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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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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

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第1篇

(一)绿色及绿色饭店的界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绿色食品、绿色社区等名词,绿色一直和环保、健康密不可分。而在本文研究范围中,绿色是指人类生存的环境必须受到良好的、有效的保护,从而达到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是无污染的标志。人类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保护环境的含义是广义的,包括保护自然环境及其资源,还包括保护社会环境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如今,人们通常把与环境保护、防止污染相关的事物冠之于绿色称号。绿色饭店概念的形成与发展就与说法此相关,但并不完全局限于此。

绿色饭店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是指能为社会提供舒适、安全、有益于健康的产品,并且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以一种对社会、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坚持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饭店。它是在“全球绿色浪潮”的推动下,环保意识逐渐融入到现代饭店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结果。国际上把绿色饭店称为“生态效益饭店”或“环境友好饭店”,意为充分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以一种对社会环境负责的态度,为社会提供舒适、安全、有利于人体健康的产品。《陆诤岚绿色饭店》一书中说到,绿色饭店指“能为社会提供舒适、安全、有利于人体健康的产品,并且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以一种对社会、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坚持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饭店”。陆诤岚的观点中强调了绿色饭店的“社会性”和“可持续性”两个重要特征,这两点从根本上对能源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能源管理的概念和内涵

今天在环境保护的研究中发现了许多的环境问题与能源的使用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而且饭店的能耗水平相当高,所以能源管理成为绿色饭店的重要内容。

能源管理只不过是指理智地利用资源,根本就不是剥夺人们使用能源,而是杜绝能源的大量浪费。能源管理是采用现代科学管理手段,运用先进成熟的能源管理技术与经验,对能源使用实施全方位、多功能的管理。而这就决定了其目标是在满足客人需要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能源的使用,而且要尽可能使用便宜的能源,换句话讲就是要尽量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高效节能

我们经常听说的降低成本、开源节流,其中一个主要内容就恰恰是节能。节能是能源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节能是指在不增加其他资源的投入而满足需要或达到目的的条件下,采取技术性、经济性、环境性、社会性的措施,充分发挥并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以保证企业在继续发展企业规模、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的减少对能源需求的不断的提高。

(三)加强能源管理是打造绿色饭店的核心内容

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各国政府都在指定保护环境的行动策划。绿色饭店理念的传人,使各国开始制定饭店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相关部门对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使饭店业的环境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政策标准中充分体现了节能、环保的要求,节能环保成为现代化饭店的绿色标志。能源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无论是个人的生活还是一个企业,都会受到能源使用费用的高低和能源的总量、结构等的影响。能源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人类对它的需求与日俱增。我国能源总量丰富,但人口众多,能源入均量稀少,而且由于人口基数大的问题,人均能源占有量低的情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很难得到改变。因此能源管理便成为保护生态资源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饭店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首要任务。加强饭店的能源管理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技术性的工作。

1.长期性。饭店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呈现持续向好的方面发展的趋势。这一点从根本上决定了能源管理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有一个长效的机制。在这种前提下,就必须对饭店的各项措施进行全面的、不断的改进。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打造绿色饭店的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各项可供参考的标准还不够完善,各个饭店的耗能情况大有不同。所以,目前只能用统计的方法,饭店因地制宜的建立符合自行发展的指标,通过目标的阶段性,从而长期的、不断的实现自我提高。

2.综合性。一个饭店工作的展开涉及到的是人的生活方方面面,人的吃穿住行都需要能源作为基础支撑。这样一来,饭店必然出现耗能量大、耗能点多的情况,因此,能源管理对于饭店来说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程,能原管理的涉及面广。要多方面考虑,不仅要达到细节上的节能,还要力争整体上减少能耗。

3.技术性。要加强饭店的能源管理少不了对饭店进行节能改造,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一般都能够获得一定的节能效果。而采取节能措施时要将节能效果和投资同时考虑,如果使用过分的投资来达到不明显的效果,饭店就无法从中获得经济效益,这并不是经营者能源管理、减少能耗的初衷。再者,节能改造技术也要兼顾到环保。能够减少能耗、有利于环保并且不耗费资本的改造是最理想的节能途径,因此加强能原管理是个技术性的工程。

二、在打造绿色饭店中能源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能源管理的现状

1.我国能源的现状分析。我国能源现状所存在的问题症结在于,我们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而我国众多人口对能源的需求量却不断增高。

近年来,我国第二产业一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左右,而能源消费却占总消费量70%。它不仅反映了我国产业结构、工业结构不够合理,技术装备水平比较落后,而且也表明了我国工业领域能效偏低的事实。从宏观上看,我国能源经济效率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主要耗能产品单耗是中观层面的能源经济效率指标。通过比较,我国工业领域主要用能行业能耗水平明显偏高,比国外平均先进水平高出1.4倍,有的产品耗能水平甚至是世界先进国家的18倍。

2.我国能源体制的现状分析。我国目前的能源管理体制是近几年改革后形成的。从1998年以来我国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效果来分析,可以认为我国能源的宏观管理不是强化而是弱化了,能源的基础地位被动摇了。我国能源管理被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决策者把能源工业等同于其他的加工工业或制造业,没有认识到能源在国家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虽然近几年我国分别进行了煤炭、石油、电力产业的管理体制改革,但这些改革是缺乏能源产业管理体制整体设计的,因而是分散的、表面的、局部的和零碎的。目前我国的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还停留在低层次的微观的国有企业改革的层面上,还没有触及到宏观的高层次的能源管理体制问题的要害。

(二)我国饭店能源管理的现状及不足

饭店是一个耗能大户,按照理论标准,饭店的能耗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该在6%-8%范围。饭店的各项经营成本和水电等能源的控制,历来是酒店节能的重中之重。能耗占用的大比例直接影响到酒店的经营效益。但由于我国绿色饭店刚刚起步,很多饭店对节能采取的措施只是宣传教育等方式,并没有制定较完整、健全的标准措施和建立严格的内部考核制度。饭店的管理人员对能源管理重视不够,又缺乏科学合理的能源管理技术和方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饭店都存在着能耗量大,能源短缺的情况。饭店能源管理的现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层对能源管理与饭店发展的关系没有足够充分的认识。能源管理的加强与绿色饭店的打造息息相关。能源管理是一项很具体、较繁琐但又是很必要的一项基础工作,既要确保饭店的正常需要,又要在较经济的情况下运行,是有必要提到高度的认识上来的。从饭店本身而言,节约能源,将直接带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很多饭店的管理人员对能源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节能的被迫性阶段。一方面,长期以来,许多饭店高层管理部门的工作重心一直处于饭店的前台部门,关注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对于后台部门,尤其是能源工程费用的控制问题不够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全面系统的工作,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不是简单的靠宣传教育等方式达到节约能源、控制内部成本的目的。当我们只看到表面,而不从根本上去考虑和重视能源问题的时候,节能的成效必然受到巨大影响,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做得不错了,而事实上能源利用率低、能源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依旧存在,节能实际上无从谈起。

