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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关键词:安全监理;措施;施工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仅是施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相关法规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可行使监督检查权、限期整改权,停工整顿权、复工权、经济处罚权、奖励权、审批核准权和调解权等权利。
1.建筑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祸根。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相辅相成,试图将二者分开是十分困难的。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安全监理的提出,使建设监理目标管理从以往的造价、进度、质量“三控制”变成“四控制”,也反映了监理理论和监理法规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建筑建设工程中各个风险点进行预控,加强对工程的风险管理,积累工程安全监理经验,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2.提高监理机构安全监理水平的措施分析
根据检查监理单位和建设方要求,严格做好安全施工安全质量控制工作,打造安全施工的品牌效应。在安全监理机构方面,实施一系列措施以提高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水平。
2.1提高监理人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制度
2.1.1 完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项目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标准及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根据生产实际及时进行修编和完善。这是安全监督体系对企业实行监察的基础。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以上级有关精神为基础,并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
2.1.2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逐级负责的工作模式
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责任分解到项目,并落实到个人。建立安全生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模式,确保每个员工、每个部门需要监控的部位,上级清楚、别人知道、自己明白。并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时修正、完善和补充员工的岗位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安全隐患和监控死角,在开展检查、评估、评价工作时,就能客观地评价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和措施的到位程度。发现问题就能追究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整改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就更有针对性。
2.1.3 确保 2 个体系在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
监理机构主要关注从工作计划制定到执行的全过程中,安全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因此,在企业、项目内部建立、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以及确保 2 个体系充分协调、配合,是企业、项目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按照安全监督体系的工作要求,除了要求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熟悉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制度,掌握相关专业技术的监察方法外,还应深入生产一线,从现场生产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隐患或管理漏洞。使安全监理人员有时间开展监察、检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安全监督体系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2.2加强工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工程监理的定义决定了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对工程方方面面的监督指导地位,特别是对施工单位。因此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是提高监理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2.3提高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
提高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监理人员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技术标准。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确保在今后工作中按客观规律办事,进行科学管理。
3.监理机构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的建议
3.1 对项目骨干的安全培训
监理人员要监督并积极促进承包单位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之树立正确的安全观,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观是否正确,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因此,要把承包单位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3.2 安全施工工作方法
安全施工就是对影响安全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因此,工程建设过程中务必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单位在安全施工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其次对施工单位,帮助其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并督促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2)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 2 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3)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4)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教育人、培养人、保护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方法手段,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培训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监理人员安全意识。
3.3制定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根据项目的规模,合理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严格做到平时巡检,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排查安全隐患,并根据检查内容督促整改。严格按照江苏省《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的通知》要求,实行建筑企业负责人及项目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防止质量安全事故
关键词:监理;安全监理工作;监理责任。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of supervision and security supervision work launched extensivel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specific projects in the importance of the reveal more apparent, it as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On the basis of the practice in supervision industry experience,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ecurity supervision work in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safety supervis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of research. With the supervision of the market matures, should be greatly improve some related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 of insufficient or imperfections, i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concerned can't fastening 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supervision, more shoul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units safety supervision, preventing the accidents.
