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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于接受外国直接投资的东道国而言,必须辩证地看待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这种投资可以对东道国加大资本形成、扩大就业、增加出口以及提高技术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可能产生使东道国国际收支恶化、市场结构趋于不合理和削弱东道自的消极作用。
所以,东道国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政策趋利避害。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外资,纷纷采取形式不同的投资鼓励措施。但这些措施究竟效果如何,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投资鼓励措施的定义、分类和经济分析
投资鼓励措施是指某一政府或在政府的指示下,出于鼓励特定企业或企业类型进行一定的投资行为的目的,向后者提供的可以度量的经济好处,其中包括旨在增加某一外国直接投资的回报率或减少外国直接投资的成本和风险的有关措施。虽然大部分投资鼓励措施有某种补贴成分,这些措施中的一部分-如垄断经营权-虽然会为有关政府带来一些经济成本,但不会引致直接的财政成本。投资鼓励措施还不包括广义的基础设施、有关外国直接投资的一般性法律法规、企业经营的调控和财政制度、有关利润汇出及国民待遇等非歧视性政策。
根据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大会(UNCTAD)的研究,投资鼓励措施一般可以分为财政措施、金融措施和其他措施等三大类型。
财政措施的总体目标是减轻外国投资者的税收负担。根据减征的依据的不同,又可以进一步分为针对利润、销售额、和增加值的措施,针对资本投资的措施,针对进出口的措施,等等。
金融措施是指东道国政府直接向投资的跨国公司提供资金以资助新投资或某种经营活动,其目的是降低投资或经营的成本。最常见的金融措施包括政府赠款、补贴贷款、政府参股、优惠保险等。
其他措施是指难以归入财政类和金融类的措施,目的也是增加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当地投资的回报。其主要形式有补贴专用基础设施、补贴服务、市场倾斜、使用外汇上的优惠待遇,等等。
可以看出,东道国政府决定向跨国公司的投资提供鼓励措施时可以有多种选择。究竟选择何种形式取决于东道国政府的需要及其与跨国公司的谈判结果。至于其采取的鼓励措施的成本有多大、成效如何,则与措施的类型以及实施、管理的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
投资鼓励措施是通过减少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的成本、增加其收益这一机理达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目的的。至于这些措施能否达到其目的(即东道国所得收益是否大于其采取这些措施的成本),在什么条件下能够达到其目的,更多地是一个实践问题,经济理论尚未做出一个系统、完整的说明。
迄今,对投资鼓励措施最有说服力的解释是“投资的外在效益说”。外国直接投资会给进行投资的跨国公司带来发挥优势、降低成本、扩大市场、获得规模效益等好处。如果这些收益为投资的跨国公司完全内化,即完全由其所得,这些收益就会包括在投资的回报当中,东道国政府就没有必要采取任何鼓励投资的措施。跨国公司在没有投资鼓励措施的情况的投资水平就是最优的。
除此之外,外国直接投资还有可能对接受其投资的东道国的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譬如:促进东道国的资本形成、扩大就业、增加出口、提高技术水平等,最终起到加快东道国经济增长、提高其人民生活水平的作用。这些效应往往不能被投资的跨国公司所内化,也就不能在其投资的回报中有所反映。
因此,它们被称为外国直接投资的“外部效益”。不少经济学家都非常重视投资的外部效益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如罗默认为,一个企业的资本积累将给进行投资的公司以外的公司也带来好处,尤其是在技术进步方面。其根据是60年代的经济增长理论:技术进步的速度取决于投资率。这样,在投资率和人均收入增长率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
由于市场无法使外部效益在投资的经济回报率中反映出来,在外国直接投资的社会回报率和经济回报(即跨国公司自身的投资回报率)之间便形成了一个落差。
斯科特对10个国家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研究发现,投资占产出的比例是高素质劳动力队伍扩大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他的测算,美国和英国的投资社会回报率比其经济回报率高出约7个百分点。这一落差的三分之一为政府税收所至,其余部分可以归因于投资的外部效益。回报率落差的存在可能会导致投资不足,也就是投资(包括外国直接投资)低于社会最优水平。这时东道国政府采取投资鼓励措施,以弥补回报率上的落差,是为了鼓励投资超出自发水平,达到社会最优水平。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如果东道国政府为了鼓励外国直接投资向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了减免公司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其在财政收入上将遭受一定的损失。从财政学的角度来看,公司所得税有为持股人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在公司税得到减免后,如果是国内企业,其持股人为国内居民,减免的公司税在一定程度上会以持股人个人所得税的形式收缴上来;但如果是跨国公司,减免的东道国公司税则以持股人个人所得税的形式不同程度地转移给了跨国公司的母国。只有在外国直接投资的外部效益足够大的情况下,东道国政府才会愿意降低公司所得税率,放弃这笔收入。
对外国直接投资鼓励措施另一种常见的解释是“幼稚工业说”。其基本要义与国际贸易理论中支持保护措施的幼稚工业说是完全相同的,即:在一国某一产业发展的初期,由于生产规模小,技术也不十分成熟,生产的成本较高,该国在这一产业不具有比较优势。如果能够引入外国资本,并以此带动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引进以及东道国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产量的增加、技术的成熟与进步,东道国该行业生产的平均成本下降,该国从而获得在这一产业的比较优势。然而,由于存在着缺陷或失效的现象,完全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
譬如,由于资本市场的缺陷,企业可能面临着在筹资方面受到的限制。这与个人在筹资方面受到的限制是同样道理。一个人在年轻时无法以其未来收入为基础进行借贷,会导致其现期消费不足。同理,由于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可能因无法判断企业某一投资项目是否能够盈利而对投资于该项目望而却步,于是出现投资不足。
信息的不对称性还会在其他两个层次上导致投资不足。
首先,由于企业的局外人在开始阶段对企业的资质不甚了解,企业的管理人员为了吸引投资者,可能会采取增发红利的办法。这样一来,企业进行新投资的成本增加了,导致投资低于投资者充分掌握信息时的水平。
第二,企业只有在新投资能够给现有持股人带来正净现值(即投资的回报大于投资和偿债开支之和)的情况下才会筹资进行新投资。由于债权人和持股人相比在获得补偿上具有优先权,如果对投资的未来收益没有把握,持股人一般不会愿意让筹资超过仅够支付投资开支的水平。
