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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绿地投资;跨国并购;SWOT
一、背景及现状介绍
20 世纪90 年代初,中国利用外资已由借用外国贷款为主转为吸引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为主。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有两种方式:一是 “绿地投资”,即外商在东道国,按照东道国的法律,建立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二是跨国并购,即跨国公司通过收购目标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取得对其控制权行为。相比之下,跨国并购主要在工业化国家之间进行,在发展中国家逐渐活跃。而对于绿地投资,跨国并购会带来裁员、技术和资产流失等风险。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而发展中国家更关心民族工业的发展,因此对跨国并购持怀疑谨慎态度。对于中国,跨国并购的案例越来越多,诸如联想收购IBM的PC部门、吉利收购沃尔沃、TCL绕过欧洲的贸易壁垒收购了德国的施耐德。
二、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的比较
(一)绿地投资的优缺点分析
1.绿地投资的优点
第一,拥有较强的自主性。利用绿地投资方式创建新企业时,跨国企业有更多的自,能够独立地进行项目的筹划,选择适合本企业全球发展战略的厂址,并实施经营管理,能在较大程度上掌握各个项目策划各方面的主动性。
第二,较少受到东道国产业保护政策的限制。如果跨国公司通过向东道国企业提供技术、管理、销售渠道参与东道国企业股权无关的的经营活动,因而不会激起东道国名族主义的排外情绪,从而减少政治风险。
第三,企业能更大程度维持公司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垄断优势从而击败东道国市场中的竞争者。
2.绿地投资的缺点
第一,绿地投资需要大量的筹建工作。因而建设周期长,速度慢,缺乏灵活性。对跨国公司的实力要求较高。
第二,在企业的创建过程中,跨国公司完全承担其风险,不确定性较大。
第三,跨国公司要在东道与东道国的管理方式以及东道国管理不适应,而在东道国符合其管理、生产要求的技术人员相对缺乏。从而导致竞争相对激烈,比较难以进入东道国市场。
(二)跨国并购分析
1.跨国并购的优点
第一,市场进入方便灵活,可以利用已收购企业的市场份额减少竞争。并购方式可以大大缩短项目的建设和投资周期。从供求角度分析,不会增加东道国原有的市场供给,从而降低了竞争的激烈度。
第二,容易获得现有的经营资源,扩大产品种类获得范围经济。跨国并购能获得现成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生产设备。如果收购目标与本企业的相关产品差异较大,收购方必然可以迅速增加企业的产品种类。于是在获得规模经济的同时得到范围经济。
第三,企业融资更为便捷。跨国并购之后,原来对目标企业的提供的信贷的金融机构可能继续维持与该企业的借贷关系,为企业的融资提供的更大的方便。
2.跨国并购的缺点
第一,国际会计标准差异、信息不对称导致无形资产评估等问题的存在,使得评估企业价值难度大,造成跨国公司决策困难。
第二,东道国的政策限制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抵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东道国政府和公民有时会某些特殊行业的并购进行限制。
第三,容易受到企业规模、选址上的约束。由于被收购的企业规模、行业和地点都是固定的,所以跨国公司很难找到一个符合自己全球战略所要求的地点进行跨国并购。
(三)绿地投资于跨国并购的直观比较
下面基于上述分析以及罗列其他可能存在差异的项目进行比较直观的短期比较分析(见表1-1)
表1-1 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的比较
三、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SWOT分析
(一)优势分析
1. 我国企业具有大中小并存的特点。
一方面,我国已经拥有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资本雄厚,信用等级高,技术较为先进,产品具有一定的垄断优势。另一方面,我国中小型企业具有规模小、灵活性强的优势,更适应于发达国家的投资需求。
2. 一些行业具有比较优势。
我国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
3. 低廉产品的成本优势。
我国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相对便宜的零部件和机械设备等。能以较低的价格占领东道国市场。
(二)劣势分析
1. 我国对外投资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企业开发国外市场的能力不强。
由于企业规模较小,而对外投资风险较大,无力应对国际市场上日益激烈的竞争。
2. 我国企业开展国际经营的历史不长,缺少经验。
我国的企业从总体上来看,技术水平偏低,缺乏技术优势,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在主流市场或主流产品中,自主的核心技术少,技术劣势比较明显。
3. 缺乏高级涉外经营人才。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相当一部分管理人员缺乏跨国经营应有的素质,制约了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规模以及水平的提升。
(三)机会分析
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国际产业转移有利于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其次我国综合国力日益提高,国家为对外直接投资制定了宽松和鼓励的政策。另外遍及世界的华人网、唐人街将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难得的机会。
四.中国企业对直接投资方式的选择
跨国并购方式的缺陷往往是绿地投资的优点,而绿地投资方式的不足又是跨国并购的优势所在。因此我国企业应当对照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这两种方式的优缺点,结合自身的特点进行综合考虑。
(一)绿地投资的选择
第一,拥有先进技术的垄断力,和其他资源的垄断。采取绿地投资的企业应当有较强的垄断力,从而充分占领目标国市场。
第二,东道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业化程度较低。绿地投资可以增加东道国的就业人员,并提高其生产力的发展。而并购仅仅是股权的转移,不增加东道国的资产总量。
第三,在本国与国际上享有较高的品牌名誉。
(二)跨国并购的选择及案例分析
第一,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化程度高的国家。由于现有的管理体系和技术水平较高,符合跨国公司的发展要求。从而降低整合成本,能够迅速进入正常生产销售轨道,占有市场份额。
第二,跨国公司能够较好地实现产品多元化,可以采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这样可以弥补我国企业对新行业生产和经营经验不足的缺点,采取收购方式可以迅速融入市场以取得战略平衡。
第三,选择华人网较为庞大的地区,形成华人商业网络,在这些地区投资容易获得相关信息和迅速进入当地市场。一方面,国外华人是我国境外企业的一个很大的目标消费群。另一方面,由华人网带动东道国本土居民进行产品的拓展。
参考文献:
[1] 田立新,尹坚.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与绿地投资的比较分析[J].江苏大学学报,2006,8(4):87-90.
