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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哲学家的哲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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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哲学家的哲学观点

主要哲学家的哲学观点范文第1篇

 

一.中国哲学家惯于用形象表述思想的原因

 

为什么中国哲学家惯于用比喻、事例等具体可感的形象来表述思想呢?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中国古代没有专门的哲学专业,哲学与文学密不可分。

 

在中国古代传统里,没有专门的哲学专业,也没有专门的哲学家哲学与文学密不可分。很多优秀的哲学著作也是出色的文学作品,而这些哲学著作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文学家。如前面提到的《庄子》一书行文波澜壮阔,想象丰富奇特,是一部水平极高的文学作品。当然,这也是一部思想性极高的哲学著作。由于它是文学作品,它追求生动性、形象性,因此全书充满了寓言故事。而作者的哲学思想就通过寓言故事的暗示来呈现。中国哲学家所追求的“言有尽而意无穷”也是文学作品所追求的境界。

 

因此,中国的哲学不是纯粹的哲学,中国的哲学家也不是纯粹的哲学家。中国哲学家的思维具有文学家的特点,形成了一种形象思维的习惯。要读懂中国哲学,不是靠推理,而是靠领悟。

 

二.中国哲学家表述思想的方式

 

中国哲学家的哲学著作表述思想的方式不像西方哲学家那样力求概念清晰、逻辑严密,相反,中国哲学家惯于用形象的比喻、事例、警句等形式来表述思想。如庄子所著的《庄子》全书几乎都是寓言、故事,极少直接阐明自己的观点。就拿《庄子》中的代表篇目《逍遥游》来说,开篇就讲起了大鹏鸟南飞的故事,之后讲蜩与学鸠讥笑大鹏、列子御风、尧让位给许由等故事,全篇直接表明作者观点的只有两句话:“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这两句话中,“天地之正”、“六气之辩”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并没明确的界定。全篇中作者也没有对自己的观点进行逻辑严密的论证。其他中国哲学家的哲学著作也与此类似,《论语》记录的是孔子和弟子的一些简短的对话,对话之间似乎没有太强的联系性、系统性。《孟子》一书基本也都是小故事。

 

中国哲学家习惯用具体可感的形象来表明自己对宇宙、人生的看法,而不喜欢用抽象的概念,也缺少严密的逻辑论证。他们所追求的是“言有尽而意无穷”,因此他们常用类比的方式来表述思想。比如《庄子·逍遥游》中讲大鹏鸟南飞、列子御风的故事,是想类比人对外界有所依赖就不会自由。这样的表述方式一方面很生动形象,使读者更容易理解;而另一方面,这样的含混的类比模糊了事物之间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这就使得以同一性和差异性为基础的抽象思维难以形成。

 

(二)中国哲学具有知行合一的特点,强调实践性,难以形成纯理论思维。

 

西方哲学很强调认识论,极力探寻认识客观世界的途径,追求知识的真实性和确定性。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命题,为知识的确定性奠定了基础。后来的西方哲学家如康德、黑格尔等都致力于追寻知识的真实性和确定性。而西方哲学强调的这种理论性,使得西方哲学家表述思想的方式更抽象,对概念的界定十分清晰,力求逻辑严谨、论证充分。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有所不同,中国哲学具有知行合一的特点,强调实践性,不太注重纯理论思维。因此,认识论在中国哲学中没有得到西方哲学那样重要的地位,也没有那样显著的发展。中国哲学强调的是实践性,是知行合一。哲学家们研究哲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完善作为“人”的自我,从而更好地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换句话说,中国哲学追求的不是知识的真实性和确定性这些理论性的内容,而是实实在在的在社会中为人处世的方法、准则。而这种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目的的哲学,与政治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使得中国哲学更加弱化了纯理论思维,也使得中国哲学家难以形成纯理论思维。

 