2.缺乏系统的培训及严格的内部能源管理考核制度,导致部门及员工态度消极。在绿色浪潮推动饭店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许多饭店对宾客实行绿色消费与绿色宣传,许多饭店在客房内放入这样的卡片:“如果您不需要更换床单,请您把本卡放到您的枕头上,谢谢”。饭店以此来培养宾客的绿色意识和消费精神。但是,饭店的员工缺乏节能意识,很多员工认为这么到一个饭店,浪费一点东西算什么,况且饭店又不是自己的,何必那么在意细节。节能措施的贯彻实行,会让很多人感到束手束脚,很不习惯,随手不管灯,厕所水长流的现象习以为常,而在行动上表现得也很消极。事实上,饭店的培训种类繁多,从新员工入店培训,到消防知识培训,到部门的服务技能培训,到接待外宾的外语培训等等,但偏偏往往缺乏能源管理培训包括设备正确使用和维护培训。而从考核制度方面来看,我们常常会听到某个部门管理得不错,销售额因此增加了多少,或者是那个服务员优秀,出勤率高、服务态度一流、很受客户喜欢。但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们看到,无论是对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都缺乏在能源管理方面的系统考核。而这种情况下直接导致的是能源意识的淡薄,从管理层到员工没有人想过要对能源的损耗负什么责任,这就造成了能源消耗过程中的“人人使用,无人负责”现象。

3饭店在能源管理方面缺乏科学合理的能源管理技术和方法。饭店的能源管理涉及到饭店的方方面面,技术含量高,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高。概括的说,饭店的能源管理涉及到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制冷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等多个系统。依靠能耗运作的饭店设备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安装隐蔽,技术先进,且直接构成饭店的产品。可见,饭店的能源管理涉及到饭店的各个部门,而不仅仅是工程部的工作。我们知道,由于饭店部门分工性质的不同,一般的饭店都是由工程部来负责饭店的设备管理和维修,工程部真正在使用过程中却很少涉及,这在无形中造成了使用和维护的责任分离;而能源消耗的成本通常是财务部在统计,数据掌握在财务部,这又再次造成了消耗和付费的责任分离。另外,很多饭店能源管理的方式单一,尤其是缺乏现代科学管理手段、先进成熟的能源管理技术与经验来对能源使用实施全方位、多功能的管理,当然这是有原因的。首先,从大环境来看,饭店节能工作起步较晚,经验积累少。其次,由于目前饭店发展的现状,其工程技术力量比较薄弱,一定程度地制约着节能工作的实施和开展。另外,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各种节能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今天的先进转眼就成了明天的落后,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选择、采用其中最适合饭店节能需要的新技术、新方法,也是饭店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三、突出能源管理来打造绿色饭店的基本策略

饭店是一个为社会提供休憩、娱乐的公共场所,因此饭店必须营造一个环境舒适、光线柔和、休息处安静的人工环境。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外交流的不断扩大,现代星级饭店不断增加,各个饭店对于打造舒适环境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这意味着其能源消耗也相对增高。饭店已进入微利时代,开展节能的意义尤其重要,对饭店实行能源管理,可促进饭店开展节能的实际行动,节能降耗不仅能使饭店获得可观的经济利益,更可为缓解国家的能源紧张现状产生现实的教育意义。因此无论是从社会的环境资源,还是饭店经营成本的控制,或是满足宾客要求的角度考虑,对饭店采取科学合理的能源管理,在满足宾客要求的基础上做到节约成本、节省能耗、提高饭店经济效益是打造绿色饭店走饭店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经营之道。而我国很多饭店在加强能源管理方面的工作还很不够,节能减耗都没有明显的效果。对突出能源管理来打造我国绿色饭店我认为因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加强饭店高层管理部门的能源管理意识

饭店能源管理薄弱之处在于饭店高层管理人员对能源管理的认识不够,从而未能制定完整的节能制度。饭店高层管理部门的节能意识强弱,是饭店节能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只有饭店高层管理部门的节能意识提高了,饭店的节能工作才能获得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的充分支持。所以,饭店管理人员要进行节能工作的宣传教育,让每一位宾客、每一为员工都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还要抓紧饭店日常的节能减耗,对“跑、冒、滴、漏”等现象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从小事抓起,从日常抓起。

(二)建立节能组织机构,确立节能的目标方案

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是高效率地开展饭店节能的组织保证。这就好比一个国家要实施某项措施,需要有一个系统的组织管理体系一样。因为只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节能目标才能使饭店的能源管理落实以行动,组织管理和目标管理的有机结合往往在这里得以体现,落实到具体上。饭店节能组织机构应由一位高层领导具体负责,由各部门指定一位领导共同参与构成,保证节能工作能够协调顺利地开展。首先,要由饭店内部技术人员或借用外部技术力量对饭店能源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再细化开来讲,就包括饭店的用电情况、用水情况、供热系统以及空调制冷系统的运行效率等各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根据调查的结果经过分析总结饭店的节能管理中真正存在的节能空间和节能潜力,最后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调查研究是节能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该阶段要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资料。其次,是根据调查研究所取得的信息资料以初步确定饭店节能管理的目标方案,形成一定的材料,然后尽可能听取各部门的意见。最后,再根据各方的合理意见对目标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并颁布实施。

(三)做好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

能源消耗统计在推动饭店企业自身能耗的持续改进方面可发挥巨大作用,是建立一个专业化的能源管理方案的一个基本步骤。能源消耗统计的目的是分析和估计收集的数据以决定整个饭店的能源使用状况和主要的能耗点。饭店可以在对能耗情况进行评估统计后,结合本饭店实际情况,发现自身在能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通过对该薄弱环节影响因素的分析,找出原因,从而制订出更具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实施更加有效的能耗控制和管理。通常,能源消耗统计工作主要分两个步骤实行:一是从纵向上收集历史能耗数据、成本、设备运行状况、住房率、上座率,横向上比较相类似的饭店的数据、设备技术数据、气候、环境状况等,然后从纵向横向两个方面做一个较为完整、系统的统汁分析;二是要真正发现饭店的能耗是在哪里被消耗的,而哪里又浪费的最严重;找出所有的高能耗、大功率设备,并通过专业的能源平衡测试来发现和查找问题。在这一点上,饭店可以考虑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各项抄表数据记录。三在此基础上,定期对各项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并结合经营数据前后比较分析,建立起动态的能耗指标体系,与上期或历史同期进行比较分析,寻找规律,实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为节能工作提供依据。

(四)积极采用先进技术

提高管理人员对饭店能源管理的重视,确立能源管理目标和完善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固然能给饭店带来一定的节能效益,但这些措施并不能代替新技术的引进所起的作用。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饭店能源管理必须添加新技术元素来科学有效的节能。饭店是用能大户,拥有多种用能设备,而今市场,某一类相同功能的设备的耗能量都大不相同,因此在选择新设备时。要把能源消耗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尽可能的采用先进的节能设备,同时还要对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行科学的评估。此外,应采用先进的能源控制系统,来弥补人工控制能源所不能及的缺点和漏洞,更加精确的控制饭店的能源消耗系统。最后,对于饭店内部不能达到节能要求的设备和设施要进行经济的技术改造,逐步改变能耗大的设备和系统的能耗量,以达到饭店能源管理的节能目的。