[2] 关文丽,饶丽艳. 绿地投资与海外并购的比较分析[J].时代经贸,2006,8(4):29-30.
[3] 王林佳. 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的比较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中旬刊):184-185.
[4] 周宏芸. 论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的选择[J].特区经济,2006:325-327.
[5] 许成生.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下旬刊):18-19.
【关键词】 筹资方式;筹资风险;风险防范
一、筹资的概述
企业筹资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等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企业筹资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筹资方式是指企业用何种形式取得资金,即企业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企业对不同渠道可以用不同方式筹集,即使是同一渠道的资金也可选择不同的筹资方式。
二、企业主要筹资方式及优缺点
就算是在这种较窄的范围内选择筹资方式也是需要权衡利弊,最先要清楚的就是筹资方式的分类及特性,然后就是根据自身的条件来选择筹资方式。在市场经济中,根据资本来源的不同,企业筹资方式总的来说有两种:一种是内源筹资方式;另一种是外源筹资方式。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源筹资已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源筹资已逐渐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目前企业外源筹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发行股票。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利的一种可转让的书面证明。股票的发行、股票的上市有严格条件和法定程序,在我国须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普通股筹资的优点是:筹资风险小、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借债能力、筹资数量大、筹资限制较少。普通股筹资的缺点是:资金成本较高、容易分散控制权。
2.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是由企业或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的企业以债权为书面承诺,答应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照事先规定的利率付给利息,是企业主要筹资方式之一。债券筹资的优点:资金成本低、保证控制权、可以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债券筹资具有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的作用。债券筹资的缺点:筹资风险高、限制条件多、筹资额有限。
3.银行长期借款。银行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借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它是企业长期负债的主要来源之一。银行长期借款筹资的优点:筹资速度快、筹资成本低、借款弹性好、不必公开企业经营情况、有杠杆效应。银行长期借款筹资的缺点:财务风险较大、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额有限。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又称为财务租赁,分为售后租回、直接租赁、杠杆租赁。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全部转移到承租方,现在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融资租赁筹资的优点:筹资速度快、有利于保存企业举债能力、设备淘汰风险小、财务风险小、可以获得减税的利益。融资租赁筹资的缺点:租赁成本高、利率变动的风险。
5.吸收直接投资。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点是: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是:资本成本较高、容易分散控制权。
三、选择企业筹资方式时应结合的因素
筹资方式是企业筹资决策的重要部分,外部的筹资环境和企业的筹资能力共同决定了筹资方式。在筹资活动中须考虑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现代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同的比较标准,必然作出不同的评价。
1.筹资数量。筹资数量是指企业筹集资金的多少,它与企业的资金需求量成正比。企业必须根据资金的需求量来合理的确定筹资数量。
2.筹资成本。由于不同筹资方式的筹资成本大小不同,在选择筹资方式时,首先要比较各种筹资成本的高低,即比较各种资金来源的资金成本。不同的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差别较大,不同筹资方式的税负轻重程度也存在差异,所以资金成本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的筹资方式,它是选择筹资方式、进行资金结构决策的依据。从三个方面看,首先个别资金成本是比较各种筹资方式的依据,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应选择资金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其次,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时衡量资金结构合理性的依据,衡量资金结构是否最佳的标准主要是资金成本最小化;最后,边际资金成本是选择追加筹资方案的依据。
3.筹资机会。企业在瞬息万变的资金市场上进行筹资时,对筹资机会的选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确定具体的筹资时间,即把握好在什么时候筹资最佳;二是把握计价时机,即对股票、债券的订价上要适当选择。筹资机会的选择,主要是财务主管人员倚靠投资银行的协助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作出的决策。
4.筹资风险。企业筹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经营的风险;二是资金市场上存在的固有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是公司未来经营收益、支付息税前利润本身所固有的不确定性风险。财务风险是指企业由于筹资原因引起的资金来源结构的变化所造成的股东收益的可变性和偿债能力的不确定性。财务风险不是企业本身固有,当企业全部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时,企业的财务风险就为零。因此,财务风险是企业能够加以控制。财务风险是一柄“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为企业带来利益;运用不当,则会造成损失。财务风险的大小与各种具体资金来源的比重密切相关,调控财务风险就是要调节各种具体资金来源的比重。
5.筹资收益。企业在评价比较各种不同的筹资方式时,同样要考虑到所投入项目收益的大小。只有企业筹资项目的预计收益大于筹资的总代价时,这个方案才是可行。此外,还要考虑到企业规模的大小和企业资信的高低等因素。
