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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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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汇报材料

案情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水清镇今年来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全镇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主要隐患情况

水清镇地处江安县北部,建镇于2000年7月,全镇幅员面积23.8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村,1个社区,63个村(居)小组,人口2.1万人,镇内现有重点企业及安全生产高危行业20余个,其中乡镇二级客运站1个、露天开采机制砖厂2个,石化加油站2座,小型个体私营酒厂2个,石化天然气中转输气站1座,镇域范围内有小Ⅱ型水库5座,库容  万m³,各类大小山坪塘  座,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全镇道路通车里程74公里,水泥路通村通达率达90%,镇辖中心校1所、小学基点校3所,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除煤矿外均有涉及,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较多。一是我镇地处s307省道、县道水石路、水江路交汇核心地带,日常人流车流物流量较大,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场镇建设的不断加快,交通安全压力日渐成为我镇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机动车“三超两违”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安全意识淡薄,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现象较为普遍,部分路段安保防护设施缺乏,容易造成各类安全事故;二是全镇大部分地区属红层浅丘地貌,容易发生各类地质及次生灾害,特别是今年受各种恶劣气候影响,全镇连续发生多起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事故,新增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0余处,避灾防灾形势严峻。三是生产经营企业隐患突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业主对安全生产缺乏必要的重视和投入,业主存在侥幸和麻痹心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生产,冒险作业、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存在,企业安全设施陈旧落后,安全隐患突出,四是公共区域安全尚待加强,老场镇部分居民房屋年久失修,电线排布散乱,未按规定配备相应消防应急设施较为普遍,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有待整治,公共食品卫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主要采取的措施                  

安全生产历来是我镇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安全生产方面,我镇坚持以抓好事故隐患预防和安全日常监管为重点,在细致摸排全镇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和薄弱环节的前提下,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两大重点为突破口,抓点带面,协调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一是针对场镇人流车流物流众多,交通事故隐患较为突出现状,大力实施资源整合,协调交通、运管、交警、派出所等单位部门开展协同执法,实施“交警赶场”和部门坐班值守,对全镇交通安全实施重点监管,大胆采取委托执法及协同部门联合执法等手段,共同加强对客货车辆“三超”运输、摩托车三轮车违章载客、农用车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查处,确保日常巡查检查时间不少于70%,逢场天现场抽查率100%,同时切实加强对镇客运站及相关营运车辆管理,狠抓车辆进出站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严管重罚交通违章行为,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同时切实加强对违规运输摩托车三轮车查处力度,今年仅前三季度,我们累计联合开展各类道路交通联合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30余次,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3台次,摩托车三轮车违章载人45人次,移送交警部门查处11人次,对37名驾驶人员给予了批评和告诫处理,有效地整顿了道路交通安全市场。二是狠抓企业安全管理,实施镇党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每名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联系2-3户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并对企业日常安全情况负具体监管和指导督查责任,企业及联系企业分管领导、镇干部分别按相关标准缴纳安全责任保证金,对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实施量化考评管理和“两书”告诫通报制,企业年度安全管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日常检查占70分,镇安全监管人员在日常巡查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各类安全隐患,除向企业业主下达安全生产预警告知书或限期停产整改告知书外,还视情况予以1-5分扣分处理,年度考核低于80分企业,除全额扣除所缴责任金外,企业安全岗位人员还需离岗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在未培训合格及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前,暂停企业安全生产证照年审和证明材料审核上报,扣除责任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企业及管理人员,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增强了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今年已对2家企业执行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告知,对1家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整改通知,同时积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查处企业各类违章生产行为,如2012年5月份,我镇在安全检查中了解到土桥村某砖厂在未按规定履行节后复工复产手续前提下准备生产这一情况,我镇除派出专人第一时间予以查处,要求其立即停产停工外,并及时将这一情况向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汇报,协同相关管理部门对这一违章生产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针对山体滑坡、危化品、烟花爆竹、消防及食品安全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实施有针对性管理,确保重点领域和安全生产高危行业平安无虞,同时积极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注重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安全应急“平时有准备,应急能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到了有益支撑。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案情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我区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486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35人,解除劳教人员51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92%,重新犯罪率连续二年控制在3%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区府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财税局、工商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8个街道、镇,也相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区135个村(社区)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164个,帮教人员980人。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市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四个城区街道开展了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现有帮教志愿者360人,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道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两年来共走访了237人,对82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22800元救济金和物品。2004年,孔浦街道归正人员鲍某,由于年龄偏大,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仅靠妻子退休金800元还要供儿子上大学,情绪极度低落,司法所了解这些情况后,多次向有关部门联系,为他学习新技能提供便利条件,还减免学杂费2800元。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归正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回归人员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归正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归正人员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归正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4、开展“大墙内”的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有关监狱、劳教所和少管所等,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劳教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并发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

