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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资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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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资质管理办法

城乡规划资质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全面放开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市场,加强设计方案征集工作

全面开放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市场,推行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多方案征集和优选工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建设项目情况,广泛吸纳、邀请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单位,鼓励资质高、信誉好的设计单位参与我市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运作程序,规范设计方案征集、评议、监督和协调工作。

为提高设计方案水平和质量,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区片详细规划的编制,要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规划项目情况结合设计单位业绩综合比选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吸纳先进的规划理念和设计方法,做到高起点规划。重要地段成片开发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和单体(群体)建筑设计方案,公共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或沿城市主要道路、重要景观节点、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周边及对景观有特殊要求地段的建筑单体,一律采取广泛征集、专家评议的方式优选设计方案。一般地区的建设项目,也要通过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确定设计方案。优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要体现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完善配套公共设施,营造优美城市景观,本着“经济、实用、美观”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原则,统筹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提高城乡景观品位与内涵,展现地方文化特色。

二、严格规划决策运行程序,提高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科学化水平

城乡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的决策,实行“部门问策、专家议策、社会征策、规委决策、阳光亮策”的运行机制。通过建立部门协调联动、专家技术咨询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运行程序,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的全面性和科学性。设计方案的评议应在综合城乡规划管理要求、专家评议意见和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方案。

城乡规划的审议决策,按照规划事项实行由市规划委员会、市政府、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查决策工作制度。城乡规划审批与规划实施的管理,除需要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之外,按照法定要求及程序,实行市政府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级审批工作制度。

强化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程序。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市区河道景观控制规划方案和整治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占地5公顷以上或单体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以及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周边的公建项目及城市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占地10公顷以上的居住小区及重要工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古城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7处建设控制地带以及东、西大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传统历史街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后,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

强化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结合项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审批后的规划成果,应予以公告。经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要将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在现场进行公示。

三、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和建筑设计严格落实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充分采纳专家评议推荐意见的基础上,要结合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设计方案审查审定工作。为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落实,无论获选方案设计单位是本地,还是外埠的,单体或群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原则上由获选方案设计单位负责。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设计方案征集与施工图设计合同审查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和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对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擅自变更已经审定的设计方案造成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与审定方案不一致,违反有关要求,导致设计水平下降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改正,若拒不改正,且属于不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条件的,将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不认真落实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弄虚作假、违背职业道德进行设计的,应予以警告,问题严重的,有关部门要追究单位和设计人责任。

城乡规划资质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上半年,建设规划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建设规划局的统一部署,以开展“重点工作推进年、建设形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围绕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推进城市化,带动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努力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提升队伍素质,使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㈠优化城乡规划

现版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面积为44.1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4.36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12万左右。

进一步完善县域总体规划,两规衔接上报市局审查;开展县城总体规划人大审议后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县工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中心区详细规划、行政中心建筑设计;完成08—12年县城住房建设规划;开展单元控规编制,完成控规单元区规划图;根据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编制18个。

㈡强化规划管理

出了城乡规划工作例会、城乡规划公示、规划条件核实、城乡规划督查等四项制度。监察力度较前几年空前加强,落实了建设项目跟踪监察责任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推行“阳光执法”,将有关办事程序、处罚标准、处理结果和举报电话公示于众,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限制自由裁量权,逐步统一了处罚标准。共查处违章案件49起,处罚违章建筑面积42458平方米;拆除50起,拆除面积21174平方米。

㈢完善城市功能

1、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进展顺利。

污水工程:污水处理厂通过加大推流器等措施已解决氧化沟积泥现象,并于4月份再次投泥成功,污水处理厂运行能力已达到规划设计能力。两座污水提升泵站已开始正常稳定运行,已完成绿化工程、柴油发电机等配套设施招标。管网调整文本已完成初稿;待实施管网工程正在编制预算;运行管理机构:已拟定两套方案报县政府讨论,暂未通过。

开展了横溪、白塔污水厂建设前期工作。

供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管网工程正在可研报批;环城南路西延段已通过验收,仙清线段开工建设。上半年新建供水管网7公里,新增受益人口近一万。改造等供水管2里。

城市道路:建设东路工程已完成前期审批;西门横街工程已委托设计;环城北路西段和西二路、西三路、省耕路工程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东路基本完成雨污管及路基工程。

2、城市绿化、美化工作。

城市公共绿地面积40万平方米。

完成了杨梅进城工程;基本完成了城区绿化养护制度改革,实施了城区绿化养护招标承包;开展了南峰公园南侧山体滑坡处理的设计和预算工作;完成龙皇山崩塌工程图纸审查、预算编制、立项等工作;完成县城春节节日气氛营造工作;对城区排水排污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疏通;

