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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舆情应对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城市管理舆情应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城市管理舆情应对范文第1篇

然而,同样的大型活动与事件,给不同城市带来的品牌推广附加值是不一样的,对于有些城市而言,是一次品牌提升与城市发展升级的转折点,而对另外一些城市而言,可能只是一场过眼云烟,虚名未能久留,却耗损了实在的城市实力,甚至还带来一连串的市民抱怨。那么,城市管理者应该怎样利用事件营销,助推城市品牌的广泛传播呢?

大事件:超越品牌传播的大格局

一个城市的管理者必须要有长远的眼光,才能够看清自身品牌传播所具有的价值,而大事件的组织和运营则是可以同步推进城市品牌传播与城市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但是,对于一座有发展雄心的城市而言,策划和举办大事件的目标绝不仅仅是城市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正相反,城市管理者心目中应该有而且必须有超越品牌传播的大格局,否则,会连品牌知名度提升的目标都难以实现,甚至会招致许多负面的后果和舆论的压力。

先不说奥运会、世博会这样大家熟透了的例子,就以前一段时间深圳举办的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为例,从2005年6月,深圳市委、市政府正式成立申办执行委员会到2011年8月成功举办,历时6年多。这段时间里,深圳市政府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相关的场馆建设,各种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投入,超过1800亿元人民币。在大运会举办的2011年,深圳市还开展了十项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水行动计划、大气治理计划、绿化美化市容提升计划、地铁开通和地铁施工场地环境恢复计划、广告整治计划等。所有这些,都是要通过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投入,才能取得良好效果的。而在运动会举办期间,交通、安保、志愿者、场馆安排与赛事组织等等,更是在短时间内对城市协调和应急能力的总动员。可以说,经历了一项大型活动的城市,就如同人生经历了重大考验后的成熟者一样,面对重大事件时更有可能处变不惊。这是对城市发展而言所具有的价值。

而对城市品牌价值提升而言,不仅仅是在大型活动举办期间,能够集聚所有参与者和观赏者的目光,同时还能够通过各类媒体将城市形象传递到更广更远的地方。在深圳举办大运会期间,从2011年8月开始,深圳大运会城市形象广告片通过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各个频道覆盖全球播放,同时,网络横幅及视频横幅广告也在CNN网站同步播出。这部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牵头摄制的城市形象宣传片,内容紧扣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主题“从这里开始,不一样的精彩!”在展现深圳大运会及其各运动项目的同时,充分展现了深圳作为一个“科技之城”、“海滨之城”动感活力的独特魅力。

通过大运会的成功举办,深圳市相关部门更明确地感受到重大事件在推广城市形象方面的独特作用,深圳大运会广告片不仅宣传推广了26届大运会,更通过大运会让全世界人们认识了一个青春的深圳、活力的深圳、与众不同的深圳。

从深圳市成功举办26届大运会的过程可以看出,对于城市发展而言,大事件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对城市品牌的有效提升上,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它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凝聚城市的各种资源,综合提升城市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功能和能力,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产业发展与服务业提升、城市文化精神的塑造与共识的形成等。进一步看,任何需要调动城市各方资源才能成功的大事件,都不可能仅仅出于推广城市品牌的目的。相反,品牌作为一种符号性标识,它必须附着在各种有形可感的事与物上,是事与物推广和生产的副产品和附加值。简而言之,城市品牌传播从来就不是单一的目标,它总是在城市发展大目标中存在并实现的。

大品牌:事件营销的巧实力

当国家发展的软实力概念被广泛接受之后,地域发展除了具体的经济指标之外,与文化、服务等相关联的软实力指标也得到了更多的城市管理者的重视。在此基础上,借鉴西方研究者所提出的巧实力(smart power)概念,我们认为,城市品牌的塑造与传播也需要发挥城市巧实力的作用,形成城市发展的大品牌。

众多研究成果表明,城市的品牌传播不能和一般的产品或企业的品牌传播相提并论。城市品牌的事件营销也是这样,它与一般商品品牌相比,除了上文提及的要有综合调动各种资源协同作用的大格局之外,还要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协调发展,并在事件营销过程中,综合展示软硬两个方面的城市魅力。

举例言之,在重大事件进行过程中,外地宾客对于一个城市的感知,既可以通过交通的方便程度以及城市各种场馆的完善程度,观察到市民生活水平等硬指标,也可以通过一个城市的文化设施、市民文明程度、传统文化的吸引力等软指标。如果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佳,道路交通困难,那么,纵然有淳朴民风、奇异民族风情等,也只能是深巷中的好酒,难以为外人认知。同样,如果一个地方为了发展经济,在基础交通设施方面投入甚多,可是当地的城市管理水平落后,一些害群之马竭尽坑蒙拐骗之能事,时间一长,还有多少人愿意冒险前往呢?