同时,由于哲学家们研究哲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完善作为“人”的自我,这里的“自我”既包括哲学家自己,也包括社会中的其他人。要想让更多的人了解哲学家的思想,从而都能更好地完善自我,就不宜把思想表述得太深奥,因此哲学家们都选择了用通俗易懂的故事、事例、警句来表述自己的思想。

主要哲学家的哲学观点范文第2篇

为什么要从哲学思维的角度来探讨人生呢?这是因为哲学思维是一种可以把握人生智慧的思维。哈佛大学流行一句名言:“一个成功者和一个失败者,不在于他的知识和经验,而在于他的思维方式”,这句名言是哈佛大学第26任校长陆登庭说的,它明确地表明了思维方式的重要性。哲学是一门爱智的学问,是指导人们过美好生活的艺术,它不仅能帮助我们锻炼和发展思维,而且还能丰富和提高我们的境界。哲人冯友兰说:“哲学的作用有两方面,一是锻炼、发展人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一是丰富、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哲学思维可以帮助我们寻根究底,把握真我,提升境界。

哲学思维有很多类型,我认为与增进人生智慧相关的哲学思维主要有反思思维和语境思维。下面分别从反思思维与人生智慧,以及语境思维与人生境界的角度加以谈论。

一、反思思维与人生智慧

(一)反思思维

反思思维是一种高品质的哲学思维。在问题的解答上,直觉思维是直接的、迅速的和自发的,它与有意识的思虑无关,只需较少的注意力。与此不同,反思思维是对思想的思想,是反复的思考,它需要更多的时间,并与有意识的思虑相联,要求注意力集中。无论遇到什么问题,善于反思的人通常会反问自己的直觉,而不是简单地信赖由直觉获得的答案。反思思维是一种高品质的思维能力,反思能力强的人,能深谋远虑,遇事三思而后行:他能避免急功近利,杜绝肆意妄为;他能防止头脑发热,减少意气用事;他能战胜独断专行,远离专横跋扈。研究表明:善于反思的人记忆力更强、反应速度更快、更难上当受骗,更会赚钱、寿命更长。二十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伯特兰・罗素活了98岁;当代德国著名哲学家伽达默尔活了102岁,都是明证。反思能力越强,越能深思熟虑,通常而言,哲学家比普遍人更能深思熟虑。哲学家爱追问形而上的问题,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擅长在常人无怀疑处怀疑,这些都是深思熟虑的表现。深思熟虑是哲学家共有的气质,哲学家是一群“密涅瓦的猫头鹰”。

实验证明,受过哲学本科教育的人的反思能力是没有受过哲学教育的人的2倍以上;受过哲学研究生教育的人的反思能力,是没有受过哲学教育的人的3倍。这表明,哲学教育有助于反思能力的提高。

(二)人之为人

哲学因其对人生不断反思,是使人成为人的一门学问,其旨趣在于教人如何做一个好人,如何做一个圣人,如何做一个完美的人。对于哲学的这种作用,先哲已有论述。梁启超曾说:“中国哲学以研究人类为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人之所以为人之道:怎样才算一个人?人与人是什么关系?”冯友兰也说:“哲学的功能不是为了增进正面的知识(我所说的正面知识是指对客观事物的信息),而是为了提高人的心灵,超越现实世界,体验高于道德的价值。”贺麟明确地说:“哲学是一种学养。哲学的探究是一种以学术培养品格、以真理指导行为的努力。哲学之真与艺术之美、道德之善同是一种文化、一种价值,一种精神活动,一种使人生高清而有意义所不可缺的要素。”

中国哲学乐于思索人生,外国哲学也有丰富的人生智慧。在多年的外国哲学教学中,我最赞许的三个观点是:“未经理性审慎的生活不值得过”“认识你自己”“从长远的观点看”。这三个人生信条都与反思思维直接有关。

大哲苏格拉底曾主张“未经理性审慎的生活不值得过”,这就是要求我们要反思生活。在我看来,人是有理性的,对于生活要有所反思,有所规划,不要随波逐流,不要人云亦云,更不能行尸走肉。“宁做痛苦的苏格拉底,不做快乐的猪”,这是哲学反思的要求。