3、县城供水状况良好,出厂水综合合格率为100%,为广大市民安全用水提供了保障。

㈣规范行业管理

1、房地产管理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目前我县共有房地产企业21家,其中二级2家、三级8家、四级11家,上半年销售收入5.5亿。

结合去年开展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对我县的房地产行业进行专项检查,规范了我县房户开发企业的一些不良行为,促进我县的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今年以来我县房地产行业开发量约为28万平方米,计预售建筑面积16.52万平方米。

新增了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经过各相关部门及开发公司的共同努力,对锦绣明珠、玫瑰城两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选举顺利进行,并正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对今年新核准预售的香格里拉、西门片区拆迁区等5个项目进行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开招标选聘。

拆迁管理工作:

对我县今年计划拆迁的项目进行疏理,并通过县政府下文报市建设局备案。

西门片区一期一批拆迁项目拆迁许可证办理延期手续,同时对四户被拆迁户的拆迁进行裁决,并举行了强制搬迁的听证。

保障住房管理工作:

开展了我县城市保障住房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

出了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保障住房政策,并已报县政府审定。

首批420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已落实建设地块,近期将进行拍卖。

2、建筑业管理

至今,我县共有建筑企业19家:土建9家、市政5家、交通2家、装璜2家、古建1家,其中一级企业3家。上半年产值13亿,居全市第6位。

完成一、二季度安全隐患排查、节能检查、质量通病检查,检查工地40个、企业16家;开展了6月安全月活动,加强安全知识宣传。

企业资质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按市局规定推行新的评标办法,逐步推广工程量清单招标法。

继续推行了欠薪保障金制度,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民工欠薪上访事件。

㈤提升队伍形象

根据“形象提升年”活动要求,结合县里开展的“服务工业、推进项目”百日行动,我局开展了多项有助服务效能提升的工作:

1、为积极推进“服务工业、推进项目”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扶持力度,有效处置累积的企业违法建设遗留问题,破解企业发展制约要素,我局本着服务经济、依法行政、适当变通、简化程序原则,制定了《县工业企业建设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现已上报县政府,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

2、开展科室之间服务竞赛活动,拟实施各科室及服务窗口作风评议专题行动,并在内部评议的基础上,通过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三见面会议等,加强沟通,虚心听取社会各届对本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进一步落实整改。

3、开展了创业创新、解放思想大讨论,找差距,求破解。

4、完善四项机制:健全简化审批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理顺科室内部流转工作机制;完善保廉工作机制。

二、问题和不足

一是规划技术力量薄弱,规划滞后;二是仍然存在管理盲区,规划管理质量不高,监察队伍力量不足,违章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三是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欠债多,建设主体不明、管理体制不顺,功能建设滞后,道路拥堵、停车困难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四是城市建设中存在资金、拆迁方面的困难,经营城市理念缺乏,国有资产分散,无序开发、分散建设严重,不利于规划的有效实施。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理清思路,找准根源,认真对待,着力破解。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贯彻城乡规划法,着力构建城乡规划新体系

加快规划深化工作,重点致力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在编各项规划的深化完善、上报审批,主要规划内容有:一是县域、县城总体规划的报批;二是县城中心区、西环路以西高速公路出口区域、老城区、工业新城及其它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三是住房建设规划、县城给排水系统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社区用房规划、“四线”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四是新农村规划及行政中心建筑设计。

在继续做好各项规划深化、完善、报批工作的同时,还要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争取建立县规划委员会,重大规划的审查、调整通过规划委员会讨论、论证,确保规划合理性、严肃性;加强规划成果管理,严格报批程序,彻底扭转以往重编制轻报批的不良局面。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

1、加快重点区块、标志性建筑和住宅小区建设

要把县城中心区建设作为城市见变化出形象的主窗口,集中力量抓推进;要把代表性建筑和住宅小区建设作为城市见变化的重点之一,要抓开工、抓进度、抓竣工,加快丰满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2、加快推进城市路网工程

路网工程是城市框架建设和功能提升的重点,要努力拉开主干道,打通断头路,缓解行车难,方便群众出行。积极筹集资金,加快实施南五路中段、西门横街南段、建设东路、东路等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努力做好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3、加快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进一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年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新建污水干管8.15公里;同时,加强污水工程运行管理,改善我县城市生态环境。

二是启动中心镇污水厂建设及20个村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三)加强实施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加强城市居民住房保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要尽快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廉租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尽快完成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调查;三是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四是建立廉租住房专项资金专户;五是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经济适用房10000平方米、民工房1000平方米、人才公寓1000平方米、廉租房2000平方米。