因此,对于城市品牌传播而言,通过大事件进行的营销过程,就是向各种利益相关方展示城市软硬两个方面实力的过程。不管是大型的运动会、博览会,还是各式论坛、峰会,要让所有的参与者都能够通过亲身体验,感知城市生活的便捷与享受,城市文明的包容与特色,城市发展的活力与实力。

城市品牌传播过程中的事件营销,之所以强调巧实力这一概念,就是因为一个城市,或一个区域的品牌营销目标与一个具体商品的品牌营销不同,城市品牌推广的目标有多重指向,它不仅仅期待公众通过旅游、访问等方式消费这个城市;也希望一些资金和项目因为看中城市的软硬实力而投资这个城市;当然,城市管理者还希望在充分展示城市的特质和文化魅力之后,能够吸引各类人才汇聚到城市中,为城市的发展和进步出力……就这些多元的目标而言,没有什么方式比大事件营销更能够充分且全面地展示一个城市在软硬两个方面的综合实力和生动魅力了。

怀:事件营销中的危机应对

“智者千虑,或有一失”。这句俗语说的是个人行事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疏忽,从而造成某种程度上的失误。对于城市重大事件的组织和营销而言,也是如此,不仅如此,而且因为活动所要牵涉到的部门众多、程序复杂,再加上外界制约性因素的不完全可控、信息传播渠道又无限多元等,难免会出现“百密一疏”的情形。这种情形如果应对不当,可能会对活动的正常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对城市品牌造成严重伤害,成为一起“危机事件”;但是,如果处理和应对得当,则可以使之成为活动进一步推进的经验和城市品牌价值提升的新契机。

以深圳市举办大运会时的一个舆情危机事件为例,可以发现在重大事件组织和推广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深圳市警方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对全市治安高危人员展开“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公开报道的数据显示,到4月10日“百日行动”结束时,收到显著成效,共将八万名治安高危人员清理出深圳。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一些媒体指出,驱赶八万名所谓的“治安高危人员”,深圳市政府认为是为主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营造社会的和谐稳定,但市民和法律工作者却质疑政府的行动是否合法。一些维权人士和法律工作者认为,深圳市政府以大运会安保为理由将数以万计的居民驱赶出去既不合情也不合法,而且还与深圳特区试图做中国经济和社会管理改革排头兵的形象格格不入。面对舆论质疑,深圳市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显得“只有招架之功,没有应对之力”,只能寄希望于通过时间的推移来淡化公众的记忆。但是,对于一个城市的形象而言,公众心目中的负面形象有累积效应,时间一长,就怕是没有消解的机会了。因此,虽然从总体上说,深圳市举办的26届大运会是成功的,但是,一些舆情危机事件的应对失当对于活动的总体效果造成了负面效果,对于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公众好感度造成了明显的减损。

相比较而言,上海市政府在2010年世博会期间的危机应对,无论是反应速度还是应对方式都要高明得多。举例言之,歌曲《2010等你来》作为上海世博会开幕倒计时30天推广歌曲,其音乐电视片邀请上海世博会形象大使杨澜、成龙、刘德华等群星演唱,于当年3月30日首发。4月16日,日本网络上开始盛传《2010等你来》涉嫌抄袭日本歌星冈本真夜的歌曲《不变的你就好》的消息。4月18日,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即公开表示,重视知识产权问题,决定暂停使用这部音乐作品。及时制止了舆情的进一步酝酿和恶化。

实践表明,大事件进行过程中的各种意料之外的危机事件发生,几乎无法完全避免,因此,举办大型活动过程中遇到一些意外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只要事先有较为完备的应急反应与危机应对机制,正确面对,积极回应,有效化解,就可以获得公众和舆论的谅解。反之,实行鸵鸟策略,或是强为之辩,只会让事态越来越糟。

城市管理舆情应对范文第2篇

传媒通畅即为“连心桥”,阻滞即为“隔离墙”