6.企业规模和筹资规模。企业的规模大小和筹资规模大小也是企业筹资方式选择的主要判断因素,也就是说只有资产规模和发行规模较大的企业才能产生企业债券筹资的规模成本效应,从而倾向于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筹资方式;中小企业因为债券市场高昂的发行成本而不得不寻求银行贷款等成本较小的筹资方式。
在上述诸多因素之外,企业筹资还将受到其它客观条件的限制,如:企业资信等级、社会关系等因素。
四、如何选择筹资方式
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是每位企业决策人比较头疼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化,企业筹资方式亦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因而企业在筹资时应从服务整个企业财务战略的角度出发,在充分比较各种筹资方式的基础上,慎重地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不同资本结构下的不同选择
资本结构会以不同的形式来影响企业的筹资方式。对于一些固定性设备资产所占比例大且其设备又闲置、现实生产能力又低下的企业来说,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把自己不用的闲置设备租赁出去,然后再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进企业自身所需要的设备,再进行生产经营。这样他们不仅能够利用起企业自身闲置的资源,还能够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获取其他企业的资金来生产获利。对于一些资产流动性强的企业来说,它们的负债率普遍要高于其它企业。这些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强,周转快,因而其流动性资产就可以用来应付随时到期的债务,来降低财务风险。所以它们就能够以较高的债务比例来生产经营,也就是说它们可以更多的利用流动负债去获取银行信贷资金。
(二)不同资金成本下的不同选择
由于不同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是不同的,因而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要充分考虑筹资成本的问题。企业主要筹资方式资金成本的高低排列顺序应是:(1)商业信用筹资;(2)银行借款筹资;(3)租贷筹资:(4)发行债券筹资;(5)发行股票筹资。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企业的筹资活动已成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关系企业全局的重要理财活动。要求企业在筹资时,应坚持谨慎和科学的态度,要在严密精心的市场调查下,分析预测企业投资项目的收益大小及相关的风险,作出正确的筹资决策,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不同筹资风险的不同选择
一般来说,利用股票筹资由于没有固定到期日而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这种筹资方式实际上不存在不能偿付的风险,财务风险很小。吸收直接投资是一种“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关系,税后利润的分配相对灵活,故财务风险也较小。一个企业如果单单考虑筹资风险的话,这两种方式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债券筹资正好相反,发行债券由于有固定到期日并定期要支付利息,所以要承担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在公司经营不景气、承担着经营风险的同时,向债券持有人还本、付息无异于釜底抽薪,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困难,甚至可能会因为不能偿付导致企业破产。
(四)不同规模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
由于企业规模的大小不同,因而各自所需的资金数额多少亦不相同,而不同的筹资方式所能提供资金的数量也有一定的额度。故而不同规模的企业选择筹资方式时的顺序亦不相同,同时不同规模的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视资金的具体用途来进行。一般来说,大型企业的资金需求量比较大,它们的资金一般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开发新产品、技术的改造等方面,因而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选择能够提供大量资金且期限较长的长期筹资方式。中小型企业的资金需求量一般比较小,并且其资金主要投放于短线产品或满足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在选择的时候,就要考虑那些筹资速度快、富有弹性、机动灵活的短期筹资方式,比如短期银行借款,商业信用等方式。
当然,大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也因其资金的具体需求和用途的不同,而分别去选择短期和长期的筹资方式。对于大型企业,其主要筹资方式的排列顺序是: (1)发行股票;(2)发行债券;(3)银行借款;(4)租赁筹资;(5)商业信用。小型企业其筹资顺序应是:(1)商业信用;(2)银行借款;(3)租赁筹资。
五、总结
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企业的筹资活动已成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关系企业全局的重要理财活动。因此,要求企业在筹资时,应坚持谨慎和科学的态度,要在严密精心的市场调查下,分析各种资金成本、预测企业投资项目的收益大小及相关的风险,从而作出正确的筹资决策,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任玉香,杨淑芝.企业的筹资方式与融资效率[J].工业技术经济.2002(3)
[2]刘东军.浅谈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J].会计之友.2005(6)
关键词:企业筹资 融资租赁 方式选择
一、企业筹资方式概念
筹资方式是企业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筹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内源筹资方式,即企业将自己的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另一种是外源筹资方式,即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源筹资已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源筹资已逐渐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
二、企业的各种具体筹资方式
目前企业外源筹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银行长期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等。
(一)银行长期借款
银行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借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它是企业长期负债的主要来源之一。其优点是筹资速度快、筹资成本低、借款弹性好、不必公开企业经营情况、有杠杆效应,但财务风险较大、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额有限。
