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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处坠落事故的分类
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故可以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类形式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简单的分类。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的规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根据高处作业的性质和环境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又可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和特殊高处作业坠落事故。了解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分类情况,对于在工作中对高处作业坠落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及采取预防措施是有帮助的。
二、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因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原因、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物资质量不合格、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等。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时,应判断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要原因等。高空坠落事故是最常见的建筑安全事故之一。由于建筑施工生产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高空作业多、劳动繁重等特点,造成高空坠落事故的原因十分复杂。其主要可能因素有:人的因素,环境因素,材料因素,机具设备因素,安全技术措施因素。
三、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措施
1.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措施
(1)严格规章制度,提高违章成本。对于施工现场的“三违”行为,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其危害的严重性,要有决心通过一定的奖惩措施,通过大幅度地提高违章成本,通过抓典型树标兵等形式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要使企业所有人都意识到:违章是得不偿失的;违章是必受到惩罚的,从制度上杜绝一部分人的侥幸心理。提高违章成本可以从经济层面上断绝部分项目经理、分包负责人的违章冒险意识,同时辅以一定的管理、技术手段。
(2)对于人操作失误和注意力不集中,可仿照质量管理中“旁站监理”的管理监控手段做好对一些重点过程、重点区域的“旁站监督”,比如搭拆脚手架、模板支撑架时,安装、拆卸、调试起重设备时,特殊高处作业过程中等,都可安排专职安全员做好“旁站监督”,以减少人失误和注意力不集中所造成的危害。
2.对管理缺陷的控制措施
(1)根据当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更新,将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宣传、传达到企业的每一个部门、项目和员工,使企业的管理、作业制度化、程序化。国家这几年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出台了不少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建筑施工企业要不断地学习领会这些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在企业的管理制度中体现出来,不断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2)一般高处作业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指导性强的,易于操作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高处作业工程比如模板支撑、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6m以上的边坡施工等还要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执行;对于达到一定高度的高处作业工程比如30m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还要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之进行论证审查,合格后才能实施。这就需要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及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尤其是公司管理部门要把好关,做好有关的教育培训工作,使施工现场的施工技术人员也掌握必要的高处作业技术知识,并在工作中不断的充实、完善。
(3)要重视教育、交底工作,规章制度再好,高处作业方案再制定得完善,如果不将其内容向有关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交底,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顶多只是应付外面检查罢了,不能减少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事故,因此,企业必须将有关的制度方案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教育、交底。
(4)要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是否按高处作业方案的交底要求去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损坏,有没有及时修复,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等都要靠安全检查来解决。
3.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措施
(1)对安全防护设施材质强度不够、安装不良、磨损老化等要把好以下关口:①把好材料的进场验收关,比如用作搭设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钢管、扣件、脚手板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②把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验收关,对于作业人员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的生产、技术、安全人员一定要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还要对之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状况良好。③对于吊篮脚手架、悬挑平台、转料平台的钢丝绳也要经常检查,严格按照钢丝绳的报废标准要求进行报废,不能带病使用。④对于象手拉葫芦、电动葫芦等设备,除在每次使用前要进行仔细的检查外,还要注意不超期使用,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后即进行报废。
(2)任何安全防护装置都有可能失灵,对之不要过于迷信,对于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电梯等设施设备的防坠装置要进行经常性检查,严格执行安装前的检查及安装后的验收手续,尽可能避免因装置失灵而导致的坠落事故。
(3)对于关系到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千万不能贪图便宜,购买时要查看其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否则坚决不能购买使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安全检查对应的标准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JGJ 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11年12月7日,自2012年7月1日实施,结束了运行13年JGJ 59-99老标准,新标准基本满足了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检查需求,对于推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在新标准中提出了116项“应符合规范要求或规范允许范围内”要求,究竟执行什么规范?规范中的要求究竟是什么?这就需要我们结合现行有关规范,掌握对应的条款要求来指导现场施工过程监控和安全检查。
一、新标准有十个方面的改进,实施中需要加以重视