讨论这一话题,从东莞市在城市形象塑造方面的一次轰轰烈烈的行动开始也许更为直观。

近年来,“性都”、“民工城市”、“世界工厂”、“文化沙漠”等关于东莞的不良印象逐渐被很多外地人接受。于是,从2011年开始,从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到普通市民,一场自上而下的城市形象正名运动开始了。

2011年6月,首批东莞城市形象智囊团成员聘任仪式暨座谈会在东莞市行政中心举行。按照会议议程,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给首批共5位东莞城市形象智囊团成员颁发聘书并讲话,最后是专家围绕东莞城市形象塑造和传播的主题分别作5~10分钟的发言。然而,会议进行中,就有工作人员逐一跟到会的媒体记者打招呼:“专家说,等下的座谈会环节,如果有记者在场,可能不好发言,所以希望在刘书记讲话结束后,记者离场,座谈会环节就不要参加了。”消息一出,记者哗然,第二天的《广州日报》以“专家座谈时记者被离场”为题报道了此事,虽然后来有专家解释“因为担心专家谈到负面的声音时,被媒体选择性地去报道,给东莞城市形象抹黑,希望媒体能谅解。”但是,效果显然是负面大于正面。

从城市形象传播的角度看,这个专家的做法实际上是在选择性地利用媒体:需要媒体传播的信息就告知,担心媒体获取负面信息的场合就对媒体记者屏蔽。这一点,从常识的角度看似乎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位专业人士,似乎只想让媒体成为形象传播的桥,不知道有时媒体也可能成为生动鲜活的城市形象与外界公众之间的隔离墙。

事实上,对于无缘亲历现场的人来说,所有的印象都来源于传播媒体。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形成更是如此,公众不可能亲临所有的城市实地体验,即便是身在其中的人们也不可能对城市有全景式的观察和分析能力。这个时候,媒体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它可以给外地人以总览式的印象,也可以选择性地呈现城市的某些侧面,当然也可以淡化或是强化某些城市的存在;它可以给本地人以认知所在城市的总体框架,也可以给本地居民设定城市发展所遇到问题优先解决的顺序,当然,它也可以掩盖一些本地公众应该知道而未被公开的生活和政治信息。

因为媒体具有以上的功能和价值,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要想在本地居民和外地公众中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就必须让媒体充分发挥桥的功能,尽量避免媒体成为城市形象传播的一堵“墙”。

那么,怎样才能让媒体成为连心桥而不是隔离墙呢?“善待、善用、善管”便是成功的“六字诀”,以下分述之。

善待媒体,保持情感相通

媒体不是单调而枯燥的物,它是由一群有情感有立场的人运营着的。因此,城市形象的传播首先是城市与媒体的沟通与互动,而让沟通与互动顺畅的是人——城市形象推广者与媒体人。

有位作家说过,即便是最客观的陈述句也已经注入了情感。很多时候,以客观中立为职业基本准则的媒体人,似乎在报道中尽可能做到超脱于对报道对象的情感映射,但是,任何媒体的报道都已经有了情感背景做铺垫。

传播学研究表明,媒体虽然不能决定观众怎么想,却可以决定观众想什么。这就是著名的“议程设置”理论。体现在城市形象传播过程中,就是一些城市的负面信息更容易出现在各类媒体平台上,而另一些城市则可能从舆情危机中成功突围,并获得媒体的追捧。

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一定的成就之后,曾经有一段时间,一些西方媒体无视中国总体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选择性地呈现中国社会矛盾较为突出的方面,从而让西方主流社会形成对中国崛起的负面印象和负面评价,这种被一些学者称为“妖魔化中国”的媒体暗流,固然与西方一些媒体对于中国仍然持“冷战思维”进行观察和评价有关,同时,毋庸置疑的是,与中国的有关部门不懂得西方媒体的价值立场,不善于与媒体记者进行情感沟通有关。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融入度越来越高,相关部门对于国际媒体的运作惯例和沟通方式的了解程度不断提高,总体上看,中国的国际形象正在不断地向正面转化。

但在区域层面,不管是省市行政区域还是城市综合体,在善待媒体方面都还远没到位。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以来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这一习惯性的管理观念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国的许多城市和区域管理者还没有意识到传媒对于城市形象传播与城市软实力构建的价值。

前面提到的东莞座谈会上,专家提议的那种用生硬的方法将记者隔离出会议现场的做法,就距离善待媒体的要求甚远。一些专家尚且如此,城市管理者与媒体打交道过程中的种种失误就更不鲜见了。