(二)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是由企业或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的企业以债权为书面承诺,答应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照事先规定的利率付给利息,是企业主要筹资方式之一。其优点是资金成本低、保证控制权、可以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债券筹资具有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的作用。但筹资风险高、限制条件多、筹资额有限。
(三)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为财务租赁,是区别于经营租赁的一种长期租赁形式,它满足企业对资产的长期需要,故也称为资本租赁,分为售后租回、直接租赁、杠杆租赁。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全部转移到承租方,现在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其优点是筹资速度快、有利于保存企业举债能力、设备淘汰风险小、财务风险小、可以获得减税的利益,但租赁成本高、利率变动的风险。
(四)直接吸收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外商投人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主要有现金投资、实物投资、工业产权投资、土地使用权投资等。吸收直接投资与发行股票、留存收益都属于企业筹集自有资金的重要方式。它是非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资本金的基本形式。其优点是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但资本成本较高、容易分散控制权。
三、影响企业筹资方式选择的因素
现代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同的比较标准,必然作出不同的评价。且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有着不同的特点,因而企业在选择某种筹资方式时,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来合理地进行选择,在选择时应结合下列因素:
(一)筹资数量
筹资数量是指企业筹集资金的多少,它与企业的资金需求量成正比。企业必须根据资金的需求量来合理的确定筹资数量。
(二)筹资成本
在筹资数量一定的条件下,必须进一步考虑筹资成本的问题。企业取得和使用资金而支付的各种费用构成了筹资成本。在有多种方式可以选择的情况之下,我们要分析各种筹资发生的资金成本并加以比较,从而找出差异,选择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筹资方式。
(三)筹资风险
企业筹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经营的风险.二是资金市场上存在的固有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是公司未来经营收益、支付息税前利润本身所固有的不确定性风险。影响企业经营风险的因素很多,如产品需求、价格变动、经营杠杆效应等。但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的,而另一种风险在企业筹资时是无法控制和避免的,即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由财务举债经营引起的,它是企业承担的超过股票风险的额外风险。财务举债经营会使企业税后利润大幅度变动,并增加了企业破产的概率。但是企业可以获得财务杠杆效应所带来的资金收益率上的加速上升。如果企业在这部分中的收益大于本身的筹资成本,那么这次筹资行动就是成功的。
四、如何选择筹资方式
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是每位企业决策人需要考虑的问题,它与企业资本结构、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很多中小企业由于无法达到发行股票的条件,因此其最常见的筹资方式就是吸收直接投资、利用商业信用、银行借款等,这就限制了筹资的规模和企业的发展。即便如此,选择筹资方式也需反复权衡利弊,所以首先要明确筹资方式的分类及特性,然后根据自身条件来选择筹资方式。
(一)综合资金成本和风险结合
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和对风险的考虑,企业不可能只从某种资金成本较低的来源筹集资金,而必须从多种来源取得资金,这样就产生了各种来源的资金组合问题。因为每种筹资方式都有不同的优缺点,既要综合资金成本低,又要财务风险小是不可能,所以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在控制筹资风险与谋求最大投资收益之间寻求一种均衡,即:公司可以对不同的筹资方式进行组合得出多种筹资方案,对不同的方案分别计算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然后选择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的几种方案。再根据公司财务现状、项目预算以及证券市场的未来趋势等因素,综合分析最终选择最合适的方案以构造合理的融资结构。
(二)考虑资本市场状况和公司的经营现状
譬如市场交易投资清淡,尽管提高股权筹资比例在理论上是合理的,但由于市场认购力不足,较高额度的股权筹资行为有可能以失败告终。因此,市场趋淡时上市公司不妨多发行一些利率合适的公司债或可转换债券。同样的,在选择债务筹资时,除了考虑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以外,还应更多的考虑公司近几年的经营状况,尤其是在项目建设期内是否有充足的现金流足以支付每年的利息,否则有可能因现金流匾乏导致企业经营停顿直至破产。
(三)借鉴发达国家经验
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经过长期的演进与发展,已形成了较完善的制度。英美等国的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一般都遵循这样一个顺序,即企业筹资遵循内源筹资、债务筹资、股权筹资的先后顺序。在外部筹资中,企业一般优先选择债务筹资包括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资金不足时再发行股票筹资。
(四)根据企业规模
由于企业规模不同,因而各自所需的资金数额多少亦不相同,而不同的筹资方式所能提供资金的数量也有一定的额度。所以不同规模的企业选择筹资方式时的顺序亦不相同。对于大型企业由于需要大量的资金,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选择能够提供大量资金且期限较长的筹资方式,其筹资顺序可以是:发行股票、发行债券、融资租赁、银行借款。而对于小型企业由于其资金的需要量相对较少,应选择机动灵活的筹资方式,其筹资顺序可以是:银行借款、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租赁。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筹资是企业走向发展壮大的重要环节,其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整个过程之中,企业应充分利用有利的筹资条件,综合考虑筹资成本、筹资风险、筹资结构、资本市场状况等,从企业的资本来源和资本结构出发,在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筹资方式,以满足其健康发展的需要。随着各种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必须认清筹资的成本和风险,筹资方式与筹资渠道更值得我们进行研究,将筹资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翁晓苞.林竹华.浅谈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 年 14 期.