新标准较老标准相比主要有十个方面的改进,1.增设“术语”章节;2.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3.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5.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6.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7.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8.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9.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10.增加了第4.0.1、5.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检查宜归于起重机械之类
1、根据高处作业吊篮特征,它具有起重机械所共有的工作性能和特征以及脚手架系列中没有的安全装置,如,悬挂机构、行程限位块、安全锁、提升机、重锤、靠墙轮、电器控制系统、悬吊平台、工作钢丝绳、安全钢丝绳等。
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显然高处作业吊篮具备起重机械的属性要素,即使《特种设备目录》中没有明确地将高处作业吊篮列入特种设备系列,但是,它已具备《特种设备目录》中“升降作业平台、简易升降机、高空作业车”基本属性。
3、根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的第6条第11款,已将高处作业吊篮归于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之类,并提出了“吊篮的安全锁应灵敏可靠,当吊篮平台下滑速度大于25m/min 时,安全锁应在不超过100mm 距离内自动锁住悬吊平台的钢丝绳;安全锁应在有效检定期内”的强制性规定。《高处作业吊篮》(GBl9155-2003)第5.4.5.6规定“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4、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文件,已经将“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人员”纳入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管理。
5、对于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国家早就出台了《高处作业吊篮》(GBl9155-2003)标准,GBl9155标准涵盖的安全检查内容要比JGJ202详细、具体、贴切。
由此可见,新标准第3.10高处作业吊篮,从脚手架中转入起重机械类更为适宜,做到每年一次法规性安全检验检测,以提高管理重视程度和使用安全可靠性。
三、以新标准为纲,兼顾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
新标准是一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纲领性规范,涵盖了19个方面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引用了27部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在实施中应以新标准为纲,兼顾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同时还要关注所施行的标准是否是最新颁布版本和修订更新情况。
第一,在对3.19施工机具中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检查时,应执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的要求,特别要对装饰装修人员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性和人员操作合规性进行检查,检查工具是否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等,此类工具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性有着直接关联性。
第二,在对3.15和3.16物料提升机和施工升降机安全检查中,应执行GB26557-2011《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该标准自2011年6月16日,2012年5月1日实施,并代替了GB/T10054-2005《施工升降机》、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中有关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技术和安全要求。
第三,在对3.18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检查时,还应执行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该规范自2012年6月1日实施,其中起重吊装一般性30项规定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吊装、钢结构吊装、特种结构吊装、建筑设备安装的规定,是检查起重吊装安全的指导性技术规范。
第四,在对3.1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中,应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的相关规定。在安全费用投入方面,应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有关规定,特别是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第五,新标准中类似“起重拔杆”,应更正为“起重桅杆”或“起重臂杆”规范的技术术语。
四、检查中应掌握对应的标准和规范的具体要求
为了便于在检查中顺利快捷掌握对应的标准条款,现将新标准中所需要对应的规范标准条款举例如下:
新标准需要补正的对应条款
标准项 标准序号 新标准提出的“应符合规范要求或规范允许范围内” 需要对应的标准及条款
3.2
文明施工 3.2.3
5 现场办公与住宿 3)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4.2.1条的规定。
3.2.3
6现场防火 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3.1、4.2、4.3条的规定。
3.2.3
6 现场防火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4.3.2和5.3.1条的规定。
关键词:建筑施工 高处坠落 对策
建筑施工的高处作业量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多工种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事实表明在建筑业“五大伤害”事故中是发生频率最高的事故类别,也是监督过程中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者。因此,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目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建设任务的繁重,高层建筑的聚增,发生高处坠落的事故将更加频繁。因此对“高处坠落”事故的成因、易发部位,研究其应对措施和对策,有效降低和杜绝建设工地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当前首要急需解决的课题。
一,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部位
(一)是各作业人员在临边洞口处施工作业,(如阳台边、屋面边、电梯井口等)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规范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二)是架子工在搭设的各种类型的脚手架上施工作业,由于脚手架未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搭设。(如未按标准搭设水平脚手板、架体内水平防护栏杆,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系挂安全带等)这些原因造成都会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三)是违规安、拆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未按规程操作或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从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总结多年来发生的高处坠落安全生产事故,其在临边、洞口、脚手架、起重机械部位发生高处坠落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
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
建筑工地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的发生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归根到底还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具体反映在三大方面:
(一)是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不足,造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二)是安全管理人员和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三)是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差,专业知识不够,对施工现场高处坠落隐患不能及时准确识别。
三、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对策