幼稚工业说认为,投资鼓励措施的目的正是为了纠正市场的上述缺陷,使投资能够反映某一项目在长期内降低成本的潜力。根据这一理论,临时性的投资鼓励措施对处于初始阶段的外国直接投资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但条件是采取的措施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特别是要以那些规模较小、正在成长或/且有一定风险的投资为对象,而且还必须具备直接为企业提供资金的能力。降低税率或临时性免税并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优惠效果。如果边际税率已经处于较低的水平,降低税率就起不到多少鼓励投资的作用。如果没有亏损补偿,无论是降低税率还是临时性免税,其对投资的鼓励作用则可能是零。对于面临筹资困难的企业而言,虽然减税在将来可以带来一定的好处,但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与此相比,可以返还的投资抵税措施则有效的多。
如跨国公司的母国实行公司海外纳税冲抵国内税制度,东道国政府采取的对外国直接投资减免税措施的有效性会大打折扣,也许只会起到将税收转移给母国政府的作用。但如果减免税是临时性的,由于在此期间投资尚未盈利,向母国的税收转移因此而推后,对投资仍可起到一定的鼓励作用,东道国采取这些措施还是划算的。
对投资鼓励措施的第二种解释是“政府政策连续性说”。具有永久性,即以长期经营为目的是直接投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投资一旦做出,往往就无法或至少很难逆转。因此,投资发生地政府有关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对投资的经营状况至关重要。如果政府有远见,就会在设计未来税收政策时考虑其对现期投资的影响。但是,本届政府一般来说无法决定未来政府将采取何种税收政策。即使是同届政府,其税收政策是否会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也难有绝对的保证。在投资进行了一段时间、资本量已有相对积累后,特别是在投资成本已经收回、投资回报几近“寻租”后,政府可能会改变税收政策,转而采取较高的税率。
由于迄今为止尚未找到一种现政府约束未来政府税收行为的机制,如果所有有关决策人均能正确地预期到未来政府将采取的税收政策,那么会形成一个理性预期均衡。在这种均衡状态下,所有人在做决定时都考虑到了政府税收政策不连贯的可能性。其结果是:和人们预期政府的政策将是连贯的时候相比,政府征收的税率将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将有所减少。这种理性预期均衡的存在对于在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原因有两个:
第一,外国直接投资往往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二,外国投资者对东道国政府政策的影响力往往不能与当地投资者同日而语。
由此引起的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政府未来政策的不确定往往构成了其投资不足的又一重要原因。东道国政府采取投资鼓励措施可以对此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
除了上述几种对投资鼓励措施的解释之外,一些国家的政府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可能还有以下两个考虑:
一是补偿政府采取的其他干预措施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例如,东道国政府之所以通过对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原材料、中间产品实行进口税减免来吸引外资,可能是因为其实施的某项政策人为地压低了外国投资的回报率。解决这一问题最理想的办法是取消造成扭曲的政策,从根源上消除采取鼓励措施的必要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其政策目标和其他因素的限制,采取弥补性的鼓励措施可能成为东道国政府不得不采取的次佳方案。
二是鼓励跨国公司承担某种东道国政府自己无力承担的公共成本。
以上说明的是对东道国政府采取鼓励措施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做出的种种解释,也就是投资鼓励措施可以给东道国带来的各种好处。然而,凡事都有两个方面,投资鼓励措施也不例外。如果运用不当,也可能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正如世界银行指出的:一个政策极度扭曲的经济体接受的外国直接投资给其带来的很可能不是福利的改善,而是净损失。
譬如,如果按国际价格计算外国直接投资创造的增加值为负,或其以汇出利润的方式减少了东道国的资源,外国直接投资的增长只能是“悲惨的增长”。
除了可能会导致本章前所述及的向跨国公司的母国转移税收的情况外,鼓励措施往往用于补偿政府采取的其他干预措施给外国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是这些措施可能导致悲惨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是因为,依靠减免税等措施来抵销当地成分要求、持股限额等限制条件的消极影响、维持外国直接投资的规模会降低外国直接投资的效益。
就一国政府采取的投资鼓励措施的优惠幅度、该国经济中存在的其他扭曲现象及其整体经济的效率(全要素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而言,在不考虑其他扭曲现象时,鼓励措施的优惠幅度越大,经济效益就越低;在不考虑鼓励措施时,经济中的扭曲越严重,经济效益就越低,在同时考虑鼓励措施和经济中的其他扭曲的情况下,虽然经济的总效益在一段区间内可能略有升高(反映出鼓励措施对经济中存在的其他扭曲可能有一定的弥补作用),但其总的趋势是随其他变量的增加而降低。
这里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上述3个变量相互之间的关系。世界银行所作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实际利率为负时,投资者没有必要考虑资本的效益。由于拥有、维持富裕生产能力的成本为零,生产能力可能大大超出近期生产计划的需要,企业也没有必要采用加班、轮班等提高设利用率的措施。也就是说,实际生产能力大于有效生产能力。如果外国直接投资是以合资企业形式出现的,或通过向东道国金融机构借贷使用了东道国的储蓄,外国直接投资的效益与在东道国国内筹资进行的投资一样不可避免地要比在利率处于市场均衡状态下要低。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外国直接投资的措施越多,其优惠幅度越大,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越多,给东道国造成的资源浪费也就越大。
再如,如果东道国对某一行业实行高保护,外国投资者(寻求市场型)在进入该国市场后可以获取超额利润,那么,外国投资者做出的投资决定和由此导致的资源配置都可能就不是最优的,东道国在此情况下的福利水平一般比不实行这种高保护时要低。
综上所述,东道国从鼓励外国直接投资的措施中既有所得也有所失。东道国政府采取鼓励措施的本意是弥补市场存在的缺陷或经济中存在的扭曲、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并从这种投资中受益。然而,东道国并非总能如愿以偿,有时其采取的鼓励措施还会导致新的扭曲。
此外,还有采取鼓励措施本身带来的成本。这样,在采取某一投资鼓励措施之前,必须要综合考虑其成本和收益。只有在总收益大于总成本的情况下,采取这项措施在经济上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就会得不偿失。
二、投资鼓励措施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影响
在不同历史时期针对不同区域的调查结果证实,投资鼓励措施在外国直接投资者区位选择中的作用是有限的。
譬如,在50年代对247家美国跨国公司所作的一项调查中,只有十分之一接受调查的公司将东道国政府提供税收优惠列为进行外国直接投资的前提条件之一。与此相对照,分别有57%、39%、26%的公司认为货币的可兑换性、政治稳定、市场规模及资源供应状况是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又如,在60年代对205个跨国公司在67个国家所作的365项投资进行的调查资料显示,影响投资者决策的最重要的非政策性因素是面对关税和汇兑壁垒维持市场份额或向新的市场扩张。在诸种政策因素中,接受调查的公司认为政治、经济和金融形势的稳定最为重要东道国法律法规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所有权和组织鼓励较少限制、给予外资企业非歧视待遇以及东道国政府重视发展经济也被认为对投资决策的影响较大。