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①引导、扶持归正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目前经商的共58人。我们根据兄弟单位的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会同财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企事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的通知,对安置归正人员,可按下岗待业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②帮助回籍务农的归正人员落实责任田。已落实187人;③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全区8个街道、镇依托现有的市场、企业建立过8个安置基地,共安置了43人。江北永发运输公司被确定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后,先后共安置了6人,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无一个重新犯罪;④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归正人员,与民政部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低保金,目前享受低保的归正人员共有95人;⑤落实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00年,区政府财政分别下拨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万元。2005年下拨了5万。

二、存在的问题

依照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这几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实施的《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主要着眼于归正人员的按时报到、安排落户、落实帮教等内容,对安置工作如何衔接则显得不够;安置与帮教工作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如果安置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归正人员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将直接影响帮教效果,甚至导致重新犯罪。区司法局及下属司法所由于职能所限,不可能成为安置工作的主导力量。这也给帮教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二)衔接管理难。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归正人员原籍街道、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归正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三)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已无关;二是吃力不讨好,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是工作的政绩,而抓归正人员工作是要投入人、财、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从而放松了这项工作;三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决归正人员的宅基地、住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都知道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促进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大好事,是“安民工程”、“新生工程”,但一旦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要安置归正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则过分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难以形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过硬的措施。

(五)缺乏有关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费支持。如何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的支持,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我们区的优惠政策制定是没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大,应该与民政企业的优惠同等对待。帮教活动经费问题逐渐成为帮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将直接影响帮教工作质量的提高,没有经费事情办不成、办不好。区级归正人员帮教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200年专项经费分别为2万,而街道(镇)级则几乎没有专项经费,平时以民政救助为主。

(六)城镇归正人员就业安置难。城镇归正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归正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企业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置归正人员,无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归正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归正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归正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为指针,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挥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道(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这里的“队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财政等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镇)村(居)干部、共、青妇社会各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条件。

(二)加大力度、大胆实践,把握好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1、认真抓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归正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只有“安其身”才能“安其心”,安置的重心是“就业”,使他有事做,有饭吃。在目前下岗职工较多的情况下,对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确实带来更多的困难,但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就业渠道多也是一个有利的方面。要转换概念,采取双轨运行。把以往安置工作由政府行为转变到社会行为为主,逐步过渡。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实体企业,依托现有企业建立安置基地等为归正人员解决就业安置问题,另一方面鼓励协助归正人员积极参与劳动市场竞争,自谋职业。对归正人员待业期间,确无生活来源的应予临时性救助,对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2、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归正人员的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悔改的心态、决心、行为等不同,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管理。对一时失足确已悔改的人员由家长、亲属、村(居)干部帮教;对常有不良行为的人员由村,社区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对在服刑和劳教期间表现差,反复多的;社会背景复杂,人际交往混乱的;个人经历特殊、安置困难的;服刑和劳教后家庭情况变化大,表现不稳定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应列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责任人。明确责任,加强工作,负责到底。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干部参加的重点帮教小组,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落实重点对象的考察,每月至少一次走访帮教,每季进行一次现实表现考察,并记录入档。三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措施。针对重点对象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在帮教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采取超前帮教、跟踪帮教、引导帮教、联合帮教等形式手段,教育挽救,促进转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案情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确保一个良好工作环境