(五)建立完整审核制度,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

在饭店高层管理人员对饭店能源管理高度重视的前提下,饭店管理人员应健全能源的文件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使节能工作长期、全面、深入地开展下去。节能涉及到饭店的每一位员工,没有广大员工的热情参与,节能就成了一句空话。只有全体员工都提高节能意识,主动做好节能工作的先锋带头作用,才能搞好节能工作。所以,节能工作是全员性的,这里的全员性不仅是指每一位员工要做好日常工作中的节能工作,做到节约能源的使用者,还包括饭店员工在不同岗位上要做好能源的管理工作。因此,必须让每一位员工明确节能的重要意义。

能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对员工的服务方式会有一定的影响,在遵守节能的原则下饭店的员工将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采用绿色营销和绿色服务对宾客进行绿色宣传,用更经济的、效率更高的方式来提供服务,提高服务的标准和质量。同时,用自身行动引导宾客也加入到节能的工作中来,使节能工作更全面、更广泛、更有效的进行。

绿色饭店管理是很多有长远眼光的饭店经营管理者所优先选择的发展方向,而选择绿色饭店这一大方向的背后需要考虑很多问题。能源管理作为绿色饭店管理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衡量指标,在打造绿色饭店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因此,在实际管理中研究饭店能源管理问题有着重要和积极的意义,它的必要性、现实性在绿色饭店内涵中具体体现在其发展的各个方面。立足绿色饭店,抓好能源管理,是现代饭店管理的科学理念和实际要求。

参考文献

[1]陆诤岗《绿色饭店》,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2]罗伯特・E・舆尔伯文雾,乔治・R・康黎德.饭店业的能源管理[M]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1991.

[3]蔡静加强饭店能源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

[4]宣能啸.我国能源的现状及利用分析[N].经济日报,2004-09-28

[5]潘伟尔.从国际比较看加强我国能源管理问题[ $N]煤炭工业经济运行中心.

[6]王捷二,朱玲.论通过改变能源结构提高酒店业经济效益[ ]企业技术开发,2004(11).

[7]周均悦.试论饭店的节能途径[ $N]能源工程,2000

[8]汤铁龙,论饭店的节能管理[]源工程,1999.

[9]陆诤岚.饭店节能与创建绿色饭店[J]能源工程,2000

[10]韩群冬,绿色饭店的理念及其生态化控制过程[ $N]自然生态保护,21202.

(作者单位:新疆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832000)

花卉园艺

吊兰的栽培

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高校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 机制创新

一、合同能源管理必将成为高校节能工作的核心机制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简单的说就是节能服务商通过和客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帮助客户节能降耗,并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以此取得节能服务报酬和合理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其实质是一种以减少能源费来支付节能项目部分或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其突出特点是:零投入、零风险,客户不用出一分钱,也不负责设计施工等所有事物,一切节能改造的工作均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且客户还能按合同比例分享节能利润,合同到期后所有节能设备和节能收益均归客户。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根据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以及用户向节能服务公司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节能设备租赁型四种模式。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占据主流,同时节能量保证型项目增长迅猛,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和节能设备租赁型项目也纷纷涌现。

1、国家政策助推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了我国企业和单位节能投资意识不强、节能资金不足、效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促进了各种高效节能措施的推广,减少了能源消耗。2010年我国政府全面出台政策法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4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为落实意见的实施,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又先后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应的全国各大省市也纷纷按照意见精神结合自身情况出台了相关规定和办法促进节能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应用。如《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河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施税收扶持、完善相关会计制度、改善金融服务、明确申请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的依据和程序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积极培育节能服务这个新兴行业。

2、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双赢双促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在高校有其广阔的应用发展前景。首先,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了高校节能资金短缺问题。节能服务公司与高校通过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项目设计、实施、维修等一系列节能管理服务,使高校在缺少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的背景下节能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其次,节能服务公司为高校提供了专业化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其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技术先进、管理全面、服务专业的特点,使高校由自我管理转变为专业管理,解决了节能技术系统和管理系统的问题,有效地减少了项目成本,稳定地提高了节能效率。高校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仅获得了节能收益,而且将无偿得到高效节能设备,长期受益。再者,合同能源管理在高校的实施具有深远的社会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合作中不仅能为节能服务公司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还能为其储备大量的技术及人才力量,有效地促进了节能服务公司的快速发展。显然,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工作实现了高校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不仅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而且有利于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壮大。

3、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种种优势

(1)高校能耗高,节能潜力大,市场广阔。近几年,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大高校校园建筑面积都有了大幅度增加,高校已逐渐成为重要的能源消耗单位,建设绿色节约型校园势在必行。此外,很多高校建校时间长,设备陈旧,能源利用率低,管理粗放,浪费严重。虽然近几年各高校都加大了用能管理力度,进行了一些节能改造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具备较大的节能潜力和广阔的节能市场。

(2)高校体制健全,信用好、风险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改的项目回报期一般较长,节能服务公司普遍担心在改造项目结束后用能单位以其没有支付能力、政策变化、体制改革、领导更换等各种理由违反约定不支付款项。在社会诚信和商业诚信相对缺失、司法成本偏高、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中长期的投资普遍感到风险性较大。高校情况则不同,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人员稳定、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避免了因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带来的风险,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质客源。

(3)高校用能稳定,易于核定节能量,操作简便。节能量的计算与核定涉及节能效益的分配,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在校园建设基本完成、学生规模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用能主要体现在教学、科研、生活几方面,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且高校节能量的计算方式比较简单,与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上易于达成一致。

二、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短缺造成的合作困难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集中于两种模式: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前者要求节能服务公司负责筹措,后者则要求高校用户方自筹大部分资金。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双方由谁出资,都存在困难。高校的核心职能是教学与科研,其资金多用于此。随着学校的发展,基本能耗资金压力越来越大,能用于规模化节能改造的资金是少之又少,因此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多希望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由节能服务公司筹措资金规避资金压力。而多数能与高校匹配的节能服务公司均为技术型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有限,项目基本都需要融资实施,加之国家对此类项目现有扶持政策的不完善,银行等金融业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熟悉,缺乏相应的项目评估体系,致使节能服务公司对外融资困难重重。此种情势下,势必造成不少数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为资金问题而搁浅。

2、高校管理人员节能意识淡薄

高校一般建校时间长,能源管理者管理思想陈旧、成本意识差,用能习惯粗放,只要保障了正常的科研教学秩序,能源开销花多花少一个样,效率高低无人问津;另一方面部分高校能源管理者对未来一段时间的能源价格存在侥幸心理,如改造过后,能源价格波动,则得不偿失。由此造成高校方节能改造工作均较为保守,不到迫不得已,不会主动地实施节能改造。再者在现有的高校能源管理体系中,能源供给方与管理方一般均隶属于高校后勤系统,属于自供自管,而高校的能源管理者与使用者――广大的师生、教职工则分属不同部门,一方面造成能源管理者监管起不到实质的作用,另一方面使得能源管理者又对使用者的不良用能行为、习惯无直接管理的能力,长期以来造成能源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淡薄。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更需要各环节的良好管理与支持。

3、高校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的偏差

在高校方节能意识、管理意识不足的不良影响下,再加上国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宣传的偏差,多数高校能源管理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认识非常有限,仅限于节能效益分享模式――用户“零投资”,“零风险”即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其他模式的了解甚微。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流程的复杂性和灵活性认识不足,对过程中双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缺乏了解。另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目前又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加之高校相关管理人才的缺失,使得高校多数项目合作都是在摸索中进行。合作中双方一旦出现分歧,由于认知的偏差,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4、高校可实施节能项目的局限性