从这些早期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所作的调查看,与投资鼓励措施相比,其他一些政策性和非政策性因素对投资流向和区位格局的影响要大的多。
在此以后所作的一些调查的结果又反复证明了当时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
如30家集团在80年代中期所作的调查发现,在19个影响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因素中,东道国政府采取的投资鼓励措施只排在第7位。在同期对30家跨国公司的74项投资所作的另一项调查中,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关于资源、生产成本和市场的经济及长期战略性考虑。东道国是否采取了投资鼓励措施在其中的影响微乎其微,这些措施的存在只不过是“锦上添花”-即使原本已有吸引力的东道国更具吸引力而已。联合国贸发大会和欧盟委员会在1996年联合对16家跨国公司在亚洲直接投资决定因素所作的调查也再次证实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诸项调查的结果显示,东道国的市场特征是影响外国直接投资区位选择最重要的因素。对于从事出口导向型离岸生产的投资来说,相对生产成本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严重依赖资源的投资项目来说,邻近资源的供应地则至关重要。东道国的政治形势、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运输成本、法律环境以及有关外国直接投资进入和开办企业、国民待遇等制度都对外国投资者对投资地点的选择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对于单个东道国而言,其采取的投资鼓励措施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绝对作用不大。在实践中,很难确定鼓励措施的边际引资量,即因东道国政府采取的特定的投资鼓励措施而增加那部分外国直接投资。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外国投资者往往只要满足某些条件就可以享受鼓励措施的优惠待遇,这些措施的惠及对象即有在没有鼓励措施的情况下就不再投资的投资者,也包括了无论有无鼓励措施都会前来投资的跨国公司。
从各项调查的资料来看,有相当数量的投资者属于后者。他们之所以到某一个东道国去投资,是为其总体投资环境或特定的条件所吸引,有无鼓励措施无关紧要。也就是说,东道国采取的投资鼓励措施在很多情况下并没有带来新的投资,只是等于向跨国公司作了一笔转移支付而已。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鼓励出口措施相比,各种鼓励外国投资者向东道国转让先进技术的措施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譬如,一些国家试图以减免税、对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土地使用费提供补贴的办法来吸引跨国公司的研究开发设施,促使高科技企业在某一地点形成群体。还有一些东道国政府采取政府采购和补贴科研经费等手段来鼓励跨国公司转让技术。但是,有研究表明,东道国提供的税收减免和资金补贴对高技术企业的区位选择并无多大影响;能否获得充足的廉价而又训练有素的劳动力对于高技术企业的投资者来说要重要的多,(如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果说各国吸引高技术企业政策在90年代以前是以提供税收优惠和硬件设施为主要内容的话,进入90年代以来,其重心已转向提高教育水平、健全有关法律制度、提供有利的经济环境。
当然,投资鼓励措施也并非毫无用处。
例如,如果有若干个投资地点可供选择且其在投资环境等条件方面不相上下,如果投资项目具有明显的成本取向且流动性较强,鼓励措施也能起到“一两拨千斤的效果”。其效果对于低工资国家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来说尤其显著。
韩国在70年代实行过允许出口企业以优惠价格获取原材料、信贷资金和外汇的政策。台湾曾为企业的出口提供返还投入品进口税的优惠。不少国家和地区还开办了出口加工区,以为出口企业提供便利、促进其发展。这些措施均有力的推动了跨国公司在有关东道国的直接投资以及这些国家出口贸易的增长。
结论:外国直接投资在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投资鼓励措施是许多国家赖以吸引跨国公司到本国进行投资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数量和优惠程度近十几年来呈逐渐升级之势。这里面固然有各有关国家自身的原因,但是相互之间通过提供更多、更大的优惠以争夺有限的外国资本起到了关键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经济增长 隐性危机 FDI
一、引言
FDI是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对中国近二十多年来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无疑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在吸引FDI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引进FDI确实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近几年,我国吸引FDI的成效并不显著。FDI在对中国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 其负面效应日益凸现。
二、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隐性危机
引进FDI主要有一下几点好处:第一 ,刺激出口,增加外汇储备;第二,刺激国内竞争;第三,适当缓解就业问题;最后,FDI主要解决的是资金问题,而且相对而言风险较小。
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引进FDI在微观上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是非常有利的,然而从宏观上来讲,引进FDI是解释不通的。有研究认为,在危机发生的时候,由于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内部通道更便捷地使资金从东道国流进和流出,因此更高比重的FDI意味着更大的波动性。还有研究认为,FDI有两个不好的方面:首先是引进FDI国的本国投资的盈利能力会相应减弱;其次是由此导致的本国投资者对未来投资的消极心理,从而减少继续投资。这两个方面都给本国经济带来了危害,减少了本国的投资利润,不利于本国国际收支平衡。甚至还有研究认为,外来的FDI实质性质也是为了获取利润,而这种利润输出会恶化本国国际收支,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三、危机应对策略
对于以上危机的解决方案也并非十全十美,但是可以采取防范措施,尽量减小风险。关于资本的稳定性问题,可以从根源出发,严格控制引进外资规模,提高引进外资质量。
首先,降低国际收支对外贸的依存度。由于各个国家都尽力保持贸易收支平衡,因此,进口依存度也就相当于出口依存度。对我国来说,现有的实际外贸依存度并不算高,因此,在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外贸易依然是我国应贯彻的一项基本国策;与此同时,贸易的各个产业分配还有待改善,地区贸易分布也应有所分散。
其次,调整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优惠政策,与此同时积极鼓励本土自我创新。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种。一是直接优惠方式,二是间接优惠方式。自主创新能力是区域经济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