加强农村农民住房保障。继续实施“农村住房解困工程”,做好8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本着实际、实用原则,完善村庄规划,修编农房通用图。

继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争取新增农村受益人口3万以上。

(四)加强城市管理,着力提升城市形象

城市管理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要坚持建管并举,向城市管理要变化、要形象。

一是继续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避免脏乱差现象;调动、发挥街道、村居主体作用开展城中村整治。

二是加强绿化、亮化、美化工作。

三是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违法建设仍是当前建设矛盾的焦点,也是群众反应的热点,不仅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影响城市形象,而且影响到社会公平,要借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时机,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刹住违法建设歪风。

(五)加强行业管理水平,着力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要象抓工业企业一样继续抓好建筑业发展工作,重点在规模经济和建筑节能上有新突破。一是努力培育本县建筑龙头企业,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扩大经营范围,增强企业竞争力。二是加强节能把关,要注重源头管理和过程管理并重,把牢审图、现场施工、验收关,多措并举推进建筑节能,为节能减排作贡献。三是规范市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视工程质量监管。

同时,要抓好房地产业发展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住房建设规划,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应,保持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抓好康居示范工程建设,促进住宅品质提升,把住宅小区建设摆到重要位置;贯彻物权法,探索建立物业矛盾调解机制,强化物业企业服务功能,促进物业和谐。

城乡规划资质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实际,对梳理出的影响和制约城乡规划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明确时限,分步实施,有效解决,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切实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和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争当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二、整改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整改目标

在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前提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新理念,按照“沿海新兴临港工商业城市、长三角产业北拓承接基地、西太平洋国际湿地旅游城市”以及实力较强的特大城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和思路,加快研究和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尽快启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形成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新格局;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服务,致力建成“服务最优、效率最高”部门;进一步优化队伍整体素质结构,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效型、法治型、和谐型的“六型”机关。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解放思想推动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更好地破解传统的规划管理和发展模式的难题,突破束缚规划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敞开胸怀,谋划未来。多渠道发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充实完善整改内容。

——坚持真抓实干,责任到人。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责任人、目标、时限,以及措施,坚决杜绝抓而不实、抓而不紧、相互推诿的现象。

——坚持阳光监督,促进落实。通过网络、宣传栏、座谈会等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公布整改方案,接受监督,确保整改方案的落实。

三、整改落实任务与措施保障

(一)解决规划编制的超前研究不够深,编制的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切实加大城乡规划编制力度,提升规划的水准,全面完善全覆盖的规划体系。

——存在不足:规划编制的超前研究不够深,编制的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通过近年来的大力推进,已经初步构建起一整套的城市规划体系,但控规全覆盖后的成果质量,对满足依法规范管理的实际需求来说,操作性还有差距。对大市区发展战略定位还不够高,眼界不够宽,重要节点地段城市设计等重点规划的深化、推进速度不快,规划水准有待进一步提升。统筹城乡、高效组织协调市、县、区各类规划编制的力度不够、方法手段创新不足,规划经费保障和专业人才集聚还不能满足目标任务的实际需求,组织体系和务实创新机制有待加强。对城乡建设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不够,对新形势下做好统筹兼顾以及一些焦点难点问题的处置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

——整改举措: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编制的研究力度,全面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水平,努力实现城乡规划覆盖面广、整体质量优。