近年来通过对一些高校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析可以看出,高校在选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上还趋于保守。实施的项目都是一些成熟技术在小范围的推广尝试,而在大规模新技术应用上面则缺少魄力,这也与高校能源管理的核心职能――维持稳定的教学、科研秩序的性质有关,大范围、高新技术的改造在高校实施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虽说高校节能项目潜力巨大,但其规模有限,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吸引力不足。另外,高校节能项目主要集中在建筑节能上,不同于工业节能项目的规模大、节能量大,使得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化的改造能力体现不出来,单位成本上升,难于管理,收益率降低。这与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的巨大资金及技术风险不成正比,因而节能服务公司拒绝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能性较大。

5、相关政策及法规的不完善

高校作为教育事业单位,在能源管理方面,国家的政策压力及其在各领域都应起到的社会示范作用,是其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节能项目改造的主要动力。现有的国家能源政策不完善,高校执行不力是高校节能减排工作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使得高校这些“特殊”单位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再者国家针对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的缺失,现有的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一般多针对大型工业节能项目,对于高校来说申请难、审批难、兑现难,兑现周期也较长,自然无法刺激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展开。

6、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缺失

目前我国在权威的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建设方面滞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能耗审计、节能量计算上分歧不断。双方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作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节能潜力是多少,实际节能量是多少。这些仅靠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是不太现实的,我国正是缺少这种权威的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告诉用户节能潜力是多少,实施后节能量是多少,通过第三方使得双方在信息上均衡,否则双方的合作就无信任可言。

三、加快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对策

1、多措并举,合力应对资金短缺问题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需资金按合作模式的不同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采用节能量保证型时的高校方与节能效益分享型时的节能服务公司。现阶段实施的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高校方不愿意主动承担资金压力与风险。若国家及地方政府积极地政策引导,例如对自筹资金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政策性奖励(资金)或在融资时相同条件下优先保障节能量保证型的项目,激励高校方积极自筹资金,资金上不全依靠于节能服务公司,这样不仅能极大地促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而且还可以使节能服务公司专注于专业技术的开发,获得更高的节能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高校用户。

目前多数高校确实存在资金压力及融资困难等问题,自筹资金无望必须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时,项目资金压力就全部倒向了节能服务公司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多数要面临融资局面,如何解决融资难问题,是双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这就必然要涉及到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融资难源于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服务公司的不熟悉、不信任。针对此问题建议先由银行对节能服务公司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评级区别对待,对一些信用良好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贷款利率及额度上实行宽松政策积极扶持,使有技术、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得到迅速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同时金融行业内部成立或者由政府设立权威的银行认可的项目评估机构,对需要融资的项目进行评估,认定其技术风险等级与预期收益情况,银行以此来判断此项目的可投性。对一些技术风险等级较高预期收益不稳定的项目进行规避,对一些技术成熟且预期收益稳定的项目积极放贷,同时适当引入保险业服务,对项目进行投保,降低项目风险。这样银行既规避了风险又拓展了业务,在逐渐熟悉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此类项目融资难的问题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2、责任到人,强化管理人员的节能意识

对于节能意识淡薄这个问题,除了高校管理方加大宣传、自觉培养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现在的管理者缺少有压力的行政性命令和明确的节能目标。没有了这些硬性的指标,一些管理者就得过且过,侥幸心理重。我国政府应当效仿国外政府对公共事业机构尤其是高校下达明确的节能目标及阶段性时间表,既要切合实际又要保持相当的压力,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的进行奖励,拒不配合、到期未完成的给予处罚,使得高校能源管理者无空可钻,必须付之切实有效的节能改造工作。对于管理意识不足、管理不利的问题,必须先解决能源供应者与管理者、能源管理者与使用者关系的问题。高校应摒除能源供应者与管理者为一家的现状,在高校设立独立于能源供给系统之外的管理机构,切实起到能源监管的作用;同时协助能源管理者积极与使用者沟通,使能源管理延伸到使用者内部,建议在各机关单位部门、各院系内部建立能源管理小组或者节能管理小组,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动态化立体管理模式。

3、加强宣传,全面认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在强化节能意识与管理意识的同时,要想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节能改造项目中的应用,各级主管部门应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形式,比如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管理者培训,增设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相关课程,校内的节能新机制宣传等,以此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客观全面的宣传,使各级主管部门、用户深入了解学习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培养相关人才,掌握其特点、模式、实施流程,消除双方在机制认识上的偏见,提高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自身意识和能力。

4、搭建平台,促进高校节能项目整合

高校节能项目本身的局限性也是双方合作中的一大障碍。节能服务公司具有规模化的节能项目改造能力,希望通过规模化降低单一成本,提高整体收益率,而高校方一般不可能一次性提供大规模的项目平台,基本都是“前期试点”加“逐步覆盖”的模式完成改造。此类项目规模有限,有时还存在多点分散的问题,需要一个良好的节能组织平台――例如高校节能联盟,或建立一个高校节能项目协作平台来协调解决。平台既分享各高校用户节能减排经验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心得,又可整合意向高校项目资源,化零为整;同时可以采取收取项目管理费用代替中小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达成规模化的节能改造项目,吸引节能服务公司与之合作,这样项目双方的意向匹配度就会高很多。由此高校方、节能服务公司、平台(联盟)相互促进,三方共同发展。

5、完善法规,强化经济调控手段

针对法规及政策不完善的问题,国家及地方政府应依照我国国情或当地经济状况,制定切实可行并带有明确阶段性目标的节能减排计划,严格执行。对于按时提前完成的高校进行奖励,对于完成不力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比如取消相关单位、管理人员评先资格,扣发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精神文明奖,使节能减排工作成效与高校相关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切实推动高校节能减排工作即推进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除了上级给予的行政压力,我们愿意看到的是高校方在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主动地进行节能减排工作,选择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这就要求国家及地方政府在经济调控手段上要到位。现有的相关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多针对大型的工业节能项目,建议国家及地方政府推出针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政策,突出可操作性,例如《关于促进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小项目的财税细则》等,利用经济调控的杠杆实现推进高校实施此类项目。另外,针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身的特点,相对规模较小、节能量较小,单一项目能够获得的财政及税收补贴数目少,高校碍于繁琐的申请、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应考虑设立高校中小节能项目申请、审批、支付的绿色通道,方便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及时落实到位。

6、完善机构,成立权威的第三方评估组织

推进高校实施能源管理项目的重要一环就是建立权威的第三方项目评估机构。我国应在有相关技术能力的权威部门下设立此类组织,用于对项目的节能基准、节能潜力及项目实际节能量作出具有权威效应的评判。以此来平衡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技术层面的信息度,杜绝欺诈行为的发生,起到项目监督、风险提醒的作用,消除双方在节能基准判定方面的顾虑,使双方达成公平的合作。

(注: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201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GH-1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史兆宪:能源与节能管理基础[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2] 阮丹:高校建筑节能减排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2.

[3] 魏新兴:合同能源管理在节约型校园建设中的应用探究[J].高校后勤研究,2013(2).