善用媒体,用同一种语言交流

运用媒体为城市形象传播服务,就必须用媒体能够接受的语言方式,否则,就会形成“鸡同鸭讲”的尴尬场景。如果仅仅是人际交往,那只是一时尴尬,而对于城市形象传播而言,则有可能成为一场危机的起点。所以,善用媒体,必须引起城市品牌和形象传播者的重视。

经常与媒体打交道的人都知道,在重大事件或者是公关活动发生与举办的时候,负责媒体沟通的部门会主动发给记者一份所谓的“通稿”,为媒体记者提供相关事件与活动的背景与主办方的态度与意愿。

不同类型的媒体,目标受众不同,语言表达方式各异,需要城市形象的传播者在与不同媒体沟通时有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和内容呈现方式,地方媒体和全国性媒体的关注重点不同,国内媒体与国际性媒体的语言表达方式也有显著的差异;同时,不同形态的媒体,其信息呈现方式不同,因而也就决定了它们的语言有显著的差异。广播电视语言与报刊语言的差别,传统媒体的语言与网络新媒体的语言之间的差别等,人们在接触不同形态媒体的时候已经在直觉上感受到了,但是作为城市形象的传播者,要想充分发挥不同媒体的传播价值就必须充分自觉地理解和体悟不同类型和形态的媒体在语言和表达方式上的差异性,为它们提供符合传播需求的信息原材料。

特别是在新媒体形态下,新的信息传播平台不断涌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之间相互融合,信息生产者和接受者的身份界限逐渐模糊的情势下,是否善于利用不同媒体的传播特性和语言形态进行城市形象的传播,成为判别城市形象推广者能否与时俱进的“试金石”。看看众多城市甚至是城市管理者在新型社交网络平台上开设账户,他们的粉丝数量与日俱增,他们娴熟地利用社交网络平台制造话题,并成功地引起传统大众传播媒体的关注和主动地二次传播,我们不能不感叹这些敢于尝试的城市管理者们用行动为城市形象传播带来的鲜活的案例。

在新浪微博平台上,不仅是中国的各个城市和政府部门在上面开设官方微博,以推广和宣传自己的形象,一些外国驻华机构也开始建立自己的微博平台,它们用网民喜闻乐见的语言形式向公众传递本地区最具吸引力的信息。

善管媒体,目标一致基础上的合力

这里所说的善管媒体,与通常意义上的宣传主管部门对于大众媒体的方向性管理不同,它指的是城市形象传播者将不同类型与形态的媒体作为一种可以利用的外部资源加以管理,从而在恰当的时点让不同的传播媒体为城市形象的传播与推广服务。

任何传播活动都必须考虑传播效果,城市形象的传播也是如此。怎样才能让受众产生城市管理者所期待的品牌印象?怎样才能让传播效果最大化?这些问题的答案全在于城市形象推广者对于不同媒体传播效能的了解和把握。

熟悉广告与公关公司业务运作模式的人都知道,为了让广告客户花最少的钱实现最好的广告传播效果,他们必须要在明确传播目标的情况下,制定详细的媒介方案,决定在什么样的媒体上投放什么形式、什么频次的广告,对不同媒体的广告的覆盖度与重合度、千人到达成本等,都会有极其到位的评估和检验。

对于城市形象与品牌的推广与传播而言,同样的媒体计划和传播效果评估是必须的。城市形象传播者必须有明确的传播目标,包括目标人群、期待的传播效果、传播的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等;有了这些目标,还要有与这些目标相对应的传播计划,包括媒体计划、传播路径和策略、传播频次与人群的覆盖、目标人群的媒体暴露程度等。在传播计划确定之后,还要对传播效果进行全程监测,以便及时调整传播方式与传播策略。

显然,这个意义上的善管媒体,不是作为绝对权威的颐指气使,而是作为资源配置者的精心安排和调度,而所有的安排和调度都是基于一个目的——最优化地实现城市形象传播的目标。也正因为如此,从“管媒体”到“善管媒体”是一种媒体意识的觉醒,也是对传播规律的确认。有了这样的认识,在面对城市形象推广相关的事件与活动时,城市管理者就不会以生硬的手段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媒体,也不会在危机事件发生的时候实施“鸵鸟战术”,对媒体视而不见,最终错过了最佳应对时机,给城市形象和品牌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城市管理舆情应对范文第3篇

