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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按照《区2012年城市管理工作意见》下达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队伍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职责,带动各社区城管服务站工作;二是要继续加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及整治工作;三是抓好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工地管理工作,确保各工地各阶段监管到位;五是深化市容创建,确保各类城管创优在市、区两级的明查、暗查中名列前茅;六是强化投诉处理工作,重点以区域范围内热点、难点地段或地区进行综合整治。
二、重点工作
1、针对街道城管队员偏少,职能发挥未到位及社区城管站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长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街道一方面将加强城管中队队伍建设,健全城管中队学习和业务例会制度,完善城管队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社区城管工作站建设,按《实施意见》完成各社区城管工作站达标工作,并建立起一体管理,二级联动的考核机制,通过两方面的工作,使我街道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违法建设整治。要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发挥社区作用,街道两级加大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对在建的私房违建立即查处,确保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集体违建分类处置,确保查处到位,整治到位实现“零增长”目标。
3、市场长效管理。配备力量对太康市场、小桃园市场、荣巷市场、勤新市场、徐巷市场、溪河市场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市场的长效管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店外设摊,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按照“齐门、齐线”一条线管理,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确保市场周边道路整洁、管理规范。
4、建设工地专项整治。强化工地管理、签订责任状,要求各工地做到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出入口配置车辆冲洗设备、场地硬化、运输车辆“密闭式”运输的,杜绝带泥上路及运输车辆抛撒滴漏现象。
5、道路面貌专项整治。结合“太湖杯”、“两整两创”、管理等要求,按照“三无”整治要求,对主要区域主次道路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对道路两侧擅自堆放、搭建、占道经营、乱牵挂、乱涂写、乱张贴等多发性违法违章行为开展综合整治,中队将以主干道为标准,深入到次干道,确保“太湖杯”、“两整两创”管理取得更好的管理成效。
6、荣巷街道投诉多发地区主要集中在市场、郑巷自然村、龙山路、丹桂路、大丁中街等。明年我中队拟加强与社区城管工作站的联动,各自承担任务,加强长效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街道两级要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2、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按照责任落实到人,加大考核力度。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强化执法、长效管理”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形成具有特色的建筑工地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秩序,建立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
对区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两改项目、积存渣土清运等)、市政基础配套工程(供水、供热、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排水、排污等)建设,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影响城区环境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
(一)建筑工地内部管理
1、对施工场地采取防尘措施、避免扬尘;对场地内积存渣土,要采用绿色密目网统一覆盖,并定期洒水防止扬尘;对利用拆迁工地做临时渣土存放场地的,要与施工方签署协议,确保不影响该地块的招、拍、挂。
2、加强施工噪音扰民治理,确保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3、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实施硬化,设立隔离墩、栏杆,配置冲洗设备。对进出工地车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和清扫,及时洒水防尘。
4、设置公示栏,明确防止扬尘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的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区建管局、环保分局、现代商贸办、交通商务办、生态商住办
(二)工地外部道路管理
对道路上出现的运输撒漏、污染路面等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按照保洁区域划分,由城管执法局及时组织人员对运输撒漏进行清理,对污染路面进行冲洗。责任单位每日对主干道进行洒水降尘。
责任单位: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圈办、九水路办事处
(三)施工运输车辆管理
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行为。建筑渣土外运必须到区城管执法局办理备案登记。运输渣土及散流物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改装措施。建设施工单位不得采用未经密闭改装的车辆从事渣土运输,否则将不予以办理渣土外运的备案登记,并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
(四)施工场地围挡管理
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按照市建管局的标准,设置硬质围挡,做到美观、安全、牢固。对出现破损、缺口等现象要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建管局、生态商住办、现代商贸办、交通商务办
三、计划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8日-10月20日)。将整治区域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由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交通商务办、现代商贸办、生态商住办、所在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集中整治前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争取群众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氛围,保持高压态势,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1日-10月24日)。引导和督促各施工单位把维护城市环境作为己任,树立建筑工地和垃圾清运车辆集中整治的环境意识,并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及不足,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三)全面实施阶段(10月25日-12月13日)。各部门联合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各个施工工地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严管重罚。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4日-12月18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召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整治活动检查验收组,按照整治标准中对各单位的要求,对综合整治的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凡未能通过检查验收的单位,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依据本部门职能,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责任,严管重罚。每个建筑工地都要成立专门责任小组,列入建筑工地公示栏。成员由所在区域的城管中队、所在建设办公室、建设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各一名组成,组长由所在城管中队中队长担任、副组长由所在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担任。责任小组专项负责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对建筑工地和道路撒漏实行“一日两巡查”制度。中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城管执法、建管、交警、环保等部门,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联合执法,并对重点区域进行必要的夜查。