积极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和拓展城乡规划编制深度,有计划、有重点地落实编制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一是研究新问题。将大市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作为城乡规划工作重心,坚持与时俱进,敏锐把握区域与城乡发展重大命题和热点、难点,确保科学性和前瞻性。要抢抓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认真组织研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定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发挥规划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实力较强的特大城市目标进一步加快大市区的规划建设,努力发挥*作为中心城市在沿海开发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的城市发展战略层次,加强港城互动发展,积极拓展大市区发展空间,解决沿海不临海的问题,把*建设成为中国沿海新兴临港工商业城市、长三角产业北拓承接基地、西太平洋国际湿地旅游城市。当前在深入研读规划的基础上,做好向上对接,重点是扎实抓好城乡统筹工作,编制好试点镇规划,突出搞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的对接沟通,促进市域范围内城镇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围绕2030目标年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做好有关基础性工作,争取尽快启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大战略问题的研究,重点研究城市发展战略、大市区产业结构空间布局调整、水源保护、城南新区等规划。加大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重点研究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出让的时序及房地产调控、交通停车、服务业集聚等规划。二是探索新思路。针对城乡规划薄弱环节努力创新,提高质量。研究和探索城乡规划统筹协调发展之路,协调处理好城镇与乡村、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关系;研究和探索规划全覆盖对发展的时效作用,及时、有序协调好有关规划的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体系;研究和探索城市特色的塑造问题,大力引进高层次单位帮助规划设计,提高策划、设计水平,邀请专家审核论证把关,抓好实施环节的细节管理。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深入搞好保护性规划和强制性要求的把关;更加突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强化规划可操作性,加强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时序、产业调整、城中村改造等规划的策划。三是运用新技术。积极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科技含量、技术水平。完善市、区两级规划编研中心工作职能,整合现有规划系统的人才,加强规划设计技术工作的研究;做好测绘基础工作,为规划设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对近期建设项目的时序进行动态控制;加强规划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公开审批服务信息、管理信息等;建立交通评价机制。四是采取新举措。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把好任务交办、技术审查、公示审批等重要环节,推动规划编制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全面放开规划编制市场,引进市外高资质设计单位,加强与规划设计单位的对接指导,发挥高资质设计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提高设计水平。加强规划编制的经费保障和组织协调工作,积极申报年度规划编制经费计划,争取市规委会的大力支持,保证经费保障到位;完善专家咨询论证机制,确保规划科学合理。

——整改责任及时限:分管领导为王宏程,责任单位为规划技术管理处。在2010年前要有新的实质性的全面推进。

(二)解决创新规划服务的措施研究不深,规划对城乡建设与发展的引领作用还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切实加强规划审批管理服务工作的研究,推动大市区规划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存在不足:创新规划服务的措施研究不深、落实不够有力,主动服务意识仍然不强,超前服务还不够。

虽然近年来我局实施了压减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和挂钩重点项目等一系列服务措施,但是落实上还不完全到位,突出表现在“三多三少”,即坐等企业上门多,超前介入服务少;被动服务多,主动上门服务少;一般多,个性化特色服务少。个别单位少数人员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超前性不强,服务态度冷淡,在政策的执行上灵活性不够,主动自觉地关心和维护群众利益还不到位,导致一些领导和基层单位、群众对规划部门工作的满意度不太高。对新的服务措施研究还不深,执行和落实上抓得还不到位,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责任意识还不强,主动超前服务的力度还不大。特别是超前介入服务、指导不够,对市里的规划设计要求与规划设计单位主动沟通不够,客观上一定程度造成了建设单位设计工作的多次反复。

——整改举措:切实加强对规划审批管理服务工作的研究,积极推动和服务大市区规划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规划编制是基础,实施是关键。三分编制,七分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对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来实施规划,积极拓展规划管理的覆盖面,健全制度,充实力量,全力服务城市建设。一是积极开展规划课题研究。开展城乡规划重点工作的调研,加强城市规划科研项目管理,鼓励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研究工作。从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出发,按照控规和现代城市规划理念,对各类建筑的总平面和单体方案严格审查把关,以创新管理机制为先导,通过市外甲级设计院多方案竞选措施提升城市临街建筑品位,加快引入专家咨询审议制度,优化健全规划审批决策机制,力求新建的所有建筑都能展示时代风貌,体现*特色,打造建筑精品。当前要重点研究城市规划领域的综合交通、公交优先、控规经济性、历史文化保护、地下空间利用等方法、技术和政策,加强都市圈建设的规划协调机制、区域城际交通线网规划的实施机制等,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成果的可操作性。注意结合*实际,对规划设计要点从强制性指标体系和引导性规划要求上作深入研究,更好地在前期规划阶段把好关,为规划设计提供系统、全面的要素,为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做好科学的前期规划论证。要注意加强建筑节能减排的研究,特别是研究出台太阳能综合利用方面的政策文件。二是加强规划业务人才的培养引进。采取超常规、突破性的激励措施,大力引进高层次规划专业人才,公开招录业务人员,充实行业队伍,完善人才结构。同时,进一步强化现有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学习先进的规划理念和经验,不断更新城乡规划业务知识,提升城乡规划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想方设法引进经济、社会等相关专业人才参加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不断壮大专业化规划管理队伍。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重新审视和反思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积极探索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调整的方式方法,突出抓好规划系统内部机制的改革提高,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完善与新法律相配套的政策性文件、规划技术规定与实施措施等相关的制度、规范、规定,便于实际操作。同时尽快对市内现行城乡规划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做好衔接工作,全面构建依法行政、按制度和程序办事的标准化规划管理制度、程序框架体系。重点研究出台《市区民房规划管理办法》、《*市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部门服务职能化办法》,修订《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四是适时修改完善规划公示制度。重点围绕提高规划公示的实施效果,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管理的批前公示、规划许可变更的批前公示,规范公示意见的采信与反馈。按照法律规定和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的需要,积极推动并完善规划听证制度。

