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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建筑工地众多而繁忙,伴随而来的火灾问题也日益严重。火灾因子和人为因子是火灾频发的主要原因,认真分析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提出“三方联治”办法来保障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杜绝施工事故。
2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2.1施工现场火灾负荷大,建筑材料管理混乱
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可燃、易燃的建筑材料,一方面是废料、弃料的乱丢乱放,致使施工现场火灾负荷变大和火灾不稳定因素变多,一旦被引燃,极易蔓延成火灾;另一方面是承建方很少设置独立的易燃材料储存库房,更有甚者材料库房和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毗邻,没有建立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2.2施工人员违规用电、用火作业现象严重
施工现场作业离不开电,但是由于建筑工地用电的临时性和管理人员的疏忽,施工用电线路安装很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生活区,电线接头随意可见,极易引发电气火灾;在用火方面麻痹大意,生活区随意用火、乱扔烟头,在加工区进行材料加工,如切割材料等未做金属火星防火措施;无证上岗、无证作业现象严重,特别是电焊、气焊等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作业。
2.3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施工中,一方面临时招募的施工人员较多,出入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且绝大多数人在消防安全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算是烧起来自己也能灭掉;另一方面施工管理人员比较重视工期进度,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有所懈怠。
2.4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
由于承建方存在利益考虑,部分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即使配备了一定的消防设施,也未按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也存在不足。
3“三方联治”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1甲方———管理监督职责
甲方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主导方,应严格要求乙方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和消防安全规范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给予足够的重视,明确自身的管理监督责任。甲方负责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从施工操作规范化、施工材料准入制度、特殊岗位上岗制度、施工区域用电用火规定、施工区域消防设施配备等方面做出规定,并告知乙方;同时甲方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对乙方施工项目及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
3.2乙方———自检管理职责
乙方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承建方,在正式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域环境进行全面认识和学习甲方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工人掌握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和逃生自救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整体消防意识,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自检,针对施工过程中违规作业、用电用火混乱等现象进行查处记录,并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事例进行反思学习,从源头上清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3.3监理方———检查监督职责
监理方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第三方,在承担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外,还应负责对在建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以“独立”身份行使监管责权。
3.4三方联治
关键词:施工现场;火灾;消防
中图分类号: TU72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由于建筑行业的行业特点和我国建筑业的现状,大部分施工企业的负责人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不了解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也从不对施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而施工人员多数为来自农村的劳动力,文化素质较低,且流动性较大,很少经过全面的职业培训和严格的安全教育,导致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基本的消防知识,发生火灾后自防自救能力差,使小火酿成大灾。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相对特殊的场所,具有临时性、复杂性、流动性等多个特点,在管理上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分析
1、可燃物多,临时用火频繁
建筑施工现场存放有大量的可燃材料,如木材、油毛毡、沥青、粘合剂、油漆等,这些材料有的集中存放在条件较差的简易仓库内,有的就直接堆放在施工现场。此外,施工现场还大量存在工程遗留的废刨花、锯末、废木头等施工垃圾,而主体工程登高架防护网、遮雨防水的塑料雨布、混凝土养护的草毡等也都是可燃材料制成的,近些年正在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材料主要采用的聚苯板、挤塑板、聚氨酯泡沫塑料被大量应用,而这些都是可燃材料,并且在施工过程中直接暴露在空气之中。这些物品只要接触到明火,就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
2、防火分隔未实施完毕,火势蔓延迅速
施工期间,建筑内部尚未进行防火分隔,水平、垂直防火分区均未形成,整个空间处于连通状态,同时,楼梯间、门窗洞、电梯井、各类管道井等均未封堵,空气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明显,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迅速蔓延扩大。
3、功能区划分不明晰,火源、电源多
由于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不高,目前大部分施工现场的功能区划分很不明确,用火作业区、仓库及材料堆放区、生活区等区域划分不明晰。而施工现场的用火作业区和生活区用火用电比较频繁,特别是生活区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较多,乱拉乱接电线现象突出,冬季时室内使用电暖器、电热被等取暖,用电炉做饭等现象较多,由于施工现场的功能区划分不明晰,极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4、疏散通道不通畅,易造成人员伤亡
虽然建筑设计了疏散通道,但是由于正处施工阶段,部分疏散通道尚未形成,部分疏散通道可能被各类材料等杂物堵塞,而大部分施工现场均未设置施工期间的疏散通道,导致一旦发生火灾,施工现场大量可燃物被引燃,室内的施工人员无法通过一条安全的疏散通道进行疏散,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同时由于内部通道不通畅,消防力量到场后,灭火救援人员难以进入建筑物内部开展内攻及人员施救。
5、边施工边营业(使用),增大火灾危险性
部分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出于经济效益和经营需求的考虑,存在边营业边施工或边使用边施工的现象,而且施工区域与营业区域没有进行有效地分隔,建筑物在营业使用期间,存在各类电气设备和火源,加大了施工工地的火灾危险性。同时,若施工工地发生火灾,也直接影响到营业(使用)部分,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预防措施