再次,尽可能将我国外汇储备发展为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兼顾的“良性”外汇储备。各国政府管理和经营外汇储备,一般都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个原则。但是,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者不可能完全兼得。所以,各国在经营外汇储备时,往往各有侧重。总的原则就是利用投资组合策略分散风险,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实现外汇储备的增值。
最后,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内部制度,防止商业机密泄露。与之相对应,外商投资企业内部交易税收问题也呈现明显特征。我国在引入外商直接投资时应尽量避免外商对企业的控制,将其控股比例严格限制在某一范围内。
四、总结
我们需要合理利用外资,控制引资规模,提高引资质量;优化引资结构,加强产业政策; 取消超国民待遇,制定反垄断法;坚持独立自主,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我国应该积极地引进债权而非股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FDI对我国经济安全的潜在威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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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人民币汇率面临外部升值压力的情况下,汇率升值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这一问题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币汇率水平的高低。一些发达国家政府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的主张主要基于人民汇率低估的判断,然而,如果人民币汇率水平不存在低估问题,那么人民币汇率升值将导致汇率高估,而人民币汇率高估将会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在探讨人民币汇率升值影响之前,首先应该对现有的人民汇率水平做出客观评价。本文认为当前的人民汇率水平不存在低估问题,该结论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事实:第一,从实际汇率的变化来看,从1994-2002年为止,人民币实际汇率一直处于升值状态,这一时期的实际汇率升值已经抵消了1994年由名义汇率调整引起的实际汇率贬值。第二,受实际汇率变化的影响,从1998-2001年为止,我国经常收支顺差的相对规模处于减少趋势,这一变化显示,人民币汇率升值有可能恶化我国对外经济状况。第三,我国贸易收支顺差主要出现在与美国的双边贸易中,如果不考虑中美贸易,那么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收支总体上是逆差。这意味着中美贸易顺差主要起因于美国的经济结构问题。第四,从贸易收支的结构来看,我国的贸易顺差主要发生在劳动密集型项目下,贸易逆差发生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项目下,这说明,我国的贸易收支顺差主要起因于低工资的比较优势。第五,就汇率与购买力平价的差距而言,由于发达国家非贸易商品的价格要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因此发展中国家的均衡汇率水平理应低于由购买力平价决定的汇率水平。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汇率与购买力平价的差距属于中等水平,因此,即使从购买力平价的角度来看,人民币同样不存在低估问题。第六,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主要来自大规模的资本流入,这一状况与我国鼓励资本流入、限制资本流出的资本项目管理内容有着密切联系,因此,适当限制资本流入、积极促进对外投资是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从以上几方面来看,人民币汇率不存在低估问题,因此,人为引导人民币汇率升值必然导致人民币汇率高估,而人民币汇率高估会对我国经济产生以下几方面的不利影响。
一、劣化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
引进外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因此,人民币汇率升值对我国利用外资的影响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回顾近几年,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是,主张人民币汇率升值和反对这一观点的学者都把吸引外资作为自己的重要理论依据。另外,以往的争论主要把焦点集中于汇率升值对引进外资数量变化的影响方面。本文认为,现阶段,我们很难确定人民币汇率升值对引进外资数量的影响,但升值趋势的形成会劣化我国引进外资的质量。因此,人民币汇率升值对引进外资的负面影响主要涉及质量问题,而非数量问题。其主要负面影响可以概括为两点:第一、在间接投资方面,人民币升值趋势会引起短期资本流入增加和助长外汇投机行为;第二、在直接投资方面,汇率升值趋势会抑制出口主导型投资和助长市场主导型投资。
人民币升值论者认为,人民币汇率升值和由此形成的人民币升值趋势能够促进来自国外的间接投资。如果人民币成为强势货币,持有人民币或人民币资产将有利可图,因此,人民币升值趋势将会促使海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和进行人民币资产投资。从理论上讲,当一种货币处于升值趋势时,升值本身可以给该货币资产持有人带来升值利益。但对海外投资者而言,获得升值好处的条件是不采取任何汇率风险保值措施。一旦采取了保值措施,投资者只能获得确定的利差收入。在采取汇率风险保值措施的情况下,投资者在回避汇率风险的同时将丧失获得货币升值好处的机会。虽然,有一些保值方法可以使投资者做出灵活的选择,但这些方法要求受益者支付昂贵的费用。
一般来说,重视长期投资的外国投资者会针对汇率变动风险采取保值措施,因此,对投资者来说,汇率是否升值不是决定投资的主要因素,因为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资产本身的稳定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汇率升值趋势对促进投资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然而,与长期投资相比,汇率升值对短期投机资本的流入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为了获得升值带来的好处,这些投机资本一般不采取保值措施,因此这类资金的流动对汇率风险非常敏感,在汇率处于升值趋势时,这类资金会在短期内流入本币升值国,在升值趋势发生变化时,为了避免汇率风险,这些资本会迅速撤离这些国家,从而对这些国家的金融稳定形成威胁。这正是亚洲金融危机留给我们的重要教训之一。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民币升值确实可以起到促进间接投资的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升值对促进长期投资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对升值较为敏感的是短期投机资本,因此人民币升值会引起大量短期投机资本的流入。短期投机资本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取决于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在发达和成熟的金融市场,投机资本可以强化和健全市场的功能,但在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的发展中国家,短期资本移动是引发金融危机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从预防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我国不宜过早实施人民币升值政策。
