问题并把它说成是“基本问题”,这样做的根据充分吗?这个提法的出现是否具有某种偶然性?对此,学术界自有不同的看法,而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相互联系的问题的理解上。

第一,何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此而言,主要有三种大同小异的理解和解释:一种观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那种规定着哲学的研究范围和主题,决定着哲学作为人类精神的最高形式,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具有根本意义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客观地存在于哲学史发展的全过程,客观地表现在哲学其它问题的方方面面、与哲学永恒并存的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贯穿于哲学过程的始终,标志着哲学理论的特殊性,表现着哲学这种意识和理论特有的认识方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每个哲学学说的前提和基础,而是每一哲学学说、每一哲学问题所涉及到的基本关系,是其它哲学问题的最终的指向。哲学基本问题就是“基本的哲学问题”:当我们试图解决在人类的求知活动或评价活动中出现的、对一定的知识体系或价值观念体系得以成立的基本信念前提能否成立及如何成立进行追问而提出有待解决的矛盾、疑难的时候,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即用来解决该矛盾、疑难的解释原则自身能否成立及如何成立的问题。

第二,既然哲学是个体的,哲学问题是特殊的和多样的,那么,究竟有没有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哲学基本问题?换句话说,“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哲学的基本问题?恩格斯所说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究竟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所谓“全部哲学”,究竟是指欧洲近代哲学,还是指整个欧洲哲学,抑或是指整个的人类哲学。对此,学术界亦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依然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划分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一种观点认为,恩格斯所说的“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指欧洲近代哲学,至多是指欧州哲学的基本问题,至少它不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与此相近的一种观点认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不仅不能囊括整个哲学史,也很难说是哲学史的主要内容。一种观点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否构成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关键要弄清楚“意识”在哲学中所处的“本体论”地位。首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否构成“哲学的基本问题”,取决于该哲学对“意识”的“本体论”地位是否有承诺。只要一种哲学对“意识”的“本体论”地位有承诺,就一定无法回避“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反之,如果一种哲学并不承认“意识”的“本体论”的存在,那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不是该“哲学的基本问题”。其次,即便对于“意识”有“本体论”承诺的哲学来说,由于对“意识”的“本体论”承诺不同,“哲学基本问题”不仅在不同的哲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且具有不同的性质。如对于唯心主义哲学和二元论哲学来说,哲学基本问题就是作为实体的高贵精神与作为表象的粗俗之物质之间的关系问题[6](P55-59)。也有观点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应当包括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亦有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理性和信仰的关系问题。另外,还有观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应该是人对世界的关系问题,人对世界的态度问题,也就是“在世结构”问题。所谓“在世结构”问题,也就是人与世界的关系,即天人关系问题[7](P37)。

第三,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论域,即适应范围问题。就此而言,大体有四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思想只反映了哲学上的“知识论”模式,是哲学的一种特殊的类型——知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所谓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于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的,有一种哲学类型,就有一个基本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恩格斯提出哲学基本问题的角度并不是某种具体的类型,而是“全部哲学”。我们在寻求和确定“哲学基本问题”时,必须保持“全部哲学”的视野,而不应当局限于个别类型。既然哲学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同类型,那就应当进一步分析“类型”与“全部哲学”的关系,思考哪一种“类型”的哲学及其“基本问题”更能体现哲学的本真精神,由此进一步确定哪一种“类型”的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更普遍、更一般也更深刻的意义,从而可能上升为一般“哲学”的“基本问题”。有论者还指出,恩格斯讲哲学基本问题是从西方哲学史中总结出来的,是否也适应于中国哲学史呢?这个问题需要深入地考察。中国古代哲学所用的概念范畴与西方不同,没有人像黑格尔一样采用“思维与存在”这个表达方式,但中国古代哲学确实也有自己的基本问题或最高问题[8](P37)。一种观点认为,思维对存在、主体对客体的关系问题,就其充分明确的形式而言,只是西方近代哲学的问题。如果硬用唯心论与唯物论来套中国传统哲学和希腊哲学以及西方当代哲学的一切思想流派,也是显然不合适的[9](P37)。

第四,关于思维和存在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意义域”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分析在以往曾被认为是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最基本也最主要的任务和方法。这种看法和做法给我们的哲学研究工作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和危害。今天,在从这些经历中总结经验教训时,有必要从“意义域”的角度去认识它,以免简单地抛弃它。哲学基本问题分析只应当应用于对涉及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哲学观点的分析,超出此范围它就失去了原本的科学意义[10](P3-7)。也有观点认为,我们过去一讲到这个问题,毫无疑问地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似乎这是哲学的天经地义。于是我们就得从中国哲学中去莫须有地挖掘“思维”与“存在”是怎样对立,对立以后又怎样统一的那种关系。其实这只是一种误解。我们从哲学发展的全部历史来看,哲学研究的问题很多,哲学的对象在不断变化,哲学主题也在不断转移。我们只能说,哲学思考的问题总是与人、人的生存状态、人的本性追求、人的生活意义等等相关联,至于它以什么为主题,并没有先验性的规定,而是要由人的具体生存条件和历史发展状态决定的。这是属于哲学这种理论特有的性质,在这点上,哲学与其他所有学科都不同。我们研究中国哲学就应该从中国的具体历史情况和特有的文化形态出发,按照中国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中国的哲学传统,这样才能真正把握中国哲学的精神,理解中国哲学理论的特有价值。