这个案例说明,看似牛马不相及的两件事情有时候也会有让人意想不到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能够轻松及时地找出这一联系,可以借助大数据技术,沃尔玛“啤酒和尿片”的故事也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摆脱“数据枷锁”

著名物理学家巴拉巴西曾说过,“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时代,也是一个数据无处不在的时代,数据科学让我们越来越多地从数据中观察到人类社会的复杂行为模式。以数据为基础的技术决定着人类的未来,但并非是数据本身改变了我们的世界,起决定作用的是我们对可用知识的增加”。

是的,数据将改变世界,也将改变城市治理的方式。城市运行是一个结构复杂、纵横交错、瞬息万变的庞大系统,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城市运行的深刻变化迫切要求提高城市治理的水平。管理城市,时刻了解城市运行的动态,随时掌握城市生活跳动的脉搏,并及时、准确、科学、适度地进行调控,是保证城市生活的巨轮正常运转的基础。

城市运转的各个体系中广泛存在各类信息(数据),每一次开关电灯、每一张药方、每一台移动的汽车,都在产生信息(数据)。采集这些数据、并打破不同部门之间数据的封闭,释放这些信息数据之间的流动,实现高效共享,则能提前洞悉需求、预测风险、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动态制定出对城市各个领域和子系统最优化的解决方案,实现城市运营管理的实时调控。

面对城市社会的复杂性,城市治理就必须有能够分析城市社会复杂性的方法和技术支持。如同通过采集各类生命体征从宏观角度来研究与掌控人体一样,通过数据与信息的采集对城市进行监测,在对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形成对城市运行态势的总体判断,对具体的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城市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置,使城市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如果我们采用传统办法对事物或者事件的状态进行样本记录,把很多很复杂的事物进行细分,分成很多碎片之后,再对这些碎片进行采样研究,得到小样本数据;然后再根据数学归纳法和逻辑归纳法对事物或者进行认知和分析,从而得出结论。这种方法有着众多局限性:时间长,工作量大,准确性低,而且很难做到全面。而且进入网络化时代,这种方法的局限性更加突出,已经明显力不从心。现在要记录和收集的是事物或者事件存在和演化过程全生命周期内产生的所有数据,包括与之关联的事物和事件,这是传统统计分析方法所无法胜任的。我们需要大数据分析,它让事物或者事件变得不再孤立。大数据是从完整表达一个事物或者事件的角度来考虑,不但关注事物或者事件的全周期,也关注事物或者事件的内外在耦合关系。

转向“多维泛在”

大数据对城市治理的最重要一个借鉴就是通过全方位的数据控制和分析,为政策的制定提供高准确率的参考性和预见性,推动城市治理更加科学化。无论是公共卫生、民生工程抑或便民服务,大数据这一从思维出发的变革从上至下渗透到城市发展的各个层面,从而引领社会变革。如在城市规划方面,通过对城市地理、气象等自然信息和经济、社会、文化、人口等人文社会信息的挖掘,可为城市规划提供强大的决策支持,强化城市管理服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在交通管理方面,通过对道路交通信息的实时挖掘,能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并快速响应突发状况,为城市交通的良性运转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在舆情监控方面,通过网络关键词搜索及语义智能分析,提高舆情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帮助相关部门掌握社情民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应对网络突发的公共事件,打击违法犯罪;在安防领域,通过大数据的挖掘,可以及时发现人为或自然灾害、恐怖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城市管理舆情应对范文第4篇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 150000)

舆论就是公众对现实社会和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所表达的共同意见,客观上,舆论对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事件的动态发展会产生一定影响。我们正行进在一个文明和开放的信息社会建设历程中,人们获得的舆论影响甚至舆论的形成大部分与新闻媒介相关。学者认为,媒体既是社会舆论的聚合体,充分反映舆论,同时,又可以有意识地引导舆论,使公众意见得到同化和催化,形成社会发展的积极动力。所以说,积极的舆论引导是社会之福,反之则可能危害社会和谐,阻碍社会发展。

《新晚报》作为一份受众广泛、备受关注的城市主流媒体,一直肩负着“把握社会舆情,传播社会意识观念,引导社会舆论”的责任。近年来,在各类涉及公共危机的报道中,《新晚报》进行了“以人为本”、创新舆论引导方式的有益探索。