另外,一些人民币升值论者认为,人民币升值趋势不仅有助于促进国外对中国的间接投资,而且也有助于促进对中国的直接投资。对那些在中国投资的企业来说,随着人民币的升值,以外币计算的资产价格将会上升,这对外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因为公司的帐面价值发生了增值,另外,如果将来出现撤资,公司可以收回更多的资产。同样,在人民币出现升值的情况下,即使以人民币计算的利润不发生变化,外资企业汇回国内的利润会相应增加,即升值本身能够增加以外币计算的企业收益。一般而言,对于那些以中国为主要销售市场,而且原材料不依赖进口的直接投资来说,人民币升值确实可以带来明显的好处。
然而,对那些把中国作为生产基地,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进行出口生产的外资企业来说,人民币升值只能带来弊大于利的结果。这些企业在中国投资的目的主要是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然而,人民币升值无疑会增加劳动力成本和降低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魅力。发达国家的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将以本国货币或其他主要国际货币比较不同国家的工资水平,然后选择低工资的国家进行投资,而人民币升值将会增加以外币计算的、我国的工资水平,这意味着人民币升值会减少出口主导型对华直接投资。
东亚国家的经济发展经历揭示工资变化对直接投资的影响。70年代和80年代,“四小龙”是发达国家投资的重点地区,80年代后期以后,随着“四小龙”工资水平的提高,外资企业开始把投资转向东盟国家,而此后东盟国家工资水平的上升又成为资本流向中国的主要原因。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受大量过剩劳动力供给的影响,我国工资水平的上升速度要明显低于其他国家,这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优势之一。考虑到这一特点,日本的一些政治家和学者认为,相对稳定的廉价工资是促成日本企业向中国转移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一现象加剧了日本产业的空心化趋势。他们认为短期内中国工资水平明显上升的可能性很小,在这种情况下,阻止日本产业向中国转移的唯一方法是要求人民币升值。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人民币汇率升值一方面会促进国内市场主导型的直接投资,另一方面会抑制出口主导型的直接投资。然而,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后者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要远远胜过前者。国内市场主导型直接投资会争夺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在市场规模一定的情况下,这种投资不会明显增加就业机会。另外,这种投资没有创汇效益,因而容易恶化我国的经常收支状况。但出口主导型直接投资可以避免以上这些负面作用,这种投资不争夺国内市场,因此不会减少本国企业的就业机会,同时由于其产品销往国外,因而可以改善我国的对外经济状况。由此可见,人民币升值对直接投资的影响同样弊大于利。
从我国长期吸引外资的情况来看,我国外资政策偏重于鼓励来自国外的出口主导型直接投资,而且受政策和低工资水平的影响,这类直接投资一直是我国吸收外资的主流。近年来,外资企业实际使用资金额占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大约在10-20%,外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率大约在20%-30%,而外资企业在全国进出口中所占的比重高达50%左右。这说明以利用廉价劳动力为目的、以出口为主导的直接投资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而人民币升值无疑会削弱我国经济发展的这一动力。
二、妨碍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人民币汇率升值对贸易的影响可以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当前学术界有关这方面的探讨,主要着眼于汇率升值对贸易的短期影响。就短期影响而言,汇率升值会引起进口增加和出口减少,一增一减,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确定汇率升值对贸易总量的影响。然而,从长期影响来看,由汇率升值引起的本币汇率高估会同时抑制出口和进口的发展,因而,人民币汇率高估会妨碍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全发展。
一国对外贸易可以分为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因此汇率对贸易的影响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对进口和出口的影响。从宏观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来看,本币升值和由此引起的本币汇率高估会起到抑制出口和促进进口的作用,这意味着汇率变化对进口和出口的影响。方向是完全相反的。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这只是本币升值的短期效果。发展经济学领域的许多研究显示,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出口能力是制约进口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出口较多的国家通常进口的规模较大,缺乏出口能力的国家同时也缺乏进口能力。因此,从中长期的视点来看,本币汇率高估会通过削弱一国的出口能力,最终削弱其进口能力。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的货币不具备进行国际结算和支付的功能,因此,其进口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出口创汇能力的制约。在本币汇率高估的情况下,出口的下降会引起外汇收入的减少,而外汇收入的减少又会导致进口的下降,这意味着本币汇率升值和由此引起的本币汇率高估会妨碍贸易的发展。
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经历显示了汇率对进出口的影响作用、及出口与进口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改革开放以前,人民币汇率一直处于高估状况,其结果,不仅我国出口产业的发展受到影响,而且有限的创汇能力成为扩大进口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瓶颈,在这种状况下,汇率高估成为妨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伴随着人民币汇率的下调,此后,避免人民币汇率高估的汇率政策为保持我国对外贸易的高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的出口和进口具有同步增长的趋势,二者的变化存在密切联系。这是因为出口的高速增长和外汇收入的增加为图1我国进出口规模的推移(亿美元)扩大进口创造了有利条件,而大量先进技术设备的进口又提高了我国的出口潜力。因此,维持合理的汇率水平、保持出口和进口的良性循环是推动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通过以上分析,在人民币汇率升值对贸易的影响方面,我们不难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第一,就短期而言,人民币汇率升值会抑制出口和降低外部需求,这意味着汇率升值会降低我国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加大财政、金融政策的负担。一国经济的总需求由消费、投资和外部需求所组成。外部需求的减少会引起总需求的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以扩张性财政政策弥补外部需求的减少,那么过度的财政支出将会导致财政状况的恶化。另外,汇率升值的另一短期效果是引起进口的一时性增加。进出口的以上短期变化将会引起我国失业人口的增加和农业经营状况的恶化。因此,人民币汇率升值不仅有可能降低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而且有可能影响到我国政治和经济的稳定。