正是基于上面的简单回顾,我们的看法或结论是:(1)哲学基本问题以现实中的哲学问题为基础,其所遭遇的问题不同、论域不同,其基本问题不同。(2)在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定阶段所面临的实践问题不同、哲学问题不同,解决的方式不同,其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同。(3)同一历史阶段上的哲学“类型”不同,范式不同,其基本问题不同。(4)一种哲学“类型”或“范式”已经形成,其中所蕴涵的哲学基本问题则具有基本的精神定向作用和相对的稳定性。(5)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每个哲学学说的前提和基础,而是每一哲学学说、每一哲学问题所涉及到的基本关系,是其它哲学问题最终的指向。尽管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哲学家必须先在地回答的问题,而是哲学史家事后概括与总结出来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一种偶然的巧合。换句话说,哲学基本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每一哲学学说、每一哲学问题所涉及到的基本关系和最终的指向,就是因为任何哲学都是对自己时代问题的回应,其所面对问题的共同性正构成了一些哲学问题的基本性。而这也正是哲学基本问题之所以存在的内在根据。(6)“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但不是所有哲学或“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7)尽管人们对恩格斯关于“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著名论断有各种各样的质疑和理解,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就是,大家都并不否认“哲学基本问题”的存在及其方法论意义。那么,究竟什么是具有普遍性或普遍适用性的“哲学的基本问题”呢?这恰恰也正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和重点研究的问题。

二、哲学基本问题的当代诠释

从“全球化”和“当代世界的哲学”或“世界性的一般哲学”的理论视域来看,我们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首先是因为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人的生命活动或生命存在为基点,以其对人自身存在的意义的无限追寻为旨归,不仅集中体现了人之为人的生命本性,而且集中反映了哲学之为哲学的反思特性和生命精神。其次,就是因为它不仅涉及到人的存在及其意义问题,而且涉及到事实与价值、科学与人文、现象性生活与超越性理想的关系问题。其三,就是因为它从根本上实现了对单纯的“本体论哲学”和单纯的“意识哲学”的理性超越,不仅充分体现了人与世界的多重关系,而且充分彰显了哲学作为哲学的价值和功能,因而也是每一哲学都必须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最为基本的哲学问题。

哲学的核心问题是人,所以,哲学又被称为“人学”。哲学关于人的研究以人的存在的终极价值和终极意义的无限追寻为旨归,所以又被称为“意义”之学、“境界”之学或“智慧”之学。哲学研究的人是作为主体的人。主体是人,但人并不都是主体。人作为主体以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为前提。正是由于人的“自我意识”的存在和觉醒,从而使人不仅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而且能够将自己与周围世界的事物区别来,并与自己周围世界的事物形成一种现实的存在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实践关系、交往关系,等等。人与世界的这种关系表明,人不仅内在于这个世界,而且参与了这个世界的大化流行。也正是在这种“参与”中人不仅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而且使人成为了作为主体的人或真正意义上的人[11](P44-48)。但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才是作为主体的人或真正意义上的人?如何才能使人成为作为主体的人或真正意义上的人?可以说,这既是哲学作为哲学的神圣使命,也是哲学作为哲学的主要功能。

从形而上学的层面看,作为主体的人,既与本然的存在相对,但同时又是存在的特定形态,作为特定的存在形态,人本身属于这个世界。与人内在于这个世界相应,人的创造活动亦参与了这个世界的演化过程。而人对存在的把握则既涉及事物的内在规定,也关联着事物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是什么”指向事实层面的规定,“意味着什么”则以价值关系及属性为内容。存在的以上二重追问,在本体论上以事实与价值的交融为根据。“是什么”的追问要求在事实层面敞开“存在”,“意味着什么”的提问方式则从人与存在的关系上,将价值确认为存在的题中之义,正是二者的统一,赋予存在以具体而真实的品格[11](P44-48)。与“是什么”和“意味着什么”相关联,对存在的追问,同时又涉及到人的“应然”状态和人与世界关系的“应然”状态。历史地看,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建构,即主体、语言和存在关系问题的形成,以其对“存在”的追问为起点。而对“存在”的追问以现存秩序“合理性”为基础,不仅涉及到“是什么”和“意味着什么”,而且涉及到“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如果说对“是什么”的追问,旨在“解释世界”,那么,对“应该是什么”的追问则旨在“改造世界”;而无论是“解释世界”还是“改造世界”,其实都是以人的“应然”存在为标准和尺度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存在”作为人之“在”的根据和意义,即人的存在的“应然”状态,从一开始便获得了哲学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和意义,于是,对作为本原、本体、意义和境界的存在之存在的无限追思,不仅构成了哲学形而上学的核心内容,而且构成了一个具有内在和超越性质的“意义世界”或“境界”。

如果说对终极存在的无限追问根源于人所特有的超越本性的话,那么从其对“人性”和人的存在的“应然”状态的理解出发,完成对终极存在或存在之存在的无限追问,则不仅将人的思维引向了形而上学的领域,而且将人的思维引向了本体论的领域。因此,这里不仅涉及到对“人性”的理解问题,而且涉及到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以及作为存在之根据的存在之存在的理解问题;不仅涉及到作为主体的人对终极存在的体认问题,而且涉及到作为主体的人对这种终极存在的语言表达问题。但问题是,语言能否完全表达人对终极存在的体认和感悟?通过语言能否完全把握人对终极存在的体认和感悟?这不仅涉及到人对终极存在的理解问题,而且也涉及到语言的本质、功能和界限的理解问题,并由此形成不同的本体论和语言观、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言说方式、不同的范式和形态。从一般意义上说,语言既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也是人之所以具有超越性追求的内在根据。通过语言的发明,人不仅把自己与自己以外的事物区别开来,而且建构了一个人化的世界;通过语言的指称,人不仅认识了自己面前的现象世界,而且在现象世界之上建构了一个只属于人的本体世界或意义世界;通过语言的秩序建构,人不仅给思想以秩序,而且给世界以秩序;通过语言的演绎,人不仅建构起了一个属于人的观念世界,而且成就了人成其为人的超越本性;通过语言的表达,人不仅把自己的思想和观念物化为可以被感知的语言和文字,而且使其所承载的意义得以传承和流播。

