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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文艺美学 美学 文艺学 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wwW.lw881.com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 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因人而异的艺术素养培养模式有利于开发学生的潜力和兴趣,让学生看到自身的优点,以寻求正确的发展方向。
1.学校情景式教学。
积极发展和加强学校的文化建设,大力改进职校美术教学方式,加强师资力量,提高美术教学设备质量,组织多种形式且与艺术素养有关的各种课外活动,定期做好教学后期的总结和检查,不断地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造能力。
2.内外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积极地将课外活动引入美术教学中来,实现以课堂教学为主,以课外活动教学为辅的教学模式。大力发展研究型、兴趣型、综合型等多种形态的艺术教学体系,将传统美术专业知识的教学与艺术素养的培养相结合,推动学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比赛培训等课外的柔性艺术教育体系,使学生在培养艺术素养中能够达到虚实结合、刚柔并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艺术素养融入课堂的培养模式。
教师在进行美术专业知识的教学时,可以适当的增设一些有关艺术素质教育方面的课程,例如《美学》、《艺术考察》等。并将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发掘出来,讲解给学生听,这样不仅增加了学生的知识储备量,更提高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时教师还可以引进先进的教学辅助工具进行艺术素养的培养,例如多媒体网络技术、电子白板等。
二、综合美术和其他学科的资源,促进职校学生艺术素养的全面发展
在我国,美术知识学生全面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在进行美术教学的时候,要积极而又充分的考虑美术教学的真正目的以及美术课堂所具备的特点。现阶段,我们国家需要的是极具探究精神和创造力以及艺术素养高的新型人才,加强学科与学科之间的联系符合现当代教育的发展,同时也是美术教育改革的大方向,在美术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也是教育界的主流趋势之一。所以,积极促进各学科之间的联系,整合美术与其他学科的资源是加强教学资源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更能有效的促进艺术素养的全方位发展。教师要立足于当今社会发展背景,将我国传统的文化融入到美术教学之中,将美术教育作为桥梁,积极引导学生学习美术专业知识以及与美术有关的内容,并将其进行科学的综合,逐渐形成以美术教学为主体,其他学科为辅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多角度的进行思考和学习,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里能够做到全面的认识美术,将美术教学的特征、美术表现出来的相异性、美术发展的规律等知识融会贯通,从而实现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不同的学科资源有联系的放在一起进行详细的分析,例如达芬奇《最后的晚餐》就是以几何图形为基础创作的。这就有机的结合了数学和美术两种学科的知识。
三、加强学生美术修养,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首先,理论知识丰富美术修养,为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奠定了基础。在职校美术教学课堂中,我们要关注的是对美术的学习和艺术熏陶的作用。教师应当避开传统教学模式,泛泛的理论知识教学不利于学生的学习,教师要积极挖掘美术教学中的亮点和艺术魅力,并将其呈现在课堂之上,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让学生在美术教学的课堂中感受艺术的发展、学习我国和外国的各个美术学派的风格和特点、了解艺术发展的主流方向,在美术作品中感悟美、欣赏美,为培养艺术素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次,在想象力、创造力、观察力中不断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教师也要积极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鼓励其运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作品的创作。美术教学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培养学生的创作能力,在美术教学的课堂中培养学生想象力、创造力、观察力,将学生带入“美”的世界中去,让他们将自己的实际生活同美联系在一起,并用自己的感悟和绘画方式将这种体验表达出来。通过对现实生活的感知、通过自己创造力以及想象力的不断提升,艺术素养也在不断的上升和提高。最后,在作品中发现艺术的美,在课堂外培养艺术素养。美术教学不能只仅仅局限于课堂之中,教师要积极的鼓励学生走出课堂,参与到各种与美术相关的活动中去,去观看画展、参加美术比赛、拜访一些名家倾听绘画心得,在实践活动中不断提高自身的鉴赏能力,不断培养自己的艺术素养。