关键词:合作,模式,结构,分析,民间,政府,
城市轨道是一种依托轨道运行、借助电力驱动,以列车编组方式在城市区域快速行驶的交通工具,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地下铁道(地铁)、城市铁路(含市郊铁路)、轻轨、独轨及新交通系统等多种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地铁”)在城市住宅区、交通运输中心和工作地点之间提供了一个快捷便利的连接。从学角度看,地铁项目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特性,即地铁运输服务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有一定排他性的基本特征,属于准公共产品。上纯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纯私人产品应由民间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准公共产品既可以由政府直接提供,也可以在政府给予补助的条件下,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即政府和民间合伙的方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由于地铁项目具有投资额大、专业技术复杂以及关乎民众日常生活等特点,所以该领域的ppp实践非常具有挑战性。本文拟从操作层面上对地铁ppp实践中各种可供选择的结构进行,文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讨论了ppp的定义和基本结构,阐明风险在政府和民间部门之间分担的本质;第二部分讨论了地铁项目中实行ppp的意义;第三部分讨论了地铁ppp实践中应重要考虑的因素;第四部分重点分析地铁领域可供选择的ppp结构的种类及各自优缺点;第五部分为结论。
一、ppp的定义和基本结构
1、定义
ppp模式是90年代在西方开始流行起来的,以欧洲居多。ppp最核心的是为了完成某些有关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服务的项目而在政府机构与民间机构之间达成伙伴关系,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这些项目的顺利完成。
采用ppp模式建设项目,其中一个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平衡参与项目建设的政府部门与民间部门的不同利益及要求,因为这两个部门分别具有不同的偏好和效用函数。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部门一般会要求由民间部门实施的地铁工程及服务项目要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且公众的利益要得到相应的保障;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贷款人希望能够有适当的保障收回其向地铁项目提供的贷款;而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社会投资者则希望能通过取得政府对项目的适当支持和协助,确保从其所投资的地铁项目中取得稳定和适当的投资回报,运用ppp模式进行建设的项目中,如何平衡上述不同利益方的利益及要求,不同项目会有不同的答案。
ppp的关键因素是,在不损害项目经济平衡的前提下,必须分别根据政府和民间各自不同的风险管理能力来分配项目风险。另外,不能简单地将ppp视为公用事业的私有化,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民间和政府投资在项目中的参与度和主导地位的差异[2](见图1)。私有化的项目运作完全通过市场由民间资本主导,政府在其中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政府投资是消极的,而民间投资则是积极的;而在ppp过程中,政府始终在项目运作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往往不仅是项目的投资者,而且还是项目建成后运作中的监督者,政府投资是积极的,而民间投资则是消极的。
2、2、基本结构
ppp本身其实是一个内在结构相对灵活的模式。它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结构安排来加以实施。我国现有一些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已经通过特许权以及共担风险的安排引入了ppp模式。ppp的基本组织结构如图2,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差异性,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虽然采用的均为ppp模式,但具体到不同项目时,其结构或多或少存在差异,我们将在本文第四部分详细分析地铁ppp实践中那些常见的结构。
二、ppp模式的优势
ppp模式下,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ppp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其优势如下:
1、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
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2、有利于提高项目运作效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节约成本:规模经济,创新技术和富有灵活性的项目程序可以帮助降低成本。共享风险:当地政府可以和民间机构共同分担风险,而且风险将通过项目评估时的定价而变得清晰。收入增加:政府民间合伙制可以引进一些在传统体制下没有的创新性收入。项目执行更有效率:将项目设计、建造、营运、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可以提高项目执行效率。资金筹集:可及时筹集所需资金,提高效率。从协调性来看,有些大规模的投资,特别是初期投资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采用ppp模式较好,分散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做各种各样的投资安排。
3、提高公众的社会福利,有利于公共设施服务质量的提高。民间机构以实现盈利为目的,只有提供优质的服务才可能赢得顾客。
三、地铁项目ppp的特殊考虑
1、区域规划考虑
地铁交通需求通常被定义在“区域结构规划”之内的最高水平。这些规划指出了城市社会和经济情况并包含了诸如就业和人口趋势、开发区域(住宅的和商业的);以及支持这些规划所需要的现在和未来基础设施的详细情况。规划的各个方面都对地铁ppp项目的成功有直接。ppp公司需要了解政府长期规划是否继续支持或者允许地铁的增长。发展区域将影响地铁现有布局和延伸。现存的或其他计划的交通方案也会影响地铁布局和效益。一般来讲,ppp公司不能接受这样高的风险,并且会寻求政府补偿以应对“区域结构规划”变化对地铁造成的影响。政府需要检查其实际情况并决定是否能够和愿意按此执行。
2、政府投资考虑
关于ppp没有硬性死板的准则,实践经验使ppp方法不断完善,框架结构中也引入了更多的风险分配方案。几乎在所有的地铁项目中都不能期望凭借运营系统的车票收入来满足地铁的建设、维护和运行。对于大多数的地铁项目,可以用于运营和维护的车票收入在建设成本的0%-20%之间[3]。因此不可避免的,需要有一些政府资金投入,不同国家的公共采购制度将制定这笔资金可以用于工程项目的种种方式。这可能会影响ppp方法的可行性或者至少在其建立和运行时制定限制因素。