公共危机多源于突发事件,历来是新闻同业竞争中的“尖刀连”角色,可以说,此类报道考验的不但是媒体的快速反应能力,更加考验洞察力和新闻整合能力。在做突发事件、公共危机报道时,许多媒体常会求快、求大、求深,自然就有发力过猛的状况发生——或逾越政策的禁区和道德的边界,或以偏盖全,或出现舆论导向偏差等等。经过多年实践,《新晚报》的经验是:“以人为本”,掌握尺度,确保“事实准确”、“立场正确”、“边界明确”,报道“到位”而“不越位”。

一、遵守宣传纪律,确保报道及时准确

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新闻媒体在做舆论引导的时候,必须遵守相关的新闻宣传纪律。对于特殊时期的物价问题、公众事件或疫情等,必须以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情况为依据。比如,2005年11月“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后,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停水4天,此时又有关于地震的传闻,一时间社会上谣言四起,人心惶惶。在这一重大公共危机面前,《新晚报》与政府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准确地相关信息,《四大措施防控水污染》、《市场饮用水供应充足》、《哈尔滨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等报道,向市民讲真话、报道实际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了稳定人心的作用。此外,在非典、汶川地震等报道中,《新晚报》均以各级政府部门和新华社等权威媒体的数据和情况为新闻源,重要信息反复核实。

二、“以人为本”,唱响主旋律

在突发事件、公共危机报道中,《新晚报》一直贯彻“以人为本”的操作原则,突出新闻中人的状况、人的感受、人的需求。

突发事件、公共危机意味着常规被打破,在生活失去常态之后,人们难免焦躁并产生极强的信息需求。如果此时媒体报道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各种流言、谣言就可能产生。所以,面对信息焦虑,媒体有必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保持社会安定。对此,《新晚报》要求记者“跳进去”和“走出来”。“跳进去”就是要进入事件的现场,掌握最真实的情况。“走出来”就是要采到对事件最有发言权的部门、单位或个人,只有这样,报道才最真实准确!才能有效引导和平复公众的焦虑情绪。

2012年8月,受到台风“布拉万”登陆北上影响,哈尔滨市区及周边县市出现大到暴雨,不断发生各种险情。面对哈市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大暴风雨侵袭,《新晚报》突出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向读者传递了各级政府、各条战线迎难战险、确保民生的决心和行动力,唱响了“同舟共济”的主旋律。

从“布拉万”抵哈当日凌晨起,记者组成多路采访小组,深入全市各易涝片区、险工弱段、棚户区、交通节点等抗灾前线冒雨坚守,见证全市各个部门、各条战线和普通市民众志成城迎战布拉万、不顾个人安危坚守抗灾一线的感人场面,全面记录抗灾典型人物、典型事件。以《排涝除险900人苦战10小时》、《泡在水中他们就是“安全标”》、《民间“大马力救援队”走上街头伸援手》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抗灾报道细节感人、现场感强,准确地捕捉到一线党员干部、基层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抗灾的职责坚守。其中,《深水中80后巡警赤脚推车》、《电力工人昼夜抢修恢复光明》、《水陆两栖车进村救出近百人》、《社区五主任夜守桥头屯》等重要典型报道,充分展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决保卫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决策理念。

在报道形式上,《新晚报》以规模化呈现,突显“正面、鼓劲”基调,彰显城市管理者和全市人民迎击危难时的无畏、团结、坚强、有序的主旋律。暴雨过后次日,12个版的“迎战布拉万”专刊,全面、深刻地弘扬了哈尔滨城市精神。在版面处理上,以大标题、大图片强化新闻资讯,凸显气势和力度。专刊中的“雨情”、“应对”、“抢险”、“互助”等栏目将“迎战布拉万”这一大事件细分、排序,报道主题鲜明,层次清晰。同时,晚报的报道饱含主观感受和感情,不是作为旁观者简单提取新闻要素,而是揉合了对恪尽职守的党员干部、团结友爱的市民的深深敬意和礼赞。

暴风雨过后,《新晚报》又连续刊发评论员文章《未雨“筹谋”决胜在前》、《尽职尽责守望平安》、《用爱大写“哈尔滨人”》,对迎战台风中凸显出的城市精神进行了梳理和升华。

城市管理舆情应对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统一协作、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积极改善群众公共交通出行条件,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客运市场健康发展,全面营造规范、便捷、有序的群众公共出行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对私家车改装成出租车样式的车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各类车辆进行综合整治。