四、结语
关键词:艺术教育;音乐;教学艺术
在社会极为关注教育的今天,艺术教育已经成为当代学校及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艺术教育的表现形式主要是音乐教学课堂及课外艺术活动。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忽视教学艺术,部分教师不能理解教学艺术的实质,教学手段单一,教学方法简单,不能创建音乐课堂情境,更不注重相关教学艺术的体现。因而,音乐课堂教学效率低下,教学收效甚微。笔者现对音乐课堂教学的教学艺术作简单论述。
课堂教学艺术的含义
在音乐教学中,同样一个教学内容由不同的教师来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往往是不同的。一节优秀的音乐课,从设计到进行,无不体现出教师的教学艺术。教学艺术的实质是教师自身独特的创造力和审美价值在教学中的体现,是教师将教学规律与独创性相结合,引导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最大限度地获得音乐美感的教学过程。
教学艺术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东西,它是建立在教学经验、教学技能、教学方法等基础之上的一种素质,是教师在实践中长期积累、努力探索、积极创造而形成的宝贵财富。正确地运用教学艺术,能有效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对教学目的、过程、质量和学生情绪进行最优化控制。
课堂教学艺术的体现
(一)课堂教学的节奏艺术
课堂教学节奏是指教学内容、环节、过程与时间的有机编排,它包括教学内容的深与浅、新与旧、难点与重点的合理搭配以及教学过程的动与静、开始与结束、发展与的合理设计。
每一个教学内容和环节所包含的展开与的起伏变化,在整个课堂中形成了一种特有的节奏规律,一般遵循弱强、强弱或弱渐强、强减弱的变化模式。通常情况下,课程难点与重点不宜安排在课堂教学的开始,应遵循由浅入深的规律。有的难点与重点可重叠进行。根据教学需要,巧妙地设计和运用教学节奏,能收到显著的教学效果。
(二)教师的语言艺术
教师的语言在音乐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它影响着整个教学效果。对此具体要求如下:
适度的强调、语气和语言节奏语调是指语言的高低、强弱;语气是指语言的轻重缓急;语言节奏是指语调、语气及语速的变换规律。教学语言应该富有美感,语韵和谐,语气抑扬顿挫、跌宕起伏,使学生从中受到语言美的熏陶。在教学中教师的语调要高低适度,一般以让后排的学生能听清为宜。语调过高,会增加学生的紧张情绪,易感疲劳;语调过低,易使学生昏昏欲睡、兴味索然。语气要轻重适当,缓急协调,要与所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且根据年龄、课型的不同而相应变化。例如:安静的欣赏课与喧闹的器乐课语调高低要相应调整;一般内容讲解宜轻,难点、重点的强调要加重语气。教师应以强弱交替、快慢相宜、抑扬顿挫的教学语言,避免课堂气氛僵滞呆板,充分发挥语言的感染力。
语言精练,逻辑严谨教师如何通过语言将诸多知识信息按一定顺序、层次讲述给学生,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教师应力求做到教学语言中心明确、难点重点突出、条理层次分明。课堂教学开始时语言要短而有疑、短而有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教学快结束时语言要短而有情、短而有味,让学生感到意犹未尽。
语言富于感情,富于启发性教师的语言富于感情,这样才能使师生情感达到共鸣,从而把握学生的情绪状态,调节学生的学习情绪。同时,教学语言必须具有启发性,以调动学生积极参与音乐活动的积极性。
(三)课堂教学的板书艺术
板书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简明的文字将教学的主要内容显示在学生面前。板书应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清晰的层次性,音乐课的板书则更应精炼,以达到画龙点睛的效果。音乐教师在板书设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内容科学、准确。尤其在书写乐谱时,要防止差错。(2)文字简练、条理有序、层次分明。乐谱的位置要安排合理。(3)针对性强、色彩得当,音符与乐谱线要色彩分明。(4)书写要工整、规范,谱例要规范、美观。
通常教室的黑板各学科兼用,既要板书,又要抄谱例等。若不精心设计,会造成版面的杂乱无章,影响授课效果。因此,设计好每一节音乐课的板书,使其清晰、直观,是确保音乐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课堂教学的组织艺术