ppp不是仅仅将项目建立起来。它需要以可行性报告为依据制定政府发展规划并据此明确界定要求。ppp方法的最终目的是提供一个有效率的体系,使特许经营期内的服务水平可以测量,同时服务成本低于传统方法。
3、政府补贴考虑
地铁项目一般不适合完全由ppp公司全额投资,因为其建筑/采购成本一般比特许期的车票收入要高很多(虽然对于一些轻轨或者有轨电车来说建造成本较低,全额投资可能可行)。特许期的价值可能会通过授予车站或地面周边的开发权来增加,但是这需要一个合理的比例。还可以以票价补贴形式提供支持。实行任何与地铁或政府提供土地相关项目的税收减免也是常见做法。地铁开发贷款可以由ppp公司或者政府安排,享受优惠利率。
四、可供选择的ppp结构
1、公司化结构
政府与社会投资者通过谈判组建由政府控股的地铁公司,政府授予地铁公司特许经营权。整个地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都由一个公司实体承担,该公司实体可以在市场筹集资金,并通过单独的供应、咨询、建设等合同引入专门的设备供应商、建筑承包商以及其它社会专业技术顾问(图3)。这种结构的典型案例就是香港地铁公司和2004年5月1日刚改建而成的东京地铁公司。
香港地铁有限公司前身为香港地下铁路公司,是1975年根据地下铁路公司条例成立,在香港建造、经营集体运输铁路系统。99年3月3日财政司司长在《财政预算案演辞》中,宣布政府计划透过出售香港地铁公司少数股权并将其股份在联交所上市。2000年4月26日香港地铁有限公司(以mtr corporation
limited名称)正式注册成立。根据2000年6月30日正式生效的新地下铁路条例,香港地铁有限公司在上和原香港地下铁路公司为同一实体。私营化公开招股香港地铁有限公司法定授权股本65亿港元(每股面值1港元),已发行并缴足股本50亿港元,其中财政司司长法团持有4999999999股份(拥有100%投票权),俞宗恰(港库务局局长)持有1股份。财政司司长法团和俞宗恰以信托形式为政府持有该等股份。
改制后的东京地铁公司资本为581亿日圆,中央政府持有53.4%的股权,东京地方政府46.6%的股权,2003年的营业额为32360亿日圆。负责东京市内8条线路的运营和新线的建设。的运营里程为183.2公里。
这种结构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吸引资本进入轨道建设领域,减少了项目对政府财政的资本需求;2)通常情况下政府在地铁公司占有绝对控股地位,保证了政府部门对地铁这种关系公众利益的公共事业的控制权;3)地铁公司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设备供应商以及土建承包商,便于与协调各方利益的各种制度安排协调,具有较高的灵活性;4)使采购成为“最佳模式”,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这种结构的缺点在于:1)向社会投资者转移的项目风险很少,主要的风险仍由政府来承担,对社会投资者的激励不足;2)资产仍保留在政府部门的资产负债表上,对政府财政仍具有显著的;3)社会上专业技术和技能向项目的转移有限。
2、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简称“dbfo”)结构
政府将地铁线路的设计、建设、融资和运营都特许给社会投资者进行。这可能是世界各国地铁ppp模式中最为普遍采用的模式(见图4)。是对某一线路或系统的设计、建设、融资和运营进行综合的、长期的特许经营。相对于公司化结构,dbfo结构在发挥社会投资者的作用方面更加进取。这种结构的典型案例就是英国的轻轨项目,包括曼彻斯特、克罗伊登、诺丁汉等地[4]。
这种结构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就责任和接触点而言,政府部门只面向单一对象,即dbfo特许经营项目公司,便于监管和控制;2)具有透明和相对简单的结构;3)便于工程采购的组织和实施;4)有较多的市场先例可供。
这种结构的缺点在于:1)缺乏灵活性,例如无法解决不同特许经营期安排;2)从机构的角度看,项目公司融资属于“项目融资”,没有股东的担保,只能以项目未来收益作抵押,风险较高,因而导致融资成本更为昂贵;3)社会投资人的目标和观点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土建工程承包商持短期观点;而运营商持长期观点,容易产生利益冲突。
3、分割特许经营结构
政府部门将地铁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分别授予两个单独的专业公司,由双方相互协调完成项目的建设。通常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由政府控股,负责项目的土建工程和信号系统的建设;运营公司由社会投资者控股,负责地铁的运营和维护,并与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协商公同进行车辆设备的投资(见图5)。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曼谷的地下蓝线项目,全长20公里,政府(mrta)负责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社会投资者负责车辆及设备投资(约占总投资20%),并负责运营和维护。还有马尼拉轻轨3号线项目,mrtc负责设计、融资、建设轻轨3号线工程,并在完工后将工程移交给dotc,dotc负责轻轨3号线的运营,mrtc负责特许期内的维护及其他商业业务开发,dotc以租金形式在特许期内偿付mrtc的建设资金投入,mrtc以租金形式与dotc共享商业开发收入(50年)。
这种结构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向合适各方分配风险和激励,充分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提高了项目风险管理的效率;2)建设和运营特许实施具有相对独立性,不会由于一方面的变更而影响另一方面的实施,模块式特许经营管理有利于制订基准和扩展,提高项目运作的效率;3)政府部门和社会投资者控股的运营公司之间存在更紧密的联系和控制关系;4)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公共部门可以保留基础设施公司或运营公司的作用。
这种结构的缺点在于:1)政府部门承担了建设公司和运营公司协调风险;2)使项目的采购和实施更为复杂;3)无法对基础设施的支付转移市场风险(或至少需要政府支持)
4、混合结构
这种结构类似dbfo结构和分割特许结构的混合体,即政府部门将地铁的建设和运营一起授予一个特许经营公司。但该特许经营公司随后在下一合同层次上将基础设施和运营授权再作拆分,分别由不同的专业公司进行运作(见图6)。这种结构综合了dbfo和分割特许机构的优点,比如像dbfo一样政府只面向单一接触点,便于监管;同时又像分割特许结构那样,实现了向不同专业公司分配风险和激励的目的,而且还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但是这种结构也
存在一些缺点:比如政府可能需要向资产提供融资支持,建设和运营部门的协调风险仍然存在,但政府却对其控制力减弱,而且这种结构目前在实践中还不常用,很少有可供借鉴的案例。
参考:
[1]cliffordchance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thelocalgovernment(contracts)act1997:pavingthewayfor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withlocalauthorities.
[2]raminasamii,lukn.vanwassennhoveandshantanubhattacharya,insead,fontainebleau,france,aninnovativepublic–privatepartnership:newapproachtodevelopment,worlddevelopmentvol.30,no.6,pp.991–1008,2002.