因此,从形而上学的层面来,语言既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也是人的存在方式。“说”与“在”的内在统一,不仅赋予语言以哲学的中心的地位,而且赋予了语言以本体论的性质。语言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意义的表达方式,则不仅是联系主体与存在的桥梁和纽带,而且本身就是哲学形而上学之所以可能的充分必要条件。不仅人的思想和存在注定要受到语言的“纠缠”,而且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形而上学也要受到语言的纠缠。而哲学形而上学之所以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语言的纠缠,就是因为哲学形而上学所追求的“本体”和“意义”必须通过语言的表达和诠释得以澄明;就是因为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哲学形而上学的性质、范围,及其科学性与价值性的关系问题,而且直接涉及到“可说”和“不可说”的“名言之域”和“非名言之域”及其关系这一哲学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就语言与存在的关系而言,语言既是把握存在的方式,又展现为改变世界的力量;“说”与“在”、解释世界与变革世界本质上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以敞开与变革世界为指向,语言与人的联系呈现于多重方面。作为人把握世界及“在”的方式,语言既以人自身的存在为根据,又内在于人的存在过程。以独语、对话为形式,语言不仅在“个体之维”影响着自我的存在过程及精神世界的形成,而且在“类”的层面上构成了主体间交往和共在、实践过程及生活世界的建构所以可能的前提[11](P44-48)。正因为如此,所以语言作为联系主体和存在的桥梁和纽带所蕴含的“语言问题”或“语言哲学”问题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哲学问题,最早便进入了哲学的论域,不仅成为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而且甚至获得了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和地位。而语言之所以能够最早进入了哲学的论域,成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并获得了作为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和地位,就是因为:它既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又是人的存在方式;既是广义的存在形态,又是把握存在的形式。正是语言的这种双重品格,使语言从一开始便与人和存在形成了本源性的联系。而无论是古希腊哲学家关于“逻各斯”的讨论,还是先秦哲学关于“道”的言说,其实都是在以不同的方式论说着一个最基本的哲学问题或哲学的基本问题:主体、语言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包括语言能否把握存在?对世界的描述与规范是否彼此分离?语言与人自身之“在”是否相关?其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具体展开,上述问题的哲学追思,既涉及认识论、逻辑学、语言学、语用学、语义学、符号学、解释学,也指向了实践论、价值论、本体论、形而上学的领域。

尽管不同的哲学家在对主体、语言和存在及其关系问题的理解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都不能或者无法回避对主体、语言和存在及其关系问题的运用和思考。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既是哲学形而上学之所以可能的内在根据,也是贯穿哲学形而上学始终的本质性的内在问题。而无论是对存在作何解释,通过什么方法进入其所指示的境界:价值世界或意义世界,都必然涉及到语言的表达和理解问题;而无论是表达或理解则不仅与语言有关,而且与对作为主体的人的本性或本质的理解有关。正是从作为主体的人的本性或本质出发,通过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内在根据和终极意义的形上追思和语言表达,从而构建出了一个既内在于日常生活世界,又超越于日常生活世界的境界:价值世界或意义世界,从而不仅赋予哲学以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而且赋予哲学形而上学以引导作为主体的人有意义的生活,使人成其为人所特有的价值和功能,而这恰恰也正是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哲学的内在性的本质问题或基本问题的内在根据和深层原因。

而依据哲学家对这一问题的或隐或显的回答,我们进而可以将哲学的基本问题归结为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并具体体现为两个主要的或基本的方面:其一是以三者之间的“同一性”为价值取向、致思趋向、理论和方法的方面;其一是以三者之间的“非同一性”为的价值取向、致思趋向、理论和方法的方面。如果说“同一性”者,是从作为主体的人所特有的本质属性,即“理性”和人类语言(包括名称、概念)所具有的天然的指称功能出发,主张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的“同一性”,而趋向于作为主体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趋向于日常生活世界的秩序建构,趋向于科学,并具有本质主义或逻辑中心主义性质的话,那么,“非同一性”者,则是从作为主体的人所特有的本质属性,即“德性”,以及作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体或终极价值的非实体性出发,认为在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并不具有“同一性”,即在承认语言的指称功能的同时,又对语言的这种指称功能做了形而下的限定。后者在肯定作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体和终极价值的存在及其意义的同时,又强调了作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体和终极价值的非实体性,而更趋向于作为主体的人的生命价值的完美和日常生活价值、意义的提升,更趋向于人文、趋向于价值世界和意义世界的建构,并具有非本质主义和非逻辑中心主义的性质。所以,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的对立又统一,既是哲学作为哲学的内在根据和哲学之所以区别于科学和宗教及其其它人文社会科学的显著特征,也是我们划分不同的哲学派别、范式和形态的基本依据。

三、哲学基本问题的基本形态

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基本问题,以其对存在或存在之存在的理解和语言表达为滥觞,既涉及到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本质和意义、语言的本质和界限的理解问题,又涉及到人的现象性生活与超越性理想的关系问题;既涉及到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本质和意义、语言的本质和界限的理解问题,又涉及到人的现象性生活与超越性理想的关系问题。以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是否具有“同一性”为核心,哲学基本问题具体呈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范式和形态:其一是以“存在论悖论”为表征的西方形态;其一是以“言道悖论”为表征的中国形态。而其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基本方面和两种主要形态,则不仅充分彰显了哲学基本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而且也向我们充分展示了哲学基本问题及其思想内涵的本原性和全面丰富性,是我们理解和把握哲学之为哲学和中西方哲学之所以为中西方哲学的一把钥匙。

限于篇幅,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基本形态问题,我将另文阐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高清海:中华民族的未来发展需要有自己的哲学理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

[3]衣俊卿:哲学问题与问题哲学[J].中国社会科学,2006(5).