——整改责任及时限:分管领导为孔逸忻、王绍前,责任单位为办公室、综合督查处、法规监察处和规划技术管理处。在今年10月底前要完善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三)解决审批周期仍然较长,服务效能提升还不很快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服务,提高效能。

——存在不足:审批周期仍然较长,服务效能提升还不很快,对受大市区规划调整影响的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主动性不够。

基层和企业反映,规划审批慢、审批难现象仍然在一定范围存在。虽然已经采取了许多改进措施,实现全省各市规划行政审批时限最短,但客观上规划工作法定的审批环节多,周期长,对如何统筹合理安排审批事项、缩短办结时限等问题,在主观上还缺乏研究,创新不够。工作中有时存有超时办理和不够规范、细致,缺乏追求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不能切实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思考问题不深入,关系协调不全面的现象。网上公众互动平台少数投诉件处理不够及时、政务公开范围不够广泛。这虽然是个别现象,但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们的效能建设还不到位,反映出我们的工作与规范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整改举措:围绕保增长促发展目标,深入推进部门特色服务,创新、完善规划行政审批运转程序和管理方法,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确保所有审批项目都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

着重抓好十项服务措施的完善和创新,边学边整强服务提效能,边整边建保增长促发展。一是优化规划审批流程。按照集中审批权、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的要求,再造审批流程,在去年已实现省内各市规划服务时限最短的基础上,对审批流程再清理,报建程序再压缩,审批时限再缩短。二是建立重点项目服务“直通车”机制。创新局领导班子、职能处室与重点企业挂钩服务制度,对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企业,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定期深入企业和建设现场,主动帮助建设单位解决实际问题。针对重大招商项目、重点建设工程需求全力开通个性化、无假日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三是以“四项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保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挂帅,各司其职,突出服务和效能,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内部运行机制。对重大建设项目在压缩和简化流程基础上,特事特办,即送即办,做到“一口受理、同步办理、依法合理”。外部协调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项目,及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区级政府沟通协调,积极牵头同步办理。督促检查机制。按时汇总项目办理进度,及时跟踪检查项目推进情况,明确责任追究。四是全面实行规划审批“要素审查法”。强化审查的程序性控制,重点审查强制性规定要素,完善规范工作流程,限制自由裁量权,除需要控制的重点区域和地段外,弱化对建筑平面以及单体建筑的构图、功能、形式、色彩等的审批,严格落实审查人、审核人和审批人三级责任制。五是简化园区和高速圈外项目审批手续。对工业园区项目、高速圈外项目和临时建设项目中,凡不需要规委会研究由我局直接审批的,改原来市局、分局两级会审为分局(处室)直接审批报市局备案,简化审批程序,只要符合控制性规划和技术条件,做到随到随办,日办日结。六是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规定。在完善和落实窗口审核受理、承诺办结、联合审批、领导轮流窗口坐班和签批AB岗、一次答复二次办结等各项服务制度的同时,严格执行容积率管理、日照分析、规划变更管理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审批制度建设,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健全为企业和项目服务的长效机制。七是强化技术服务主动超前介入。整合现有规划系统的人才,超前介入重点项目,提前了解规划审批需求,明确专人上门,帮办申报材料,请专家先行审查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减少环节,提高一次性通过率。八是建立审批质量评监制度。定期对审批项目进行回头看,从“办事时限、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监,分层次进行逐项分析,请服务对象质询、测评,由业务处室、分局自评、互评,局领导、专家点评,根据评监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服务、提高效率的措施和方法。九是建立城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度。在完善市规委会决策机制的基础上,拟研究建立城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赋予规划技术咨询、审查和方案评审等工作职能,完善议事制度,保证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对分离,提高行政审批时效,集中精力服务大项目、重点项目,发挥政府决策参谋作用。十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督查小组,对所有规划审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督查,全面考察办结时限、办理质量、服务态度等。实行“每周一报”制度,在每周的局业务会办会上通报督查结果。

——整改责任及时限:分管领导为孔逸忻,责任单位为综合督查处、规划技术管理处和监察室。在今年10月底前要形成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㈣解决依法规范管理抓得还不严,民房违法建设发现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还不十分健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行为。

——存在不足:依法规范管理抓得还不严,民房违法建设发现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还不十分健全。