一节成功的音乐课要有良好的开端。不论是以情导入、以理导入,还是以疑导入,都要给人以美感或新奇感,调动学生积极地进入学习状态。教学过程要环环紧扣,教学内容要丰富有序,结束时要留有思考回味之余地,给人以美的遐想和有益的启示。
众所周知,健美操教学就是教师通过语言载体将健美操课程内容恰到好处地传递给学生,使学生深刻快速地接受新的有关健美操的知识和动作。这就要求教师不仅具备丰富的语言、清晰的发音和抑扬顿挫的语调,而且要有适当的模仿动作和富有表情的手势来引导学生领悟健美操动作的精髓,达到高效教学目的。由此可知,健美操教学的语言分为有声语言和体态语言,这两种语言艺术必须相互结合才能逐渐培养学生对健美操的浓厚兴趣,从而激发学生更好地创造出新的健美操。
(一)有声语言艺术顾名思义,有声语言就是教师通过人体发音部位准确恰当地表达出自己对于健美操的理解,这就要求教师不仅熟练掌握健美操动作,而且要掌握好语文知识和普通话,特别是能把健美操要领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因此,需要对有声语言在健美操教学中的特征加以关注。一是健美操教学中的提示性,“倒数法”是最基本的语言提示技巧。“倒数法”旨在用从后往前数的方法提示学生进行健美操动作的开始或交换,譬如“4,3,2、侧并步”,“4,3,2、换动作”等,这样可以明确传达给学生下一步的动作,以便使学生提前对健美操动作做好准备而不至于茫然失措。二是健美操教学的调动性,在学生开始学习健美操动作的过程中,学生对于一套健美操动作并不能立刻完全学会,不可避免地存在难度动作,这就使得学生存在或兴奋或焦虑的心理状态,需要教师适时地对学生加以积极的语言点评,从而使学生自始至终保持亢奋。常用的调动性口令有“非常好”“加油”等。
(二)体态语言艺术
体态语言就是利用人身肢体动作和脸部表情传达师生之间的思想感情,借以达到健美操教学的目的。一般而言,人身肢体动作包含手势和姿态等,面部表情包含目光和面部表情。体态语言作为有效的交流符号,对于健美操教学有着特殊的作用:一是恰当的体态语言可以很好调节健美操教学氛围,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恰当的体态语言能够调控健美操教学过程,在学生存在错误或捣乱的情况下,健美操教师如果利用体态语言就能起到有声语言所不具备的效果,不仅使学生领会到自己的错误,也维护了学生强烈的自尊心,师生信任与好感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以后健美操教学的开展。在某种程度上,教师有声语言表达效果不好的情况下,充分应用体态语言可以有效地弥补不足。体态语言就是在健美操教学过程中利用视觉符号进行信息交流的行为语言。学生学习依赖于感觉器官的充分运用,单是持久使用某一器官就会对所学的健美操知识失去兴趣,特别是健美操作为行为科学而言更是忌讳的,教师必须充分使用表情、手势、眼神等体态语言进行教学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教师交换使用有声语言和体态语言进行健美操教学,使得学生视觉和听觉不断地变化集中点,最大限度减轻学生的疲劳感。根据健美操教学的特点,体态语言可分为表情语、目光语、手势语、空间距离语和身姿语。具体而言,表情语分为健美操常态教学下的面带微笑和变化的面部表情,其中变化的表情必须恰到好处,切忌频繁变换,但也要求教师学会控制情绪,不能带有不良情绪。目光语需要合理分配目光,加强目光巡视,并要学会根据不同健美操教学情况变换目光。手势语要求师生掌握健美操教学中所公认的手势,如双手屈肘上举掌心向前表示动作保持,单臂屈肘上举向内绕环表示转体等。空间距离语是通过改变教师和学生的距离进行健美操教学,教师不能固定在队伍前面教学,而应深入到队伍中去才能激发全体学生的学习,特别是利用手臂或其他部位与学生身体进行接触来营造融洽的教学氛围。身姿语是教师通过良好的动作示范进行健美操教学,示范要符合学生的视觉特征,要有针对性,切忌无目的滥示范。
二、健美操教学中培养学生乐感的教学艺术
健美操和音乐犹如鱼和水的关系,如若没有音乐伴奏,就难以表现出应有的激情和力度,更难以协调动作的统一性和韵律的节奏感。而健美操音乐的伴奏有多种形式,较为流行的有爵士乐、迪斯科乐和摇滚乐。在健美操音乐教学中,要求学生熟练掌握音乐“节拍”知识和深刻领会动作节奏的精髓,多听音乐以便提高音乐修养,使得健美操教学达到耳听(音乐)、眼看(教师示范)、心数(拍节)、体动(做练习),四位一体同步进行。具体论述如下:一是要求学生多听音乐。只有多听才能熟悉音乐并能理解其精髓,进而逐渐掌握乐感节奏。为了有效增加音乐听练的机会,就要在健美操的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地采取一切措施播放音乐,当然音乐的播放要与所授健美操课程相适应,不能在较长时间段内播放旋律相同、节奏变化不大的乐曲;在学生课后要求学生坚持每天听音乐,以培养学生领会音乐语言的能力。二是讲、听、动相结合。在这里强调讲的是健美操知识和音乐知识要融合进行讲授,而不能为了音乐而对音乐知识进行讲授,也不能单独对健美操知识进行讲授,要在健美操与音乐结合教学的过程中,以健美操知识为主,音乐知识为辅,在初步掌握健美操以后也可以以音乐知识为主、健美操知识为辅,这是因学生的不同进度而调节健美操和音乐的侧重点。