(二)整顿交通秩序,禁止车辆违章停靠。

(三)开通区区域出租汽车、免费租赁自行车,调整、新增城市公交线路,改善群众公共交通出行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成立综合整治区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

(一)宣传工作专班: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宣传信息中心具体指导,区法制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大队等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网络监督等工作,指导和督查各成员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二)综合执法专班: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执法过程的取证、立案、处罚、归档和安保工作。其中非法营运执法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为主体,道路秩序执法工作由区交通大队为主体,安保工作以区公安分局为主体。

(三)维稳专班:由区维稳办牵头,区局、区公安局、区法制办、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劝导从事非法营运人员自愿退出,负责因此次整治工作导致的上访等的处置,预判可能出现的矛盾并及时化解。

(四)帮扶安置专班: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工商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对非法营运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自身职能对相关困难人员提供多种类型的帮扶。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整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筹备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

2.协助区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3.协助对吴家山地区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及人员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调查摸底工作。

4.负责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认定和暂扣;对认定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建立非法营运车辆档案。

5.负责科学合理调整、新增城市公交线路,保障群众正常出行。

6.负责制订和实施开通区区域出租汽车方案。

7.积极探索和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综合整治成果。

(二)区交通大队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协助区交通运输局运政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对涉嫌非法从事经营的车辆及人员相关证件实行暂扣;对认定非法从事经营的车辆及人员相关证件进行吊销。

2.完善区道路标识,通过设立禁停标志、设立标牌,划定禁停线等方式合理设置禁停区。

3.加强对吴家山地区窗口地带禁停区的巡逻检查,提高电子监控设备使用率,加大对违规占用道路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区公安分局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开展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负责打击城市客运市场黑恶势力,严厉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2.制定防范预案,配备流动执法车辆,一旦在综合执法过程中遭遇围攻,能快速调集警力,果断处置;对严重阻挠非法营运案件查办、暴力抗法和渗透、操纵非法营运的恶势力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做好的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区城市管理局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

2.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区域出租汽车“的士岛”、招呼站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在吴家山地区设立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

3.推进区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

(五)区工商分局

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加强对客运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监管,积极配合交通主管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营运市场秩序。

(六)各街道、办事处

1.做好辖区内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组织社区(大队)、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放宣传资料,确保本辖区居民人人知晓。

2.负责对辖区内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摸底工作。

3.做好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自行退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争取其在规定时间内退出营运。

4.协助做好对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放弃非法营运后的推荐就业工作。

5.协助做好整治非法营运维稳工作。

6.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和长青街道办事处要重点做好属地管理工作,派遣人员参加综合执法。

(七)区委宣传部

区委宣传部负责舆论引导,统一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口径;负责各类宣传口号、标语、公开信等宣传文字的组织、审核、把关,同时负责协调市级以上主流平面媒体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协调。

(八)区宣传信息中心

区宣传信息中心负责制订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方案;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工作;采编、制作、留存相关新闻、视频、音频资料并在区电视台、报进行集中宣传;负责网上信息、舆情监督和处理,同时负责协调市级以上主流广电媒体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协调。

(九)区法制办

负责综合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十)区维稳办

1.负责牵头维稳工作,制定维稳工作方案。

2.对此次专项行动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的审查。

3.负责对的现场应急处置、对重点人员的法制教育。

(十一)区局

1.制定整治非法营运引发的突出问题和处置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

2.分析研判我区整治非法营运存在的矛盾隐患,提出预防和化解因整治引发上访活动的建议。

3.有关责任单位交办涉及非法营运的突出问题,督促其依法依规按政策及时办理。

(十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根据非法营运相关人员自身素质、家庭背景、求职意愿、培训要求等相关信息,为每名非法营运相关人员制定一份就业援助计划。

2.走访辖区企业,结合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深挖就业岗位,摸清空岗情况。

3.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组织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人员到企业面试、定期举办招聘会等方式,帮助非法营运相关人员与用工企业进行岗位对接。

4.对全区各单位(重点是吴家山街、长青街)现有保洁、保绿、门卫等公益性岗位组织调查摸底,腾出一批公益性岗位,同时仔细研究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竞聘公益性岗位办法,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择优录取。

5.落实社保补贴扶持政策。一方面对符合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对象的非法营运相关人员,帮助其申报并落实社保补贴。另一方面发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的作用,鼓励企业更多的吸纳符合条件的非法营运相关人员。