根据上述分析,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对策也可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作业环境不良者几个方面来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一)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措施:
1、对于没有办理平安卡的人员及特殊工种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前应逐级层层落实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签订层层目标责任书,严格规章制度,加大奖励处罚力度。治乱世需用重典,对于施工现场的“三违”行为,用铁的制度来约束。通过抓典型树标兵等形式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广大从业人员都意识到违章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源,违章必须受到惩罚,从制度上杜绝一部分人的侥幸心理。同时辅以一定的技术管理手段,比如:1、未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2、施工作业区设置规范畅通的安全通道;3、拆除脚手架或模板支撑系统时设专人监护等。
2、对于操作失误和注意力不集中的施工人员,可仿照质量管理中“旁站监督”的管理监控手段对一些重点部位、重点危险区域进行“旁站监督”,比如搭、拆脚手架、模板支撑架时;安装、拆卸、调试起重设备时;特殊高处作业过程中等,都可以安排专职安全员做好“旁站监督”,以减少作业人员操作失误和注意力不集中所造成的危害。
(二)对管理缺陷的控制措施:
1、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将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宣传、传达到企业的每一个部门、项目和员工,使企业的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华;操作规范化、生产标准化。国家这几年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出台了不少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建筑施工企业要不断地学习领会这些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在企业的管理制度中体现出来,不断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2、一般高处作业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高处作业工程比如模板支撑、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6m以上的边坡施工等还要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签字批准后执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比如30m及以上高处作业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还要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合格后才能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作业,才能有效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3、要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是否按高处作业方案的交底要求去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损坏,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等都要靠安全检查来解决。
(三)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措施:
1、对于关系到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购买时要查看其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否则坚决不能购买使用。
2、对安全防护设施材质强度不够、安装不良、磨损老化把好以下几关:1、把好材料的进场验收关,比如用作搭设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钢管、扣件、脚手板邓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2、把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验收关,对于作业人员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的生产、技术、安全人员一定要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还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3、对于吊篮、脚手架、悬挑平台、卸料平台的钢丝绳也要经常检查,严格按照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组织验收和报废;4、对电动葫芦等设备,每次使用前要进行仔细的检查外,还要注意不超期使用,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后即进行报废。
3、任何安全防护装置都有可能失灵,所以对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要进行经常性检查,严格执行安装前的检查、安装后的验收手续,避免因安全装置失灵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对于关系到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购买时要查看其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否则坚决不能购买使用。
(四)对于环境不良的控制措施:
1、尽量避免恶劣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比如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天,以及大雪、大雾、雷雨天都应停止高处作业施工。
2、合理安排作业流程,尽量减少露天高处作业的时间。
3、高温时,应调整上班时间,尽量避免高温作业。
4、夜间尽可能不安排高处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作业时,应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5、停工较长时间后,重新开工的工程,高处作业前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处坠落事故防治措施救援预案
中图分类号: TU2 文献标识码: A
1 前言
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五大伤害”的其中一种。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了使高处坠落事故能得到有效防治,以及发生事故后能得到积极的救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 高处坠落的成因及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三大方面。在施工中,主要从临边作业安全、洞口作业安全、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操作平台作业安全和交叉作业安全五大方面来控制。
3 高处坠落事故的防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1事前控制
1、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过程的安全检查和评定工作。
2、建立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部经理部逐级签字书面“安全责任书”,使每个人都对安全生产负责,并把安全生产同经济利益挂钩。
3、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各班组设一位兼职安全员,配合班组长进行活动,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每周活动要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5、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6、专人负责安全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3.2事中控制
1、现场布置大幅安全标语,凡洞口、临边、机械等关键部位设立安全标志牌,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用好安全“三宝”。一是安全帽。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防止人员坠落时帽子脱落,失去保护作用。二是安全带。凡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配带合格的安全带。三是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作业点,必须在离地4m高处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高层施工还应隔四层再安一道固定的安全平网,并同时设一层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平网。