Keywords: supervision; Safety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产生和发展,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工程建设属事故多发行业,综合分析建筑施工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多,劳动繁重,产品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机械品种繁多等动态变化,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故而安全监理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建设监理行业在我国开始发展以来,安全管理就作为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多年的发展带来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1、监理安全责任的扩大化
监理单位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一直存在着争议。现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监理安全细则”和“监理安全方案”都从不同程度上将监理的责任任意扩大化。只要是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一律对监理企业实行很重的行政处罚。这将必然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安全方案时,无限制的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数而无视安全成本,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目前关于监理安全责任的问题仍存在一定的弊端。
2、我国对监理安全责任的界定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中都没有规定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但《安全条例》中的第14条、第26条与第57条分别对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责任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其对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具体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承担的具体责任不明确,比如在安全生产监理方面,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是实质性的技术审查还是程序性审查,如果是技术性审查,应该审查到什么程度等,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迫切需要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以《条例》为依据,对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深度进行细化,并对监理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力争做到客观、科学、合理、易操作,避免将监理的安全责任扩大化,以正确指导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1、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明确在施工中监理方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条例等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管理是监理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含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全方位和全体人员。因此,作为我们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安全监理工作,以竭诚服务的态度,尽心尽职为现场提供优质服务,配合各方搞好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争创文明工地。
3、安全监理工作岗位职责、责任制
(1)明确监理方岗位职责
确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监理员岗位职责,并上墙悬挂。安全监理工作贯彻执行“总监/总监代表制”,其他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员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工作各尽其职,共同履行好安全监理的职责,控制项目安全风险。全体监理人员在总监/总监代表的带领下,树立全员参与安全监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合力实施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
(2)督促施工方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督促施工单位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由项目经理牵头制定相应人员、相应施工班组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防火消防员、资料员、材料员、材料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施工班组级员工岗位责任制:生产班组和职工、电工班、焊工班、架工班、井架搭设班、小型机械操作班安全生产责任制、塔吊起重班安全生产责任制、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与建设方沟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建设方沟通协商,在项目管理的实施过程中注重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监督管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
①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②告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并协助其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③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及相互间的安全协议。
④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并督促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制度为以下三点:1)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2)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3)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施行。
⑤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如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制度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
⑥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一览表(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和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⑦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⑧编制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⑨对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⑩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目标、工作要求及安全监理人员等。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①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与工作情况。
②监督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③复核施工单位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④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⑤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异常气候和节假日施工的安全检查)。
⑥参加安全监督部门对项目安全检查后的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讲评会。
⑦配合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⑧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情况,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及时予以整改。
⑨做好施工现场的广泛宣传和教育,抓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力度、勤检查、保安全。
5、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执行,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只要包括以下几点:
(1)对施工方安保体系得督促检查制度。
(2)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度。
(3)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4)安全监理日记制度。
(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6)安全检查与专题会议制度。
(7)安全监理巡视与旁站查验制度。
(8)定期安全监理知识学习制度。
6、安全监理工作资料
监理资料的管理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经过科学整理的监理资料会成为监理信息资源,为监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和支撑,也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客观依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安全监理工作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的主要体现,根据相应的资料可以对安全管理工作做一个直观的了解,并规避相应的风险。
三、监理责任浅议
监理工程师在履行监理义务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旦其行为违反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刑法》以及由此而引申出来的相关政府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等。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三个方面实施监理。在从事监理的过程中,可能的违约行为方式有如下几种:
(1) 越权。监理具有明确的委托性质,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监理委托合同的授权下、在委托的范围内为业主提供服务,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牢记这一点,就可能发生越权的错误行为。例如,工程中经常遇到工程变更问题,业主也授予监理签发变更指令的权力,但变更往往涉及到设计图纸的变动,这些变动均需要得到设计的确认,在未得到有关的确认之前,单方面指令承包商实施,就超越了自己的工作权限。不论这些错误的后果如何,从合同的角度来说,就发生了违约行为。