规划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城乡规划法》全面实施后,对我们依法开展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健全完善。市区民房建设虽然从客观上讲,审批工作已经停止了10多年,居民住房矛盾比较突出,民房违法建设也多数在后街背巷,而且基本都是在节假日、夜间突击施工,速度快,隐蔽性强,发现、查处的难度相对较大,但我局主观上的原因也不容忽视,可以说,目前我局尚未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及时发现、立即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从而形成民房违法建设发现慢、查处难、执法更难的现象,一度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邻里矛盾的焦点、重复上访的难点。

——整改举措:切实加大规划管理执法监督的力度,创新民房规划管理办法,努力将各类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全部纳入规划管理范围。

执法监督是城乡规划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进一步依法加大城乡规划管理的力度。要利用规划监察支队机构升格的机遇,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管理队伍和机制,加强与城管、街道(乡镇、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合力。一是严格执行规划。在各类建设活动中,做到没有规划不决策,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供地,没有批准过的规划不招商,坚决制止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随意性,真正达到有规划可依、有规划必依、执行规划必严、违反规划必纠。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对大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活动,特别是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改变规划用途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天候的巡查,实行全过程的监察,坚决不留“盲区”,不拽“牛尾巴”。强化执法工作的强制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跟踪到具体项目,建立流动巡查制度,坚决遏制规划批后随意变更现象。完善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协同机制,避免规划监察中出现盲区。三是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规划行政处罚的事前告知、听证公示、督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程序和管理制度,确保规划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适用法律条款的准确性,确保不发生行政败诉案件,赢得执法工作的主动权。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定和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划行政许可听证等制度,特别是对违法建设管理不到位,听之任之的行为,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以规范,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要加强对限制自由裁量权的研究,从制度和关键环节上加强管理,避免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干部职工。五是实行民主监督。创新规划审批、执法听证制度,对重要地段、重要区域、重要项目或群众关心的建设项目,主动邀请广大市民、开发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利害关系相对人的代表适时举行听证会,听取广泛的意见和建议。

——整改责任及时限:分管领导为孔逸忻、李仁俊,责任单位为办公室、法规监察处、监察室。在今年10月底前要形成《市区民房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完善好大市区规划管理监察执法工作运行机制。

㈤解决政治理论学习研究不够透彻,规划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深度还需强化的问题,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切实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存在不足:政治理论学习研究不够透彻,规划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深度还需强化。

虽然长期坚持集中学习日制度,严肃学习纪律,建立学习考勤和学习成果登记等台帐,但平时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强调的不多,组织力度欠缺,专题讨论和学习交流少。规划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不快,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虽然十分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检查,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但是抓得还不够紧、不够深,个别人员的廉政意识还不强,企业对个别人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反映,充分说明党风、行风和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举措: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切实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在全系统开展以“整顿作风、增强素质、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为主题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实行开门,公开评议。紧紧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问题,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印《服务指南》手册,将所有规划方面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纪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全部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完善内部工作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机关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工作运行通畅、高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编制审批流程图和政务流程图,向社会公布职权项目及审批事项、公开范围等。定期开展规划集中服务活动,现场办公,搞好便民、为民服务活动。局领导带领业务处室深入基层、群众征求意见,并将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切实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勇于打破工作惯性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改进管理方式,积极服务和推进城乡建设大发展。与有关高等院校联合举办硕士专修班,提升规划业务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规划管理上水平、行风建设登台阶、违建查处有突破、审批服务争一流”大讨论,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目标承诺、岗位示范、责任公示为抓手,丰富机关作风建设内涵,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不断创新规划管理方式,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以“廉洁从政从我做起”的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廉洁从政先进典型的事迹,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

——整改责任及时限:分管领导为孔逸忻、王绍前、李仁俊,责任单位为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在近期要开展一系列活动,创新有关机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整改落实方案》实施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整改落实方案》涉及的重大问题,监督检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各单位(处室)要将《整改落实方案》中的各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制度,对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即着手解决,对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明确时限,分步实施,积极解决,确保《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

城乡规划资质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四项主要工作

完成协议引进项目5个,坚持招商引资第一要务。协议引资总额5.9亿;竣工投产项目1个,引资额5000万元的同时,全力推进城乡规划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规划龙头作用得以增强。