思考人生、规划人生,必须建立在“认识你自己”的基础上。苏格拉底倡导:“认识你自己”;耶稣诘问:“失去本真自我,赢得整个世界又有何益”;莎士比亚强调:“最重要的是:成为本真的你。”那么,如何认识真正的我们呢?我认为,海德格尔的“向死而生”+保尔・柯察金的“回首往事”+海伦・凯勒的“假如…”,就是最好的认识自己的方法。这种方法假定:你即将走到人生的终点,面对着死亡,那么,你会如何看待你的一生?你将如何过好剩下的日子?当你站在人生的终点回首往事时,你会认为自己逝去的年华是在虚度因而悔恨吗?你会认为自己即将消逝的一生碌碌无为,因而羞耻吗?或者,你会认为自己这一生充实、有意义、没有白活吗?等等。这种方法需要借用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设想,不断进行思想实验。假如你只有3天寿命了,你最想做的3件事是什么?假如你只有3个月的寿命了,你最想做的3件事是什么?假如……?假如你只有60年寿命了,你最想做的3件事是什么?通过这种思想实验,你可能发现你真正需要什么,并因而把握真正的自我,把握人生的真谛。

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荷兰哲学家是斯宾诺莎。他以道德高尚著称于世,罗素称赞他“是人格最高尚、最受人爱戴的伟大哲学家”,“就伦理道德而言,他是至高无上的”。斯宾诺莎提出过“从永恒的观点来看”的人生信条,“从长远的观点看”是我对斯宾诺莎观点的改写。在我看来,凡夫俗子是难以谈论“永恒”的,但可谈论“长远”。从长远的观点反思人生,就不会因一时的挫折而一蹶不振,也不会因一时的成功而骄傲自满。当人生遭遇“少年无名师”“中年无贤妻”“老年无子嗣”“终时无好名”之类的憾事时,从长远的观点看,并非世界末日来临,不必灰心丧气,无需怨天尤人;当人生面对“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之类的幸事时,从长远的观点看,不要得意忘形,以免乐极生悲。

二、语境思维与人生境界

主要哲学家的哲学观点范文第3篇

爱因斯坦曾说过:

“哲学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之母。”

对哲学专业了解不深的同学往往对这门学科有些误解,

认为哲学是艰深晦涩的。

其实哲学并不难,

它回答了世界最本质、最一般的问题。

选对了哲学书,

不仅可以帮助专业同学更好地了解哲学内涵,

非专业的同学也可以读得相对轻松些。

外国哲学:两本不同的《西方哲学史》和一本《哲学史教程》

第一本《西方哲学史》的作者是英国数学家、哲学家、文学家、社会活动与评论家伯兰特・罗素的一部哲学名著,出版于1945年,全面梳理了从古希腊罗马时期到20世纪中叶西方哲学思潮的发展历程。该书分上下两册,上册译者为何兆武,下册译者为李约瑟,后者本身就是一个中文很好的英国人,是研究中国古代科学艺术史的。罗素认为西方哲学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受到来自科学和宗教两方面的影响,并据此把西方哲学发展史划分为古代哲学、天主教哲学和近代哲学三个时期,揭示了在哲学的发展历程中,科学与宗教、社会团结和个人自由是如何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与哲学交互作用的。本书最突出的特点是它所论述的主题:哲学不是卓越的个人所做的独立思考,而是社会政治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各种社会性格的产物与成因”,是“人们生活的环境在决定他们的哲学上起着很大的作用,然而反过来他们的哲学又在决定他们的环境上起着很大的作用”。更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此书上、下两卷约80万字,但作者学识渊博、文笔幽默、旁征博引,中文翻译也相当精准,读起来并无枯燥晦涩之感,具有相当的趣味性,是入门书的好选择。