(三)奖惩并举,完善机制。
一是对建筑工地实行红牌、绿牌两级监管公示制度。对于检查合格的单位,予以挂绿牌标识;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予以挂红牌标识。施工单位将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予以修改为绿牌标识;
二是建立与市建委建管局的定期通报机制。对连续三次检查挂红牌的施工单位,经分管区长把关后,通报给市建委建管局,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对连续三次检查均为挂绿牌的,给予通报表扬。在两个月内历次检查中均挂绿牌的,在总结验收期后,区政府将给予物质奖励;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一流园区的要求,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努力塑造整洁有序、精细秀美的现代化新城区。实施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城管部门牵头,部门各司其职,街、镇、分区具体实施。二是建、管、养分离原则,建设局负责建设,城管局负责管理,街、镇、分区负责养护。三是责权一致原则。按照各部门、街、镇、分区所承担城市维护管理责任,落实相应权力、财力和人员。
二、内容和要求
1、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保持整洁美观,路面和公共场所垃圾及时清理,乱涂乱贴有专业队伍清除,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提高环卫保洁水平。完善环卫设施,加强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块管理,消灭环卫作业盲区和管理死角。城管局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街、镇、分区负责做好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工作。
2、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包括中心区内市政、拆迁工地)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离围栏,建筑垃圾随产随清,废水泥浆不得外流(末经处理不得排入雨、污水管道),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运输车辆不得带泥行使,不得抛洒滴漏。建设局负责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是工地环境卫生的责任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卫保洁工作。城管局、交巡警大队依法查处抛洒滴漏行为。
3、市政道路和路灯管理市政道路应保持平坦、畅通,出现坑凹、隆起等要及时修复。路灯设施要保持完好、整洁。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管市政道路和路灯的养护。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辖区内市政道路和路灯的养护。建设局负责市政道路的大修,办理开挖审批。
4、市政绿化管理市政绿化要保持美观、整洁,有专业人员施肥、修剪、除草、灭虫,植被养护良好,无泥土,无缺株死株。城管局负责指导和监管市政绿化的养护。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辖区内市政绿化的养护。
5、集贸市场管理集贸市场要有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秩序,卫生管理制度完善,“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有专职保洁人员,经营场地和摊位整洁,依法经营,公平交易。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工商局和主办单位负责集贸市场的管理。城管、社会事业等部门和各街、镇、分区协助管理。
6、店面经营管理店门橱窗要美观整洁,门前不得乱堆乱放,占道经营。主要路段店面不准经营车辆清洗、铝合金(木器)加工、摩托车修理等业务,工商部门在受理上述经营业务和住宅楼下开饭店的审批事项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到实地勘察办理。工商局负责店面经营管理,规划分局要加强店面经营项目的规划管理,对不符合规划规定的经营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发证。城管、环保、社会事业、建设、国土房产等部门和各街、镇、分区应各负其职,共同加强对店面环境的管理。
7、户外广告管理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要常年保持整洁,外形美观清新,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好。限期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逐个审核,对擅自设置、破旧过期的广告坚决予以拆除,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拍卖。规划分局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并实施规划管理。工商局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和的监督管理。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的综合管理。
8、住宅小区卫生管理住宅小区保持整洁、文明、安全,小区道路通畅,绿化完好。全面整治小区车库开店(住人)、违章搭建、车辆乱停乱放、无证经营等问题,积极创建文明示范小区。各街、镇、分区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管理。各物业公司是住宅小区管理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小区管理。国土房产局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城管、工商、环保、社会事业、政法等部门协助管理。
9、停车秩序管理各类车辆分类停放在统一标线内,排放整齐,无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道路两侧停车场(点),停车标志要醒目,停车标线要规范。交巡警大队、城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车辆的停放管理。各街、镇、分区要安排专人管理,保证车辆停放整齐统一有序。
10、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河道、水岸要保持通畅、清洁,不得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超标准排放污水,水面漂浮物应每日打捞清除。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河道、水岸的环卫保洁工作。城管局会同建设局(交通、水务)加强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建设局(交通)要会同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码头、河道停船管理,防止河道堵塞和污染。
三、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动态性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城市管理摆到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建设与管理、审批与监管、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的关系,努力做到一手抓开发建设,一手抓城市管理;开发建设到哪里,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到哪里,狮山、枫桥、横塘等街道在抓好经济的同时,要加大城市管理的力度,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