[4]欧阳康:哲学问题的实质与当前哲学研究的问题链[J].中国社会科学,2006(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殷筱:从意识的本体论地位看哲学基本问题的问题[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7]张世英:新哲学讲演录[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8]张岱年:张岱年文集中国哲学史方法论发凡[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

[9]张世英:新哲学讲演录[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0]李凯林:论哲学基本问题分析的意义与意义域[J].哲学研究,2005(7).

[11]杨国荣:儒家的形上之思[J].浙江学刊,2004(4).

责任编辑:陈剑

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知何理解和解释哲学的基本学问题,关系到对哲学的研究对象、理论性质和社会功能等全部问题的理解和解释,而哲学思维方式的不同,其所对相关哲学问题的提问方式、理解方式、评价方式就不同。马克思正是创立了新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开创了人类哲学思维把握存在的断时代、新境界,实现了对以往哲学的超越。

一、哲学三大思维方式

    从古希腊到整个中世纪的西方哲学,可以称为本体论哲学;马克思之前的整个近代哲学,可以称为认识论哲学。但是,从哲学方法论,亦即从哲学思维方式说,马克思之前的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变化,则体现为以亚里士多德哲学为代表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到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思辨思维方式的转变。而哲学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正是在于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所谓“实践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人的内在矛盾以及由此构成的人与世界之间的矛盾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的。正因为“实践思维方式”是一种具有革命意义的解释原则,从实质上说,就是确立了 科学 的实践观点,找到了实践这一解决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现实基础,用以实践为基础说明世界的思维方式代替单纯从存在或思维出发说明世界的思维方式。因而才构成了哲学史上的哲学的革命。

    二、哲学三大思维方式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读

    关于哲学的全部和基本问题,恩格斯的论断非常明确:“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从哲学的 发展 史来看,“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对“精神和物质”关系的再抽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两者具有密不可分的 历史 联系。恩格斯说,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思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在远古时代就以“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而萌发了。对于认识问题,古代哲学即本体论哲学把认识直接指向外界对象—客体,仅从客体提出向题,他们根本没意识到认识过程中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的矛盾,本能地把二者的直接统一作为认识的前提,认为凡在思维中的无不是现实中的。他们把一切存在都归结、还原为本体,甚至抛开“思维”直接面对“存在”,确信意识就是意识到的存在,并对自己思想、意识的可靠性毫不怀疑。在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则表现为“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 自然 界?”“世界是神造的还是从来就有的?”必须说明的是,这种形而上学的提问方式和思维方式必然面临以下的困境:第一,它需要面对一个无限的过去,需要寻其本原性的存在,就会出现困难:用有限思考无限。第二,它所走的路径说明他们说的存在具有合理性,按其问题本质和人的实际证明能力,都需要科学和实践的长期发展才能证明。而我们当时的哲学界自认为是智者,可以通过理性思维去把握这个绝对。这就必然面临直观猜测的局限,很难找到根据。第三,他们这种提问的方式注定了哲学家为自己设定了一个自己永远无法解决的问题。

    而在近代哲学中,恩格斯不仅“十分清楚”地提出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且使之获得了“完全的意义”。这种“完全的意义”是与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相对应的。也就是说,近代哲学所实现的哲学基本问题的“完全意义”,主要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实现的。具体而言,整个近代哲学的根本问题是“思想的客观性问题”,也就是人的思想是否具有客观内容的问题,即人的思维何以把握客观存在?它的必然性、普遍性、客观有效性问题,这可以归纳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

    围绕思维与存在如何达到同一,唯理论试图论证只有通过理性从天赋的观念原则或从真理出发,按照一定的演绎规则进行演绎推理,才能得到真理性知识。这预示着“精神实体”的膨胀,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埋下伏笔。经验论者则试图论证只有感性从感觉经验出发,按照一定的归纳规则进行归纳推理,才能获得真理性知识。康德在唯理论和经验论陷人僵局的时候,在休漠的彻底经验论和怀疑论的启发下,重新寻求思维与存在统一的途径。康德首先考查了人的认识能力,提出了“自在之物”与“现象”之说。他把人的认识圈定在现象界,想求得主观范围内的同一,但把真正的客体或客观存在“自在之物”却排除在这个同一之外,将其宣称为认识所永远达不到的彼岸。实际上,康德仍是割裂了真正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陷人不可知的泥潭。黑格尔则以思辨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从思维的矛盾运动中去论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力图在辩证法的“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的统一中去解决“思维与存在的问题”。他把自己的哲学建立在“绝对精神”基础之上,以此为出发点,将其作为纯存在的“存在”概念,在内部矛盾的推动下,经过自我否定的辩证运动,把自己外化为自然、人类社会和自我意识,最终绝对精神通过自我意识达到自我认识而回复自身。在黑格尔哲学中,绝对精神就是作为所谓客观的思维或理性的绝对的精神实体。可见,黑格尔的体系就是从思维出发,由思维派生出存在—而存在又必须符合思维,通过精神实体的自我辩证运动,从而实现思维与存在的同一。这里,黑格尔是以思维和存在的自在同一性或“逻辑先在性”的本体论承诺为前提去论证思想的客观性,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要证明的东西已经默默地包含在前提里面了”。舒由此,黑格尔打通了现象与本质(物自体)之间的联系。事物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就是本质,因为现象没有也不可能有康德所认为的鸿沟。这就是用思辨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打通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哲学基本问题在近代哲学中的困境,黑格尔以思辨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使其得到了合理地解决。