关键词:FDI;国际收支;影响
一、研究背景
上世纪中叶,随着各国资本管制的逐步放松,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FDI)开始兴起。起初主要在发达国家间流动,到了20世纪80年代,FDI开始大规模流向发展中国家。我国自实行对外开放以来,采取了积极引进外资的政策。自1992年起,FDI取代了对外借款成为我国最主要的引资方式。截止2012年底,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2744亿美元。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数据显示,2003年我国第一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接受国,目前我国依旧稳居全球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国的前列。
二、中国FDI现状
从投资环境、规模和领域演变来考察,外商对我国直接投资可划分为五个发展阶段。一是探索和起步阶段(1979―1991年):外资主要源于港澳和东南亚,投资去向集中在经济特区,以中小型服务业和消费工业项目为主。二是加速增长阶段(1992―1997年):制造业为主要投资方向,大型跨国公司投资增多,项目增多。三是稳定调整阶段(1998―2001年):竞争性市场结构形成,外资数额相对稳定,外资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升级。四是升级加速阶段(2002―2008年):外资投向服务业的比重提高,总量再上台阶。五是波动频繁阶段(2009―至今):外商投资热情渐减,受外部经济影响明显。
三、FDI对于中国的国际收支的影响
(一)FDI对经常项目的影响
FDI主要通过以下两条途径对经常项目产生影响:第一,不管流入的FDI是市场导向型还是出口导向型,都不可避免地影响经常项下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目;第二,外商投资企业在进入利润回报期后,对利润的处置方式也会影响到经常项下的投资收益一项。FDI对一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经常账户的影响上,经常项目的顺逆差情况对一国国际收支平衡具有实质性的影响。
(二)FDI对资本和金融项目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是对外借款。直到90年代,外资才开始大规模进入我国,外商直接投资才取代对外借款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外商在华直接投资项目的顺差一般都大于整个资本和金融项目的顺差,亦或者占比很高,如2010年外商直接投资顺差在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中所占比例约为81.9%,可见FDI的流入是近年来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的主要来源。并且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证券投资和其它投资项目在开始大量逆差的情况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还是保持了一定的顺差,这表明FDI起到了在危机时维护资本与金融项目稳定的作用。
(三)FDI对储备资产的影响
通过上的分析可知,FDI流入与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顺差有着必然的联系。其中FDI对经常项目顺差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外商投资企业货物贸易的顺差上,而FDI对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的贡献则主要体现在外商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项目顺差的贡献上。货物贸易顺差主要是以出口收汇的形式流入,而直接投资顺差则是以现汇形式流入。由于我国实行结售汇制度,因此两者均通过银行结汇进入我国,使得我国外汇储备急剧增长。
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对我国经济的正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充足的外汇储备是防范国际金融风险的基础,有利于维护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其次,充足的外汇储备反映了我国有较强的国际清偿能力,有利于保证本国在国际上信誉和地位,增强海内外对我国经济的信心,对于吸引外商来华投资是有好处的。再者,充足的外汇储备还能有助于稳定本国货币汇率。在本国货币贬值时,可以用外汇储备收购市场上过多的本国货币,使其供应量下降;在本国货币升值时,则可在市场上抛售本币,增加供应量,如此一来便可达到稳定汇率的目的。
但是,外汇储备的规模一般有个适度区间,并不是越大越好。外汇储备规模的下限应该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点,上限则应表明该国拥有充分的国际清偿能力。
巨额的外汇储备会给经济的运行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持有大量的外汇储备会产生高额的储备成本。出于储备资产安全性考虑,所以购买其他国家的国债或者国库券会成为投资首选。而一般国债或国库券的投资收益率较低,而且外汇储备还面临着较高的汇率风险。如果作为主要储备货币的美元贬值,会使储备资产大幅缩水,这给储备资产的保值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其次,外汇储备与一国的汇率、货币政策是紧密联系的。外汇储备的迅速增加意味着外币供给充足,相对地本币供给就会相对紧缺,这会迫使本币升值,而本币升值会带来本国出口产品竞争力的下降,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再者,高外汇储备会使得货币政策操作空间受到限制。为了降低过高的外汇储备,央行不得不用大量票据或其他手段来进行对冲,购进外汇,释放人民币。根据以上种种,可见外汇储备并不是越多越好的,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FDI的大量流入所造成的,给我国的外汇政策构成了挑战。
(四)与FDI相关的国际收支主要项目间的关系
FDI对国际收支各项目的影响并不是独立的,他们之间是相互关联的。FDI流入直接导致资本和金融项下直接投资中外国在华直接投资一项贷方增加,而外国在华直接投资的增加意味着外资企业的增多,必然导致贸易进出口的增加,从我国历年数据来看其对出口的促进作用更显著。与此同时,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付给外方职工报酬的增加,投资的增多也会使得投资收益增多,从而收益汇回也会增加。从反方向考虑,如果得益于我国廉价劳动力、各种外资优惠政策等优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在我国对外出口增加,对我国销售额扩大,投资收益增长,加之中国人民消费力的增强以及人民币汇率上升,国外资本必会纷纷进入我国,如此一来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必然就会增长。可见,FDI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影响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
参考文献
[1] 方文.国际收支危机比较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安全产业安全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累计吸引外资高达4000多亿美元。自1993年起,我国一直是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外商直接投资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其负面影响也逐渐显现。在某些方面,这些负面影响已经对我国的经济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的经济安全问题展开分析。