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第3篇

通过对南钢目前能源管理现状的阐述,指出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并从实现国家节能目标、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改进能源管理水平等六大方面阐述了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对南钢能源管理工作的意义。

关键词:

能源管理体系;能源消耗;节能

近年来,南钢的能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一套管理制度和方法,但与公司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相比,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能源管理工作还没有实现全流程管理,在工作方法上还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将会影响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应用系统的管理方法对能源生产、使用过程予以控制和不断优化。

1南钢能源管理现状分析

南钢能源系统一直以挖潜增益为重心,推行能源精细化管理,加大节能项目推进力度,对标先进找措施,深挖节能潜力和管理漏洞,曾被省政府评为“十一五”节能先进集体。近年来,公司先后实施了煤气回收发电、干熄焦余热回收、TRT发电、烧结余热发电、能源管理信息系统(EMS)等100多项节能减排项目,同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进行了循环水节电改造、加热炉蒸汽螺杆发电、烧结余热发电、风机变频等项目的改造,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成为“全国冶金行业节能减排示范基地”、全国钢铁行业第一家“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十二五”以来,南钢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全新要求,对照产业政策主动淘汰并不属于国家强令淘汰的小型化生产设施,积极实施技术升级与改造。2014年完成了转型升级改造,转型升级后的主要工艺生产装备达到大型化和现代化,能源利用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等重点指标进一步下降,其中吨钢综合能耗较转型发展前降低8公斤标煤。转型升级后的节能装备和技术措施等配备较为齐全,这为能源指标的进一步提升奠定了物质基础。另外靠节能技改项目为主要支撑的节能时代已基本结束,后序能源管理工作将进入深度挖潜阶段,节能难度将越来越大,节能空间将越来越小,未来能源消耗能否大幅度下降完全取决于新一轮节能理论、节能技术和管理手段的支撑。

2南钢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2.1政府要求2013年3月,省经信委下达《关于印发江苏省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并下达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年度目标。2013年8月南京市经信委下达关于印发《南京市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市万家企业基本建立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的能源管理体系。2015年4月南京市经信委再次组织全市万家企业召开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2015年是“十二五”期间的最后一年,南钢势必年底前完成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2.2能源、资源的压力能源、资源问题关系到人类可持续发展,而钢铁行业一直是能源、资源消耗大户之一。在国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后,国家与地方在减少能源消费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南京市政府也相应地对南钢下达了较为严格的综合能源消费、煤炭消耗总量控制指标,若南钢的能源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这两项指标将成为制约南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瓶颈。

2.3环境的压力为治理严重雾霾天气,环保部与31省份签“治气”军令状,并实行问责制,要求江苏省到2017年PM2.5下降20%,而近年来钢铁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占全部工业污染排放总量的比例逐年增加,各级政府对钢铁企业提出了更加严苛的节能减排目标和要求,今后钢铁企业的节能减排任务必将十分艰巨和急迫。

3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对南钢能源管理工作的意义

3.1有利于南钢尽快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任务国家下达给南钢“十二五”期间的节能量为31.5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的节能目标可能更为苛刻。根据国外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经验,企业系统地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至少可实现10%左右的节能量。面对国家严格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对南钢的能源管理工作将发挥尤为重要的作用,将有助于南钢尽快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任务。

3.2有利于提高南钢自身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南钢能源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虽然在逐年降低,但南钢同其他钢铁企业一样面临着原料价格上涨、由于钢铁产量严重过剩且市场需要放缓导致订单不足的困境。另外南钢刚完成转型升级改造,原有的优势失去、新的优势还未完成形成。公司为摆脱生存危机也增加了品种开发力度、提高了质量保证要求,能源消耗量增加。这种形势下南钢迫切需要降低成本来增加利润空间、提高市场竞争力,而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将成为南钢能源降本的有利措施。

3.3明确了全体员工在能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并将能源管理工作推进到每个用能单元在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之前南钢虽然以“三级能源管理网络,能源四级考核指标”指导能源管理工作,之前的能源管理工作中三级能源管理网络(一级:公司级;二级:分厂级;三级:作业区、车间级)中的第三级能源管理工作涉及面有限,大部分是依靠各部门领导及能源管理人员开展能源管理工作,而这些人员的能力是有限的。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明确了全体员工在能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提高了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全体员工将自觉地将能源管理工作融入到本职工作中去。南钢四级能源考核指标中一级指标包含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吨钢电耗等公司级综合指标;二级指标包含焦化工序能耗、烧结工序能耗等工序级能耗指标;三级指标包含吨铁电耗、吨钢转炉煤气回收等工序定额指标;四级指标包含各生产系统中大型耗能设备的主要能源指标,如加热炉热效率、风机效率等。在之前的能源管理工作中只注重了前面三级指标的完成情况,忽略了第四级指标对前面三级指标的影响,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南钢将在装备提升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用能设备的能效测试和分析工作,确定主要经济小指标,进行动态管理,努力使公司的用能设备运行在设计和高效的范围内,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对四级能源考核指标体系的执行,将南钢的能源管理工作推进到基本用能单元中,节能效果将会显著提高。

3.4有利于节能工作准确地贯彻落实南钢之前的能源管理方式大部分是明确了某项节能工作的责任人,而该项工作如何完成、完成到什么程度并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节能工作的完成情况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通过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一套科学、明确、可操作的规范,便能大大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同时,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人员对照相应的职责、制度、作业文件就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能源管理中“做什么”、“如何做”以及“做到什么程度”,保证了节能工作准确地贯彻落实。之前的节能工作中往往是该项工作刚开始推进力度较强,随后开始慢慢减弱,而且重复作业次数较多。而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通过对节能工作以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方式不断推进用能单位用能效率的改进,进而提高南钢节能工作的整体效率。

3.5有利于能源指标的精细化管理能源消耗指标是评价企业能源消耗水平的重要指标。目前,各钢铁企业均通过对标先进企业找措施,但单纯的横向对标有其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各企业的生产结构、装置配置、产品结构、原燃料质量均存在差异,所以片面地追求横向指标(如吨钢综合能耗)的先进性有一定的不合理性。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对各个工序制定出能源绩效参数,通过分析各阶段的生产条件制定出能源绩效参数的基准值,将能源指标的完成情况与基准指标进行不断的比较、分析,找出其影响因素从而得到不断进步。在以前的能源管理中,对指标的管理没有将对其影响较大的生产技术、设备管理指标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进行控制(如高炉入炉矿品位、热风温度对燃料比的影响;加热炉热效率、热装比例对加热炉燃耗的影响等),从而难以发挥其他职能部门在能源管理中的作用。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将改变能源管理单一的专业化模式,将能源管理内容融入到生产管理和设备管理中,形成能源指标的精细化管理,能源管理的绩效得到提高。

3.6有利于将日常的能源管理工作形成PDCA管理模式,规避了能源的事后管理目前,南钢能耗指标管理采用计划值管理,公司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给各工序下达年度、月度能耗指标,月份结束时公司对各个工序当月的实际消耗情况进行统计结算,并与当月计划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影响因素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这样的管理模式基本上是以事后管理为主。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将对生产过程实施能源消耗的日管控,各工序将以计划指标为目标,对每日能源消耗的实际情况进行跟踪。当消耗异常时,及时查找原因并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以保证完成当月计划指标,能源管理工作从之前滞后的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管理、过程管理,也为公司节能目标的完成奠定基础。