第二本《西方哲学史》的作者是弗兰克・梯利,是美国著名哲学家和哲学史家。梯利在本书的序论里说,哲学史必须力求把每一种宇宙观放在它适当的背景中,把它看成是有机整体的一部分,把它同它过去、现在和将来文化的、政治的、道德的、社会的和宗教的因素联系起来,所以这本书涉及哲学范围比较广泛,相当于哲学界的百科全书,力图公正评价哲学史上的主要人物和事件,更难能可贵的是虽然内容繁多但书籍叙述依然简明扼要,无重复嗦之感。与罗素的《西方哲学史》相比,这本书更为客观,对哲学的研究范式也更为规范。梯利的哲学史是哲学史家的哲学史,而罗素的哲学史则是哲学家写的哲学史。哲学家写的哲学史最大的问题是带有哲学立场的偏见,因为他总是从自己的立场看待其它哲学家。哲学史家的哲学史则不同,他们往往比较客观地看待其他哲学家。

《哲学史教程》的作者是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创始人。《哲学史教程》是文德尔班的一部颇有影响力的哲学史著作。在书中,文德尔班用新康德主义观点系统地阐述了以往的哲学体系及其发展史,特别是哲学问题和哲学概念的形成和发展史,对于研究西方哲学史以及文德尔班本人的哲学思想很有参考价值。学习哲学最怕的就是钻到哲学史的林子里,看不到之间的脉络关系。本书中包含了文德尔班的写作思路,条理分明地把对立的哲学史关系理顺,对各个思想流派的介绍也相对准确。他认为古希腊苏格拉底的时代开启了一个人类学的时代,苏格拉底希望超出人与人之间主观的判断,来达到一个客观的定义或者判断。其中还提到了苏格拉底和智者学派的斗争,之所以没有陷入到有关知识和道德的主观认识,是因为苏格拉底想要超越主观性建立一套秩序。本书的难度较大,不适合于做入门教材,可在入门之后阅读,取其系统性之优点。

中国哲学:《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第一本是李泽厚的《中国古代思想史论》。李泽厚是著名的哲学家,195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巴黎国际哲学院院士、美国科罗拉多学院荣誉人文学博士。对于中国没有哲学,只有思想史,以前有一种争执。本书从剖析孔子仁学开始,提出中国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问题,认为血缘、心理、人道、人格为四大因素,贯穿论说了自先秦至明清的各种主要思潮、派别和人物。其中着重论证了中国的辩证法是“行动的”,而非“思辩的”,庄子、禅宗的哲学是对人生作形而上追求的美学,宋明理学作为道德形而上学仍具有重要价值,在明清时期思想中“内圣”与“治法”已出现分离,标志着中国式的政教合一将逐渐动摇,认为这是走向近代的重要趋向等等。作者对于自己理解较深的思想家,比如孔孟的解说比较到位,宋明理学也写得很好。写到老子,就有些磕磕碰碰了,比如他这样解释“道可道,非常道”:“不可能用任何有限的概念、语言来界定‘道’、表达‘道’和说明‘道’……不是强调‘道’是超感知超认识的实体。”这种解释虽有新意,但老子确实把“道”视为一种极难把握的本体,而本体之不可说或不容易说,并不是什么新鲜看法了。但是,本书就现在看来仍然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总体相当不错。

第二本是梁漱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梁漱溟,原名梁鼎焕,毕生致力于中国儒家文化的复兴和著述研究,本书是梁漱溟新儒学思想体系的理论基础。全书共五章,主要包括了本体论、认识论、文化观、历史观和伦理学思想五个部分内容。作者将西方的非理性主义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相结合,对东西文化加以比较,极富开创性和启发性。他认为西方哲学是思辨和抽象的,这也比较准确,中国人看事情讲究合情合理,情和理都交织在一起,西方人则是理就是理,“情”很少提到,奠定了文明的特征。这本书虽然不能作为严格意义上的哲学史书籍,但东西文化比较部分值得品读。

