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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推进××区的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执法违法的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区城管局于今年成立了以局长蔡新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郑利华任副组长,局综合执法科、政工人事科、目标督查科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科,科长尹宏任办公室主任,刘继丽、廖福安、刘玉梅同志为督察员,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督察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
为保障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地开展,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制定了《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工作职责》,并制定了××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办法对督察的范围、督察方式,督察内容做了详尽的规定和布署,使工作有目标、有标准、有要求、有奖惩,在日常工作中有专人定期、不定期开展效能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保证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为严格执法纪律,进一步提升城管形象,实现争创一流的城管执法队伍目标,我局始终把执法督察工作看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是否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能否提高城管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城管进社区、送法下乡”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进社区挨家逐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知识,精心构建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实践活动。
2、根据年初制定的《××区城管局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就城市管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对策;依法行政和城管执法的难点问题;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进行了专题讲座。二是定期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熟悉度,掌握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工作程序和基本业务技能、管理标准,提高应知应会能力。三是通过执法文书使用制度培训,建立了案卷评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及时进行纠正,保证办案质量和案卷归档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城管工作的正确认识和理解,端正心态,树立信心,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应变能力。四是多次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敬礼、告知、执法的程序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考评办法》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纪律督察暂行办法》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并给各派驻乡镇执法中队转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大力开展文明执法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要求大家统一思想和认识,转变执法观念,认真履职到位,文明执法。
四、理清依据明确职能
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梳理执法依据,推行公开透明。按执法行为的种类,如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分别将每项执法依据进行了筛选梳理,细化到具体条款和标准,理清职权7大类162项,并通过区城管局网站,将梳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执法标准化。对《四川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标准进行分类量化,缩小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幅度和标准,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用于指导执法队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五、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从八个方面明确规范执法内容和标准:即执法权限合法、执法程序合法、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标准、执法言行规范、文书填写规范、执法监督有力和档案管理规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的执法流程和审批步骤,加强了案件办理的审核监督,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六、严格督察,成效明显
1、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围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搞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队容风纪,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局行政执法督察办将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以及执法人员上岗执勤执法的规范操作程序绘制成挂图,使每个队员能够熟记业务技能和上岗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执法违法现象发生。经常在执法队伍内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省内外城管工作的典型案例,引以为鉴,防止和避免执法违法行为发生。
2、现场执法督察方面,一是局属行政执法大队每次重大活动或者整治行动,局领导都亲到现场进行指挥,督察工作人员监督到位,即时指出问题,对不按要求着装、不按“三步走”程序执法的个别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并下发督察建议书;二是加强对派驻中队的督察。重点督察是否按要求着装、是否按程序执法、有无不作为现象、有无吃拿卡要现象等,对存在的问题以督察通报的形式要求其进行立即整改,并将结果纳入年底对各派驻中队的目标考核中。今年,我局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共对6次重大综合整治行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共计25次发出督察建议书12份。
2009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在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不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为实现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立和谐城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七、2010年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思路:
1、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大执法督察工作力度,把行政执法督察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对各派驻镇执法中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突出宣传集中拆违、城管示范达标路创建、户外广告整治、文化市场、环保管理、执法延伸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发挥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强式宣传作用,对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结合集中整治活动中的事例,以案释法,多出宣传精品,使法制宣传教育实现经常化。充分利用《简报》、《城管行政执法》、电视台等信息平台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保证每次局里组织的规模较大的活动都有跟踪报道。同时,将好的题材、作品向省和国家有关媒体投稿,力争全年向《今日》等各级媒体投稿不低于30篇。
二是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健全信息员制度。为逐步实现信息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由中队、科室分别确定信息人员1名,专门负责向宣传科报送信息和稿件,每周报送不少于局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数量。内容主要包括城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及先进典型事迹等,要求字迹清楚,内容详实。
三是进一步丰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宣传点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以推进文明执法工作为着力点,实现与市民的互动与沟通。在进一步巩固“用心执法,真情服务”执法服务品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城管执法进校园活动、创建党员品牌及广泛征求意见等活动,着力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与交流,为开展执法活动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市区城管奉献基金以政府出资、社会认捐的形式成立。基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成立城管奉献基金管理领导小组。
二、表彰范围与条件
(一)表彰范围
本基金适用于区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及关心、支持我区城管工作,为管好我们的家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表彰条件
本基金设立优秀执法奖、无私奉献奖、热心市民奖,表彰条件如下:
1.优秀执法奖。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准确掌握执法尺度,熟练运用执法文书。
(3)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原则,工作能力强,有典型事例,受到广泛认可。
(4)全年各项工作考核名列前茅。
2.无私奉献奖。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
(2)热爱城管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重言行,自觉维护队伍良好形象。
(4)在规范文明执法过程中,受到人格侮辱、人身攻击的。
(5)全年各项工作考核均合格。
3.热心市民奖。
(1)热心城管工作,及时发现、上报各类城管问题。
(2)为我区城管工作出谋划策,积极有效宣传城管工作,并带来一定社会效应。
(3)主动参与城管工作,帮助处理城管问题。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1.奖励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奖励标准:根据受表彰对象的事迹、贡献以及基金规模,经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四、审批程序
1.基层申报。根据本基金确定的表彰条件,由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和材料。
2.调查核实。由本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依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意见。