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快速推进,2011年以来。规划引导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一是计划引导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充分发挥。2007年底,局即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求,超前启动了2011年度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工作。计划》将规划愿景细化为具体项目,实现了城乡规划战略意图的贯彻,避免了项目实施的盲目和无序。二是规划引导城乡科学发展职能充分发挥。围绕高质量实现规划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起草并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11年中心城市规划编制及研究计划》同时,局又下发了2011年县城及村镇规划工作要点》对全市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目前,中心城市21项规划编制任务中,部分规划编制因总体规划修编暂缓,其余18个项目均已编制完成或正在调整完善;各县规划编制工作也在快速推进。全市城乡规划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实现。三是政策引导城市产业发展职能充分发挥。年初即起草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明确市区高层建筑重点发展区域的通知》以此提升中心城市发展档次和品位。围绕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于10月初起草了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政策规定》实施以来,市区商品房销售量迅速提升;大润发超市、国泰广场、一百三家大型商贸设施开业。四是挂钩引导新农村建设职能充分发挥。大力开展乡镇和村庄规划调研,编制并印发了市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实施分类指导目录》提出了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意见。同时,全力抓好全市15个康居示范试点村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了对15个康居示范试点村的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把关审查工作,提升了示范点建设质量和建筑品位。目前,全市已完成252个集中居住点建设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的指导下,全市康居示范村和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快速推进。

2改革创新工作取得突破。

提出“致力创新突破”总体目标,2011年初。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工作力度,推动城乡规划水平的持续提升。为此,印发了市规划局2011年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改革创新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方案》指导下,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深入开展。围绕精心精细服务,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下发了免费规划报建服务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使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方面更便民、更利民、更符合发展需求;围绕规范规划编制工作,推动规划设计招投标及规划市场管理创新,出台了市规划编制项目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市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暂行管理办法》围绕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启动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总体框架编制,2.4平方公里的三维虚拟城市演示系统、元数据管理系统等三大基础平台建设,8555平方公里航测影像图、400平方公里航测影像图和市区113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正加速推进,地下管线数据普查工作即将开展。围绕提升测绘院发展水平,拟定了改革创新工作方案,从企业内部管理、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等方面明确了改革目标,测绘院年内即将实现资质升级。围绕促进规划院科学发展,帮助企业多方开拓市场,强化内部规范性管理系统建设,确保了规划院企业经济效益和自身建设的齐头并进。预计2011年度该院合同总收入将达到1200万元,比改革前的2006年增加3倍。

3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2011年我承担了多项重点工程牵头推进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过精心组织,严格督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897及东大街项目:完成项目三套规划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积极联系,多方出击,项目合作开发单位基本确定,项目将择机启动。百栋高层推进工程:制定了市区百栋高层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确立了年内已建、建高层建筑80栋的工作目标,并通过政策引导、督促检查、现场观摩等形式,大力推进工程进度。目前,市区已建、建高层建筑已达到105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安居工程:精心组织各片区和相关主管部门,加速推进市区蓝领公寓、拆迁安置房、廉租房等安居工程建设。目前,市区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17.3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15万平方米)115.3%蓝领公寓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23.02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21.6万平方米)106.6%拆迁安置房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39.6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37万平方米)110.8%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雪枫公园:积极配合公园管理单位,高标准推进公园维护和后续管理工作,积极服务好公园配套用地开发项目建设,科学严谨地组织好公园决算审计工作,确保公园建设画上圆满的句号。同时,还积极协助市水务局完成大运河水利博物馆选址,并积极做好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商检、海关大楼、古黄河滨水核心区、明城墙遗址保护等市政府实事项目规划服务工作,促进了项目的快速推进。

4和谐团队创建效果显著。

狠抓规划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和谐团队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强化服务创新,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围绕政(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重点围绕创新服务理念,出台了市规划局免费规划报建服务实施办法》市规划局特别快车绿色通道服务制度》等四项规范规划行政服务工作的新机制、新制度,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实实在成效。上半年全市民主评议政(行)风活动中,局在15个行政执法单位中排名第五,局市政规划处在热点岗位评议中排名第二。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多次获得“流动红旗窗口”和“十佳窗口”表彰。二是强化和谐发展,争先创优扎实开展。围绕打造和谐社会、和谐规划的工作目标,以扶贫、双拥、等工作为着力点,以竞争考核为抓手,全力推进争先创优工作。扶贫工作中,以确立发展规划、培育致富产业、实施实事帮扶和帮扶困难户为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实施四大帮扶工程(规划帮扶、科技帮扶、实事帮扶、贫困户帮扶)已完成扶贫工作投入12万余元,较好地实现了扶贫工作目标;双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与驻宿广大官兵的联系沟通,帮助解决他实际困难;工作中,以解决群众的困难为出发点,坚持做到有登记、有交办、有责任人、有处理、有结果、有监督”等“六个有”充分发挥规划的协调和引导职能,帮助群众化解矛盾,处理问题,并通过采取回访、下访、约访等有效形式,深层次推进问题处理,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三是强化竞争考核,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干部队伍建设中,全面引入竞争考核机制,以此激发干部职工的创业热情和创优激情。完成了局机关中层干部轮岗工作,促进了业务工作交流,激发了干部职工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热情;完成了部分分局局长助理公推公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充分调动;实施了部分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引入了一批专业型年青人才,使得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和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