3、做好“四口"防护。“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
4、做好“五临边”的防护。“五临边”必须设置1.2m高的双层围栏(每层60cm)或搭设安全立网。
5、严把手脚架的十道关。即:材质关,尺寸关,铺板关,栏护关,边结关,承重关,上下关,雷电关,挑梁关,检验关。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7、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起重作业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必须有人指挥,遵守“十不吊”规定,机械拆装必须有方案,缆风绳必须符合要求。
9、交叉作业的施工各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如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起重设备安拆、外墙装饰等),应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0、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安全可靠。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3.3 事后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第一人应立即大声呼救、报告责任人(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
2、项目管理人员获得求救信息并确认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以后,应立即组织职工自我救护队伍进行救护,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并向公司应急抢险小组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并寻求支持,同时向当地卫生(120)、公安部门(110)电话报告,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当事人被送入医院接受抢救以后,项目部即指令善后处理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做好与当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按职能归属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4、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4 结语
安全生产事故,代价沉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同时正确及时的应急救援工作也是减少事故伤亡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邓航;庞奇志;英;靖桂华;张夏;;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分析及预防对策[J];工业安全与环保;2010年04期
关键词:建筑施工坠落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特点及成因
电厂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由于事故发生频率高,死亡率大,因而高处坠落事故被列为建筑施工四大伤害之首,约占全部事故的60%以上。因此,研究建分析筑施工高处事故成因,寻找事故发生规律,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极为紧迫的。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主要有:
(1)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
(3)施工方法不合适:
(4)管理的不到位:
(5)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二、电厂建设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措施
(1)控制人的因素
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经常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一旦发现有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心理压力,或调离岗位: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高处作业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应当定期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有妨碍高处作业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应当调离岗位。
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态度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减少作业风险。
运用行为科学理论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对遵章守纪行为进行强化,从而提高他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领导应当主动关心作业人员的生活、工作思想情况,排除干扰安全生产的生理疲劳及心理疲劳因素,特别要做好“五种人”的安全防范措施。
组织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对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学习。
寻找事故发生规律,做好高处作业人员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的安全防护工作或将其调离岗位。
(2)控制物的因素、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
把好材料关,施工中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坚固、可靠,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设置安全网,安全围栏,防坠器等安全防护用品。
坚持“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人员或具有危险性的高处作业应挂好安全带等“安全三宝”。
(3)控制操作方法,防止违章行为,预防坠落事故
首先应尽量避免采用高处作业的方式,其次对不属于高处作业的工程,也应注意采取相应的措施。
加强对脚手架搭设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与脚手架搭设后检查验收工作。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禁止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等易滑鞋上岗或酒后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注意身体重心,注意用力方法,防止身体重心超出支承面而发生事故。
起重吊装时严禁人员站在吊物上,严禁人员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物上。
(4)控制组织管理因素,避免违章指挥
严格高处作业检查、教育制度,坚持“四勤”即勤教育、勤检查、勤深入作业现场进行指导、勤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查身边事故隐患,实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的目的。
控制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应当及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防止高处作业人员产生过度生理疲劳。
强化安全责任制意识,提高全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切实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和零星安排的作业,都必须向操作者讲清楚施工环境、操作过程、操作工艺、操作方法的具体要求和应采用的防护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纪律和存在或潜在的危害及发生时采取的应急避险措施。操作过程中必须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使每个操作者时时、处处重视安全。
(5)控制环境因素,改良作业环境
禁止在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悬空作业。大雪、大雨、六级以上强风天之后,应当对脚手架进行认真检查和清理。遇到特殊天气或定期进行安全设施安全性检查。
在脚手架上进行撬、拨、推拉、冲击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光线不好的地方或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6)加强企业文化及安全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