1、加强现场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中明确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所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尤其是动火审批制度和现场防护措施,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而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监理单位也有责任对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当前全国正在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深入推动施工企业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同时,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也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2、强化人员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针对施工人员大多数是农民工、临时性流动快且大多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等问题,加强施工单位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对防火重点工种如油漆工、电工、木工、库管等人员还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培训,对于电焊、气割等特殊工种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并要求他们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3、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储存足够消防水源,
消防通道畅通根据施工工地的面积和规模,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此外,可以利用施工现场的一些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使用。例如,利用施工水池兼做消防水池,确保足够的储水量。施工用水泵可以作为临时消防水泵,施工用输水立管也可作为消防竖管,要保证足够的流量和扬程,在各个楼层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消火栓、水带、水枪等,满足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要确保建筑外部的消防通道和内部的疏散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可以及时疏散,消防车也可以及时到场进行灭火。
4、科学制定施工方案,降低火灾危险性
施工单位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应当考虑平面布置、区域划分、用火用电、消防应急预案等内容,最大程度上的降低火灾危险性。例如,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层建筑在进行主体外立面施工时应采取垂直分段施工方案,每一工段以4层为宜,工段之间垂直距离宜大于15米。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合理的灭火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有效及时的进行处置。
5、采取有效防火分隔,设置避难场所
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建筑进行改建和装修,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当禁止在使用和营业的时间段进行施工作业,对于难以停止使用的场所,施工区域与使用、营业区域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特别是要保证使用、营业区域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对于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针对在建工程防火分隔不完善的特点,应参照高层建筑避难层的设计,每隔十层左右设置一个避难区域,在避难区域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避难区围护结构有两小时的耐火极限,储存一定量的水,有条件的还可以配置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具。
建筑行业是安全事故的多发行业,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据统计,我国每年仅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加上间接损失高达5000多万。因此,做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的建筑行业,应该逐渐改善消防事故频繁发生的现象。本文就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的监督管理问题和奖励机制进行了研究,并阐述了具体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建筑;安全消防;监督;奖励;施工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的逐渐扩大,建筑施工队伍也在持续增多,这就给建筑安全消防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设工程的安全消防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消防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隐患,避免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
1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监督与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1.1监督与制约机制不够健全
首先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没有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建设单位持迁就态度。其次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混乱。由于多数企业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置进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在建筑工地的现场,一些易燃可燃的材料以及杂物到处任意堆放,严重影响着影响着消防通道的顺畅,一旦遇到火灾消防车很难接近着火点。材料管理混乱,对一些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最后是内部执法监察和处理力度不够。具体表现为个别公安消防机构和监督执法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影响到消防机构建筑消防管理的实际绩效。有的消防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的整改意见。
1.2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单纯消极的监督难以满足行政制度改革的需要,消防机构既要通过惩戒制度制约违纪违法行为,也重视利用各种方法激励机制实现制约和激励之间的平衡。而目前建筑消防管理体制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因此,无法调动消防监督人员的积极性。
2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的几点建议
2.1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