    当然,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解决 哲学 基本问题,即思想的客观性问题所存在的问题,问题不在于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关系上的辩证思考,而在于怎么样的辩证思考。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当我们将其看成一个实践与理论的外在问题时,是没法说明思想的客观性。按照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思考思想的客观性问题,新哲学在重大问题上,就不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了,而是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实践的思维逻辑去思考相关哲学问题的问题了。这何以成为马克思的重大哲学问题?因为他首先解决了思维方式的创新,这是其一;第二,只有解决了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的创新,才能够在关于 自然 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与理论中实现突破飞跃,从而去引出新的唯物主义即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结论来。具体说,在马克思的新哲学看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不是先前哲学那种设定的关系,而是以一种要从实践去理解和解决的问题。人的思维所反映的存在,就是实践的存在,是一种动态过程的存在,以这种存在对应人的思维,也就是在人如何学会改变人、自然界、人类社会等过程中 历史 的 发展 的思维。因而所谓思想的客观性问题,即真理的问题,从其生成看,不是自在世界中存在的问题,而是人类世界中相对于自然、社会、人所有机组合的人类外部世界和人类内部世界,二者的统一的问题。因而没有人的实践把握外部世界的本然,按照本然改造世界,就没有真的问题的生成。从发展来看,真理的客观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真理是随着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增强而不断发展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思想的客观性即真理的问题,不是指称物自体的本质和 规律 ,而是指称我们对对象性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作为这个正确反映的思想,它无疑具有主观性,可是这种主观性应该理解为客观性的主观性,它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反映对象性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哲学揭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确立的,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才有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同时又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才使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达到统一。思维与存在的矛盾是人类实践活动中的根本矛盾,这一矛盾也只有通过人类实践活动才能解决。

    三、马克思新哲学的“实践”超越

    在马克思之前,一些哲学家还是意识到了实践的,但他们都不了解实践的真正意义。黑格尔作为集大成的思想家,以他特有的方式,意识到了实践问题。他说:“理性出现在世界上,具有绝对信心去建立主观性和客观世界的统一。这里的理性,不仅指理念的理论活动,而且指理念的实践活动,后者由于具备普遍性和现实性双重品格,故能调解思维与存在的对立。但黑格尔所理解的实践,只是理念的创造活动,是理念发展中的一个环节。他并不理解实践的客观意义,以及作为哲学的现实开端和归宿的概念的意义。当然,费尔巴哈也反对黑格尔抽象的思辨,推崇感性直观,反映在哲学基本问题中也就是强调思维要通过“直观”的方式认识存在,但“在对感性世界的直观中,他不可避免的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这些东西扰乱了他所假定的感性世界的一切部分的和谐,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

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恩格斯;古典哲学;辩证法:唯物主义思想中图分类号:BO-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1-0002-02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终结》)是最能体现恩格斯的哲学观点的著作之~,书中恩格斯理清了与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费尔巴哈之间的思想关联,使我们深刻地理解了的理论体系是建立在这些先驱者的理论基石之上的,有着十分深厚的学理根基。反之,也使得我们从中更加理解是如何通过对他们的思想成果的进行扬弃和发展后而深刻地解答了自己时代的重要哲学课题,成为人类思想史上又一笔宝贵的理论资源。

一、恩格斯对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思想的批判

在《终结)一书中,恩格斯对辩证法思想的讨论是从回顾德国1848年的革命开始的。他指出这场政治革命的前奏是德国的哲学革命,没有这种思想上的重大变化就不会产生以后的政治变动。但是恩格斯紧接着提到了法国大革命,并将其与德国革命进行了比较,特别是反映在哲学思想上的差异。他认为在哲学上法国人要远远比德国人表现的激进,他们为了自己所相信的思想和主张敢于同法国当权者做激烈的斗争,豪不畏惧各种危险,而德国人在哲学上却表现的很保守,在行动也并不积极,但是这对于德国哲学来说却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因为革命的因素深藏在晦涩的言辞之下,而这种对革命有所论证的观点为事实证明对1848年的德国革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恩格斯的《终结》就是从分析在德国出于主流地位的黑格尔哲学内在的革命因素入手的。恩格斯认为能够最好地体现这种革命因素的思想就是黑格尔提出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这样一个哲学命题。对这个命题的理解可以是仁者见仁,知者见者的。对于德国当极者而言,这是关于自己合理存在的最好证明,而德国的自由派也是因为如此看待而表达了对这一哲学命题的愤怒,但是,在恩格斯看来,黑格尔德这一命题中却包含着正好与此相反的具有革命性的思想因素,而这一点也曾经被德国诗人所指出。在这个哲学命题中,黑格尔用合乎不合乎理性来衡量现实事物的存在价值,从“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似乎正是证明了当时德国政权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后半句又恰恰限制了前者,隐含与前半句可能截然不同的结论。恩格斯指出,正是在这里体现了黑格尔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黑格尔哲学的辩证法的思想成分,不论现实怎样,用理性来衡量和决定一切现实事物存在的必要性、正当性,这就必然要受到现实事物所处的特殊环境的制约,在黑格尔看来事物都是出于变动不居的发展过程的,没有任何事物在限制自身的各种条件已经发生变化时毫不为其所动,那么此时被理性证明是合理的事物就不可能在另一时间也被理性如此证明,反而有可能向着先前相反的方向发展,所以一切事物存在的合理性都不是永恒的,而是随着形势的变化有所改变,由此可以引申出旧事物原先存在的合理性由于外在条件的变化而丧失后就必然会被合理性已然实现的新事物所取代,或者即恩格斯所说的“凡是现存的,都一定要灭亡”。在黑格尔的命题中蕴含的这种思想表现在哲学上就是“彻底否定了关于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而应该是“真理是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在人类世界里并没有绝对真理的存在,凡是现存事物的合理性都只是暂时,因而它们也只能暂时的合理存在,这种思想充分体现出了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的因素。