其他哲学著作:《批判哲学的批判》《理想国》

推荐对康德哲学有兴趣的同学阅读李泽厚的《批判哲学的批判》,书中对康德哲学的三个方面,即对认识论、伦理学以及美学方面的介绍都较为清楚、准确。李泽厚在书的最后提出了一个观点,就是人要循着康德和马克思的路前行。他认为康德和马克思是一脉相承的,最后要回到人本身,不受外在观念以及神灵的控制,回归人的实践生活。中国最初把康德和马克思联系起来的人还是比较少的,李泽厚能把它们联系起来,很有创意。

主要哲学家的哲学观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理性批判性思考 哲学派别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理性概念源于古希腊时期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1ogos)说,它兼有客观规律和主体理性思维的双重含义。理性的另一个词源是希腊语“nous”,其最初含义是通过看突然领悟到一种处境的全部意义。但是,到底什么是理性,古今中外许多哲学家、哲学派别的看法各不相同。

一、西方哲学史中各哲学家及不同哲学派别对理性的看法

在西方哲学史上,有关理性问题的探讨由来已久。斯多葛学派认为,理性是神的属性和人的本性,将“理性”看作与自然、人类的普遍法则、主宰万物的神是一致的――它就是至善,就是普遍存在的事物的秩序本身。这种解释并没有揭示出理性与其他概念的种差,神的属性和人的本性不只有理性,因此这样定义理性不合适。

古希腊苏格拉底提出,德性就是知识,德性就是理性。他认为,知识来自于理性,认识事物就是用理性推理确定事物的概念,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柏拉图认为,“理性”是一个由独立于各种事物、代表着各种事物的本质的概念所构成的理念体系,它自在于宇宙,也潜在于人的灵魂中,构成人的灵魂的理性部分。

笛卡尔认为:“只有那种被认为具有绝对必然性的、而且不会被质疑的东西,才属于理性认识的范围。”[1]理性是指人的一种理解力、判断力,它使人能透过混杂的、歪曲的、错误的感官映象、感性认识而洞察事物的本相、本质,获得真理性知识。问题在于有没有“具有绝对必然性的、而且不会被质疑的”东西?而且每个人的观点想法不同,要让所有的人都相信、都不质疑似乎不太可能。

莱布尼茨提出,理性是一种天然禀赋,是一种发现真理的能力。[2]

唯理性论把理性看做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理性才是可靠的。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认为,凡是符合人性的就是理性,主张把理性作为衡量一切现存事物的尺度,建立一个永恒正义的理性王国。这两种观点都有点绝对化,“只有理性才是可靠的”,“把理性作为衡量一切现存事物的尺度”。这种观点恐怕不具有可接受性,不能被多数人认同,至少经验论者就反对这种观点。

斯宾诺莎认为理性可以支配,在理性指导下,人们可以避恶从善,或在比较权衡中,选择比较大的善,理性可以为人们确立行为规则。

卢梭认为人具有理智判断力,根据这种能力,人可以作出理性判断,从而指导欲念和情感,使人正确地选择行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的行为依据是生理的冲动、欲望,在社会状态下,人们的行为依据是理性法则。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把理性和知性相对,作为认识的一个阶段。这只说明了理性和知性是相对的,并没有指出两个概念之间的本质区别究竟是什么,因此这种观点对人们理解理性也没有太大的帮助。

康德就以明确的方式进行表述:“每个理性结论必须表现必然性。”[3]同时,他认为人首先是一种感性存在物,在自然本能、欲望、情感、冲动影响下行动,但更重要的是人具有理性能力,能够自我确立道德行为原则并选择行为。这种理性不是简单地听从于人的自然本能、欲望、情感、冲动而命令人作出行为,而是在对这些自然本能、欲望、情感、冲动有所控制、约束的情况下选择行为。

在黑格尔看来,“理性”是宇宙的实体,同时,“理性”又是世界的灵魂,构成世界的内在的、固有的本性。“理性”不仅创造了自己,它也创造了自然界和人、人类社会。对于自然界而言,“理性”就是自然界的内在规律和本质,对于人而言,“理性”就是自由。