(2) 失职。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或监理职责。例如,对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的项目,不进行检查验收或不按照规定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对于需要由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技术文件,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审批或不进行认真分析、核对即盲目批准;该巡视的未巡视,该旁站的未进行旁站;对于该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发出的指令,未及时发出或发出错误的工作指令等。这一类的行为就是明显的失职。
(3) 未尽职.监理的工作成效和监理工程师的主观能动性是密切相关的,其好坏的判断有很大的伸缩性,同样的工程师、同样的工作, 虽然并不一定导致业主的损失,但这种未尽职行为,也是一种违约。
四、监理安全责任分析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应明确“工程安全事故”的概念。所谓“工程安全事故”,是指与工程生产(建设)有关的人身伤亡、生产机具和临时设施的毁坏,工程实体未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安全储备标准(有隐患)和垮塌。工程实体在交付使用后因其在生产期间留有隐患而垮塌,也属“安全事故”之列。“工程实体”是指工程本身,而不包括临时设施,如脚手架、模板系统、基坑支护系统、施工用房等。在此,本文把“工程安全事故”分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 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并从这两方面探讨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管理的责任。
2.1 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监理责任分析
探讨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中监理的责任,应先明确监理在质量控制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现有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建设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具有以下9个方面责任:
(1) 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责任。监理人员应当对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 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签认并对其负责。
(2) 开工审批的责任。监理人员审查开工条件,符合要求后签认并对其负责。
(3) 对施工测量成果的审查责任。监理人员应当对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成果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签认并对其负责。
(4) 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审查责任。监理人员应当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要求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符合要求时签认并对其负责。
(5) 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责任。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时签认并对其负责。
(6) 对被监理单位行为检查、督促、责令整改的责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按要求通过巡视、见证、旁站、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承包单位行为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特别是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责任责令改正。
(7)针对质量、安全隐患,按规定签发停工令的责任。监理人员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其他有必要停工的问题, 有责任按规定签发停工令,在整改完成以前停止施工。
(8) 工程初步验收、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竣工验收并表明意见的责任。监理人员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合格后签认并对其负责。 监理人员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对其内容负责。监理人员参加竣工验收,并对其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意见负责。
( 9)针对重大隐患、事故向主管部门报告的责任。监理人员在按规定履行其职责时,仍无法改变或消除存在的重大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隐患的,或者已经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有责任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
从上述可看出,质量控制包含着安全管理的内容,这个安全管理是质量安全,即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实体(工序-整个工程项目)履行检验和接收的义务,如果监理发现工程实体存在有缺陷、隐患,他没有签字接收(或拒绝签字接收),就必须监督承包方进行补救或返工,使工程实体再检验时达到完全合格和可靠。在这种情况下,他完全履行了自己义务,当然不存在承担什么责任。在监理拒绝签字接收的情况下,如果工程实体存在隐患而垮塌,或同时出现人员伤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他已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监理未进行检验,或检验中有误,或者出于故意把有缺陷和有隐患的工程实体签字接收了,或与业主、承包方串通按降低的质量、安全标准把工程实体签字接收了,这是一种失职或不尽职行为,作为监理,他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承包方应对存在有缺陷和隐患的工程实体承担全部责任,监理也应承担事故责任;如果签字接收后的工程实体在施工期间垮塌,或同时发生人员伤亡,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承包方应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监理单位也应承担事故责任,甚至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刑事责任。
2.2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监理责任分析
监理工作内容到底包括不包括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 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应承担什么责任?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监理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前言中明确,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 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是建筑管理关系和与之密切联系的建筑协作关系,在我国从事建筑活动以及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都应当遵守这一建筑大法。因此对事故责任的判定应该遵照《建筑法》的规定办理。《监理规范》作为一部管理规范,体现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监理的要求,它应该是界定监理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之一。简单地讲,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为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也就是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的工程师的部分工作。这些工作不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因而监理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监理规范》中对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职责也都作出了规定,都没有任何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没有提及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也没有提及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同样没有提及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这些也都说明了监理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施工企业应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尽管不承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但并不等于监理工程师可以忽视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仍有许多与安全有关的工作要做,如:
(1) 督促承包单位健全质量和安全监管组织,落实质安员的工作职责,督促进行施工工艺、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承包方做好自检等;