恩格斯在《终结》里虽然明确指出了黑格尔哲学作为唯心主义的缺点,但是更强调了黑格尔哲学中体现出的辩证法思想,而且积极肯定了黑格尔在哲学上的这种伟大成就。认为黑格尔“不仅是一个富于创造性的天才,而且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物,所以他在每一个领域中都起了划时代的作用”,所以恩格斯对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是采取批判扬弃、为我所用的基本态度的,通过对黑格尔的哲学命题的分析揭示出其辩证法的实质内容,进而充分肯定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的理论价值。

恩格斯在《终结》的第一个部分里主要是清理了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内容,对其哲学体系与辩证法思想之间存在革命性与保守性的内在矛盾进行了透彻地分析,为后文阐述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做好铺垫,因为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就是汲取了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积极成分后创造出来的,总而言之,黑格尔哲学和哲学存在着渊源关系,要理解马克思所提出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思想,就必须理解他和黑格尔哲学之间的联系。

二、恩格斯对费尔巴哈哲学思想的批判

恩格斯在《终结》的第二个部分里将讨论的焦点转移到唯物主义之上。他提出了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他指出根据对这一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就可以在哲学上区别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同时这个基本问题在哲学上也可转变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从而区分可知论者和不可知论老,他指出黑格尔哲学虽然是唯心的,但是仍然坚持人类理智能够认识客观世界,而以休谟、康德维代表的近代哲学家却“否认了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

随后,恩格斯分析了费尔巴哈哲学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唯物主义观点实现了对黑格尔哲学突破的原因,他认为这种哲学的突破不仅受到了“纯粹思想的力量”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猛的进步”起到的推动、促进的作用。但是费尔巴哈哲学的唯物主义观点并不彻底,只是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坚持了唯物的观点,在进一步运用这一观点到社会历史领域中进行研究时就停止不前了。而且费尔巴哈没有将唯物主义的一般世界观与唯物主义具体的发展形式区别开来,所以在他眼里的唯物主义就只能是机械唯物主义而非其他。但是18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有着很大的局限,它将人简单地看作像机器一样,企图像研究自然科学那样来研究人,而且它无法“把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当然这些局限和机械唯物主义所处时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水平紧紧联系在一起,并非完全是由自身造成的。

恩格斯接着分析了施达克寻找费尔巴哈哲学中唯心主义因素上方向性的错误。施达克只是将一些表面现象当作了唯心主义的表现,比如认为费尔巴哈哲学中追求“理想目的”的观点或反映在人脑中的“理想的意图”即是唯心的表现,甚至还将费尔巴哈哲学主张人类“总的来说是沿着进步方向运动的信念”简单的当作是唯心的。

简而言之,在《终结》这部分的内容中,恩格斯着重分析了费尔巴哈哲学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对黑格尔哲学的突破,这是费尔巴哈最重要的哲学贡献之一,但是也指出了费尔巴哈哲学的唯物性是有

限的,主要仅止于哲学的基本问题而已,继续深入下去后就无法坚持这种唯物立场了,更深入的详细分析在《终结》第三部分里得进行。

恩格斯在《终结》一书的第三部分深入分析了费尔巴哈的宗教哲学与伦理学中所体现出来的唯心主义的局限,他认为这些观点的思想性与黑格尔的相关论述比较起来相差很远。

三、恩格斯对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阐述及应用

《终结》的第四部分是恩格斯所写全书的核心所在,他在这里简要而详尽地阐述马克思的哲学观点,即:辩证唯物主义,并通过运用这一观点分析人类社会历史与宗教发展来进一步阐明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这一部分我们可以清除地看出恩格斯《终结》的主旨,就是从哲学上理清马克思的哲学观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内在联系,阐明后者既是对前者的继承更是突破,是适应当时自然科学与社会发展的最高哲学成果,树立马克思的哲学在德国哲学史上的历史地位。

在这一部分开始,恩格斯就比较了深受黑格尔哲学影响的德国哲学家,包括:施特劳斯、鲍威尔、施蒂纳、费尔巴哈和马克思,他认为这些人中只有费尔巴哈和马克思在哲学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和贡献。

恩格斯紧接着分析了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因素的内容,并进而阐明了可马克思是怎样对这一伟大的哲学思想进行扬弃并创造出自己新的理论成果的。在恩格斯看来,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主要是“我们重新唯物地把我们头脑中的概念看作现实事物的反映,而不是把现实事物看作绝对概念的某一阶段的反映。这样,辨正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而且应该认识到“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既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

恩格斯在《终结》里批判地分析了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中具有的革命性的辩证法因素,而且指出这些思想观点得到的扬弃与吸收,在理论上获得了新的阐发。接着,恩格斯抓住”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一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一方面肯定了费尔巴哈的哲学思想中正确的方面,另一方面又批评了其他思想家在这一问题上所持有的唯心观点,而机械唯物主义的错误主张在这里也受到了恩格斯严厉地批判。随后,恩格斯在进一步分析了费尔巴哈哲学思想中的积极成分后又对其在宗教哲学和伦理学上的错误观点给予细致而深刻地批判,透彻地指出了费尔巴哈在哲学上的缺陷和局限性。在《终结》中,恩格斯在批判、扬弃黑格尔与费尔巴哈的哲学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简明扼要地阐述了的哲学观点,即辩证唯物主义,指出这一崭新哲学思想所产生的时代条件、科学条件,并且运用这一新的哲学理论深入地探讨、阐释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及宗教的历史演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306-337.