针对西方哲学家对于“理性”问题的探讨,张东荪认为,西方对于理性的理解“偏于心理方面”,“即偏于主观方面”。 [4]

二、中国哲学史中各哲学家及不同哲学派别对理性的看法

在中国哲学史上,“理性”一词的原初含义较为简单,即修养品性:“夫刻意则行不肆,牵物则其志流,是以圣人导人理性,裁抑宕佚,慎其所与,节其所偏。”[5]。而与西方“理性”意义相近的概念则是“性理”,一是指情绪和理智:“习凿齿史才不常,宣武甚器之,未三十,便用为荆州治中。凿齿谢笺亦云:‘不遇明公,荆州老从事耳!’后至都见简文,返命,宣武问:‘见相王何如?’答云:‘一生不曾见此人。’从此忤旨,出为衡阳郡,性理遂错。于病中犹作《汉晋春秋》,品评卓逸。”[6]二是指宋儒的性命理气之学。程朱学派即以性为宇宙本原。程颐以理为性,认为“性就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涂人,一也” [7]。朱熹也认为“性即理也。在心唤作性,在事唤作理” [8]。由是便引出中国哲学史中最重要的一个范畴“理”。其最初的含义为纹理、条理。《易传・系辞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以地理”。地理即地形。《荀子・正名》:“形体色理以目异。”《礼记・内则》:“渍取牛肉,必新杀者,薄切之,必绝其理。”后引申为道理、法则或规律。《易传・系辞上》:“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礼记・仲尼燕居》:“礼也者,理也。”疏曰:“理,谓道理,言礼者使万物合于道理也。”《孟子・告子上》:“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理是人心所公认的法则,属于道德伦理范畴。《庄子・天地》:“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荀子・解蔽》:“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无所疑止之,则没世穷年不能遍也。”《吕氏春秋・离谓》:“理也者,是非之宗也……故辩而不当理则伪,知而不当理则诈。”理成为一切是非的判别标准。

针对中国古代哲学家对于“理性”问题的探讨,张东荪也认为:“中国人讲理并不自心理方面出发。中国人所谓理与‘礼’字相通。礼字表示社会秩序,即所谓伦常。人事上的秩序是谓人伦,将此种秩序性使之普遍化,遂成所谓条理。故理学始终是指纹理分界条辩而言。所以便是秩序之意。不过中国人始终不分外界的秩序与内界的秩序之不同,更不分道德界上的秩序与自然界上的秩序之不同。”[4]继而又由理与法的关系,张东荪断言了“中国是由礼到理,外国是由法到理” [4]。

三、词典中的解释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于“理性”的解释:“ 1.指属于判断、推理等活动(跟感性相对)。2.从理智上控制行为的能力。”

《辞海》中对于“理性”的解释:“1一般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或思维活动。2 在西方哲学中,各种哲学学派对理性有不同的理解。”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对于“理性”的解释:理性与感性相对,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等。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对于“理性”的解释:理性是“哲学中进行逻辑推理的能力和过程”。

《逻辑学大辞典》中对于“理性”的解释:理性“通常用以表示推出逻辑结论的认识的阶段和能力的范畴”。“一般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活动,以区别于感觉、意志、情感等心理活动”。

《哲学辞典》中对于“理性”的解释:理性论是“认识论中的一个派系,认为理性是真知识的唯一的来源”。

由是,各词典对理性的解释有共同之处,即都直接或间接地认为理性是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或思维活动。但它们的解释也并不是完全相同的:《现代汉语辞典》比《辞海》多出一条解释,即理性是从理智上控制行为的能力;而《辞海》也总结了西方各哲学学派对理性的不同理解,比较全面;《哲学辞典》则主要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解释理性。