(2) 要注意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应督促承包单位的程进度也要服从安全生产的要求等。近年来出现不少重大的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主张监理应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的呼声日高。但是,要监理承担这一方面的责任,首先,法律就应对监理在施工安全监督方面的权力和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而现有的法律对监理承担施工安全监督的责任并无任何具体的规定。因此,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如果说监理一点责任都没有,不少人难以接受,因为发生安全事故,往往和施工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力有关。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 应对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进行审查, 并进行跟踪,督促承包商落实。但要追究监理在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不仅缺乏法律的依据,而且他在施工队伍的行政领导、具体的生产组织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方面都不具有相应的权力。但最近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出台一些规定,要求监理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要求将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目标、措施写入监理规划,其安全管理的目标往往是施工安全目标。这些措施加大了监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 但往往只是强调监理的责任,而没有关于监理的相应权利和利益的有关规定。很显然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但这样的一些要求与规定对监理显然是不公平的.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安全管理,防止职业危害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也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工具上,事故类别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及坍塌五个方面。如何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将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所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是安全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1、思想上要树立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以往我们监理工作注重讲三大控制(质量、进度和投资),两大管理加一个协调,在现在的工程监理中,更加强调四大控制(安环、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在工作中,我特别感觉到安全和质量是重中之重,安全工作无小事。
2、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我们必须建立以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使安全监理工作能够坚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和格式化。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为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我们必须建立、健全从业主到监理、施工单位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六、结语
总之,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要想得到充分发展,就必须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管理,健全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管理综合评价体制奖优罚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为工程建立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执业环境,为安全管理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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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建筑工程 施工 安全质量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在任何建筑工程项目中,质量安全都是其重点,它不仅关系到建筑单位的经济效益,更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安全质量管理是重中之重。随着社会经济和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国内建筑业的发展,也使建筑工程质量都得到了基本的有效保障,但客观来说,建筑市场的规范性仍较为欠缺,所以在项目施工管理中依然存在着不少安全问题,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较为松懈,安全管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安全”是项目施工管理的第一位,所以探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质量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单位的安全认识不足
在不少施工单位中,单位领导的法律意识、安全质量意识都较为薄弱,对施工安全质量管理不够重视,相应的管理机构缺失或不健全,基本完全依赖社会监理单位、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来把控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问题,而忽视了其自身安全质检机构、质检人员的设立与设置。不少建筑单位基本上没有开展安全质量管理,这就使得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各种违规操作,进而埋下了不少安全隐患。另外,还有少数建设单位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以各种方法逃避政府监管,违规进行招标、报建,甚至在施工许可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施工。加之没有法律的约束,工程施工的规范性也较差,这就为项目施工、建筑本体埋下了安全隐患,进而导致施工事故的频繁发生。
(二)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
由于一些建设企业领导的安全意识不强,所以忽视了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甚至还有部分施工单位根本还未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责任制也未得到落实。不少施工单位尚未设置专职的监理人员、安全员,即便一些施工单位配置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但仍然存在着人数过少、综合能力较低等问题,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常出现违法指挥、违章作业、责任划分混乱等现象。部分一线工作人员由于安全防护意识、安全防护知识的欠缺,实际作业过程中随意性较大,其操作的不规范为工程施工增加不必要的安全风险。
(三)政府监管力度不够
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是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的最高监督者。但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部分政府监督部门并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文、政府文件,实施有效的施工质量监管,很多政府监管甚至沦为一种形式,这就使得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违法现象难以被发现,难以让工程施工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四)监理单位管理不当
工程施工安全主要由监理部门来负责,不少的监理单位都会将其发包给其他单位,或者随意地设立分支机构。而在设立的分支机构中,根本为配置足够的仪器设备、专业监理人员,还有一些机构甚至都没有项目本部,部分监理人员还跨区独立监理多个项目。在监理单位,部分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散漫,没有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对于施工企业向政府部门、监理单位递交的安全隐患相关整改意见也未实施监督与落实。另外,监理单位在招聘监理人员时,没有严格把好关,造成了监理团队中成员专业素质的参差不齐。
三、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构建施工安全质量保障体系
首先,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监理部门要制定工程施工检查制度,现场监理每天都要进行施工安全检查,项目总监要设定并组织安全负责人、施工现场代表定期(每周/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就要立即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及时解除安全隐患以保障施工安全。其次,要制定安全责任制。针对工程施工制定出安全评定制和安全责任制,对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根据责任制相关内容,对施工单位或各专业团队进行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表扬或批评警告,严重违规者还要进行必要的处罚。通过安全责任制的构建与落实,可对施工单位的行为、施工操作进行规范,从而保障工程施工安全、有序、规范地开展。最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监理部门要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予以监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监理部门要派遣人员参与其中,对单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对施工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确保单项工程合格、安全后,才准许施工下一工程。
(二)强化监理人员专业能力
首先,在进行监理人员招聘时要把好质量关。在招聘过程中,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进行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并且监理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监理部门要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培训,以增强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其次,还要对监理人员进行素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以及法律观念。
(三)制定科学的安全监理方案
监理部门要制定出科学、合理、全面、可行的施工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方案需要对施工阶段、工序、部位及关键环节加以明确,从而真正实现工程施工各环节的全面监督。针对结构复杂、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工程,要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另外,监理部门还要对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督查,以便对监理方案进行改进与调整,从而保证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合理性、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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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管理;土建监理;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
1.引言