一、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安全问题
产业安全是指一国拥有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的控制力,以及这些产业在国际比较意义下的发展力。随着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特别是近几年来“独资化”趋势的出现,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日益突出。
目前,我国吸收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有6种,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合作开发和其他。在过去,中外合资经营方式一直是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的日趋规范、体制顾虑的逐渐打消、以及各种限制性条款的取缔,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了“独资化”趋势。自1997年起,外商独资企业超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为我国主要的外资利用方式。1999年,北京引进外资注册的企业中,有40%是独资企业,而到了2000年,这个比例上升到了50%.在原有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方也纷纷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将合资企业转变为外方控股或独资的公司。例如,在2000年6月,美国宝洁公司终止了与北京日化二厂的合资关系;2000年11月,上海牙膏厂宣布从合资公司联合利华手中收回“美加净”品牌;2001年1月,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公告股权变更,中方股东退出。一个又一个的合资企业变成了外商独资企业。
这些被外资所控制的企业往往在其技术、规模等方面都有着民族工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外资企业凭借这种优势挤占我国市场,从各个方面控制着产业发展,从而深刻的影响了我国的产业安全。
1.行业控制
外资掌握了我国某些行业的经济支配权,形成了对这些行业的垄断。
2.技术控制
外资在取得控股后,往往取消原有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使其依附于外资母公司研究开发机构所提供的技术,从而形成了引资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格局,削弱了东道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技术转移方面,外资为了维护技术优势,避免因技术扩散而扶持了竞争对手,对此也往往持审慎态度,转移的技术大多并不先进,有时甚至是已被淘汰的技术,对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却严加封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些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曾提出“以市场换技术”的引资策略,期望以让出市场份额为代价,换取外国的先进技术。现在看来,让出的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大了,在某些特定的行业,外资企业已经处于垄断地位,但真正换来的一流的先进技术却凤毛麟角。
3.品牌控制
外商在合资企业中取得控股地位后,国内企业的产品品牌往往被束之高阁,而被国外品牌所取代。外商在合资时要求中方将商标转让给合资企业,然后利用中方的销售渠道推销标有外国商标的产品,待外方商标知名度提高后,逐步减少直至停止对中方商标的使用;也有的外资企业将中方商标定位于低档产品上,从而造成中方商标的声誉及价值下降。例如:1994年,日本松下公司与杭州金鱼电器公司合资,建立杭州松下家用电器公司,从此,在洗衣机行业,国内的“金鱼”不见了,只有“松下爱妻号”;1995年,韩国三星电子公司与苏州香雪海公司合资,建立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在这之后,香雪海品牌从此销声匿迹;再如天府可乐的消失,活力28、白猫、熊猫等为奥妙、碧浪所取代等。这些品牌的逐渐流失实际上是无形资产的流失,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对于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损失。另外,这些产品直接面对消费者,在外资趋于品牌控制的态势下,长此以往必然会使国人产生对国外产品的认同心理。这种社会心理的“滋生”,会很容易导致在其他产业产品上对外国产品的崇拜及对民族产品的歧视,在潜移默化中导致对我国产业安全的负面影响。
二、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
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刚开始改革开放时,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并不大,而在今天,东、西部地区之间巨大的经济差距已成为困扰整个社会的重要问题。在其中,外商直接投资扮演了关键角色,它对于我国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及深化起了重要作用。这种效用可以用瑞典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冈纳。缪尔达尔的累积因果循环原理来加以解释。
缪尔达尔根据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把一个国家分为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通常称为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他假设最初一个国家每个地区都处于静止的落后状态,各地区的收入水平和利润率都相差无几,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地区因优越的自然条件或历史偶发事件或国家的倾斜政策而开始出现增长,收入和利润率差别开始拉大,那么,一个累积性的因果循环就开始了。一方面,发达地区因工资较高,年轻的、有文化、有技能的劳动者就会纷纷地从落后停滞的地区流入正在蓬勃发展的地区;资金也会竞相从落后地区流入发展迅速的地区,以寻求更高的利润率;企业和企业家也会从停滞地区迁移到繁荣地区,因为在后一地区创业和获利机会较多。由于新兴地区经济增长快,工资和利润水平持续上升,使得储蓄率和投资率高,市场旺盛,这又进一步促进了繁荣地区更快的发展。先进地区更快的发展使落后地区的人才、资本不断地向繁荣地区转移,导致该地区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这样,发达地区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累积因果循环。另一方面,不发达地区年轻人和具有较高技术的人才以及资本纷纷外流,结果,落后地区收入水平、投资水平更低,形成了一个恶性的累积因果循环。由于上述两个循环过程的共同作用,发达地区越来越发达,不发达地区越来越相对落后,经济不平衡状况越来越突出。这就形成了一个国家内地理上的二元经济局面。缪尔达尔称这种情况为“回波效应”。