4能源管理体系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能源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通过识别、评价、控制等手段,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能源消耗,在为企业实现效益的同时,客观上也为整个社会节约了宝贵的能源。然而,低能耗并不等于低排放。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既要考虑节能又要关注减排。虽然南钢在2006年6月29日与世界银行签署了转炉煤气利用发电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减排购买协议,是中国钢铁行业参与CDM活动的第一家企业,也是世界银行“碳融资”的第一个钢铁行业项目,但是目前南钢能源管理方面缺乏对公司整体碳排放的关注与管理。“十二五”末,国家将实现对全国重点用能单位的碳排放总量放权管理。为了实现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国家已经在全国七个省市进行了试点,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所,对企业进行核准碳排放指标,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尽管江苏省不在试点范围内,南钢应尽快安排对企业的碳资产的管理和研究。“十二五”末很快到来,如果不未雨绸缪,碳排放权将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参考文献:

[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

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节能服务业

中图分类号:F206

一、合同能源管理及其基本运作机制

能源,是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资源,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国防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能源与人类社会息息相关,它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不亚于人类对粮食、空气和水的依赖程度。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人类对于能源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尤其是对于石油、煤炭、天然气等非可再生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几乎达到了极限,严重的超出了自然界可承受的范围。各种自然资源即将开采枯竭,人类社会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全球范围的能源危机。

在能源消耗日益增加的同时,由此带来的地区环境和全球环境的急剧变化也对人类生存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其中,由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是国际社会最关注的热点。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来源于人类对矿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的大量消耗。因此,世界各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都把节约和充分利用能源当成首先考虑的问题。而对于高耗能的企业来说,能源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所以想方设法开源节流,降低能耗费用,也已成为企业积极探索的问题之一。

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爆发后,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节能机制在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发展起来。所谓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rporation,ESCo)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就像医院一样,我们要有专家,为用能企业进行能耗诊断,计算出节能服务公司能为它节省多少能源;要有资金、设备和技术,可以为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安装调试;最后还需要系统性的服务和培训,建立一个长效的节能机制。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这一新机制在北美、欧洲、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步得到推广和应用,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基于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ESCo),并且其发展势头十分迅猛,目前,全球已有80多个国家通过节能服务公司(ESCo)采用新的电能提升技术、能源合同机制及对电力需求方的有效管理等方式来帮助用户提升电能使用效率,在美国,ESCo已发展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每年有10亿美元左右的业务。

合同能源管理运用市场机制来实现能源节约,其基本运作机制是:通过合同约定节能指标和服务以及投融资和技术保障,整个节能改造过程如项目审计、设计、融资、施工、管理等由节能服务公司统一完成;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回收和合理利润由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支付;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并负责管理整个项目工程,如设备保养、维护及节能检测等;合同结束后,节能服务公司要将全部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耗能企业并培养管理人员、编制管理手册等,此后由耗能企业自己负责经营;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改造的全部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载体是节能服务公司(ESCo)。节能服务公司(ESCo)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自由竞争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ESCo)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

从节能服务公司(ESCo)的业务运作方式可以看出,节能服务公司(ES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传统的节能改造模式有根本性的区别(见图1)。

节能服务公司(ESCo)一般向客户提供的节能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能源审计。ESCo公司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SCo公司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SCo公司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SCo公司就可以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3)施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EMC公司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对项目管理、工程时间、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按期完成。(4)节能项目融资。ESCo公司向客户的节能项目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ESCo公司可能的融资渠道有:ESCo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从设备供应商处争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资助。当ESCo公司采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节能项目融资时,ESCo公司可利用自身信用获得商业贷款,也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性担保资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帮助。(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ESCo公司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所需费用由ESCo公司筹措。(6)施工、安装和调试。根据合同,由ESCo公司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通常,由ESCo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此,施工必须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7)运行、保养和维护。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此,ESCo公司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此外,ESCo公司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8)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ESCo公司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达到。另外,ESCo公司和客户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9)ESCo公司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 对于节能效益分享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ESCo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ESCo公司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就获得高能效设备和节约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SCo公司所留下的全部节能效益。

节能服务公司(ESCo)自身可能没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的服务,但是,作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EMCo可以通过整合各类外部资源,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可能会涉及各类型的机构(见图2)。

节能服务公司(EMCo)所开展的EM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商业性。EMCo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二是整合性。EMCo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EMCo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o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o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o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三是多赢性。多赢性是EMC业务的一大特点,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o、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o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o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四是风险性。EMCo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o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M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MC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及基本类型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

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这也是许多企业在节能面前踌躇不前的原因。而且大多数情况是,实施节能企业的客户由于自身种种原因的限制,自行的节能投资并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存在节能投资的浪费,甚至项目的失败。因此,有关专家指出,当前我国节能最为迫切的任务,就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有没有一种方式,让企业“零风险”地收获节能技术改造带来的效益?让项目的节能投资达到最科学、最完美的节能效果?回答是肯定的,这就是我们所讲的“合同能源管理”,这也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本质功效。合同能源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节能新机制、新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有效降低用户的风险,为客户最大限度地创造价值。它不仅适应现代企业经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的需要,而且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潮流。

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机制,不仅是一种推动节能产业成长的节能综合服务的商业模式,更是一种减少企业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它打造的是一个优质的专业化模式的服务新平台,采取的是一种双赢的共同承担风险的商业新模式,推行的是一种为企业一条龙服务的“交钥匙”工程。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节能服务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节能服务公司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和节能服务公司公司提供的设备。如果把能耗大户比成“病人”,那么,节能服务公司就如同“医生”。不用“病人”投入一分钱,医生却能对症下药,开出疗效显著的“节能药方”,然后再从节约的能耗中获得分成收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出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企业的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不仅可以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降低成本和风险,而且能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从而为建立节能产业提供了具体途径。合同能源管理可以解决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项目缺乏资金、技术、人员、管理经验等问题,实现节能零投资、零风险、持久受益,从而提高其节能积极性,并使企业有更多精力发展主营业务。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引入,使得节能有机会变成一项创造财富的过程,把环保、生态等众多产业的绿色价值变成了人们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益。按照EMC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ESCo的费用。合同期后,客户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会产生正的现金流(如图3)。

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效果不止是一个节能设备的参数度量,更是一个时间度量。由于节能设备生产企业只负责销售节能设备给用能单位,买卖结束后,节能设备生产企业难以保证节能设备能够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而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正是要帮助企业发挥出节能设备的最佳效果。合同能源管理作为节能设备生产企业和用能单位之间的一种节能效果契约,以节能服务为手段,以节能效果收益为盈利模式,能保证节能项目的节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将加强节能设备生产企业和用能单位之问对节能环保的认识,促进节能设备产业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因此,合同能源管理还可以成就一个行业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它的产业禀赋使其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低碳经济的代表性产业之一。在能源紧张、节能减排日益重要的中国,节能服务行业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由于具备高增值性的特点,它还可以吸引投资、扩大就业,带动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实验研究等相关产业部门的兴起,从而对节能服务行业的立业和发展提供支撑。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个高效率的市场化机制,与众多产业有密切的交集,可以带动这些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比如融资租赁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融资租赁提供了一个发展的新领域,在节能领域里,融资租赁能够发扬优势,避开劣势。合同能源管理涉及更广泛行业领域,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制造业、从纺织行业到石油化工等链条关系行业,其中一些行业是单靠融资租赁无法涉及的,还有一些是融资租赁在中国的市场环境下很难涉足发展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还使融资租赁能够进入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服务,发挥其推进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两者的结合,可以为双方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条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基本类型