工程土建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人、物、环境的状态控制与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解决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差距较大,虽然很多成熟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已经实施多年,但较落后地区的工程建筑仍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其中大部分是施工人员安全技术较落后,无法满足已实施的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其次是管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以进度为先而忽略了安全的重要性。要改变此种现象,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其次要加强各施工企业人员安全技术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最后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正确对待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四者之间的关系。
2.工程土建安全施工监理的责任范围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工程建设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2)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土建监理安全施工
3.1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机构
(1)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在监理规划的编制中,明确安全监理责任内容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制定各项安全监理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方案及制度措施,并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
(2)监理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提高专业素质。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切实做好自控,根据工程专业特点对施工作业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加以预控,落实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缺陷的有针对性的控制。对施工人员不安全行为予以警告、制止。
3.2 做好事前控制的施工前安全准备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同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5)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
(6)审查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工长等人员的配备数量以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7)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8)检查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报验情况,禁止使用质量证明资料不全、检测报告过期或现场检查未达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材料。
3.3 做好事中控制的施工中安全监监督检查
(1)监督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严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2)对基础工程土石方施工、高大模板支护,起重机械吊装以及起重吊装等多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当场下达口头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情况严重的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人员在施工作业前,以书面的形式,将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班组、作业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加强现场巡视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进行讲评,总结经验。鼓励表彰执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好的班组和事迹;对于存在安全管理漏洞或安全施工隐患的班组和事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补措施。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对各项施工机械、施工用电设备和其它施工进行验收,办理相关手续。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责令其不得投入使用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机械设施。
(7)利用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监理周报与月报等资料信息的网络传输共享,使公司领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掌握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指导和改进工程的安全工作。
(8)监督施工单位要紧随施工进展及时整理安全资料,不得后补。
(9)跟踪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施工,措施不落实不松手,教育未奏效不放松。
(10)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下令停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控制事故扩大蔓延、排除险情;注意保护现场、作好标识;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如实介绍事故发生相关情况。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很多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只是依靠以往经验管理的水平上,使得安全管理往往较片面、粗浅,不能有针对性的深入化管理,致使安全状况时好时坏。建立起可靠有效地安全管理体系后,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在正确的指导下,使安全管理由粗放型逐步向深入化发展,逐步实现了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把过去的被动转变为主动控制。同时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客观需要。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更加明确了建筑公司及项目部成员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安全工作重点,促使全员积极主动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这样就会较为全面、深入,从而确保了施工安全。
5.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目前很多建筑企业安全教育都是浮于形式,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常年驻扎项目、日常工作繁重,且没有较为正规的安全培训,即使有培训考核,多数为开卷考试,被考核人员也是临时翻翻书本应付考试为主,此类考核收效甚微。因此建议还是要加大安全教育投入,最好是集中培训、闭卷考核为主,加上影像配合教育,这样才能起到一定的作用。通过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才能正确引导管理人员进行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才能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施工方面做到互帮互助互监督,对于新进场的工人应做到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的知识、让新进场的工人遵守规章制度,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这样施工安全才有了保障,施工生产才能快速、持续的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势必会导致生产状态一片混乱、甚至停工。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人员生命财产时,应立即停止施工,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待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才能顺利进行。因此,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是施工安全管理重要的一步。
6.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前要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和落实,保证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到位,并能要求每一位施工人员均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在安排施工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
施工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求应严格进行,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处于高度警惕状态。其次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安全人员从学习、理解、记忆再到改变整个过程,我们必须以高强度的讲解示范来促使安全人员尽快完成整个过程。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往往注重工程进度,从而不同程度的忽略了施工安全。施工人员蛮干、乱干,一味强调速度,置安全于不顾的做法是极其有害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但要投入更多人力恢复施工,而且会延误正常工期。只有在安全有保证的情况下,才能讲速度,应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速度。
忽略安全往往体现在减少安全投入。安全措施的实施势必会要求资金的投入,只要投入就会改善劳动条件,调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劳动热情,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足以使安全措施的投入得以补偿。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与经济效益是一致的。我们倡导在安全管理中,投入要适度、精打细算、统筹安排。一味的讲场面、做面子工程是不必要的,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又要经济合理。单纯为了省钱而忽视安全生产,或单纯追求不惜资金的盲目高标准,都是不可取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要求我们每一个管理人员都要做到“以人为本”、“管生产的同时管安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将安全工作逐层分解、落实到人,施工中重点抓安全隐患源头,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阶段性的总结找出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做为下一阶段应解决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