[3]houseofcommons,privatefinanceinitiative(pfi),21october2003,researchpaper03/79
[4]曹远征《公共民营合作制及其在的》天则所公共事业研究中心。
[5]王俊豪《英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评析》作者系浙江财经学院副院长,教授,经济学博士,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是产业组织与政府管制。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基金项目的成果。
[6]王灏《关于北京轨道交通投融资的研究与建议》专题研究报告,2003年。
[7]王灏《关于北京轨道交通投融资问题的研究与建议》,城市轨道交通首届中青年专家论坛文集,2002。
[8]王灏《加快ppp模式的研究与应用推动轨道交通市场化进程》,《宏观经济研究》2004年1期,第47-49页。
关键词:财务会计目标 决策有用观 受托责任观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158-02
财务会计目标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问题。研究财务会计目标对会计的实践工作以及会计准则的制定既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又有较大的实践价值。从上世纪20年代,西方会计学界就此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并形成了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两大学派,我国会计学界从上世纪80年代起也就此问题展开讨论。但是,迄今为止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定位――是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还是强调决策有用性――尚无统一认识。
一、财务会计目标概述
财务会计目标可简述为: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和会计实务都是建立在财务会计目标的基础之上。具体来说,会计目标涵盖了两个重要方面,即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中,会计应该为谁提供信息以及提供什么样的信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对外公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第4条指出:“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人、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目标体现了某一特定的经济环境下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合理的定位会计目标非常重要,会计目标作为整个概念框架的起点,以何种会计报告作为制定目标,将会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报告要素、确认和计量等方面内容的定义和界定,从而影响到会计准则的制定,最终对国际会计协调产生影响。
二、会计目标应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运行状况
为了从理论上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反映经济实体的运行状况,应把会计目标定位在为经济实体这一最大利益相关方服务上。在会计理论的构建、核算方法的选择、披露信息的要求乃至会计准则的制定中都应首先考虑其对经济实体的影响。基于会计信息对经济有着巨大影响力这一事实,会计信息对经济的长远发展应当起的是促进作用。的确,平稳增长的报表数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公众对经济的信心,在繁荣时期向下调节盈余可以防止经济过热,在萧条时期向上调节利润可以延缓危机的到来。然而,市场经济之所以有效率,是因为它能够根据各种资源收益率的不同而敏锐地调节稀缺资源,虚假的报表数字恰恰扭曲了这种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机制。如果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以经济实体和经济实体中的每一个利益相关者为自己的服务对象,那么,市场资源配置调节至最优就是可能的。
现在关于会计目标较为流行的观点,往往在客观上促成了会计盈余在各期之间灵活调节,会计数据为各利益集团服务,受他们的影响,使经济呈现一种表面上的繁荣与平稳增长,实际上却为经济实体积累起系统风险。一旦风险超过一定限度,经济危机就会爆发,这时无论他是不是某个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甚至无论他看不看会计报表,他的利益都会受到影响。因而会计目标不应该仅仅为某一个或某几个利益集团而研究他们的需求,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听取他们的意见。相反,会计应立足于公众,为经济本身服务,提供所有反映经济状况的信息,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中保持足够的独立性,使会计这个信息系统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
三、现今会计目标理论的两种观点
由于财务会计目标是进行财务会计活动的前提条件,又是评价财务会计活动成败优劣的基本标准,因此,从上世纪70年代起,财务会计目标就成为各国会计理论界研究的重点、难点和焦点。但就目前而言,财务会计目标的问题,在会计理论界还没有形成一个权威的、可为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观点,甚至可以说,财务会计目标的研究在目前仍处于各抒己见、尚未定论的局面。纵观会计理论界对财务会计目标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学派: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受托责任观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井鸠雄士和恩里斯特・帕罗科等人。受托责任观的发展与公司制和现代产权理论的发展休戚相关,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以公司制为代表的企业形式开始出现并广泛流行,随之而来的便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关注的是委托财产资源的保值与增值,经营者因此承担合理、有效地管理与应用受托资源,使其尽可能地实现保值增值。经营者有义务及时、完整地向所有者报告其受托资源管理的情况以解脱受托经济责任。所有者则通过相关的法规、合约和惯例等来激励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
基于以上背景,受托责任观下的财务会计目标要求财务会计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会计主体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提供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信息,以判断管理当局的经营是否有效,因而在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方面强调可靠性;在会计确认上,只确认企业已发生的经济事项;在会计计量上,坚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
决策有用观产生于20世纪50~60年代,是在资本市场、证券市场日益扩大的经济背景下形成的。资本市场已发展成熟,资源分配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调节。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社会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之上的,这时的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占有主导地位。受托双方不是直接进行沟通交流,而是介入了资本市场。会计目标是为投资者提供有利于其做出合理的投资、信贷等类似决策的信息。从这一目标出发,在会计确认上,不仅应确认实际已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虽然尚未发生但对企业已有影响的经济事项,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在会计计量上,认为会计报表应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动态变化,主张在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同时多种计量属性并行;在会计报表方面,认为应尽量满足全面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多样性。
不难看出,上述两种观点在会计计量方法、财务报告的偏好、会计信息的种类和会计信息质量有着不同的侧重点。这两个观点一直是会计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问题。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是在当时的特定历史环境下产生的,它们适应了当时会计发展的需要,均有相应的优缺点并且由于历史环境的延续性和继承性特征,两者在某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呈现交替和重叠,表现为融合性,无所谓孰优孰劣。单纯的争论两种观点是毫无意义的,建立在特定环境下的会计目标是必须的前提条件。我国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其经济发展也就具有不同于别国的特点。会计目标的定位在顺应会计国际化发展趋势下,还应具有“中国特色”,即体现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环境的要求。因此,我国会计目标的选择既要从实际出发,还要兼备前瞻性。
四、我国会计目标的定位思考
(一)中国特色的会计环境分析
1.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经济的命脉,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基础。目前市场上主要的微观经济组织仍然是国有企业,制造业、能源、交通等重要行业的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重点企业也大多数是国有企业,其他性质的企业还未形成规模。国有独资公司在公司制企业中仍占主导地位,国家是最大的所有者。即使是上市公司,国家股、法人股也占大部分,且不能上市流通。我国上市公司只占大中型企业总数的极少部分,而且,这些上市公司严格说来并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