首先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施工单位应该严格对于建设方、施工方以及监管方的责任应该进行明确的划分,把责任落实到人,避免失控局面的出现。同时也可以将负责人的防火责任与其经济利益相挂钩,建立起有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积极性,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制定好紧急预警方案。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针对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向建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监理单位要依法按规监督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各责任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职责与所属责任部门及特殊工种人员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其次是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来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同时在施工现场还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临时施工现场应该配备应急抢险器材,临时用电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为确保防火安全,检查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尽量将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再次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质量,重要的一点是在机构设置上进行改革。一是提高建筑企业管理层对建筑安全消防生产的认识,只有企业领导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筑工程的操作人员才能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消防操作水平,才会自觉抵制违章作业及冒险施工;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要确保证施工的安全,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是使施工人员按照程序进行标准化作业,并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消防技术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新的安全消防技术标准,从而采取各种途径保证施工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第三方面是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行业的安全基督方式上是可以相互借鉴、相互结合。我们可以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的实施。这种一人定点服务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又培养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
2.2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激励的方式有多种,物质性激励的作用首先来自人们生存的基本需要,每个人对物质性需求表现出的是主动的力量。公安消防机构应调动成员在精神上、心理上和事业上努力向上的同时,也不应忽视物质性激励的作用。这两种激励方式均属于拉力,而竞争性激励来自于外界压力,行为者被动接受其作用,通常会表现为一种推动力;如果存在不公平竞争则会起到消极作用。首先是要积极推进建筑行业“奖励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奖励方案,建立不同项目的统一的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屏蔽。其次是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建立联动处罚机制,对于按违反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违规行为处罚,确保施工人员时刻牢记安全消防问题,确保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总之,在建筑工程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能。利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施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健全的管理制度需要通过合理的措施对员工进行激励与鼓励,这样才能保障住户的居住环境更加安全。
作者:吕付思 单位: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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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林市火博士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简介[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3(08).
关键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特征,安全特点
1.存在问题
1.1设计的先天不足
1.2消防审核把关难
2.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相关案例:2007年5月6日6时58分许,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体育场(张杨路1458号)在建工地球类馆发生火灾。该起火灾由于电焊工违反操作规程,采用裸露的铜线直接缠绕在屋面钢梁罗丝作为电焊接地线,造成焊机接地线在使用中接触不良,作业时产生火花,从而引燃屋面保护层中可燃材料燃烧并扩大成灾。
(4)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人员伤亡事故。
(5)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相关案例:2005年12月14日9时15分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下西浜路下南路路口由上海锦绣华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华锦绣华城11-4号地块建筑工地一栋在建的18层住宅楼因电焊作业时,产生的高温熔融物溅落至塑料防护网和竹排上发生燃烧引起火灾,应缺乏消防水源,导致3-18层塑料防护网和竹排全部烧毁并产生飞火引燃相邻建筑。
3.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筑设计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在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3.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3.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mm;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转贴于 中国4.建筑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材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木材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申请用火证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上下的可燃物并严格落实监护措施;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油漆作业场所。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油漆应设专门仓库存放,尤其车间与油漆仓库应分开;油漆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该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和乱拉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做灯罩。
(6)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
(7)加强对电焊、气焊操作管理。电、气焊作为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操作时应将工作点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材派专人看守,作业完后,应认真检查现场,防止阴燃着火。