2、归并调整部门机构。为整合城市管理力量,解决管理机构重叠问题,将隶属建设局的城市维护管理处划归城管局,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将原挂牌在社会事业局的爱卫办调整挂牌至城管局,以利于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形成合力,提高效能。
一、总体目标
至**年底,全区渣土运输车辆实现车容整洁,市场行为基本规范,监管机制得到强化,企业素质得到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区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推进协调小组
由陈升平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钟国定、区市容局副局长朱红德、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宋朝明、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侯彬武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建设交通委、区市容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大队、区交警支队、区建管所、区质监站、区废管所。在区市容局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红德兼任。
(二)严格资质和车辆管理
**年10月1日前,区市容局下属作业单位必须通过市市容环卫局组织的资质审批和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检验,指导区域内从事渣土运输的社会作业单位参加资质审批和专项检验。**年10月1日起,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渣土运输资质的单位和符合相关检测标准的渣土运输车辆运输处置渣土,不得与未获得渣土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渣土运输处置合同;区废弃物管理所根据市市容环卫局公布的渣土运输企业资质许可和获得编码证的车辆明录核发处置证。
(三)加强检查和执法
**年10月1日起,区城管大队和区交警支队要加强对全区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的监察执法,重点取缔无编码证车辆从事渣土运输、未经审批擅自处置渣土、偷倒乱倒渣土垃圾、超限超载等行为;区废管所要对各建筑工地渣土产生、堆放、处置情况加强检查和记录,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在工地完成渣土处置施工后,区废管所将根据管理档案对该工程渣土处置情况做出书面评价。
(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召开全区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年10月1日前,向区域内所有建设施工单位、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单位进行整治方案和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告知,做到全覆盖;区市容局网站和投诉热线开通渣土运输违规举报专线,加强渣土运输投诉处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区建设交通委
执行建设施工工地管理标准和车辆技术、管理标准,加强对工地监督检查,对未达标的工地,取消文明工地的评比或降低企业资质等。
(二)区市容管理局
加强源头申报,使渣土的出土量、运输路线、处置去向等处于受控状态;加强对建设工地和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使建设工地按照管理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和出土,运输车辆按照管理规范进行作业,对违章施工和违章作业的工地和运输车辆进行取证后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组织建立运输企业诚信管理档案,及时向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信息;对全区渣土运输、处置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三)区交警支队
对渣土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如超载超限装运、牌照不清、超速行驶等),按规定实施处罚;根据日常推进办公室提供的违章信息,对相关渣土运输车辆予以查处;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检验力度。
(四)区城管大队
对渣土运输车辆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按规定实施处罚,配合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行为,打击施工工地随意从高层或多层建筑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未采取有效控制扬尘措施进行拆除建筑物、建筑垃圾及物料未密闭运输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做到在建工地文明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有效控制进出场、运输、消纳三个重点环节方面的污染,保障空气质量达标和城市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管局扬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城管局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是区环卫站,主要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和实施。
三、治理时间
2013年5月至12月。
四、治理重点
(一)辖区建筑垃圾场和长期不规范存放建筑渣土及建筑物料等行为。
(二)辖区工地围场不规范、场地不硬化、出入口无冲洗平台设备等,导致车辆出入工地带泥上路和扬尘污染等问题。
(三)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要求覆盖、沿途抛洒、未密闭、超高、超载以及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等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建筑物料运输治理
1、严控运输线路污染,强化车辆运输期间动态检查,采取延时巡逻、错时巡查和设置夜间检查卡点方式,在重点路段严查运输车辆超高、超载、超限等未密闭运输酿成渣土洒漏、扬尘污染环境和任意倾倒渣土等违规行为,采取劝返回工地整改和“倒查”工地等治理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对违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整改,保障运输道路环境无污染。
2、落实保洁工作措施及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工地安排保洁人员和机械冲洗保洁车辆,每日对运输路段进行随时保洁,配合洒水车及时、快速处置突发渣土污染事件,做到污染处置不过夜,保障道路干净、整洁。
3、开展重点道路建筑渣土及物料运输、商混运输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运输行为,采取重处重罚违规运输单位,保障辖区运输秩序。
(二)建筑工地出入口治理
1、严控工地源头污染,加强对辖区重点项目、建筑工地出入口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安排每个工地派驻专人对工地进行日常管控,督促工地落实建筑渣土及物料运输车辆保洁措施,做好出场前的保洁工作。
2、严格出场渣土车辆的密闭运输检查,必须按统一规范标准苫盖帆布篷布,符合条件后方可出场。
(三)建筑渣土消纳场治理
1、做好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消纳场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消纳场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治理,严厉打击施工工地不文明施工行为及非法消纳污染环境行为。
2、督促完善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消纳场冲洗设施和硬化路面工作,做好场内及道路进出口卫生保洁工作,对已消纳渣土后的运输车辆(空车)落实出场保洁工作,有效控制脏车出场污染道路,并将工作实施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扬尘污染治理战役作为当前一项首要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形成严查、严管工作态势,严厉查处各类违规施工、违规运输、违规消纳等扬尘污染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的行为,确保各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