结合国内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践,可以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划分为以下5种基本类型:(1)节能量保证支付型。此种模式是在项目合同期内,ESCo公司向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的部分,由ESCo公司自己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到ESCo公司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后,项目合同结束,先进高效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高、节能意识一般的企业。(2)节能效益分享型。此种模式是在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期内,由ESCo公司与企业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之后,双方按比例来分享节能效益。例如,在5年项目合同期内,客户和EMCo 双方分别分享节能效益的20%和80%,EMCo必须确保在项目合同期内收回其项目成本以及利润。此外,在合同期内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可以变化。例如,在合同期的头2年里,EMCo 分享100%的节能效益,合同期的后3年里客户和EMCo双方各分享50%的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这种模式其实是第一种模式的演进模式,制约这种模式发展最重要的是诚信问题,这也是该模式发展的最大障碍。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3)能源费用托管型。此种模式是指由ESCo公司负责改造企业的高耗能设备,并管理其新建的用能设备。EMCo公司向客户提供能源系统管理和改造服务,承包能源费用和运行费用;承诺为客户实施节能改造并规定节能效果;双方的经济利益来自于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节能改造产生的节能效益;合同规定能源管理和改造服务标准及其检测和确认方法。如果EMCo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和节能效果,应赔偿客户的相应损失。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有。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低、没有节能意识的企业,一般不采用。(4)改造工程施工型。企业委托ESCo公司做能源审计,节能整体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按普通工程施工的方式,支付工程前的预付款、工程中的进度款和工程后的竣工款。该模式适用于节能意识很强、懂得节能技术与节能效益的企业。运用该模式运作的ESCo节能公司的效益是最低的,因为合同规定不能分享项目节能的巨大效益。这种模式的风险重要在实施节能工程改造的企业,因此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非常高。市场上往往有一些企业在某一项节能技术上有优势,但其他的配套技术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因此,这种模式目前采用还不多,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发展,节能服务企业最终会采取这种模式进行全方位服务。(5)能源管理服务型。此种模式是指企业委托ESCo公司进行能源规划,给予整体节能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和节能设备安装调试。ESCo公司不仅提供节能改造业务,还提供能源管理业务。在节能设备运行期内,ESCo通过能源管理服务获取合理的利益,而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为:因先进节能设备能耗降低而降低的成本和费用。对许多经营者而言,能源及其管理不是企业核心能力的一个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方式是低效率、高成本的方式。通过使用ESCo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实现企业能源管理的外包,将有助于企业聚焦到核心业务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方面。能源管理的服务模式有两种形态:能源费用比例承包方式和用能设备分类收费方式。

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能源管理合同是上述五种方式之一或某几种方式的结合。对每一种付款方式都可以作适当变通,以适应不同耗能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节能项目的特殊要求。但是,无论采用哪种付款方式,建议均应坚持以下原则:EMCo和客户双方都必须充分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对EMCo和客户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以维持双方良好的业务关系;合同应鼓励EMCo和客户双方致力于追求可能的最大节能量,并确保节能设备在整个合同期内连续而良好的运行。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三、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及发展前景

我国是世界上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目前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合同能源管理(EMC)来实施。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EMC)”这种节能机制同样适合我国的情况,我国已有的节能机构和潜在的投资者完全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实施节能项目,并从中获得赢利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重要举措。

合同能源管理(EMC)在中国起步较晚,1997年才进入中国,相关部门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第一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并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它们分别是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发展公司和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任务是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自此拉开了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序幕。“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的核心内容是:(1)利用世界银行和GEF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我国引进、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节能新机制;(2)促进我国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全面转轨和节能产业化进程;(3)不断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有效减缓我国温室气体的排放增长速度,从而为缓解全球温室效应作出积极的贡献。

2000年6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向全国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通告》,并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这一通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响应,随之涌现出许多新兴/潜在的节能服务公司(EMCo)。2003年11月,在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的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EMCA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行业协会性组织,也是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子项目执行机构之一。EMCA为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的非盈利社会团体组织,其目标是推广和发展以EMC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有针对性地为新兴/潜在EMCo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援助,帮助他们建立与提高各方面的运营能力,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与发展,并最终形成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EMCA在节能技术、节能项目运作、国家节能政策和规划、金融、财务、税务、法律等方面拥有强大的专家队伍和技术实力,并与美国、日本等国的ESCO协会、UNDP、UNEP、WWF、EVO等国际组织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世界银行的指导下、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以宣传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为手段、以新兴/潜在节能服务公司(EMCo)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配合政府机构推动节能工作为依托、以建立和提升EMCA自身能力为根本开展工作;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EMCA已逐渐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4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2004]30号) 要求2004年至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并提出七项综合措施,其中第五项为,要推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约新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等新机制,培育和发展节能节水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节能节水技术服务。2004年11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我国第一个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第二条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促进节能产业化,为企业节能改造实施全程一条龙服务。”2005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重点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第八条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服务。”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第四条指出:“重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为千家企业节能改造提供节能诊断、融资、设计、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2006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457号)指出:“培育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各级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在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为企业和用户提供诊断、融资、设计、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取得合理利润,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2006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出:“开展能源审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自愿协议,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新机制,促进节能技术进步。”于2006年8月6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明确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来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2007年6月3日颁布的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7〕15号)第十九条指出:“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2007年11月颁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发改企业[2007]3251号)指出:“健全节能减排服务体系,探索污染集中治理模式。组织专家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咨询和诊断,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中小型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咨询,并提供设计,培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完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产业化,社会化,专业化的中小节能服务体系。”2007年10月28日颁布的、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2008年10月正式施行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这为中国节能服务行业提供了在公共机构节能中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据统计,我国“十一五”期间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公司由76家增加到782家,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1800亿元。《“十一五”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将从782家发展到2500家,节能服务产业将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节能服务企业的发展无疑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实践表明,在我国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国内外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2010年以来,合同能源管理再次迎来政策扶持的曙光,先是国务院将其确立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节能服务公司从事节能减排项目给予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2010年是合同能源管理驶入快车道的一年。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0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0]2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意见》强调,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同时,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意见》同时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意见》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强大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意见》还强调,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开展节能咨询服务。《意见》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要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6月3日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改造。《暂行办法》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其他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量下限放宽到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暂行办法》明确,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公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鼓励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并根据实施情况对备案名单进行调整。

2010年6月5日,我国首个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正式上线运行,这也是社会资金进入节能投资领域的首个通道。这种交易模式允许节能服务公司对未来的服务收益进行转让,由第三方投资者购买,这样,节能服务公司未来节能收益能提前变现而实现融资。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熊焰表示,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旨在解决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融资难问题,通过这个交易平台,可将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服务收益进行转让,以获得流动资金开展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010年8月9日,由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作为国家标准(标准号为GB/T 24915-2010)正式,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合同类型、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等。该标准的制定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这一节能服务机制实现节能降耗具有指导意义;对政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落实有关激励扶持政策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标准紧密结合当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新形势和政策导向,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通则》的出台为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相关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和奖励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依据,在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技术规范的同时,也为节能服务企业提供了基本操作指南。对欲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企业而言,《通则》显得尤为重要,《通则》将是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奖励资金申请的重要依据。总之,《通则》实施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一件大事,需引起节能服务企业足够重视。