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东部沿海地区,当时外资在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大量涌入。据统计,在1993年以前,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中,投向东部沿海地区的占90%以上,巨额资金投入的乘数效应,使东部经济发展迅速,同时在“回波效应”作用下,西部的人才、资金又在该区域集中,长此下来,东部地区形成了深厚的市场经济底蕴。虽然,现在东、西部地区的政策已经拉平,甚至向西部倾斜,但累积因果循环已经形成,东部地区在基础设施、市场环境、人才素质、社会观念等方面的优势都是西部地区无法比拟的。而根据现代国际投资理论,在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上,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相关政策环境,即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人力资源质与量……)、市场环境(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市场化管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和法律环境,而非直接优惠政策。所以,外资仍然倾向于向东部投入,这又导致下一轮的累积因果循环,从而更进一步拉大了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
三、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的建立和投产开业,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但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创立谈判、生产运营时都不同程度的伴随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究其原因,可以发现其中关键在于以下两点:
1.谈判中的不公平待遇
由于合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待遇,一些陷入困境的企业希望通过合资,享受到优惠政策,以摆脱困境;一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也希望通过合资,壮大自己的力量,享受到优惠政策,获得“体制外”的许多好处。结果,必然形成外资与内资在合资选择中的不对等地位,大批等待合资的内资企业在相对较少的外商投资者的选择面前处于被动地位,于是,纷纷降低合资条件,压低资产评估数额,给予外商种种便利和便宜,吸引外商与自己合资。外商在合资谈判时,往往在转让技术、商标和设备上漫天要价,赚取高额利润,致使内资企业在吸引外商投资的过程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2.跨国公司内部化,通过转移价格进行利润转移
所谓内部化,即是指由于市场不完全,跨国公司为了其自身利益,以克服外部市场的某些失效,以及由于某些产品的特殊性质或垄断势力的存在,导致企业市场交易成本的增加,而通过国际直接投资,将本来应在外部市场交易的业务转变为在公司所属企业之间进行,并形成一个内部市场。在内部化过程中,涉及到转移价格,它是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时所使用的约定价格。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其内部转移价格来达到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规避外汇管制,逃避税收等目的。
目前,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在独资或控股的情况下,其公司内部交易占了公司交易总额的相当大一部分。跨国公司往往采用高进低出的方法转移价格,从其母公司高价进口原料和设备,而对在华子公司的产品实行低价收购,从而将利润转移到其母公司或其他国家子公司,以至出现有的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账上亏损、实际盈利,账上利润少、实际利润多的情况,给我国的财政税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四、总结与建议
以上,本文从三个方面浅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安全造成的威胁。但是,这绝不是要否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凡事都有正反两个方面,无可否认,外商直接投资的正效用始终是大于其负效用的。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已经离不开国际间的资本流动,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外商投资对于经济发展更是至关重要,只是我们若能认清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些负面影响,从而制定相应的对策,对其有效的加以防范和引导,那么,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将大大提高。为此,笔者就我国如何防范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安全造成的影响提出几点建议:
1.加快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以外资企业“治”外资企业
一家外资企业控制了某一市场,那是垄断,而众多的大跨国公司进入同一行业,就形成了竞争。跨国公司为了与同样实力强大的其他跨国公司作竞争,就不得不加快转移新技术、引进新产品、降低产品价格。这一点,早已被事实所证明:上海通用别克、广州本田雅阁的上马,迫使大众把最新车型投入中国;诺基亚、西门子和摩托罗拉的竞争,使得中国手机市场的产品换代档次和价格水平完全与国际市场同步。
因此,要消除外资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威胁,决不能限制外资的进入,而恰好相反,只有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这一市场,在各个大跨国公司之间造成激烈的竞争,那么,最终受益的,就将是中国政府和中国消费者。
2.逐步取消对外资的种种优惠政策,对其实行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同等条件下,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与其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对等。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一方面,可以缓解内资在与外资竞争中所处的不利地位,扶持民族工业;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外资利用其优惠待遇在合资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好处。
目前,跨国公司已经意识到,优惠政策往往是政策不连续的表现,是市场发育不健全的表现。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往往更注重“国民待遇”的优劣。因此,建议政府把引资的重点从制定优惠政策上转移到创造良好的相关政策环境上来。即通过推进贸易政策体制的进一步自由化、规范市场、规范管理、转变观念、培育人才等手段来吸引外资。
3.加强法制和政府监管
一方面,政府应加快《反垄断法》的制定,建立和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企业并购法律规范体系,以法律手段规范外资对国内企业的并购行为,防止出现外资的市场垄断;另一方面,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加强对外资并购中的国有资产评估与外资企业内部转移价格制定的监督和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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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红杰。国际投资教程[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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