总而言之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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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业主;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最终影响社会稳定。因此,需要提高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视,这就需要从多层次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此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国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
当前,我国建筑业方兴未艾,建筑体量大、结构复杂,向高层、超高层方向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参与单位和组织也越来越多,如图1所示。由此造成技术难度日益加大,施工环境日趋复杂,伤亡事故频发。主要原因在于:1)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2)整体安全投入不足;3)安全责任制未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难以长治久安;4)安全生产技术相对落后;5)、缺乏系统安全教育和培训;6)业主执行建设法规不得力等等。
图1当前建筑施工活动中的主要参与单位
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是安全形势的需要。推动业主安全管理,能为业主和项目带来众多益处,如减少不安全隐患,防止人员事故,改善施工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工期,避免负面公众效应,减少政府对项目干预等,是指导建筑业主在今后的施工安全管理活动中规范化、科学化和全面化。
二、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
1)全员参与
建筑业主参与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课题,由于建筑业主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地位特殊,决定了其参与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能够达到其它参建方所达不到的安全效应。全员参与是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的基础,业主积极参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积极效果。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人不仅包括施工人员,还包括设计人员、勘察人员、监理人员等,建筑工程全员全过程活动将直接影响到施工阶段的安全,因此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和协调,从职能来看,能够承担全员协调这个角色只有业主,在勘察时业主提出项目勘察安全要求,在设计时业主能要求设计人员考虑施工安全,在施工中业主要求监理人员实施必要安全监理等,这些活动本身具有连续性,不同参与方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的,业主在其中所起的协调和引导的作用,对于控制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具有决定性作用。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施工机械的不安全状态,施工材料的不安全性能,环境的不协调。本质上来说,这些物质因素的不安全性都由于人为安全管理疏忽和缺失造成。要真正做到这一点,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重要参与方的业主,利用自身优势实施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是尤为必要的。
2)制订相应计划,根据项目及时做出反应
建筑施工项目的各种施工方法和工序有不同的特点,尽管有的施工过程具有一定规律性,但受工艺、时间、场地、要求等多因素影响,使施工过程变化较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多变性、复杂性,增加了施工安全管理难度,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多事故隐患。
现代安全管理强调在生产中做好计划、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业主由于其特殊的地位,依据施工管理特点,它能率先计划、提前介入。业主参与施工安全管理可弥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协调能力的“短板”和安全责任的“缺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管理好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点决定了事故发生于具体的施工作业活动中,有效推动业主参与施工安全活动,加强生产的计划性,是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安全水平的有效方法。
项目自身具有特殊性,而法规具有普遍性,无法全面满足“个性”,为项目安全管理埋下隐患,因此业主可在安全法规框架内计划建立适合自身的安全规定,以此来规范安全活动。建筑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反应,包括各项政策和措施以及法律法规的出台,这一过程相对较为漫长。而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可对项目中出现的个性安全问题及时响应,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的安全计划,从而及时避免安全隐患。
3)业主发挥领导作用
在管理活动中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一个稳定而高效的管理系统必须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不同层次有规律组合而成,这就是能级原则。组织和个人都具有一定的能量,并且可按照能量的大小顺序排列,形成管理能级。稳定的管理能级结构一般分四个层次,即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在建筑工程中业主是决策层,位于整个能级的最顶端,如图2所示,具有最大能量,能够维持管理结构稳定性,同时拥有与能级对等的责、权、利,这就要求业主在整个施工活动中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此外,业主作为整个能级系统的一部分,在整个建筑施工活动中与管理层、执行层和操作层持续产生直接和间接的互动,这体现了业主安全管理的控制性地位。
图2 建筑项目施工系统能级图
4)兼顾好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关系,做好相关工作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业主加大对施工安全处罚力度,短期能抑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但长期加大处罚会使业主产生搬怠,增加不严格监管行为。业主强化安全文化,短期能使施工单位自觉加强安全,可减少监管,避免紧张气氛,但需要注意的是,太偏重安全文化的作用会使施工单位过于依赖文化对人员的提升,忽视安全投入。业主引导施工单位进行技术创新和科研,从而降低安全投入成本,短期能减少不进行安全投入行为的发生,长期持续创新以降低安全投入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会增长业主不严格监管的概率和施工单位不进行安全投入的行为。
对于监理单位而言,业主应设法进行安全文化建设和推广,以降低监督成本,提高对监理的惩群强度。同时,业主必须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对监理寻租活动的惩罚力度。业主要提高对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寻租活动的监督效率和惩罚力度。
5)加强对分包商安全管理
业主督促总承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业主不定期审查分包单位相关安全资料,并视总承包单位为分包单位全权负责,如分包商违反业主的安全规定,业主有权要求总承包商负连带责任。业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审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隐患公示牌等,督促施工单位制订施工现场警卫制度,统一施工人员制服、安全帽、胸卡等。进一步深化安全施工程序并结合个人安全行为修养提升安全意识,将工地的危险环境减至最低,杜绝严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全社会广泛参与角度出发,建筑业主作为建筑工程投资主体、控制主体,在我国发挥了重要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为建筑施工活动安全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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