国家密集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客观上刺激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政策之后,有些地方政府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极为重视。2010年7月,《上海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该办法对审核管理机构的技术资质、专业人员配比等均做出明确要求,对获得节能量审核资格的机构将颁发相关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10年9月,《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正式,经过公开征集、机构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答辩等环节,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5家单位被确定为北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企业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该通知明确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些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将给节能服务企业带来实质性影响。一方面,具有完整节能服务产业链的企业将更加受益;另一方面,节能服务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将大为提升。

2011年3月1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共有523家节能服务公司入围,此次名单比第一批增加了62家企业。公告中提到,第二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都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2011年3月1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由此,节能服务正式升级为国家战略。

2011年5月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两部门从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机制创新等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力争在推进建筑节能上有所突破。同时,《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地积极发展能耗限额下的能效交易机制,大力推广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创新机制。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难以改变,依靠新能源改变我国能源结构将是个长期过程。面对资源和环境的挑战,我国必须坚持节能减排优先的原则,加快对高耗能、高耗材、高排放、低效能产业的技术改造。为此,这期间,要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等有效的市场方式来推进节能减排。目前我国大量的已有成熟技术不能集成化使用,单个企业、个人使用成本过高。因此需要创新节能服务方式,将已有的节能技术集合起来,由节能服务商来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因此,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上述系列政府表明,国家为增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明显加大了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推进力度。摸着石头过河,是合同能源管理成长的必经阶段,随着节能市场的逐步成熟,一套能被节能产品供应商、节能服务供应商、能源用户和投资界所认可的商业模式会慢慢呈现。

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32.5亿吨标准煤,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能源消费国。而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必须控制在42亿吨标准煤以内,这意味着未来几年内我国节能降耗的任务将十分艰巨。同时意味着未来我国节能市场潜力非常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潜力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有利于促进投资,搞活内需,加速企业的技术改造;充分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的专业化功能,提高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当前,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要完成既定的综合节能指标,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来整合各项节能技术的运用,将实现能源管理从自我管理模式向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模式的转变,这种节能服务产业化的发展正日益显现出巨大的生机。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服务产业刚刚兴起,这一个市场有待培育。随着国家的大力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必将进入发展的佳境。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及其推动的节能服务产业即将进入历史上“最好的时光”。当前我国步入了“十二五”的关键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也进入了攻坚阶段。为实现国家新的“十二五”规划目标,达到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双赢的良好愿望,共建和谐社会和低碳生活,需要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我们要发挥优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节能减排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我国政府强力推进节能工作的政策背景下,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市场空间既大,节能服务产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必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可以预计,“合同能源管理”此后的美好前景,将更加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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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第5篇

合同能源管理实质上就是节能服务型公司与自愿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所签订的服务合同,节能服务型公司承担着项目投资风险以及技术风险,最终将节能投资方式与客户共同分享。合同能源管理不仅仅重视节能项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而且也重视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而项目投资风险的衍生,势必会对其效益取得的程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积极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风险的类别进行分析是极为必要的[1],这是节能服务型公司事业平稳、有序发展的基石。

1 浅谈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EMC)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在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西方欧美等发达国家并得到了健康的发展,其实质是借助降低能源费用的途径达到对节能项目成本支付的目标,可以被视为使节能收益实现共享的节能服务方式。而EMC项目的成败取决于其在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的效果。

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风险分析

2.1 EMC项目投资风险评估

首先明确项目风险的含义是评估工作开展的基础,而所谓的项目风险就是在某一项目运行的过程中,在突发的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下,致使运转项目投资的节能服务型公司在项目完成后获得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在经济上蒙受一定的损失。项目风险的评估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规划、战术以及与项目目标实现的方法与资源,在项目规划、项目概算等基本信息的辅助下,通过评估的环节使节能型服务公司对项目设计的方案以及项目发展的走势有清晰的认识,为项目风险类型的辨别奠定基础,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性投资风险产生的概率。

2.2 EMC项目投资风险阶段性的探究

2.2.1 项目选择阶段的风险

也可以被称为确定实施项目阶段的风险;该投资风险的出现主要是因为节能型服务公司没有对实施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性、经济性等因素进行客观地分析与科学地审评,此时公司对节能效益获得多少的预算缺乏精准性,加大了投资决策失误产生的概率,还可能使项目出现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等。

2.2.2 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

实施阶段一般被划分为两大体系,即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设计阶段的风险主要是施工技术与成本资金衍生出来的,技术的缺陷以及该阶段所需资金量与预期投入量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可能导致资金周转不畅现象的出现;实施阶段的项目投资风险的导火线主要是市场风险,由于消费者需求以及消费理念的不确定性,可能使某一产品存在被取代的危机。

2.2.3 项目营销阶段的风险

在这一阶段中,项目风险随着投资的偿还力度呈现下滑的趋势,但是因为市场、金融、自然灾害这些不可预料因素的存在,节能型服务公司在与客户签署合同之后,分享节能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效益的同时必然为客户承担着节能产品的技术风险与后期经济风险。

3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风险有效管理的措施

3.1 选择优质的客户是管理的基础

此时就要求节能型服务公司切实地对客户风险开展有效的管控工作,对它们的情况有一个深入的认识与客观的评价,最终选择最佳的客户。因为该类客户具备一定的节能资质,并且主动地与节能型服务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在利益或者是其他外在因素的驱动下而参与进节能项目的建设进程中。

3.2 对项目运行中的风险进行动态的管理

对于EMC项目投资风险开展的管理工作而言,其自身?в辛?续性、循环性以及动态性的特征,管理者不断地采取新的风险管理手段与对策,但是却不能制约不可预见因素对管理工作造成的干扰,当管理工作出现细微的变动之时,项目风险管理者应该积极地对其进行分析,围绕反馈的信息,将新衍生出的管理状况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合理地分析与评价,进而落实对投资风险管理措施的改进这一工作项目。也就是说,管理者只有循环往复地考察,使EMC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的流程洋溢着动态化的特色,才能更好地控制投资风险。

3.3 构建融资渠道,打造交易平台,同时完善评价标准

节能型服务公司不应该仅仅依靠银行贷款这一融资渠道去实现对项目、技术投资的目标。拓宽融资渠道可以缓解节能型服务公司的经济压力,为了使公司走出“贷款难、难贷款”的困局,政府就应该将自身的职责发挥出来,为合同能源管理打造更为宽阔的融资平台,最终从根本上协助节能型服务公司降低投资风险产生的概率。此时就要求政府机构对贷款政策采取放宽的政策,建立健全专项风险投资基金平台,实施激励体制,使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进行节能服务领域中项目的建设进程中去。

此外,权威型节能效果评价标准的建设与实施,有助于节能经济效益评估机构获得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为节能型服务公司资金的投入量进行较为精确的预算,以达到对项目投资风险有效管控的目标;当然项目投资企业也应该做好对自身管理的工作,建立一套完整的内生体制,从人力资源配置、财务管控等多个方面避免或者是杜绝投资风险的出现,此时其也在维系企业持久发展方面做出了不容忽视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