3.合议评审。本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将根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及工作人员的调查意见集体研究审定,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4.社会公示。对经审定通过,拟颁发获奖名单通过社会公示、网络公示等途径,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并设立举报电话。遇举报、投诉,应再次组织调查核实,以确保本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5.公开发放。本基金一般通过表彰大会形式对获奖者予以公开表彰和授奖。
通过努力,全队要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以确保各项业务目标得以实现。其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方面。加强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宣传,使全体执法队员尽快了解掌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内容,熟悉执法程序和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
2、言行、仪表方面。进一步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实现制度管人,制度建队,实现规章制度化的管理,做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化、规范化的要求,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思想、作风、纪律方面。一是进行思想整顿。继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和爱岗敬业的思想,使全体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树立服务的意识,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进行作风整顿。坚持从严治队,以人性化管理和良好的作风赢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把加强城市管理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结合起来,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三是进行纪律整顿。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的建设,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活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廉政纪律,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率、有作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纪律严明”的队伍。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1、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一要依法行政恪守《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坚决杜绝执法错位、空位、越位现象的发生。二要以点带面,全面履行各项执法职能。
2、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的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失时机地开展市政、园林绿化、环卫方面的执法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不越位、不缺位、不掉位。
3、与交警协调联合执法。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整顿活动,重点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
(三)加强执法力度,责任明确到人
认真分析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治方法。结合各条街道的实际情况,分片区专人负责管理,明确执法范围,明确执法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讲究方法方式。
根据现有人员和车辆的情况,进行优化组合,合理搭配,工作责任明确到各组,进行动态管理。
关键词:上海市;城市道路;路政;路政执法。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为贯彻落实党十七大提出的“大部制”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求要求与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经市政府批准,上海市路政局于2012年4月正式成立统一组织实施城市道路管理、公路管理和道路管线监察的行政事务管理职能。
上海市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在新形势下。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的研究就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进行阐述与分析并,提出本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构想。
1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现状
1.1市管城市道路路政管理体制
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本市市管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苏州河桥梁、部分跨铁路立交、中心城越江桥隧)的路政管理工作,依照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1.2区管城市道路路政管理体制
2005年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1号令中《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规定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自此,区管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由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区管道路的行政处罚由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实施。
2本市路政管理的特点:
2.1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并存
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并存构成了本市路政执法的特点。城市道路,市管城市道路由市路政管理部门进行专业执法,区管城市道路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实施综合执法。
3.本市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市区两级路政执法模式不统一
目前本市路政执法模式主要分:行政专业执法和行政综合执法。市管城市道路实行专业执法、区管城市道路实行综合执法;浦东新区所辖道路均实行综合执法。市区两级路政执法模式的不统一,城市道路已经没有了对应的市区路政专业执法条线,市和区在执法重点、力度和专业性等问题上不可避免存在分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路政执法的有效开展。
3.2有关法规规章不适应当前管理要求
城市道路行政处罚在地方性法规上没有强制手段。2006年修订的《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删除了“由路政管理机构代为清理占路物资(代为清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款,弱化了行政处罚的现场执行力。
3.3现行管理模式难以达到理想执法效果
道路综合执法的不作为、不到位、不配合导致路政管理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区管城市道路行政许可与处罚的行业外分离,造成道路执法信息沟通不畅、执法力度弱化。现行的《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又缺乏如何配合道路管理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道路管理部门有心无力、束手无策。
据了解2009年全市各区县城管部门涉及违规掘路、超限车辆过桥、桥梁安全保护区作业等道路执法的案件几乎为零。综合执法的缺位却造成了道路管理部门监管不力的负面影响。
3.4路政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完善
本市道路路政执法人员不足、装备更新不及时情况比较突出。本市南浦、杨浦、卢浦大桥等14条越江设施、浦西177公里城市快速路、20公里桥梁天桥等仅8名专职执法人员,远远难以满足执法需求。同时路政执法车辆少、通讯设备落后、称重设备精度差,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执法效率。
3.5路政管理中的执法难点
3.6.1道路超限治理问题
城市道路路政执法没有拦车扣车权,且现场处罚已经取消,这是重车过桥执法困难的重要原因。
3.6.2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问题
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内未经许可的违规施工比比皆是,管理部门常陷入巡视疲于奔命、处罚为时已晚又缺乏强制执行手段的尴尬境地。
4上海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4.1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有法可依
对现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确不适应现行管理要求的,列入修订或废除计划,如《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确有立法需求的项目,尽快列入立法计划上报,如《上海市道路治超管理办法》,力争“十二五”内完成;对管理中的空白或难点,开展立法调研,作为立法规划的储备项目。
4.2强化专业执法,提升管理水平
路政执法需要根据道路设施量配备相应执法人员与车辆装备,需要建立规范长效的巡查制度,需要对执法人员进行一年两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更需要专职或长期从事道路管理的工作经验。在这些方面,综合执法不能有效胜任道路路产路权的保护,路政专业执法针对性更强、执法效率更高。因此建议中心城各区路政执法从综合执法回归专业执法,由各区道路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道路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强化专业执法,提升管理水平。
4.3加强融合协调,深化行业管理
市路政局成立后,应更多与市城司、市政市容联席办、市交通信息中心、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市建设交通委设施运行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工作对接,对项目预算执行、路网资源整合等阶段性、全局性进行深化,积极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在开展市区联动方面,建议建立市区路政执法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行业管理。
4.4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制度保障
首先,严格按照道路设施量、设施技术标准和相关劳动定员规定,配备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和检测设备,安排好办公用房和执法站点。其次,加强对路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路政执法队伍。再次,重视执法物资的管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高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维,通过制度建设保障路政管理顺利开展。
4.5建立道路保护区执法新机制
建立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协同管理机制。由规划征询意见,建筑建材业受理中心同步告知,路政严格把关,交警组织交通,安质监站安全监管,城管路政双向告知,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执法单位的协同管理,强化联合执法效力。拒不停工的,尝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证路政执法效力和设施安全受控。
4.6建立完善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运行机制
倡导“政府主导,联动执法”的工作原则,由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牵头,召集规划、运政、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席会议机制。路政部门可以充分利用各执法部门的法律资源。
参考文献
1、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