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唯物主义;历史变迁;思维方式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8-0086-02

唯物主义的历史变迁是时代的变换和人类理性觉解的结果,然而无论经过何种变迁,以“物”的第一性和合法性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一直是一条不变的定律。从唯物主义理论产生至今,其主要经历了三种形态的历史变迁,即古代形态的独断论的唯物主义、近代形态的经验论唯物主义和现代形态的实践论唯物主义,这三种形态中的“物”却有不同的内涵,随着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和思维方式的转变渐渐发生了变化,因此,对不同阶段的“物”的反思,是对新旧唯物主义整体发生历史变迁的缘由探析的最好路径;对不同时代背景下的主体人的认识水平和思维方式的变化的反思,是追寻新旧唯物主义理论内涵变迁的直接方式。

一、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及“物”的理论内涵的历史变迁

古代形态的唯物主义最早可以追溯至公元前7世纪到6世纪,将世界的本原解释为不变的实体,即具有空间特征的有形可感之物。即从以泰勒斯“水是世界万物的本原”为标志,直至“气”和“火”本原学说相继被提出,再到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理论,都是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学说。这一时期有关世界本原问题的思考主要是产生于对原始宗教的斗争,力图以自然原因去解释自然现象,这种素朴的直接性态度,是独断论唯物主义的主要特点。由于这一时期的主体人的自我意识尚未觉醒,主客还在一种直观的同意之中,并不存在对立面的分化。这些主体在这里仍旧是一般的实体,并不是通过深刻的理性反思而确立的,只是对世界的直接性的把握,因而是一种未经反省的哲学思考,是一种直接设定的有关解释世界的原则。这种具有不经反思的自明性的哲学理论本身就是自发的,因而古代形态的唯物主义是一种独断论唯物主义。

近代形态的唯物主义萌芽于14至16世纪,形成于16至17世纪,并在18世纪达到顶峰,而近代自然科学与近代哲学的理性主义是不可分割的,这一时期的实证科学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对世界本原问题的思考也是站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由于近代自然科学本身就充满着以理性主义为特征的哲学精神,体现出了探索自然奥秘的求知精神和重视观察和实验的求实精神,因而追求精确性和理解世界的机械论图式成为其主要特点。而这一时期的哲学为了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也发生了方向性的变化,逐渐分化出两大阵营,即“经验论”和“唯理论”。这一时期的唯物主义理论可以追溯至“经验论”这一派别,因而对“物”这一概念的理解也具有明显的自然主义和机械主义的倾向。然而与古代形态的唯物主义相比,这一时期的人是站在现实的自我意识的立场,是随着人们对自在存在的反思出现的,并不是主观的质朴思维,而是已经面临了思维与自然的直接对立。这一阶段的主要代表人物为培根、霍布斯和费尔巴哈等人,此时的自我意识与实体相对立,人们也渐渐开始探究知识的可靠性,但是也使人们陷入了一种单纯的感性直观的局限中去,认为只有有形的、原则上可感知的事物才能作用于人的直观,也只有感性经验才是客观知识的来源,思维是以感性经验为中介而统一于外部的存在的。因而,这是一种结合了自然观的唯物主义,与历史观的唯心主义的理论,是不彻底的经验论唯物主义。

由于经验论最终的走向是不可知论,因而是倾向于唯理智主义,为了克服这一缺陷,现代唯物主义开始直接关注人类生存的物质实践活动。现代形态的唯物主义在现阶段一般直指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理论,其缘起于《反杜林论》中马恩二人首次提出的“现代唯物主义”这一概念。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思维科学为依据,把世界看成是一个运动、变化、发展的整体,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整体观的否定之否定。根据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第一条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批判,进而提出具有实践本性的新唯物主义理论。新旧唯物主义理论对“物”的理解是站在不同角度上的,因而是有本质区别的。实践论的唯物主义并不是将“物”解释为具有直观形象的实体,而是以一切实体和实存的关系作为其新的理论出发点,是一种彻底的实践论唯物主义。

二、人类自我意识本身的阶段性裂变

由于三种形态的唯物主义的划分是以时间为界限的,因而这三种形态的历史变迁也与不同时期的人的自我意识的觉解程度息息相关,是人本身理解的深入和发展的必然结果。

从古代形态的独断论唯物主义到近代形态的经验论唯物主义,二者的递进是发生在人类自我意识外部的,即从自我意识的表面向内涵的转变。而这样变化的主要原因来自于科学的启蒙和人类理性的发展。人类在经历了理智的蒙昧状态之后,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实证研究的大幅刺激,促使人类认识世界的水平和方式逐渐倾向于客观主义和自然主义,人类的思维发展也逐渐分化出主客二元对立的状态,即现象世界和本质世界的对立。虽然近代唯物主义只是在自然观上实现了唯物主义,在感性直观的领域即历史观上仍旧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理论倾向,从混沌状态向对立状态的转变,就是古代形态向近代形态的转变的主要表现,这是一种人类自我意识外部向自我意识内部前进的一次巨大的进步。在这种思维方式的作用下,关于“物”的理解仍旧是直观的实体性的,是形而上的。本原问题根源于人的产生和人的认识,追求本原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区分现象和本质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