消防安全工作是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事情,去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吸取此次特别重大火灾的深刻教训,并根据省卫生厅《紧急通知》的要求,医院由党委书记、院长、保卫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医院各个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院领导积极带头,认真学习,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院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坚决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把做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放到至关重要的位置,高度警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就医环境。

二、落实制度,认真排查分析,清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制定出医院各科室的具体要求和措施,院领导亲自主持分析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加强消防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各职能部门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使医院的消防工作做到逐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同时坚持与医疗安全相互考核,坚决杜绝火灾苗子及火灾隐患的发生,依照上级文件精神,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全院职工学习《消防法》的积极性,明确消防工作是促进医疗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是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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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即行动,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

在认真吸取去年12.15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深刻教训的基础上,我们举一反三,认真检查医院安全工作的漏洞和隐患,重点对门诊、住院部病房、疏散通道、压力容器、配电室、电梯等进行了全面、深入、彻底、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加强监督,限期整改,逐一落实。对重点部位做到定人、定责、定措施,坚持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工作月检查,使医院防火安全工作检查形成经常化、制度化,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掌握灭火器材的良好状况,以便做到心中有数。9月21日上午由市消防大队组成的检查组,再次对我院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没有发现大的隐患,但安全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不太明显,医院及时购买并进行了粘贴,消除了此隐患。

四、存在的问题

案情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我区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486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35人,解除劳教人员51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92%,重新犯罪率连续二年控制在3%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区府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财税局、工商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8个街道、镇,也相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区135个村(社区)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164个,帮教人员980人。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市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四个城区街道开展了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现有帮教志愿者360人,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道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两年来共走访了237人,对82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22800元救济金和物品。2004年,孔浦街道归正人员鲍某,由于年龄偏大,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仅靠妻子退休金800元还要供儿子上大学,情绪极度低落,司法所了解这些情况后,多次向有关部门联系,为他学习新技能提供便利条件,还减免学杂费2800元。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归正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回归人员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归正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归正人员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归正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4、开展“大墙内”的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有关监狱、劳教所和少管所等,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劳教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并发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

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①引导、扶持归正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目前经商的共58人。我们根据兄弟单位的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会同财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企事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的通知,对安置归正人员,可按下岗待业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②帮助回籍务农的归正人员落实责任田。已落实187人;③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全区8个街道、镇依托现有的市场、企业建立过8个安置基地,共安置了43人。江北永发运输公司被确定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后,先后共安置了6人,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无一个重新犯罪;④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归正人员,与民政部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低保金,目前享受低保的归正人员共有95人;⑤落实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00年,区政府财政分别下拨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万元。2005年下拨了5万。

二、存在的问题

依照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这几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实施的《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主要着眼于归正人员的按时报到、安排落户、落实帮教等内容,对安置工作如何衔接则显得不够;安置与帮教工作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如果安置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归正人员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将直接影响帮教效果,甚至导致重新犯罪。区司法局及下属司法所由于职能所限,不可能成为安置工作的主导力量。这也给帮教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二)衔接管理难。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归正人员原籍街道、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归正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三)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已无关;二是吃力不讨好,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是工作的政绩,而抓归正人员工作是要投入人、财、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从而放松了这项工作;三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决归正人员的宅基地、住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都知道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促进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大好事,是“安民工程”、“新生工程”,但一旦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要安置归正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则过分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难以形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过硬的措施。

(五)缺乏有关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费支持。如何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的支持,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我们区的优惠政策制定是没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大,应该与民政企业的优惠同等对待。帮教活动经费问题逐渐成为帮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将直接影响帮教工作质量的提高,没有经费事情办不成、办不好。区级归正人员帮教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200年专项经费分别为2万,而街道(镇)级则几乎没有专项经费,平时以民政救助为主。