2.在我国股份制改制中,有限责任公司多而股份有限公司少。尽管目前股份制作为一种较为完备合理的企业制度正被我国广泛接受,但在股份制改制过程中,我国国有控股仍占绝大多数。国有控股公司资金融通方式仍以直接为主,通过资本市场进行间接融资的居于辅助地位。
3.资本市场不发达。资本市场是企业筹资的重要场所,但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使企业不能很快进入资本市场,而潜在的投资者又不能通过资本市场自由选择投资企业。另外,多数分散的投资者不是很注重会计报表的使用,使财务报告对决策的影响作用减弱。这就使得决策有用目标的实施条件受到限制,并且在较长时间里,企业大量资金的取得,仍然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此外,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和实证会计学者法玛对市场有效性的论述并经有关的实证研究,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弱型效率阶段,难以发挥其在资金融通中的积极作用。我国企业在融通资金方面对资本市场的利用仍很有限。
4.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企业规模有限,现代化程度低,若以决策有效作为其会计目标,显然很难达到其要求。另外,法制体系还不完善,一方面,相关配套法律尚未健全;另一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严重。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较长一段时期里,资本市场不会在企业资本筹集上发挥主渠道作用,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仍将采用的是传统的筹资方式;受托责任关系将主要通过国家及国家授权的机构与企业经营者直接接触形成;资源的委托方与受托方可以明确辨认,国家作为委托方仍将占据着重要地位。
(二)我国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需要
会计目标描述的核心问题是“会计应该为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这其中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谁,其二是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样的信息。根据我国现阶段特定的会计环境,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总体上可分为国家各职能部门、银行、证券市场上的大众投资者和国有以外的一般投资人。因为它们所处的地位不同、行使职能的不同,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是不尽相同的。
1.政府职能部门。对会计信息有直接需求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国资委、税务局和证监会等。国资委是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的政府部门。由于国有股流通上的限制,尽管目前国家已经颁布了国有股减持和国有股流通转让的办法,但在实践中,仍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国资委现在很少能顺利的“甩出股份”,所以,国资委不属于证券市场上的“职业投资人”,而是“管理型投资人”。对于财务会计信息的需求,他们往往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比较关心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方面的信息,以便真实地考核企业管理层的业绩,决定是否继续聘用现行的经营管理者。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作为“管理型投资人”绝对控股的特征可能会在相当长时间内存在,因此决定了国资委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提出了要求。
证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证券市场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因此,从整体上看,我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也是真实、完整、准确。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会计信息。税务局是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最大、最直接的需求者。因其具有的职能,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并不是为了投资的需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是作为企业纳税和国家税务人员查税的直接依据,所以,在会计信息的要求上,真实、准确与完整是我国税务部门的第一需求。
2.金融机构――银行。银行是我国企业外部融通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银行也是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最大需求者之一。一般来讲,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关注,主要在于贷款本金和利息能否安全收回。我国的绝大多数银行是企业的债券性投资人,他们关注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企业经济业绩的好坏和财务状况的优劣,因此,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是以准确、真实和完整为主。
3.证券市场上的职业投资者。职业投资者不同于管理性投资人,他们更多的是关注公司未来股票的升值状况。从这点看,职业投资人对会计信息更多需求的是对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在信息不对称下,职业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上的弱势群体,他们获取信息的唯一途径是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信息,这也导致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上的不同。在要求真实准确的同时,需要企业披露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一切会计信息。这些信息不单单包括已经发生的,还包括企业存在的未来可能发生但已对企业造成影响的会计信息,由于存在着不确定性,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求不高。
4.非国有的一般投资人。在我国,企业的投资者除了国家和大众股民以外,还有大量的集体、个人和外商投资者等一般的投资者。他们一般都是内部的“管理型投资人”,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不完全依赖财务会计报表,他们还需要了解管理会计信息。从管理和考评经营成果的角度看,他们对财务会计的第一需求是它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的构建
根据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目前,我国会计目标总体应确立为“以受托责任为主,兼顾决策有用”。
首先,会计目标总是要与经济环境的要求相融合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会计当前和今后面临的大环境。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是法人制度。法人制度的实质是确认国家拥有财产所有权和企业拥有财产的独立法人财产权,使企业在对所有者承担财产保值和增值责任的前提下,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因此,在法人制度下,投资者和企业的关系实质就是“委托―受托”关系。中国虽已有千余家上市公司,但它们只占中国大中型企业的极少部分,并且不是资本完全自由流通的上市公司。而且中国的资本市场既不发达也不规范,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的经济性质决定了必须保证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国家作为会计信息最重要的使用者,必然最关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当前中国财务会计的具体目标主要应定位在向委托人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上。
其次,尽管会计目标应以受托责任为主,但并不排斥决策有用观。因为要获取最大的收益,投资者必须借助会计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因而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是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但恰恰是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使投资者有权要求取得信息,经营者也有责任提供信息。因此,会计最基本的目标,还是反映财产资源的受托责任。
总之,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同时纳入会计目标体系,是适应我国特色的会计理论。明确了以“受托责任为主,兼顾决策有用”的财务会计目标,有利于从根本上比较各国实务操作的异同,促进中西方会计的融合,从而使会计真正成为一种世界性语言。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关于财务会计目标的研究[J].上海:立信会计学报,2007(5)
2.乐红峰,田汝涛.财务会计目标浅析[J].财税科技,2007(12)
3.孟灵霞.浅析我国会计目标的定位[J].市场周刊,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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