各词典对理性解释的这种同异,说明学界对理性的认识有某些共识,但是对于到底什么是理性、怎样合理地定义理性,目前还不明确。

四、我们的看法

通过对以上观点的考查和研究,我们认为,不同哲学家的观点虽然各不相同,但是以上关于“理性”的认识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从本体方面来认识,主要人物和学派有斯多葛学派、柏拉图、黑格尔,以及中国古代的多数哲学家,他们把“理性”看作是宇宙之本源和世界之灵魂的本体论意义上的实体,是内在于现实中的本质性的结构,或者说是世界的客观的秩序原则;第二种是从认知方面来认识,主要人物和学派有苏格拉底、笛卡尔,各词典中的解释也趋向于这方面,他们认为“理性”是一种认识能力,能够帮助人们获得真理性的知识;第三种是从行为方面来认识,主要人物有斯宾诺莎、卢梭和康德,他们认为“理性”能够控制人的感望、本能、冲动和情感,以致控制人的行为,作出符合道德的行为选择。

我们认为从这三个方面来认识“理性”都是合理的,而以上各哲学家都只从某一方面来进行论述,如果能够同时从这三个方面来认识“理性”,那就比较完善了。因此,尽管有如上的各种解说,但“理性”仍然是一个非常难以定义的概念。只是由于它又是人们现实生活中时时提及的一个概念,所以按照家族类似的概括方法,我们仍然尝试给它作出一个词语解释:理性是指人们内在的一种普遍约束性,是面对一种事物时回溯思考的求真、求善的论证过程及集体思维的结果。它是人类具备的一种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反映了人类能够认识事物本身规律和必然性的一种智慧。[9]

参考文献:

[1] Rene Descartes,philosophical works,Cambridge,England.1931,3.

[2]菜布尼茨.人类理智新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李建华,曹刚.法律伦理学[M].武汉: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3.

[4]张汝伦编选.理性与良知――张东荪文选[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

[5]《后汉书・党锢传序》。

[6]《世说新语・文学》。

[7]《遗书》卷十八。

主要哲学家的哲学观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洛克语言哲学理论 古希腊 中世纪 近代

洛克语言哲学思想在古典哲学向现代语言哲学发展的过程中占有突出的历史性地位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洛克语言哲学并非自己的独创,而是在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笔者从古希腊、中世纪和近代早期不同哲学阶段人手,厘清了洛克语言哲学产生的理论渊源,旨在使读者对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一、古希腊语言哲学思想是洛克语言哲学理论渊源之一

古希腊哲学孕育了丰富的语言哲学思想。柏拉图是第一位比较系统地考察名称及其意义的希腊哲学家。他除了试图回答先贤们未解决的问题以外,还独立地提出了有关名称的本质、名称与事物、名称及其意义等问题的理论。具体说来,柏拉图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柏拉图以对话的形式提出并讨论了名称的本质、名称的真实性和正确性问题。针对名称完全取决于使用者的约定和习惯的观点,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层层批驳,步步追寻,最后得出结论说:一切事物都有它们自己的固有的和不变的本质,它们与我们没有联系,也不受我们的影响,或按我们的幻想而不规则地变动。相反,它们是独立的,与它们自己的本质保持着自然所规定的联系。也就是说,事物有其不依我们的主观感觉为转移的客观本质。在肯定事物有其固定不变的本质的基础上,柏拉图进而指出:“我们应该按照自然的进程来命名事物。并使用恰当的工具,而不能随心所欲。”

其次,柏拉图的贡献还表现在他关于名称与物的关系的讨论中。他在对一系列语词或名称(如上帝、英雄、灵魂)的意义进行语言学的分析之后,又对名称的构成。名称与物的关系,以及名称的意义进行了考察。柏拉图明确提出,命名是模仿的艺术。“我们讨论的一切名称。都是用于说明事物的本性”。名称怎样说明事物的本性呢?柏拉图认为是通过模仿。他指出,命名是一门用文字、符号来模仿事物的艺术。模仿说认为名称是模仿事物、表现事物本性的。这一观点虽然很不严密。但却是人类理解名称――事物关系时必经的一个环节。