(六)城镇归正人员就业安置难。城镇归正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归正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企业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置归正人员,无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归正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归正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归正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为指针,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挥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道(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这里的“队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财政等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镇)村(居)干部、共、青妇社会各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条件。

(二)加大力度、大胆实践,把握好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1、认真抓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归正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只有“安其身”才能“安其心”,安置的重心是“就业”,使他有事做,有饭吃。在目前下岗职工较多的情况下,对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确实带来更多的困难,但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就业渠道多也是一个有利的方面。要转换概念,采取双轨运行。把以往安置工作由政府行为转变到社会行为为主,逐步过渡。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实体企业,依托现有企业建立安置基地等为归正人员解决就业安置问题,另一方面鼓励协助归正人员积极参与劳动市场竞争,自谋职业。对归正人员待业期间,确无生活来源的应予临时性救助,对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2、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归正人员的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悔改的心态、决心、行为等不同,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管理。对一时失足确已悔改的人员由家长、亲属、村(居)干部帮教;对常有不良行为的人员由村,社区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对在服刑和劳教期间表现差,反复多的;社会背景复杂,人际交往混乱的;个人经历特殊、安置困难的;服刑和劳教后家庭情况变化大,表现不稳定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应列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责任人。明确责任,加强工作,负责到底。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干部参加的重点帮教小组,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落实重点对象的考察,每月至少一次走访帮教,每季进行一次现实表现考察,并记录入档。三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措施。针对重点对象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在帮教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采取超前帮教、跟踪帮教、引导帮教、联合帮教等形式手段,教育挽救,促进转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案情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在__镇五届人大六次会上,各位出、列席代表听取和审议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代梅同志代表镇政府所提出的《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促进村镇农房规范化建设的议案》并作出了决议。现在,我就此项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去年以来,我镇从加强城镇规划管理、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全镇旅游形象、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和保证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出发,把规范农房建设作为一项维护法律尊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投资环境的大事来抓。镇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全镇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府发﹝20__﹞3号),对我镇农房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出了专门安排部署。

二、加强管理,确保农房风貌建设取得成效

在集镇、农村规划区内农房建设要求必须符合村镇规划要求;明隆公路沿线及其它村民聚居点的新(改)建农房,要求按照集镇通用图集进行建设。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农房建设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新村办、国土所、房管所等部门同志为成员,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为尽快将__场镇打造为环境优美场镇,经请示县城乡住房和建设局批准,成立了“__县建设执法监察大队__中队”, 进一步规范了建设秩序,加大了对农村农房建设的秩序,确保农房风貌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去年以来,镇建设执法监察中队共查处违章建设3起,及时制止违章建设2起。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农房建设相关规定

(一)未经审批的农房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农房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未批先建,少批多建。

(二)严格执行农房建设审批程序。申请农房建设的村民应依法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经村社同意,镇人民政府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在集镇规划区内的首先应向新村办提出申请并取得《村镇建设选址意见书》和《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公路沿线的应依法取得县路政管理部门的同意。

四、严格用地,规范农房建设用地需求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按规定审批,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二)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使用,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民住宅,严禁乡镇、村社建“小产权房”。

(三)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四)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五、明确职责,确保农房建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对经村社同意的农房建设申请,国土所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农房建设拟占用土地类型进行现场查勘,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在农房建设审批表上签明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有关部门审批。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及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在农房建设前到现场踏勘确认四至界畔,农房建设完工后到现场踏勘确认用地红线和原宅基地拆除复耕情况,并依法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同时,加强农房建设日常监管,实行动态巡查,镇新村办按照相关要求对本辖区内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和风貌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指导,并提供通用图集和效果图。公路沿线农房按照《__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严格审批。

六、主要问题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