1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坚持将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有机结合。确保做到自身素质和水平的与时俱进。坚持做到自学与制度化学习紧密结合”学习与交流紧密结合”认真抓好规划专业理论和管理知识自学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全面领会和掌握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了市规划局制度化学习机制,组织开展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办公会学法、菜单式学习等多种长期性、制度性、刚性的学习活动;学习活动中,还坚持学以致用,加强调查研究,先后完成了新加坡城市规划与建设的考察报告》桂林“两江四湖”考察报告》增强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点问题研究》等多篇论文,并先后两次在市委党校组织的干部培训班上就自身学习成果及工作体会作了讲座。

2廉政建设

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始终坚持“两手抓”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后组织制定了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进行了全面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落实机制和具体措施;教育学习方面,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解放思想能形成,推动落实好快干”大讨论活动、洪泽湖农场接受警示教育活动和市规划系统反腐倡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经常组织各种案例教育,做到警钟常鸣,确保全局干部队伍不出问题;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方面,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行业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出台了关于在全局领导干部中开展“读廉文、思廉政”廉文荐读活动的意见》编制印发了11期廉文,供干部职工学习;加强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公开述职述廉活动,并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分析研究干部廉洁自律管理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统一管理方面,自觉接受监督并着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资金运行、国有资产运营、党务与政务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六个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此基础上,本人也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坚持做到胸襟坦荡,对组织、对领导从不隐瞒个人任何问题。

城乡规划资质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

(一)传达部署到位。7月25日,我局接到根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资住建发〔2014〕94号)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上级的文件精神,使上级的要求深入人心,使每名同志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重要、步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省厅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组织机构健全。我局成立了市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住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房地产管理局、住建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此次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三)方案制定详实。在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的基础上,我们结合上级的要求,专题研究和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的现状,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内容、方法和步骤作了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规范市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工作方案》。

二、严密组织,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一)企业自查认真。从7月底至8月上旬,全市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围绕11个问题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我局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突击抽查,并落实上级指示要求不及时的两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警示约谈。

(二)集中检查逗硬。从8月11日至8月31日,我们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全市所有房地产企业开展销售行为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预收款的问题。二是存在未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问题。三是存在收取的预售款不按时进入监管账户,挪用预售款的问题。四是个别开发企业因资金困难,擅自挪用业主缴纳的办证税金,导致拖延办证的问题。五是齐销楼场所公示内容不齐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予以了纠正和处理,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共查处了“富丽滨河”在未取得预售的情况以vip的形式收取购房定金、“金域华庭”擅自挪用预售款,并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罚。

(三)部门联运紧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住建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进行,我们共计召开协调会4次,互通情况,及时准确地把握准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的基本现状,共同协商、共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真正做到了协调配合紧密、集中检查认真、依法查处逗硬。

三、整改落实,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从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入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促使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更加规范。

(一)加强预售许可监管,防止出现违规销售行为

1.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131号令)、《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通知》(简府发〔2007〕1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简府发〔2012〕41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房屋征收补偿局、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简住建〔2014〕4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企业申请、部门会审、资料初审、审核批准”的程序,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

2.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牵头,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销售许可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发现违规销售行为,严肃顶格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销售监管,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

1.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两证一书”、施工许可证、销控表、建筑总平面图、预售方案”在售楼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在沙盘上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栋张贴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制作的已取得预售许可标识。

2.为提高技防手段,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部现场安装远程监控设施。

3.严格执行《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售楼部销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我市从事商品房销售及的经纪机构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5.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开盘,并将全部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不得分批次销售;对不及时开盘,存在捂盘惜盘、囤积房源、炒卖房号等违规行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预售款监管,严格资金拨付程序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证前,必须建立对应楼盘的监管账户,保证预售款全部进入监管账户。

2.严格预售款的监督工作,开发企业支取预售款,根据监管账户的资金余额情况,严格按照“企业申请、监理公司证明、市房地产管理局初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的程序执行。

3.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各预售款存储银行配合,定期、不定期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存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冻结预售款支取,关闭网签系统,严肃顶格处罚。

(四)加强网签监管,防止出现一房多卖

1.按照《市商品房预(销)售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防止阴阳合同、一房多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网上签约制度。并对在同一楼盘购买3套(含3套)以上房屋的购房者进行申报制度,未经过审核的不准多购。

2.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省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实行网上签约和预售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务必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