最后,柏拉图还提出了语词与事物的相似性问题。在回答正确名称的标准问题时,柏拉图认为二者的相似性就在于名称反映事物的普遍特征,达到这一标准的名称就是真实的、正确的;反之,就是不好的、不恰当的。在这里,柏拉图把名称所要说明的事物的“形式”(本质)进一步具体化为事物的普遍特征,这在逻辑上与他对名称本质的理解是一致的。但是,如果语词的意义来自语词与事物的相似性,就必然涉及对事物的认知问题:是先认识事物,再赋予该事物以名称,还是先有名称,再认识该事物?针对这一问题,柏拉图区分了两种思路:一是通过名称认识事物,另一种是考察和发现事物的方法。他认为,研究、考察事物是命名的前提,认识事物也是理解名称的前提。可以说,柏拉图坚持名称的获得必须有客观依据。

继柏拉图之后,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述中也多次涉及语词与其意义的理论,表现出丰富的语言哲学思想:其一是关于语词意义的理论,其二是对意谓与意义的分析。

二、中世纪语言哲学思想是洛克语言哲学理论另一渊源

中世纪的哲学家也十分重视语词的意义。与前者所不同的是,其更注意把语词放在命题中去考察其具体意义。从总体上看,中世纪的语言哲学思想仍是一种以语词为核心的意义观。中世纪的哲学家划分了自足词项和非自足词项。名词的意义问题更成为各派争论的焦点。唯实论者认为名称(特别是通名)的意义是先于个别事物,且是个别事物原型的理念、形式或实在,其意义观的理论基础是唯心主义。唯名论者则把通名的意义理解为共性概念。他们承认个别事物先于一般观念而独立存在,其意义观的理论基础更接近于唯物主义。

中世纪的哲学家还探讨了非自足词项的意谓问题。法国哲学家布利丹坚持间接指谓说,认为非自足词项指谓所设想事物的各个方面,但不能说间接指谓就不需要针对直接的对象。此外,唯名论者阿伯拉尔坚持不定指谓说,即非自足词项有不确定的或不固定的意谓,这种意谓在自足词项确定地指谓某物的同时才有;奥康姆则坚持无指谓说,即非自足词项根本不指谓任何东西,而仅仅是确定真理的条件。最后,中世纪有些哲学家如奥康姆、格里哥利还对心理命题、口头命题和文字命题进行了区分,这为之后的哲学家考察语词的意义与命题的关系、命题的分类及其与知识的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近代语言哲学思想是洛克语言哲学理论的又一渊源

培根和霍布斯是近代语言哲学思想的代表人物。培根是近代第一个意识到语词负面影响的哲学家,这主要表现在他在“四假相说”中对“市场假相”的分析和批判上。具体说来,培根的贡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培根第一个发现了语词的惰性。关于语词,培根始终认为其意义是否清楚、确定,直接关系到命题、推理是否正确,甚至关系到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是否正确、客观。而且,语词与人的理性也相互影响。他指出,人们在生活中通常误用和流行的一些习语,正是“通过语词与名称的联姻而潜入理智的。因为人们相信他们的理性支配语词,而其实语词也反作用于理智。正是这种反作用致使哲学和科学成为诡辩甚至变得僵化”。理性支配语词,运用语词来表达思想,为自己服务,这是使用语词的人具有的主动性。

其次,培根还对名称的指谓进行了分析。语词用以指谓某物的时候,便转变为名称。他把名称分为两类:一类有名无实,如幸运、原始推动者等。对于这类名称,他主张全部放弃。另一类指实际存在着的事物。这类名称在他看来虽然有名有实,但若仔细考察,却往往意义含混,定义不当。他认为只有采用归纳法,才能避免这种现象,他指出:“我们不仅必须把这种归纳法用于发现公理,而且要用于形成概念。”

霍布斯遵循培根的唯物主义路线,把经验论进一步系统化。霍布斯首先对名称进行了分类。他把名称分为四类:物质名称、偶性名称、想象名称和名称的名称。他根据名称的普遍性的程度差别,提出了专名与通名的划分并分析了通名指谓的普遍程度问题。此外,霍布斯还分析了名称与推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