6.鼓励自主创业。针对非法营运相关人员有创业愿望,缺乏创业知识的情况,积极开展全民创业扶持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宣传工作,在辖区内发放《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操作指南》,明确了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额度、期限、贷款程序等。对已参加创业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十三)区民政局

对自愿放弃从事非法营运从业人员困难家庭,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

(十四)区物价局

1.积极联系出租汽车营运企业,指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申报营运价格。

2.安排好与周边区的比价,合理制定区客运出租车计价标准和燃油附加联动机制,监督后期执行情况,规范我区客运出租价格秩序。

3.制定区物价局核定区域客运出租车计价标准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出台计价标准。

4.成立区物价局区域客运出租价格监督检查专班,负责客运出租车运营后的日常监管和价格举报投诉工作。

5.加强与上级物价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上的支持和业务指导。

(十五)区财政局

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落实行动中的宣传、办公、执法、评估及其它所需经费。

(十六)区监察局

负责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整治行动中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对收受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纪检监察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违反刑法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区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区域出租汽车的招投标工作。

五、实施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从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7月18日至8月18日)

由区交通运输局制定摸底调查登记表,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对各自辖区内疑似非法营运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包括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型号、驾驶员家庭基本情况、从业原因等),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区交通大队要配合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采集的信息整理归档,为组织实施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发动、疏导教育阶段(2012年8月19日至10月1日)

1.宣传发动。由区宣传信息中心制订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方案,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准备工作。9月1日宣传工作正式启动,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设点咨询、上门劝导等方式,对辖区内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自行放弃非法营运,并妥善化解矛盾;区交通大队要通过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整治非法营运氛围,引导群众乘坐合法交通工具,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2.组建综合执法队伍。从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抽派人员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抽派的执法人员在整治工作期间必须脱离原工作岗位,在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集中办公。

3.重点地带整治。本着“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七雄路轻轨站、五环大道轻轨站、中百仓储、四明路农贸市场、区人民医院、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六处窗口地带。参与综合执法的各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探索综合执法新思路,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模式,为下一步全面整治做好准备。

4.组织帮扶安置。各街道、办事处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要从免费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落实低保、特殊困难救助等方面解决退出非法营运特殊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

5.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对吴家山地区违章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清理吴家山地区违章停车。由吴家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发动吴家山地区所有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做好门前道路畅通包保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6.开通区域出租汽车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于2012年9月10日前完成区域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工作,于2012年9月25日前完成经营权招投标工作,于2012年9月26日完成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车辆购置、设备安装、GPS监控平台建设等开通前期准备工作,10月1日开始试运营。区物价局按时出台计价标准。

7.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由区城市管理局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积极征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划部门及市民的意见,于7月30日前完成初步选址和勘查方案,8月20日完成建设前期手续办理,争取启动建设,10月30日前完成首期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

8.健全举报机制,实现群防群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行动,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实现群防群治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面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上邮箱,指定专人对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和督办。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非法营运车辆案件的群众给予奖励,并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三)疏堵结合、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30日)

1.全面开展综合执法。9月2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非法营运行为开展执法行动,保障区域出租汽车正常经营。针对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一是要做好调查取证。执法行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强化执法人员取证意识,采取多种取证手段,充分利用微型录音笔、微型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现代化取证工具,确保证据充分确凿。二是要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过程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对从事非法营运营运人员依法处罚。建立执法工作档案,操作规范,执法文明;对逾期不接受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三是公开处罚结果。综合执法队伍对非法营运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处罚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2.引导乘坐区域出租汽车。大力宣传区域出租汽车,做到人人知晓。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区域出租汽车的优点,引导人民群众自觉乘坐区域出租汽车。

3.强化区域出租汽车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规范区域出租车的营运行为,“起好头、迈好步”,促进我区区域出租汽车的平稳、有序发展。

4.积极推行定点包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非法营运多发地点进行责任划分,区各职能部门进行定点包干,分别负责各非法营运聚集点的交通秩序的协助检查和非法营运行为监督,发现不法行为及时宣传、引导并报综合执法队伍进行依法查处,确保责任点交通秩序良好,无非法营运现象。

(四)总结表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

1.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交管、公安等部门综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综合整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反弹。各相关单位要长期坚持门前包保和定点包干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非法营运行为不反弹。

2.进行总结表彰。综合整治行动告一段落后,各成员单位应对前几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与总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向区政府提出表彰方案,对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区政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综合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综合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人数众多、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