从近代形态的经验论唯物主义向现代形态的实践论唯物主义的转变则是发生在自我意识内部的一次裂变,这是一次有关人的立场的根本性的转换。正如恩格斯所言,“现代自然科学已经把一切思维内容都来源于经验这一命题以某种凡事加以扩展,以致把这个命题的旧的形而上学的界限和表达完全抛弃了”[1],在这一时期,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基本进入全面的自然科学主宰的时代,对于一切未知的自然问题都能够得到解答,在自在层面的对世界的认识已经不再具有争议性,即自明性的物质世界为物质本原与物质第一性提供了有力的证明,此时的人不再是抽象的理智的人,而是其全部的人类活动,人就是他的生活。而关于“物”的理解已经不单单是可触可感的实体,其中更包含了能动的人的全部生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这种观点已经不再是绝对对立的两极思维,而是一种辩证的浑圆的思维方式,即马克思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

三、新旧唯物主义理论内涵变化的深层原因分析

独断论唯物主义、经验论唯物主义和实践论唯物主义的共性和区别集中体现在一点,即对“物”内涵的异质性分析。三者均是以可感的、空间性的物质存在去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然而解决这一理论内涵变化的深层原因这一问题,还需要追溯至其根源层面上,即人的思维方式的发展变化。就三种形态的唯物主义关于“物”的本质理解的方式来看,可将三者分为新旧唯物主义两种阵营,旧唯物主义包括古代形态的独断论唯物主义和近代形态的经验论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即直指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即实践论唯物主义。前者是典型的西方传统哲学解释世界的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思维方式,而后者是改变世界的现代哲学的破除两极对立的辩证的思维方式。在不同思维方式支配下,使人对世界和对人本身的认识不同。

旧唯物主义持有的是一种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本体论的观点认为,人类感观所达到的经验对象并非是真正的实在,他们背后的本质或本体才是决定他们的表现的直接原因,因此,只有去追寻现象背后的真实的实体才是对世界的有效把握方式。依据这样一种尺度,所形成的本体论的思维方式被渗透到各个领域,包括认识论、历史观等等,进而也便形成了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所强调的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新唯物主义”或“现代唯物主义”是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自己哲学的称呼。这个名称说明哲学既不同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也不同于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当然更不同于形形的唯心主义哲学,而是对以往全部旧哲学的根本变革,是在吸收人类创造的全部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植根于现代社会和现代科学文化土壤中的、反映时代精神精华的全新的唯物主义哲学[2]。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在批判旧哲学和开辟新世界的任务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他实现了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的转变。马克思的哲学开启了哲学史的伟大变革,实践思维方式作为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手段,它的诞生和运用是人类思维史上的伟大革命。实践思维方式的最终形成使人的认识活动不断全面具体化并使人的生存活动的不断自觉化,推动了整个哲学观和世界观的变革。实践思维方式揭示了主观与客观的对立并不是人与世界的外在的对立,而是人的认识活动与所要认识的对象之间的对立,在理论上具有革命性意义。马克思在实践思维方式下展开的整个哲学革命,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在实践思维方式中不断确证自身,为现实的人提供了成为自身的可能性。人自觉地运用主观能动性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造成了整个世界自觉向前的文明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赵家祥.要全面历史地把握的哲学思想――兼谈坚持互补性思维方式, 克服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J].哲学动态,1999,(4).

[3]吴晓明.哲学之思与社会现实[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4]俞吾金.马克思对黑格尔方法论的改造及其启示[J].复旦学报,2011,(1).

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科学;哲学

哲学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二是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

一、运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来研究古代中国哲学思想的局限

对哲学思想进行唯物与唯心的划分,与西方的科学理性或认知理性的传统有密切关系。古希腊哲学家一开始就有对逻辑的偏好,注重概念思辨,对自然科学感兴趣。由古希腊文明所孕育的西方近代哲学更与经验自然科学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研究要求对主客体(即物我)必须严格区分,而这一原则也被具有科学身份的哲学家运用来探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二、谈谈唯心主义哲学家的贡献

贺麟先生说:“我对好的唯心主义是有情感的,这是对优秀文化遗产有感情。”“唯心主义本身有好的东西。”贺麟先生研究唯心主义哲学的客观态度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的。下面我就以古代中国哲学史上两位伟大唯心主义哲学家(朱熹、王阳明)的哲学思想为例来揭示其思想的意义和价值。

理学家朱熹所讲的“理”能否被当做“意识”来理解显然是有问题的。朱熹之主张的“理”的第一性或超越性(“理先气后”)体现了他对道德理性的价值追求或严肃的道德实践取向。因为在朱熹的思想世界中,对于“理”与“欲”,朱熹要求做到“存天理、灭人欲”“私欲净尽、天理流行”的修身功夫,才有“且如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在这里”这类强调“理在气先”的理论。

王阳明在和弟子谈到心物关系时有一段很精彩的文字,先生曰:“你看天地中间什么是天地的心?”对曰:“尝闻人是天地的心。”曰:“人有什么叫做心?”曰:“只是一个灵明。”曰:“可知充塞天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人只为形体自间隔了。”

教科书在解读王阳明思想时也征引了此段文字。首先让我们来看教科书是如何解读王阳明思想的,教科书认为“主观唯心主义(如王阳明)把人的主观精神(心灵)夸大为唯一的实在,当成本原的东西,认为客观事物以至整个世界,都依赖于人的主观精神。”教材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认为王阳明思想是“没有人的灵明就没有世界”。这样的理解显然是对王阳明思想的误解。王阳明并没有否认天地万物的客观存在性,他是从“一气流通”“人是天地的心”的角度阐发“万物一体”“心物同体”并以此来说明人与天地的相通性、共生性、一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