其中,对于音乐最基本的拍子组合方式即单拍子、两拍子和三拍子要予以重点讲授;对于健美操动作节奏即动作力度的强弱和速度的快慢要予以重点讲授,特别是由于强弱快慢不同而表现出的多种运动形态更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领会,最好是与肌肉的用力情况加以结合讲解。这就是音乐与健美操动作的配合。譬如对于音乐节奏的练习可以采取基本步伐进行,而对于节奏变化不多的音乐则讲清节奏即可,对于节奏变化复杂的音乐则要分析音乐与健美操的关系。健美操动作的完成,需要经过学生多听教师清晰生动的讲解后,将听后感受化为动作语言表达出来。经过讲听练的互动结合,学生对于健美操动作的领会才能更进一步。三是想与练结合。学生想象力的培养至关重要,健美操动作的学习和创作都离不开想象力的参与,通过学生对健美操和音乐的领会加以想象力的拓展延伸,特别是具体细微的“过电影”似的逼真再现,会加深学生对健美操动作的熟悉程度和记忆程度,高效能地完成所教授的动作。特别是能够在所学基本的健美操动作基础上,通过想象力的充分发挥不断改善和创新健美操动作。四是教学中掌握音乐速度的练习。健美操教学必须讲究方法,不能贪多贪快而不顾学习效果,要由易到难、由单个动作到成套动作进行;同理,音乐辅导教学也要遵循音乐特点采用节奏稍慢、固定的曲子进行反复练习,再对变换节奏稍快的曲子进行练习。另外,在健美操教学中要注意音乐时序的运用。教师要熟悉音乐的选择和剪辑,注意配乐和健美操动作要协调,初学阶段教师可以加上口令练习。
三、健美操教学中培养学生创编能力的教学艺术
一是加强健美操基本知识和基本动作的教学。创编能力的培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要经过实践—理论—实践的循环过程,其中,关于健美操创编理论的知识学习必不可少,学生必须掌握创编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另外,学生对健美操的基本动作特别是对于人体的运动形式即屈、伸、踢、摆及由躯干、上肢与下肢活动配合而产生的各种姿态、步伐、跳跃等要熟练掌握。二是加强健美操创编的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创编单个动作、组合动作和成套动作。
四、结语
1.提高公民对城市环境艺术的保护意识
伴随着城市环境艺术设计技术的发展,环境艺术作品已经逐渐深入到城市居民的生活中,而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受到人为破坏的影响,很多城市都出现了踩踏绿色植物、损坏艺术作品等现象。因此,要实现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美感,首先就是要提高我国公民对城市环境艺术的保护意识。而作为城市公民中的一员,我们更应强化自身保护环境艺术作品的意识和个观念,一方面,相关部门加大宣传的力度,让每一个公民都了解到保护环境设计作品的重要性,通过定时开展讲座和活动的方式,积极推进对城市环境艺术的保护。另一方面,政府应自觉做到不违背规章制度,对违规乱建以及破坏城市环境设计的行为予以惩罚,以此全面提高城市环境美。
2.结合城市文化、地域创新环境设计
建设美丽的城市不仅仅是一句口号,美丽也并非简单的形容词,这也给城市环境艺术设计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与目标,不仅需要规划城市的景观层面,还需要全面考虑城市与社会层面两个方面。因此,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应从自然环境相互影响与作用的历程下,根据环境优化原则,尽量协调好自然、经济与文化上的关系,选择最佳方式来实现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城市环境设计还必须以保护城市的人文、地域以及自然美因素为原则,合理、高效的运用城市资源,全面考虑城市环境的功能性、生态适宜性与社会景观人文性等特征。除此之外,进行城市环境艺术设计还必须遵循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设计原则,在尊重地域文化与城市发展的基础上进行规划与布局。首先,自然环境是所有生物生存的基本,是提供阳光、食物、温度、空气等基本生存物质的地方。所以,对于城市环境设计必须充分尊重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将人类与环境自然的融入到一起,创建一个和谐共生的美丽环境才是美丽城市的宗旨。其次,城市环境艺术设计还必须充分的发挥与利用当地的特色,充分考虑到当地的人文风貌,尊重地域文化的设计的原则进行设计,以城市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为目标,充分利用资源。
3.从多角度分析城市环境中的自然形态设计
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中会设计到很多现实主义的作品。现实主义的作品拥有多样的色彩,能给人直观的美术熏陶的特点深受人们的喜爱。同样,将自然形式运用到环境设计中,运用的方式不仅可以是平面的绘画,也可以是立体直观的呈现。就比如在建筑设计中,德国柏林DZ银行分公司的办公楼设计是由建筑大师富兰克林.盖里设计的,该设计充分考虑了与自然融入的主题,在银行的墙上设计了山川图画,休息室里也做了阳光照射的处理。这样的设计不仅是以业主的要求来设计,更是创造了新奇时尚的设计典范,充分实现了运用自然形式的环境设计。
二、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